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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知識產權保護合同免費(十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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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法律法規(guī)不斷完善,人們越發(fā)重視合同,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大家知道正規(guī)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優(yōu)秀的合同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知識產權保護合同篇一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鑒于甲乙雙方簽訂了相應設備采購合同,為保證雙方的長期合作,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知識產權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權限:
            1. 根據雙方所簽合作協議,乙方視情況可使用甲方擁有的或有權使用的以下知識產權的一種或數種:
            1.1. 專利權:包括發(fā)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1.2. 商業(yè)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專有技術):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fā)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二 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履行下列義務:
            1. 乙方擁有甲方所提供的產品設計數據,乙方有權按產品設計數據進行生產加工,但產品只能是銷售給甲方。
            2. 主合同期滿,乙方無權再使用產品數據進行生產、銷售,并應銷毀原有合同專用的模具、樣板、圖文、數據等生產工具(費用由乙方承擔)。
            3. 乙方不得仿制、假冒甲方產品;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識產權的任何模具、工裝、圖文、數據等轉讓、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給他人使用;不得將相應的產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裝生產的零配件轉售他人。
            4. 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專利權及商業(yè)秘密的行為,乙方有義務提供線索并配合甲方進行調查取證,協助工商、司法機關查處侵權行為。
            三 不侵權保證
            1. 乙方應該保證,所有甲方提供的設計數據、工裝夾治具、圖文、模具;乙方不得透漏給第三方(包含其母公司或子公司)。
            2. 乙方應該保證,所有甲方數據及圖文在未經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不進行復制與拷貝。
            四 違約責任:
            1. 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技術或設計、制造的產品及所采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yè)秘密等知識產權,乙方應對此負責,并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2. 協議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未及時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yè)秘密的相關載體(含復印件)如數交還甲方的,應向甲方支付10萬元的違約金,并仍須履行甲方限期交還上述資料的義務。
            3. 乙方運用甲方提供的技術、商業(yè)秘密等知識產權為自己或他人生產、銷售產品(包括許諾銷售)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30萬元,如違約金不足補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此損失分為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失去的利潤、市場份額的喪失、品牌損失、重新開拓市場的費用等。
            五 對專利權的保護:
            1. 對于甲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行將其申請專利;對乙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為防止第三方將該技術申請專利,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盡快將其申請專利,乙方不答復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內提出有效申請的,視為乙方放棄該專利的申請權給甲方,甲方有權直接申請,但對于取得的專利權,乙方將有償使用,如轉讓,乙方有優(yōu)先的受讓權。
            2. 未經約定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甲方專利號印在為自己或他人生產、使用、銷售的產品上。
            六 商業(yè)秘密的保護:
            1. 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yè)務交往過程中,獲悉的甲方商業(yè)秘密應履行嚴格的保密義務,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許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現泄密事件(包括主動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護不當為第三方獲知).
            2. 乙方應有健全的商業(yè)秘密保護制度,與相關員工簽訂保密協議,商業(yè)秘密載體的復制、借閱、分發(fā)、回收、銷毀等,應嚴格實行登記、追蹤等相關制度,妥善保管。
            3. 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后,乙方有義務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yè)秘密的相關載體(含復印件)全部交還給甲方。
            4. 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yè)務交往過程中,不得通過任何不正當途徑與手段探聽、竊取、使用、泄露甲方之商業(yè)秘密。
            5. 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樣板、模具、夾具、工裝及圖文、資料等生產工具,在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后,所有復制品全部交還給甲方。
            七未經協議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及第三方生產、銷售使用甲方知識產權的產品或零部件。
            八不論任何原因,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將甲方提供的知識產權許可、提供、泄露給第三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萬元,違約金不足彌補損失的,乙方仍應賠償損失,損失計算與上述第(四)項同。
            九 乙方違約情節(jié)嚴重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并同時終止主合同,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十本協議有效期與甲、乙雙方所簽訂之主合同相同,本協議履行期間,如雙方所簽主合同不論以任何原因終止或被解除,則本協議也將自行終止。
            十一 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承擔的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義務,并不解除,仍然有效。
            十二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可另行協商,或以《合同法》及有關法律為準。
            十三 本協議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并于雙方所簽的主合同生效條件下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____年 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保護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鑒于乙方受聘于及其下屬各子公司、分公司、辦事處(以下簡稱甲方),在職期間從甲方獲得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并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
            同時甲方對乙方的勞動支付了工資、獎金、提成等報酬,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甲、乙雙方在自愿的原則下訂立以下協議,保護雙方的權利和利益。
            一、商業(yè)秘密:
            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并經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不為公眾知悉,是指該信息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
            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信息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公司帶來現實的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yōu)勢。
            保密措施,包括訂立保密協議,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構成甲方商業(yè)秘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乙方因工作關系獲得或交換所得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財務數據、經營方案、管理規(guī)程、客戶名單、貨源情報、銷售計劃、技術構思、軟件、硬件、系統集成方案、供銷渠道以及計劃、措施等一切與甲方有關的信息,這些信息可能全部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間接取得。而這些信息的產生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乙方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產生;
            乙方為了工作而獨立構思或取得;
            甲方對公知信息進行選擇、整理而形成的新的信息;
            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
            甲方偶然取得。
            二、保密義務:
            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信息的責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權,僅在授權范圍內披露或使用信息。
            乙方有進行合理注意的責任,乙方對所獲得的甲方信息給予合理的注意,保證不超出授權范圍披露或使用。
            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當手段獲得或幫助他人獲得甲方的信息:
            獲得信息是未經授權而獲取、控制包含有信息的載體,或采取任何技術手段而取得的;
            獲得信息是使用暴力、脅迫、欺詐、賄賂、盜竊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結果;
            獲得信息的地點是未經授權而進入的地點;
            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掌握商業(yè)秘密的員工離開甲方。
            競業(yè)限制:
            1.保密義務:乙方同意為甲方利益盡最大努力,不組織、不參加任何與甲方競爭的企業(yè),不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的行為。
            3.保守構成秘密信息要素的信息:甲方的上述秘密信息的部分個別要素可能產生這種情況,即其雖未被公眾所知,但未產生該信息的其他部分或整體成為公眾知識,這種信息整體仍然具有保密價值,因此乙方同意遵守這種部分或個別要素的公知不影響其對仍處于秘密狀態(tài)信息的保密義務,乙方不得泄露這些信息,不得誘導第三人通過收集部分公開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秘密。
            4.保密信息的使用: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無論受聘于甲方期間還是聘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以后,保證不使用、不發(fā)表和不泄露有關甲方及其客戶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信息,并盡最大努力確保資料不遺失、不殘缺、不污損,在甲方指示和在業(yè)務范圍內,可以允許進行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的交流,但:
            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甲方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
            不得為私人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
            不得復制或公開包含甲方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對工作中所保管、接觸的有關甲方或甲方客戶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圍使用。
            5.負責高級管理、掌握技術秘密的員工,無論是因故還是無故終止、解除合同,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自營與甲方相同的產品或相關類似的業(yè)務及不向這些企業(yè)提供技術性指導等顧問工作,也不得引誘現在是或在其終止、解除合同前任何時候是甲方職員的任何人離開甲方。(競業(yè)限制及其補償)
            6.文檔的移交處理:當結束在甲方的工作時,乙方應及時將所有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文件、記錄或材料(包括個人筆記本和復印的資料)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7.發(fā)明的歸屬及報告: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間,由甲方資助或由甲方提供工作環(huán)境創(chuàng)造的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為了甲方的利益,應將其職務創(chuàng)造中有關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迅速向甲方匯報,并以書面形式作出報告,同時協助甲方獲得和增加上述權利。乙方保證在合同期內向甲方完整透露關于業(yè)務活動的一切構想。
            8.發(fā)明歸屬文檔上交:乙方應該寫出并保管第6條涉及的發(fā)明、革新或設計的文字記錄,并及時將這些記錄及補充的說明提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9.時效及時效期內應遵守的規(guī)則:鑒于甲方擁有的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在競爭中有重要價值,存在于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和終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義務在勞動合同有效期內和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之日起壹年內有效,對重要的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長期有效。
            10.乙方承擔因泄密或非法使用、轉讓甲方的知識產權和商業(yè)秘密,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名譽侵害的責任。如果甲方對乙方的保密要求違反公共利益和國家安全或顯失公平、加重保密義務的,甲方應負違約責任并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11.執(zhí)行本協議產生的爭議應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法院解決。
            12.本協議任何部分的修改和無效,均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知識產權保護合同篇三
            為保障海峽兩岸人民權益,促進兩岸經濟、科技與文化發(fā)展,海峽兩岸關系協會與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就兩岸知識產權(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事宜,經平等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合作目標
            雙方同意本著平等互惠原則,加強專利、商標、著作權及植物新品種權(植物品種權)(以下簡稱品種權)等兩岸知識產權(智慧財產權)保護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協商解決相關問題,提升兩岸知識產權(智慧財產權)的創(chuàng)新、應用、管理及保護。
            二、優(yōu)先權利
            雙方同意依各自規(guī)定,確認對方專利、商標及品種權第一次申請日的效力,并積極推動作出相應安排,保障兩岸人民的優(yōu)先權權益。
            三、保護品種
            雙方同意在各自公告的植物品種保護名錄(植物種類)范圍內受理對方品種權的申請,并就擴大植物品種保護名錄(可申請品種權之植物種類)進行協商。
            四、審查合作
            雙方同意推動相互利用專利檢索與審查結果、品種權審查和測試等合作及協商。
            五、業(yè)界合作
            雙方同意促進兩岸專利、商標等業(yè)界合作,提供有效、便捷服務。
            六、認證服務
            雙方同意為促進兩岸著作權貿易,建立著作權認證合作機制,于一方音像(影音)制品于他方出版時,得由一方指定之相關協會或團體辦理著作權認證,并就建立圖書、軟件(電腦程式)等其他作品、制品認證制度交換意見。
            七、協處機制
            雙方同意建立執(zhí)法協處機制,依各自規(guī)定妥善處理下列知識產權(智慧財產權)保護事宜:
            (一)打擊盜版及仿冒,特別是查處經由網絡(網路)提供或幫助提供盜版圖書、音像(影音)及軟件(電腦程式)等侵權網站,以及在市場流通的盜版及仿冒品;
            (二)保護馳名(著名)商標、地理標志或著名產地名稱,共同防止惡意搶注行為,并保障權利人行使申請撤銷被搶注馳名(著名)商標、地理標志或著名產地名稱的權利;
            (三)強化水果及其他農產品虛偽產地標識(示)之市場監(jiān)管及查處措施;
            (四)其他知識產權(智慧財產權)保護事宜。
            在處理上述權益保護事宜時,雙方可相互提供必要的資訊,并通報處理結果。
            八、業(yè)務交流
            雙方同意開展知識產權(智慧財產權)業(yè)務交流與合作事項如下:
            (一)推動業(yè)務主管部門人員進行工作會晤、考察參訪、經驗和技術交流、舉辦研討會等,開展相關業(yè)務培訓;
            (二)交換制度規(guī)范、數據文獻資料(資料庫)及其他相關資訊;
            (三)推動相關文件電子交換合作;
            (四)促進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交流與合作;
            (五)加強對相關企業(yè)、代理人及公眾的宣導;
            (六)雙方同意之其他合作事項。
            九、工作規(guī)劃
            雙方同意分別設置專利、商標、著作權及品種權等工作組,負責商定具體工作規(guī)劃及方案。
            十、保密義務
            雙方同意對于在執(zhí)行本協議相關活動中所獲資訊予以保密。但依請求目的使用者,不在此限。
            十一、限制用途
            雙方同意僅依請求目的使用對方提供之資料。但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十二、文書格式
            雙方同意交換、通報、查詢資訊及日常業(yè)務聯系等,使用商定的文書格式。
            十三、聯系主體
            本協議議定事項,由雙方業(yè)務主管部門指定的聯絡人相互聯系實施。必要時,經雙方同意得指定其他單位進行聯系。
            本協議其他相關事宜,由海峽兩岸關系協會與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聯系。
            十四、協議履行與變更
            雙方應遵守協議。
            本協議變更,應經雙方協商同意,并以書面形式確認。
            十五、爭議解決
            因適用本協議所生爭議,雙方應盡速協商解決。
            十六、未盡事宜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得以適當方式另行商定。
            十七、簽署生效
            本協議簽署后,雙方應各自完成相關程序并以書面通知對方。本協議自雙方均收到對方通知后次日起生效。
            本協議于六月二十九日簽署,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兩份。
            海峽兩岸關系協會 會長 陳云林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董事長 江丙坤
            知識產權保護合同篇四
            聘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業(yè)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沖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甲方的服務范圍
            日常法律范圍:
            2.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論證;
            2.5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fā)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yè)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fā)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甲方在經濟活動發(fā)生的企業(yè)改制、兼并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fā)、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范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乙方的服務范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guī)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xù)(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yōu)惠。
            商標服務范圍:
            2.15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3.17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fā)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fā)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注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注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fā)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就甲方有關商標戰(zhàn)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甲方有關商標的創(chuàng)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xù)(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yōu)惠。
            專利服務范圍
            2.21就企業(yè)的專利戰(zhàn)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詢意見;
            2.22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咨詢、文獻監(jiān)視和檢索;
            2.23代理國內外發(fā)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y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huán)境保護等;
            2.24代理復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關于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咨詢、市場監(jiān)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接受委托就專利申請的復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為企業(yè)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關于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xù)(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yōu)惠。
            軟件服務范圍
            2.33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guī)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zhàn)略實施提供專業(yè)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就軟件開發(fā)、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xù)(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yōu)惠。
            第3條工作方式
            3.1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fā)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yè)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市區(qū)以外發(fā)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鑒定費等。
            第5條甲方的義務
            5.1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并承擔誠信責任;
            5.2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體諒乙方的職業(yè)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yè)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yè)判斷的權利。
            第6條乙方的義務
            6.1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據法律做出專業(yè)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了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乙方不得違背職業(yè)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托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托或咨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xù)簽合同,本合同繼續(xù)生效。
            第8條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其他
            9.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guī)則》。
            9.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_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知識產權保護合同篇五
            聘請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yè)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沖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甲方的服務范圍
            日常法律范圍:
            2.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論證;
            2.5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fā)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yè)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fā)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甲方在經濟活動發(fā)生的企業(yè)改制、兼并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fā)、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范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乙方的服務范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guī)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xù)(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yōu)惠。
            商標服務范圍:
            2.15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fā)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fā)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注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注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fā)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就甲方有關商標戰(zhàn)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甲方有關商標的創(chuàng)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xù)(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yōu)惠。
            專利服務范圍
            2.22就企業(yè)的專利戰(zhàn)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詢意見;
            2.23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咨詢、文獻監(jiān)視和檢索;
            2.24代理國內外發(fā)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y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huán)境保護等;
            2.25代理復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關于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咨詢、市場監(jiān)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接受委托就專利申請的復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為企業(yè)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關于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xù)(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yōu)惠。
            軟件服務范圍
            2.33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guī)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zhàn)略實施提供專業(yè)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就軟件開發(fā)、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xù)(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yōu)惠。
            第3條工作方式
            3.1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fā)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yè)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市區(qū)以外發(fā)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鑒定費等。
            第5條甲方的義務
            5.1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并承擔誠信責任;
            5.2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體諒乙方的職業(yè)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yè)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yè)判斷的權利。
            第6條乙方的義務
            6.1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據法律做出專業(yè)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了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乙方不得違背職業(yè)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托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托或咨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xù)簽合同,本合同繼續(xù)生效。
            第8條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其他
            9.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guī)則》。
            9.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知識產權保護合同篇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雙方遵循自愿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商 標 授 權 范 圍
            一、甲方將已在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注冊登記的第 類商標(注冊號: )許可乙方使用在其生產的 產品包裝上。
            二、許可使用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xù)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三、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地域范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四、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形式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區(qū)域 行業(yè)內普通許可使用。合同存續(xù)期間,不在 省內 行業(yè)同類產品上,授權其他生產廠家使用甲方的第 類商標。
            雙 方 的 權 利 和義 務
            五、乙方向甲方交納 萬元人民幣作為商標、冠名使用費。
            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guī)定:“許可人應當監(jiān)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币曳奖仨毐WC在其生產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冊商標的產品,要符合國家有關該產品衛(wèi)生、質量、計量、環(huán)保、包裝、行業(yè)標準及法定說明文字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不得超越許可的產品范圍使用甲方的注冊商標。
            八、甲、乙方應在商標許可合同到期前兩個月,就是否繼續(xù)授權使用商標進行協商,到期繼續(xù)使用重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并續(xù)費備案,不續(xù)簽合同則自行終止。
            九、合同終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權商標、標識,以及冠用《美國安伯士國際集團》《中美合作》為內容的文字,以及在本合同第6項中許可乙方在其產品包裝,企業(yè)牌匾、宣傳材料中所規(guī)定的文字,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其侵權責任。
            十、甲方對乙方的商標使用許可授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僅為提高乙方知名度、擴大市場占有率所進行的企業(yè)形象和產品形象策劃和包裝。是在法律許可下的合法授權并受到法律保護。同時應當強調,雙方都是獨立法人,各自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法律責任均不得涉及對方;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法律糾紛和責任,也均不能構成對各方的法律連帶責任。
            合 同 的 生 效 與 終 止
            本合同生效的條件:
            十一、雙方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上簽字、蓋章。
            十二、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金額足額交付了甲方商標使用費。
            十三、甲方將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受理備案。
            十四、合同生效以雙方簽字日期為準。在執(zhí)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使用費未到甲方指定賬號,甲方視乙方違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內若不采取措施補救,甲方有權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負。
            本合同終止的條件:
            十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許可期限到期沒有續(xù)簽合同。
            十六、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在使用甲方注冊商標之后,其產品粗制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并構成對甲方聲譽的嚴重損害的。
            十七、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后10個工作日內,商標使用許可費沒有全額進入甲方指定帳號(銀行公休、假日順延)
            交 易 程 序
            十八、代理機構將雙方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后,甲方所承擔義務的全部完成。
            十九、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在受理《商標許可使用合同》后,依據其行政程序,向甲方發(fā)《商標使用許可備案通知書》,并在全國性的《商標公告》上公告。
            二十、甲方指定北京安伯士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為甲方收款結算單位,全權負責甲方在中國境內商標使用許可中的事務工作,并對一方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爭議或法律糾紛,由北京安伯士投資顧問有限公司負責協調解決和應訴。
            違 約 責 任
            二十一、乙方不能超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規(guī)定的商標類別、商品種類、商標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條件,合法使用美國安伯士國際有限公司注冊商標。
            二十二、乙方只限于在本企業(yè)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美國安伯士國際有限公司授權使用的商標。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授權使用的商標再許可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為投資與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機構進行生產銷售并盈利。
            二十三、乙方在使用甲方注冊商標前必須全部付清所有商標使用費,不得以各種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許可合同的存續(xù)期間,不能單方面終止乙方的商標使用權(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件”的條款除外)
            爭 議 的 解 決
            二十四、對合同有爭議需要修改, 必須經過雙方一致同意,簽署書面合同報原備案商標局受理方可生效。
            二十五、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義務, 或嚴重違反合同的規(guī)定而造成的損失,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提出經濟賠償。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共識,守約方得到賠償后合同可繼續(xù)履行。
            二十六、如合同爭議不能達成共識,可以將爭議提交中國貿促會仲裁委員會,由該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條例》進行仲裁,仲裁結果為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自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將合同副本報送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由乙方將合同副本交送注冊地工商局存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保護合同篇七
            國際技術咨詢服務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用自己的技術和勞務,跨越國界地為另一方當事人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或者跨越國界地派遣專家或以書面方式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咨詢意見,并收取報酬;另一方當事人接受工作成果或者取得咨詢意見并付給報酬的書面協議。
            國際技術咨詢服務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點:
            (1)國際技術咨詢服務合同是雙務、有償、諾成的合同;
            (2)根據國際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是,供方以其掌握科學技術的勞動力為受方完成一定工作任務,提供咨詢意見,如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進行工程設計、提出工程計劃、編制施工方案、派遣專家指導生產、培訓技術人員、就企業(yè)的技術改造、產品設計的改進、質量的控制和企業(yè)管理提供咨詢意見,并按約定獲取報酬。受方按照合同規(guī)定檢查驗收,取得供方所提供的工作成果,接受咨詢意見,并付給約定的報酬。
            (3)國際技術咨詢服務合同一個重要特點是,供方所提供的是某種技術性的勞務,而這里所指的“技術”是指既不具有工業(yè)產權的技術,又不具有保密性的技術,它是發(fā)明專利技術、實用新型專利技術、外觀設計專利技術和專有技術以外的普通技術。
            根據供方提供咨詢服務內容的不同,各國法律把國際技術咨詢服務合同分為不同的種類。
            我國1988年的《技術引進合同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把技術咨詢服務合同分為6類:
            一是受方委托供方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或者工程設計的合同;
            二是受方與供方合作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或者工程設計的合同;
            三是雇用外國地質勘探隊或者工程隊提供技術服務的合同;
            四是委托供方就企業(yè)技術改造、生產工藝提供服務或者咨詢的合同; 五是委托供方就產品設計的改進和質量控制提供服務或者咨詢的合同; 六是委托供方就企業(yè)管理提供服務或者咨詢的合同。
            國際技術咨詢服務合同的內容與條款取決于技術咨詢服務的性質、方式和規(guī)模。一般來說,國際技術咨詢服務合同應包括以下幾項主要內容和條款: (1)供方提供技術咨詢服務的清單,包括技術咨詢服務的項目、目的、范圍、內容、履行技術咨詢服務的條件等。
            (2)如果國際技術咨詢服務合同涉及工程師、專家、專門技術人員的派遣,在合同中應具體規(guī)定派遣工程師、專家、專門技術人員的級別、人數、具體的專業(yè)、工作量、應完成的工作任務、驗收標準、工作地點、工作期限、日工資標準以及其他待遇等,不能留下任何缺口。同時還應規(guī)定,如果供方派遣的人員不符合合同的要求,不能勝任工作,受方有權要求供方調換、改派合適的人員。 (3)人員的培訓。在合同中,應該把培訓人員的目的、內容(如專業(yè)、工種)、應達到的目標、培訓的方法、培訓的地點、時間、期限,接受培訓人員的入境、待遇及在指導人員或受培訓人員喪失能力以及發(fā)生意外事故時的處理辦法等規(guī)定清楚。
            (4)供方對完成技術咨詢服務項目的擔保和保證。例如,供方應保證按照合同規(guī)定派遣合格的、有經驗、有能力的、身體健康的專門技術人員到受方提供技術服務;保證其專門技術人員在技術服務過程中能認真地傳授技術,耐心地、準確地回答受方受訓人員提出的技術問題;保證向受方的受訓人員提供合同規(guī)定的培訓內容和培訓過程所需要的有關資料、說明。又如,供方必須保證實現受方的生產能力、產品質量和生產率等技術目標,對于在生產規(guī)??s小、原材料和產品組合發(fā)生變化的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難,必須作出恰當的估計并提出解決的方案。如果供方所提供的生產設備有瑕疵,則必須負責修理或更換設備,如果供方所擔保的技術指導資料、檢驗標準、圖紙有問題,則必須更換,以上所需的費用應由供方承擔。
            (5)國際技術咨詢服務報酬的計算和支付。國際技術咨詢服務的內容和方式是多種多樣的 ,所以 ,國際技術咨詢服務的報酬也是多種多樣的,其中包括咨詢費、服務費、技術資料費、培訓費、專家費、安裝費、試車費和維修費等等。 (6)與其他合同的關系。如供方提供的技術咨詢服務是對獨立的第三方所承包的工程建設的監(jiān)督管理,則合同就應規(guī)定監(jiān)理合同與承包合同的關系。 (7)驗收條款。對于國際技術咨詢服務合同來說,驗收條款是很重要的,是保證供方提供的技術咨詢服務是否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關鍵。可以規(guī)定,由受方單獨驗收,或由供方和受方共同驗收;或者委托第三方驗收。
            (8)其他條款,如違約補救和索賠條款、爭議解決條款、法律適用條款等。
            知識產權保護合同篇八
            為貫徹落實《泛珠三角區(qū)域合作框架協議》,福建、江西、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貴州、云南九個省(區(qū))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部門決定加強合作,積極推動泛珠三角區(qū)域全面合作與發(fā)展,為增強區(qū)域整體實力和競爭力服務?,F經各方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部門協商一致,制訂本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按照《泛珠三角區(qū)域合作框架協議》確定的宗旨,充分發(fā)揮各方的優(yōu)勢和特色,在知識產權領域加強交流與合作,提高知識產權創(chuàng)造、保護、管理和運用的水平,打破地區(qū)保護,規(guī)范市場經濟秩序,加快產業(yè)及技術轉移,增進地區(qū)間投資增長,促進泛珠三角區(qū)域經濟共同發(fā)展。
            第二條合作原則
            (一)自愿參與。各方自愿合作,參與本協議全部或部分合作項目。
            (二)開放公平。各方在合作框架中享有發(fā)展的平等地位和權利,堅持非排他性和非歧視性,打破地區(qū)封鎖,促進區(qū)域開放。
            (三)互動互補。充分發(fā)揮各方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chuàng)造性,促進資源共享,加強優(yōu)勢集成與互補。
            (四)依法行政。堅持一國兩制方針和依法行政原則,努力營造規(guī)范、有序的知識產權保護環(huán)境。
            第三條合作要求
            (一)各方應主動創(chuàng)造合作條件,落實合作措施,拓寬合作領域,提高合作效益和水平。
            (二)加強溝通協調,促進優(yōu)勢互補,協商解決相互關聯的重大知識產權問題。
            (三)充分發(fā)揮政府的推動作用,動員和組織社會各界力量,共同推動泛珠三角區(qū)域提升整體知識產權保護水平。
            第四條合作內容
            (一)政策研討。統籌協調各方資源和人才優(yōu)勢,加強調研及學術交流與合作,實時研究政府知識產權工作面臨的共性問題、難點和熱點問題及戰(zhàn)略性問題,探索有效的解決渠道和措施,提高政府知識產權管理水平。
            (二)宣傳與培訓。加大知識產權宣傳培訓力度,加強培訓課程和教材等方面資源和信息的共享,培養(yǎng)滿足區(qū)域發(fā)展要求的知識產權人才,提高區(qū)域知識產權意識。
            (三)中介與信息服務。消除地區(qū)障礙,加強規(guī)范和管理,統一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機構市場準入標準和從業(yè)紀律,提高從業(yè)人員職業(yè)道德水平及服務質量;加強中介人才交流與合作,促進中介市場規(guī)范和繁榮發(fā)展;開展知識產權信息公眾服務領域的合作,促進信息資源共享和優(yōu)勢互補,切實提高信息服務和公眾信息利用水平。
            (四)企事業(yè)單位知識產權管理。建立定期交流與考察學習機制,及時交流企事業(yè)單位知識產權管理成功經驗,提高企事業(yè)單位運用知識產權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增強區(qū)域技術創(chuàng)新水平。
            (五)知識產權保護。九省(區(qū))間打破地方保護,加強區(qū)域內知識產權執(zhí)法部門間的溝通與協調,形成統一、有效、規(guī)范的知識產權保護秩序,整體提高區(qū)域知識產權保護水平。
            (六)專利技術轉移與產業(yè)化。建立區(qū)域專利技術轉移促進機制,推動專利技術產業(yè)化及區(qū)域間的合作與轉移,充分發(fā)展各方的產業(yè)優(yōu)勢,促進產業(yè)優(yōu)勢互補,構建區(qū)域產業(yè)發(fā)展鏈條,提高泛珠三角產業(yè)的整體競爭力和創(chuàng)新能力。
            第五條合作機制
            為保證有效開展合作,各方同意建立以下合作機制。
            (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會議成員由協議各方省(區(qū))級知識產權協調機構及相關專利、商標、版權管理部門負責人組成。會議每年舉行一次,研究決定合作重大事宜,必要時可召開臨時聯席會議。會議由協議各方輪流召集和主持,每屆會議確定下屆會議的主辦方、時間和地點。會議設會議主席,由當年主持會議的省(區(qū))知識產權負責人擔任。
            (二)建立聯絡員制度。各省(區(qū))確定一名聯絡員,負責聯絡、溝通和協調工作。聯絡員應加強跟蹤、落實和情況反饋,暢通各成員單位信息交流渠道,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各項合作項目的順利完成。
            (三)建立專題工作小組制度。根據每年聯席會議確定的合作項目,成立相應的專題工作小組,開展具體的專項合作工作。專題工作小組成員由協議各方指定,對具體合作項目及相關事宜制訂合作計劃,提出工作措施,落實合作事項,并定期向聯席會議報告合作項目落實情況。
            第六條聯席會議視合作情況,經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可對本協議進行修訂。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九份,簽署各方各執(zhí)一份,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廣州簽署,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各成員方代表簽字。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知識產權保護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充分討論和平等協商,就甲方技術秘密保護及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完成的工作成果權歸屬等問題達成一致,現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自愿簽署本協議。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甲方技術秘密是指甲方內部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人員知悉的事項,以及甲方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保密包括在甲方內部一定范圍內的內部保密以及對外保密兩個方面。
            第二條 甲方附屬組織和分支機構以及甲方職員(包括臨時聘用人員)和因與甲方發(fā)生業(yè)務關系而接觸或了解甲方技術秘密的其他人員都有保守甲方技術秘密的義務,即:對所掌握的甲方技術秘密,不得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于甲方利益以外的其它任何目的。
            第三條 甲方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第四條 乙方保守、保護甲方機密以及在改進甲方保密技術方面成績顯著,由甲方給予獎勵。
            第二章 保密范圍
            第五條 甲方技術秘密包括本協議第二條規(guī)定的下列秘密事項:
            1、 甲方明確要求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如:屬于甲方的標有“保密”、“秘密”、“內部”、“機密”等字樣的各類文件、信息資料;
            2、 甲方明確要求乙方保密的有關研究項目、研究進度、經費投入以及相關經營、技術信息;
            3、 甲方的專有技術及其相關技術;
            4、 甲方處于研發(fā)階段的技術資料及信息;
            5、 甲方未公開的其它技術信息;
            第三章 乙方保密義務
            第六條 乙方對甲方技術秘密承擔保密義務的具體方式為:
            1、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積極防止甲方技術秘密的泄露;
            2、乙方在聘用期間及聘用期終止后,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不得使用、公開或向第三者透露甲方保密范圍內的事項和信息,包括利用甲方技術秘密進行新的技術研究和開發(fā);確因甲方工作需要使第三人(包括在甲方工作的第三人)知曉甲方技術秘密的,乙方應征得甲方有關負責人同意,并明確向對方告知應承擔的保密義務;
            3、在解除聘用合同時,乙方應將其掌握、持有、保管的所有涉及保密事項的資料完好交還甲方;
            4、在解除聘用合同后三年內,乙方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甲方有競爭的業(yè)務(對于乙方此項義務,甲方應給予適當補償,具體補償內容見本協議第七條);
            5、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無期限,即: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甲方保密技術及相關信息解密之日止。
            第四章 甲方義務
            第七條 對乙方承擔的保密義務,甲方應給予適當的補償及獎勵:
            1、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內,甲方應為其提供良好的科研及其它工作條件,以保障乙方工作的順利開展;
            2、 對于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內完成的技術成果,甲方應給予相應獎勵,并以該成果創(chuàng)造的經濟效益為依據向乙方支付相應報酬;
            3、 上述報酬及獎勵的具體方式及數額,依乙方在該成果中的貢獻及該項成果實際創(chuàng)造的經濟效益具體確定。
            4、 在解除聘用合同后三年內,如有本協議“第六條4”所述情況發(fā)生,乙方可憑有關證明文件(乙方有確鑿的證據表明其欲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甲方有競爭的業(yè)務,在與甲方溝通后,甲方明確表示不予準許)一次性向甲方領取相應的經濟補償,補償數額為乙方在甲方單位最后一年年收入(不包括本協議“第七條2”所述的獎勵及報酬)的二分之一。
            第五章 工作成果權歸屬
            第八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完成的下列成果,其包括知識產權在內的一切權利歸甲方所有:
            1、 乙方接受甲方分配的工作,獨立或與他人合作完成的一切技術成果(包括階段性成果及技術相關成果)歸甲方所有;
            2、 乙方利用甲方物質、技術條件或在甲方已有技術基礎上完成的一切技術成果(包括階段性成果及技術相關成果)歸甲方所有;
            3、 乙方在聘用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單獨或與他人合作進行與甲方科研、經營領域相關的技術開發(fā)或其它活動;經甲方同意并投資后,乙方在聘用期間任何形式的技術成果均歸甲方所有。
            4、 乙方對聘用期間完成的技術成果,經甲方同意后享有署名權,在不違反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經甲方同意,乙方對該成果享有發(fā)表權及相應的獲得報酬權。
            第九條 乙方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已經完成的技術成果(包括取得階段性成果)或整體技術構思,因其可能與本協議的履行發(fā)生交叉或沖突,希望排除在本協議約束范圍之外的:
            1、 無( )
            2、 有( )。詳細說明如下:
            第十條 乙方在在簽署本協議之前,是否與其它單位或個人簽署過任何妨礙本協議正常履行的其它文件:
            1、 無( )
            2、 有( )。詳細說明如下:
            第六章 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
            第十一條 乙方違反本協議,甲方除可依據雙方聘用協議的有關規(guī)定,在履行必要手續(xù)后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外,還可要求乙方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視情節(jié)輕重,向甲方支付不低于1萬元并不超過10萬元的違約金;
            2、 向甲方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乙方除可依據雙方聘用協議的有關規(guī)定,在履行必要手續(xù)后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外,還可要求甲方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視情節(jié)輕重,向乙方支付不低于500元并不超過1萬元的違約金;
            2、 向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三條 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尋求法律渠道予以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保護合同篇十
            編號:(_____)第_____號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就甲方制造之“_____”產品所涉及的依法獲得商標專利、宣傳品、證照等全部知識產權的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區(qū)域內代理銷售甲方“_______”系列產品時,以_______公司或經營(銷)部的名義在雙方約定的區(qū)域內登記注冊上述名稱,并經營甲方產品。
            第二條:乙方確認甲方擁有“_______‘產品及”_______“字號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僅在授權時間及范圍內使用。
            第三條: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權期內充分維護甲方的形象、信譽,并作好產品技術保密的工作,不能將產品技術披露給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發(fā)生。
            第四條:本授予權協議自雙方簽訂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簽訂)及期限為起始至終止。雙方同意無論因何種原因不再繼續(xù)合作時,本授權隨即終止。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識產權授權時,乙方應交還全部技術文件、宣傳品(資料)相關所有證照,同時在三個月內變更企業(yè)名稱,不再使用“_______“字樣。在甲方收回授權后的一年內,乙方不得經營甲方競爭雙手的任何產品。
            第六條:乙方有下情況發(fā)生時,甲方有權隨時可收回授權:
            乙方未能專業(yè)為甲方代理產品時;
            將甲方的知識產權擅自轉讓給他人使用時;
            為甲方競爭對手銷售產品或銷售任何仿制產品時;
            有事實證明其他對甲方的利益有損害的行為產生時;
            代理合同期滿不再續(xù)簽或各種原因合作關系終止時。
            第七條:本協議的變更、續(xù)簽及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條:本協議由甲方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標機關備案。
            第十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fā)生爭執(zhí),經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標管理機關備案一份。
            甲方: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郵編:郵編:
            年月日年月日
            知識產權保護合同篇十一
            被許可方:_________(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許可方:_________(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授予甲方軟件產品的使用權,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使用協議:
            一、軟件產品
            乙方許可甲方使用的軟件產品:_________
            二、質量標準
            乙方保證所許可的軟件產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所附文檔的功能說明。
            三、軟件版權及使用權
            本合同許可的是軟件使用權,許可使用的軟件產品版權屬公司所有,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保護。
            甲方按本合同條款規(guī)定支付合同書上所列軟件產品的全部軟件使用許可費,乙方授予甲方上述軟件產品的合法使用權。
            四、軟件使用許可費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軟件使用許可費總計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
            五、付款
            甲方按下述付款期限付款。如甲方以現金支付或未將款項支付至乙方銀行指定賬戶,導致乙方未收到軟件使用許可費,視同甲方未支付。
            甲方于軟件交付日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從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一個月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從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三個月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
            六、交貨地點、方式
            1、交貨地點:甲方公司操作部所在地
            2、交貨方式:乙方上門安裝。
            七、限制規(guī)定
            1、乙方許可甲方使用的軟件產品,只限于甲方本身使用,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協議項下的權利或信息轉讓給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的關聯公司。
            2、未經_________公司書面授權,甲方不得將授予的軟件使用權進行出租、銷售、轉讓或非存檔目的的拷貝及其他商業(yè)用途。
            3、未經_________公司書面授權,甲方不得對軟件產品進行修改、反編譯、反匯編或其他任何反向工程。
            八、服務
            1、本軟件用戶享有終身服務,服務內容為解決用戶使用軟件過程中由于軟件自身出現的問題或操作不當等問題提供電話咨詢服務。
            2、如甲方因操作不當需乙方進行上門服務,則服務收費標準為_________元/人/天。
            九、軟件非保證范圍
            乙方所許可使用的軟件產品,因下述原因引發(fā)的軟件問題不在本保證的范圍內:
            1、甲方使用的第三方軟件產品出錯。
            2、硬件或網絡出錯。
            3、甲方使用非正版系統軟件和數據庫等。
            十、權利保留
            在甲方完全履行其合同義務之前,乙方應當保留對本合同及其附件下標的物(包括但不限于光盤及文檔)的所有權利。
            十一、違約責任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執(zhí)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本合同金額的20%.
            十二、商業(yè)秘密
            除非得到另一方的書面許可,甲、乙雙方均不得將本合同中的內容及在本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獲得的對方的商業(yè)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十三、解決糾紛方式
            所有由本合同產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將此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_份,乙方持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行生效。
            十五、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起草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保護合同篇十二
            專利實施合同
            根據專利法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guī)定,茲
            委托______
            (地址______)
            專利代理人______代為辦理名稱為______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
            發(fā)明專利
            申請實用新型專利
            外觀設計專利
            授權上述代表人辦理,
            申請、審批、復審程序中的有關事宜。
            異議程序中的有關事宜。
            無效程序中的有關事宜。
            其他有關事項。
            委托人(單位或個人)____(蓋章或簽字)
            委托單位代表人____(蓋章或簽字)
            年月日注意事項
            一、本表應認真填寫,字體應端正清晰。
            二、表中的方格供填表人在填寫選擇項目時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況,應在方格內標上“√”號。
            三、受委托單位填寫在第一空欄內,要求填寫全稱。
            四、專利代理人欄內應填寫在具體辦理該專利申請的人名,不得超過兩人。
            五、如有超出所列代理權限的,可在其他有關事項欄目下填寫。
            六、委托方是單位時,要加蓋公章,同時該單位代表要簽字。委托方是個人時,要求本人簽字。
            知識產權保護合同篇十三
            甲方:
            乙方:
            根據《專利代理條例》的規(guī)定,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事宜,本著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 專利代理人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
            二、合同期限:20xx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聘請期滿,雙方如未提出異議,則本合同有效期限順延,如一方提出,則可重新修訂或終止協議。合同到期前30日內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續(xù)約事宜。
            三、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工作內容:
            3.1、隨時解答甲方知識產權法律方面的咨詢,具體指專利、商標、版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以及商業(yè)秘密領域;
            3.2、協助甲方作好產品開發(fā)過程中專利挖掘、專利布局工作;
            3.3、協助甲方做好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以及避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防范工作;
            3.4、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fā)生的知識產權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
            3.5、代理甲方知識產權訴訟和無效宣告案件。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xù)(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經辦代理人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yōu)惠。
            3.6、應甲方要求,就甲方提出的知識產權專題講座,在本合同年度內安排二次;
            3.7、本條所說的“甲方”,包括甲方以x名義啟動的知識產權業(yè)務,不包括甲方的關聯企業(yè)。若延及甲方的關聯企業(yè),則在本合同顧問費的基礎上追加25%的顧問費/一個關聯企業(yè)。
            四、顧問費:人民幣 萬元整(¥ ),于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辦理本合同第三條第3.5項所列的事務時,每個知識產權訴訟案件的代理費均包括啟動費和風險代理費二部分;前述顧問費未包含合同年度啟動的知識產權訴訟案件的啟動費及無效案件的代理費;于每個訴訟案結案30日內,甲方應一次性支付給乙方風險代理費,風險代理費按以下標準計算:
            獲賠額×35%(甲方作為原告時);
            免賠額×25%(甲方作為被告時);
            上述獲賠額是指生效法律文書認定的賠償數額;上述免賠額是指原告起訴數額與生效法律文書所認定的賠償數額之差額。
            五、專利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直接發(fā)生的案件官費、交通費、差旅費、取證的官費等費用,按實際發(fā)生額由甲方負擔。交通費、差旅費指東莞、深圳行政區(qū)域以外發(fā)生的費用,取證官費指公證費、查詢費、檢索費等費用。由辦案專利代理人向甲方預借,發(fā)生后及時向甲方報銷。
            六、乙方應依照法律維護甲方的一切合法權益,按時出庭。如委派的專利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執(zhí)行職務,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另行委派同等資格的專利代理人接替。
            七、甲方必須認真地向乙方指定的代理人敘述案情,提供有關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fā)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有權終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乙方不得委托甲方從事違反中國法律的事項。
            八、甲方根據規(guī)定可以隨時解除與乙方的委托關系,乙方已經收取的顧問費不退還,若已經啟動了本合同3.5所述的知識產權訴訟案件、無效案件,該案件的代理關系不依本合同的解除而解除,需雙方另行協議解除辦法。乙方無故終止合同,所收的顧問費按線性使用原則,未使用部分應退回甲方。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可以另行修訂。因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請深圳仲裁委員會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保護合同篇十四
            本協議由________公司(以下稱為許可方)__________(以下稱為被許可方)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
            鑒于許可方擁有具有一定價值并經注冊的商標和服務標志,且擁有并可出售其他如附文第一節(jié)所述的許可方財產,其中包括“商標”。這一商標在廣播或電視中經常使用,并出現在各種促銷和廣告業(yè)務中,得到公眾的廣泛認可,在公眾印象中與許可方有密切關系;
            鑒于被許可方意于在制造、出售、分銷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
            因此考慮到雙方的保證,達成如下協議:
            一、授權許可
            1.產品
            根據以下規(guī)定的條款,許可方授與被許可方,被許可方接受單獨使用這一商標的許可權力,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銷以下產品的使用。(加入產品描述)
            2.地域
            許可協議只在________地區(qū)有效。被許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區(qū)直接或間接使用或授權使用這一商標,且不在知情的情況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區(qū)出售協議下產品的第三者銷售該產品。
            3.期限
            許可協議自________日生效,如未提前終止,至________日期滿。若滿足協議條件,本協議期限每年自動續(xù)展,直至最后一次續(xù)展終止于________年12月31日。始于________年12月31日,本許可協議在每一期末自動續(xù)展一年,到下一年的12月31日止,除非一方在協議到期前30天以前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協議的執(zhí)行。
            二、付款方式
            1.比例
            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其或其附屬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協議產品的凈銷售額的________%作為使用費?!皟翡N售額”指總銷售額減去數量折扣和利潤,但不包括現金折扣和不可收帳目折扣。在制造、出售或利用產品時的費用均不可從被許可方應支付的使用費中折扣。被許可方同意如向其他許可方支付更高的使用費或更高比例的許可使用費,將自動馬上適用于本協議。
            2.最低限度使用費
            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費________美元,作為對合同第一期應支付使用費的最低保證,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費將在第一期的最后一次或此前支付。在協議簽字時支付的預付款將不包括在內。此最低限度使用費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再歸還給被許可方。
            3.定期報告
            第一批協議產品裝運后,被許可方應立即向許可方提供完整、精確的報告,說明被許可方在前一期售出的產品數量、概況、總銷售額、詳細列明的總銷售額折扣、凈銷售額及前一期中的利潤。被許可方將使用后附的,由許可方提供給其的報告樣本。無論被許可方在前一期中是否銷售了產品,均應向許可方提供報告。
            4.使用費支付
            除上述最低使用費以外的使用費需在銷售期后________日交付,同時提交的還有上述要求的報告。許可方接受被許可方按協議要求提供的報告和使用費(或兌現支付使用的支票)后,如發(fā)現報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錯誤,可以在任何時間提出質疑,被許可方需及時改正、支付。支付應用美元。在許可地內的應繳國內稅由被許可方支付。
            三、專用權
            1.除非許可證認可在協議有效期內不在協議有效區(qū)域內再授予別人銷售第一節(jié)所述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本協議不限制許可方授與其他人使用這一商標的權力。
            2.協議規(guī)定如果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出購買第一節(jié)所述產品,用于獎勵、贈給或其他促銷安排,被許可方有10天時間決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許可方在10天內未接受這一要求,許可方有權通過其他生產者進行獎勵、贈給或其他促銷安排。在這種情況下,當其他生產者的價格比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支付的高時,被許可方有3天時間去滿足生產者生產此種產品的要求。被許可方保證在未得到許可方書面同意前,不把協議產品與其他產品或服務一起作為獎勵,不與其他作為獎勵的產品或服務一起出售協議產品。
            四、信譽
            被許可方承認與該商標相關聯的信譽的價值,確認這一商標、相關權力及與該商標相關聯的信譽只屬于許可方,這一商標在公眾印象中有從屬的含義。
            五、許可方的所有權及許可方權利的保護
            1.被許可方同意在協議有效期內及其后,不質疑許可方就該商標享有的所有權和其他權利,不質疑本協議的有效性。如果許可方能及時收到索賠和訴訟的通知,許可方保護被許可方,使其不受僅由本協議所授權的商標使用引起的索賠和訴訟的損害,許可方可選擇就這樣的訴訟進行辯護。在未得到許可方的同意之前,不應就這樣的索賠和訴訟達成解決辦法。
            2.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提供必要的幫助來保護許可方就該商標擁有的權利。許可方根據自己的意愿,可以自己的名義、被許可方的名義或雙方的名義針對索賠和訴訟應訴。被許可方在可知范圍內將書面告知許可方就協議產品的商標的侵權和仿制行為;只有許可方有權決定是否對這樣的侵權和仿制行為采取行動。若事先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被許可方不應就侵權和仿制行為提出訴訟或采取任何行動。
            六、被許可方提供的保證及產品責任保險
            被許可方負責為自己和/或許可方就其非經授權使用協議產品商標、專利、工藝、設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賠、訴訟或損失,就其他行為或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進行辯護,并使許可方免受損失。被許可方將自己負擔費用,向一家在________地區(qū)有經營資格的保險公司承保產品責任險,為許可方(同時也為被許可方)因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提供合理的保護。被許可方將向許可方提交以許可方為被保險人的已付款保險單,在此基礎上,許可方才能同意產品出售。如果對保險單有所改動,需事先得到許可方的同意。許可方有權要求被許可方向其提供新的保險單。許可方一詞包括其官員、董事、代理人、雇員、下屬和附屬機構,名字被許可使用的人,包裝制造人,名字被許可使用的廣播、電視節(jié)目制作人,節(jié)目轉播臺,節(jié)目主辦者和其廣告代理,及這些人的官員、董事、代理人和雇員。
            七、商品質量
            被許可方同意協議產品將符合高標準,其式樣、外觀和質量將能發(fā)揮其效益,將保護并加強商標名譽及其代表的信譽。同時協議產品的生產、出售、分銷將遵守適用的聯邦、州、地方法律,并不得影響許可方、其計劃及商標本身的名聲。為了達到這一目標,被許可方應在出售協議產品之前,免費寄給許可方一定量的產品樣品,其包裝紙箱、集裝箱和包裝材料,以取得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協議產品及其紙箱、集裝箱和包裝材料的質量和式樣需得到許可方的同意。向許可方提交的每份產品在得到其書面同意前不能視作通過。樣品按本節(jié)所述得到同意后,被許可方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能做實質變動。而許可方除非提前60天書面通知被許可方,不能撤銷其對樣品的同意。對被許可方開始出售協議產品后,應許可方的要求,將免費向許可方提供不超過________件的隨機抽樣樣品及相關的紙箱、包裝箱和包裝材料。
            八、標簽
            1.被許可方同意在出售許可合同項下產品或在產品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將根據第一節(jié)附文中商標權第五、六條的規(guī)定標明“注冊商標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或其他許可方要求的標志。如果產品、或其廣告、促銷、展示材料含有商標或服務標志,應標明注冊的法律通知及申請。如果產品在市場出售時其包裝紙箱、集裝箱或包裝材料上帶有商標,在上述物品上也應標明相應標志。被許可方在使用小牌、標簽、標記或其他標志時,在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標明商標,需事先得到許可方的同意。許可方的同意不構成此協議下許可方權力和被許可方責任的放棄。
            2.被許可方同意與許可方真誠合作,確保和維護許可方(或許可方的授與人)對商標擁有的權力。如果商標、產品、相關材料事先未注冊,被許可方應許可方的要求,由許可方承擔費用,以許可方的名義對版權、商標、服務標志進行恰當注冊,或應許可方的要求,以被許可方自己的名義注冊。但是,雙方確認本協議不能視作向被許可方轉讓了任何與商標有關的權利、所有權和利益。雙方確認除根據本許可協議,被許可方享有嚴格按協議使用商標的權利外,其他相關權利都由許可方保留。被許可方同意協議終止或期滿時,將其已獲得的或在執(zhí)行協議項下行為而獲得的有關商標的一切權利、權益、信譽、所有權等交回給許可方。被許可方將采取一切許可方要求的方式來完成上述行為。此種交回的權利范圍只能基于本協議或雙方的契約而產生。
            3.被許可方同意其對商標的使用不損害許可方的利益,而且不因為其使用該商標而取得關于商標的任何權利。
            九、促銷資料
            1.在任何情況下,被許可方如果期望得到本協議產品的宣傳材料,那么生產該宣傳材料的成本和時間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涉及本協議商標或其復制品的宣傳材料的產權應歸被許可方所有,盡管該宣傳材料可能由被許可方發(fā)明或使用,而許可方應有權使用或將其許可給其他方。
            2.許可方有權,但沒有義務使用本協議商標或被許可方的商標,以使本協議商標、許可方或被許可方或其項目能夠完滿或卓越。許可方沒有義務繼續(xù)在電臺或電視臺節(jié)目中宣傳本協議商標或其數字、符合或設計等。
            3.被許可方同意,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事先書面批準的情況下,不在電臺或電視臺作使用本協議商標的產品的宣傳或廣告。許可方可以自由決定同意批準或不批準。
            十、分銷
            1.被許可方同意將克盡勤勉,并且持續(xù)制造、分銷或銷售本協議產品,而且還將為此做出必要和適當的安排。
            2.被許可方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得將本協議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傭金為目的的、有可能將本協議產品當作促銷贈品的,以促進其搭售活動目的的及銷售方式有問題的批發(fā)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貿易商等。
            十一、會計記錄
            被許可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關本協議項下交易活動的會計帳本和記錄。許可方或其全權代表有權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查詢該會計帳本或記錄及其它所有與交易有關的、在被許可方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資料。許可方或其全權代表為上述目的可摘錄其中的內容。應許可方的要求,被許可方應自行承擔費用,將其至許可方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銷售活動情況,包括數量、規(guī)格、毛價格和凈價格等以獨立的、公開帳本方式,向被許可方提供一份詳細的會計報告申明。所有的會計帳本和記錄應保留至本協議終止兩年之后。
            十二、破產、違約等
            1.如果被許可方在達成協議后3個月內未開始生產和銷售一定量的第一節(jié)所述的產品,或者3個月后的某個月未銷售產品(或類產品),許可方在采取其他補償措施以外,可書面通知被許可方因其該月未生產銷售協議產品(或類產品)而終止合同。通知自許可方寄出之日起生效。
            2.如果被許可方提出破產陳訴,或被判破產,或對被許可方提起破產訴狀,或被許可方無償還能力,或被許可方為其債權人的利益而轉讓,或依照破產法做出安排,或被許可方停止經營,或有人接收其經營,則此許可合同自動終止。除非得到許可方書面表示的同意意見,被許可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繼承人或被轉讓人無權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經營協議產品,或相關的紙箱,集裝箱、包裝材料、廣告、促銷和陳列材料。這是必須遵守的。
            3.如果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條款下的義務,許可方在提前10天書面通知后有權終止合同,除非被許可方在10天內對其違約行為做出全部補償,令許可方滿意。
            4.根據第十二條所述條款,終止許可合同將不影響許可方對被許可方擁有的其他權利。當協議終止時,基于銷售額的使用費即刻到期需馬上支付,不能缺交最低限度使用費,且最低限度使用費將不返還。
            十三、競爭產品
            如果協議第一節(jié)所述的產品與目前、今后生產的使用該商標的產品,或其下屬、附屬機構生產的使用該商標的產品相矛盾,許可方有權終止協議。許可方書面通知被許可方后30天此通知生效。根據第十五條的條款,被許可方在協議終止后有60天時間來處理手中的協議產品和在接到終止協議通知前正在生產的產品。然而,如果在60天期間,對協議產品的終止有效,被許可方應繳納的實際使用費少于當年的預付保證金,許可方將把簽約當年已付的預付保證金與實際使用費之間的差額退還給被許可方。上句所述的退還條款僅適用于第十三條規(guī)定的協議終止情況,而不影響除表述相矛盾的條款外其它所有條款的適用性。
            十四、最后報告
            在協議期滿后60天內,或收到終止通知的10天以內,或是在無需通知的協議終止情況下10天以內,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出具一份報告以說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協議產品的數量和種類。許可方有權進行實地盤存以確認存貨情況和報告的準確。若被許可方拒絕許可方的核查,將失去處理存貨的權利。許可方保留其擁有的其他法律權利。
            十五、存貨處理
            協議根據第十二條的條款終止后,在被許可方已支付預付款和使用費,并已按第二條要求提供報告的情況下,如協議中無另外規(guī)定,被許可方可以在收到終止協議通知后60天內處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協議產品。合同到期后,或因被許可方未在產品,或其包裝紙箱、集裝箱、包裝材料和廣告、促銷、展示材料上加貼版權、商標和服務標志注冊標簽后,或因被許可方生產的產品的質量、式樣不符合第七條所述許可方的要求,而導致協議終止,被許可方不得再生產、出售、處理任何協議產品。
            知識產權保護合同篇十五
            一、甲方______________向乙方______________授權的許可范圍和保證義務
            1.甲方對其自有版權的圖片均應在下屬范圍內指定乙方享有完全的權利:
            (1)授權乙方代理,同時乙方也接受該項授權,作為其自有版權的圖片在全球范圍內的使用權銷售代理。乙方的銷售平臺為自主擁有的專業(yè)圖片網站,網站的網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授權乙方對其授權圖片不改變圖片內容的編輯權;
            (3)授權乙方實行聯合銷售定價及獨立終結定價權。
            2.甲方其對授權圖片須履行如下保證義務:
            (1)保證授權乙方的圖片為其專有版權的圖片;如果授權圖片為與他人共享著作權的圖片,必須向乙方明確提示,并保證共享著作權人不再向乙方提出任何權利主張;
            (2)保證授權乙方對其授權圖片的一切合法使用,包括乙方授權客戶的有償使用;在本協議期間,須保證不發(fā)生任何阻礙乙方行使該權利的留置權或其它妨礙;
            (3)保證授權乙方的圖片和文字不涉及任何侵權事宜,不對任何民事主體造成誹謗、侵害隱私權,不觸犯任何第三方的版權或商標權;
            (4)對于乙方的預約拍攝圖片,在向乙方交付該圖片1個月內不得提供給與乙方存在競爭關系的其他任何一方;
            (5)乙方原則不接受甲方提供的完全職務作品,如完全職務作品需要授權代理,必須具有職務作品所有者的授權文件;
            (6)甲方因違反上述義務規(guī)定,給第三方或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有權根據有關事實扣除其應得之款項。
            二、甲方的收益權利
            1.甲方對授權乙方代理銷售的圖片,擁有合法版權保護期內的收益權利,此版權保護期自甲方向乙方提交圖片、乙方在網站上公布該圖片之日起開始計算,至50年之后的當日終止。甲方的收益為圖片每次出售價格的50%版權費用,此款項不再扣除任何其他費用,為甲方凈得利益。
            2.乙方接受商業(yè)用戶預約,指定甲方拍攝的商業(yè)性攝影項目,支付費率為該項目總標的額的40%,此支付費用為純攝影費用,不包括履行此項目要支付的其他費用,比如耗材、模特費用、場地租用費用等。
            3.結算方式:圖片用戶回款當月月底結算,同時乙方向甲方郵寄詳細賬單和支付憑據。
            4.甲方對上述支付發(fā)生賬目懷疑,可以向乙方提出賬目審計,乙方在接到有關申請后應當在30天內安排其本人或其代表進行審計。經過審計,并由公共審計師出具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審計報告,如果金額差異超過應付總額的5%,乙方將賠付此差額2倍的違約金,并負擔審計費用。否則乙方只支付差異金額,甲方負擔審計費用。
            三、乙方的義務
            1.乙方須盡力推廣甲方的授權圖片。
            2.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使其攝影作品以合理的價格進行銷售。乙方有義務保證任何通過乙方對其圖片的使用都能得到本協議所規(guī)定的權益。
            3.對甲方交付乙方的物理圖片(指透光正負膠片,數碼圖片和高光相紙圖片除外),乙方可以按其要求進行一定時間的干燥保存,并保證該圖片不受任何損壞,乙方進行數碼處理后,保證將原片及時返還甲方。
            四、其他事項
            此協議為有限代理協議,雙方的權利義務以此協議為唯一合法陳述。乙方可能利用網站對本協議的內容進行更多的細節(jié)描述,只為了更深入地說明本協議,屬描述性質。
            本協議的雙方當事人如因執(zhí)行本協議發(fā)生爭執(zhí),均可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法解決,任何一方有權向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該仲裁委員會就相關爭議做出的仲裁為終局仲裁,對雙方均有法定約束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保護合同篇十六
            甲 方:
            地 址:
            乙 方:
            地 址:
            為大力實施國家、省、市知識產權戰(zhàn)略綱要,全面落實《…區(qū)經濟發(fā)展戰(zhàn)略綱要》,深入貫徹…區(qū)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促進…區(qū)高端產業(yè)和產業(yè)高端發(fā)展,推動“五區(qū)”…建設,雙方經友好協商,依平等、互利之原則,就開展…區(qū)“知識產權服務行”活動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聘請乙方作為…知識產權綜合服務合作單位,配合…知識產權促進行動領導小組開展“知識產權服務行”活動,促進企業(yè)提高運用知識產權制度的綜合能力。合作時間為20xx年5月—20xx年12月。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向轄區(qū)企業(yè)推薦乙方為甲方“知識產權服務行”技術支撐合作單位;
            2、向乙方提供在轄區(qū)企業(yè)開展知識產權綜合服務等相關工作必要的支持;
            3、要求乙方配合甲方為轄區(qū)企業(yè)開展公益性知識產權培訓,提供相關咨詢服務,指導甲方轄區(qū)企業(yè)建立知識產權工作制度;
            4、督促乙方應甲方轄區(qū)企業(yè)要求,提供及時、高效的市場化專業(yè)服務。
            三、乙方權利義務:
            1 、參與甲方實施知識產權戰(zhàn)略所進行的公益性知識產權綜合服務,獲得必要工作條件支持;
            2、應甲方轄區(qū)企業(yè)要求,提供及時、高效的專利、商標、版權和標準等各類知識產權確權、維權、品牌提升等市場化專業(yè)服務;
            3、組織優(yōu)秀服務團隊協助甲方開展知識產權咨詢服務,開展知識產權培訓,指導轄區(qū)內企業(yè)建立知識產權工作制度;
            4、每2個月向…區(qū)知識產權促進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工作情況一次。
            四、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保護合同篇十七
            聘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業(yè)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沖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甲方的服務范圍
            日常法律范圍:
            2.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論證;
            2.5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fā)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yè)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fā)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甲方在經濟活動發(fā)生的企業(yè)改制、兼并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fā)、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范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乙方的服務范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guī)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xù)(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yōu)惠。
            商標服務范圍:
            2.15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fā)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fā)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注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注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fā)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就甲方有關商標戰(zhàn)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甲方有關商標的創(chuàng)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xù)(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yōu)惠。
            專利服務范圍
            2.22就企業(yè)的專利戰(zhàn)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詢意見;
            2.23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咨詢、文獻監(jiān)視和檢索;
            2.24代理國內外發(fā)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y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huán)境保護等;
            2.25代理復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關于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咨詢、市場監(jiān)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接受委托就專利申請的復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為企業(yè)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關于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xù)(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yōu)惠。
            軟件服務范圍
            2.33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guī)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zhàn)略實施提供專業(yè)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就軟件開發(fā)、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xù)(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yōu)惠。
            第3條工作方式
            3.1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fā)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yè)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市區(qū)以外發(fā)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鑒定費等。
            第5條甲方的義務
            5.1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并承擔誠信責任;
            5.2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體諒乙方的職業(yè)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yè)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yè)判斷的權利。
            第6條乙方的義務
            6.1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據法律做出專業(yè)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了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乙方不得違背職業(yè)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托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托或咨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xù)簽合同,本合同繼續(xù)生效。
            第8條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其他
            9.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guī)則》。
            9.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_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知識產權保護合同篇十八
            本知識產權歸屬協議(“本協議”)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漢海信息技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和[]先生/女士,身份證號碼為[],居住地址為[](以下簡稱“乙方”)共同簽署。
            鑒于,乙方和甲方于 年_____月____日簽署了勞動合同
            因此,乙方同意遵守下列各項條款:
            一、 發(fā)明和作品
            1. 任職前的發(fā)明和作品
            1.1 定義:任職前發(fā)明/作品是指乙方在受雇于甲方之前所創(chuàng)作的且為乙方所擁有的與甲方的業(yè)務、產品、研究和開發(fā)有關且未轉讓給甲方的所有發(fā)明、原創(chuàng)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計算機軟件)、開發(fā)、改進、商業(yè)秘密等。
            1.2 披露:除非有任何在先的保密協議限制乙方向甲方披露任職前發(fā)明/作品,否則,乙方應就任職前發(fā)明/作品及其所附的任何權利行使的限制向甲方做出聲明,并將記錄這些內容的列表以附表的形式附在本協議后。乙方承諾在附表所做的陳述是真實、完整的。在遵照本款前述披露要求的前提下,如乙方未進行相應的告知且未附上該附表,即表示乙方并無此種任職前發(fā)明/作品。
            1.3 保留:乙方保留對任職前發(fā)明/作品的完全的所有權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同時,任職前發(fā)明/作品將不得被界定為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或其他相關權利的資產。但乙方若在甲方任職期間,向第三方轉讓任職前發(fā)明/作品,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當享有優(yōu)先受讓權。
            1.4 許可
            1.4.1 許可:在乙方于甲方任職期間,如乙方將任職前發(fā)明/作品運用到甲方的計算機軟件、產品、工藝或機器裝置(以下稱“甲方產品”)中,則甲方將被視作授予一項許可,有權對上述所涉任職前發(fā)明/作品(“所涉任職前發(fā)明/作品”)進行制作、委托他人制作、修改、使用和銷售,無論所涉任職前發(fā)明/作品是作為甲方產品一部分或與甲方產品有關。前句所述授予甲方的許可應當是非獨占的、免專利許可費的、不可撤銷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許可。
            1.4.2 責任:乙方應當保證其對所涉任職前發(fā)明/作品具有合法的處分權。若任何第三方向甲方提起與所涉任職前發(fā)明/作品相關的權利主張,則乙方應當賠償甲方,使之免遭任何的賠償、費用、支出和責任的損失。
            1.4.3 限制: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所涉任職前發(fā)明/作品,應當向第三方告之甲方享有的非獨占的、免專利許可費的、不可撤銷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許可,并保證甲方始終享有該等許可。
            2. 任職期間及之后的發(fā)明和作品
            2.1 職務發(fā)明
            2.1.1 職務發(fā)明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因執(zhí)行甲方的任務或者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而由乙方完成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包括但不限于發(fā)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開發(fā)、改進、技術秘密和技術訣竅:
            (1) 在本職工作中完成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
            (2) 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完成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
            (3) 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完成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
            (4) 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后1年內作出的,與乙方在甲方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甲方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以及
            (5) 其他任何與甲方業(yè)務有關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
            上述條款(3)中所稱的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是指甲方的資金、設備、零部件、材料或者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數據等。
            2.1.2 職務發(fā)明的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及其他相關的知識產權屬于甲方。
            2.2 職務作品
            2.2.1 職務作品是指乙方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所創(chuàng)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章、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示意圖、計算機軟件等。
            2.2.2 除非本協議另有規(guī)定,職務作品的署名權屬于乙方,其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甲方享有。前句所述著作權的其他權利,包括但不限于發(fā)表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復制權、發(fā)行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改編權等。
            2.3 計算機軟件職務作品的特別規(guī)定
            2.3.1 計算機軟件是指計算機程序及其有關文檔。
            2.3.2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開發(fā)的計算機軟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由甲方享有:
            (1) 針對本職工作中明確指定的開發(fā)目標所開發(fā)的軟件;
            (2) 開發(fā)的軟件是從事本職工作活動中所預見的結果或自然的結果;
            (3) 主要使用了甲方的資金、專用設備、未公開的專門信息等物質技術條件所開發(fā)并由甲方承擔責任的計算機軟件。
            2.4 非職務發(fā)明/作品
            2.4.1 非職務發(fā)明/作品是指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由乙方單獨或聯合他人構思、開發(fā)或實踐所得的,不屬于上述2.1款、2.2款和2.3款規(guī)定的發(fā)明和作品,并且不論該等發(fā)明或作品是否可申請專利或是否可依著作權法或其它相關法律獲得注冊登記等。
            2.4.2 乙方同意在將任何與上述非職務發(fā)明/作品有關的所有權/著作權和其它相關的權利、利益向第三方進行轉讓時,同等條件下,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具有優(yōu)先受讓權,但是乙方和他人共同享有所有權和/或知識產權的除外。
            2.5 通知和披露
            2.5.1 乙方應當自職務發(fā)明/職務作品完成之日起的五日內通知甲方。
            2.5.2 乙方同意自非職務發(fā)明/作品完成之日起五日內,將全部有關該非職務發(fā)明/作品的資料以書面方式充分披露給甲方。
            2.6 記錄的保存
            乙方同意保存并維護其在甲方任職期間的、所有有關乙方獨自或與他人合作獲得的所有發(fā)明/作品的最新的完整書面記錄資料。
            3. 專利及著作權登記
            3.1 乙方同意協助甲方或其指定之人,由甲方付費,在任何可能的國家,用各種適當的方式,保護甲方的職務發(fā)明/職務作品,及甲方在受讓后取得的任職前發(fā)明/作品、非職務發(fā)明/作品上的權利及與任何國家相關的任何著作權、專利或其它的知識產權。這里的“協助”包括向甲方或其指定之人提供所有相關的信息和數據,以及簽署甲方或其指定之人認為必要的申請書、表格、轉讓協議和其它文書,并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終止后,在乙方能力范圍內,乙方仍負有本款規(guī)定的協助義務。
            3.2 如果因乙方喪失行為能力或其它原因,以致甲方不能取得乙方簽字去申請、或進行有關轉讓給甲方的發(fā)明或原創(chuàng)性著作在任何中國或外國的專利或著作權登記的申請時,乙方不可撤銷地指定甲方及其正式授權的官員或代理人作為乙方的全權代理人,代表乙方簽署并提交任何該等申請,從事所有其它法律允許的行為以促成專利證書的核發(fā)或著作權的成功登記,并確保其法律效果等同于乙方親自執(zhí)行。
            二、 歸還甲方文件
            乙方同意離開甲方時,應向甲方歸還(并且不會保留、另行研制或交給他人)所有的裝置、檔案、數據、記錄、報告、列表、商業(yè)信函、說明書、圖表、設計圖、草稿、原料、設備,其它文件或財產及應該歸還甲方的一切物品,或任何乙方任職期間就前述各項內容所做的復制品或者其它屬于甲方或其承繼人或指定人員的所有物品。
            三、 對新雇主的通知
            若乙方與甲方解除勞動關系/勞務關系,乙方承諾向乙方新雇主告知有關乙方在本協議下的義務;并同意甲方對乙方新雇主發(fā)出通知書,通知該新雇主有關乙方在本協議下的義務。
            四、 陳述與保證
            為執(zhí)行本協議,乙方同意簽署任何適當的協議或采取任何必要的行動,乙方承諾未曾簽訂且將不簽訂任何與本協議利益相悖的口頭或書面協議。
            五、 違約救濟
            5.1 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guī)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伍(5)萬元。
            5.2 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guī)定,并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抵償甲方的實際損失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予以追償。
            5.3 乙方承認前述5.2款規(guī)定的損害賠償尚不能構成對其違約行為的足夠救濟,甲方可以通過獲得禁令或其他同等的救濟方式修正、彌補或預防乙方的違約行為。該等救濟方式不應被視為對違約行為可采取的排他性的救濟方式,而應作為對法律允許的其他救濟方式的補充。
            六、 法律適用
            6.1 本協議的履行及解釋,以及雙方基于本協議而產生的法律關系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進行解釋。
            七、其它條款
            7.1 可分割性:不管任何原因,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規(guī)定被判定為無效時,除非該條款或規(guī)定的無效在實質上已影響整個合同的繼續(xù)履行,該無效性并不影響于任何其它的條款和規(guī)定,并且該無效條款和規(guī)定應被視為已從本協議中刪除。雙方經協商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對相關事宜進行約定。
            7.2 文本:本協議一式兩份,各方各執(zhí)一份。
            7.3 標題:本協議中的所有條款的標題只是為了方便閱讀,不能以任何形式作為對本協議的解釋或影響本協議的含意。
            7.4 生效: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通過簽署本協議,乙方宣稱完全理解并同意遵守本協議的條款。
            (以下無正文,后附簽字頁)
            (協議簽字頁,此頁無正文)
            雙方特此于文首記載日期簽署本協議。
            甲方:漢海信息技術(上海)有限公司 乙方:[]
            蓋章: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