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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購協議書的效力篇一
房屋認購協議書效力如何?一起來了解一下房屋認購協議書效力吧。
一
《認購書》的法律效力分析
法律并無明文規(guī)定要求開發(fā)商與購房者在簽訂正式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之前須簽訂《認購書》,但《認購書》的簽訂在房地產銷售中似乎已約定俗成。
1.《認購書》的性質
《認購書》一般會約定購房者選定的樓號、房號、面積、單價等具體事宜,并約定在一定期限內或符合約定條件時,雙方應訂立正式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等內容。
故,我們認為《認購書》系 “預約合同”。
即約定在將來訂立一定合同的合同。
在條件成就時,買賣雙方應依據該“預約”訂立“本約”。
2.《認購書》的效力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的相關規(guī)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即與買受人訂立商品房預售合同的,該商品房預售合同無效,但該司法解釋并未否定雙方簽訂的《認購書》的效力,且該解釋第四條還確認了《認購書》中關于“定金”約定的效力。
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的相關規(guī)定,《認購書》作為預約“合同”,只要其為買賣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不違背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效力性強制性規(guī)定,其效力是應被認可的。
二
“定金”與“認購金”是否一樣,
開發(fā)商違約能否要回?
開發(fā)商與購房者在簽訂《認購書》時,一般會要求購房者先行交付一筆“定金”或“認購金”,此二者名目不同,開發(fā)商違約時購房者可主張的權利也不盡相同。
1.定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四條的規(guī)定,當事人簽訂《認購書》時約定購房者給付定金的,購房者作為給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屆時不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購買所“認購”之房屋)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開發(fā)商作為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不能將該房屋出賣給該購房者)的,購房者可要求其雙倍返還定金。
但是,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當事人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2.認購金(誠意金、意向金、排號費等)
若簽訂《認購書》時約定購房者所給付款項系“認購金”,且旨在取得《認購書》約定期限內“認購”房屋之優(yōu)先購買權的,該“認購金”的法律意義則在于: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開發(fā)商不得將該房產出賣給第三人;若購房者不愿意繼續(xù)履行合同的,開發(fā)商應返還該“認購金”。
三
《認購書》簽訂后,
一方違約怎么辦?
根據《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二條之規(guī)定:當事人簽訂認購書、訂購書、預訂書、意向書、備忘錄等預約合同,約定在將來一定期限內訂立買賣合同,一方不履行訂立買賣合同的義務,對方有權請求其承擔預約合同違約責任或者要求解除預約合同并主張損害賠償。
認購協議書的效力篇二
名稱: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甲方(自然人認購人適用):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鑒于:
1、甲方系依法享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或法人。
2、乙方是由陳美良、李祥龍、劉久勝等十三名股東發(fā)起設立的股份有限,20xx年2月16日創(chuàng)立大會暨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通過了對定向私募的增資擴股決議,現正在招募增資擴股股東。
3、甲方已經詳細閱覽乙方的私募說明書,并完全同意乙方通過的股東大會決議和新章程,愿意參與乙方的增資擴股活動。
據此,為充分發(fā)揮雙方的資源優(yōu)勢,促進乙方的快速發(fā)展,為股東謀求最大回報,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參與并認購乙方增資擴股股份協議如下:
第一條認股及投資目的
甲、乙雙方同意以發(fā)揮各自的優(yōu)勢資源為基礎,建立全方位、長期的戰(zhàn)略合作伙伴關系,保證雙方在長期的戰(zhàn)略合作中利益共享,共同發(fā)展。
第二條認購增資擴股股份的條件
1、增資擴股額度:乙方計劃本次增資擴股總額為1500萬股。增資擴股后股本總額達到4500萬股。
2、認購價格:本次增資擴股的股份認購價為每股1.5元幣。
3、認購方式:本次增資擴股全部以幣現金認購,認購資金必須在20xx年2月25日16時之前存入乙方指定賬戶,如遇特殊情況,認購時間需順延,乙方將另行通知,逾期未交納的,本協議終止。
4、認購時間:20xx年2月24日-20xx年2月25日,如遇特殊情況,認購時間將順延,截止時間另行通知。
第三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以現金方式向乙方認購萬股整,計幣萬元(大寫幣)。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用于認購股份的全部資金于20xx年2月25日16時之前存至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信息為:
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賬戶號碼:_____________
第五條甲、乙雙方同意,在乙方收到甲方存入的認購款項后的當日,向甲方開出認購股份資金收據。
第六條雙方承諾
一、甲方承諾:
1、甲方向乙方用于認購股份的資金來源正當,符合乙方章程和中國境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2、符合乙方關于認購增資擴股股份的條件,積極配合乙方完成本次增資擴股活動。
二、乙方承諾:
1、對于甲方向乙方存入的認購股份的資金,在沒有完成對甲方股東資格審查前,保證不動用甲方資金。
2、在本次認購股份的資金全部到位后完成相關法律手續(xù),辦理工商注冊變更。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中止本合同執(zhí)行或造成甲方重大損失時,由乙方全面承擔損失,并按認購股份總額的5%計算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2、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中止本合同執(zhí)行或造成乙方重大損失時,由甲方全面承擔損失,并按認購股份總額的5%計算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八條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戰(zhàn)爭、地震、自然災害等等,致使雙方合作項目中止執(zhí)行或無法執(zhí)行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
第九條本協議未及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或簽訂補充協議加以確定。
第十條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貳份。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機構認購人適用)
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自然人認購人適用)
簽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認購協議書的效力篇三
認購雙方當事人: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甲、乙雙方同意本認購協議作為雙方購買以下房屋簽訂的法律文件,雙方將于本認購協議所約定時間內就本房屋購買事宜簽訂的《房屋認購協議》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一、受讓方購買出讓方開發(fā)的_____,_____單元_____室,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房屋總價小寫為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整,車庫/附房為__________元,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整。
二、付款方式
1、 付清的付款方式,在簽訂本協議時交足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其余房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前補請。
2、買受人自愿采取按揭的付款方式,在簽訂本協議交足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 后 日內交足不低于_____的首付款__________ 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并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
三、買受人交足定金后,不得將此房號進行調換,同樣出賣人不得將此房號另售與他人,否則將作為違約處理;若買受人在交足定金后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交清應付房款,則出賣人可將定金作為違約金處理,房號不再為買受人保留。
四、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中止,雙方進行友好協商處理。
五、補充內容: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售樓處一份,買受人一份,出賣人一份,簽字生效。
出賣人: 買受人:
經辦人: 電話:
年 月 日
認購協議書的效力篇四
乙方(買受人):_____
身份證件號: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預定房屋情況:
乙方經過了解,有意購買甲方開發(fā)銷售的_____號樓名義第_____層_____號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認購價建筑面積每平方米_____元人民幣,套內面積每平方米_____ 元人民幣,總房價金額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拾_____元人民幣)。付款方式為:_____ 。
實際總房款中不含國家及重慶市規(guī)定的乙方應承擔的相關稅費,乙方應按照國家及重慶市有關規(guī)定在簽訂《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由乙方一次性付清交納相關稅費,以辦理《房地房權證》時政策規(guī)定進行結算多退少補。
第二條 乙方付款時間:
2、付款時間: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甲方綦城雅筑售房部簽訂《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交納房款、大修基金、契稅及其它代收費用,并帶上如下證件和資料:(1)本認購書;(2)身份證明復印件和原件;(3)定金收據。若為按揭,則同時還要帶上以下證件和資料:(1)結婚證(或未婚證明);(2)收入證明原件;(3)戶口薄原件和復印件。(4)已婚者配偶的身份證、戶口薄原件和復印件,收入證明原件;(5)離異者離婚證、離婚協議、婚姻證明原件。
第三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l、乙方須持本協議并按照協議第二條第2款之約定時間及款額到甲方指定地點交首付款(或全款),并簽訂《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如乙方辦理按揭貸款,應于《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當日交齊銀行所需相關資料,由甲方代辦按揭貸款的相關手續(xù);受國家政策及銀行貸款政策的調整,乙方所申請的按揭貸款利率、年限等變化,參照所簽訂的按揭貸款合同處理。若由于簽訂《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延期或交件不及時而造成銀行劃款延遲,參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款處理。
2、若乙方未按第二條第2款之約定的時間及款額交納首付款(或全款)并簽訂《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每延期一日,按應交納房款的5%(日息)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5日不交齊首付款(或全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將該房屋另行銷售,乙方所交定金不予返還。
3、若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后要求退房的,則甲方不再返還乙方定金,并有權將該房屋另行銷售;若乙方要求調房,須經甲方書面同意。若經過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應按甲方最新售價補齊房款差額。
4、本協議所屬第一條約定之實際總房款為最終確定之事項,乙方在簽訂《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不應再要求變更,如因乙方此項要求導致甲乙雙方最終未能簽訂《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所交定金不予返還。
5、在簽訂《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若遇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導致乙方所購房屋不能出售,甲方有權撤銷協議,甲方撤銷本協議30天內應將所收款項無息退回乙方,甲方不再承擔其他任何責任。
6、若乙方因為個人原因不能辦理按揭貸款,此定金不退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已確認雙方依據本協議約定即將簽訂的《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內容及項下相關約定,且對此雙方無任何異議,若乙方以此為由終止本協議的,則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所交定金不予返還。
第五條 如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發(fā)生糾紛,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的態(tài)度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本認購書一式兩份,甲方、乙雙方各持一份,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立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簽訂《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后,本協議自動作廢。
甲方: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__________
銷售代表(簽名):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認購協議書的效力篇五
甲方(買受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身份證號:
身份證地址:
乙方(出賣人):四平大禹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為了保護甲乙雙方在商品房內部認購期間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內部認購乙方開發(fā)建設的商品房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商品房房屋基本情況:甲方認購乙方開發(fā)建設的位于四平市鐵西區(qū)海豐大街和東豐路交匯處的大禹加州灣項目一期工程___號樓___單元___層___號,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房屋單價____元∕平方米;____號車庫,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單價____元∕平方米??偡靠顬?小寫)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內部認購金:本協議簽訂時,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內部認購金。
并在甲乙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具體時間安排乙方須提前一周時間通知乙方),攜本協議到乙方指定地點,與乙方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具體條款以簽定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為準,同時該內部認購協議作廢。
三、付款方式:按施工進度撥款
1、于簽約時支付全額房款的50%
2、主體工程封頂,支付全房款的20%
3、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達進戶標準支付全房款的30%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本協議簽訂后,乙方須為甲方保留該房屋至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時,且不得與第三方簽訂該房屋的《商品房內部認購協議書》或《商品房買賣合同》,并承諾在甲方攜本協議與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乙方將完全履行本協議中約定的房屋位置、面積、價款、戶型等條款。如乙方違反上述約定,乙方需向甲方雙倍返還房屋總款,同時本協議自動失效。本協議簽訂后,甲方須在乙方通知30日內到乙方指定的地點與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承諾在與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甲方將完全遵循本協議中約定的房屋位置、面積、價款、戶型等條款。逾期辦理則視為甲方自動放棄,甲方所購房屋,乙方則自行安排出售,不予保留。
五、不可抗力:如果本協議在執(zhí)行過程中受到諸如: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戰(zhàn)爭或其他雙方認可的不可預見的不可抗力的直接影響,或無法按照原協議條款執(zhí)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出具事故發(fā)生地區(qū)有關部門開具的事故證明。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壹份,乙方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蓋章):
委托人:
日期日期:
認購協議書的效力篇六
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售房政策和《xx農業(yè)大學教職工住房出售辦法》就認購房屋事項協議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認購xx區(qū)xx路2號xx號樓xx單元xx室住宅;xx區(qū)xx東路17號xx號樓xx單元xx室住宅。該住宅現房交付時間從甲方工程完工時間。售房價格按xx年7月18日教代會通過的《中國農業(yè)大學教職工住房出售辦法》相關規(guī)定核定計算。
二、甲方負責到當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產權登記手續(xù),領取北京市房屋所有權證。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費用標準按國家政策標準執(zhí)行。
三、乙方先交預付款,首付金額按《中國農業(yè)大學教職工住房出售辦法》規(guī)定交付;在所選新住宅樓開工后一個月內繳納80%購房款(其中包括預付款)。待房屋計價結束后,交齊剩余購房款。
四、乙方自愿遵守下列條款:
1、對認購房之后本人要求退房的,按預付款的10%扣繳違約金。
2、領取新房鑰匙前,交納舊住房鑰匙押金5000元。在甲方規(guī)定期限內交回舊住房,逾期一天,扣除押金100元。押金扣完,仍不交舊房者,甲方不予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訴諸法律。
3、選房后不交錢的,甲方可從工資中代扣,不予辦理房屋產權證,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訴諸法律。
4、擅改房屋結構的,在恢復原狀前,甲方不予辦理房屋產權證,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訴諸法律。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方各一份。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賣方代表(甲方):
買方(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認購協議書的效力篇七
(一)、概念
所謂訴前離婚協議,是指男女雙方同意離婚并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債務處理等協商一致,商定至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后未能辦妥離婚登記而起訴到法院,或是商定直接到法院訴訟離婚,在起訴前達成的離婚協議。
(二)、內容及性質
離婚協議的內容一般應就雙方自愿解除婚姻關系的意思表示,子女由何方撫養(yǎng)及撫養(yǎng)費的負擔,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共同財產的分割,共同債務的清償等作出明確的約定。離婚協議既具有婚姻法上的離婚內容,也具有民法上設定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實質上離婚協議包含了兩種法律關系,是一種混合合同。其中,離婚和子女撫養(yǎng)屬于身份關系,而財產及債務處理則屬于財產關系,這 兩種關系均屬平等主體之間的法律關系。
但離婚協議的訂立是以離婚為目的的,故當事人雖對離婚達成協議,最后是否離婚卻不受協議約束,待辦理了離婚登記,法律才對離婚協議的效力予以確認。法律不干涉當事人對離婚的反悔,不賦予離婚約定法律效果,法院也不會強制認可離婚約定,關于這一點,大家基本無爭議。
但離婚協議中有關子女撫養(yǎng)、財產及債務處理的約定,相對獨立而又與離婚約定有密切聯系的。
對于離婚協議中有關子女撫養(yǎng)的約定,因為屬于身份關系的內容,一般也認為不具有獨立的效力。而對于 財產及債務處理約定的效力,在司法實踐和學術界存在較大的爭議。
相同的法院不同的法官之間,都有不同的認識。這給法院的審判,律師辦案,當事人的維權活動,都帶來了很多的不便,為法治建設 帶來了較壞的影響。司法實踐中,對待訴前離婚協議的態(tài)度有很多種,沒有相對統一的觀點和標準。有的法官認為訴前離婚協議無效,因此對離婚協議不予采信;有得則完全采信該協議;還有的法官部分采納協議內容。筆者主要就離婚協議中財產及債務處理的約定做如下法律分析。
1.離婚協議不同于婚內財產協議
現實生活中與離婚協議相似的是婚內財產協議?!痘橐龇ā返?9條規(guī)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對于這種約定,只要不具有法律所規(guī)定的無效情形,訂立后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妻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zhí)行,不得隨意變更、撤銷,如果確實需要變更撤銷的,須經由雙方協商一致。
2.訴前離婚協議中對財產分配的約定不同于離婚后財產糾紛中的財產分割協議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以下簡稱《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8條規(guī)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因此,如果已辦理離婚登記,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是生效的協議。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訴至法院的,如 發(fā)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可以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
但是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中的離婚協議是指男女雙方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xù)時提交婚姻登記機關,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已經確認的離婚協議,而不是未經婚姻登記機關確認的離婚協議。
二、訴前離婚協議應當適用的法律
《合同法》第2條規(guī)定:“本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橐觥⑹震B(yǎng)、監(jiān)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guī)定?!庇腥藫苏J為,涉及婚姻關系的協議處理僅適用《婚姻法》、《民法通則》而排除《合同法》的適用。如前所述,涉及離婚的協議并非都是身份關系的協議,其中,有關財產關系的協議,應當適用《合同法》調整。
不過,婚姻關系中畢竟還包含了身份關系在內,由此導致的糾紛,也注定具有自身的特點。所以處理問題時,不能置身份關系于不顧,簡單、全部適用其他法律規(guī)定。因此,訴前離婚協議應優(yōu)先適用《婚姻法》和相關司法解釋,《婚姻法》和司法解釋沒有明確規(guī)定的,可以適用《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
三、訴前離婚協議是附條件生效的協議,其生效與否取決于所附條件是否成就
在司法實踐中,存在著以下幾個觀點:一種觀點認為,訴前離婚協議是附條件的協議,其所附的條件就是以登記離婚方式解決離婚問題。如當事人起訴離婚,而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xù),該離婚協議的條件未成就,協議未生效。
一種觀點認為,訴前離婚協議是一種附條件、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所附條件就是要協議離婚,所附期限是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領取離婚證。
第8條規(guī)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彪x婚協議在訂立時就生效。
經國家對離婚合意的確認才生效。當事人即使約定離婚協議不可撤銷,該離婚協議也不具有效力。當事人訂立離婚協議時一般不會像其他附條件協議那樣對所附條件明確表達,但無可否認,離婚協議必然隱含著一個前提:“如果離婚,則子女撫養(yǎng)、財產分割、債務承擔等按本協議約定處理。”訴前離婚協議實為附生效條件的協議。以下從民法即合同法相關理論來分析:
(一)從附條件民事法律行為的概念上來分析訴前離婚協議屬于何種民事法律行為
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指的是民事法律行為中規(guī)定了一定的條件,并且把 條件的成就或不成就作為奇誒的那個當事人的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發(fā)生法律效力或者失去法律效力的根據民事法律行為。民事法律行為所附的條件可以分為延緩條件和解除條件。
延緩條件是指如果該條件成就,則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發(fā)生。附延緩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雖已成立,但并不立即發(fā)生效力,其效力處于停止狀態(tài),條件成就后才生效,所以延緩條件也稱停止條件。解除條件指民事法律行為已發(fā)生效力,但如果該條件成就,則其效力消滅。訴前離婚協議應屬于附延緩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
(二)從合同成立的角度來分析,訴前離婚協議自雙方簽字時成立
所謂合同的成立,是指訂約當事人通過 要約和承諾的方式對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了合意,即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建立了合同關系,表明了合同訂立過程的完結。合同 的成立屬于合同的訂立范疇,解決的是 合同是否存在的事實問題,其意義僅是識別合同是否存在。
離婚協議亦是如此,男女雙方在約定的離婚、孩子撫養(yǎng)、財產分割等事宜的協議書上簽字時,協議就存在了。因此,我們用上述合同成立的理論來分析,可得出離婚協議在雙方簽字時已經成立。
(三)從合同生效的角度來分析,訴前離婚協議的生效與否取決于所附條件是否成就
1.合同是否成立解決的是合同是否存在的事實問題,而合同是否生效解決的是已經存在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問題,其意義在于識別某一合同是否符合法律的精神和規(guī)定,因而能否取得法律認可的效力。
其判斷結果為有效 、無效、效力待定和可撤銷可變更四種。
2.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包括以下幾點:
(1)合同依法成立;
(2)行為人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
(3)意思表示真實;
(4)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有些合同還必須具備特殊要件方能生效,主要包括附條件和附期限的合同。合同生效意味著在訂立合同各方之間,約定并形成了新的權利和義務,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他方可要求其全部履行合同,必要時可對另一方提起訴訟。
3.由上述合同生效的理論來分析離婚協議:
定該離婚協議已經生效,當一方在簽訂協議后,拒絕按協議約定去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xù),那么依據該生效的約定,另一方可以要求違約方履行該離婚協議,并可以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決違約方與其去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xù)。
而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的規(guī)定,在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須經雙方自愿,基于此,法院將無從強行判決違約方必須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換言之,法院無法判決雙方繼續(xù)履行協議。這是基于離婚協議已經生效的理論而得出 的結果。因此可以得知,按照判定合同是否生效的理論,在離婚協議簽訂之后,一方不同意辦理離婚登記前,另一方不能向法院提出要求對方全部履行離婚協議的主張,由此也可以看出,訴前離婚協議在離婚訴訟中尚未生效。因而,由法院在離婚訴訟中確認訴前離婚協議 的效力是不妥當的。
認購協議書的效力篇八
認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認購甲方商品房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認購標的的基本情況
乙方所認購的商品房為甲方開發(fā)的位于_____市_____區(qū)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商品房)。該商品房的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以上面積均以房地局測繪中心最終測繪面積為準。
二、認購標的的價款
該商品房按照建筑面積計價,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平方米,房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
三、認購款
乙方于本認購書簽訂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認購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該商鋪屬一次性付清款項,出賣人和買受人無任何爭議。且在簽訂本協議時表示甲方已收到該款項。
甲方在取得預售許可證后,應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簽約通知次日起_____日內,到銷售現場與甲方協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相關條款,協商一致并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
甲方應在取得預售許可證____日內通知到乙方,因甲方取得預售許可證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通知到乙方,因此產生的不利于乙方的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甲、乙雙方在上述約定的期限內協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相關條款,但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自約定的期限屆滿次日起超過_____日的,本認購書自行解除。甲方應當在本認購書解除次日起_____日內將已收取的認購款返還給乙方,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及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乙方已交納的認購款抵作該商品房的購房款,無須再補購房款。
四、其他約定
在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變更認購人的,甲方應積極配合。
買受人已一次性交清購房款,甲方不得將此房進行調換,同樣甲方不得將此房另出售給其他人,否則將作為違約處理。
五、附則
本認購書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認購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房屋認購協議書范本
2.最新的房屋認購協議書范本
3.非住宅物業(yè)管理協議書樣本
4.公司財產轉讓協議書標準范本
5.2015夫妻自愿離婚協議書(標準版)
6.2016離婚協議書(無房無車)
認購協議書的效力篇九
一、離婚協議的性質
依據我國《婚姻法》、《婚姻登記條例》的規(guī)定,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由此可見,離婚協議的內容應當包括三項主要內容,即自愿離婚、子女撫養(yǎng)、財產及債務處理等。其中自愿離婚即雙方自愿解除婚姻關系,子女撫養(yǎng)涉及當事人一方行使撫養(yǎng)權,另一方支付撫養(yǎng)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yī)療費等費用以及未撫養(yǎng)子女一方探視權行使及保障等內容;財產及債務處理則主要包括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共同財產如何分割,共同債務如何清償等。
根據上述三項主要內容上看,關于自愿離婚和子女撫養(yǎng)的內容屬于夫妻人身關系的性質,而財產及債務處理則屬于夫妻財產關系的性質,這兩種關系在法律性質上均屬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因此,離婚協議的性質應是一種混合合同的性質。
還需要特別說明的是,離婚協議與協議離婚不同。協議離婚是我國婚姻法規(guī)定的兩種離婚方式的其中一種,當事人簽訂離婚協議后,既有可能通過協議離婚,也有可通過訴訟離婚。因此,只在協議離婚的前提下談論離婚協議是不全面的。
二、離婚協議的法律適用
有一種觀點認為,合同法第二條第二款已經明確規(guī)定:“婚姻、收養(yǎng)、監(jiān)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guī)定?!彪x婚協議屬于“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盡管其中有財產分割的內容,但只是作為離婚協議的附加部分,因此,其應排除適用合同法。這種說法是欠妥當的。
合同法之所以規(guī)定婚姻、收養(yǎng)、監(jiān)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排除適用合同法,是因為婚姻、收養(yǎng)、監(jiān)護等協議的約定內容直接牽涉到身份關系的變動,而身份關系的變動對當事人的影響甚大,法律應加慎重處理,而不能像對待財產關系的變動一樣給予當事人更大的處分自由。正是基于這樣的考慮,法律作出該規(guī)定。
當事人雙方身份關系的變動有關,但身份關系的變動只不過是其前提條件。所以,離婚協議中財產分割的部分應屬于“有關財產關系的協議”,應受合同法調整。
綜合以上意見,我認為,離婚協議的法律適用應當區(qū)別對待。有關自愿離婚和子女撫養(yǎng)的內容屬于夫妻人身關系的性質,應適用婚姻法等法律規(guī)定,而財產及債務處理應適用民法通則、合同法等規(guī)定。
三、離婚協議的生效
對于離婚協議的生效時間有不同的觀點。
有人認為,離婚協議中的“協議”是附條件的,即以“離婚”為生效條件,若離了婚,協議內容有效;若還沒有離婚,條件不成就,協議當然不能生效。
也有人認為,依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合同法第八條中規(guī)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中有具體的規(guī)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边@種法律約束力表現為雙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據此認為,離婚協議中的財產分割部分應當在雙方簽署協議時就生效。
我認為,離婚協議中關于身份關系的變動是附條件的,即以“離婚”為生效條件,若離了婚,身份關系的變動內容有效;若還沒有離婚,條件不成就,身份關系的變動的協議當然不能生效。因為,對于人身關系的約定,即是否同意離婚的約定,是不能用書面契約來約束的,即法律不會干涉當事人之間是否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反復更改,但一旦當事人通過訴訟解除了婚姻或進行了要式登記,辦理了相關的離婚登記,法律就對離婚的事實予以確認。但如果僅僅是雙方書面約定好一起辦理離婚手續(xù),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會賦予另一方強制執(zhí)行權或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
離婚協議中的財產分割協議也是一種附生效條件的協議。離婚協議中財產分割不管是與離婚本身處于一個離婚協議中,還是單獨達成的',其均含一個前提,即“如果離婚,則按以下方式處理財產?!奔礊楦缴l件的協議,財產分割協議自應在條件成就時生效,產生法律效力。因此,不適用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的規(guī)定。惟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所附生效條件不同于一般意義上的附生效條件之處在于其成就仍需離婚雙方當事人的合意,任何一方均可控制其是否成就,可以單方面使財產分割協議不產生約束力而不會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離婚協議中的財產分割協
議雖然是一種附生效條件的協議,但與人身關系的變動的附條件不同。我國婚姻法設置了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制度,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在兩種離婚的制度中均有可能涉及,這種附生效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其生效條件成就的時間點值得探討,下面分述之。
(一)財產分割協議在協議離婚中的生效
在協議離婚中,這種附生效條件的協議其生效條件成就的時間點是達成離婚協議時還是婚姻登記機關發(fā)給離婚證時?應是后者。因為作為身份關系的變動,協議離婚雖以雙方合意為前提,但其核心卻是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合意的確認,婚姻登記機關確認的表現就是發(fā)給離婚證。所以,財產分割協議的生效條件成就的時間點是婚姻登記機關發(fā)給離婚證時。正由于財產分割協議是必附生效條件的協議,所以在其生效問題上,應排除適用合同法第第四十四條的規(guī)定,而應參照適用合同法第四十五條的規(guī)定。
二是合同約定的內容開始實際履行,雙方當事人均應全面履行協議約定的內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適用合同法有關履行的規(guī)定。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另一方可以依據協議通過訴訟程序解決,待形成裁判文書后,可申請強制執(zhí)行。
(二)財產分割協議在訴訟離婚中的生效
有人認為,離婚雙方當事人的財產分割協議不得在離婚訴訟中作為財產分割的依據,因為離婚協議主要是適用于協議離婚之中。但如前所述,當事人簽訂離婚協議后,既有可能通過協議離婚,也有可通過訴訟離婚。因此,這種說法是不正確的。
但財產分割協議在訴訟離婚中生效是有條件的,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當事人雙方對同意離婚不持異議,即都同意離婚,這是財產分割協議生效的前提條件,二是在法院調解或判決離婚的情況下,可視為其生效條件成就,產生法律效力,應按其約定內容分割財產。
為法官審查財產分割協議無法律規(guī)定的無效、可變更、可撤銷的事由,則應當依據財產分割協議的內容進行判決。
(三)對《婚姻法》司法解釋
(二)第八條、第九條的解讀
《婚姻法》司法解釋
(二)第八條;“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fā)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第九條:“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從上述兩條可以得出如下結論:
一、解釋中的“離婚協議”應為協議離婚中的“離婚協議”,且離婚的事實已經得到婚姻登記機關的確認,離婚協議已經在當事人之間發(fā)生法律效力。因為,只有這樣的離婚協議才有可能發(fā)生“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fā)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若是在訴訟離婚中,經法院調解或判決最終形成了調解書或判決書,則不存在上述可能,當事人直接可以申請法院執(zhí)行,而無需向法院提起訴訟,即使提起法院也基于一事不再理的原則不予受理。
同理,經法院調解或判決最終形成的離婚調解書或判決書也不存在“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可能。
該解釋第25條即“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這里將“離婚協議”與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并列,同樣可以佐證。
二、該解釋只是適用“履行財產分割協議發(fā)生糾紛或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的情況,而對已經離婚的事實當事人不能請求法院再次解除婚姻關系。
三、法院在審理以第八條、第九條為由提起的訴訟案件時,嚴格遵循“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規(guī)定。若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義務,將判決其履行義務,若經司法審查存在可變更或者可撤銷的情形,將依法予以變更或撤銷。
一、忠誠協議的概念及性質
隨著我國對外開放的程度不斷增加,人們的思想觀念和生活習慣也不斷西化,外國開放的性理念在一定程度上沖擊著我國國民的價值觀和婚戀觀,并且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們的享受意識不斷增強,外部的誘惑逐漸增多,因此對婚姻關系也帶來一定的的沖擊,很多家庭因為一方違反夫妻間的忠誠義務,出現婚外情的危害家庭和諧甚至導致婚姻解體的情況。所以現而今許多夫妻為了保持配偶對自己的忠誠度,采取簽訂“忠誠協議”的手段。
夫妻忠誠協議根據其內容可分為以下三類:一是以夫妻忠誠為義務的財產關系協議;二是以夫妻忠誠為義務的人身關系協議;三是以夫妻忠誠為義務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的協議。夫妻忠誠協議的主體是夫妻雙方即具有合法婚姻關系的配偶,協議的內容是以夫妻忠誠為義務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的變更,協議的簽訂以夫妻雙方的平等自愿為前提,協議的目的是為了確?;橐鲫P系的穩(wěn)定和約束夫妻之間的相互忠實。因此可以將“忠誠協議”定義為是夫妻雙方在婚前或者婚后簽訂的,要求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彼此遵守忠實義務,否則要承擔違約責任的書面協議。
二、忠誠協議的價值認知
我國也有不少關于忠誠協議的案件,但是不同的法院對于忠誠協議的效力給出了不同的結論,主要是由于法律對于這方面沒有明確規(guī)定。因此學術界和司法實務屆存在兩種截然相反的觀點。
持肯定意見的學者們主要基于以下幾點原因:首先,忠誠義務既是道德義務也是法定義務,忠誠協議能將婚姻法抽象的原則具體化,從而彌補成文法的不足。由于持否定態(tài)度的學者認為《婚姻法》第4條不足以認為忠誠義務是法定義務,因此,忠誠協議可以將婚姻法的原則性規(guī)定進行具體化。通過忠誠協議的訂立,使得夫妻雙方自覺約束自己的行為,維持家庭的穩(wěn)定和諧,也是婚姻法精神的體現。其次,婚姻契約說認為:婚姻契約是夫妻為使婚后的生活更有計劃性而通過合意明確婚姻關系,或者出現不得已離婚的情況時時便于解決糾紛。夫妻“忠誠協議”符合契約觀的精神。再次,忠誠協議的主體適格,締結的意思表示真實,具備合同的有效要件,應承認其效力。
持否定意見的一方認為:首先,忠誠義務應屬道德義務而非法定義務,我國《婚姻法》第4條的規(guī)定:“夫妻應當相互忠實”,既使用“應當”,說明只是一種原則性規(guī)定,而非義務性規(guī)定,所以,夫妻之間的忠誠義務應當交由道德去調整,如果一方出軌,那么可以從道德上對他進行譴責,而不能擅自給付配偶一種請求權。其次,我國公民有法定的人身權,不能由協議進行限定,而且感情問題不是協議可以解決的,若因為協議的存在使得沒有感情的夫妻勉強生活在一起,則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當事人追求幸福的自由。再次,簽訂忠誠協議的當事人意思表示可能存在瑕疵。一方可能會為順利結婚或維持家庭穩(wěn)定性而受另一方的脅迫違心簽訂,或處于戲言或戲謔的意思表示而為,此時則會造成協議的無效。
三、忠誠協議的法律效力分析
1、關于婚姻契約性與“忠誠協議”的效力
夫妻之間是否能用“忠誠協議”對人身關系進行約定,不免要提到婚姻是否就有契約性。反對者認為契約所規(guī)范的法律關系僅包含財產關系,而婚姻關系以特定的人身關系為基礎。而我認為,婚姻是一種包含包含特定人身關系的契約,因為婚姻的締結須有男女雙方的合意,且在其間設定夫妻之間的權利義務等各項內容,符合契約的要件和本質。僅僅只能認為婚姻關系不是一般的契約,但不能否定其契約性。在實踐中存在的遺贈扶養(yǎng)協議,收養(yǎng)協議、婚前財產約定協議等基于特定身份的合同關系并沒有被法律所排斥,而是賦予了法律效力。因此,婚姻契約是夫妻為使婚后的生活更有計劃性而通過合意明確婚姻關系,或者出現不得已離婚的情況時時便于解決糾紛。夫妻“忠誠協議”符合契約觀的精神,因此我們沒有理由去“忠誠協議”的法律效力。
2、“忠誠協議”對自由權的限制問題。
任何自由都是有一定限制,如果兩人自愿締結婚姻關系,就相當于放棄了與配偶之外的第三人發(fā)生性行為的自由,性行為的專一性是婚姻的應有之義。正是這種對于性行為自由的限制,衍生出侵犯配偶權等一系列賠償責任制度。忠誠協議的主要意義在于使夫妻雙方規(guī)范自己的行為,不與配偶之外的第三人發(fā)生不正當關系,保持婚姻的穩(wěn)定性。但是這種協議并沒有限制夫妻的行為自由,而是在簽訂協議之后,如果發(fā)生違法忠誠義務的行為,就要接受協議中規(guī)定的不利后果。 因此,“忠誠協議”并不存在侵犯人身自由權的問題。
3、忠誠協議符合婚姻法的精神要求
目前很多有關夫妻忠誠協議的爭論焦點在于夫妻忠誠協議和法律的沖突以及重疊,其實在更大的程度上,夫妻忠誠協議反映了法律對于婚姻的規(guī)范,并且從某種程度上說,還彌補了法律的覆蓋死角。2001 年我國《婚姻法》修訂中增加的條款是關于婚姻家庭道德規(guī)范的法律化,其中把第 4 條規(guī)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第46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這是我國第一次將夫妻間的忠實義務由道德層面上升為法律層面,此時的夫妻之間的忠誠就不僅僅是道德或者輿論的范疇了,而是有了法律的概念。而夫妻忠誠協議的基本思想正是基于這一思想,目的在于規(guī)范夫妻雙方的忠誠度,只是通過契約形式將忠誠義務上升為法律義務,因此是合理合法的。同時,由于46條并未具體規(guī)定違反義務一方如何承擔責任,因此忠誠協議為法官在尊重當事人意愿的前提下量化賠償金額提供了依據,大大提高了夫妻忠實義務和制裁違反夫妻忠實義務的可操作性。
四、忠誠協議的效力認定
我認為,雖然婚姻協議應該是具有效力的,但在司法操作中法官還是應該根據具體情況對其效力進行判定。在此通過人身條款和財產條款分別探討。
1、人身條款效力判斷
身心健康發(fā)展。
2、財產條款的效力判斷
第19條的規(guī)定中可以看出夫妻約定財產制度的效力高于法定財產制,也就是說如果夫妻雙方約定了財產的歸屬,則排除了法定財產制度的適用,如果只對部分財產進行了約定,那么沒有約定的財產仍然適用法定財產制。既然我國承認約定財產制,那么夫妻雙方就有權對于夫妻共同財產或個人財產的歸屬作出相應的約定,如一方不分或少分財產,只要這種約定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且不違反公序良俗,財產約定對夫妻雙方就都具有拘束力。忠誠協議中規(guī)定的財產條款是夫妻雙方事先對于財產歸屬的約定,只不過這種約定以一方違反夫妻忠誠義務作為條件。
認購協議書的效力篇十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自愿購買甲方的 房屋,房屋用途為 。乙方須于簽定協議當日向甲方支付預購房屋定金人民幣 元。雙方經協商就該房屋的預購事項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房屋,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含有共用面積),該房屋狀況詳見附件一。上述建筑面積為甲方暫測面積,房屋竣工后以測繪部門實測的面積為準。
第二條:甲乙雙方同意,結算房款時,房屋的實測建筑面積與暫測建筑面積的誤差不超過 %(含)時,按照本協議第三條所述房屋單價據實結算;房屋面積誤差超過上述約定幅度時,自甲方向乙方出示測繪部門實測面積數據之日起 日內,加以雙方同意按下述第 種(大寫)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協議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值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協議解除之日起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并須將乙方已付房款及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現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2、按照本協議第三條所述的房屋單價據實結算。(親子活動安全協議書)
第三條:雙方同意上述預售房屋售價為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總價款合計為人民幣(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小寫) 元。付款方式見本協議附件二。乙方同意按雙方簽訂的付款方式如期將購房價款直接交付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轉為購房價款,甲方售樓款監(jiān)管銀行 ,銀行帳號為。
第四條:乙方如未按本協議附件二付款方式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價款的萬分之 (大寫)向甲方支付延期違約金。逾期超過 日(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協議解除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繳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
第五條:甲方交付房屋時,應同時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部門出具的《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和測繪部門實測面積數據;若雙方約定交付初裝修房屋的,須按照《北京市公共建筑工程實施初裝修質量核定規(guī)定(試行)》、《北京市住宅工程實行初裝修竣工質量核定規(guī)定(試行)》的要求,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部門驗收合格證件和測繪部門實測面積數據。符合本條款所述條件后,甲方交付房屋的日期為 年 月 日。甲方交付的房屋被建設部門認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除在協議解除之日起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并須將乙方已付房款及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現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第六條:甲方交付房屋的裝修、設備與附件規(guī)定的標準不符的,甲方同意按不足部分的相應市場平均價格向乙方補償。
第七條: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支付時間自本協議約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價款的金額的萬分之 (大寫)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日(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協議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協議之日起30日內須將乙方支付的房款及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利息計算同第五條)。
第八條:因不可抗力甲方未按期交付房屋的,逾期最多不超過 日,超過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協議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內部認購協議書內部認購協議書。甲方應將乙方支付的定金、房價款以及利息退還給乙方(利息計算同第五條)。第九條:本協議簽訂后,因甲方變更其建筑設計,應于 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于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內有權解除本協議。協議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本協議之日起30日內須將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及利息退還乙方(利息計算同第五條),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承擔補充協議中雙方約定的違約責任。
第十條: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自竣工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十一條:乙方同意在小區(qū)物業(yè)管理委員會或業(yè)主委員會未選訂物業(yè)管理機構之前,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yè)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十二條:雙方同意在未簽訂《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前,本協議作為正式有效合同。甲方保證于 年 月 日之前,完備法律手續(xù),取得《北京市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之后,與乙方換簽《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本協議書與換簽的《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內容相同的條款,在換簽后的《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中應予保留,不得擅自變更已訂明條款的內容,本協議所附附件為草案,以最終簽定《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附件為準,如有違反視為違約行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若甲方未能于 年 月 日之前完備法律手續(xù)而造成乙方無法換簽正式契約時,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協議終止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協議終止后30天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并須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利息計算同第五條)。若乙方在甲方取得《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后30天內不與甲方換簽《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視為乙方違約解除本協議,甲方自乙方違約之日起30天內退還乙方交付的房價款,對乙方所交付的購房定金及其利息不予退還。
第十三條:本協議簽訂后至換簽《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前,乙方不得轉讓所預購的房屋,如有特殊原因轉讓,須經甲方同意并簽訂預售轉讓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辦理上述手續(xù)時發(fā)生的稅費,由雙方依照有關規(guī)定交納。
第十五條: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種(大寫)方式解決糾紛。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簽章):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代理人: 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
認購協議書的效力篇十一
住所地:杭州市___路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
乙方:___有限公司
住所地:香港新界___路
法定代表人:蔣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就乙方認購甲方開發(fā)的“杭州______酒店”項目中的部分物業(yè)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望共同遵守。
1.第一、二層的西北獨立尖角沿街商鋪。
2.第一、二層的西南獨立尖角沿街商鋪。
3.酒店服務式公寓第三層(但不含酒店宴會廳及附屬物業(yè))。
第三條、商鋪面積的約定:
1.第一層西北向的商鋪建筑面積暫定為___平方米;
2.第一層西南向的商鋪建筑面積暫定為___平方米;
3.第二層西北向的商鋪建筑面積暫定為___平方米;
4.第二層西南向的商鋪建筑面積暫定為___平方米;
5.第三層商鋪建筑面積暫定為___平方米;
以上暫定建筑面積總計為平方米,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正式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時以預測面積為準。乙方承諾在購買的以上商鋪中,將一層部分用于品牌女裝或女性用品,二層為特色餐飲中的無污染、無油煙快餐廳及比薩餅類型餐飲配套,第三層商鋪部分為特色鮑翅餐廳。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乙方支付的總價以本條確定的單價為唯一依據:
1.第一層西北向的商鋪單價為___元/平方米;
2.第一層西南向的商鋪單價為___元/平方米;
3.第二層西北向的商鋪單價為___元/平方米;
4.第二層西南向的商鋪單價為___元/平方米;
5.第三層商鋪單價為___元/平方米;
第五條、定金及其價款的支付。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___萬元人民幣定金;
2.乙方應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___萬元人民幣房價款。
3.乙方在雙方簽訂預售合同后七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至一、二層商鋪總價的50%及第三層除按揭款以外的所有價款。
4.一、二層商鋪總價50%的按揭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甲方提供的按揭銀行為中國銀行。第三層商鋪余款的按揭由乙方自行尋找銀行辦理按揭或由甲方提供的按揭銀行辦理按揭,由甲方提供銀行辦理按揭的比例為第三層總價款的50%。
第六條、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甲方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后十個工作日內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雙方在洽談及簽訂預售合同時,就本合同未約定的內容(包括但并不限于合同價款及支付的期限、方式,商鋪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裝飾、設備標準,供水、電、熱、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設施和公共設備的交付承諾,公共配套建筑的產權歸屬,面積差異處理方式,辦理產權登記的有關事宜,違約責任等)進行全面的磋商,雙方均不得以不合理的要求拒絕簽訂預售合同。
第七條、鑒于乙方所認購的商鋪是應乙方的`要求對原有建筑物進行修改,現該修改后商鋪已得到設計單位及甲、乙雙方的書面確認(見附件),并符合乙方獨家使用條件,故由乙方承擔由于設計修改而引起的建造成本增加。(具體數額以實際發(fā)生額為準)。
第八條、由于本合同項下標的物具有乙方獨家使用的特性,乙方不得以預售合同中的其它條款達不成協議為由,放棄購買本合同項下標的物,拒絕與甲方簽定預售合同。否則,乙方除承擔工程造價增加部分的費用外,還應向甲方支付萬元的賠償金,并不得向甲方主張收回定金,已支付的定金作為乙方的違約金。
第九條、本合同簽訂后至預售合同簽訂前雙方就有關本合同項下標的物達成的合同均作為預售合同中的內容,對此,雙方均不得違反。甲、乙雙方簽訂的預售合同作為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依據。
第十條、與乙方認購的商鋪有關衛(wèi)生間、廚房的排污、排水煙系統、空調管線、間隔墻體和外墻面裝飾等事項由雙方另行協商,并達成補充合同。
第十一條、鑒于第二層二處商鋪的特殊位置,與之相鄰的外露臺部分(附圖4)將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五年,但乙方得繳納相應的物業(yè)管理費及維護費。乙方承諾,不得干擾其它業(yè)主和經營戶的經營;甲方如遇臨時需要而使用的,乙方應無條件撤除相應家具、用具,并將場地及時交付甲方使用。乙方承諾按甲方統一開業(yè)時間準時開業(yè),除非甲方許可,乙方推遲開業(yè)每天按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員通過仲裁解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zhí)壹份,并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蓋章)
乙方:___(蓋章)
簽字:___簽字:___
___年___月___日
認購協議書的效力篇十二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購買由甲方投資建設的文化大廈寫字樓事宜,達成如下認購協議:
一、寫字樓的具體位置:
長沙市韶山北路139號文化大廈xx層;甲方編號為xx的寫字樓;
二、該寫字樓的約定建筑面積為xx平方米;最終面積以政府部門實測面積為準。
三、該寫字樓的單價為xx元/平方米,總價為人民幣xx元整(小寫$____________),因房屋面積測量數據變化,總價款應相應調整。
四、乙方愿按下列付款方式xx支付購房款:
具體付款日期由合同而定。
五、乙方按每單位寫字樓xx萬元人民幣向甲方給付購買定金,乙方將定金總計人民幣xx萬元直接交至甲方財務或匯至甲方指定的收款銀行。
六、鑒于乙方對其認購的房屋情況及與該房屋的買賣行為相關的情況。
已有完全了解,乙方應在簽訂本認購書后xx天內由乙方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與甲方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部監(jiān)制的gf—xx—0171號合同范本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購房款,所交定金沖抵購房款。
七、雙方簽訂本認購書xx天內,乙方所認購的寫字樓甲方不得另售他人;否則,由甲方雙倍返還乙方所交定金,甲方不承擔其它責任。
八、乙方如逾期未能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則視為自動放棄購買其認購的房屋,其所交定金甲方有權不予退還;同時,甲方有權將乙方預定的房屋賣與他人,乙方無權追究甲方任何法律責任。
九、本認購書在甲乙雙方或其授權代理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后自動失效;雙方的權利,義務按所簽合同的具體條款繼續(xù)履行。
十、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認購書一式三份,甲方執(zhí)貳份,乙方執(zhí)壹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電話:
代理人:
乙方:
電話:
代理人:
20xx年xx月xx日。
認購協議書的效力篇十三
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在_____區(qū)改造和房地產開發(fā),乙方在該項目內認購房屋,現就有關事項,訂立協議如下:
一.乙方選定在該區(qū)內的____號樓第_____號三層商服樓,房屋及院落面積以實際丈量為準。
二.甲方對該新區(qū)按縣建設部門批準的規(guī)劃方案,實行統一規(guī)劃、統一建筑、統一配套公共設施。
三.土地證由甲方辦理;水電路到各戶門口,各戶自行辦理入戶手續(xù)。
四.房屋價為每平方米_____元(其中包括辦理土地證及其它公共設施配套費等);后院面積價為每平米_____元。
五.付款方式:協議簽訂之日付款_____元,否則按延期時間按月收取百分之_____的利息及違約金。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認購協議書的效力篇十四
住所地:杭州市______路_____號
法定代表人:于_____
乙方:______有限公司
住所地:香港新界______路
法定代表人:蔣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就乙方認購甲方開發(fā)的“杭州___________酒店”項目中的部分物業(yè)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望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通過出讓方式取得位于市______路號地塊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證號:),土地使用年限自20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規(guī)劃用途為。
1.第一、二層的西北獨立尖角沿街商鋪(具體見附圖1)
2.第一、二層的西南獨立尖角沿街商鋪(具體見附圖2)
3.酒店服務式公寓第三層(但不含酒店宴會廳及附屬物業(yè))(具體見附圖3)。
第三條:商鋪面積的約定:
1.第一層西北向的商鋪建筑面積暫定為平方米;
2.第一層西南向的商鋪建筑面積暫定為平方米;
3.第二層西北向的商鋪建筑面積暫定為平方米;
4.第二層西南向的商鋪建筑面積暫定為平方米;
5.第三層商鋪建筑面積暫定為平方米;
以上暫定建筑面積總計為平方米,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正式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時以預測面積為準。乙方承諾在購買的以上商鋪中,將一層部分用于品牌女裝或女性用品,二層為特色餐飲中的無污染、無油煙快餐廳及比薩餅類型餐飲配套,第三層商鋪部分為特色鮑翅餐廳。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乙方支付的總價以本條確定的單價為唯一依據:
1.第一層西北向的商鋪單價為_____元/平方米;
2.第一層西南向的商鋪單價為_____元/平方米;
3.第二層西北向的商鋪單價為_____元/平方米;
4.第二層西南向的商鋪單價為_____元/平方米;
5.第三層商鋪單價為_____元/平方米;
第五條:定金及其價款的支付。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_____萬元人民幣定金;
2.乙方應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_____萬元人民幣房價款。
3.乙方在雙方簽訂預售合同后七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至一、二層商鋪總價的50%及第三層除按揭款以外的所有價款。
4.一、二層商鋪總價50%的'按揭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甲方提供的按揭銀行為中國銀行。第三層商鋪余款的按揭由乙方自行尋找銀行辦理按揭或由甲方提供的按揭銀行辦理按揭,由甲方提供銀行辦理按揭的比例為第三層總價款的50%。
第六條: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甲方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后十個工作日內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雙方在洽談及簽訂預售合同時,就本合同未約定的內容(包括但并不限于合同價款及支付的期限、方式,商鋪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裝飾、設備標準,供水、電、熱、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設施和公共設備的交付承諾,公共配套建筑的產權歸屬,面積差異處理方式,辦理產權登記的有關事宜,違約責任等)進行全面的磋商,雙方均不得以不合理的要求拒絕簽訂預售合同。
第七條:鑒于乙方所認購的商鋪是應乙方的要求對原有建筑物進行修改,現該修改后商鋪已得到設計單位及甲、乙雙方的書面確認(見附件),并符合乙方獨家使用條件,故由乙方承擔由于設計修改而引起的建造成本增加。(具體數額以實際發(fā)生額為準)。
第八條:由于本合同項下標的物具有乙方獨家使用的特性,乙方不得以預售合同中的其它條款達不成協議為由,放棄購買本合同項下標的物,拒絕與甲方簽定預售合同。否則,乙方除承擔工程造價增加部分的費用外,還應向甲方支付萬元的賠償金,并不得向甲方主張收回定金,已支付的定金作為乙方的違約金。
第九條:本合同簽訂后至預售合同簽訂前雙方就有關本合同項下標的物達成的合同均作為預售合同中的內容,對此,雙方均不得違反。甲、乙雙方簽訂的預售合同作為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依據。
第十條:與乙方認購的商鋪有關衛(wèi)生間、廚房的排污、排水煙系統、空調管線、間隔墻體和外墻面裝飾等事項由雙方另行協商,并達成補充合同。
第十一條:鑒于第二層二處商鋪的特殊位置,與之相鄰的外露臺部分(附圖4)將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五年,但乙方得繳納相應的物業(yè)管理費及維護費。乙方承諾,不得干擾其它業(yè)主和經營戶的經營;甲方如遇臨時需要而使用的,乙方應無條件撤除相應家具、用具,并將場地及時交付甲方使用。乙方承諾按甲方統一開業(yè)時間準時開業(yè),除非甲方許可,乙方推遲開業(yè)每天按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員通過仲裁解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zhí)壹份,并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蓋章)
簽字: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認購協議書的效力篇十五
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認購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認購甲方商品房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1乙方所認購的商品房為甲方開發(fā)的位于 市 區(qū) 項目中的第 樓 單元 號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
1.2該商品房的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閣樓面積為 平方米。以上面積均以房地局測繪中心最終測繪面積為準。
2.1該商品房按照建筑面積計價,單價為人民幣 元/平方米,房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閣樓按套計價,單套為人民幣 元(大寫: )。
2.2房屋總價款為2.1所列款項之和,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
3.1乙方應當于本認購書簽訂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認購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乙方逾期未支付認購款的,該認購書自行解除,無須另行通知,甲方有權將該商品房另行出賣給第三人。
3.2甲方在取得預售許可證后,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簽約通知次日起 日內,到銷售現場與甲方協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相關條款,協商一致并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本款約定的期限為協商簽約的起始時限,而非終止時限)。
3.3乙方未在3.2條約定的期限內與甲方協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相關條款的,該認購書自行解除,無須另行通知,乙方已支付的認購款不予返還,甲方有權將該商品房另行出賣給第三人。
3.4甲、乙雙方在3.2條約定的期限內協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相關條款,但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自第3.2條約定的期限屆滿次日起超過 日的`,本認購書自行解除,無須另行通知。甲方應當在本認購書解除次日起 日內將已收取的認購款無息返還給乙方。
3.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乙方已交納的認購款抵作該商品房的購房款,無須返還給乙方。
4.1在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變更認購人的,需征得甲方的同意。(變更為父母、夫妻、子女的除外)。
4.2乙方在本認購書中提供的聯系地址和聯系電話是甲方通知乙方的依據。乙方保證其提供的信息準確無誤。若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信息不能聯系到乙方的,因此產生的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5.1本認購書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認購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xx年xx月xx日
認購雙方當事人:
認購協議書的效力篇十六
法定代表人:于××。
乙方:×××有限公司。
住所地:香港新界×××路。
法定代表人:蔣××。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就乙方認購甲方開發(fā)的“杭州×××××酒店”項目中的部分物業(yè)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望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通過出讓方式取得位于杭州市×××路609號地塊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證號:),土地使用年限自20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規(guī)劃用途為。
甲方經相關行政部門批準,在上述地塊建設酒店,暫定名為杭州×××××酒店。
第二條:乙方自愿向甲方購買上述酒店中的部分商鋪,具體為:
1.第一、二層的西北獨立尖角沿街商鋪(具體見附圖1)。
2.第一、二層的西南獨立尖角沿街商鋪(具體見附圖2)。
3.酒店服務式公寓第三層(但不含酒店宴會廳及附屬物業(yè))(具體見附圖3)。
第三條:商鋪面積的約定:
1.第一層西北向的商鋪建筑面積暫定為平方米;
2.第一層西南向的商鋪建筑面積暫定為平方米;
3.第二層西北向的商鋪建筑面積暫定為平方米;
4.第二層西南向的商鋪建筑面積暫定為平方米;
5.第三層商鋪建筑面積暫定為平方米;
以上暫定建筑面積總計為平方米,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正式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時以預測面積為準。乙方承諾在購買的以上商鋪中,將一層部分用于品牌女裝或女性用品,二層為特色餐飲中的無污染、無油煙快餐廳及比薩餅類型餐飲配套,第三層商鋪部分為特色鮑翅餐廳。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乙方支付的總價以本條確定的單價為唯一依據:
1.第一層西北向的商鋪單價為元/平方米;
2.第一層西南向的商鋪單價為元/平方米;
3.第二層西北向的商鋪單價為元/平方米;
4.第二層西南向的商鋪單價為元/平方米;
5.第三層商鋪單價為元/平方米;
根據上述第三條暫定建筑面積計算,乙方應支付的總價暫定為元。
第五條:定金及其價款的支付。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萬元人民幣定金;
2.乙方應在年月日之前向甲方支付萬元人民幣房價款。
3.乙方在雙方簽訂預售合同后七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至一、二層商鋪總價的50%及第三層除按揭款以外的所有價款。
4.一、二層商鋪總價50%的按揭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甲方提供的按揭銀行為中國銀行。第三層商鋪余款的按揭由乙方自行尋找銀行辦理按揭或由甲方提供的按揭銀行辦理按揭,由甲方提供銀行辦理按揭的比例為第三層總價款的50%。
第六條: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甲方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后十個工作日內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雙方在洽談及簽訂預售合同時,就本合同未約定的內容(包括但并不限于合同價款及支付的期限、方式,商鋪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裝飾、設備標準,供水、電、熱、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設施和公共設備的交付承諾,公共配套建筑的產權歸屬,面積差異處理方式,辦理產權登記的有關事宜,違約責任等)進行全面的磋商,雙方均不得以不合理的要求拒絕簽訂預售合同。
第七條:鑒于乙方所認購的商鋪是應乙方的要求對原有建筑物進行修改,現該修改后商鋪已得到設計單位及甲、乙雙方的書面確認(見附件),并符合乙方獨家使用條件,故由乙方承擔由于設計修改而引起的建造成本增加。(具體數額以實際發(fā)生額為準)。
第八條:由于本合同項下標的物具有乙方獨家使用的特性,乙方不得以預售合同中的其它條款達不成協議為由,放棄購買本合同項下標的物,拒絕與甲方簽定預售合同。否則,乙方除承擔工程造價增加部分的費用外,還應向甲方支付萬元的賠償金,并不得向甲方主張收回定金,已支付的定金作為乙方的違約金。
第九條:本合同簽訂后至預售合同簽訂前雙方就有關本合同項下標的物達成的合同均作為預售合同中的內容,對此,雙方均不得違反。甲、乙雙方簽訂的預售合同作為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依據。
第十條:與乙方認購的商鋪有關衛(wèi)生間、廚房的排污、排水煙系統、空調管線、間隔墻體和外墻面裝飾等事項由雙方另行協商,并達成補充合同。
第十一條:鑒于第二層二處商鋪的特殊位置,與之相鄰的外露臺部分(附圖4)將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五年,但乙方得繳納相應的物業(yè)管理費及維護費。乙方承諾,不得干擾其它業(yè)主和經營戶的經營;甲方如遇臨時需要而使用的,乙方應無條件撤除相應家具、用具,并將場地及時交付甲方使用。乙方承諾按甲方統一開業(yè)時間準時開業(yè),除非甲方許可,乙方推遲開業(yè)每天按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員通過仲裁解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zhí)壹份,并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簽字:簽字:
附圖:(略)。
附件:(略)。
認購協議書的效力篇一
房屋認購協議書效力如何?一起來了解一下房屋認購協議書效力吧。
一
《認購書》的法律效力分析
法律并無明文規(guī)定要求開發(fā)商與購房者在簽訂正式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之前須簽訂《認購書》,但《認購書》的簽訂在房地產銷售中似乎已約定俗成。
1.《認購書》的性質
《認購書》一般會約定購房者選定的樓號、房號、面積、單價等具體事宜,并約定在一定期限內或符合約定條件時,雙方應訂立正式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等內容。
故,我們認為《認購書》系 “預約合同”。
即約定在將來訂立一定合同的合同。
在條件成就時,買賣雙方應依據該“預約”訂立“本約”。
2.《認購書》的效力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的相關規(guī)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即與買受人訂立商品房預售合同的,該商品房預售合同無效,但該司法解釋并未否定雙方簽訂的《認購書》的效力,且該解釋第四條還確認了《認購書》中關于“定金”約定的效力。
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的相關規(guī)定,《認購書》作為預約“合同”,只要其為買賣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不違背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效力性強制性規(guī)定,其效力是應被認可的。
二
“定金”與“認購金”是否一樣,
開發(fā)商違約能否要回?
開發(fā)商與購房者在簽訂《認購書》時,一般會要求購房者先行交付一筆“定金”或“認購金”,此二者名目不同,開發(fā)商違約時購房者可主張的權利也不盡相同。
1.定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四條的規(guī)定,當事人簽訂《認購書》時約定購房者給付定金的,購房者作為給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屆時不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購買所“認購”之房屋)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開發(fā)商作為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不能將該房屋出賣給該購房者)的,購房者可要求其雙倍返還定金。
但是,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當事人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2.認購金(誠意金、意向金、排號費等)
若簽訂《認購書》時約定購房者所給付款項系“認購金”,且旨在取得《認購書》約定期限內“認購”房屋之優(yōu)先購買權的,該“認購金”的法律意義則在于: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開發(fā)商不得將該房產出賣給第三人;若購房者不愿意繼續(xù)履行合同的,開發(fā)商應返還該“認購金”。
三
《認購書》簽訂后,
一方違約怎么辦?
根據《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二條之規(guī)定:當事人簽訂認購書、訂購書、預訂書、意向書、備忘錄等預約合同,約定在將來一定期限內訂立買賣合同,一方不履行訂立買賣合同的義務,對方有權請求其承擔預約合同違約責任或者要求解除預約合同并主張損害賠償。
認購協議書的效力篇二
名稱: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甲方(自然人認購人適用):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鑒于:
1、甲方系依法享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或法人。
2、乙方是由陳美良、李祥龍、劉久勝等十三名股東發(fā)起設立的股份有限,20xx年2月16日創(chuàng)立大會暨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通過了對定向私募的增資擴股決議,現正在招募增資擴股股東。
3、甲方已經詳細閱覽乙方的私募說明書,并完全同意乙方通過的股東大會決議和新章程,愿意參與乙方的增資擴股活動。
據此,為充分發(fā)揮雙方的資源優(yōu)勢,促進乙方的快速發(fā)展,為股東謀求最大回報,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參與并認購乙方增資擴股股份協議如下:
第一條認股及投資目的
甲、乙雙方同意以發(fā)揮各自的優(yōu)勢資源為基礎,建立全方位、長期的戰(zhàn)略合作伙伴關系,保證雙方在長期的戰(zhàn)略合作中利益共享,共同發(fā)展。
第二條認購增資擴股股份的條件
1、增資擴股額度:乙方計劃本次增資擴股總額為1500萬股。增資擴股后股本總額達到4500萬股。
2、認購價格:本次增資擴股的股份認購價為每股1.5元幣。
3、認購方式:本次增資擴股全部以幣現金認購,認購資金必須在20xx年2月25日16時之前存入乙方指定賬戶,如遇特殊情況,認購時間需順延,乙方將另行通知,逾期未交納的,本協議終止。
4、認購時間:20xx年2月24日-20xx年2月25日,如遇特殊情況,認購時間將順延,截止時間另行通知。
第三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以現金方式向乙方認購萬股整,計幣萬元(大寫幣)。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用于認購股份的全部資金于20xx年2月25日16時之前存至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信息為:
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賬戶號碼:_____________
第五條甲、乙雙方同意,在乙方收到甲方存入的認購款項后的當日,向甲方開出認購股份資金收據。
第六條雙方承諾
一、甲方承諾:
1、甲方向乙方用于認購股份的資金來源正當,符合乙方章程和中國境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2、符合乙方關于認購增資擴股股份的條件,積極配合乙方完成本次增資擴股活動。
二、乙方承諾:
1、對于甲方向乙方存入的認購股份的資金,在沒有完成對甲方股東資格審查前,保證不動用甲方資金。
2、在本次認購股份的資金全部到位后完成相關法律手續(xù),辦理工商注冊變更。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中止本合同執(zhí)行或造成甲方重大損失時,由乙方全面承擔損失,并按認購股份總額的5%計算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2、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中止本合同執(zhí)行或造成乙方重大損失時,由甲方全面承擔損失,并按認購股份總額的5%計算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八條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戰(zhàn)爭、地震、自然災害等等,致使雙方合作項目中止執(zhí)行或無法執(zhí)行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
第九條本協議未及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或簽訂補充協議加以確定。
第十條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貳份。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機構認購人適用)
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自然人認購人適用)
簽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認購協議書的效力篇三
認購雙方當事人: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甲、乙雙方同意本認購協議作為雙方購買以下房屋簽訂的法律文件,雙方將于本認購協議所約定時間內就本房屋購買事宜簽訂的《房屋認購協議》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一、受讓方購買出讓方開發(fā)的_____,_____單元_____室,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房屋總價小寫為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整,車庫/附房為__________元,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整。
二、付款方式
1、 付清的付款方式,在簽訂本協議時交足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其余房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前補請。
2、買受人自愿采取按揭的付款方式,在簽訂本協議交足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 后 日內交足不低于_____的首付款__________ 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并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
三、買受人交足定金后,不得將此房號進行調換,同樣出賣人不得將此房號另售與他人,否則將作為違約處理;若買受人在交足定金后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交清應付房款,則出賣人可將定金作為違約金處理,房號不再為買受人保留。
四、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中止,雙方進行友好協商處理。
五、補充內容: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售樓處一份,買受人一份,出賣人一份,簽字生效。
出賣人: 買受人:
經辦人: 電話:
年 月 日
認購協議書的效力篇四
乙方(買受人):_____
身份證件號: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預定房屋情況:
乙方經過了解,有意購買甲方開發(fā)銷售的_____號樓名義第_____層_____號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認購價建筑面積每平方米_____元人民幣,套內面積每平方米_____ 元人民幣,總房價金額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拾_____元人民幣)。付款方式為:_____ 。
實際總房款中不含國家及重慶市規(guī)定的乙方應承擔的相關稅費,乙方應按照國家及重慶市有關規(guī)定在簽訂《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由乙方一次性付清交納相關稅費,以辦理《房地房權證》時政策規(guī)定進行結算多退少補。
第二條 乙方付款時間:
2、付款時間: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甲方綦城雅筑售房部簽訂《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交納房款、大修基金、契稅及其它代收費用,并帶上如下證件和資料:(1)本認購書;(2)身份證明復印件和原件;(3)定金收據。若為按揭,則同時還要帶上以下證件和資料:(1)結婚證(或未婚證明);(2)收入證明原件;(3)戶口薄原件和復印件。(4)已婚者配偶的身份證、戶口薄原件和復印件,收入證明原件;(5)離異者離婚證、離婚協議、婚姻證明原件。
第三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l、乙方須持本協議并按照協議第二條第2款之約定時間及款額到甲方指定地點交首付款(或全款),并簽訂《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如乙方辦理按揭貸款,應于《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當日交齊銀行所需相關資料,由甲方代辦按揭貸款的相關手續(xù);受國家政策及銀行貸款政策的調整,乙方所申請的按揭貸款利率、年限等變化,參照所簽訂的按揭貸款合同處理。若由于簽訂《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延期或交件不及時而造成銀行劃款延遲,參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款處理。
2、若乙方未按第二條第2款之約定的時間及款額交納首付款(或全款)并簽訂《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每延期一日,按應交納房款的5%(日息)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5日不交齊首付款(或全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將該房屋另行銷售,乙方所交定金不予返還。
3、若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后要求退房的,則甲方不再返還乙方定金,并有權將該房屋另行銷售;若乙方要求調房,須經甲方書面同意。若經過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應按甲方最新售價補齊房款差額。
4、本協議所屬第一條約定之實際總房款為最終確定之事項,乙方在簽訂《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不應再要求變更,如因乙方此項要求導致甲乙雙方最終未能簽訂《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所交定金不予返還。
5、在簽訂《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若遇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導致乙方所購房屋不能出售,甲方有權撤銷協議,甲方撤銷本協議30天內應將所收款項無息退回乙方,甲方不再承擔其他任何責任。
6、若乙方因為個人原因不能辦理按揭貸款,此定金不退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已確認雙方依據本協議約定即將簽訂的《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內容及項下相關約定,且對此雙方無任何異議,若乙方以此為由終止本協議的,則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所交定金不予返還。
第五條 如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發(fā)生糾紛,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的態(tài)度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本認購書一式兩份,甲方、乙雙方各持一份,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立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簽訂《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后,本協議自動作廢。
甲方: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__________
銷售代表(簽名):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認購協議書的效力篇五
甲方(買受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身份證號:
身份證地址:
乙方(出賣人):四平大禹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為了保護甲乙雙方在商品房內部認購期間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內部認購乙方開發(fā)建設的商品房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商品房房屋基本情況:甲方認購乙方開發(fā)建設的位于四平市鐵西區(qū)海豐大街和東豐路交匯處的大禹加州灣項目一期工程___號樓___單元___層___號,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房屋單價____元∕平方米;____號車庫,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單價____元∕平方米??偡靠顬?小寫)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內部認購金:本協議簽訂時,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內部認購金。
并在甲乙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具體時間安排乙方須提前一周時間通知乙方),攜本協議到乙方指定地點,與乙方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具體條款以簽定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為準,同時該內部認購協議作廢。
三、付款方式:按施工進度撥款
1、于簽約時支付全額房款的50%
2、主體工程封頂,支付全房款的20%
3、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達進戶標準支付全房款的30%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本協議簽訂后,乙方須為甲方保留該房屋至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時,且不得與第三方簽訂該房屋的《商品房內部認購協議書》或《商品房買賣合同》,并承諾在甲方攜本協議與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乙方將完全履行本協議中約定的房屋位置、面積、價款、戶型等條款。如乙方違反上述約定,乙方需向甲方雙倍返還房屋總款,同時本協議自動失效。本協議簽訂后,甲方須在乙方通知30日內到乙方指定的地點與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承諾在與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甲方將完全遵循本協議中約定的房屋位置、面積、價款、戶型等條款。逾期辦理則視為甲方自動放棄,甲方所購房屋,乙方則自行安排出售,不予保留。
五、不可抗力:如果本協議在執(zhí)行過程中受到諸如: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戰(zhàn)爭或其他雙方認可的不可預見的不可抗力的直接影響,或無法按照原協議條款執(zhí)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出具事故發(fā)生地區(qū)有關部門開具的事故證明。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壹份,乙方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蓋章):
委托人:
日期日期:
認購協議書的效力篇六
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售房政策和《xx農業(yè)大學教職工住房出售辦法》就認購房屋事項協議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認購xx區(qū)xx路2號xx號樓xx單元xx室住宅;xx區(qū)xx東路17號xx號樓xx單元xx室住宅。該住宅現房交付時間從甲方工程完工時間。售房價格按xx年7月18日教代會通過的《中國農業(yè)大學教職工住房出售辦法》相關規(guī)定核定計算。
二、甲方負責到當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產權登記手續(xù),領取北京市房屋所有權證。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費用標準按國家政策標準執(zhí)行。
三、乙方先交預付款,首付金額按《中國農業(yè)大學教職工住房出售辦法》規(guī)定交付;在所選新住宅樓開工后一個月內繳納80%購房款(其中包括預付款)。待房屋計價結束后,交齊剩余購房款。
四、乙方自愿遵守下列條款:
1、對認購房之后本人要求退房的,按預付款的10%扣繳違約金。
2、領取新房鑰匙前,交納舊住房鑰匙押金5000元。在甲方規(guī)定期限內交回舊住房,逾期一天,扣除押金100元。押金扣完,仍不交舊房者,甲方不予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訴諸法律。
3、選房后不交錢的,甲方可從工資中代扣,不予辦理房屋產權證,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訴諸法律。
4、擅改房屋結構的,在恢復原狀前,甲方不予辦理房屋產權證,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訴諸法律。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方各一份。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賣方代表(甲方):
買方(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認購協議書的效力篇七
(一)、概念
所謂訴前離婚協議,是指男女雙方同意離婚并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債務處理等協商一致,商定至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后未能辦妥離婚登記而起訴到法院,或是商定直接到法院訴訟離婚,在起訴前達成的離婚協議。
(二)、內容及性質
離婚協議的內容一般應就雙方自愿解除婚姻關系的意思表示,子女由何方撫養(yǎng)及撫養(yǎng)費的負擔,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共同財產的分割,共同債務的清償等作出明確的約定。離婚協議既具有婚姻法上的離婚內容,也具有民法上設定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實質上離婚協議包含了兩種法律關系,是一種混合合同。其中,離婚和子女撫養(yǎng)屬于身份關系,而財產及債務處理則屬于財產關系,這 兩種關系均屬平等主體之間的法律關系。
但離婚協議的訂立是以離婚為目的的,故當事人雖對離婚達成協議,最后是否離婚卻不受協議約束,待辦理了離婚登記,法律才對離婚協議的效力予以確認。法律不干涉當事人對離婚的反悔,不賦予離婚約定法律效果,法院也不會強制認可離婚約定,關于這一點,大家基本無爭議。
但離婚協議中有關子女撫養(yǎng)、財產及債務處理的約定,相對獨立而又與離婚約定有密切聯系的。
對于離婚協議中有關子女撫養(yǎng)的約定,因為屬于身份關系的內容,一般也認為不具有獨立的效力。而對于 財產及債務處理約定的效力,在司法實踐和學術界存在較大的爭議。
相同的法院不同的法官之間,都有不同的認識。這給法院的審判,律師辦案,當事人的維權活動,都帶來了很多的不便,為法治建設 帶來了較壞的影響。司法實踐中,對待訴前離婚協議的態(tài)度有很多種,沒有相對統一的觀點和標準。有的法官認為訴前離婚協議無效,因此對離婚協議不予采信;有得則完全采信該協議;還有的法官部分采納協議內容。筆者主要就離婚協議中財產及債務處理的約定做如下法律分析。
1.離婚協議不同于婚內財產協議
現實生活中與離婚協議相似的是婚內財產協議?!痘橐龇ā返?9條規(guī)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對于這種約定,只要不具有法律所規(guī)定的無效情形,訂立后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妻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zhí)行,不得隨意變更、撤銷,如果確實需要變更撤銷的,須經由雙方協商一致。
2.訴前離婚協議中對財產分配的約定不同于離婚后財產糾紛中的財產分割協議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以下簡稱《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8條規(guī)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因此,如果已辦理離婚登記,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是生效的協議。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訴至法院的,如 發(fā)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可以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
但是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中的離婚協議是指男女雙方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xù)時提交婚姻登記機關,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已經確認的離婚協議,而不是未經婚姻登記機關確認的離婚協議。
二、訴前離婚協議應當適用的法律
《合同法》第2條規(guī)定:“本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橐觥⑹震B(yǎng)、監(jiān)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guī)定?!庇腥藫苏J為,涉及婚姻關系的協議處理僅適用《婚姻法》、《民法通則》而排除《合同法》的適用。如前所述,涉及離婚的協議并非都是身份關系的協議,其中,有關財產關系的協議,應當適用《合同法》調整。
不過,婚姻關系中畢竟還包含了身份關系在內,由此導致的糾紛,也注定具有自身的特點。所以處理問題時,不能置身份關系于不顧,簡單、全部適用其他法律規(guī)定。因此,訴前離婚協議應優(yōu)先適用《婚姻法》和相關司法解釋,《婚姻法》和司法解釋沒有明確規(guī)定的,可以適用《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
三、訴前離婚協議是附條件生效的協議,其生效與否取決于所附條件是否成就
在司法實踐中,存在著以下幾個觀點:一種觀點認為,訴前離婚協議是附條件的協議,其所附的條件就是以登記離婚方式解決離婚問題。如當事人起訴離婚,而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xù),該離婚協議的條件未成就,協議未生效。
一種觀點認為,訴前離婚協議是一種附條件、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所附條件就是要協議離婚,所附期限是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領取離婚證。
第8條規(guī)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彪x婚協議在訂立時就生效。
經國家對離婚合意的確認才生效。當事人即使約定離婚協議不可撤銷,該離婚協議也不具有效力。當事人訂立離婚協議時一般不會像其他附條件協議那樣對所附條件明確表達,但無可否認,離婚協議必然隱含著一個前提:“如果離婚,則子女撫養(yǎng)、財產分割、債務承擔等按本協議約定處理。”訴前離婚協議實為附生效條件的協議。以下從民法即合同法相關理論來分析:
(一)從附條件民事法律行為的概念上來分析訴前離婚協議屬于何種民事法律行為
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指的是民事法律行為中規(guī)定了一定的條件,并且把 條件的成就或不成就作為奇誒的那個當事人的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發(fā)生法律效力或者失去法律效力的根據民事法律行為。民事法律行為所附的條件可以分為延緩條件和解除條件。
延緩條件是指如果該條件成就,則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發(fā)生。附延緩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雖已成立,但并不立即發(fā)生效力,其效力處于停止狀態(tài),條件成就后才生效,所以延緩條件也稱停止條件。解除條件指民事法律行為已發(fā)生效力,但如果該條件成就,則其效力消滅。訴前離婚協議應屬于附延緩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
(二)從合同成立的角度來分析,訴前離婚協議自雙方簽字時成立
所謂合同的成立,是指訂約當事人通過 要約和承諾的方式對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了合意,即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建立了合同關系,表明了合同訂立過程的完結。合同 的成立屬于合同的訂立范疇,解決的是 合同是否存在的事實問題,其意義僅是識別合同是否存在。
離婚協議亦是如此,男女雙方在約定的離婚、孩子撫養(yǎng)、財產分割等事宜的協議書上簽字時,協議就存在了。因此,我們用上述合同成立的理論來分析,可得出離婚協議在雙方簽字時已經成立。
(三)從合同生效的角度來分析,訴前離婚協議的生效與否取決于所附條件是否成就
1.合同是否成立解決的是合同是否存在的事實問題,而合同是否生效解決的是已經存在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問題,其意義在于識別某一合同是否符合法律的精神和規(guī)定,因而能否取得法律認可的效力。
其判斷結果為有效 、無效、效力待定和可撤銷可變更四種。
2.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包括以下幾點:
(1)合同依法成立;
(2)行為人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
(3)意思表示真實;
(4)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有些合同還必須具備特殊要件方能生效,主要包括附條件和附期限的合同。合同生效意味著在訂立合同各方之間,約定并形成了新的權利和義務,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他方可要求其全部履行合同,必要時可對另一方提起訴訟。
3.由上述合同生效的理論來分析離婚協議:
定該離婚協議已經生效,當一方在簽訂協議后,拒絕按協議約定去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xù),那么依據該生效的約定,另一方可以要求違約方履行該離婚協議,并可以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決違約方與其去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xù)。
而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的規(guī)定,在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須經雙方自愿,基于此,法院將無從強行判決違約方必須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換言之,法院無法判決雙方繼續(xù)履行協議。這是基于離婚協議已經生效的理論而得出 的結果。因此可以得知,按照判定合同是否生效的理論,在離婚協議簽訂之后,一方不同意辦理離婚登記前,另一方不能向法院提出要求對方全部履行離婚協議的主張,由此也可以看出,訴前離婚協議在離婚訴訟中尚未生效。因而,由法院在離婚訴訟中確認訴前離婚協議 的效力是不妥當的。
認購協議書的效力篇八
認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認購甲方商品房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認購標的的基本情況
乙方所認購的商品房為甲方開發(fā)的位于_____市_____區(qū)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商品房)。該商品房的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以上面積均以房地局測繪中心最終測繪面積為準。
二、認購標的的價款
該商品房按照建筑面積計價,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平方米,房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
三、認購款
乙方于本認購書簽訂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認購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該商鋪屬一次性付清款項,出賣人和買受人無任何爭議。且在簽訂本協議時表示甲方已收到該款項。
甲方在取得預售許可證后,應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簽約通知次日起_____日內,到銷售現場與甲方協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相關條款,協商一致并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
甲方應在取得預售許可證____日內通知到乙方,因甲方取得預售許可證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通知到乙方,因此產生的不利于乙方的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甲、乙雙方在上述約定的期限內協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相關條款,但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自約定的期限屆滿次日起超過_____日的,本認購書自行解除。甲方應當在本認購書解除次日起_____日內將已收取的認購款返還給乙方,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及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乙方已交納的認購款抵作該商品房的購房款,無須再補購房款。
四、其他約定
在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變更認購人的,甲方應積極配合。
買受人已一次性交清購房款,甲方不得將此房進行調換,同樣甲方不得將此房另出售給其他人,否則將作為違約處理。
五、附則
本認購書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認購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房屋認購協議書范本
2.最新的房屋認購協議書范本
3.非住宅物業(yè)管理協議書樣本
4.公司財產轉讓協議書標準范本
5.2015夫妻自愿離婚協議書(標準版)
6.2016離婚協議書(無房無車)
認購協議書的效力篇九
一、離婚協議的性質
依據我國《婚姻法》、《婚姻登記條例》的規(guī)定,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由此可見,離婚協議的內容應當包括三項主要內容,即自愿離婚、子女撫養(yǎng)、財產及債務處理等。其中自愿離婚即雙方自愿解除婚姻關系,子女撫養(yǎng)涉及當事人一方行使撫養(yǎng)權,另一方支付撫養(yǎng)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yī)療費等費用以及未撫養(yǎng)子女一方探視權行使及保障等內容;財產及債務處理則主要包括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共同財產如何分割,共同債務如何清償等。
根據上述三項主要內容上看,關于自愿離婚和子女撫養(yǎng)的內容屬于夫妻人身關系的性質,而財產及債務處理則屬于夫妻財產關系的性質,這兩種關系在法律性質上均屬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因此,離婚協議的性質應是一種混合合同的性質。
還需要特別說明的是,離婚協議與協議離婚不同。協議離婚是我國婚姻法規(guī)定的兩種離婚方式的其中一種,當事人簽訂離婚協議后,既有可能通過協議離婚,也有可通過訴訟離婚。因此,只在協議離婚的前提下談論離婚協議是不全面的。
二、離婚協議的法律適用
有一種觀點認為,合同法第二條第二款已經明確規(guī)定:“婚姻、收養(yǎng)、監(jiān)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guī)定?!彪x婚協議屬于“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盡管其中有財產分割的內容,但只是作為離婚協議的附加部分,因此,其應排除適用合同法。這種說法是欠妥當的。
合同法之所以規(guī)定婚姻、收養(yǎng)、監(jiān)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排除適用合同法,是因為婚姻、收養(yǎng)、監(jiān)護等協議的約定內容直接牽涉到身份關系的變動,而身份關系的變動對當事人的影響甚大,法律應加慎重處理,而不能像對待財產關系的變動一樣給予當事人更大的處分自由。正是基于這樣的考慮,法律作出該規(guī)定。
當事人雙方身份關系的變動有關,但身份關系的變動只不過是其前提條件。所以,離婚協議中財產分割的部分應屬于“有關財產關系的協議”,應受合同法調整。
綜合以上意見,我認為,離婚協議的法律適用應當區(qū)別對待。有關自愿離婚和子女撫養(yǎng)的內容屬于夫妻人身關系的性質,應適用婚姻法等法律規(guī)定,而財產及債務處理應適用民法通則、合同法等規(guī)定。
三、離婚協議的生效
對于離婚協議的生效時間有不同的觀點。
有人認為,離婚協議中的“協議”是附條件的,即以“離婚”為生效條件,若離了婚,協議內容有效;若還沒有離婚,條件不成就,協議當然不能生效。
也有人認為,依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合同法第八條中規(guī)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中有具體的規(guī)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边@種法律約束力表現為雙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據此認為,離婚協議中的財產分割部分應當在雙方簽署協議時就生效。
我認為,離婚協議中關于身份關系的變動是附條件的,即以“離婚”為生效條件,若離了婚,身份關系的變動內容有效;若還沒有離婚,條件不成就,身份關系的變動的協議當然不能生效。因為,對于人身關系的約定,即是否同意離婚的約定,是不能用書面契約來約束的,即法律不會干涉當事人之間是否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反復更改,但一旦當事人通過訴訟解除了婚姻或進行了要式登記,辦理了相關的離婚登記,法律就對離婚的事實予以確認。但如果僅僅是雙方書面約定好一起辦理離婚手續(xù),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會賦予另一方強制執(zhí)行權或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
離婚協議中的財產分割協議也是一種附生效條件的協議。離婚協議中財產分割不管是與離婚本身處于一個離婚協議中,還是單獨達成的',其均含一個前提,即“如果離婚,則按以下方式處理財產?!奔礊楦缴l件的協議,財產分割協議自應在條件成就時生效,產生法律效力。因此,不適用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的規(guī)定。惟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所附生效條件不同于一般意義上的附生效條件之處在于其成就仍需離婚雙方當事人的合意,任何一方均可控制其是否成就,可以單方面使財產分割協議不產生約束力而不會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離婚協議中的財產分割協
議雖然是一種附生效條件的協議,但與人身關系的變動的附條件不同。我國婚姻法設置了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制度,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在兩種離婚的制度中均有可能涉及,這種附生效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其生效條件成就的時間點值得探討,下面分述之。
(一)財產分割協議在協議離婚中的生效
在協議離婚中,這種附生效條件的協議其生效條件成就的時間點是達成離婚協議時還是婚姻登記機關發(fā)給離婚證時?應是后者。因為作為身份關系的變動,協議離婚雖以雙方合意為前提,但其核心卻是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合意的確認,婚姻登記機關確認的表現就是發(fā)給離婚證。所以,財產分割協議的生效條件成就的時間點是婚姻登記機關發(fā)給離婚證時。正由于財產分割協議是必附生效條件的協議,所以在其生效問題上,應排除適用合同法第第四十四條的規(guī)定,而應參照適用合同法第四十五條的規(guī)定。
二是合同約定的內容開始實際履行,雙方當事人均應全面履行協議約定的內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適用合同法有關履行的規(guī)定。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另一方可以依據協議通過訴訟程序解決,待形成裁判文書后,可申請強制執(zhí)行。
(二)財產分割協議在訴訟離婚中的生效
有人認為,離婚雙方當事人的財產分割協議不得在離婚訴訟中作為財產分割的依據,因為離婚協議主要是適用于協議離婚之中。但如前所述,當事人簽訂離婚協議后,既有可能通過協議離婚,也有可通過訴訟離婚。因此,這種說法是不正確的。
但財產分割協議在訴訟離婚中生效是有條件的,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當事人雙方對同意離婚不持異議,即都同意離婚,這是財產分割協議生效的前提條件,二是在法院調解或判決離婚的情況下,可視為其生效條件成就,產生法律效力,應按其約定內容分割財產。
為法官審查財產分割協議無法律規(guī)定的無效、可變更、可撤銷的事由,則應當依據財產分割協議的內容進行判決。
(三)對《婚姻法》司法解釋
(二)第八條、第九條的解讀
《婚姻法》司法解釋
(二)第八條;“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fā)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第九條:“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從上述兩條可以得出如下結論:
一、解釋中的“離婚協議”應為協議離婚中的“離婚協議”,且離婚的事實已經得到婚姻登記機關的確認,離婚協議已經在當事人之間發(fā)生法律效力。因為,只有這樣的離婚協議才有可能發(fā)生“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fā)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若是在訴訟離婚中,經法院調解或判決最終形成了調解書或判決書,則不存在上述可能,當事人直接可以申請法院執(zhí)行,而無需向法院提起訴訟,即使提起法院也基于一事不再理的原則不予受理。
同理,經法院調解或判決最終形成的離婚調解書或判決書也不存在“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可能。
該解釋第25條即“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這里將“離婚協議”與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并列,同樣可以佐證。
二、該解釋只是適用“履行財產分割協議發(fā)生糾紛或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的情況,而對已經離婚的事實當事人不能請求法院再次解除婚姻關系。
三、法院在審理以第八條、第九條為由提起的訴訟案件時,嚴格遵循“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規(guī)定。若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義務,將判決其履行義務,若經司法審查存在可變更或者可撤銷的情形,將依法予以變更或撤銷。
一、忠誠協議的概念及性質
隨著我國對外開放的程度不斷增加,人們的思想觀念和生活習慣也不斷西化,外國開放的性理念在一定程度上沖擊著我國國民的價值觀和婚戀觀,并且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們的享受意識不斷增強,外部的誘惑逐漸增多,因此對婚姻關系也帶來一定的的沖擊,很多家庭因為一方違反夫妻間的忠誠義務,出現婚外情的危害家庭和諧甚至導致婚姻解體的情況。所以現而今許多夫妻為了保持配偶對自己的忠誠度,采取簽訂“忠誠協議”的手段。
夫妻忠誠協議根據其內容可分為以下三類:一是以夫妻忠誠為義務的財產關系協議;二是以夫妻忠誠為義務的人身關系協議;三是以夫妻忠誠為義務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的協議。夫妻忠誠協議的主體是夫妻雙方即具有合法婚姻關系的配偶,協議的內容是以夫妻忠誠為義務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的變更,協議的簽訂以夫妻雙方的平等自愿為前提,協議的目的是為了確?;橐鲫P系的穩(wěn)定和約束夫妻之間的相互忠實。因此可以將“忠誠協議”定義為是夫妻雙方在婚前或者婚后簽訂的,要求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彼此遵守忠實義務,否則要承擔違約責任的書面協議。
二、忠誠協議的價值認知
我國也有不少關于忠誠協議的案件,但是不同的法院對于忠誠協議的效力給出了不同的結論,主要是由于法律對于這方面沒有明確規(guī)定。因此學術界和司法實務屆存在兩種截然相反的觀點。
持肯定意見的學者們主要基于以下幾點原因:首先,忠誠義務既是道德義務也是法定義務,忠誠協議能將婚姻法抽象的原則具體化,從而彌補成文法的不足。由于持否定態(tài)度的學者認為《婚姻法》第4條不足以認為忠誠義務是法定義務,因此,忠誠協議可以將婚姻法的原則性規(guī)定進行具體化。通過忠誠協議的訂立,使得夫妻雙方自覺約束自己的行為,維持家庭的穩(wěn)定和諧,也是婚姻法精神的體現。其次,婚姻契約說認為:婚姻契約是夫妻為使婚后的生活更有計劃性而通過合意明確婚姻關系,或者出現不得已離婚的情況時時便于解決糾紛。夫妻“忠誠協議”符合契約觀的精神。再次,忠誠協議的主體適格,締結的意思表示真實,具備合同的有效要件,應承認其效力。
持否定意見的一方認為:首先,忠誠義務應屬道德義務而非法定義務,我國《婚姻法》第4條的規(guī)定:“夫妻應當相互忠實”,既使用“應當”,說明只是一種原則性規(guī)定,而非義務性規(guī)定,所以,夫妻之間的忠誠義務應當交由道德去調整,如果一方出軌,那么可以從道德上對他進行譴責,而不能擅自給付配偶一種請求權。其次,我國公民有法定的人身權,不能由協議進行限定,而且感情問題不是協議可以解決的,若因為協議的存在使得沒有感情的夫妻勉強生活在一起,則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當事人追求幸福的自由。再次,簽訂忠誠協議的當事人意思表示可能存在瑕疵。一方可能會為順利結婚或維持家庭穩(wěn)定性而受另一方的脅迫違心簽訂,或處于戲言或戲謔的意思表示而為,此時則會造成協議的無效。
三、忠誠協議的法律效力分析
1、關于婚姻契約性與“忠誠協議”的效力
夫妻之間是否能用“忠誠協議”對人身關系進行約定,不免要提到婚姻是否就有契約性。反對者認為契約所規(guī)范的法律關系僅包含財產關系,而婚姻關系以特定的人身關系為基礎。而我認為,婚姻是一種包含包含特定人身關系的契約,因為婚姻的締結須有男女雙方的合意,且在其間設定夫妻之間的權利義務等各項內容,符合契約的要件和本質。僅僅只能認為婚姻關系不是一般的契約,但不能否定其契約性。在實踐中存在的遺贈扶養(yǎng)協議,收養(yǎng)協議、婚前財產約定協議等基于特定身份的合同關系并沒有被法律所排斥,而是賦予了法律效力。因此,婚姻契約是夫妻為使婚后的生活更有計劃性而通過合意明確婚姻關系,或者出現不得已離婚的情況時時便于解決糾紛。夫妻“忠誠協議”符合契約觀的精神,因此我們沒有理由去“忠誠協議”的法律效力。
2、“忠誠協議”對自由權的限制問題。
任何自由都是有一定限制,如果兩人自愿締結婚姻關系,就相當于放棄了與配偶之外的第三人發(fā)生性行為的自由,性行為的專一性是婚姻的應有之義。正是這種對于性行為自由的限制,衍生出侵犯配偶權等一系列賠償責任制度。忠誠協議的主要意義在于使夫妻雙方規(guī)范自己的行為,不與配偶之外的第三人發(fā)生不正當關系,保持婚姻的穩(wěn)定性。但是這種協議并沒有限制夫妻的行為自由,而是在簽訂協議之后,如果發(fā)生違法忠誠義務的行為,就要接受協議中規(guī)定的不利后果。 因此,“忠誠協議”并不存在侵犯人身自由權的問題。
3、忠誠協議符合婚姻法的精神要求
目前很多有關夫妻忠誠協議的爭論焦點在于夫妻忠誠協議和法律的沖突以及重疊,其實在更大的程度上,夫妻忠誠協議反映了法律對于婚姻的規(guī)范,并且從某種程度上說,還彌補了法律的覆蓋死角。2001 年我國《婚姻法》修訂中增加的條款是關于婚姻家庭道德規(guī)范的法律化,其中把第 4 條規(guī)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第46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這是我國第一次將夫妻間的忠實義務由道德層面上升為法律層面,此時的夫妻之間的忠誠就不僅僅是道德或者輿論的范疇了,而是有了法律的概念。而夫妻忠誠協議的基本思想正是基于這一思想,目的在于規(guī)范夫妻雙方的忠誠度,只是通過契約形式將忠誠義務上升為法律義務,因此是合理合法的。同時,由于46條并未具體規(guī)定違反義務一方如何承擔責任,因此忠誠協議為法官在尊重當事人意愿的前提下量化賠償金額提供了依據,大大提高了夫妻忠實義務和制裁違反夫妻忠實義務的可操作性。
四、忠誠協議的效力認定
我認為,雖然婚姻協議應該是具有效力的,但在司法操作中法官還是應該根據具體情況對其效力進行判定。在此通過人身條款和財產條款分別探討。
1、人身條款效力判斷
身心健康發(fā)展。
2、財產條款的效力判斷
第19條的規(guī)定中可以看出夫妻約定財產制度的效力高于法定財產制,也就是說如果夫妻雙方約定了財產的歸屬,則排除了法定財產制度的適用,如果只對部分財產進行了約定,那么沒有約定的財產仍然適用法定財產制。既然我國承認約定財產制,那么夫妻雙方就有權對于夫妻共同財產或個人財產的歸屬作出相應的約定,如一方不分或少分財產,只要這種約定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且不違反公序良俗,財產約定對夫妻雙方就都具有拘束力。忠誠協議中規(guī)定的財產條款是夫妻雙方事先對于財產歸屬的約定,只不過這種約定以一方違反夫妻忠誠義務作為條件。
認購協議書的效力篇十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自愿購買甲方的 房屋,房屋用途為 。乙方須于簽定協議當日向甲方支付預購房屋定金人民幣 元。雙方經協商就該房屋的預購事項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房屋,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含有共用面積),該房屋狀況詳見附件一。上述建筑面積為甲方暫測面積,房屋竣工后以測繪部門實測的面積為準。
第二條:甲乙雙方同意,結算房款時,房屋的實測建筑面積與暫測建筑面積的誤差不超過 %(含)時,按照本協議第三條所述房屋單價據實結算;房屋面積誤差超過上述約定幅度時,自甲方向乙方出示測繪部門實測面積數據之日起 日內,加以雙方同意按下述第 種(大寫)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協議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值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協議解除之日起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并須將乙方已付房款及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現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2、按照本協議第三條所述的房屋單價據實結算。(親子活動安全協議書)
第三條:雙方同意上述預售房屋售價為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總價款合計為人民幣(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小寫) 元。付款方式見本協議附件二。乙方同意按雙方簽訂的付款方式如期將購房價款直接交付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轉為購房價款,甲方售樓款監(jiān)管銀行 ,銀行帳號為。
第四條:乙方如未按本協議附件二付款方式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價款的萬分之 (大寫)向甲方支付延期違約金。逾期超過 日(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協議解除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繳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
第五條:甲方交付房屋時,應同時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部門出具的《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和測繪部門實測面積數據;若雙方約定交付初裝修房屋的,須按照《北京市公共建筑工程實施初裝修質量核定規(guī)定(試行)》、《北京市住宅工程實行初裝修竣工質量核定規(guī)定(試行)》的要求,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部門驗收合格證件和測繪部門實測面積數據。符合本條款所述條件后,甲方交付房屋的日期為 年 月 日。甲方交付的房屋被建設部門認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除在協議解除之日起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并須將乙方已付房款及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現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第六條:甲方交付房屋的裝修、設備與附件規(guī)定的標準不符的,甲方同意按不足部分的相應市場平均價格向乙方補償。
第七條: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支付時間自本協議約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價款的金額的萬分之 (大寫)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日(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協議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協議之日起30日內須將乙方支付的房款及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利息計算同第五條)。
第八條:因不可抗力甲方未按期交付房屋的,逾期最多不超過 日,超過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協議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內部認購協議書內部認購協議書。甲方應將乙方支付的定金、房價款以及利息退還給乙方(利息計算同第五條)。第九條:本協議簽訂后,因甲方變更其建筑設計,應于 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于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內有權解除本協議。協議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本協議之日起30日內須將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及利息退還乙方(利息計算同第五條),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承擔補充協議中雙方約定的違約責任。
第十條: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自竣工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十一條:乙方同意在小區(qū)物業(yè)管理委員會或業(yè)主委員會未選訂物業(yè)管理機構之前,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yè)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十二條:雙方同意在未簽訂《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前,本協議作為正式有效合同。甲方保證于 年 月 日之前,完備法律手續(xù),取得《北京市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之后,與乙方換簽《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本協議書與換簽的《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內容相同的條款,在換簽后的《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中應予保留,不得擅自變更已訂明條款的內容,本協議所附附件為草案,以最終簽定《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附件為準,如有違反視為違約行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若甲方未能于 年 月 日之前完備法律手續(xù)而造成乙方無法換簽正式契約時,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協議終止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協議終止后30天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并須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利息計算同第五條)。若乙方在甲方取得《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后30天內不與甲方換簽《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視為乙方違約解除本協議,甲方自乙方違約之日起30天內退還乙方交付的房價款,對乙方所交付的購房定金及其利息不予退還。
第十三條:本協議簽訂后至換簽《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前,乙方不得轉讓所預購的房屋,如有特殊原因轉讓,須經甲方同意并簽訂預售轉讓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辦理上述手續(xù)時發(fā)生的稅費,由雙方依照有關規(guī)定交納。
第十五條: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種(大寫)方式解決糾紛。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簽章):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代理人: 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
認購協議書的效力篇十一
住所地:杭州市___路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
乙方:___有限公司
住所地:香港新界___路
法定代表人:蔣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就乙方認購甲方開發(fā)的“杭州______酒店”項目中的部分物業(yè)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望共同遵守。
1.第一、二層的西北獨立尖角沿街商鋪。
2.第一、二層的西南獨立尖角沿街商鋪。
3.酒店服務式公寓第三層(但不含酒店宴會廳及附屬物業(yè))。
第三條、商鋪面積的約定:
1.第一層西北向的商鋪建筑面積暫定為___平方米;
2.第一層西南向的商鋪建筑面積暫定為___平方米;
3.第二層西北向的商鋪建筑面積暫定為___平方米;
4.第二層西南向的商鋪建筑面積暫定為___平方米;
5.第三層商鋪建筑面積暫定為___平方米;
以上暫定建筑面積總計為平方米,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正式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時以預測面積為準。乙方承諾在購買的以上商鋪中,將一層部分用于品牌女裝或女性用品,二層為特色餐飲中的無污染、無油煙快餐廳及比薩餅類型餐飲配套,第三層商鋪部分為特色鮑翅餐廳。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乙方支付的總價以本條確定的單價為唯一依據:
1.第一層西北向的商鋪單價為___元/平方米;
2.第一層西南向的商鋪單價為___元/平方米;
3.第二層西北向的商鋪單價為___元/平方米;
4.第二層西南向的商鋪單價為___元/平方米;
5.第三層商鋪單價為___元/平方米;
第五條、定金及其價款的支付。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___萬元人民幣定金;
2.乙方應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___萬元人民幣房價款。
3.乙方在雙方簽訂預售合同后七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至一、二層商鋪總價的50%及第三層除按揭款以外的所有價款。
4.一、二層商鋪總價50%的按揭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甲方提供的按揭銀行為中國銀行。第三層商鋪余款的按揭由乙方自行尋找銀行辦理按揭或由甲方提供的按揭銀行辦理按揭,由甲方提供銀行辦理按揭的比例為第三層總價款的50%。
第六條、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甲方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后十個工作日內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雙方在洽談及簽訂預售合同時,就本合同未約定的內容(包括但并不限于合同價款及支付的期限、方式,商鋪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裝飾、設備標準,供水、電、熱、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設施和公共設備的交付承諾,公共配套建筑的產權歸屬,面積差異處理方式,辦理產權登記的有關事宜,違約責任等)進行全面的磋商,雙方均不得以不合理的要求拒絕簽訂預售合同。
第七條、鑒于乙方所認購的商鋪是應乙方的`要求對原有建筑物進行修改,現該修改后商鋪已得到設計單位及甲、乙雙方的書面確認(見附件),并符合乙方獨家使用條件,故由乙方承擔由于設計修改而引起的建造成本增加。(具體數額以實際發(fā)生額為準)。
第八條、由于本合同項下標的物具有乙方獨家使用的特性,乙方不得以預售合同中的其它條款達不成協議為由,放棄購買本合同項下標的物,拒絕與甲方簽定預售合同。否則,乙方除承擔工程造價增加部分的費用外,還應向甲方支付萬元的賠償金,并不得向甲方主張收回定金,已支付的定金作為乙方的違約金。
第九條、本合同簽訂后至預售合同簽訂前雙方就有關本合同項下標的物達成的合同均作為預售合同中的內容,對此,雙方均不得違反。甲、乙雙方簽訂的預售合同作為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依據。
第十條、與乙方認購的商鋪有關衛(wèi)生間、廚房的排污、排水煙系統、空調管線、間隔墻體和外墻面裝飾等事項由雙方另行協商,并達成補充合同。
第十一條、鑒于第二層二處商鋪的特殊位置,與之相鄰的外露臺部分(附圖4)將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五年,但乙方得繳納相應的物業(yè)管理費及維護費。乙方承諾,不得干擾其它業(yè)主和經營戶的經營;甲方如遇臨時需要而使用的,乙方應無條件撤除相應家具、用具,并將場地及時交付甲方使用。乙方承諾按甲方統一開業(yè)時間準時開業(yè),除非甲方許可,乙方推遲開業(yè)每天按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員通過仲裁解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zhí)壹份,并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蓋章)
乙方:___(蓋章)
簽字:___簽字:___
___年___月___日
認購協議書的效力篇十二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購買由甲方投資建設的文化大廈寫字樓事宜,達成如下認購協議:
一、寫字樓的具體位置:
長沙市韶山北路139號文化大廈xx層;甲方編號為xx的寫字樓;
二、該寫字樓的約定建筑面積為xx平方米;最終面積以政府部門實測面積為準。
三、該寫字樓的單價為xx元/平方米,總價為人民幣xx元整(小寫$____________),因房屋面積測量數據變化,總價款應相應調整。
四、乙方愿按下列付款方式xx支付購房款:
具體付款日期由合同而定。
五、乙方按每單位寫字樓xx萬元人民幣向甲方給付購買定金,乙方將定金總計人民幣xx萬元直接交至甲方財務或匯至甲方指定的收款銀行。
六、鑒于乙方對其認購的房屋情況及與該房屋的買賣行為相關的情況。
已有完全了解,乙方應在簽訂本認購書后xx天內由乙方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與甲方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部監(jiān)制的gf—xx—0171號合同范本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購房款,所交定金沖抵購房款。
七、雙方簽訂本認購書xx天內,乙方所認購的寫字樓甲方不得另售他人;否則,由甲方雙倍返還乙方所交定金,甲方不承擔其它責任。
八、乙方如逾期未能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則視為自動放棄購買其認購的房屋,其所交定金甲方有權不予退還;同時,甲方有權將乙方預定的房屋賣與他人,乙方無權追究甲方任何法律責任。
九、本認購書在甲乙雙方或其授權代理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后自動失效;雙方的權利,義務按所簽合同的具體條款繼續(xù)履行。
十、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認購書一式三份,甲方執(zhí)貳份,乙方執(zhí)壹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電話:
代理人:
乙方:
電話:
代理人:
20xx年xx月xx日。
認購協議書的效力篇十三
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在_____區(qū)改造和房地產開發(fā),乙方在該項目內認購房屋,現就有關事項,訂立協議如下:
一.乙方選定在該區(qū)內的____號樓第_____號三層商服樓,房屋及院落面積以實際丈量為準。
二.甲方對該新區(qū)按縣建設部門批準的規(guī)劃方案,實行統一規(guī)劃、統一建筑、統一配套公共設施。
三.土地證由甲方辦理;水電路到各戶門口,各戶自行辦理入戶手續(xù)。
四.房屋價為每平方米_____元(其中包括辦理土地證及其它公共設施配套費等);后院面積價為每平米_____元。
五.付款方式:協議簽訂之日付款_____元,否則按延期時間按月收取百分之_____的利息及違約金。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認購協議書的效力篇十四
住所地:杭州市______路_____號
法定代表人:于_____
乙方:______有限公司
住所地:香港新界______路
法定代表人:蔣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就乙方認購甲方開發(fā)的“杭州___________酒店”項目中的部分物業(yè)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望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通過出讓方式取得位于市______路號地塊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證號:),土地使用年限自20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規(guī)劃用途為。
1.第一、二層的西北獨立尖角沿街商鋪(具體見附圖1)
2.第一、二層的西南獨立尖角沿街商鋪(具體見附圖2)
3.酒店服務式公寓第三層(但不含酒店宴會廳及附屬物業(yè))(具體見附圖3)。
第三條:商鋪面積的約定:
1.第一層西北向的商鋪建筑面積暫定為平方米;
2.第一層西南向的商鋪建筑面積暫定為平方米;
3.第二層西北向的商鋪建筑面積暫定為平方米;
4.第二層西南向的商鋪建筑面積暫定為平方米;
5.第三層商鋪建筑面積暫定為平方米;
以上暫定建筑面積總計為平方米,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正式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時以預測面積為準。乙方承諾在購買的以上商鋪中,將一層部分用于品牌女裝或女性用品,二層為特色餐飲中的無污染、無油煙快餐廳及比薩餅類型餐飲配套,第三層商鋪部分為特色鮑翅餐廳。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乙方支付的總價以本條確定的單價為唯一依據:
1.第一層西北向的商鋪單價為_____元/平方米;
2.第一層西南向的商鋪單價為_____元/平方米;
3.第二層西北向的商鋪單價為_____元/平方米;
4.第二層西南向的商鋪單價為_____元/平方米;
5.第三層商鋪單價為_____元/平方米;
第五條:定金及其價款的支付。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_____萬元人民幣定金;
2.乙方應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_____萬元人民幣房價款。
3.乙方在雙方簽訂預售合同后七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至一、二層商鋪總價的50%及第三層除按揭款以外的所有價款。
4.一、二層商鋪總價50%的'按揭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甲方提供的按揭銀行為中國銀行。第三層商鋪余款的按揭由乙方自行尋找銀行辦理按揭或由甲方提供的按揭銀行辦理按揭,由甲方提供銀行辦理按揭的比例為第三層總價款的50%。
第六條: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甲方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后十個工作日內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雙方在洽談及簽訂預售合同時,就本合同未約定的內容(包括但并不限于合同價款及支付的期限、方式,商鋪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裝飾、設備標準,供水、電、熱、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設施和公共設備的交付承諾,公共配套建筑的產權歸屬,面積差異處理方式,辦理產權登記的有關事宜,違約責任等)進行全面的磋商,雙方均不得以不合理的要求拒絕簽訂預售合同。
第七條:鑒于乙方所認購的商鋪是應乙方的要求對原有建筑物進行修改,現該修改后商鋪已得到設計單位及甲、乙雙方的書面確認(見附件),并符合乙方獨家使用條件,故由乙方承擔由于設計修改而引起的建造成本增加。(具體數額以實際發(fā)生額為準)。
第八條:由于本合同項下標的物具有乙方獨家使用的特性,乙方不得以預售合同中的其它條款達不成協議為由,放棄購買本合同項下標的物,拒絕與甲方簽定預售合同。否則,乙方除承擔工程造價增加部分的費用外,還應向甲方支付萬元的賠償金,并不得向甲方主張收回定金,已支付的定金作為乙方的違約金。
第九條:本合同簽訂后至預售合同簽訂前雙方就有關本合同項下標的物達成的合同均作為預售合同中的內容,對此,雙方均不得違反。甲、乙雙方簽訂的預售合同作為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依據。
第十條:與乙方認購的商鋪有關衛(wèi)生間、廚房的排污、排水煙系統、空調管線、間隔墻體和外墻面裝飾等事項由雙方另行協商,并達成補充合同。
第十一條:鑒于第二層二處商鋪的特殊位置,與之相鄰的外露臺部分(附圖4)將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五年,但乙方得繳納相應的物業(yè)管理費及維護費。乙方承諾,不得干擾其它業(yè)主和經營戶的經營;甲方如遇臨時需要而使用的,乙方應無條件撤除相應家具、用具,并將場地及時交付甲方使用。乙方承諾按甲方統一開業(yè)時間準時開業(yè),除非甲方許可,乙方推遲開業(yè)每天按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員通過仲裁解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zhí)壹份,并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蓋章)
簽字: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認購協議書的效力篇十五
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認購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認購甲方商品房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1乙方所認購的商品房為甲方開發(fā)的位于 市 區(qū) 項目中的第 樓 單元 號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
1.2該商品房的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閣樓面積為 平方米。以上面積均以房地局測繪中心最終測繪面積為準。
2.1該商品房按照建筑面積計價,單價為人民幣 元/平方米,房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閣樓按套計價,單套為人民幣 元(大寫: )。
2.2房屋總價款為2.1所列款項之和,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
3.1乙方應當于本認購書簽訂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認購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乙方逾期未支付認購款的,該認購書自行解除,無須另行通知,甲方有權將該商品房另行出賣給第三人。
3.2甲方在取得預售許可證后,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簽約通知次日起 日內,到銷售現場與甲方協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相關條款,協商一致并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本款約定的期限為協商簽約的起始時限,而非終止時限)。
3.3乙方未在3.2條約定的期限內與甲方協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相關條款的,該認購書自行解除,無須另行通知,乙方已支付的認購款不予返還,甲方有權將該商品房另行出賣給第三人。
3.4甲、乙雙方在3.2條約定的期限內協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相關條款,但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自第3.2條約定的期限屆滿次日起超過 日的`,本認購書自行解除,無須另行通知。甲方應當在本認購書解除次日起 日內將已收取的認購款無息返還給乙方。
3.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乙方已交納的認購款抵作該商品房的購房款,無須返還給乙方。
4.1在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變更認購人的,需征得甲方的同意。(變更為父母、夫妻、子女的除外)。
4.2乙方在本認購書中提供的聯系地址和聯系電話是甲方通知乙方的依據。乙方保證其提供的信息準確無誤。若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信息不能聯系到乙方的,因此產生的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5.1本認購書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認購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xx年xx月xx日
認購雙方當事人:
認購協議書的效力篇十六
法定代表人:于××。
乙方:×××有限公司。
住所地:香港新界×××路。
法定代表人:蔣××。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就乙方認購甲方開發(fā)的“杭州×××××酒店”項目中的部分物業(yè)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望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通過出讓方式取得位于杭州市×××路609號地塊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證號:),土地使用年限自20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規(guī)劃用途為。
甲方經相關行政部門批準,在上述地塊建設酒店,暫定名為杭州×××××酒店。
第二條:乙方自愿向甲方購買上述酒店中的部分商鋪,具體為:
1.第一、二層的西北獨立尖角沿街商鋪(具體見附圖1)。
2.第一、二層的西南獨立尖角沿街商鋪(具體見附圖2)。
3.酒店服務式公寓第三層(但不含酒店宴會廳及附屬物業(yè))(具體見附圖3)。
第三條:商鋪面積的約定:
1.第一層西北向的商鋪建筑面積暫定為平方米;
2.第一層西南向的商鋪建筑面積暫定為平方米;
3.第二層西北向的商鋪建筑面積暫定為平方米;
4.第二層西南向的商鋪建筑面積暫定為平方米;
5.第三層商鋪建筑面積暫定為平方米;
以上暫定建筑面積總計為平方米,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正式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時以預測面積為準。乙方承諾在購買的以上商鋪中,將一層部分用于品牌女裝或女性用品,二層為特色餐飲中的無污染、無油煙快餐廳及比薩餅類型餐飲配套,第三層商鋪部分為特色鮑翅餐廳。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乙方支付的總價以本條確定的單價為唯一依據:
1.第一層西北向的商鋪單價為元/平方米;
2.第一層西南向的商鋪單價為元/平方米;
3.第二層西北向的商鋪單價為元/平方米;
4.第二層西南向的商鋪單價為元/平方米;
5.第三層商鋪單價為元/平方米;
根據上述第三條暫定建筑面積計算,乙方應支付的總價暫定為元。
第五條:定金及其價款的支付。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萬元人民幣定金;
2.乙方應在年月日之前向甲方支付萬元人民幣房價款。
3.乙方在雙方簽訂預售合同后七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至一、二層商鋪總價的50%及第三層除按揭款以外的所有價款。
4.一、二層商鋪總價50%的按揭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甲方提供的按揭銀行為中國銀行。第三層商鋪余款的按揭由乙方自行尋找銀行辦理按揭或由甲方提供的按揭銀行辦理按揭,由甲方提供銀行辦理按揭的比例為第三層總價款的50%。
第六條: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甲方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后十個工作日內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雙方在洽談及簽訂預售合同時,就本合同未約定的內容(包括但并不限于合同價款及支付的期限、方式,商鋪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裝飾、設備標準,供水、電、熱、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設施和公共設備的交付承諾,公共配套建筑的產權歸屬,面積差異處理方式,辦理產權登記的有關事宜,違約責任等)進行全面的磋商,雙方均不得以不合理的要求拒絕簽訂預售合同。
第七條:鑒于乙方所認購的商鋪是應乙方的要求對原有建筑物進行修改,現該修改后商鋪已得到設計單位及甲、乙雙方的書面確認(見附件),并符合乙方獨家使用條件,故由乙方承擔由于設計修改而引起的建造成本增加。(具體數額以實際發(fā)生額為準)。
第八條:由于本合同項下標的物具有乙方獨家使用的特性,乙方不得以預售合同中的其它條款達不成協議為由,放棄購買本合同項下標的物,拒絕與甲方簽定預售合同。否則,乙方除承擔工程造價增加部分的費用外,還應向甲方支付萬元的賠償金,并不得向甲方主張收回定金,已支付的定金作為乙方的違約金。
第九條:本合同簽訂后至預售合同簽訂前雙方就有關本合同項下標的物達成的合同均作為預售合同中的內容,對此,雙方均不得違反。甲、乙雙方簽訂的預售合同作為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依據。
第十條:與乙方認購的商鋪有關衛(wèi)生間、廚房的排污、排水煙系統、空調管線、間隔墻體和外墻面裝飾等事項由雙方另行協商,并達成補充合同。
第十一條:鑒于第二層二處商鋪的特殊位置,與之相鄰的外露臺部分(附圖4)將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五年,但乙方得繳納相應的物業(yè)管理費及維護費。乙方承諾,不得干擾其它業(yè)主和經營戶的經營;甲方如遇臨時需要而使用的,乙方應無條件撤除相應家具、用具,并將場地及時交付甲方使用。乙方承諾按甲方統一開業(yè)時間準時開業(yè),除非甲方許可,乙方推遲開業(yè)每天按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員通過仲裁解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zhí)壹份,并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簽字:簽字:
附圖:(略)。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