我省全面推行省際異地交通違法處理
南國都市報11月29日訊( 記者 王燕珍)今年8月份起省交警總隊決定在總隊和部分市縣交警部門交通違法處理窗口試行開展省際異地交通違法處理。經(jīng)過試運行期間的不斷完善,目前已經(jīng)具備了在全省全面鋪開的條件。省交警總隊決定即日起在全省各交警部門違法處理窗口開展省際異地交通違法處理業(yè)務。
省際異地交通違法受理范圍:我省機動車在外省(市、區(qū))自2012年1月以后發(fā)生的應處200元以下(含200元)罰款的非現(xiàn)場交通違法行為,并按規(guī)定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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