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時光的流轉,總結已經成為我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不同的角度和思考方式可以幫助我們寫出更具深度的總結。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和學習。
不離婚訴訟答辯狀篇一
答辯人(被告):;男,xx歲;漢族,籍貫:xx省xx市人,現(xiàn)住xx市路號。
委托代理人:xx市法律服務所。
答辯人(被告)因原告訴訟解除事實婚姻一案,現(xiàn)提出答辯如下:。
答辯人認為原、被告夫妻感情沒有破裂,不同意解除事實婚姻,理由如下:。
一、答辯人(被告)與原告夫妻系事實婚姻,并生有x個女兒,多年來一直感情很好;。
三、原、被告共同生活中,特別是在經濟困難的情況下,一直勤奮工作,對有病的女兒傾力照顧,全家一直和睦相處。
答辯人針對原告在訴狀中談到的毆打情節(jié)給予否定。這不是事實,肯定是沒有毆打這回事,否則,原告可以舉證?;仡欉@二十多年來的和睦生活,只是由于近年來答辯人的經濟收入少,特別是。。。。。。,面店生意清淡,才對家庭的生活產生影響。雙方吵架不是沒有,但沒有經常吵架,也沒有時間吵架。
答辯人對原告所謂由于被打變成痛風之說,認為是沒有科學根據(jù)的。對此指責,被告很傷心。原告風濕性關節(jié)炎是一個事實,是否是先天的因素,在沒有認定前不能確定。不過,原告的女兒也由于遺傳的原因,也有風濕性心臟病。另外,由于孩子開刀手術,被告把掙的錢多用光了。原告只能在生意清淡的情況下,增加了營業(yè)的時間。這樣,由于原被告住在親屬家,且被告掙錢不力,經常被指罵,.......,但這不是答辯人的自愿,這也影響了夫妻關系。盡管如此,這不影響雙方的感情基礎,只要被告的生意改善,隨著,經濟收入的提高,這一切會得到改變的。
答辯人駁斥原告的對被告所謂長期姘居的這一指責!那個外省服務員,是原告介紹到被告的面店的,是一個有丈夫的人。由于在店內工作,。。。很多客戶誤叫老板娘。。。。。。。。但被告沒有不正當?shù)哪信P系,對于對方的提出的這一指責,要求對方舉證。
關于共同財產登記表中所謂xx萬元的房產,要求原告舉證xx萬元的根據(jù)。
據(jù)于上述事實和理由,被告對原告提出要求解除事實婚姻的請求不予同意,還是請求她慎重考慮,女兒已大,從傳統(tǒng)的婚姻觀念看,如果離婚對她們的影響肯定是非常大的;被告還是希望原告能夠珍惜這個家庭。而且雙方關系疏遠,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原告及其親屬對被告不能掙錢的因素引起的,才會對被告不滿。所以被告認為如果原告能夠擺正自己的一些想法,彼此抱著互諒互讓的態(tài)度,共渡難關。被告堅決不希望解除事實婚姻,要求夫妻和好。
綜上所述,請求貴院依法審查,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法庭。
答辯人:代理人:。
200x年x月x日。
答:收到起訴狀十五日內。
按照民訴法第113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fā)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答:根據(jù)民訴法第113條規(guī)定,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答:答辯書是對原告起訴書的答復和反駁。
一般要有下列內容:。
(1)雙方當事人情況;。
(2)針對原告訴訟請求的答復或反駁;。
(3)事實依據(jù);。
(4)有關證據(jù);。
(5)法律依據(jù);。
(6)送達法院,具狀時間和具狀人姓名等。
答辯書篇幅不必長,但必須抓住重點,特別要抓住起訴狀中那些與事實不符、證據(jù)不足、缺少法律依據(jù)的內容,進行系統(tǒng)辯駁,以利于法院在審理時判明原告訴訟請求是否符合事實,是否有法律依據(jù),從而作出正確的裁判。
不離婚訴訟答辯狀篇二
答辯人:xx,男,xxxxx,漢族,住址xxxx,身份證號:xxxx。
被答辯人:xxx,女,xxx,漢族,住址xxx,身份證號:xxx.
答辯人xxx與被答辯人xxx離婚糾紛一案,答辯人特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于xxxx年相識,后經一年多的熱戀,我們加深了彼此之間的了解,xxxx年年底,我們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雙方夫妻感情一直較為融洽,雙方一直和睦相處,相親相愛,相敬如賓,在生活上相互關心,精神上相互鼓勵,夫妻感情一直非常好!
特別是xxxx年07月23日女兒xxx出生以后,我們又有了愛情的結晶,我們的家庭生活更加和睦、美滿。后又于xxxx年1月7日生育兒子xxx。另外,我家里還為我們出錢承接了被答辯人xxx轉手的玉器店,齊心協(xié)力地進行經營活動,生意做得紅紅火火,日子也過得紅紅火火,一家四口人其樂融融。為了養(yǎng)家糊口,我努力在外打工掙錢,工資卡也一直交給被答辯人保管。我父母與被答辯人相處也非常的好,從沒有要求被答辯人干什么活,家庭關系也一直非常和睦。
我與被答辯人是經過充分了解后自愿登記結婚,婚后已經建立了深厚的夫妻感情,并育有子女。對于被答辯人提出的離婚訴訟請求,我經過深思熟慮,為了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我堅決不同意被答辯人的離婚訴訟請求。
(二)被答辯人訴稱的離婚理由純屬捏造杜撰的不實之詞,完全不成立。主要列舉以下幾點:
1、被答辯人訴稱雙方之間性格差異較大,時常因生活瑣事發(fā)生爭執(zhí)、吵架,不屬實。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于xxxx年認識并逐漸熟悉,雙方經過長時間的自由戀愛,逐漸建立起深厚、真摯的感情。經過婚后多年的充分認識、了解,感情基礎更加牢固,婚后夫妻感情非常好。
2、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說答辯人常常酗酒滋事、并以跳樓自殺相威脅,完全是杜撰的謊言。
答辯人更是潔身自好,將打工等收入全部交給了別答辯人,沒有多余的閑錢與別人喝酒,而且也不愛喝酒,故從不喝酒,更沒有酗酒滋事。被答辯人所訴稱的以跳樓自殺相威脅更是無中生有。
3、xxx系主要由答辯人家人出資經營,被答辯人訴稱完全是在捏造事實。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結婚后,我家里人想為我及被答辯人謀個營生,我們便一起打算開一家店。xxxx年,剛好被答辯人叔叔李占武在康德有個玉器店向外轉讓,價格12萬。我們家里存款3.5萬、我姐出2.6萬、姨姨1萬、同學1萬、舅舅2萬、我有存款8000元,共計10萬多,被答辯人家里出了2萬元,承包了該玉器店。而且,我一邊和被答辯人經營玉器店,一邊在外打工,將工資卡一直是交給被答辯人用于生活及玉器店進貨等等。有時候,玉器店進貨沒錢時,我們家都是把糧食賣了,向親朋好友借錢用來進貨。而被答辯人卻說玉器店是別人的,完全是在捏造事實,是在惡意編造謊言。
答辯人為了改善家庭生活,更為了被答辯人和兩個孩子能夠生活的富裕幸福,自己還在外打工,每月收入四、五千元的工資卡全部交給被答辯人。但是,被答辯人在xxxx年開始經常和別人一起出去旅游,外出購物,花錢也越來越多,不僅我給他的工資他用來和別的男人一起出去旅游、玩等花銷,我名下的5張共5萬元的信用卡也交給了被答辯人,但是仍然不夠她花銷!而且,被答辯人對家里孩子也不聞不問,孩子都是我和我媽在養(yǎng),我除了在外工作上班,回家以后還做飯、洗衣服等等,幾乎承包了所有家務。而被答辯人卻經常和別的男的一出去旅游,一出去就好幾天,打電話也聯(lián)系不上,回來了也不說去哪里了,回到家里就玩手機,和別的男的在網上聊天,打電話也背著我,言語甚是親昵!更令人氣憤的是,其中有一次,被答辯人還讓一個男的來我在xxx店門市跟我鬧事!
對于被答辯人的種種不良行徑,答辯人實在是非常氣憤,但是考慮到兩個年幼的孩子將來的成長,我不想讓孩子從小就生活在一個離異的家庭,更不想讓孩子有后爸后媽!所以,只要被答辯人能夠回心轉意,保證不再和第三者聯(lián)系,我愿意再次原諒被答辯人,只為孩子能夠有一個微暖的家!希望法庭對被答辯人進行批評教育!
三、答辯人堅決不同意離婚,故對子女撫養(yǎng)問題及不作任何答辯。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仍有挽回的余地,答辯人不同意離婚,懇請法庭能給雙方一個緩沖的過程并對被答辯人進行批評教育,給原本幸福的婚姻一個挽救的機會。被答辯人杜撰離婚借口,編造歪曲事實后訴至法院,其訴訟請求違反了我國民法的誠實信用原則,也違反了我國《婚姻法》的規(guī)定,沒有任何法律依據(jù),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駁回。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答辯人:xxx。
xxx年一月二十四日。
不離婚訴訟答辯狀篇三
x年11月14日,答辯人收到臨漳縣人民法院送達的原告孫訴答辯人離婚及撫養(yǎng)權糾紛一案的民事起訴狀副本,經認真閱讀,答辯人認為,原告并沒有將案件之真實事實向法院陳述,訴狀中多有不實之詞。為澄清案件事實,使人民法院能夠公正審理本案,答辯人提出答辯如下:。
x年春節(jié),答辯人與原告經人介紹相識,因對彼此都很滿意,雙方很快墜入愛河,并與同年農歷2月月舉行婚禮?;楹箅p方感情穩(wěn)固,家庭幸福,同年農歷11月,雙方迎來了自己的愛情結晶--兒子司佳一出生,孩子的出生更是給這個小家庭帶來了無限的幸福和美好的憧憬。在日常生活中,夫妻二人偶爾因生活瑣事產生一些輕微的爭吵,按一般的生活邏輯,這是在正常不過的事情;如果夫妻二人不發(fā)生一些爭吵,倒是反常的。
以上事實,可以看出答辯人與原告感情并未破裂,不但未破裂,且感情基礎穩(wěn)固;且答辯人品行良好,奮斗上進,并無《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所規(guī)定之不良行為及其他情形。所以,答辯人與原告不符合法定離婚的條件。
二、關于子女撫養(yǎng)權的問題。
(一)雙方婚后生有一子--司佳一,答辯人認為一個幸福和完整的家庭是孩子健康成長所必可少的條件,良好的家庭環(huán)境可以給孩子帶來一個陽光向上的成長心態(tài);反之,會使孩子的心靈充滿陰霾,不利于孩子的成長。因此,維持答辯人與原告的婚姻,才會使這個家庭完整幸福,從根本上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
(二)由于原告堅持選擇離婚,并同時爭取孩子撫養(yǎng)權;答辯人從有利于孩子成長的角度來衡量,認為即便雙方最終離婚,孩子也應當由答辯人撫養(yǎng)。
1、孩子隨原告生活期間,原告未盡到應有的監(jiān)護義務。
x年,在孩子隨原告生活期間,由于對孩子監(jiān)護不力,使孩子誤食不明有毒物品,后經送往醫(yī)院搶救(另:醫(yī)院病例資料正在調取中),才得以生還,此事給孩子無論是身體上還是心靈上都造成了無法彌補的傷害。
其他原告未盡到監(jiān)護之事例,因篇幅之所限,在此不再一一列舉。
2、原告無法給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質生活條件。
原告因其工作性質,收入微薄(月薪1000元左右),按照現(xiàn)在的物質生活水平,原告連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很難提供給孩子,何來孩子的健康成長;而答辯人收入遠遠高于原告,且收入穩(wěn)定,可以給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質生活條件。
根據(jù)《婚姻法》關于離婚后子女撫養(yǎng)權的立法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yǎng)問題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規(guī)定,并結合以上事例來衡量,無論是從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還是雙方的撫養(yǎng)能力和撫養(yǎng)條件,孩子都應由答辯人來撫養(yǎng)。
綜上,答辯人認為,原告所提之訴訟請求,既無事實根據(jù),又無法律依據(jù),答辯人不能接受。因此,請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實,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臨漳縣人民法院。
答辯人:。
不離婚訴訟答辯狀篇四
xxx年11月14日,答辯人收到臨漳縣人民法院送達的原告孫xx訴答辯人離婚及撫養(yǎng)權糾紛一案的民事起訴狀副本,經認真閱讀,答辯人認為,原告并沒有將案件之真實事實向法院陳述,訴狀中多有不實之詞。為澄清案件事實,使人民法院能夠公正審理本案,答辯人提出答辯如下:。
xxx年春節(jié),答辯人與原告經人介紹相識,因對彼此都很滿意,雙方很快墜入愛河,并與同年農歷2月月舉行婚禮?;楹箅p方感情穩(wěn)固,家庭幸福,同年農歷11月,雙方迎來了自己的愛情結晶--兒子司佳一出生,孩子的出生更是給這個小家庭帶來了無限的幸福和美好的憧憬。在日常生活中,夫妻二人偶爾因生活瑣事產生一些輕微的爭吵,按一般的生活邏輯,這是在正常不過的事情;如果夫妻二人不發(fā)生一些爭吵,倒是反常的。
以上事實,可以看出答辯人與原告感情并未破裂,不但未破裂,且感情基礎穩(wěn)固;且答辯人品行良好,奮斗上進,并無《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所規(guī)定之不良行為及其他情形。所以,答辯人與原告不符合法定離婚的條件。
二、關于子女撫養(yǎng)權的問題。
(一)雙方婚后生有一子--司佳一,答辯人認為一個幸福和完整的家庭是孩子健康成長所必可少的條件,良好的家庭環(huán)境可以給孩子帶來一個陽光向上的成長心態(tài);反之,會使孩子的心靈充滿陰霾,不利于孩子的成長。因此,維持答辯人與原告的婚姻,才會使這個家庭完整幸福,從根本上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
(二)由于原告堅持選擇離婚,并同時爭取孩子撫養(yǎng)權;答辯人從有利于孩子成長的角度來衡量,認為即便雙方最終離婚,孩子也應當由答辯人撫養(yǎng)。
1、孩子隨原告生活期間,原告未盡到應有的監(jiān)護義務。
xxx年,在孩子隨原告生活期間,由于對孩子監(jiān)護不力,使孩子誤食不明有毒物品,后經送往醫(yī)院搶救(另:醫(yī)院病例資料正在調取中),才得以生還,此事給孩子無論是身體上還是心靈上都造成了無法彌補的傷害。
其他原告未盡到監(jiān)護之事例,因篇幅之所限,在此不再一一列舉。
2、原告無法給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質生活條件。
原告因其工作性質,收入微薄(月薪1000元左右),按照現(xiàn)在的物質生活水平,原告連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很難提供給孩子,何來孩子的健康成長;而答辯人收入遠遠高于原告,且收入穩(wěn)定,可以給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質生活條件。
根據(jù)《婚姻法》關于離婚后子女撫養(yǎng)權的立法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yǎng)問題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規(guī)定,并結合以上事例來衡量,無論是從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還是雙方的撫養(yǎng)能力和撫養(yǎng)條件,孩子都應由答辯人來撫養(yǎng)。
綜上,答辯人認為,原告所提之訴訟請求,既無事實根據(jù),又無法律依據(jù),答辯人不能接受。因此,請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實,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臨漳縣人民法院。
答辯人:。
不離婚訴訟答辯狀篇五
職務: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_________________答辯書副本______份。
其它文件__________份。
不離婚訴訟答辯狀篇六
答辯人(被告):xxxx;男,xx歲;漢族,籍貫:xx省xx市人,現(xiàn)住xx市xx路xx號。
委托代理人:xx市xx法律服務所。
答辯人(被告)因原告訴訟解除事實婚姻一案,現(xiàn)提出答辯如下:。
答辯人認為原、被告夫妻感情沒有破裂,不同意解除事實婚姻,理由如下:。
一、答辯人(被告)與原告夫妻系事實婚姻,并生有x個女兒,xx多年來一直感情很好;。
原、被告共同生活中,特別是在經濟困難的情況下,一直勤奮工作,對有病的女兒傾力照顧,全家一直和睦相處。
答辯人針對原告在訴狀中談到的毆打情節(jié)給予否定。這不是事實,肯定是沒有毆打這回事,否則,原告可以舉證。回顧這二十多年來的和睦生活,只是由于近年來答辯人的經濟收入少,特別是。。。。。。,面店生意清淡,才對家庭的生活產生影響。雙方吵架不是沒有,但沒有經常吵架,也沒有時間吵架。
答辯人對原告所謂由于被打變成痛風之說,認為是沒有科學根據(jù)的。對此指責,被告很傷心。原告風濕性關節(jié)炎是一個事實,是否是先天的因素,在沒有認定前不能確定。不過,原告的女兒也由于遺傳的原因,也有風濕性心臟病。另外,由于孩子開刀手術,被告把掙的錢多用光了。原告只能在生意清淡的情況下,增加了營業(yè)的時間。這樣,由于原被告住在xx親屬家,且被告掙錢不力,經常被xxxx指罵,.......,但這不是答辯人的自愿,這也影響了夫妻關系。盡管如此,這不影響雙方的感情基礎,只要被告的生意改善,隨著,經濟收入的提高,這一切會得到改變的。
答辯人駁斥原告的對被告所謂長期姘居的這一指責!那個外省服務員,是原告介紹到被告的.面店的,是一個有丈夫的人。由于在店內工作,。。。很多客戶誤叫老板娘。。。。。。。。但被告沒有不正當?shù)哪信P系,對于對方的提出的這一指責,要求對方舉證。
關于共同財產登記表中所謂xx萬元的房產,要求原告舉證xx萬元的根據(jù)。
據(jù)于上述事實和理由,被告對原告提出要求解除事實婚姻的請求不予同意,還是請求她慎重考慮,女兒已大,從傳統(tǒng)的婚姻觀念看,如果離婚對她們的影響肯定是非常大的;被告還是希望原告能夠珍惜這個家庭。而且雙方關系疏遠,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原告及其親屬對被告不能掙錢的因素引起的,才會對被告不滿。所以被告認為如果原告能夠擺正自己的一些想法,彼此抱著互諒互讓的態(tài)度,共渡難關。被告堅決不希望解除事實婚姻,要求夫妻和好。
綜上所述,請求貴院依法審查,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xx法庭。
答辯人:xxxx代理人:xxx。
200x年x月x日。
相關知識。
問:何時遞交答辯書有效?
答:收到起訴狀十五日內。
按照民訴法第113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fā)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問:不交答辯書法院能繼續(xù)審理案件嗎?
答:根據(jù)民訴法第113條規(guī)定,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問:如何寫答辯書?
答:答辯書是對原告起訴書的答復和反駁。
一般要有下列內容:。
(1)雙方當事人情況;。
(2)針對原告訴訟請求的答復或反駁;。
(3)事實依據(jù);。
(4)有關證據(jù);。
(5)法律依據(jù);。
(6)送達法院,具狀時間和具狀人姓名等。
答辯書篇幅不必長,但必須抓住重點,特別要抓住起訴狀中那些與事實不符、證據(jù)不足、缺少法律依據(jù)的內容,進行系統(tǒng)辯駁,以利于法院在審理時判明原告訴訟請求是否符合事實,是否有法律依據(jù),從而作出正確的裁判。
不離婚訴訟答辯狀篇七
被答辯人因自身原因于20__年2月21日主動辭職,其后雙方于20__年2月22日就勞動合同解除達成結算協(xié)議,雙方勞動關系已經解除。被答辯人再主張解除勞動關系,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jù),明顯不當。
二、被答辯人主張給付各項費用154548元沒有依據(jù)。
1、被答辯人辭職后,雙方在協(xié)商一致基礎上簽訂勞動合同解除協(xié)議,明確約定被答辯人在答辯人處工作期間的工資、加班費、節(jié)日加班費用等費用已全部結清,被答辯人對此無任何異議,被答辯人不再追究答辯人任何責任。
根據(jù)江蘇省高院、江蘇省仲裁委蘇高法審委(20__)47號文第25條規(guī)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工資、加班工資等勞動報酬的計算、支付達成結算協(xié)議,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的,應認定有效,但有證據(jù)證明在協(xié)議簽訂時存在欺詐、脅迫、重大誤解、顯失公平或乘人之危等違背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的情形除外。本案中,雙方已就工資、加班工資等達成結算協(xié)議,該協(xié)議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又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依法有效。
2、被答辯人主張經濟補償金于法無據(jù)。被答辯人主動辭職,也不符合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前置條件和程序,主張經濟補償金沒有法律依據(jù)。
3、被答辯人主張雙倍工資亦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jù)。首先,雙方簽有勞動合同,不存在雙倍工資的問題;其次,主張雙倍工資有著明確的時間限制、時效限制、數(shù)額限制。被答辯人的主張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jù)。
綜上所述,被答辯人的仲裁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jù),依法不能成立,懇請貴委依法駁回被答辯人的仲裁請求。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不離婚訴訟答辯狀篇八
答辯人邱夢影(化名),女,x年11月2日生,漢族,住上海七村41號302室。
被答辯人金大云(化名),男,x年2月3日生,漢族,住上海七村29號401室。
答辯人收到了(x8)*民(民)初字第61號案的起訴狀的副本,現(xiàn)針對被答辯人訴求答辯如下。
答辯請求:
四、依法分擔本案訴訟費。
事實和理由: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x0年10月18日登記結婚,婚后一段時間感情很好,x5年11月8日兒子金云飛出生。后來被答辯人染上賭博惡習,經常夜不歸宿,以至嗜賭成性,棄妻兒和家庭于不顧,甚至白天睡大覺,把工作扔到腦后,整天游手好閑,渾渾噩噩,得過且過,工作單位頻繁更換。答辯人無數(shù)次苦口婆心勸告,勸其不要沉迷下去,對工作和家庭應負起責任,振奮精神,從頭再來,均遭被答辯人的無理拒絕,使答辯人付出的心血全部付諸東流。
二、答辯人一直認為“成一個家難、拆一個家易”。因此,答辯人不但悉心照料病魔纏身的兒子,還在被答辯人近8年不在家情況下,主動挑起精心呵護公婆的重擔:刷鍋洗碗,料理家務,噓寒問暖,陪伴聊天,精神贍養(yǎng),陪同就醫(yī),排隊掛號,付款取藥,床前伺候,都心甘情愿,有人說答辯人是個頂著一個天的女丈夫。這不但獲得了公婆的理解,也感動了居委會,法官不妨去周圍群眾中作些了解,是非真相必將大白于天下。
三、答辯人堅持對家庭負責,對兒子成長負責,期望被答辯人改弦易轍,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為此當年東挪西湊為其歸還了三萬元賭債,但其不思悔改,無可救藥,竟然將其名下屬于夫妻共有房子偷偷賣掉去歸還新的賭債,并辭去上海好端端的工作,拋棄妻子兒子及其父母,欺騙說去廣西出差,而且一去就是近8年幾乎不歸,弄得答辯人和兒子不得不在被答辯人父母房子里委屈居住。既然被答辯人堅持非離婚不可,在法院兩次不準予離婚之后又第三次起訴,答辯人無奈只好成全他的訴愿,但被答辯人應當允許答辯人免費在現(xiàn)住房陪同兒子住至初中畢業(yè),期滿答辯人自行搬出,否則不同意離婚。
四、兒子已經年滿10周歲,答辯人已經征求兒子意見,表示愿意隨父親和爺爺一起生活,原因是母親近幾年不會有住房,不利于自己的學習成長,為此請求法院尊重兒子的選擇。答辯人愿意每月支付兒子撫養(yǎng)費500元,到兒子滿18周歲為止。答辯人強調指出,兒子是過敏性體質,難以治愈的哮喘纏身不去,幾乎每兩個月住院一次,但被答辯人自x1年開始不給家里提供什么費用。近8年來兒子的學費、家教費、業(yè)余項目學習費、生活費、醫(yī)藥費等等全部費用,都由答辯人一人獨自承擔,近8年已經支出了19xxx0元,花掉了所有的積蓄,使答辯人成了真正的“月光族”,有時不得不伸手借債,故請求依法判決被答辯人支付兒子撫養(yǎng)費的50%,即96000元。
五、被答辯人欺騙家人說去廣西出差,答辯人及公婆家人都信以為真,后來方知其在上海辭職的真相,實際是調到了設在廣西中國機械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經常半年甚至一年無音信。有次回家答辯人發(fā)現(xiàn)其旅行袋中有避孕套和壯陽充劑,而且拒絕過夫妻性生活,答辯人才感到問題的嚴重,便委托公公前去廣西探明虛實,公公回來說被答辯人“變壞了”。后來答辯人發(fā)現(xiàn)其在廣西與其他女人同居多年至今,并且生有孩子,其行為已構成重婚罪,屬于重大過錯。答辯人多年的勞累與精神折磨,經常徹夜難眠,以致今天浮腫難退,患上高血壓、心臟病,不得不常年與藥物為伴,身心俱疲多傷,為此請求判決被答辯人支付精神撫慰金10000元。
六、結婚時購買的電器、家俱等一切財產都歸被答辯人所有,惟有在被答辯人分文不給家里時答辯人獨資購買的微波爐、冰箱、電扇,還有結婚時雙方父母贈與的兩個戒指、一根項鏈和一根手鏈,請求判決歸答辯人所有。
綜上事實和理由,被答辯人嗜賭成性,不可救藥;滿口謊言,欺騙家人;8年不盡丈夫和父親義務;在外與其他女人同居并生有孩子,廣西公司提供了他的一些具體信息,證明他具有重大過錯,給答辯人造成了極大的身心傷害。答辯人保留追究被答辯人重婚罪的法律責任。為保護婦女和兒童合法權益,弘揚家庭和諧與社會文明,請求法院深入居委,查明真相,主持公道,支持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此致
上海市**區(qū)人民法院。
附件:本狀副本1份;。
有關證據(jù)1份。
答辯人:
x8年10月31日。
不離婚訴訟答辯狀篇九
本準則是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和基本行為準則,是規(guī)范員工行為的基本依據(jù)。
二、工作規(guī)范。
1、員工在辦公時間及辦公區(qū)域內必須佩帶工牌。
2、公司提倡工作用語為普通話。
3、辦公時間嚴禁大聲喧嘩、吵鬧、串崗、聊天。
4、嚴禁在辦公時間內閱讀與工作無關的報刊雜志,違者視情節(jié)轉重,給予不同形式的處分。
5、嚴格辦公時間,不得在辦公區(qū)域和辦公時間內就餐、吃零食或進行其他工作以外的活動。
6、不得在工作時間用辦公電話打私人電話。
7、員工打電話,用語應量簡潔、明確、減少占線時。
8、公司嚴禁員工在公司撥打私人長途電話和區(qū)間電話,違反者將受到相應處分,因工作需要撥打長途電話的,到綜合管理部統(tǒng)一撥打。
9、值班人員在值班時間不許打私人電話。
10、員工參加正式會議、培訓等應嚴格遵守會議時間及秩序,主動處理好手機,不得發(fā)出響聲,每響一次,扣工資50元。
11、嚴格文印、傳真管理。
(2)私人資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復印或用公司傳真機遞送,以免影響公司的正常工作;。
(5)文印室對送來打印、傳真的文件資料,應做好登記;。
(6)文印室人員違反上述規(guī)定,根據(jù)其嚴重程度,給予不同形式的處分。
三、形象規(guī)范。
1、員工著裝。
1)工上班時,著裝應保持整潔、大方、得體。因對外工作大原因,有交往需要的公司領導可視工作情況著裝。公司若有統(tǒng)一著裝要求,則按具體著裝規(guī)定執(zhí)行。
男員工著裝要求:。
2)潔、無污跡、無汗味、無破損、扣子齊全;系好領帶,襯衣衣襟套進褲頭,袖衫應扣好袖扣。穿戴統(tǒng)一,合符標準。
3)服表面平整,長度適中。不得露胸或披掛,襯衫必須束于褲腰或裙內,男士不得將領帶拉開。
4)一鞋襪顏色。皮鞋光亮,不穿顏色鮮艷的襪子,禁止使用夸張的配飾。
5)給員工的工號牌須隨身攜帶,工號牌在工作時間內須按規(guī)定標準佩戴。員工在設施設備維修,油污較多的情況下,可著裝舊工作服或自備服裝或特殊作業(yè)勞動時,也視情況可不著裝工作服,但必須佩帶工號牌。
6)理人員有權監(jiān)督員工著裝。
7)號牌佩戴端正,位置統(tǒng)一。
8)作服非因公不得穿出公司,下班后,須將工作服存入更衣柜。
2、員工儀表。
員工應保持手、面部、頭發(fā)的清潔整齊。女員工:發(fā)型整齊,不披發(fā),不得遮面,不染異色;提倡淡妝上崗,不化濃妝,不涂指甲,首飾佩帶適度。男員工:不蓄長須,不留長發(fā)。
四、行為規(guī)范。
1、員工之間相互平等,彼此應建立真誠、友愛、互助的工作合作關系,不得挑撥是非、散布謠言,惡意詆毀攻擊他人,更不得吵鬧、打架、否則按照公司制度處理。
2、原則上工作時間不接待私人來訪(特殊情況除外)。如有公務客人來訪,先由綜合管理部前臺接待員將客人引領至會客區(qū)或會議室,倒好茶水,再通知相關部門人員。對所有工作來訪客人,接待人員應禮貌周到、舉止得當。
3、員工如有投拆或反映意見,可通過口頭或局面向主管領導陳訴,如意見涉及主管領導,可向公司綜合管理部或更高層領導陳訴。公司鼓勵員工表達不周意見和想法,鼓勵員工之間進行坦誠溝通。
4、公司所有職員應做好相關單位的服務工作,嚴禁利用工作關系刁難業(yè)務單位,原則上不得接受業(yè)務單位的宴請及禮金、禮券、禮品。
5、員工對外交往應熱情誠懇、禮貌周到,廉潔自律,嚴禁任何人收受回扣,損害公司利益。
五、用語規(guī)范。
1、文明用語。
(1)請!請坐!
(2)您好!謝謝!
(3)對不起!
(4)請稍等。
(5)請問您找誰!
(6)對不起,讓您久等了。
(7)您好走。
(8)謝謝合作。
(9)請原諒我們這兒不能抽煙。
2、服務禁語。
(1)不知道!不清楚!
(2)不是我管,找去。
(3)沒看見我正忙嗎?到別處問去。
(4)怎么還問?
3、員工在接聽電話時,一律用普通話。接聽禮貌語為:。
(1)你好!上河物業(yè)。
(2)請問你有什么事?
(3)請問你找誰?
(4)請稍等。
(5)有什么事可以轉告嗎?
(6)謝謝,再見!
公司將對禮貌用語進行檢查,對違反規(guī)定者,一經發(fā)現(xiàn),每次處以20元的罰款。
六、環(huán)境規(guī)范。
1、員工嚴禁在公共辦公區(qū)內吸煙,確需吸煙者,可到指定吸煙室進行。
2、各部門所有區(qū)域、墻壁空間由綜合管理部統(tǒng)一布置,不準隨意張貼、懸掛物品。
3、辦公區(qū)域保持整潔,不準堆放雜物。
不離婚訴訟答辯狀篇十
市民們:
根據(jù)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xx市人民政府關于《xx市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雙創(chuàng)”工作,現(xiàn)將我市禁放區(qū)域、禁放時間和具體要求告知大家,希望廣大市民自覺遵照執(zhí)行。
東至惠陽河、西至兩港路、南至南苑路(含城南小區(qū)、南苑中學、世紀家園、匯東小區(qū))、北至中央河。
除農歷除夕至正月十五以外的所有時間。
1、自覺遵守禁放規(guī)定,不違禁燃放煙花爆竹;。
3、各單位負責人要帶頭遵守好禁放規(guī)定,并對所屬員工加強禁放工作的宣傳教育;。
4、積極主動地配合支持執(zhí)法部門做好查禁工作。
對違禁燃放煙花爆竹的,根據(jù)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請廣大市民們給予大力支持配合,共同把市區(qū)禁放工作做好。
此致!
xx市公安局。
不離婚訴訟答辯狀篇十一
答辯人:王××,女,19××年×月×日生,漢族,北京市人,北京市某單位職工,住北京市朝陽區(qū)××號。
因王××訴我離婚糾紛一案,特答辯及請求如下:
一、同意與周××離婚;。
四、判令周××清償答辯人個人債務40萬元。
事實與理由:
一、答辯人與周××之間的夫妻感情早已破裂,這也是周××密謀已久的事情,請求法院判決離婚。
周××與答辯人系20x×年×月×日于北京市朝陽區(qū)民政局登記結婚,周××系再婚,而答辯人為初婚,20x×年×月×日生育一兒周小×。兩人雖系經介紹認識談婚,婚前相處較短,但答辯人認為周××已經過一次失敗的婚姻,應該會珍惜再一次的婚姻。
但周××在婚后很快就暴露其本性,常常在外花天酒地、夜不歸宿,只是把家里當做換洗衣服的場所。周小×出生后,仍未能喚醒周××作為一個父親、作為一個丈夫應盡的職責,在將答辯人母親張××的房屋拆遷補償款及積蓄騙光之后,便積極謀劃與答辯人的離婚。
周××與答辯人之間的離婚糾紛已是第三次訴至法院審理,周××曾于20x×年g月×日時就向貴院提出過離婚訴訟請求。由于在庭審過程中,答辯人發(fā)現(xiàn)周××偽造結婚證騙取法院立案,遭到了法庭的口頭訓誡處罰,并且答辯人還發(fā)現(xiàn)周××惡意轉移公司股份,在此種情況下,周××于20x×年11月×日向貴院提出了撤訴。
基于周××惡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在周××提出撤訴后,為維護答辯人合法權益,答辯人又于當月向貴院提出離婚訴訟請求,后由于答辯人準備不足向法院申請撤訴。
現(xiàn)周××再次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請求,答辯人認為,雙方的夫妻感情早已破裂,婚姻關系的維系沒有任何意義,請求法院判決雙方離婚。
二、周××并無撫養(yǎng)子女的責任心及誠意,請求判定周小×由答辯人撫養(yǎng),并判令周××每月支付20x0元的撫養(yǎng)費。
從20xx年2月×日周小×出生之日起,周××就沒有認真負責地盡過一個父親的職責,周××的生活一直以來就是由答辯人承擔。非但如此,周小×的每一次患病都是答辯人的母親陪同答辯人一起將周小×送至醫(yī)院就診,周小×的入學及學習問題亦由答辯人一人負責。周××從來就沒有好好地關心過周小×的生活、學習,其要求撫養(yǎng)周小×完全就是一個掩人耳目的托詞。
三、請求判令周××因惡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1000萬元的公司股份,賠償答辯人500萬元的損失。
周××為達到與答辯人離婚時,答辯人無法分得夫妻共同財產的目的,在20xx年8月×日向朝陽區(qū)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前火速炮制了一份與其胞弟周大×的20x萬元的借條。很快又在周××的操縱下,該公司召開公司股東會,同意周××將其所有股權折抵20x萬元的債務,并完成股權轉移。
以上行為,周××顯然想通過一個合法的形式來實現(xiàn)其非法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目的。
首先,股份的轉移發(fā)生在周××提起離婚訴訟前半個月內,并且從20xx年3月份開始,周××便未支付房屋的按揭貨款及住房的物業(yè)費,20xx年6月份開始,答辯人一家便無法聯(lián)系上周××,并揚言要與答辯人離婚,讓答辯人一分錢都得不到。
其次,債務的炮制與股份轉移亦發(fā)生在周××親兄弟之間,更何況周大×根本就沒有向周××借出20x萬元的能力。
四、請求判令周××歸還答辯人借款40萬元。
在婚姻生活期間,周××以各種手段騙得答辯人的信任,共向答辯人借取個人存款40萬元,并于20xx年×月×日向答辯人出具欠條,約定20xx年12月前歸還。但此后,周××便策劃著與答辯人離婚,并意圖轉移財產致使答辯人無法分割共同財產。此款系答辯人個人財產,應由周××清償。
此致
深圳市南山區(qū)人民法院。
答辯人:王××。
不離婚訴訟答辯狀篇十二
答辯人(被告):林,女,19xx年xx月x日出生,漢族,住南寧市白沙大道號江南苑x10棟x單元號房。
就原告朱訴被告離婚糾紛一案,被告特作以下答辯:
一、被告同意與原告離婚。
原告為達到離婚的目的,在《民事起訴狀》中指責被告,稱被告“性格偏執(zhí),脾氣古怪,難以相處……”等等理由,被告不予同意?;橐鍪悄信p方的事,不是一方的事,原告光說別人,不講自己,可以捫心自問一下自己的表現(xiàn)如何。既然原告向法院起訴離婚,被告亦無意與其維持婚姻關系,故,被告同意與原告離婚。
二、婚生女兒朱由被告攜帶撫養(yǎng),原告每月支付其生活費810元,教育費和醫(yī)療費憑有效票據(jù)由原告與被告各負擔一半,至女兒年滿18周歲止。
被告堅決要求擁有女兒朱攜帶撫養(yǎng)權,女兒朱也必須由被告攜帶撫養(yǎng)。其他的事情被告可以和原告協(xié)商,但在女兒朱攜帶撫養(yǎng)權這個問題上,被告不能協(xié)商。
1、女兒朱于x2年2月7日出生,至今未滿兩周歲。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yǎng)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條“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yǎng)條件不盡撫養(yǎng)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敝?guī)定,女兒朱應由被告攜帶撫養(yǎng),隨被告生活。
2、被告原畢業(yè)于廣西幼兒師范學校,系幼兒教育專業(yè),教育女兒朱正好合適。況且,朱是女孩,隨被告生活甚是方便。與被告相比,原告沒有任何理由攜帶撫養(yǎng)女兒朱。
3、原告及其母親重男輕女,不應由原告攜帶撫養(yǎng)女兒朱。因生育的是女孩,被告在坐月子期間便已體會到原告及其母親的封建意識,女兒朱不能由原告攜帶撫養(yǎng)。
4、原告每月的工資為2700元,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yǎng)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7條第二款“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钡确芍?guī)定,被告認為,原告每月應支付女兒朱生活費810元,教育費和醫(yī)療費憑有效票據(jù)由原告與被告各負擔一半,至女兒年滿18周歲止。
三、夫妻共同財產,由原告與被告均分。
四、原告支付被告生活困難幫助費10000元。
被告生下女兒朱七個月后,便開始上班,但由于女兒尚小,并且不愿跟隨別人,被告只得親自照看女兒,因此斷斷續(xù)續(xù)的工作最后也不得不中止。由于被告離婚時生活困難,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xié)議;協(xié)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敝?guī)定,原告應支付被告生活困難幫助費10000元。
五、本案訴訟費用由原告承擔。
此致
南寧市江南區(qū)人民法院。
被告:
不離婚訴訟答辯狀篇十三
答辯人:,男,,漢族,住址,身份證號:。
被答辯人:,女,,漢族,住址,身份證號:.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離婚糾紛一案,答辯人特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于x年相識,后經一年多的熱戀,我們加深了彼此之間的了解,x年年底,我們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雙方夫妻感情一直較為融洽,雙方一直和睦相處,相親相愛,相敬如賓,在生活上相互關心,精神上相互鼓勵,夫妻感情一直非常好!
特別是x年07月23日女兒出生以后,我們又有了愛情的結晶,我們的家庭生活更加和睦、美滿。后又于x年1月7日生育兒子。另外,我家里還為我們出錢承接了被答辯人轉手的玉器店,齊心協(xié)力地進行經營活動,生意做得紅紅火火,日子也過得紅紅火火,一家四口人其樂融融。為了養(yǎng)家糊口,我努力在外打工掙錢,工資卡也一直交給被答辯人保管。我父母與被答辯人相處也非常的好,從沒有要求被答辯人干什么活,家庭關系也一直非常和睦。
我與被答辯人是經過充分了解后自愿登記結婚,婚后已經建立了深厚的夫妻感情,并育有子女。對于被答辯人提出的離婚訴訟請求,我經過深思熟慮,為了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我堅決不同意被答辯人的離婚訴訟請求。
(二)被答辯人訴稱的離婚理由純屬捏造杜撰的不實之詞,完全不成立。主要列舉以下幾點:
1、被答辯人訴稱雙方之間性格差異較大,時常因生活瑣事發(fā)生爭執(zhí)、吵架,不屬實。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于x年認識并逐漸熟悉,雙方經過長時間的自由戀愛,逐漸建立起深厚、真摯的感情。經過婚后多年的充分認識、了解,感情基礎更加牢固,婚后夫妻感情非常好。
2、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說答辯人常常酗酒滋事、并以跳樓自殺相威脅,完全是杜撰的謊言。
答辯人更是潔身自好,將打工等收入全部交給了別答辯人,沒有多余的閑錢與別人喝酒,而且也不愛喝酒,故從不喝酒,更沒有酗酒滋事。被答辯人所訴稱的以跳樓自殺相威脅更是無中生有。
3、系主要由答辯人家人出資經營,被答辯人訴稱完全是在捏造事實。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結婚后,我家里人想為我及被答辯人謀個營生,我們便一起打算開一家店。x年,剛好被答辯人叔叔李占武在康德有個玉器店向外轉讓,價格12萬。我們家里存款3.5萬、我姐出2.6萬、姨姨1萬、同學1萬、舅舅2萬、我有存款8000元,共計10萬多,被答辯人家里出了2萬元,承包了該玉器店。而且,我一邊和被答辯人經營玉器店,一邊在外打工,將工資卡一直是交給被答辯人用于生活及玉器店進貨等等。有時候,玉器店進貨沒錢時,我們家都是把糧食賣了,向親朋好友借錢用來進貨。而被答辯人卻說玉器店是別人的,完全是在捏造事實,是在惡意編造謊言。
答辯人為了改善家庭生活,更為了被答辯人和兩個孩子能夠生活的富裕幸福,自己還在外打工,每月收入四、五千元的工資卡全部交給被答辯人。但是,被答辯人在x年開始經常和別人一起出去旅游,外出購物,花錢也越來越多,不僅我給他的工資他用來和別的男人一起出去旅游、玩等花銷,我名下的5張共5萬元的信用卡也交給了被答辯人,但是仍然不夠她花銷!而且,被答辯人對家里孩子也不聞不問,孩子都是我和我媽在養(yǎng),我除了在外工作上班,回家以后還做飯、洗衣服等等,幾乎承包了所有家務。而被答辯人卻經常和別的男的一出去旅游,一出去就好幾天,打電話也聯(lián)系不上,回來了也不說去哪里了,回到家里就玩手機,和別的男的在網上聊天,打電話也背著我,言語甚是親昵!更令人氣憤的是,其中有一次,被答辯人還讓一個男的來我在x店門市跟我鬧事!
對于被答辯人的種種不良行徑,答辯人實在是非常氣憤,但是考慮到兩個年幼的孩子將來的成長,我不想讓孩子從小就生活在一個離異的家庭,更不想讓孩子有后爸后媽!所以,只要被答辯人能夠回心轉意,保證不再和第三者聯(lián)系,我愿意再次原諒被答辯人,只為孩子能夠有一個微暖的家!希望法庭對被答辯人進行批評教育!
三、答辯人堅決不同意離婚,故對子女撫養(yǎng)問題及不作任何答辯。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仍有挽回的余地,答辯人不同意離婚,懇請法庭能給雙方一個緩沖的過程并對被答辯人進行批評教育,給原本幸福的婚姻一個挽救的機會。被答辯人杜撰離婚借口,編造歪曲事實后訴至法院,其訴訟請求違反了我國民法的誠實信用原則,也違反了我國《婚姻法》的規(guī)定,沒有任何法律依據(jù),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駁回。
此致
x人民法院。
答辯人:
x年一月二十四日。
不離婚訴訟答辯狀篇一
答辯人(被告):;男,xx歲;漢族,籍貫:xx省xx市人,現(xiàn)住xx市路號。
委托代理人:xx市法律服務所。
答辯人(被告)因原告訴訟解除事實婚姻一案,現(xiàn)提出答辯如下:。
答辯人認為原、被告夫妻感情沒有破裂,不同意解除事實婚姻,理由如下:。
一、答辯人(被告)與原告夫妻系事實婚姻,并生有x個女兒,多年來一直感情很好;。
三、原、被告共同生活中,特別是在經濟困難的情況下,一直勤奮工作,對有病的女兒傾力照顧,全家一直和睦相處。
答辯人針對原告在訴狀中談到的毆打情節(jié)給予否定。這不是事實,肯定是沒有毆打這回事,否則,原告可以舉證?;仡欉@二十多年來的和睦生活,只是由于近年來答辯人的經濟收入少,特別是。。。。。。,面店生意清淡,才對家庭的生活產生影響。雙方吵架不是沒有,但沒有經常吵架,也沒有時間吵架。
答辯人對原告所謂由于被打變成痛風之說,認為是沒有科學根據(jù)的。對此指責,被告很傷心。原告風濕性關節(jié)炎是一個事實,是否是先天的因素,在沒有認定前不能確定。不過,原告的女兒也由于遺傳的原因,也有風濕性心臟病。另外,由于孩子開刀手術,被告把掙的錢多用光了。原告只能在生意清淡的情況下,增加了營業(yè)的時間。這樣,由于原被告住在親屬家,且被告掙錢不力,經常被指罵,.......,但這不是答辯人的自愿,這也影響了夫妻關系。盡管如此,這不影響雙方的感情基礎,只要被告的生意改善,隨著,經濟收入的提高,這一切會得到改變的。
答辯人駁斥原告的對被告所謂長期姘居的這一指責!那個外省服務員,是原告介紹到被告的面店的,是一個有丈夫的人。由于在店內工作,。。。很多客戶誤叫老板娘。。。。。。。。但被告沒有不正當?shù)哪信P系,對于對方的提出的這一指責,要求對方舉證。
關于共同財產登記表中所謂xx萬元的房產,要求原告舉證xx萬元的根據(jù)。
據(jù)于上述事實和理由,被告對原告提出要求解除事實婚姻的請求不予同意,還是請求她慎重考慮,女兒已大,從傳統(tǒng)的婚姻觀念看,如果離婚對她們的影響肯定是非常大的;被告還是希望原告能夠珍惜這個家庭。而且雙方關系疏遠,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原告及其親屬對被告不能掙錢的因素引起的,才會對被告不滿。所以被告認為如果原告能夠擺正自己的一些想法,彼此抱著互諒互讓的態(tài)度,共渡難關。被告堅決不希望解除事實婚姻,要求夫妻和好。
綜上所述,請求貴院依法審查,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法庭。
答辯人:代理人:。
200x年x月x日。
答:收到起訴狀十五日內。
按照民訴法第113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fā)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答:根據(jù)民訴法第113條規(guī)定,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答:答辯書是對原告起訴書的答復和反駁。
一般要有下列內容:。
(1)雙方當事人情況;。
(2)針對原告訴訟請求的答復或反駁;。
(3)事實依據(jù);。
(4)有關證據(jù);。
(5)法律依據(jù);。
(6)送達法院,具狀時間和具狀人姓名等。
答辯書篇幅不必長,但必須抓住重點,特別要抓住起訴狀中那些與事實不符、證據(jù)不足、缺少法律依據(jù)的內容,進行系統(tǒng)辯駁,以利于法院在審理時判明原告訴訟請求是否符合事實,是否有法律依據(jù),從而作出正確的裁判。
不離婚訴訟答辯狀篇二
答辯人:xx,男,xxxxx,漢族,住址xxxx,身份證號:xxxx。
被答辯人:xxx,女,xxx,漢族,住址xxx,身份證號:xxx.
答辯人xxx與被答辯人xxx離婚糾紛一案,答辯人特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于xxxx年相識,后經一年多的熱戀,我們加深了彼此之間的了解,xxxx年年底,我們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雙方夫妻感情一直較為融洽,雙方一直和睦相處,相親相愛,相敬如賓,在生活上相互關心,精神上相互鼓勵,夫妻感情一直非常好!
特別是xxxx年07月23日女兒xxx出生以后,我們又有了愛情的結晶,我們的家庭生活更加和睦、美滿。后又于xxxx年1月7日生育兒子xxx。另外,我家里還為我們出錢承接了被答辯人xxx轉手的玉器店,齊心協(xié)力地進行經營活動,生意做得紅紅火火,日子也過得紅紅火火,一家四口人其樂融融。為了養(yǎng)家糊口,我努力在外打工掙錢,工資卡也一直交給被答辯人保管。我父母與被答辯人相處也非常的好,從沒有要求被答辯人干什么活,家庭關系也一直非常和睦。
我與被答辯人是經過充分了解后自愿登記結婚,婚后已經建立了深厚的夫妻感情,并育有子女。對于被答辯人提出的離婚訴訟請求,我經過深思熟慮,為了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我堅決不同意被答辯人的離婚訴訟請求。
(二)被答辯人訴稱的離婚理由純屬捏造杜撰的不實之詞,完全不成立。主要列舉以下幾點:
1、被答辯人訴稱雙方之間性格差異較大,時常因生活瑣事發(fā)生爭執(zhí)、吵架,不屬實。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于xxxx年認識并逐漸熟悉,雙方經過長時間的自由戀愛,逐漸建立起深厚、真摯的感情。經過婚后多年的充分認識、了解,感情基礎更加牢固,婚后夫妻感情非常好。
2、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說答辯人常常酗酒滋事、并以跳樓自殺相威脅,完全是杜撰的謊言。
答辯人更是潔身自好,將打工等收入全部交給了別答辯人,沒有多余的閑錢與別人喝酒,而且也不愛喝酒,故從不喝酒,更沒有酗酒滋事。被答辯人所訴稱的以跳樓自殺相威脅更是無中生有。
3、xxx系主要由答辯人家人出資經營,被答辯人訴稱完全是在捏造事實。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結婚后,我家里人想為我及被答辯人謀個營生,我們便一起打算開一家店。xxxx年,剛好被答辯人叔叔李占武在康德有個玉器店向外轉讓,價格12萬。我們家里存款3.5萬、我姐出2.6萬、姨姨1萬、同學1萬、舅舅2萬、我有存款8000元,共計10萬多,被答辯人家里出了2萬元,承包了該玉器店。而且,我一邊和被答辯人經營玉器店,一邊在外打工,將工資卡一直是交給被答辯人用于生活及玉器店進貨等等。有時候,玉器店進貨沒錢時,我們家都是把糧食賣了,向親朋好友借錢用來進貨。而被答辯人卻說玉器店是別人的,完全是在捏造事實,是在惡意編造謊言。
答辯人為了改善家庭生活,更為了被答辯人和兩個孩子能夠生活的富裕幸福,自己還在外打工,每月收入四、五千元的工資卡全部交給被答辯人。但是,被答辯人在xxxx年開始經常和別人一起出去旅游,外出購物,花錢也越來越多,不僅我給他的工資他用來和別的男人一起出去旅游、玩等花銷,我名下的5張共5萬元的信用卡也交給了被答辯人,但是仍然不夠她花銷!而且,被答辯人對家里孩子也不聞不問,孩子都是我和我媽在養(yǎng),我除了在外工作上班,回家以后還做飯、洗衣服等等,幾乎承包了所有家務。而被答辯人卻經常和別的男的一出去旅游,一出去就好幾天,打電話也聯(lián)系不上,回來了也不說去哪里了,回到家里就玩手機,和別的男的在網上聊天,打電話也背著我,言語甚是親昵!更令人氣憤的是,其中有一次,被答辯人還讓一個男的來我在xxx店門市跟我鬧事!
對于被答辯人的種種不良行徑,答辯人實在是非常氣憤,但是考慮到兩個年幼的孩子將來的成長,我不想讓孩子從小就生活在一個離異的家庭,更不想讓孩子有后爸后媽!所以,只要被答辯人能夠回心轉意,保證不再和第三者聯(lián)系,我愿意再次原諒被答辯人,只為孩子能夠有一個微暖的家!希望法庭對被答辯人進行批評教育!
三、答辯人堅決不同意離婚,故對子女撫養(yǎng)問題及不作任何答辯。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仍有挽回的余地,答辯人不同意離婚,懇請法庭能給雙方一個緩沖的過程并對被答辯人進行批評教育,給原本幸福的婚姻一個挽救的機會。被答辯人杜撰離婚借口,編造歪曲事實后訴至法院,其訴訟請求違反了我國民法的誠實信用原則,也違反了我國《婚姻法》的規(guī)定,沒有任何法律依據(jù),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駁回。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答辯人:xxx。
xxx年一月二十四日。
不離婚訴訟答辯狀篇三
x年11月14日,答辯人收到臨漳縣人民法院送達的原告孫訴答辯人離婚及撫養(yǎng)權糾紛一案的民事起訴狀副本,經認真閱讀,答辯人認為,原告并沒有將案件之真實事實向法院陳述,訴狀中多有不實之詞。為澄清案件事實,使人民法院能夠公正審理本案,答辯人提出答辯如下:。
x年春節(jié),答辯人與原告經人介紹相識,因對彼此都很滿意,雙方很快墜入愛河,并與同年農歷2月月舉行婚禮?;楹箅p方感情穩(wěn)固,家庭幸福,同年農歷11月,雙方迎來了自己的愛情結晶--兒子司佳一出生,孩子的出生更是給這個小家庭帶來了無限的幸福和美好的憧憬。在日常生活中,夫妻二人偶爾因生活瑣事產生一些輕微的爭吵,按一般的生活邏輯,這是在正常不過的事情;如果夫妻二人不發(fā)生一些爭吵,倒是反常的。
以上事實,可以看出答辯人與原告感情并未破裂,不但未破裂,且感情基礎穩(wěn)固;且答辯人品行良好,奮斗上進,并無《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所規(guī)定之不良行為及其他情形。所以,答辯人與原告不符合法定離婚的條件。
二、關于子女撫養(yǎng)權的問題。
(一)雙方婚后生有一子--司佳一,答辯人認為一個幸福和完整的家庭是孩子健康成長所必可少的條件,良好的家庭環(huán)境可以給孩子帶來一個陽光向上的成長心態(tài);反之,會使孩子的心靈充滿陰霾,不利于孩子的成長。因此,維持答辯人與原告的婚姻,才會使這個家庭完整幸福,從根本上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
(二)由于原告堅持選擇離婚,并同時爭取孩子撫養(yǎng)權;答辯人從有利于孩子成長的角度來衡量,認為即便雙方最終離婚,孩子也應當由答辯人撫養(yǎng)。
1、孩子隨原告生活期間,原告未盡到應有的監(jiān)護義務。
x年,在孩子隨原告生活期間,由于對孩子監(jiān)護不力,使孩子誤食不明有毒物品,后經送往醫(yī)院搶救(另:醫(yī)院病例資料正在調取中),才得以生還,此事給孩子無論是身體上還是心靈上都造成了無法彌補的傷害。
其他原告未盡到監(jiān)護之事例,因篇幅之所限,在此不再一一列舉。
2、原告無法給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質生活條件。
原告因其工作性質,收入微薄(月薪1000元左右),按照現(xiàn)在的物質生活水平,原告連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很難提供給孩子,何來孩子的健康成長;而答辯人收入遠遠高于原告,且收入穩(wěn)定,可以給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質生活條件。
根據(jù)《婚姻法》關于離婚后子女撫養(yǎng)權的立法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yǎng)問題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規(guī)定,并結合以上事例來衡量,無論是從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還是雙方的撫養(yǎng)能力和撫養(yǎng)條件,孩子都應由答辯人來撫養(yǎng)。
綜上,答辯人認為,原告所提之訴訟請求,既無事實根據(jù),又無法律依據(jù),答辯人不能接受。因此,請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實,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臨漳縣人民法院。
答辯人:。
不離婚訴訟答辯狀篇四
xxx年11月14日,答辯人收到臨漳縣人民法院送達的原告孫xx訴答辯人離婚及撫養(yǎng)權糾紛一案的民事起訴狀副本,經認真閱讀,答辯人認為,原告并沒有將案件之真實事實向法院陳述,訴狀中多有不實之詞。為澄清案件事實,使人民法院能夠公正審理本案,答辯人提出答辯如下:。
xxx年春節(jié),答辯人與原告經人介紹相識,因對彼此都很滿意,雙方很快墜入愛河,并與同年農歷2月月舉行婚禮?;楹箅p方感情穩(wěn)固,家庭幸福,同年農歷11月,雙方迎來了自己的愛情結晶--兒子司佳一出生,孩子的出生更是給這個小家庭帶來了無限的幸福和美好的憧憬。在日常生活中,夫妻二人偶爾因生活瑣事產生一些輕微的爭吵,按一般的生活邏輯,這是在正常不過的事情;如果夫妻二人不發(fā)生一些爭吵,倒是反常的。
以上事實,可以看出答辯人與原告感情并未破裂,不但未破裂,且感情基礎穩(wěn)固;且答辯人品行良好,奮斗上進,并無《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所規(guī)定之不良行為及其他情形。所以,答辯人與原告不符合法定離婚的條件。
二、關于子女撫養(yǎng)權的問題。
(一)雙方婚后生有一子--司佳一,答辯人認為一個幸福和完整的家庭是孩子健康成長所必可少的條件,良好的家庭環(huán)境可以給孩子帶來一個陽光向上的成長心態(tài);反之,會使孩子的心靈充滿陰霾,不利于孩子的成長。因此,維持答辯人與原告的婚姻,才會使這個家庭完整幸福,從根本上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
(二)由于原告堅持選擇離婚,并同時爭取孩子撫養(yǎng)權;答辯人從有利于孩子成長的角度來衡量,認為即便雙方最終離婚,孩子也應當由答辯人撫養(yǎng)。
1、孩子隨原告生活期間,原告未盡到應有的監(jiān)護義務。
xxx年,在孩子隨原告生活期間,由于對孩子監(jiān)護不力,使孩子誤食不明有毒物品,后經送往醫(yī)院搶救(另:醫(yī)院病例資料正在調取中),才得以生還,此事給孩子無論是身體上還是心靈上都造成了無法彌補的傷害。
其他原告未盡到監(jiān)護之事例,因篇幅之所限,在此不再一一列舉。
2、原告無法給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質生活條件。
原告因其工作性質,收入微薄(月薪1000元左右),按照現(xiàn)在的物質生活水平,原告連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很難提供給孩子,何來孩子的健康成長;而答辯人收入遠遠高于原告,且收入穩(wěn)定,可以給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質生活條件。
根據(jù)《婚姻法》關于離婚后子女撫養(yǎng)權的立法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yǎng)問題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規(guī)定,并結合以上事例來衡量,無論是從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還是雙方的撫養(yǎng)能力和撫養(yǎng)條件,孩子都應由答辯人來撫養(yǎng)。
綜上,答辯人認為,原告所提之訴訟請求,既無事實根據(jù),又無法律依據(jù),答辯人不能接受。因此,請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實,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臨漳縣人民法院。
答辯人:。
不離婚訴訟答辯狀篇五
職務: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_________________答辯書副本______份。
其它文件__________份。
不離婚訴訟答辯狀篇六
答辯人(被告):xxxx;男,xx歲;漢族,籍貫:xx省xx市人,現(xiàn)住xx市xx路xx號。
委托代理人:xx市xx法律服務所。
答辯人(被告)因原告訴訟解除事實婚姻一案,現(xiàn)提出答辯如下:。
答辯人認為原、被告夫妻感情沒有破裂,不同意解除事實婚姻,理由如下:。
一、答辯人(被告)與原告夫妻系事實婚姻,并生有x個女兒,xx多年來一直感情很好;。
原、被告共同生活中,特別是在經濟困難的情況下,一直勤奮工作,對有病的女兒傾力照顧,全家一直和睦相處。
答辯人針對原告在訴狀中談到的毆打情節(jié)給予否定。這不是事實,肯定是沒有毆打這回事,否則,原告可以舉證。回顧這二十多年來的和睦生活,只是由于近年來答辯人的經濟收入少,特別是。。。。。。,面店生意清淡,才對家庭的生活產生影響。雙方吵架不是沒有,但沒有經常吵架,也沒有時間吵架。
答辯人對原告所謂由于被打變成痛風之說,認為是沒有科學根據(jù)的。對此指責,被告很傷心。原告風濕性關節(jié)炎是一個事實,是否是先天的因素,在沒有認定前不能確定。不過,原告的女兒也由于遺傳的原因,也有風濕性心臟病。另外,由于孩子開刀手術,被告把掙的錢多用光了。原告只能在生意清淡的情況下,增加了營業(yè)的時間。這樣,由于原被告住在xx親屬家,且被告掙錢不力,經常被xxxx指罵,.......,但這不是答辯人的自愿,這也影響了夫妻關系。盡管如此,這不影響雙方的感情基礎,只要被告的生意改善,隨著,經濟收入的提高,這一切會得到改變的。
答辯人駁斥原告的對被告所謂長期姘居的這一指責!那個外省服務員,是原告介紹到被告的.面店的,是一個有丈夫的人。由于在店內工作,。。。很多客戶誤叫老板娘。。。。。。。。但被告沒有不正當?shù)哪信P系,對于對方的提出的這一指責,要求對方舉證。
關于共同財產登記表中所謂xx萬元的房產,要求原告舉證xx萬元的根據(jù)。
據(jù)于上述事實和理由,被告對原告提出要求解除事實婚姻的請求不予同意,還是請求她慎重考慮,女兒已大,從傳統(tǒng)的婚姻觀念看,如果離婚對她們的影響肯定是非常大的;被告還是希望原告能夠珍惜這個家庭。而且雙方關系疏遠,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原告及其親屬對被告不能掙錢的因素引起的,才會對被告不滿。所以被告認為如果原告能夠擺正自己的一些想法,彼此抱著互諒互讓的態(tài)度,共渡難關。被告堅決不希望解除事實婚姻,要求夫妻和好。
綜上所述,請求貴院依法審查,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xx法庭。
答辯人:xxxx代理人:xxx。
200x年x月x日。
相關知識。
問:何時遞交答辯書有效?
答:收到起訴狀十五日內。
按照民訴法第113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fā)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問:不交答辯書法院能繼續(xù)審理案件嗎?
答:根據(jù)民訴法第113條規(guī)定,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問:如何寫答辯書?
答:答辯書是對原告起訴書的答復和反駁。
一般要有下列內容:。
(1)雙方當事人情況;。
(2)針對原告訴訟請求的答復或反駁;。
(3)事實依據(jù);。
(4)有關證據(jù);。
(5)法律依據(jù);。
(6)送達法院,具狀時間和具狀人姓名等。
答辯書篇幅不必長,但必須抓住重點,特別要抓住起訴狀中那些與事實不符、證據(jù)不足、缺少法律依據(jù)的內容,進行系統(tǒng)辯駁,以利于法院在審理時判明原告訴訟請求是否符合事實,是否有法律依據(jù),從而作出正確的裁判。
不離婚訴訟答辯狀篇七
被答辯人因自身原因于20__年2月21日主動辭職,其后雙方于20__年2月22日就勞動合同解除達成結算協(xié)議,雙方勞動關系已經解除。被答辯人再主張解除勞動關系,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jù),明顯不當。
二、被答辯人主張給付各項費用154548元沒有依據(jù)。
1、被答辯人辭職后,雙方在協(xié)商一致基礎上簽訂勞動合同解除協(xié)議,明確約定被答辯人在答辯人處工作期間的工資、加班費、節(jié)日加班費用等費用已全部結清,被答辯人對此無任何異議,被答辯人不再追究答辯人任何責任。
根據(jù)江蘇省高院、江蘇省仲裁委蘇高法審委(20__)47號文第25條規(guī)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工資、加班工資等勞動報酬的計算、支付達成結算協(xié)議,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的,應認定有效,但有證據(jù)證明在協(xié)議簽訂時存在欺詐、脅迫、重大誤解、顯失公平或乘人之危等違背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的情形除外。本案中,雙方已就工資、加班工資等達成結算協(xié)議,該協(xié)議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又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依法有效。
2、被答辯人主張經濟補償金于法無據(jù)。被答辯人主動辭職,也不符合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前置條件和程序,主張經濟補償金沒有法律依據(jù)。
3、被答辯人主張雙倍工資亦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jù)。首先,雙方簽有勞動合同,不存在雙倍工資的問題;其次,主張雙倍工資有著明確的時間限制、時效限制、數(shù)額限制。被答辯人的主張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jù)。
綜上所述,被答辯人的仲裁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jù),依法不能成立,懇請貴委依法駁回被答辯人的仲裁請求。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不離婚訴訟答辯狀篇八
答辯人邱夢影(化名),女,x年11月2日生,漢族,住上海七村41號302室。
被答辯人金大云(化名),男,x年2月3日生,漢族,住上海七村29號401室。
答辯人收到了(x8)*民(民)初字第61號案的起訴狀的副本,現(xiàn)針對被答辯人訴求答辯如下。
答辯請求:
四、依法分擔本案訴訟費。
事實和理由: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x0年10月18日登記結婚,婚后一段時間感情很好,x5年11月8日兒子金云飛出生。后來被答辯人染上賭博惡習,經常夜不歸宿,以至嗜賭成性,棄妻兒和家庭于不顧,甚至白天睡大覺,把工作扔到腦后,整天游手好閑,渾渾噩噩,得過且過,工作單位頻繁更換。答辯人無數(shù)次苦口婆心勸告,勸其不要沉迷下去,對工作和家庭應負起責任,振奮精神,從頭再來,均遭被答辯人的無理拒絕,使答辯人付出的心血全部付諸東流。
二、答辯人一直認為“成一個家難、拆一個家易”。因此,答辯人不但悉心照料病魔纏身的兒子,還在被答辯人近8年不在家情況下,主動挑起精心呵護公婆的重擔:刷鍋洗碗,料理家務,噓寒問暖,陪伴聊天,精神贍養(yǎng),陪同就醫(yī),排隊掛號,付款取藥,床前伺候,都心甘情愿,有人說答辯人是個頂著一個天的女丈夫。這不但獲得了公婆的理解,也感動了居委會,法官不妨去周圍群眾中作些了解,是非真相必將大白于天下。
三、答辯人堅持對家庭負責,對兒子成長負責,期望被答辯人改弦易轍,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為此當年東挪西湊為其歸還了三萬元賭債,但其不思悔改,無可救藥,竟然將其名下屬于夫妻共有房子偷偷賣掉去歸還新的賭債,并辭去上海好端端的工作,拋棄妻子兒子及其父母,欺騙說去廣西出差,而且一去就是近8年幾乎不歸,弄得答辯人和兒子不得不在被答辯人父母房子里委屈居住。既然被答辯人堅持非離婚不可,在法院兩次不準予離婚之后又第三次起訴,答辯人無奈只好成全他的訴愿,但被答辯人應當允許答辯人免費在現(xiàn)住房陪同兒子住至初中畢業(yè),期滿答辯人自行搬出,否則不同意離婚。
四、兒子已經年滿10周歲,答辯人已經征求兒子意見,表示愿意隨父親和爺爺一起生活,原因是母親近幾年不會有住房,不利于自己的學習成長,為此請求法院尊重兒子的選擇。答辯人愿意每月支付兒子撫養(yǎng)費500元,到兒子滿18周歲為止。答辯人強調指出,兒子是過敏性體質,難以治愈的哮喘纏身不去,幾乎每兩個月住院一次,但被答辯人自x1年開始不給家里提供什么費用。近8年來兒子的學費、家教費、業(yè)余項目學習費、生活費、醫(yī)藥費等等全部費用,都由答辯人一人獨自承擔,近8年已經支出了19xxx0元,花掉了所有的積蓄,使答辯人成了真正的“月光族”,有時不得不伸手借債,故請求依法判決被答辯人支付兒子撫養(yǎng)費的50%,即96000元。
五、被答辯人欺騙家人說去廣西出差,答辯人及公婆家人都信以為真,后來方知其在上海辭職的真相,實際是調到了設在廣西中國機械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經常半年甚至一年無音信。有次回家答辯人發(fā)現(xiàn)其旅行袋中有避孕套和壯陽充劑,而且拒絕過夫妻性生活,答辯人才感到問題的嚴重,便委托公公前去廣西探明虛實,公公回來說被答辯人“變壞了”。后來答辯人發(fā)現(xiàn)其在廣西與其他女人同居多年至今,并且生有孩子,其行為已構成重婚罪,屬于重大過錯。答辯人多年的勞累與精神折磨,經常徹夜難眠,以致今天浮腫難退,患上高血壓、心臟病,不得不常年與藥物為伴,身心俱疲多傷,為此請求判決被答辯人支付精神撫慰金10000元。
六、結婚時購買的電器、家俱等一切財產都歸被答辯人所有,惟有在被答辯人分文不給家里時答辯人獨資購買的微波爐、冰箱、電扇,還有結婚時雙方父母贈與的兩個戒指、一根項鏈和一根手鏈,請求判決歸答辯人所有。
綜上事實和理由,被答辯人嗜賭成性,不可救藥;滿口謊言,欺騙家人;8年不盡丈夫和父親義務;在外與其他女人同居并生有孩子,廣西公司提供了他的一些具體信息,證明他具有重大過錯,給答辯人造成了極大的身心傷害。答辯人保留追究被答辯人重婚罪的法律責任。為保護婦女和兒童合法權益,弘揚家庭和諧與社會文明,請求法院深入居委,查明真相,主持公道,支持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此致
上海市**區(qū)人民法院。
附件:本狀副本1份;。
有關證據(jù)1份。
答辯人:
x8年10月31日。
不離婚訴訟答辯狀篇九
本準則是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和基本行為準則,是規(guī)范員工行為的基本依據(jù)。
二、工作規(guī)范。
1、員工在辦公時間及辦公區(qū)域內必須佩帶工牌。
2、公司提倡工作用語為普通話。
3、辦公時間嚴禁大聲喧嘩、吵鬧、串崗、聊天。
4、嚴禁在辦公時間內閱讀與工作無關的報刊雜志,違者視情節(jié)轉重,給予不同形式的處分。
5、嚴格辦公時間,不得在辦公區(qū)域和辦公時間內就餐、吃零食或進行其他工作以外的活動。
6、不得在工作時間用辦公電話打私人電話。
7、員工打電話,用語應量簡潔、明確、減少占線時。
8、公司嚴禁員工在公司撥打私人長途電話和區(qū)間電話,違反者將受到相應處分,因工作需要撥打長途電話的,到綜合管理部統(tǒng)一撥打。
9、值班人員在值班時間不許打私人電話。
10、員工參加正式會議、培訓等應嚴格遵守會議時間及秩序,主動處理好手機,不得發(fā)出響聲,每響一次,扣工資50元。
11、嚴格文印、傳真管理。
(2)私人資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復印或用公司傳真機遞送,以免影響公司的正常工作;。
(5)文印室對送來打印、傳真的文件資料,應做好登記;。
(6)文印室人員違反上述規(guī)定,根據(jù)其嚴重程度,給予不同形式的處分。
三、形象規(guī)范。
1、員工著裝。
1)工上班時,著裝應保持整潔、大方、得體。因對外工作大原因,有交往需要的公司領導可視工作情況著裝。公司若有統(tǒng)一著裝要求,則按具體著裝規(guī)定執(zhí)行。
男員工著裝要求:。
2)潔、無污跡、無汗味、無破損、扣子齊全;系好領帶,襯衣衣襟套進褲頭,袖衫應扣好袖扣。穿戴統(tǒng)一,合符標準。
3)服表面平整,長度適中。不得露胸或披掛,襯衫必須束于褲腰或裙內,男士不得將領帶拉開。
4)一鞋襪顏色。皮鞋光亮,不穿顏色鮮艷的襪子,禁止使用夸張的配飾。
5)給員工的工號牌須隨身攜帶,工號牌在工作時間內須按規(guī)定標準佩戴。員工在設施設備維修,油污較多的情況下,可著裝舊工作服或自備服裝或特殊作業(yè)勞動時,也視情況可不著裝工作服,但必須佩帶工號牌。
6)理人員有權監(jiān)督員工著裝。
7)號牌佩戴端正,位置統(tǒng)一。
8)作服非因公不得穿出公司,下班后,須將工作服存入更衣柜。
2、員工儀表。
員工應保持手、面部、頭發(fā)的清潔整齊。女員工:發(fā)型整齊,不披發(fā),不得遮面,不染異色;提倡淡妝上崗,不化濃妝,不涂指甲,首飾佩帶適度。男員工:不蓄長須,不留長發(fā)。
四、行為規(guī)范。
1、員工之間相互平等,彼此應建立真誠、友愛、互助的工作合作關系,不得挑撥是非、散布謠言,惡意詆毀攻擊他人,更不得吵鬧、打架、否則按照公司制度處理。
2、原則上工作時間不接待私人來訪(特殊情況除外)。如有公務客人來訪,先由綜合管理部前臺接待員將客人引領至會客區(qū)或會議室,倒好茶水,再通知相關部門人員。對所有工作來訪客人,接待人員應禮貌周到、舉止得當。
3、員工如有投拆或反映意見,可通過口頭或局面向主管領導陳訴,如意見涉及主管領導,可向公司綜合管理部或更高層領導陳訴。公司鼓勵員工表達不周意見和想法,鼓勵員工之間進行坦誠溝通。
4、公司所有職員應做好相關單位的服務工作,嚴禁利用工作關系刁難業(yè)務單位,原則上不得接受業(yè)務單位的宴請及禮金、禮券、禮品。
5、員工對外交往應熱情誠懇、禮貌周到,廉潔自律,嚴禁任何人收受回扣,損害公司利益。
五、用語規(guī)范。
1、文明用語。
(1)請!請坐!
(2)您好!謝謝!
(3)對不起!
(4)請稍等。
(5)請問您找誰!
(6)對不起,讓您久等了。
(7)您好走。
(8)謝謝合作。
(9)請原諒我們這兒不能抽煙。
2、服務禁語。
(1)不知道!不清楚!
(2)不是我管,找去。
(3)沒看見我正忙嗎?到別處問去。
(4)怎么還問?
3、員工在接聽電話時,一律用普通話。接聽禮貌語為:。
(1)你好!上河物業(yè)。
(2)請問你有什么事?
(3)請問你找誰?
(4)請稍等。
(5)有什么事可以轉告嗎?
(6)謝謝,再見!
公司將對禮貌用語進行檢查,對違反規(guī)定者,一經發(fā)現(xiàn),每次處以20元的罰款。
六、環(huán)境規(guī)范。
1、員工嚴禁在公共辦公區(qū)內吸煙,確需吸煙者,可到指定吸煙室進行。
2、各部門所有區(qū)域、墻壁空間由綜合管理部統(tǒng)一布置,不準隨意張貼、懸掛物品。
3、辦公區(qū)域保持整潔,不準堆放雜物。
不離婚訴訟答辯狀篇十
市民們:
根據(jù)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xx市人民政府關于《xx市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雙創(chuàng)”工作,現(xiàn)將我市禁放區(qū)域、禁放時間和具體要求告知大家,希望廣大市民自覺遵照執(zhí)行。
東至惠陽河、西至兩港路、南至南苑路(含城南小區(qū)、南苑中學、世紀家園、匯東小區(qū))、北至中央河。
除農歷除夕至正月十五以外的所有時間。
1、自覺遵守禁放規(guī)定,不違禁燃放煙花爆竹;。
3、各單位負責人要帶頭遵守好禁放規(guī)定,并對所屬員工加強禁放工作的宣傳教育;。
4、積極主動地配合支持執(zhí)法部門做好查禁工作。
對違禁燃放煙花爆竹的,根據(jù)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請廣大市民們給予大力支持配合,共同把市區(qū)禁放工作做好。
此致!
xx市公安局。
不離婚訴訟答辯狀篇十一
答辯人:王××,女,19××年×月×日生,漢族,北京市人,北京市某單位職工,住北京市朝陽區(qū)××號。
因王××訴我離婚糾紛一案,特答辯及請求如下:
一、同意與周××離婚;。
四、判令周××清償答辯人個人債務40萬元。
事實與理由:
一、答辯人與周××之間的夫妻感情早已破裂,這也是周××密謀已久的事情,請求法院判決離婚。
周××與答辯人系20x×年×月×日于北京市朝陽區(qū)民政局登記結婚,周××系再婚,而答辯人為初婚,20x×年×月×日生育一兒周小×。兩人雖系經介紹認識談婚,婚前相處較短,但答辯人認為周××已經過一次失敗的婚姻,應該會珍惜再一次的婚姻。
但周××在婚后很快就暴露其本性,常常在外花天酒地、夜不歸宿,只是把家里當做換洗衣服的場所。周小×出生后,仍未能喚醒周××作為一個父親、作為一個丈夫應盡的職責,在將答辯人母親張××的房屋拆遷補償款及積蓄騙光之后,便積極謀劃與答辯人的離婚。
周××與答辯人之間的離婚糾紛已是第三次訴至法院審理,周××曾于20x×年g月×日時就向貴院提出過離婚訴訟請求。由于在庭審過程中,答辯人發(fā)現(xiàn)周××偽造結婚證騙取法院立案,遭到了法庭的口頭訓誡處罰,并且答辯人還發(fā)現(xiàn)周××惡意轉移公司股份,在此種情況下,周××于20x×年11月×日向貴院提出了撤訴。
基于周××惡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在周××提出撤訴后,為維護答辯人合法權益,答辯人又于當月向貴院提出離婚訴訟請求,后由于答辯人準備不足向法院申請撤訴。
現(xiàn)周××再次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請求,答辯人認為,雙方的夫妻感情早已破裂,婚姻關系的維系沒有任何意義,請求法院判決雙方離婚。
二、周××并無撫養(yǎng)子女的責任心及誠意,請求判定周小×由答辯人撫養(yǎng),并判令周××每月支付20x0元的撫養(yǎng)費。
從20xx年2月×日周小×出生之日起,周××就沒有認真負責地盡過一個父親的職責,周××的生活一直以來就是由答辯人承擔。非但如此,周小×的每一次患病都是答辯人的母親陪同答辯人一起將周小×送至醫(yī)院就診,周小×的入學及學習問題亦由答辯人一人負責。周××從來就沒有好好地關心過周小×的生活、學習,其要求撫養(yǎng)周小×完全就是一個掩人耳目的托詞。
三、請求判令周××因惡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1000萬元的公司股份,賠償答辯人500萬元的損失。
周××為達到與答辯人離婚時,答辯人無法分得夫妻共同財產的目的,在20xx年8月×日向朝陽區(qū)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前火速炮制了一份與其胞弟周大×的20x萬元的借條。很快又在周××的操縱下,該公司召開公司股東會,同意周××將其所有股權折抵20x萬元的債務,并完成股權轉移。
以上行為,周××顯然想通過一個合法的形式來實現(xiàn)其非法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目的。
首先,股份的轉移發(fā)生在周××提起離婚訴訟前半個月內,并且從20xx年3月份開始,周××便未支付房屋的按揭貨款及住房的物業(yè)費,20xx年6月份開始,答辯人一家便無法聯(lián)系上周××,并揚言要與答辯人離婚,讓答辯人一分錢都得不到。
其次,債務的炮制與股份轉移亦發(fā)生在周××親兄弟之間,更何況周大×根本就沒有向周××借出20x萬元的能力。
四、請求判令周××歸還答辯人借款40萬元。
在婚姻生活期間,周××以各種手段騙得答辯人的信任,共向答辯人借取個人存款40萬元,并于20xx年×月×日向答辯人出具欠條,約定20xx年12月前歸還。但此后,周××便策劃著與答辯人離婚,并意圖轉移財產致使答辯人無法分割共同財產。此款系答辯人個人財產,應由周××清償。
此致
深圳市南山區(qū)人民法院。
答辯人:王××。
不離婚訴訟答辯狀篇十二
答辯人(被告):林,女,19xx年xx月x日出生,漢族,住南寧市白沙大道號江南苑x10棟x單元號房。
就原告朱訴被告離婚糾紛一案,被告特作以下答辯:
一、被告同意與原告離婚。
原告為達到離婚的目的,在《民事起訴狀》中指責被告,稱被告“性格偏執(zhí),脾氣古怪,難以相處……”等等理由,被告不予同意?;橐鍪悄信p方的事,不是一方的事,原告光說別人,不講自己,可以捫心自問一下自己的表現(xiàn)如何。既然原告向法院起訴離婚,被告亦無意與其維持婚姻關系,故,被告同意與原告離婚。
二、婚生女兒朱由被告攜帶撫養(yǎng),原告每月支付其生活費810元,教育費和醫(yī)療費憑有效票據(jù)由原告與被告各負擔一半,至女兒年滿18周歲止。
被告堅決要求擁有女兒朱攜帶撫養(yǎng)權,女兒朱也必須由被告攜帶撫養(yǎng)。其他的事情被告可以和原告協(xié)商,但在女兒朱攜帶撫養(yǎng)權這個問題上,被告不能協(xié)商。
1、女兒朱于x2年2月7日出生,至今未滿兩周歲。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yǎng)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條“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yǎng)條件不盡撫養(yǎng)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敝?guī)定,女兒朱應由被告攜帶撫養(yǎng),隨被告生活。
2、被告原畢業(yè)于廣西幼兒師范學校,系幼兒教育專業(yè),教育女兒朱正好合適。況且,朱是女孩,隨被告生活甚是方便。與被告相比,原告沒有任何理由攜帶撫養(yǎng)女兒朱。
3、原告及其母親重男輕女,不應由原告攜帶撫養(yǎng)女兒朱。因生育的是女孩,被告在坐月子期間便已體會到原告及其母親的封建意識,女兒朱不能由原告攜帶撫養(yǎng)。
4、原告每月的工資為2700元,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yǎng)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7條第二款“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钡确芍?guī)定,被告認為,原告每月應支付女兒朱生活費810元,教育費和醫(yī)療費憑有效票據(jù)由原告與被告各負擔一半,至女兒年滿18周歲止。
三、夫妻共同財產,由原告與被告均分。
四、原告支付被告生活困難幫助費10000元。
被告生下女兒朱七個月后,便開始上班,但由于女兒尚小,并且不愿跟隨別人,被告只得親自照看女兒,因此斷斷續(xù)續(xù)的工作最后也不得不中止。由于被告離婚時生活困難,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xié)議;協(xié)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敝?guī)定,原告應支付被告生活困難幫助費10000元。
五、本案訴訟費用由原告承擔。
此致
南寧市江南區(qū)人民法院。
被告:
不離婚訴訟答辯狀篇十三
答辯人:,男,,漢族,住址,身份證號:。
被答辯人:,女,,漢族,住址,身份證號:.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離婚糾紛一案,答辯人特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于x年相識,后經一年多的熱戀,我們加深了彼此之間的了解,x年年底,我們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雙方夫妻感情一直較為融洽,雙方一直和睦相處,相親相愛,相敬如賓,在生活上相互關心,精神上相互鼓勵,夫妻感情一直非常好!
特別是x年07月23日女兒出生以后,我們又有了愛情的結晶,我們的家庭生活更加和睦、美滿。后又于x年1月7日生育兒子。另外,我家里還為我們出錢承接了被答辯人轉手的玉器店,齊心協(xié)力地進行經營活動,生意做得紅紅火火,日子也過得紅紅火火,一家四口人其樂融融。為了養(yǎng)家糊口,我努力在外打工掙錢,工資卡也一直交給被答辯人保管。我父母與被答辯人相處也非常的好,從沒有要求被答辯人干什么活,家庭關系也一直非常和睦。
我與被答辯人是經過充分了解后自愿登記結婚,婚后已經建立了深厚的夫妻感情,并育有子女。對于被答辯人提出的離婚訴訟請求,我經過深思熟慮,為了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我堅決不同意被答辯人的離婚訴訟請求。
(二)被答辯人訴稱的離婚理由純屬捏造杜撰的不實之詞,完全不成立。主要列舉以下幾點:
1、被答辯人訴稱雙方之間性格差異較大,時常因生活瑣事發(fā)生爭執(zhí)、吵架,不屬實。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于x年認識并逐漸熟悉,雙方經過長時間的自由戀愛,逐漸建立起深厚、真摯的感情。經過婚后多年的充分認識、了解,感情基礎更加牢固,婚后夫妻感情非常好。
2、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說答辯人常常酗酒滋事、并以跳樓自殺相威脅,完全是杜撰的謊言。
答辯人更是潔身自好,將打工等收入全部交給了別答辯人,沒有多余的閑錢與別人喝酒,而且也不愛喝酒,故從不喝酒,更沒有酗酒滋事。被答辯人所訴稱的以跳樓自殺相威脅更是無中生有。
3、系主要由答辯人家人出資經營,被答辯人訴稱完全是在捏造事實。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結婚后,我家里人想為我及被答辯人謀個營生,我們便一起打算開一家店。x年,剛好被答辯人叔叔李占武在康德有個玉器店向外轉讓,價格12萬。我們家里存款3.5萬、我姐出2.6萬、姨姨1萬、同學1萬、舅舅2萬、我有存款8000元,共計10萬多,被答辯人家里出了2萬元,承包了該玉器店。而且,我一邊和被答辯人經營玉器店,一邊在外打工,將工資卡一直是交給被答辯人用于生活及玉器店進貨等等。有時候,玉器店進貨沒錢時,我們家都是把糧食賣了,向親朋好友借錢用來進貨。而被答辯人卻說玉器店是別人的,完全是在捏造事實,是在惡意編造謊言。
答辯人為了改善家庭生活,更為了被答辯人和兩個孩子能夠生活的富裕幸福,自己還在外打工,每月收入四、五千元的工資卡全部交給被答辯人。但是,被答辯人在x年開始經常和別人一起出去旅游,外出購物,花錢也越來越多,不僅我給他的工資他用來和別的男人一起出去旅游、玩等花銷,我名下的5張共5萬元的信用卡也交給了被答辯人,但是仍然不夠她花銷!而且,被答辯人對家里孩子也不聞不問,孩子都是我和我媽在養(yǎng),我除了在外工作上班,回家以后還做飯、洗衣服等等,幾乎承包了所有家務。而被答辯人卻經常和別的男的一出去旅游,一出去就好幾天,打電話也聯(lián)系不上,回來了也不說去哪里了,回到家里就玩手機,和別的男的在網上聊天,打電話也背著我,言語甚是親昵!更令人氣憤的是,其中有一次,被答辯人還讓一個男的來我在x店門市跟我鬧事!
對于被答辯人的種種不良行徑,答辯人實在是非常氣憤,但是考慮到兩個年幼的孩子將來的成長,我不想讓孩子從小就生活在一個離異的家庭,更不想讓孩子有后爸后媽!所以,只要被答辯人能夠回心轉意,保證不再和第三者聯(lián)系,我愿意再次原諒被答辯人,只為孩子能夠有一個微暖的家!希望法庭對被答辯人進行批評教育!
三、答辯人堅決不同意離婚,故對子女撫養(yǎng)問題及不作任何答辯。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仍有挽回的余地,答辯人不同意離婚,懇請法庭能給雙方一個緩沖的過程并對被答辯人進行批評教育,給原本幸福的婚姻一個挽救的機會。被答辯人杜撰離婚借口,編造歪曲事實后訴至法院,其訴訟請求違反了我國民法的誠實信用原則,也違反了我國《婚姻法》的規(guī)定,沒有任何法律依據(jù),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駁回。
此致
x人民法院。
答辯人:
x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