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總結,我們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在學習和工作中的優(yōu)勢和不足。在寫總結時,可以采用一些圖表和統(tǒng)計數據等輔助手段,使得總結更加直觀和易于理解??偨Y是一種對自己過去的肯定和對未來的規(guī)劃,以下是一些精選總結范文,讓我們一起來學習和提高。
商標的論文篇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
xx(以下簡稱被答辯人)對答辯人xxx電子技術有限公司在第9類申請注冊的初審公告號為xxxx的“xxx”商標(公告復印件見附件一)所提異議理由不符合事實,答辯書和有關證據材料如下:。
一、答辯人“xxx電子技術有限公司”情況簡介。
答辯人“xxx電子技術有限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見附件二)創(chuàng)建于1992年,注冊資本1008萬,現有員工400余人,公司總部位于xxxxxx,辦公面積8000余平米。
公司銷售、服務網絡遍及全國,設有七大區(qū)域中心:鄭州、北京、上海、武漢、廣州、西安、成都;23個省級辦事處:長沙、南昌、南寧、石家莊、太原、杭州、寧波、濟南、合肥、天津、重慶、昆明、湛江、福州、泉州、廈門......公司以強大的技術實力、穩(wěn)定可靠的產品以及完善的服務為廣大消費者所熟知,在行業(yè)內具有很高的知名度。
答辯人xxx公司是我國國內最早從事智能卡應用系統(tǒng)研發(fā)、集成的企業(yè)之一,專業(yè)從事非接觸式智能卡應用系統(tǒng)軟、硬件研發(fā)生產及系統(tǒng)集成。
目前系統(tǒng)產品涵蓋智能卡應用技術、軟件開發(fā)、32位/8位嵌入式產品開發(fā)、大型數據庫系統(tǒng)、網絡集成等眾多技術領域,產品范圍涵蓋數字化校園、校園及企事業(yè)一卡通、社區(qū)一卡通、城市一卡通及金融智能卡應用系統(tǒng)等。
公司所有產品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是省高新技術企業(yè)、軟件認證企業(yè)、“省五大軟件企業(yè)”,主要產品獲得高新技術產品證書和國家異議理由是沒有事實根據的。
我國的商標法賦于經營者依法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權利,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答辯人申請取得xxxxx號“xxx”商標專用權屬合法行為,應給予支持,準予注冊。
答辯人:xx公司。
代理人:河南通遠知識產權事務所有限公司。
20xx年3月25日。
商標的論文篇二
商標對消費者的心理產生一定影響。商標得當,適應消費者的心理需求,則會引起人們的興起,激發(fā)購買欲望;相反,如果商標容易引起人們的負面聯想,則肯定會使產品的推廣大打折扣。如:“芳芳”系列化妝品曾一度風靡中國城市,其英文商標譯為“fangfang”。譯者在音譯的同時卻忘了fang這個詞在英文中可指“狼牙”或“毒蛇的牙齒”。一個fang不夠,還要再加上一個,豈不令人毛骨悚然,望而生畏!而英國一家食品公司用“anchor”作為其商標,原文的喻意是容易令消費者滿意的;船拋錨后停泊不再漂移,比喻產品質量穩(wěn)定可靠。但如果直接意譯成中文“拋錨”或“錨位”,中國人恐怕難以把它與食品的質量可靠聯系起來,若音譯為“安可”,人們會自然聯系到“安全,安心,可愛”等字眼,其商標有意聯系的目的也就達到了。
(二)避繁就簡朗朗上口原則。
有些英語商標本身較長,若完全按音譯會出現拗口或難以記憶的譯文,因此應靈活掌握,講求技巧。如:美國著名膠卷“kodak”,要是嚴格按其發(fā)音來譯,應譯為“柯達克”,單實際上“柯達”才真正為廣大消費者所熟悉,這不僅因為其簡單上口,還在于它能夠在音韻上更容易讓消費者聯想到產品的性能。(“柯達”與按快門的“喀噠”聲相似。)。
(三)文化差異原則。
一個國家或地區(qū)的文化,往往受到語言、宗教、價值觀、生活態(tài)度、教育科技水平、物質文化程度、社會組織形式、政治和法律等因素的影響,因此,翻譯商標時應充分考慮到產品所銷國家和地區(qū)的文化、歷史和風俗。
(四)力求完美規(guī)范統(tǒng)一原則。
對于同一商標,往往有多種譯法,但多個譯名會給商家和消費者帶來不便甚至損失。因此,商標翻譯時應盡量嘗試各種不同的方法,不斷斟酌,以選擇一個最恰當、最突出的譯名。例如:美國產的一次性照相機“polaroid”就有“寶麗得”,“寶來得”,“拍立得”和“波拉羅伊得”四種譯法,筆者認為應統(tǒng)一為“拍立得”。再如,海南目前有許多企業(yè)都喜歡用“三湘”作為自己產品的商標。一般音譯為“sanxiang”,這一譯法本身并無不妥之處,但若將其改為“sunshine”效果會更好?!皊unshine”既與“三湘”的漢語拼音諧音,在英文中又有“陽光”之意,象征著產品有著美好的未來。
三、結論。
在對大量商標翻譯實例分析研究的基礎上,總結出商標翻譯中應遵循的四條原則,并根據自己的理解概括出適合于商標翻譯的四種方法。但商標翻譯要涉及市場學、廣告學、顧客心理學、美學、甚至跨文化交際學,這就決定了翻譯過程的復雜性,要使商標翻譯完美無缺,達到簡潔、易讀、易懂和易聯想的總體要求,只能靠譯者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反復斟酌。
參考文獻:
[1]朱娥.商標詞的翻譯理論和方法[j].昭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6(2):47.
[2]史玉娟.從文化差異看商標翻譯的方法及原則[j].沈陽工程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1(2):78.
商標的論文篇三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郭俊峰邯鄲十力律師事務所電話:13131030628。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承德某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蘇××,女,1960年1月28日生,××業(yè)主,住河北省××安洲街18號。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張××,男,1967年3月27日生,漢族,農民,住河北省××。
上訴人因商標侵權糾紛一案,不服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承民初字第172號民事判決書,現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2.一、二審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承德某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承擔。?
上訴理由?
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2007)承民初字第172號民事判決書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理由如下:
一、一審法院判決上訴人河北某酒業(yè)有限公司停止使用帶有“金坂城”文字的企業(yè)名稱,停止生產、銷售帶有“金坂城”文字的商品,銷毀已生產出來帶有“金坂城”文字的商品,于法無據。
本案另一被告張××的“金坂城”商標是在2月12日申請注冊的,商標局于6月21日核準注冊的。而承德某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是在10月14日注冊了“金板城燒鍋”和“板城燒鍋”商標,張××的“金坂城”商標先于被上訴人“金板城燒鍋”商標的注冊,不存在侵犯被上訴人商標的行為。
上訴人河北某酒業(yè)有限公司的企業(yè)名稱核準的時間是月1日,而被上訴人承德某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的“板城燒鍋”商標是在年12月16日被司法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的,司法認馳是一種個案認馳,與國家商標局在認定馳名商標的方式、范圍、認定后的影響力都有所不同,國家商標局認定馳名商標的影響力相對來說影響較大。上訴人企業(yè)名稱變更在先,被上訴人“板城燒鍋”司法認馳在后,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關于解決商標與企業(yè)名稱若干問題的意見》應保護在先的權利。
商標是區(qū)別不同商品生產者或服務提供者的標記,是使用在商品或者服務上的一個記號,它主要由《商標法》進行調整。企業(yè)名稱是區(qū)別一個企業(yè)與其他企業(yè)或社會組織的標志,通常由“行政區(qū)劃+字號+行業(yè)+組織形式”四部分組成,其中字號用以區(qū)別不同企業(yè),它主要由《企業(yè)名稱登記管理規(guī)定》進行調整,商標與企業(yè)名稱在流通領域的最終功能都是用于區(qū)別不同的生產者與經營者。
上訴人河北某酒業(yè)有限公司的企業(yè)名稱是經過工商部門的審核,其使用其企業(yè)名稱是合法的,而且其在經營過程中沒有突出使用“金坂城”文字,而是將河北某酒業(yè)有限公司作為整體使用的,也未引起相關公眾產生誤認。
上訴人的企業(yè)名稱與被上訴人所有的“板城”、“板城燒鍋”、“金板城燒鍋”商標有著明顯的區(qū)別,不論從字形、讀音、含義上都有著明顯的區(qū)別。“金坂城”是三個字,被上訴人的商標是2個字、4個字和5個字?!敖疔喑恰比齻€字中的“坂”是土字旁,而被上訴人的商標中“板”是木字旁。河北某酒業(yè)有限公司在主觀上無惡意,行為上無過錯,且取得程序合法。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照相關規(guī)定審核批準邯鄲市某某酒業(yè)有限公司變更為河北某酒業(yè)有限公司沒有過錯的。字號權與商標權產生于不同的法律授權,兩種權利沒有強弱和高底之分,目前不存在一種權利可以限制另一種權利的法律依據。細究下來,卻是分級管理的工商登記與全國統(tǒng)一的商標注冊沒有聯網進行審查,現行的法律法規(guī)滯后于新形勢的需要所造成的。這個責任不應由河北某酒業(yè)有限公司承擔。
二、上訴人河北某酒業(yè)有限公司沒有在其加工的產品上突出使用被上訴人承德某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商標,其行為不構成商標侵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一)項的規(guī)定,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yè)字號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屬于商標侵權行為。
判斷商標與企業(yè)名稱中的字號的使用沖突是否造成消費者誤認混淆時,應綜合考慮行業(yè)、地域、消費群體、商標與字號相同或近似的程度、先權利的馳名或知名程度、雙方所經營的商品或服務的類似程度及消費者購買時的注意程度、是否有利用或損害他人商譽的行為、是否已經造成了實際混淆等因素,綜合作出判斷。
認定此種侵犯注冊商標權的行為,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一是使用了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二是行為人將所使用的文字作為其企業(yè)的名稱字號;三是將名稱字號與商標權人注冊商標所標識的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突出醒目地使用;四是造成了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效果或者結果。
被上訴人承德某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沒有證據證明上訴人河北某酒業(yè)有限公司將其注冊商標在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yè)字號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突出使用,也沒有證據證明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因此上訴人的行為不構成商標侵權。理由如下:
1、被上訴人承德某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庭審中所提供白酒不能證明就是。
2、被上訴人承德某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庭審中提供幾份證人證言,但是。
證人并沒有出庭作證,證人應當出庭作證接受當事人的質詢,這幾份證人證言不能作為定案依據。
3、上訴人河北某酒業(yè)有限公司在其生產的產品上標注生產廠家,是按相關的法律規(guī)定,正常的使用,并沒有將“金坂城”文字以區(qū)別企業(yè)名稱中其他文字的'方式在商品上突出、醒目的使用,以達到商標標識的作用,所以不構成侵權。
三、被上訴人要求變更企業(yè)名稱的訴求應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本案是商標侵權屬于民事受案范圍,屬兩種不同性質的訴,民事訴訟不能與行政訴訟合并審理。
上訴人河北某酒業(yè)有限公司是由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注冊的,被上訴人承德某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如果對此有異議,可以向企業(yè)名稱登記主管機關申請撤銷?!渡虡朔▽嵤l例》第五十三條:“商標所有人認為他人將其馳名商標作為企業(yè)名稱登記,可能欺騙公眾或者對公眾造成誤解的,可以向企業(yè)名稱登記主管機關申請撤銷該企業(yè)名稱登記。企業(yè)名稱登記主管機關應當依照《企業(yè)名稱登記管理規(guī)定》處理?!薄恶Y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guī)定》第十三條當事人認為他人將其馳名商標作為企業(yè)名稱登記,可能欺騙公眾或者對公眾造成誤解的,可以向企業(yè)名稱登記主管機關申請撤銷該企業(yè)名稱登記,企業(yè)名稱登記主管機關應當依照《企業(yè)名稱登記管理規(guī)定》處理。
四、上訴人河北某酒業(yè)有限公司受商標持有人張××以及承德金山嶺酒業(yè)有限公司的共同委托,加工“金坂城”系列酒的行為沒有侵犯被上訴人的商標權,上訴人不銷售加工灌裝的成品酒。
1、上訴人接受張××的委托為其生產灌裝白酒的,張××是“金坂城”注冊商標持有人,依法對其商標享有的專有權。
2、上訴人提交的證據3生產加工委托書,該證據可以證明上訴人是受張××的委托加工的。一審判決書(第10頁),認定該份證據沒有其它證據相佐證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根據《民訴證據規(guī)定》第七十條:“一方當事人提出的下列證據,對方當事人提出異議但沒有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力。”張××并不否認這份協議真實性,另外從上訴人提供的證據4和證據5也可以得到認證。證據4是上訴人與張××、承德金山嶺酒業(yè)有限公司三方共同簽訂的協議,該份證據充分證明了上訴人受張××、承德金山嶺酒業(yè)有限公司委托加工的,加工的酒只有張××有權進行銷售。上訴人無權銷售也沒有銷售加工灌裝的成品酒。
承德金山嶺酒業(yè)有限公司具備相應的資質。河北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冀委托()-3號可以證明,這份證明從另一個方面,證實了上訴人與張××、承德金山嶺酒業(yè)有限公司實際履行合同,并非該合同沒有履行。
4、上訴人沒有參加8月份在石家莊舉行的北方糖酒會,更沒有銷售給蘇××酒,一審庭審中,上訴人對此予以否定,庭審中出示的白酒不能證明就是上訴人生產的。
假設蘇××從上訴人購買過酒,應該由購貨發(fā)票,僅憑幾張照片以及幾張名片就作出上訴人向蘇××銷售了白酒的判斷,讓人匪夷所思。
相反上訴人向法院提供了相關證據卻沒有得到認定,上訴人提供了蘇××出示的收據以及圖片,證明蘇××其實是承德某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在隆化“板城燒鍋酒”的總代理商,全部銷售被上訴人生產的系列酒,蘇××與承德某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存在共同的利害關系,蘇××也是承德某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設計的被告,對此一審法院卻不予認定,從一審法院判決其不承擔法律責任來看,顯然屬于地方保護性的惡意管轄。
五、上訴人河北某酒業(yè)有限公司行為沒有侵犯被上訴人的商標權,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上訴人河北某酒業(yè)有限公司加工“金坂城”系列酒是受張××以及承德金山嶺酒業(yè)有限公司共同委托加工的,張××對“金坂城”商標享有專有權,承德金山嶺酒業(yè)有限公司有酒類生產、銷售許可證。上訴人只負責生產加工,并沒有銷售白酒。
民事訴訟遵循“誰主張,誰舉證”,對于因侵權造成的損失,應該由承德某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負責舉證,法院不應該代替當事人舉證。上訴人在2005年12月6日變更企業(yè)名稱的,截止到一審判決作出之日(7月10日)不足三年時間,而一審判決書(第11頁)卻認定上訴人侵權已達四年多,沒有法律依據。
六、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本案(商標侵權案件)沒有管轄權。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因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提起的民事訴訟,由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五十二條所規(guī)定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商品的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前款規(guī)定的侵權商品的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常性儲存、隱匿侵權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關、工商等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侵權商品所在地?!惫们也徽撋显V人或其他人是否有商標侵權的法律事實及是否構成商標侵權,承德市均不是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也不是侵權商品的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所以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本案沒有管轄權。
2、蘇××是承德某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設計出的第二被告,其根本目的是要實現在承德市中級法院非法立案。
上訴人河北某酒業(yè)有限公司已經向法院提供了相關證據(圖片以及蘇××出示的收據),證明蘇××其實是被上訴人承德某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在隆化“板城燒鍋酒”的總代理商,全部銷售被上訴人生產的系列酒。被上訴人設計的蘇××與其存在共同利害關系,第二被告蘇××不可能與第一被告河北某酒業(yè)有限公司形成必要的共同訴訟,因為第二被告與河北某酒業(yè)有限公司根本就沒有業(yè)務往來,承德某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的根本目的是想通過第二被告蘇××改變管轄權,實現在承德市中級法院非法立案,從而進行地方保護。
最后從判決的結果來看,也印證上訴人的主張,一審判決沒有讓蘇××承擔任何責任,這個判決的結果實現了被上訴人承德某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想在本地法院審理該案的目的,一審法院也全部支持了被上訴人的全部訴訟請求,這個判決不是以客觀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作出的,而是以保護自已地方企業(yè)為目的作出的損害其他地方企業(yè)的惡意判決。
七、一審判決對上訴人提供的證據沒有作出認定,實屬違法。
上訴人向法庭提供了11組證據,且都是本案的關鍵性證據,一審法院判決書都沒有做出認定,并且沒有闡明沒有采納的理由,相反被上訴人沒有證據的主張都被采納,顯然有?!睹裨V證據規(guī)定》第七十九條:“人民法院應當在裁判文書中闡明證據是否采納的理由”,是赤裸裸偏袒地方企業(yè)的違法判決。
八、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2007)承民初字第172號民事判決違反法定程序,嚴重影響案件正確判決。
1、一審判決書(第2頁),204月25日本院第一次開庭審理本案,本院依原告申請追加張××為被告參加訴訟。根據《民訴證據規(guī)定》第三十四條:“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起反訴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贝藭r第一次庭審已經結束,被上訴人承德某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是沒有權利再申請追加被告。
2、被上訴人將“金坂板”商標異議裁定書作為證據提交到一審法院已超過舉證期限。被上訴人在一審舉證期限內并沒有提交該份證據,而是在08年4月25日開庭時當庭提交的。上訴人的舉證期限截止到月19日,被上訴人的舉證期限也應最晚在11月19日之前,而“金坂板”商標異議裁定書是在2007年11月26日作出的,沒在舉證期限內提交。
3、“金坂板”商標異議裁定書是在2007年11月26日作出的,被上訴人承德某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是在2007年10月8日起訴的,也就是說被上訴人起訴時,“金坂板”商標是否侵權尚未定論,被上訴人此時起訴屬于惡意訴訟,濫用民事訴權,為求不法、不當利益而提起民事訴訟。
綜上所述,上訴人河北某酒業(yè)有限公司受他人委托加工“金坂城”系列酒的行為不侵犯被上訴人承德某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的商標權,河北某酒業(yè)有限公司企業(yè)名稱的變更是經過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的也不存在侵犯被上訴人的商標權。請求省高院依法撤銷(2007)承民初字第172號民事判決書,依法改判,判決駁回被上訴人承德某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對上訴人的訴訟請求或裁定發(fā)回原審法院重審或指定其他法院審理,以保護上訴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河北某酒業(yè)有限公司。
商標的論文篇四
鑒于甲方與乙方的友好關系,且為保護甲方名下等名稱(以下簡稱“擬注冊名稱”)的合法權益,避免他人搶注商標,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現就甲方以乙方的名義申請名稱為注冊商標的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以下擬注冊名稱,以乙方的名義申請商標注冊。申請商標所需的圖樣及具體類別、項目等事宜,均由甲方確定。擬注冊名稱經主管部門核準注冊后的注冊商標專用權由甲方享有,乙方代持。
擬注冊名稱:
第二條擬注冊名稱在申請商標注冊、異議答辯、駁回復審、轉讓、續(xù)展等相關程序中所需的官費、代理費等全部費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三條在以乙方名義申請商標注冊期間,以及乙方代持注冊商標期間,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出具相關證明材料、加蓋印鑒等,以完成擬注冊名稱的申請商標注冊、異議答辯、駁回復審、轉讓、續(xù)展等程序。
第四條乙方僅代持商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授權許可他人使用、轉讓、注銷、撤銷代持的注冊商標。否則,乙方應當支付甲方元違約金。
第五條若乙方出現有可能損害代持商標的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被查封、凍結、拍賣等,應當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采取相應措施。否則,乙方應當支付甲方元違約金。
第六條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的,則任意一方皆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違約的一方應承擔守約方為追究其法律責任而支出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公證費、差旅費、執(zhí)行費、鑒定費等。
商標的論文篇五
[摘要]商標是對產品宣傳的一個首要途徑,如何翻譯文字商標,使產品商標同本國文化相切合則成為企業(yè)備受關注的問題。本文就文字商標的漢英譯法進行歸納總結,旨在從翻譯方法上進行分析,以提高商標翻譯的藝術性。
[關鍵詞]商標音譯法意譯法兼譯法。
在商品經濟迅速發(fā)展的現代社會中,商標是對產品宣傳的一個首要途徑,在經濟全球化時代,如何翻譯文字商標,使產品商標同本國文化相切合則成為企業(yè)備受關注的問題。本文對文字商標的譯法進行歸納總結,旨在從翻譯方法上進行分析,以提高商標翻譯的藝術性。
一、音譯法。
音譯法,即把原語商標中的音翻譯成發(fā)音相似或相同的目的語的翻譯法,其特點是翻譯快捷、簡便,能夠顯示商品的異國特色,切合大眾追求外國品牌的心理。這種譯法可分為純音譯法和諧音譯法兩種。純音譯法也稱為直接音譯法,即根據外文商標詞的讀音,選擇讀音相同或相近的漢字組合在一起,這些詞組在漢語中常常沒有任何意義。純音譯法保留了原文商標的音韻美和呼喚功能,如nokia諾基亞(手機)、sony索尼(彩電),jeanswest真維斯(西部牛仔),雅馬哈yamaha。ford福特,audi奧迪,buick別克等轎車;服裝商標如pierrecardin皮爾.卡丹等。
諧音譯法也稱諧音雙關法,即在翻譯時充分考慮不同國家文化取向,選擇一些能夠激起消費者聯想的具有國家特色的詞匯,當然,這些是以讀音為相近為前提而進行的翻譯活動。通常在翻譯時大多選擇發(fā)音響亮、意境優(yōu)美的字來表現。很多化妝品牌因大多面對女性,在意境選擇上特色尤為突出,如大家熟知的l’oreal歐萊雅、arche譯為“雅倩”、pantene譯為“潘婷”,既保留了原音音節(jié)的響亮,同時選用“倩”、“婷”等表現女性的秀美漢,字更突出了化妝品的的商品特色。諧音譯法也經常適用于國外研制的農藥,如:decis敵殺死,ordram禾大壯,saturn殺草丹,sumisadin速滅殺丁等。
二、直譯法。
直譯法其實是一種對等翻譯,即將商標按照詞義直接翻譯,譯文的目的語與原文的始發(fā)語表達的形式和內容往往相同。這也是一種應用廣泛的方法,這種譯法能夠讓消費者更能體會到原商標的涵義,甚至引發(fā)聯想而產生興趣、好感,利于商品的銷售。比如“jaguar”(轎車)美洲虎――風馳電掣,如美洲虎一樣;“pony”(轎車)小馬――小巧快捷;“pioneer”(音響)先鋒――音響行業(yè)的先驅。轎車crown譯為“皇冠”,暗示轎車的顯貴,若音譯為“克朗”,感覺就相差甚遠。
三、意譯法。
意譯法就是注重原文內容,而不保持原文形式的翻譯方法,也稱解釋性釋義法。其特點是重在使產品的效用、性能等表達得更加準確、形象,有時還富于感染力,引發(fā)聯想,給消費者留下深刻印象。比如飲料sprite,原是“可口可樂”廣告上促銷小孩的`名字,后擴展為一個新品牌。如果采用音譯“斯普賴特”,則不能明確產品特征,或直譯“小妖精,調皮鬼”,顯然不妥。飲料初次出現在香港市場上時,根據港澳取吉利心理的常規(guī),按其諧音取名為“事必利”,實際銷售情況并不好。后漢譯為“雪碧”,給人以冰涼解渴的印象,充分表達了產品的特性,產品也隨之為消費者接受。再如洗發(fā)液rejoice,直譯是“高興”,意譯為“飄柔”,意為頭發(fā)飄逸柔順,既能充分地顯示商品的特性和品質,又能給消費者留下美好的心理回味。
四、兼譯法。
兼譯法或稱分譯法,就是把原商標名按詞或音節(jié)分別進行不同漢譯的方法。如前部分直譯,后部分音譯,或后部分直譯,前部分音譯等等。其特點是靈活利用發(fā)音、文化,更有利于商品名同文化的結合。這種方法可以更靈活深入地挖掘目的語國家的文化背景,充分表達商品的特性和效能,從而更有利于誘導消費。例如:goldlion直譯應是“金獅”,本來寓意很不錯,但根據諧音在粵語中是“金輸”,實在不吉利,自然不受歡迎?!癵oldlion”商標的創(chuàng)立者曾憲梓先生絞盡腦汁為“金獅”更名,最終將前部分“gold”直譯為“金”,而后部分“l(fā)ion”用諧音譯為“利來”。金與利一起來,使商品更添富麗堂皇的氣派、并切中人們渴望吉利,追求豪華的心理,進而使“金利來”迅速成為馳名而響亮的品牌。再如日產唇膏英文商標“kissme”,直譯就是“吻我”,“親我”。這種譯法難于被含蓄的國人接受,因此有人用諧音法把它譯成“奇士美”。對此漢譯名,譯界評論多,總的講不是很滿意,因為原文生動幽默的語義,以及同文化背景的結合都沒有表達,但也沒有人拿出受大家公認的譯名。設想如果采用兼譯法譯作“西施”,將“me”用諧音譯為“美”,即“西施美”,應該會更容易被大眾接受吧。
好的商標翻譯是宣傳商品的一面旗幟,有人把商品銷售比作一場戰(zhàn)爭,商標無疑是先頭部隊,是商品的一面旗幟。商標的翻譯不僅是一種語言上的翻譯,更是一種文化翻譯。因此準確地掌握商標的翻譯方法,注重同目標語國家文化的結合,才能譯出符合消費者心理需求的商標,從而爭得消費市場。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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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的論文篇六
北京市仁愛教育研究所:
湖北世紀華章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未經北京市仁愛教育研究所授權,擅自依據仁愛版英語教材編寫了配套的《學習總動員》(延邊人民出版社出版)等系列侵權教輔,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新聞出版總署20xx年8月18日《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出版發(fā)行管理的通知》及教育部、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員會、國務院糾風辦20xx年2月28日《關于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規(guī)定,主動向北京市仁愛教育研究所進行著作權侵權賠償。
本人代表湖北世紀華章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自愿支付北京市仁愛教育研究所著作權使用費共計人民幣20萬元(大寫:貳拾萬元整),以解決從20xx年5月份至10月份3個學期侵犯北京市仁愛教育研究所著作權的問題。
同時,本人謹代表湖北世紀華章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全體同仁向北京市仁愛教育研究所及全體員工表示深深的歉意,希望以此著作權使用費取得北京市仁愛教育研究所的諒解!同時承諾從今往后不再以任何形式開發(fā)、編寫侵犯北京市仁愛教育研究所著作權的`產品。
湖北世紀華章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12日。
商標的論文篇七
甲方(轉讓人):[你的姓名]。
乙方(受讓人):[被轉讓方的全稱]。
鑒于甲方擁有商標[商標的名稱],注冊號為[注冊號],以及相關的權利和利益;
鑒于乙方希望獲得該商標的所有權;
雙方遵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同意將其持有的商標[商標的名稱]轉讓給乙方,乙方愿意接受該商標的所有權。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價格]元,作為商標轉讓的價款。
第三條支付方式。
乙方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時間]內,將商標轉讓價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賬戶。
第四條權利義務。
在商標轉讓過程中,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商標變更手續(xù),并保證所提供的商標信息的真實準確。
乙方應按照約定支付商標轉讓價款,并按時使用該商標。
雙方應尊重對方的權益,共同維護商標所有權。
第五條協議解除。
本協議在以下情況下可解除:
(1)雙方協商一致;
(2)一方違反協議約定,且經對方書面通知后,未在約定的期限內糾正。
第六條爭議解決。
如雙方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其他事項。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轉讓人):[你的姓名]。
乙方(受讓人):[被轉讓方的全稱]。
簽訂日期:[日期]
請注意,以上內容僅為范例,具體內容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另外,本協議中的商標名稱、注冊號等信息應替換為實際內容。
商標的論文篇八
甲方(轉讓人):(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鑒于甲方是注冊商標所有人,擁有一項注冊商標所有權,乙方有意購買該商標的使用權,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1.1甲方將其所擁有的商標(商標注冊證號:______)轉讓給乙方;
1.2乙方支付甲方轉讓費用人民幣__萬元整;
1.3商標轉讓完成后,乙方享有該商標的使用權。
二、轉讓價格。
2.1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的價格,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商標轉讓費用;
2.2如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支付轉讓費用,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要求乙方返還已經支付的款項。
3.1如乙方需要將該商標許可給第三方使用,應當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3.2乙方與第三方所簽訂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應當報甲方備案。
四、權利義務。
4.2商標轉讓后,乙方應當保證商標的安全、合法使用,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商標權;
4.3甲方應當協助乙方辦理商標轉讓手續(xù),包括但不限于: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轉讓申請,提供相關文件和資料等。
五、協議變更和解除。
5.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
5.2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商標轉讓無法完成,甲乙雙方協商解除協議。
六、違約責任。
6.1若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商標轉讓費用,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要求乙方返還已經支付的款項。
七、其他。
7.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7.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轉讓人):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受讓人):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簽訂日期:
商標的論文篇九
協議雙方:
賣方: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
鑒于:
1.賣方是注冊商標(以下稱為“商標”)的所有者,其有權合法出售該商標;
2.買方希望購買商標,并愿意支付相應的價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經友好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商標名稱:________________。
2.商標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
3.商標注冊類別:________________。
4.商標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_。
5.商標目前的狀況:________________。
二、轉讓價款。
1.買方應向賣方支付的商標轉讓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
2.買方應在協議簽署后________天內,將商標轉讓價款支付給賣方。
1.如果商標已被許可給第三方使用,買方可以獲得商標的使用權,但需按照商標許可合同的規(guī)定支付相應的使用費用。
2.如果商標未被許可給第三方使用,買方可以與賣方協商,以其他方式解決商標使用問題。
四、商標所有權轉移。
1.商標轉讓完成后,商標所有權應自買方支付全部商標轉讓價款之日起,轉移給買方。
2.商標所有權轉移后,賣方應協助買方辦理商標注冊、續(xù)展等手續(xù)。
五、協議解除。
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雙方有權隨時協商解除本協議。
2.如果一方違反協議規(guī)定,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六、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履行及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
賣方: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商標的論文篇十
受讓方:_________。
經上述轉讓方與受讓方友好協商,就轉讓商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方將商標注冊證明權轉讓給受讓方。
二、轉讓費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在簽訂協議之日由受讓方支付給轉讓方。
三、轉讓方保證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保證與受讓方共同履行合同,如因轉讓方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字受讓方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履行,違約方應當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四、受讓方支付轉讓費后,持有商標注冊證明權,享有與商標有關的所有權益,并承擔與商標有關的風險。
五、商標注冊證明權轉讓后,如有第三方侵犯商標權,由受讓方與第三方協商解決。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受讓方: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商標的論文篇十一
商標是企業(yè)的品牌形象,是企業(yè)在市場競爭中的重要資產。作為一名市場營銷人員,我對商標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認識和體會。下面將分享我對商標的心得體會,從市場競爭、品牌傳播、消費者認知、品牌建設和保護五個方面展開,旨在對商標的重要性進行簡潔的闡述。
在當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商標是企業(yè)在眾多競爭者中脫穎而出的第一步。在沒有接觸到產品或服務之前,消費者對企業(yè)的認知主要來自于商標。一個獨特的商標能給消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提高企業(yè)的知名度和品牌忠誠度。世界著名品牌像蘋果、耐克等,其商標已經成為了一種文化符號,喚起了消費者對品牌的信任和情感聯系。
商標不僅在市場競爭中發(fā)揮重要作用,還在品牌傳播中扮演不可替代的角色。商標是品牌的核心元素之一,是企業(yè)創(chuàng)造和宣傳品牌價值的重要媒介。一個好的商標可以形象地傳達企業(yè)的核心理念和產品特點,激發(fā)消費者的購買欲望。例如可口可樂的紅色logo,簡潔明了地傳遞出了該品牌對快樂、激情和活力的追求,成為了全球范圍內家喻戶曉的標志。
商標對消費者來說,不僅僅是一個產品的標識,更是消費者對品質、信任和安全的認可。在幾乎相同的產品中,消費者會選擇那些帶有知名商標的產品。商標的力量在于消費者的認知,因此企業(yè)在建立品牌時,要通過廣告宣傳、產品質量保證等手段,樹立消費者對商標的信任和認可。只有消費者對商標有正面評價,品牌才會獲得持續(xù)的發(fā)展和成功。
品牌的建設是商標價值的集中體現。商標是品牌戰(zhàn)略的基礎,也是品牌戰(zhàn)略的核心載體。通過商標的建設,企業(yè)能夠在市場競爭中更好地定位和差異化,建立自己獨特的品牌形象和個性化賣點。商標的建設包括商標的設計、商標的推廣、商標的注冊等多個方面。只有精心建設一個符合企業(yè)定位和市場需求的商標,才能將品牌形象更好地傳遞給消費者,提升企業(yè)的競爭力。
商標的保護是維護企業(yè)權益的重要手段。商標的注冊、續(xù)展和侵權維權是保護商標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只有取得商標的注冊證書,企業(yè)才能在法律框架下獲得對商標的獨占使用權,打擊和阻止他人的侵權行為。在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環(huán)境下,沒有良好的商標保護,企業(yè)的品牌形象容易被盜用或模仿,給企業(yè)的聲譽和利益帶來損害。因此,企業(yè)需要做好商標的保護工作,加強法律意識,及時應對和處理侵權糾紛。
總之,商標作為企業(yè)的品牌形象,具有重要的市場價值。市場競爭中,企業(yè)要通過獨特的商標吸引消費者的注意力;品牌傳播中,商標是企業(yè)核心理念的重要媒介;消費者對商標的認知,直接影響他們對品質和信任的選擇;品牌建設中,商標是企業(yè)戰(zhàn)略重點的體現;商標保護是維護企業(yè)權益的重要手段。因此,企業(yè)在發(fā)展品牌戰(zhàn)略時,務必重視商標的選擇和建設,并加強對商標的保護,以確保品牌的長期發(fā)展和市場競爭的成功。
商標的論文篇十二
受讓方:_________。
一、轉讓方將獨資企業(yè)_________的商標(注冊號:_________)轉讓給受讓方。
二、該商標今后在全球范圍的使用權、使用權、處分權、收益權均歸受讓方所有。
三、商標使用期限: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獨資企業(yè)_________注銷之日止。
四、商標轉讓費用為_________元,受讓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支付轉讓方_________%的商標轉讓費用。余下的_________%在商標注冊成功后支付。
五、本協議簽訂后,盡快到商標局辦理轉讓手續(xù)。
六、協議簽訂后,雙方必須信守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除應賠償對方損失外,還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每方各執(zhí)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章為本網站原創(chuàng)作品,不得擅自轉載!
商標的論文篇十三
以下是一份商標轉讓協議的范例。請注意,這只是一個基本模板,并且可能需要進一步修改以適應您的具體情況。最好的建議是尋求專業(yè)法律咨詢,以確保您的協議滿足所有法律規(guī)定和要求。
甲方(出售方):
乙方(購買方):
鑒于甲方是注冊商標持有者,其商標名稱為__________(商標名稱),注冊號為__________,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鑒于乙方有意購買甲方的商標,并愿意以人民幣______元整的價格購買。
因此,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商標轉讓價格:人民幣______元整。
2.商標轉讓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甲方將商標權證書、商標注冊證明等文件交給乙方,并辦理商標轉讓手續(xù)。
3.商標權利轉讓: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甲方將商標轉讓給乙方,商標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4.商標使用許可:乙方有權將商標授權給第三方使用,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5.商標權利保障:甲方保證該商標合法有效,并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如因甲方原因導致商標無效,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商標轉讓款項。
6.協議生效: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7.協議變更: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
8.爭議解決:本協議如有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______(管轄法院)解決。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日期:
商標的論文篇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
xx(以下簡稱被答辯人)對答辯人xxx電子技術有限公司在第9類申請注冊的初審公告號為xxxx的“xxx”商標(公告復印件見附件一)所提異議理由不符合事實,答辯書和有關證據材料如下:。
一、答辯人“xxx電子技術有限公司”情況簡介。
答辯人“xxx電子技術有限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見附件二)創(chuàng)建于1992年,注冊資本1008萬,現有員工400余人,公司總部位于xxxxxx,辦公面積8000余平米。
公司銷售、服務網絡遍及全國,設有七大區(qū)域中心:鄭州、北京、上海、武漢、廣州、西安、成都;23個省級辦事處:長沙、南昌、南寧、石家莊、太原、杭州、寧波、濟南、合肥、天津、重慶、昆明、湛江、福州、泉州、廈門......公司以強大的技術實力、穩(wěn)定可靠的產品以及完善的服務為廣大消費者所熟知,在行業(yè)內具有很高的知名度。
答辯人xxx公司是我國國內最早從事智能卡應用系統(tǒng)研發(fā)、集成的企業(yè)之一,專業(yè)從事非接觸式智能卡應用系統(tǒng)軟、硬件研發(fā)生產及系統(tǒng)集成。
目前系統(tǒng)產品涵蓋智能卡應用技術、軟件開發(fā)、32位/8位嵌入式產品開發(fā)、大型數據庫系統(tǒng)、網絡集成等眾多技術領域,產品范圍涵蓋數字化校園、校園及企事業(yè)一卡通、社區(qū)一卡通、城市一卡通及金融智能卡應用系統(tǒng)等。
公司所有產品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是省高新技術企業(yè)、軟件認證企業(yè)、“省五大軟件企業(yè)”,主要產品獲得高新技術產品證書和國家異議理由是沒有事實根據的。
我國的商標法賦于經營者依法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權利,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答辯人申請取得xxxxx號“xxx”商標專用權屬合法行為,應給予支持,準予注冊。
答辯人:xx公司。
代理人:河南通遠知識產權事務所有限公司。
20xx年3月25日。
商標的論文篇二
商標對消費者的心理產生一定影響。商標得當,適應消費者的心理需求,則會引起人們的興起,激發(fā)購買欲望;相反,如果商標容易引起人們的負面聯想,則肯定會使產品的推廣大打折扣。如:“芳芳”系列化妝品曾一度風靡中國城市,其英文商標譯為“fangfang”。譯者在音譯的同時卻忘了fang這個詞在英文中可指“狼牙”或“毒蛇的牙齒”。一個fang不夠,還要再加上一個,豈不令人毛骨悚然,望而生畏!而英國一家食品公司用“anchor”作為其商標,原文的喻意是容易令消費者滿意的;船拋錨后停泊不再漂移,比喻產品質量穩(wěn)定可靠。但如果直接意譯成中文“拋錨”或“錨位”,中國人恐怕難以把它與食品的質量可靠聯系起來,若音譯為“安可”,人們會自然聯系到“安全,安心,可愛”等字眼,其商標有意聯系的目的也就達到了。
(二)避繁就簡朗朗上口原則。
有些英語商標本身較長,若完全按音譯會出現拗口或難以記憶的譯文,因此應靈活掌握,講求技巧。如:美國著名膠卷“kodak”,要是嚴格按其發(fā)音來譯,應譯為“柯達克”,單實際上“柯達”才真正為廣大消費者所熟悉,這不僅因為其簡單上口,還在于它能夠在音韻上更容易讓消費者聯想到產品的性能。(“柯達”與按快門的“喀噠”聲相似。)。
(三)文化差異原則。
一個國家或地區(qū)的文化,往往受到語言、宗教、價值觀、生活態(tài)度、教育科技水平、物質文化程度、社會組織形式、政治和法律等因素的影響,因此,翻譯商標時應充分考慮到產品所銷國家和地區(qū)的文化、歷史和風俗。
(四)力求完美規(guī)范統(tǒng)一原則。
對于同一商標,往往有多種譯法,但多個譯名會給商家和消費者帶來不便甚至損失。因此,商標翻譯時應盡量嘗試各種不同的方法,不斷斟酌,以選擇一個最恰當、最突出的譯名。例如:美國產的一次性照相機“polaroid”就有“寶麗得”,“寶來得”,“拍立得”和“波拉羅伊得”四種譯法,筆者認為應統(tǒng)一為“拍立得”。再如,海南目前有許多企業(yè)都喜歡用“三湘”作為自己產品的商標。一般音譯為“sanxiang”,這一譯法本身并無不妥之處,但若將其改為“sunshine”效果會更好?!皊unshine”既與“三湘”的漢語拼音諧音,在英文中又有“陽光”之意,象征著產品有著美好的未來。
三、結論。
在對大量商標翻譯實例分析研究的基礎上,總結出商標翻譯中應遵循的四條原則,并根據自己的理解概括出適合于商標翻譯的四種方法。但商標翻譯要涉及市場學、廣告學、顧客心理學、美學、甚至跨文化交際學,這就決定了翻譯過程的復雜性,要使商標翻譯完美無缺,達到簡潔、易讀、易懂和易聯想的總體要求,只能靠譯者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反復斟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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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的論文篇三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郭俊峰邯鄲十力律師事務所電話:13131030628。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承德某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蘇××,女,1960年1月28日生,××業(yè)主,住河北省××安洲街18號。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張××,男,1967年3月27日生,漢族,農民,住河北省××。
上訴人因商標侵權糾紛一案,不服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承民初字第172號民事判決書,現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2.一、二審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承德某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承擔。?
上訴理由?
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2007)承民初字第172號民事判決書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理由如下:
一、一審法院判決上訴人河北某酒業(yè)有限公司停止使用帶有“金坂城”文字的企業(yè)名稱,停止生產、銷售帶有“金坂城”文字的商品,銷毀已生產出來帶有“金坂城”文字的商品,于法無據。
本案另一被告張××的“金坂城”商標是在2月12日申請注冊的,商標局于6月21日核準注冊的。而承德某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是在10月14日注冊了“金板城燒鍋”和“板城燒鍋”商標,張××的“金坂城”商標先于被上訴人“金板城燒鍋”商標的注冊,不存在侵犯被上訴人商標的行為。
上訴人河北某酒業(yè)有限公司的企業(yè)名稱核準的時間是月1日,而被上訴人承德某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的“板城燒鍋”商標是在年12月16日被司法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的,司法認馳是一種個案認馳,與國家商標局在認定馳名商標的方式、范圍、認定后的影響力都有所不同,國家商標局認定馳名商標的影響力相對來說影響較大。上訴人企業(yè)名稱變更在先,被上訴人“板城燒鍋”司法認馳在后,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關于解決商標與企業(yè)名稱若干問題的意見》應保護在先的權利。
商標是區(qū)別不同商品生產者或服務提供者的標記,是使用在商品或者服務上的一個記號,它主要由《商標法》進行調整。企業(yè)名稱是區(qū)別一個企業(yè)與其他企業(yè)或社會組織的標志,通常由“行政區(qū)劃+字號+行業(yè)+組織形式”四部分組成,其中字號用以區(qū)別不同企業(yè),它主要由《企業(yè)名稱登記管理規(guī)定》進行調整,商標與企業(yè)名稱在流通領域的最終功能都是用于區(qū)別不同的生產者與經營者。
上訴人河北某酒業(yè)有限公司的企業(yè)名稱是經過工商部門的審核,其使用其企業(yè)名稱是合法的,而且其在經營過程中沒有突出使用“金坂城”文字,而是將河北某酒業(yè)有限公司作為整體使用的,也未引起相關公眾產生誤認。
上訴人的企業(yè)名稱與被上訴人所有的“板城”、“板城燒鍋”、“金板城燒鍋”商標有著明顯的區(qū)別,不論從字形、讀音、含義上都有著明顯的區(qū)別。“金坂城”是三個字,被上訴人的商標是2個字、4個字和5個字?!敖疔喑恰比齻€字中的“坂”是土字旁,而被上訴人的商標中“板”是木字旁。河北某酒業(yè)有限公司在主觀上無惡意,行為上無過錯,且取得程序合法。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照相關規(guī)定審核批準邯鄲市某某酒業(yè)有限公司變更為河北某酒業(yè)有限公司沒有過錯的。字號權與商標權產生于不同的法律授權,兩種權利沒有強弱和高底之分,目前不存在一種權利可以限制另一種權利的法律依據。細究下來,卻是分級管理的工商登記與全國統(tǒng)一的商標注冊沒有聯網進行審查,現行的法律法規(guī)滯后于新形勢的需要所造成的。這個責任不應由河北某酒業(yè)有限公司承擔。
二、上訴人河北某酒業(yè)有限公司沒有在其加工的產品上突出使用被上訴人承德某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商標,其行為不構成商標侵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一)項的規(guī)定,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yè)字號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屬于商標侵權行為。
判斷商標與企業(yè)名稱中的字號的使用沖突是否造成消費者誤認混淆時,應綜合考慮行業(yè)、地域、消費群體、商標與字號相同或近似的程度、先權利的馳名或知名程度、雙方所經營的商品或服務的類似程度及消費者購買時的注意程度、是否有利用或損害他人商譽的行為、是否已經造成了實際混淆等因素,綜合作出判斷。
認定此種侵犯注冊商標權的行為,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一是使用了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二是行為人將所使用的文字作為其企業(yè)的名稱字號;三是將名稱字號與商標權人注冊商標所標識的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突出醒目地使用;四是造成了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效果或者結果。
被上訴人承德某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沒有證據證明上訴人河北某酒業(yè)有限公司將其注冊商標在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yè)字號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突出使用,也沒有證據證明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因此上訴人的行為不構成商標侵權。理由如下:
1、被上訴人承德某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庭審中所提供白酒不能證明就是。
2、被上訴人承德某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庭審中提供幾份證人證言,但是。
證人并沒有出庭作證,證人應當出庭作證接受當事人的質詢,這幾份證人證言不能作為定案依據。
3、上訴人河北某酒業(yè)有限公司在其生產的產品上標注生產廠家,是按相關的法律規(guī)定,正常的使用,并沒有將“金坂城”文字以區(qū)別企業(yè)名稱中其他文字的'方式在商品上突出、醒目的使用,以達到商標標識的作用,所以不構成侵權。
三、被上訴人要求變更企業(yè)名稱的訴求應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本案是商標侵權屬于民事受案范圍,屬兩種不同性質的訴,民事訴訟不能與行政訴訟合并審理。
上訴人河北某酒業(yè)有限公司是由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注冊的,被上訴人承德某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如果對此有異議,可以向企業(yè)名稱登記主管機關申請撤銷?!渡虡朔▽嵤l例》第五十三條:“商標所有人認為他人將其馳名商標作為企業(yè)名稱登記,可能欺騙公眾或者對公眾造成誤解的,可以向企業(yè)名稱登記主管機關申請撤銷該企業(yè)名稱登記。企業(yè)名稱登記主管機關應當依照《企業(yè)名稱登記管理規(guī)定》處理?!薄恶Y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guī)定》第十三條當事人認為他人將其馳名商標作為企業(yè)名稱登記,可能欺騙公眾或者對公眾造成誤解的,可以向企業(yè)名稱登記主管機關申請撤銷該企業(yè)名稱登記,企業(yè)名稱登記主管機關應當依照《企業(yè)名稱登記管理規(guī)定》處理。
四、上訴人河北某酒業(yè)有限公司受商標持有人張××以及承德金山嶺酒業(yè)有限公司的共同委托,加工“金坂城”系列酒的行為沒有侵犯被上訴人的商標權,上訴人不銷售加工灌裝的成品酒。
1、上訴人接受張××的委托為其生產灌裝白酒的,張××是“金坂城”注冊商標持有人,依法對其商標享有的專有權。
2、上訴人提交的證據3生產加工委托書,該證據可以證明上訴人是受張××的委托加工的。一審判決書(第10頁),認定該份證據沒有其它證據相佐證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根據《民訴證據規(guī)定》第七十條:“一方當事人提出的下列證據,對方當事人提出異議但沒有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力。”張××并不否認這份協議真實性,另外從上訴人提供的證據4和證據5也可以得到認證。證據4是上訴人與張××、承德金山嶺酒業(yè)有限公司三方共同簽訂的協議,該份證據充分證明了上訴人受張××、承德金山嶺酒業(yè)有限公司委托加工的,加工的酒只有張××有權進行銷售。上訴人無權銷售也沒有銷售加工灌裝的成品酒。
承德金山嶺酒業(yè)有限公司具備相應的資質。河北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冀委托()-3號可以證明,這份證明從另一個方面,證實了上訴人與張××、承德金山嶺酒業(yè)有限公司實際履行合同,并非該合同沒有履行。
4、上訴人沒有參加8月份在石家莊舉行的北方糖酒會,更沒有銷售給蘇××酒,一審庭審中,上訴人對此予以否定,庭審中出示的白酒不能證明就是上訴人生產的。
假設蘇××從上訴人購買過酒,應該由購貨發(fā)票,僅憑幾張照片以及幾張名片就作出上訴人向蘇××銷售了白酒的判斷,讓人匪夷所思。
相反上訴人向法院提供了相關證據卻沒有得到認定,上訴人提供了蘇××出示的收據以及圖片,證明蘇××其實是承德某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在隆化“板城燒鍋酒”的總代理商,全部銷售被上訴人生產的系列酒,蘇××與承德某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存在共同的利害關系,蘇××也是承德某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設計的被告,對此一審法院卻不予認定,從一審法院判決其不承擔法律責任來看,顯然屬于地方保護性的惡意管轄。
五、上訴人河北某酒業(yè)有限公司行為沒有侵犯被上訴人的商標權,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上訴人河北某酒業(yè)有限公司加工“金坂城”系列酒是受張××以及承德金山嶺酒業(yè)有限公司共同委托加工的,張××對“金坂城”商標享有專有權,承德金山嶺酒業(yè)有限公司有酒類生產、銷售許可證。上訴人只負責生產加工,并沒有銷售白酒。
民事訴訟遵循“誰主張,誰舉證”,對于因侵權造成的損失,應該由承德某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負責舉證,法院不應該代替當事人舉證。上訴人在2005年12月6日變更企業(yè)名稱的,截止到一審判決作出之日(7月10日)不足三年時間,而一審判決書(第11頁)卻認定上訴人侵權已達四年多,沒有法律依據。
六、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本案(商標侵權案件)沒有管轄權。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因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提起的民事訴訟,由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五十二條所規(guī)定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商品的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前款規(guī)定的侵權商品的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常性儲存、隱匿侵權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關、工商等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侵權商品所在地?!惫们也徽撋显V人或其他人是否有商標侵權的法律事實及是否構成商標侵權,承德市均不是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也不是侵權商品的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所以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本案沒有管轄權。
2、蘇××是承德某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設計出的第二被告,其根本目的是要實現在承德市中級法院非法立案。
上訴人河北某酒業(yè)有限公司已經向法院提供了相關證據(圖片以及蘇××出示的收據),證明蘇××其實是被上訴人承德某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在隆化“板城燒鍋酒”的總代理商,全部銷售被上訴人生產的系列酒。被上訴人設計的蘇××與其存在共同利害關系,第二被告蘇××不可能與第一被告河北某酒業(yè)有限公司形成必要的共同訴訟,因為第二被告與河北某酒業(yè)有限公司根本就沒有業(yè)務往來,承德某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的根本目的是想通過第二被告蘇××改變管轄權,實現在承德市中級法院非法立案,從而進行地方保護。
最后從判決的結果來看,也印證上訴人的主張,一審判決沒有讓蘇××承擔任何責任,這個判決的結果實現了被上訴人承德某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想在本地法院審理該案的目的,一審法院也全部支持了被上訴人的全部訴訟請求,這個判決不是以客觀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作出的,而是以保護自已地方企業(yè)為目的作出的損害其他地方企業(yè)的惡意判決。
七、一審判決對上訴人提供的證據沒有作出認定,實屬違法。
上訴人向法庭提供了11組證據,且都是本案的關鍵性證據,一審法院判決書都沒有做出認定,并且沒有闡明沒有采納的理由,相反被上訴人沒有證據的主張都被采納,顯然有?!睹裨V證據規(guī)定》第七十九條:“人民法院應當在裁判文書中闡明證據是否采納的理由”,是赤裸裸偏袒地方企業(yè)的違法判決。
八、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2007)承民初字第172號民事判決違反法定程序,嚴重影響案件正確判決。
1、一審判決書(第2頁),204月25日本院第一次開庭審理本案,本院依原告申請追加張××為被告參加訴訟。根據《民訴證據規(guī)定》第三十四條:“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起反訴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贝藭r第一次庭審已經結束,被上訴人承德某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是沒有權利再申請追加被告。
2、被上訴人將“金坂板”商標異議裁定書作為證據提交到一審法院已超過舉證期限。被上訴人在一審舉證期限內并沒有提交該份證據,而是在08年4月25日開庭時當庭提交的。上訴人的舉證期限截止到月19日,被上訴人的舉證期限也應最晚在11月19日之前,而“金坂板”商標異議裁定書是在2007年11月26日作出的,沒在舉證期限內提交。
3、“金坂板”商標異議裁定書是在2007年11月26日作出的,被上訴人承德某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是在2007年10月8日起訴的,也就是說被上訴人起訴時,“金坂板”商標是否侵權尚未定論,被上訴人此時起訴屬于惡意訴訟,濫用民事訴權,為求不法、不當利益而提起民事訴訟。
綜上所述,上訴人河北某酒業(yè)有限公司受他人委托加工“金坂城”系列酒的行為不侵犯被上訴人承德某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的商標權,河北某酒業(yè)有限公司企業(yè)名稱的變更是經過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的也不存在侵犯被上訴人的商標權。請求省高院依法撤銷(2007)承民初字第172號民事判決書,依法改判,判決駁回被上訴人承德某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對上訴人的訴訟請求或裁定發(fā)回原審法院重審或指定其他法院審理,以保護上訴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河北某酒業(yè)有限公司。
商標的論文篇四
鑒于甲方與乙方的友好關系,且為保護甲方名下等名稱(以下簡稱“擬注冊名稱”)的合法權益,避免他人搶注商標,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現就甲方以乙方的名義申請名稱為注冊商標的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以下擬注冊名稱,以乙方的名義申請商標注冊。申請商標所需的圖樣及具體類別、項目等事宜,均由甲方確定。擬注冊名稱經主管部門核準注冊后的注冊商標專用權由甲方享有,乙方代持。
擬注冊名稱:
第二條擬注冊名稱在申請商標注冊、異議答辯、駁回復審、轉讓、續(xù)展等相關程序中所需的官費、代理費等全部費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三條在以乙方名義申請商標注冊期間,以及乙方代持注冊商標期間,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出具相關證明材料、加蓋印鑒等,以完成擬注冊名稱的申請商標注冊、異議答辯、駁回復審、轉讓、續(xù)展等程序。
第四條乙方僅代持商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授權許可他人使用、轉讓、注銷、撤銷代持的注冊商標。否則,乙方應當支付甲方元違約金。
第五條若乙方出現有可能損害代持商標的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被查封、凍結、拍賣等,應當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采取相應措施。否則,乙方應當支付甲方元違約金。
第六條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的,則任意一方皆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違約的一方應承擔守約方為追究其法律責任而支出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公證費、差旅費、執(zhí)行費、鑒定費等。
商標的論文篇五
[摘要]商標是對產品宣傳的一個首要途徑,如何翻譯文字商標,使產品商標同本國文化相切合則成為企業(yè)備受關注的問題。本文就文字商標的漢英譯法進行歸納總結,旨在從翻譯方法上進行分析,以提高商標翻譯的藝術性。
[關鍵詞]商標音譯法意譯法兼譯法。
在商品經濟迅速發(fā)展的現代社會中,商標是對產品宣傳的一個首要途徑,在經濟全球化時代,如何翻譯文字商標,使產品商標同本國文化相切合則成為企業(yè)備受關注的問題。本文對文字商標的譯法進行歸納總結,旨在從翻譯方法上進行分析,以提高商標翻譯的藝術性。
一、音譯法。
音譯法,即把原語商標中的音翻譯成發(fā)音相似或相同的目的語的翻譯法,其特點是翻譯快捷、簡便,能夠顯示商品的異國特色,切合大眾追求外國品牌的心理。這種譯法可分為純音譯法和諧音譯法兩種。純音譯法也稱為直接音譯法,即根據外文商標詞的讀音,選擇讀音相同或相近的漢字組合在一起,這些詞組在漢語中常常沒有任何意義。純音譯法保留了原文商標的音韻美和呼喚功能,如nokia諾基亞(手機)、sony索尼(彩電),jeanswest真維斯(西部牛仔),雅馬哈yamaha。ford福特,audi奧迪,buick別克等轎車;服裝商標如pierrecardin皮爾.卡丹等。
諧音譯法也稱諧音雙關法,即在翻譯時充分考慮不同國家文化取向,選擇一些能夠激起消費者聯想的具有國家特色的詞匯,當然,這些是以讀音為相近為前提而進行的翻譯活動。通常在翻譯時大多選擇發(fā)音響亮、意境優(yōu)美的字來表現。很多化妝品牌因大多面對女性,在意境選擇上特色尤為突出,如大家熟知的l’oreal歐萊雅、arche譯為“雅倩”、pantene譯為“潘婷”,既保留了原音音節(jié)的響亮,同時選用“倩”、“婷”等表現女性的秀美漢,字更突出了化妝品的的商品特色。諧音譯法也經常適用于國外研制的農藥,如:decis敵殺死,ordram禾大壯,saturn殺草丹,sumisadin速滅殺丁等。
二、直譯法。
直譯法其實是一種對等翻譯,即將商標按照詞義直接翻譯,譯文的目的語與原文的始發(fā)語表達的形式和內容往往相同。這也是一種應用廣泛的方法,這種譯法能夠讓消費者更能體會到原商標的涵義,甚至引發(fā)聯想而產生興趣、好感,利于商品的銷售。比如“jaguar”(轎車)美洲虎――風馳電掣,如美洲虎一樣;“pony”(轎車)小馬――小巧快捷;“pioneer”(音響)先鋒――音響行業(yè)的先驅。轎車crown譯為“皇冠”,暗示轎車的顯貴,若音譯為“克朗”,感覺就相差甚遠。
三、意譯法。
意譯法就是注重原文內容,而不保持原文形式的翻譯方法,也稱解釋性釋義法。其特點是重在使產品的效用、性能等表達得更加準確、形象,有時還富于感染力,引發(fā)聯想,給消費者留下深刻印象。比如飲料sprite,原是“可口可樂”廣告上促銷小孩的`名字,后擴展為一個新品牌。如果采用音譯“斯普賴特”,則不能明確產品特征,或直譯“小妖精,調皮鬼”,顯然不妥。飲料初次出現在香港市場上時,根據港澳取吉利心理的常規(guī),按其諧音取名為“事必利”,實際銷售情況并不好。后漢譯為“雪碧”,給人以冰涼解渴的印象,充分表達了產品的特性,產品也隨之為消費者接受。再如洗發(fā)液rejoice,直譯是“高興”,意譯為“飄柔”,意為頭發(fā)飄逸柔順,既能充分地顯示商品的特性和品質,又能給消費者留下美好的心理回味。
四、兼譯法。
兼譯法或稱分譯法,就是把原商標名按詞或音節(jié)分別進行不同漢譯的方法。如前部分直譯,后部分音譯,或后部分直譯,前部分音譯等等。其特點是靈活利用發(fā)音、文化,更有利于商品名同文化的結合。這種方法可以更靈活深入地挖掘目的語國家的文化背景,充分表達商品的特性和效能,從而更有利于誘導消費。例如:goldlion直譯應是“金獅”,本來寓意很不錯,但根據諧音在粵語中是“金輸”,實在不吉利,自然不受歡迎?!癵oldlion”商標的創(chuàng)立者曾憲梓先生絞盡腦汁為“金獅”更名,最終將前部分“gold”直譯為“金”,而后部分“l(fā)ion”用諧音譯為“利來”。金與利一起來,使商品更添富麗堂皇的氣派、并切中人們渴望吉利,追求豪華的心理,進而使“金利來”迅速成為馳名而響亮的品牌。再如日產唇膏英文商標“kissme”,直譯就是“吻我”,“親我”。這種譯法難于被含蓄的國人接受,因此有人用諧音法把它譯成“奇士美”。對此漢譯名,譯界評論多,總的講不是很滿意,因為原文生動幽默的語義,以及同文化背景的結合都沒有表達,但也沒有人拿出受大家公認的譯名。設想如果采用兼譯法譯作“西施”,將“me”用諧音譯為“美”,即“西施美”,應該會更容易被大眾接受吧。
好的商標翻譯是宣傳商品的一面旗幟,有人把商品銷售比作一場戰(zhàn)爭,商標無疑是先頭部隊,是商品的一面旗幟。商標的翻譯不僅是一種語言上的翻譯,更是一種文化翻譯。因此準確地掌握商標的翻譯方法,注重同目標語國家文化的結合,才能譯出符合消費者心理需求的商標,從而爭得消費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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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的論文篇六
北京市仁愛教育研究所:
湖北世紀華章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未經北京市仁愛教育研究所授權,擅自依據仁愛版英語教材編寫了配套的《學習總動員》(延邊人民出版社出版)等系列侵權教輔,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新聞出版總署20xx年8月18日《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出版發(fā)行管理的通知》及教育部、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員會、國務院糾風辦20xx年2月28日《關于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規(guī)定,主動向北京市仁愛教育研究所進行著作權侵權賠償。
本人代表湖北世紀華章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自愿支付北京市仁愛教育研究所著作權使用費共計人民幣20萬元(大寫:貳拾萬元整),以解決從20xx年5月份至10月份3個學期侵犯北京市仁愛教育研究所著作權的問題。
同時,本人謹代表湖北世紀華章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全體同仁向北京市仁愛教育研究所及全體員工表示深深的歉意,希望以此著作權使用費取得北京市仁愛教育研究所的諒解!同時承諾從今往后不再以任何形式開發(fā)、編寫侵犯北京市仁愛教育研究所著作權的`產品。
湖北世紀華章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12日。
商標的論文篇七
甲方(轉讓人):[你的姓名]。
乙方(受讓人):[被轉讓方的全稱]。
鑒于甲方擁有商標[商標的名稱],注冊號為[注冊號],以及相關的權利和利益;
鑒于乙方希望獲得該商標的所有權;
雙方遵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同意將其持有的商標[商標的名稱]轉讓給乙方,乙方愿意接受該商標的所有權。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價格]元,作為商標轉讓的價款。
第三條支付方式。
乙方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時間]內,將商標轉讓價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賬戶。
第四條權利義務。
在商標轉讓過程中,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商標變更手續(xù),并保證所提供的商標信息的真實準確。
乙方應按照約定支付商標轉讓價款,并按時使用該商標。
雙方應尊重對方的權益,共同維護商標所有權。
第五條協議解除。
本協議在以下情況下可解除:
(1)雙方協商一致;
(2)一方違反協議約定,且經對方書面通知后,未在約定的期限內糾正。
第六條爭議解決。
如雙方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其他事項。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轉讓人):[你的姓名]。
乙方(受讓人):[被轉讓方的全稱]。
簽訂日期:[日期]
請注意,以上內容僅為范例,具體內容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另外,本協議中的商標名稱、注冊號等信息應替換為實際內容。
商標的論文篇八
甲方(轉讓人):(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鑒于甲方是注冊商標所有人,擁有一項注冊商標所有權,乙方有意購買該商標的使用權,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1.1甲方將其所擁有的商標(商標注冊證號:______)轉讓給乙方;
1.2乙方支付甲方轉讓費用人民幣__萬元整;
1.3商標轉讓完成后,乙方享有該商標的使用權。
二、轉讓價格。
2.1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的價格,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商標轉讓費用;
2.2如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支付轉讓費用,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要求乙方返還已經支付的款項。
3.1如乙方需要將該商標許可給第三方使用,應當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3.2乙方與第三方所簽訂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應當報甲方備案。
四、權利義務。
4.2商標轉讓后,乙方應當保證商標的安全、合法使用,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商標權;
4.3甲方應當協助乙方辦理商標轉讓手續(xù),包括但不限于: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轉讓申請,提供相關文件和資料等。
五、協議變更和解除。
5.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
5.2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商標轉讓無法完成,甲乙雙方協商解除協議。
六、違約責任。
6.1若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商標轉讓費用,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要求乙方返還已經支付的款項。
七、其他。
7.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7.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轉讓人):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受讓人):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簽訂日期:
商標的論文篇九
協議雙方:
賣方: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
鑒于:
1.賣方是注冊商標(以下稱為“商標”)的所有者,其有權合法出售該商標;
2.買方希望購買商標,并愿意支付相應的價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經友好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商標名稱:________________。
2.商標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
3.商標注冊類別:________________。
4.商標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_。
5.商標目前的狀況:________________。
二、轉讓價款。
1.買方應向賣方支付的商標轉讓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
2.買方應在協議簽署后________天內,將商標轉讓價款支付給賣方。
1.如果商標已被許可給第三方使用,買方可以獲得商標的使用權,但需按照商標許可合同的規(guī)定支付相應的使用費用。
2.如果商標未被許可給第三方使用,買方可以與賣方協商,以其他方式解決商標使用問題。
四、商標所有權轉移。
1.商標轉讓完成后,商標所有權應自買方支付全部商標轉讓價款之日起,轉移給買方。
2.商標所有權轉移后,賣方應協助買方辦理商標注冊、續(xù)展等手續(xù)。
五、協議解除。
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雙方有權隨時協商解除本協議。
2.如果一方違反協議規(guī)定,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六、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履行及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
賣方: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商標的論文篇十
受讓方:_________。
經上述轉讓方與受讓方友好協商,就轉讓商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方將商標注冊證明權轉讓給受讓方。
二、轉讓費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在簽訂協議之日由受讓方支付給轉讓方。
三、轉讓方保證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保證與受讓方共同履行合同,如因轉讓方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字受讓方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履行,違約方應當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四、受讓方支付轉讓費后,持有商標注冊證明權,享有與商標有關的所有權益,并承擔與商標有關的風險。
五、商標注冊證明權轉讓后,如有第三方侵犯商標權,由受讓方與第三方協商解決。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受讓方: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商標的論文篇十一
商標是企業(yè)的品牌形象,是企業(yè)在市場競爭中的重要資產。作為一名市場營銷人員,我對商標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認識和體會。下面將分享我對商標的心得體會,從市場競爭、品牌傳播、消費者認知、品牌建設和保護五個方面展開,旨在對商標的重要性進行簡潔的闡述。
在當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商標是企業(yè)在眾多競爭者中脫穎而出的第一步。在沒有接觸到產品或服務之前,消費者對企業(yè)的認知主要來自于商標。一個獨特的商標能給消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提高企業(yè)的知名度和品牌忠誠度。世界著名品牌像蘋果、耐克等,其商標已經成為了一種文化符號,喚起了消費者對品牌的信任和情感聯系。
商標不僅在市場競爭中發(fā)揮重要作用,還在品牌傳播中扮演不可替代的角色。商標是品牌的核心元素之一,是企業(yè)創(chuàng)造和宣傳品牌價值的重要媒介。一個好的商標可以形象地傳達企業(yè)的核心理念和產品特點,激發(fā)消費者的購買欲望。例如可口可樂的紅色logo,簡潔明了地傳遞出了該品牌對快樂、激情和活力的追求,成為了全球范圍內家喻戶曉的標志。
商標對消費者來說,不僅僅是一個產品的標識,更是消費者對品質、信任和安全的認可。在幾乎相同的產品中,消費者會選擇那些帶有知名商標的產品。商標的力量在于消費者的認知,因此企業(yè)在建立品牌時,要通過廣告宣傳、產品質量保證等手段,樹立消費者對商標的信任和認可。只有消費者對商標有正面評價,品牌才會獲得持續(xù)的發(fā)展和成功。
品牌的建設是商標價值的集中體現。商標是品牌戰(zhàn)略的基礎,也是品牌戰(zhàn)略的核心載體。通過商標的建設,企業(yè)能夠在市場競爭中更好地定位和差異化,建立自己獨特的品牌形象和個性化賣點。商標的建設包括商標的設計、商標的推廣、商標的注冊等多個方面。只有精心建設一個符合企業(yè)定位和市場需求的商標,才能將品牌形象更好地傳遞給消費者,提升企業(yè)的競爭力。
商標的保護是維護企業(yè)權益的重要手段。商標的注冊、續(xù)展和侵權維權是保護商標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只有取得商標的注冊證書,企業(yè)才能在法律框架下獲得對商標的獨占使用權,打擊和阻止他人的侵權行為。在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環(huán)境下,沒有良好的商標保護,企業(yè)的品牌形象容易被盜用或模仿,給企業(yè)的聲譽和利益帶來損害。因此,企業(yè)需要做好商標的保護工作,加強法律意識,及時應對和處理侵權糾紛。
總之,商標作為企業(yè)的品牌形象,具有重要的市場價值。市場競爭中,企業(yè)要通過獨特的商標吸引消費者的注意力;品牌傳播中,商標是企業(yè)核心理念的重要媒介;消費者對商標的認知,直接影響他們對品質和信任的選擇;品牌建設中,商標是企業(yè)戰(zhàn)略重點的體現;商標保護是維護企業(yè)權益的重要手段。因此,企業(yè)在發(fā)展品牌戰(zhàn)略時,務必重視商標的選擇和建設,并加強對商標的保護,以確保品牌的長期發(fā)展和市場競爭的成功。
商標的論文篇十二
受讓方:_________。
一、轉讓方將獨資企業(yè)_________的商標(注冊號:_________)轉讓給受讓方。
二、該商標今后在全球范圍的使用權、使用權、處分權、收益權均歸受讓方所有。
三、商標使用期限: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獨資企業(yè)_________注銷之日止。
四、商標轉讓費用為_________元,受讓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支付轉讓方_________%的商標轉讓費用。余下的_________%在商標注冊成功后支付。
五、本協議簽訂后,盡快到商標局辦理轉讓手續(xù)。
六、協議簽訂后,雙方必須信守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除應賠償對方損失外,還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每方各執(zhí)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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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的論文篇十三
以下是一份商標轉讓協議的范例。請注意,這只是一個基本模板,并且可能需要進一步修改以適應您的具體情況。最好的建議是尋求專業(yè)法律咨詢,以確保您的協議滿足所有法律規(guī)定和要求。
甲方(出售方):
乙方(購買方):
鑒于甲方是注冊商標持有者,其商標名稱為__________(商標名稱),注冊號為__________,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鑒于乙方有意購買甲方的商標,并愿意以人民幣______元整的價格購買。
因此,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商標轉讓價格:人民幣______元整。
2.商標轉讓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甲方將商標權證書、商標注冊證明等文件交給乙方,并辦理商標轉讓手續(xù)。
3.商標權利轉讓: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甲方將商標轉讓給乙方,商標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4.商標使用許可:乙方有權將商標授權給第三方使用,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5.商標權利保障:甲方保證該商標合法有效,并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如因甲方原因導致商標無效,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商標轉讓款項。
6.協議生效: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7.協議變更: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
8.爭議解決:本協議如有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______(管轄法院)解決。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