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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熱中間商合同的法律糾紛(模板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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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的履行應當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確保各方的權益得到有效保護。合同的補充協(xié)議和解決爭議條款是有效防范糾紛和及時解決問題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合同的解除和修改應按照雙方的協(xié)商和法律規(guī)定進行。
            中間商合同的法律糾紛篇一
            一、關于雙方當事人舉證責任承擔。
            現(xiàn)取證過程中的當事人主義。
            二、關于按揭的法律屬性和糾紛處理。
            1、按揭合同的法律屬性。商品房的擔保貸款,也就是人們所說的商品房“按揭”。按揭作為一種融資購樓方式,是英美法系中物的擔保的一項基本制度,其本質(zhì)與大陸法系中的讓與擔保制度相同,系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商品房的所有權轉移于債權人而擔保債權人的債權在約定的清償期限內(nèi)得到清償?shù)膿P问?。我國現(xiàn)行法律中還找不到“按揭”這一概念,但這一概念在近幾年的商品房買賣特別是各類報刊樓市信息中已得到廣泛的引用。我國目前審判實踐中遇到的按揭主要包括現(xiàn)樓按揭和樓花按揭兩種。在現(xiàn)樓按揭中,買受人將所購房屋作為抵押物向銀行抵押貸款,當其不履行債務時,銀行既可以將該房屋折價、拍賣或變賣,以該房屋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也可以事前與出賣人簽訂回購條款,當買受人不履行債務時,要求出賣人回購。因此,現(xiàn)樓按揭可歸屬于不動產(chǎn)抵押。而在樓花按揭中,買受人其實是將其享有的根據(jù)購房合同取得房屋的期待權作為抵押物向銀行提供擔保,屬于權利抵押即準抵押的范疇,與將房屋作為抵押物向銀行提供擔保基本相同,一旦買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權后,權利抵押就會轉變?yōu)椴粍赢a(chǎn)抵押。因此,我國內(nèi)地的按揭其法律屬性仍為抵押,其內(nèi)涵與英美法系和我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的按揭及大陸法系中的讓與制度不同。事先轉讓財產(chǎn)的所有權是英美法系中按揭的基本特征,也是該制度與抵押、質(zhì)押的根本區(qū)別。
            2、按揭糾紛的處理原則。《解釋》將商品房按揭貸款統(tǒng)稱為商品房擔保貸款,并在第23條至第27條較詳細規(guī)定了在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時,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按揭貸款的一系列相關問題。結合審判實踐,筆者認為,在審理商品房按揭糾紛案件時主要應遵循以下原則:一是合并審理原則?!督忉尅返?5條規(guī)定,以擔保貸款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當事人一方請求確認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或者撤銷、解除合同的,如果擔保權人作為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提出訴訟請求,應當與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合并審理;未提出訴訟請求的,僅處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擔保人就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糾紛另行起訴的,可以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合并審理。二是平等保護原則。根據(jù)我國擔保法第49條、最高人民法院《規(guī)定》第35條的規(guī)定,在按揭銀行沒有參加買受人與出賣人購房合同糾紛的情形下,如果法院擬判決購房合同無效或解除購房合同時,法院應告知按揭銀行參加訴訟,是否參加訴訟,應由按揭銀行自行決定,人民法院不能強行追加其參加訴訟。在審判實踐中,我們應充分保護按揭銀行的合法權益。三是權利優(yōu)先原則。在按揭糾紛案件中,象買受人與抵押權人的權益沖突是審判實踐中遇到的新問題。比如除按揭銀行的抵押權外,買受人所購房屋或樓花有可能還存在二種抵押權:即建筑商的法定抵押權和其他債權人的一般抵押權。因此,一方面,我國應對建筑商的法定抵押權實行預備登記制度,以登記時間確定權利成立的時間,并按“成立在先、權利優(yōu)先”的原則處理。另一方面,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設工程價款優(yōu)先受償權問題的批復》的有關規(guī)定,建筑商的優(yōu)先受償權優(yōu)于一般抵押權和其他債權,而已交付商品房全部或大部分購房款的消費者的權益應優(yōu)于建筑商的優(yōu)先受償權。
            三、關于欺詐行為的認定和處理。
            1、對欺詐行為的認定。從民法上來說,欺詐是指當事人一方故意編造虛假或歪曲事實,使表意人陷入誤解,違背真實意思而作的意思表示。構成欺詐應具備以下要件:一是出賣人有惡意違約和欺詐的行為;二是出賣人的欺詐行為與買受人陷入錯誤及其意思表示有因果關系;三是出賣人有制造假象、隱瞞真相的故意;四是實施欺詐之人為出賣人或者第三人。對于商品房買賣中欺詐行為的認定,目前學界和司法界有兩種不同的觀點:
            一種觀點認為,欺詐系出賣人主觀上故意欺騙買受人,但它是指從某一套商品房的整體而言,而不是指該套商品房的局部瑕疵,也不僅僅是“缺斤短兩”的問題。比如《解釋》第8條、第9條規(guī)定的可以適用懲罰性賠償責任的五種情形,《解釋》第14條第2款關于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應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的懲罰性規(guī)定。
            另一種觀點認為,只要出賣人實施了某種欺騙行為,這種行為足以揭示出賣人的內(nèi)心是故意隱瞞事實真相,就構成欺詐。比如除《解釋》中規(guī)定的五種情形和面積“縮水”外,象在商品房買賣中出現(xiàn)的出賣人惡意隱瞞規(guī)劃情況,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故意改變規(guī)劃設計等,均應認定為欺詐。筆者更傾向同意后一種觀點。因為若只將《解釋》第8條、第9條規(guī)定的五種情形和第14條第2款作為懲罰性賠償依據(jù)的話,容易使人產(chǎn)生認識上的混亂。
            出賣人的欺詐行為既可以表現(xiàn)為無中生有、顛倒黑白的虛假陳述或者誤導陳述,也可以表現(xiàn)為重大遺漏或者某部分的不正當陳述,只要出賣人主觀上構成故意隱瞞,惡意造假,就應認定為欺詐。
            2、對欺詐行為的處理。我國《合同法》第113條第2款規(guī)定:經(jīng)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消法》)的規(guī)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而我國《消法》第49條所規(guī)定的雙倍賠償條款,學理上又稱懲罰性賠償,是借鑒英美法等國家立法,從利益分配上補償受害消費者,懲罰欺詐經(jīng)營者,從而恢復市場交易秩序的公平和社會正義,是突破我國傳統(tǒng)民法中合同賠償責任只在于填補損失而不在于懲罰的重大突破。《解釋》第8條、第9條明確規(guī)定了商品房買賣過程中因出賣人惡意違約和欺詐,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房屋的,可以適用懲罰性賠償?shù)奈宸N情形;《解釋》第14條第2款明確規(guī)定了出現(xiàn)面積誤差后的處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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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間商合同的法律糾紛篇二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律師事務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和反訴人陳*的委托,指派本人擔任其一審訴訟代理人,參與本案的訴訟活動。
            開庭前,本代理人提供了證據(jù),查閱了案卷材料和相關法律規(guī)定,對本案糾紛事實以及雙方當事人爭議的焦點有了清楚的認識和了解。本代理人認為,根據(jù)本案客觀事實、相關證據(jù)材料和我國有關民事法律規(guī)定,原告的訴訟請求與事實不符,于法無據(jù),不能成立,依法應予駁回。反訴人的反訴請求合理合法,依法應予支持?,F(xiàn)就本案的焦點問題發(fā)表以下代理意見:
            一、關于原告(反訴人)與被告(被反訴人)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效力問題。
            同,經(jīng)過多次咨詢、協(xié)商和談判,充分體現(xiàn)了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再次,合同書內(nèi)容合法。從合同內(nèi)容來看,原告投資開發(fā)房地產(chǎn),原告出資向被告購買商品房,整個合同書的內(nèi)容完全符合現(xiàn)行法律規(guī)定。最后,合同書形式完備。原被告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到**縣房地產(chǎn)交易管理所辦理了商品房預售登記,取得政府管理部門認可,形式完備。
            根據(jù)《合同法》第8條之規(guī)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本案原被告依法均應嚴格遵守合同,履行合同義務,而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或違背合同的約定。
            二、本案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爭議的主要焦點問題。
            (一)、被告向原告購買的商品房是否帶有地下車庫問題。原被告雙方提供的許多證據(jù)都可以證明被告購買的商品房帶地下車庫。1、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三條約定地下室109.74平方米。這地下室面積中包含了地下車庫面積和位臵。2、商品房買賣合同附件一房屋平面圖,一層平面圖標有下坡道和坡道擋墻。這就是地下車庫的下坡道。半地下室平面圖也清楚標明下坡道和車庫位臵。3、被告提供的竣工圖中的一層平面圖和半地下室平面圖有著完全相同的標示和說明,而該竣工圖是由施工單位在施工完成后制作的,并提交建設局存檔保管的。
            4、被告補充提供的證據(jù)建設施工圖紙(**市**建筑工程施工圖審理事務所報備的)半地下室平面圖也明確有地下室車庫和下坡道。5、原告提供的所謂規(guī)劃圖紙中在一層平面圖部分也明確標明下坡道和坡道擋墻。如果沒有地下車庫,何需下坡道和坡道擋墻?6、原告提供的建筑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意見書中也明確說明半地下一層為車庫、洗衣房、儲藏間。7、原告在給被告及**省消費者委員會答復中也承認有地下車庫,并表示可以整改。甚至原告代理律師在法庭上也承認部分戶型是有地下車庫的,只要被告同意交房,原告可以進行地下車庫整改。8、從被告購買別墅這一高端住宅產(chǎn)品的目的來看,遠離市區(qū),戶戶有車,如果沒有地下車庫,又沒有配套建設地面停車場,被告根本不會購買,也無法居住使用,根本達不到被告購買別墅的目的。如果原告強調(diào)訴爭商品房原先報批時就沒有地下車庫,那原告為什么在*月*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還是以地下車庫形式與被告簽訂合同。原告如此行為,豈不構成欺詐?亦應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和責任。
            (二)、被告向原告購買的商品房是否三樓前后均有陽臺帶問題。同樣,原被告雙方提供的許多證據(jù)可以證明三樓前后帶有陽臺。1、商品房買賣合同附件一房屋平面圖,三層平面圖前后標明兩個陽臺。
            2、被告提供的竣工圖中的三層平面圖有著完全相同的標示和說明,而該竣工圖是由施工單位在施工完成后制作的,并提交建設局存檔保管的。3、原告提供的所謂規(guī)劃圖紙中在三層平面圖部分也明確標明陽臺。4、原告在給被告及福建省消費者委員會答復中也承認三樓有陽臺,其將陽臺外移,并表示可以整改。
            (三)、原告是否具備交房條件問題。根據(jù)商品房買賣合同第8條約定,原告應當在12月30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將經(jīng)過驗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被告使用。據(jù)此,原告是否具備交房,至少要同時具備兩個條件,一是驗收合格,二是符合合同約定,兩者缺一不可。1、原告提供的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建筑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是違規(guī)的驗收結果,與商品房的實際情況不符,不能作為竣工驗收合法依據(jù)。首先,這兩文件中所體現(xiàn)的工程監(jiān)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存在明顯矛盾和不一致的地方,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報告體現(xiàn)的工程監(jiān)理單位為**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而建筑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體現(xiàn)的工程監(jiān)理單位為**工程監(jiān)理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加上竣工圖紙中出現(xiàn)的施工單位為**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兩家監(jiān)理單位,三家施工單位,到底誰是該工程的真正監(jiān)理單位和施工單位,無法確定,如何能進行驗收?充分說明本案的違規(guī)驗收。其次,這兩文件中所體現(xiàn)的驗收結果與商品房實際情況不符。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報告體現(xiàn)的主體施工完成,請問三樓的陽臺在什么地方?室內(nèi)外裝飾工程全部完成,請問三樓的窗戶安裝了沒有?燃氣工程完成,請問燃氣管道,接口在什么地方?整個房屋沒有通風和排氣施工,如何居住使用?所有規(guī)劃、設計和竣工圖紙中下坡道和坡道擋墻在什么地方?2、原告擬交付被告使用的商品房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使用條件。首先,沒有按合同約定,建設地下室車庫。其次,沒有按合同約定,建設三樓陽臺。第三,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建設安裝門窗,預留管道。造成原告開發(fā)建設的商品房根本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交付使用的條件,也就自然不具備交房條件。3、根據(jù)**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疑難問題的解答》第22條,以及《城市規(guī)劃法》和舊《消防法》等規(guī)定,原告開發(fā)建設的***別墅商品房除了應當經(jīng)過設計、施工、監(jiān)理、建設單位驗收合格外,還應當符合法律、法規(guī)關于房屋交付使用的其他強制性規(guī)定,包括消防驗收、規(guī)劃驗收等,直到辦好商品房權屬登記備案手續(xù)為止。原告開發(fā)的商品房在通知交房時沒有通過規(guī)劃驗收,沒有辦理權屬登記備案手續(xù),依法不具備交房條件,原告的交房通知不具有交房的法律效力。同時,根據(jù)**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疑難問題的解答》第24條之規(guī)定,原告應當在具備法律規(guī)定的交房條件后再行通知被告(反訴原告),才具有交房的法律效力。
            三、原告擅自變更商品房地下室功能和取消三樓陽臺,再加上其他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被告有權反訴要求原告退房,退還所收購房款,并賠償被告經(jīng)濟損失。
            1、原被告雙方關于商品房規(guī)劃設計,使用功能的約定是明確具體的,且被告也是基于雙方上述明確約定及商品房地理位臵才決定購買該商品房的,原告無權擅自變更。原被告所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明確約定有地下室車庫,而且現(xiàn)有眾多證據(jù)也證明,該商品房應有地下室車庫的,被告也是因為有地下室車庫才選擇購買的?,F(xiàn)在原告開發(fā)建設的商品房突然沒有了地下室車庫,而且也沒有配套建設地面停車場,是明顯的重大違約行為,再加上前面所列舉的其他違約行為,如**縣建設局已經(jīng)確認的原告在煙囪、門窗、陽臺等方面未按圖紙施工,原告的行為已經(jīng)構成了根本性違約,被告無法達到自己的購房目的和使用居住條件。根據(jù)《合同法》第94條之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
            2、被告對于原告的違約行為,已于*月**日致函原告。該函件是通過郵政特快專遞送達的,而且在郵件詳情單上已經(jīng)寫明要求退房書。原告雖然拒絕簽收,但已經(jīng)知曉被告函件的內(nèi)容,原告也沒有對被告的函件提出異議。根據(jù)《合同法》第96條之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依照第九十四條的規(guī)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因此,本案被告根據(jù)原告的違約情況和相關法律規(guī)定,要求解除合同,并將解除合同通知書送達原告,原被告雙方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已經(jīng)解除,人民法院應當予以確認,原告應承擔由此所產(chǎn)生的法律責任。
            3、原告所開發(fā)的商品房通知交房當時不具備交房條件,也沒有再次通知被告交房,從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為2012月30日之前,至今逾期已達到210天,已遠遠超過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逾期超過90天交房,被告有權解除合同的規(guī)定。同時,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5條之規(guī)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超過三個月合理期限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因此,本案被告(反訴原告)的反訴請求合理合法,依法應予以支持。
            綜上所述,本代理人認為本案糾紛的根本原因在于雙方簽訂合同過程,原告存在欺詐行為,而且原告所開發(fā)建設的商品房不具備交房條件,也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交房和使用條件,構成根本性違約,被告的購房目的難以實現(xiàn),可以要求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因此,本案原告訴訟請求于理無據(jù),于法無依,請求人民法院予以駁回,被告的反訴請求合情合理合法,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律師事務所
            律師:
            2***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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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間商合同的法律糾紛篇三
            第一,建立充分的信任是預防和減少學生與高校之間法律糾紛的關鍵。而要使學生對學校建立較高的信任度,學校就必須切實貫徹落實“以人為本”的辦學理念,尊重學生,提高自身依法辦學、民主管理水平和服務意識。
            務。
            第三,學校需通過多種形式加強對大學生的法制教育,增強大學生法律意識,增加他們對校規(guī)校紀的了解和掌握。
            第四,學校有必要改變以往“家長”式的管理態(tài)度,充分了解并尊重學生的權利。學校管理者至少應做到以下兩點:一是不僅應熟悉、掌握有關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規(guī),還要熟悉我國的民事法律法規(guī),充分了解、尊重學生的權利,充分尊重學生的受教育權、知情權、選擇權、人身與財產(chǎn)安全權、獲取相應知識與公平評價權及救濟權等各項合法權益。二是要很好地履行自己的義務,提高自己的管理、服務水平。高校既要保證自己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又要強調(diào)尊重程序的管理理念,保證對學生處分結果和處分程序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避免因制度、程序的缺失和處分失當引發(fā)與學生的法律糾紛。
            第五,完善學生申訴制度,保證學生申訴權的充分實現(xiàn)。這是讓學生正確了解和掌握高校法律法規(guī)和學生規(guī)則的重要渠道,是培養(yǎng)學生正確的權利與義務觀念,明辨是非,減少和緩和學生與學校之間矛盾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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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間商合同的法律糾紛篇四
             1、法人能成為贈與合同訂立的主體
             法人可以成為贈與合同的主體,其參與贈與合同必須在該法人的經(jīng)營業(yè)務范圍內(nèi),且雙方贈與合同約定的內(nèi)容必須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必要時還需要審查訂立贈與合同的目的,以防止逃避稅收、債務或國有資產(chǎn)核算登記等非法目的的得逞。
             2、附義務的贈與合同與遺贈撫養(yǎng)協(xié)議的區(qū)分
             遺贈撫養(yǎng)協(xié)議使得公民不需要于生前交付贈與財產(chǎn),只有撫養(yǎng)人完成生養(yǎng)死葬義務后才能取得其遺產(chǎn);若撫養(yǎng)人拒絕履行義務,則該公民可隨時解除協(xié)議,并毋須返還供養(yǎng)費用。相反,附撫養(yǎng)義務的.贈與合同,則要求贈與人于合同簽訂后,即將財產(chǎn)交付受贈人。一旦受贈人不履行義務,贈與人可以行使撤銷權,向受贈人追索已贈財產(chǎn),當然同時也須返還已經(jīng)支付的供養(yǎng)費用。
             3、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贈與合同受益人雖是合同約定的接受利益的主體,但是根據(jù)合同相對性的原則,贈與合同是成立在受贈人與贈與人之間的。附義務贈與合同是雙務合同,受贈人附有合同約定的義務,履行該義務都要遵守誠實信用原則,并且符合贈與人在合同中對受贈人的要求。
             4、促銷贈與物有瑕疵商家應承擔相應責任
             促銷贈與中的贈與不是無償?shù)?,而是附義務的,該贈品若有質(zhì)量問題,贈與人應當在其義務范圍內(nèi)承擔相應的責任,也就是說出賣人應在贈品的價值內(nèi)付賠償責任。
             5、基于婚姻或身份關系變更的贈與合同不能任意撤銷
             依據(jù)離婚協(xié)議約定夫妻一方將自己的財產(chǎn)份額贈與對方或者子女,這種為了解除婚姻關系或協(xié)議子女撫養(yǎng)的贈與合同,是一種以變更雙方身份關系為動機的,明顯具有道德義務性質(zhì)的目的贈與行為。一旦雙方登記離婚后,贈與人是不能依據(jù)《合同法》第一百六十八條主張任意撤銷權撤銷該財產(chǎn)贈與合同的。
             甲方:_____(贈與方)
             乙方:_____(受贈方)
             雙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就贈與事項達成協(xié)議如下:
             1.甲方將_____贈與乙方 (贈與物的名稱、數(shù)量、質(zhì)量)
             2.甲方將于_____(時間)在_____(地點)將贈與物交付給乙方
             3.甲方承擔_____的責任義務
             4.甲方享有_____權利
             (明確甲方的撤銷權及行使撤銷權的情形)
             5.乙方應于_____(時間)之前做出是否接受贈與的意思表示,否則,贈與不生效力。
             6.其它
             ___年___月___日
            中間商合同的法律糾紛篇五
            該解釋所稱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chǎn)開發(fā)企業(yè)(以下統(tǒng)稱為出賣人)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并轉移房屋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是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fā)劃范圍內(nèi)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并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為要約。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內(nèi)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xié)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nèi)容,并且出賣人已經(jīng)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xié)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按照所有權調(diào)換形式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xié)議,明確約定拆遷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對被拆遷人予以補償安置,如果拆遷人將該補償安置房屋另行出賣給第三人,被拆遷人請求優(yōu)先取得補償安置房屋的,應予支持。
            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
            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于定金的規(guī)定處理;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當事人以商品房預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xù)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因房屋質(zhì)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zhì)量問題,在保修期內(nèi),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nèi)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出賣人與包銷人訂立商品房包銷合同,約定出賣人將其開發(fā)建設的房屋交由包銷人以出賣人的名義銷售的,包銷期滿未銷售的房屋,由包銷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包銷價格購買,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中間商合同的法律糾紛篇六
            社會上有一部分人因
            贈與合同
            產(chǎn)生糾紛,小編為大家?guī)砹颂幚碣浥c合同糾紛的法律依據(jù)。
            處理贈與合同糾紛有哪些法律依據(jù)?我國《合同法》、《公益事業(yè)捐贈法》、《婚姻法》和《婚姻法司法解釋(二)》都對贈與合同糾紛處理羅列了詳細的法律依據(jù),下面由法律快車編輯在本文為您詳細介紹。
            第一百八十五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chǎn)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chǎn)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zhì)的贈與合同或者經(jīng)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guī)定。
            第一百八十七條贈與的財產(chǎn)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xù)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xù)。
            第一百八十八條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zhì)的贈與合同或者經(jīng)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的財產(chǎn)的,受贈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八十九條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贈與的財產(chǎn)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九十條贈與可以附義務。
            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第一百九十一條贈與的財產(chǎn)有瑕疵的,贈與人不承擔責任。附義務的贈與,贈與的財產(chǎn)有瑕疵的,贈與人在附義務的限度內(nèi)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責任。
            贈與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證無瑕疵,造成受贈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九十二條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yǎng)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nèi)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條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
            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六個月內(nèi)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條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要求返還贈與的財產(chǎn)。
            第一百九十五條贈與人的經(jīng)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chǎn)經(jīng)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第九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選擇符合其捐贈意愿的公益性社會團體和公益性非營利的事業(yè)單位進行捐贈。捐贈的財產(chǎn)應當是其有權處分的合法財產(chǎn)。
            第十條公益性社會團體和公益性非營利的事業(yè)單位可以依照本法接受捐贈。
            本法所稱公益性社會團體是指依法成立的,以發(fā)展公益事業(yè)為宗旨的基金會、慈善組織等社會團體。
            本法所稱公益性非營利的事業(yè)單位是指依法成立的,從事公益事業(yè)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教育機構、科學研究機構、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社會公共文化機構、社會公共體育機構和社會福利機構等。
            第十一條在發(fā)生自然災害時或者境外捐贈人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作為受贈人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可以接受捐贈,并依照本法的有關規(guī)定對捐贈財產(chǎn)進行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可以將受贈財產(chǎn)轉交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公益性非營利的事業(yè)單位;也可以按照捐贈人的意愿分發(fā)或者興辦公益事業(yè),但是不得以本機關為受益對象。
            第十二條捐贈人可以與受贈人就捐贈財產(chǎn)的種類、質(zhì)量、數(shù)量和用途等內(nèi)容訂立捐贈協(xié)議。捐贈人有權決定捐贈的數(shù)量、用途和方式。
            捐贈人應當依法履行捐贈協(xié)議,按照捐贈協(xié)議約定的期限和方式將捐贈財產(chǎn)轉移給受贈人。
            第十三條捐贈人捐贈財產(chǎn)興建公益事業(yè)工程項目,應當與受贈人訂立捐贈協(xié)議,對工程項目的資金、建設、管理和使用作出約定。
            捐贈的公益事業(yè)工程項目由受贈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項目審批手續(xù),并組織施工或者由受贈人和捐贈人共同組織施工。工程質(zhì)量應當符合國家質(zhì)量標準。
            捐贈的公益事業(yè)工程項目竣工后,受贈單位應當將工程建設、建設資金的使用和工程質(zhì)量驗收情況向捐贈人通報。
            第十四條捐贈人對于捐贈的公益事業(yè)工程項目可以留名紀念;捐贈人單獨捐贈的工程項目或者主要由捐贈人出資興建的工程項目,可以由捐贈人提出工程項目的名稱,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
            第十五條境外捐贈人捐贈的財產(chǎn),由受贈人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入境手續(xù);捐贈實行許可證管理的物品,由受贈人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許可證申領手續(xù),海關憑許可證驗放、監(jiān)管。
            華僑向境內(nèi)捐贈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僑務部門可以協(xié)助辦理有關入境手續(xù),為捐贈人實施捐贈項目提供幫助。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chǎn),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chǎn)、經(jīng)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chǎn)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chǎn),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chǎn)。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chǎn),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chǎn):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chǎn);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y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chǎn);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chǎn)。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中間商合同的法律糾紛篇七
            被上訴人(一審被告):張**,女,略
            原審第三人:福州市***房產(chǎn)代理有限公司,略
            上訴人因房屋買賣經(jīng)紀合同糾紛一案,不服臺江區(qū)人民法院xxx1年12月19日做出的(xxx1)臺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現(xiàn)提起上訴。
            上訴請求
            一、一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請求二審法院撤銷一審判決,依法改判;
            二、一二審訴訟費用全部由被上訴人承擔。
            事實和理由
            一、(xxx1)臺民初字第****號民事一審判決認定“原告不得轉讓訴爭訴爭房屋”是錯誤的,與事實不符,適用法律錯誤。
            一審法院依據(jù)國務院xxx5年5月11日轉發(fā)的建設部等七部委《關于穩(wěn)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第七條“禁止商品房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在預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預購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前,房地產(chǎn)主管部門不得為其辦理轉讓等手續(xù);房屋所有權申請人與登記備案的預售合同載明的預購人不一致的,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不得為其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xù)”的規(guī)定,認定原告不得轉讓訴爭房屋,該法律適用錯誤。
            庭審中已查明xxx0年10月8日,上訴人申請按揭貸款30萬元,付清了訴爭屋全部購房款,xxx1年4月15日上訴人與開發(fā)商福州***房地產(chǎn)開發(fā)有限公司辦理了訴爭房的交房手續(xù),,說明上訴人已付清該房屋全部購房款,該訴爭屋已竣工交房,只是尚未辦理房屋產(chǎn)權證書,上訴人的情形并不完全適用七部委的工作意見。
            即使適用七部委《關于穩(wěn)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第七條之規(guī)定也只說明上訴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前,房地產(chǎn)主管部門不得為其辦理轉讓等手續(xù),并未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guī)定不能說明原告不得轉讓訴爭房屋更不會因此而影響合同效力。
            二、(xxx1)臺民初字第***號民事一審判決認定“原被告雙方約定于訴爭屋“甲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辦出后再辦理交易過戶手續(xù),該條款屬附生效條件的條款,且所附條件符合法律規(guī)定,因此,應當認定原被告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時附生效條件的。目前,原告尚未取得訴爭屋的房屋所有權證,條件尚未成就,故雙方之間房屋買賣合同尚未生效?!迸c法律規(guī)定及事實不相符。
            所謂附條件生效的合同,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某種事實,并以其將來發(fā)生或不發(fā)生作為合同生效或不生效的限制條件的合同。而結合該條款全部文字內(nèi)容可以看出該條款只是對于雙方的履行手續(xù)和工作日做相應的補充約定,并未對該條件成就與否的法律后果做說明,即沒有約定所附條件如果成就或不成就對協(xié)議效力有何影響,因此不能認定是附條件生效的合同。另外,從房屋買賣合同整體內(nèi)容來評判,該條款作為補充條款只是就雙方合同的履行責任做進一步具體明確的約定,買賣雙方對于房屋產(chǎn)權及交房責任在第三章違約責任當中已做具體約定,不需再另設限制性條款。
            即使該房屋買賣經(jīng)紀合同依照一審法院所認定的為附生效條件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四十五條之規(guī)定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shù)刈柚箺l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shù)卮俪蓷l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被上訴人在房屋買賣經(jīng)紀合同簽訂當天交納定金1萬元以后未按合同約定的xxx1年6月21日18:00前再履行付款義務,第三人遂于xxx1年7月2日、7月11日、7月19日發(fā)函通知被上訴人履行義務,但被上訴人沒有支付定金,該事實已得到一審法院確認。合同不履行屬于被上訴人的過錯,屬于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shù)刈柚箺l件成就,因此,應認定合同條件成就、合同有效,被上訴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該房屋買賣經(jīng)紀合同符合物權法第十五條之規(guī)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chǎn)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經(jīng)紀合同依法成立有效。
            三、(xxx1)臺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一審判決認為“認定被告構成違約,要求被告承擔違約責任,則于法無據(jù)?!迸c法律規(guī)定及事實不相符。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雙方在房屋買賣經(jīng)紀合同第十八條中明確約定,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支付甲方等同于定金數(shù)額的違約金,甲方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支付給乙方等同于定金數(shù)額的違約金。被上訴人在交付1萬元定金后不再履行付款義務,說明被上訴人擅自變更合同,應當承擔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雙方簽訂的合同中約定定金數(shù)額為51萬元,違約金的數(shù)額等于定金數(shù)額也應為51萬元。定金數(shù)額僅作為雙方確認違約金額的一種計算方式應適用合同約定的定金數(shù)額而非適用定金有關法律規(guī)定所確認的實際定金數(shù)額1萬元。
            依據(jù)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之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即使按照一審法院認定的違約金數(shù)額按照實際交付定金數(shù)額1萬元來賠償也是無法補償給上訴人造成的實際損失。
            一審法院即沒有考慮上訴人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也未考慮因被上訴人遲延不履行合同近半年的時間福州房價打折降價而給上訴人造成的房價下跌損失。被上訴人在明知上訴人預期獲利情況下仍拒絕履行合同,給原告造成巨大經(jīng)濟損失,因此上訴人要求被上訴人按照購房總價103萬元的20%支付206000元的違約金完全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及給當事人造成的實際損失。
            依照雙方買賣經(jīng)紀合同中二十條之規(guī)定,被上訴人自xxx1年6月22日起逾期未付款直至上訴人xxx1年9月19日書面通知被上訴人解除合同時止應按成交價款每日萬分之三向上訴人支付滯納金27810元。
            為維護上訴人的合法權益,根據(jù)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事實,特上訴來貴院,請依法裁判。
            此致
            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
            xxx1年月日
            中間商合同的法律糾紛篇八
            (一)從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層面來考察,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違背法治精神的地方。盡管我國現(xiàn)已出臺了《教育法》、《教師法》、《高等教育法》以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等系列法律、法規(guī),但卻不是很完善,主要體現(xiàn)在可操作性不強和缺乏程序規(guī)定,且保留了眾多的“人治”色彩?!陡叩冉逃ā纷鳛獒槍Ω叩冉逃奶貏e法,卻沒有對高校必須依法管理學生以及學生和學校的權利、義務、糾紛的解決等內(nèi)容的規(guī)定。而目前我國各高校的成文校紀校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的合法性及其立法主體和程序的合法性、科學性都值得商榷。如學校部分規(guī)章制度的內(nèi)容與“上位法”相違背;規(guī)章制度陳舊過時,還存在朝令夕改情況;學校的規(guī)章制度制定程序不嚴謹。例如:現(xiàn)行的大學校規(guī),大多數(shù)不是以規(guī)范性法律文件的形式出臺,而通常是以通知、決定、意見等形式出現(xiàn),它們在制定過程中,為了追求管理效率,節(jié)省成本,常常是臨事“立法”,有的甚至是“暗箱操作”,因而有很多都沒有經(jīng)過民主參與,沒有經(jīng)過學生的“消化”和“吸收”,缺乏公開性與透明度。
            (二)從規(guī)章制度的執(zhí)行層面來考察,高校在行使學生管理權時違反了正當程序原則的要求。正當程序是法治理念中的重要內(nèi)容,在管理過程中的正當程序是權利保障的基本要求。美國法學家hj-伯爾曼認為:“法律程序中更廣泛的公眾參與,乃是重新賦予法律以活力的重要途徑,除非人們覺得,那是他們的法律,否則,他們不會尊重法律。”然而長期以來受我國法治建設中形成的“重實體、輕程序”觀念的影響,高校的行政職權長期疏于程序的制約。高校學生管理,尤其是在學生處分和學籍處理中程序不明確、不規(guī)范,缺乏一致的操作標準,不履行告知程序,學生的知情權、申辯權、申訴權得不到保障,使高校學生管理缺乏真正的法制公正性?,F(xiàn)在反觀田永訴北京科技大學案、劉燕文訴北京大學案,引起法律糾紛固然有實體性原因,但同樣存在學校管理程序不規(guī)范,管理人員行政不作為,相對方救濟渠道不暢等程序性原因。因為必要的行使和正當?shù)某绦蚴菦Q定學校退學處理決定是否生效的必備要件之一,這個問題和缺陷如果不及時加以解決和彌補,一旦發(fā)生糾紛,學校就會陷入被動并承擔敗訴的風險。
            (三)從整個社會的思想意識來考察,高校教育管理者依法治校意識普遍淡薄和學生法律意識明顯增強的沖撞加速了高校訴訟案件的不斷出現(xiàn)。
            首先在傳統(tǒng)觀念上,我國有尊師重教的傳統(tǒng),教師尊嚴神圣不可侵犯的思想意識普遍存在,學校對學生可以無所不管,常常忽視同學生交流與互動。并且受到“重人治輕法治”傳統(tǒng)的深刻影響,許多高校管理者對依法治校認識不足,法制觀念淡薄,往往依賴于政策和經(jīng)驗處理活動中出現(xiàn)的各種問題。有些教育管理者仍舊沿用學生與學校是服從與領導的傳統(tǒng)觀念,遵循“一日為師,終身為父”,采用強制服從的管制辦法對學生嚴加管理,忽視法律約束,侵犯了學生權利,還認為替學生考慮。其次,學生法律意識明顯增強。在我國大力推行依法治國、依法治教的今天,民主意識、法制觀念已經(jīng)深入人心,學校與學生的關系已經(jīng)提升到了一個新的層面。學生們普遍認為教育是一種消費,已經(jīng)將自己與學校擺在了平等的法律地位上。再加上近年來大學生就業(yè)形勢的日益嚴峻,學生因為各種原因沒有獲得兩證就很難就業(yè)的外因,學生想通過訴訟重新獲得兩證的“學生狀告母?!钡陌讣筒豢杀苊獾匕l(fā)生了。
            中間商合同的法律糾紛篇九
            地址:
            乙方:
            地址:
            合同簽訂地:大連市xx區(qū)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同意按照下面的條款和條件簽訂本合同。
            本合同中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1“合同”系指本合同,包括所有的附件、補充合同和構成本合同的其它文件。
            1.2“合同價款”系指根據(jù)合同約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甲方應付給乙方的價款,包括按照合同做出的調(diào)整。
            1.3“會務服務”系指根據(jù)本合同約定,乙方向甲方提供會務策劃、組織、執(zhí)行等服務,包括但不限于會務接待、印制會務文件、場地布臵、參會人員接送用車、餐飲、住宿等相關工作。
            1.4“工作日”系指除政府有關部門對外公布的法定節(jié)假日及休息日之外的任何一日。
            2.1甲方委托乙方為甲方年月日于大連項目啟動會提供會務服務,包括:
            2.1.1會議場地提供、布臵等工作;
            2.1.2會議期間參會人員、音響、演出、飲用水、宣傳品等用品的提供;
            2.1.3其他應由乙方負責提供的服務;
            2.2具體服務內(nèi)容及服務標準詳見附件一《路演流程》及《價格清單》。
            3.1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價款詳見附件《價格清單》,分項價格應根據(jù)具體服務項目列明。合同價款最高不超過人民幣元(大寫)(以下簡稱“預算上限”)。
            3.2合同價款已經(jīng)包括下列費用、支出,乙方不得額外要求甲方承擔任何其他費用:
            3.2.1乙方根據(jù)本合同約定提供會務服務所需的服務費、制作費等費用;
            3.2.4乙方根據(jù)現(xiàn)行稅法應支付的稅款;
            3.2.5乙方根據(jù)本合同約定提供會務服務所需的一切其他費用以及其他根據(jù)本合同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
            3.3雙方同意,本合同項下價款根據(jù)實際發(fā)生的服務項目據(jù)實結算,如甲方實際開支沒有達到預算上限數(shù)額,則按甲方確認的實際發(fā)生數(shù)額支付相關費用;如實際發(fā)生數(shù)額超過預算上限,雙方根據(jù)本合同第3.4條另行簽訂補充合同。
            3.4本合同簽訂后,若甲方確認需要調(diào)整本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服務或者增加服務項目,按附件《價格清單》對應服務項目價格進行結算。
            附件《價格清單》未列明的服務項目及其價格,應在實際支出前經(jīng)甲方書面確認,否則由此導致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因服務調(diào)整或增加導致合同價款可能超過預算上限的,乙方應當在調(diào)整或增加時立即通知甲方,并與甲方另行簽訂補充合同。
            4.1本合同項下會議結束,甲方確認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已全部履行完畢,且符合甲方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實際發(fā)生的費用清單等相關材料,經(jīng)甲方確認后,根據(jù)本合同第3.3條之規(guī)定,按實際發(fā)生數(shù)額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
            4.2上述款項在甲方收到乙方合格等額發(fā)票以及甲方認可的會務活動費用清單后7個工作日內(nèi),以銀行轉賬的方式向乙方支付。
            4.3乙方賬戶信息如下:
            賬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號:
            5.1甲方權利義務
            5.1.1本次會議的時間、地點及其它會務日程安排等相應事宜由甲方確定。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服務進行監(jiān)督,并要求乙方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部分進行糾正。
            5.1.2本合同項下會議涉及甲方的所有標識、商標、公司名稱、宣傳文字等內(nèi)容須經(jīng)甲方最終確認才可正式發(fā)布。
            5.1.3若甲方需要對會議日程、會務服務方案進行調(diào)整,甲方應以書面形式提前告知乙方。
            5.1.4乙方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全部合同義務后,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務款項。
            5.2乙方權利與義務
            5.2.1乙方應事先向甲方提供會務及服務費用價格清單經(jīng)甲方確認,并按照甲方確認的會務安排,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開展和完成相應會務服務工作。服務標準不得低于國家、行業(yè)相關標準。具體內(nèi)容如本合同附件所示。
            5.2.2乙方應根據(jù)本合同約定,合法、誠信地完成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如因客觀實際情況,須對服務內(nèi)容進行調(diào)整的,應至少提前5個工作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在得到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進行調(diào)整。
            5.2.3因甲方原因需對服務內(nèi)容進行調(diào)整的,乙方應配合甲方根據(jù)實際需要進行調(diào)整。
            5.2.4乙方為產(chǎn)品展演提供或乙方設計、制作的標識、創(chuàng)意、文宣等內(nèi)容,須經(jīng)甲方書面確認后,方可實施。
            此產(chǎn)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調(diào)查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合理開支);由此產(chǎn)生侵權責任的,由乙方承擔;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還需向甲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5.2.5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的一切工作成果的知識產(chǎn)權均歸甲方所有,且未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上述知識產(chǎn)權以及其他甲方資料用于本協(xié)議以外的用途。
            5.2.6會務服務內(nèi)容超出本合同或本合同附件約定事項的,乙方應在實際費用支出前得到甲方書面確認,否則由此產(chǎn)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2.7未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分包或轉包于其他任何第三方。
            6.1甲方根據(jù)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有關商業(yè)、營銷、技術、圖紙等信息或文件以及甲方參會人員的各種信息等統(tǒng)稱為保密信息。
            6.2乙方應保證乙方及其雇員對于本合同以及在本合同的簽訂、履行過程中所獲知的甲方的保密信息,負有保密義務,未經(jīng)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泄漏和公開,也不得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目的。否則,因此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失的,乙方應承擔一切賠償責任。
            6.3本條所述保密義務對乙方持續(xù)有效,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終止。
            7.1雙方中任何一方遭遇中國法律規(guī)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時,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當采取積極的補救措施,以使合同的另一方的損失減至最低程度。
            7.2受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的事件發(fā)生后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發(fā)生后7個工作日內(nèi),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送達另一方。
            7.3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某些內(nèi)容有變更必要的,雙方可通過協(xié)商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xié)議。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項下的任意條款,均被視為違約。違約方應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糾正其違約行為,并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因本合同履行所產(chǎn)生的爭議,通過雙方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任意一方有權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10.1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修改須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并簽署書面補充協(xié)議予以確認,并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10.2本合同經(jīng)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至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之日終止。
            10.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zhí)壹份,乙方執(zhí)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4附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章)(章)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中間商合同的法律糾紛篇十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yè)務發(fā)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guī)定,聘請乙方的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jīng)協(xié)商一致,立此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的服務范圍
            (一)、乙方律師的服務內(nèi)容為協(xié)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協(xié)助公司起草、制訂、完善以下相關規(guī)章制度
            (1)公司員工手冊
            (2)公司考勤制度
            (3)公司休息休假制度
            (4)公司員工獎懲制度。
            3、應甲方要求、參與磋商、談判,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4、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6、應甲方要求,向甲方員工進行法律培訓,講授法律實務知識;
            7、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二)、甲方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
            (三)、甲方出資登記的企業(yè)和其他關聯(lián)企業(yè)的法律事務;
            (四)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yè)改制、重組、購并、破產(chǎn)、股票發(fā)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事務。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利用自身專業(yè)技能,努力使甲方利益最大化;
            8、乙方對甲方業(yè)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jù)、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在本單位設法務部,并指派法務部工作人員配合甲方律師工作;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jù)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過錯(過錯認定以律師執(zhí)業(yè)規(guī)范為依據(jù))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法律顧問費用及支付時間
            1、本合同第一條第一款第1項至第7項法律顧問費為人民幣,于本合同簽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nèi)支付給乙方。
            2、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專案代理(訴訟與仲裁)收費:
            在顧問期限內(nèi),乙方免費為甲方代理件20萬以下(含10萬)標的或無標的的訴訟或仲裁案件,但甲方應按20__元/件向乙方支付基本辦案費用。
            除此之外的訴訟或仲裁案件,甲方另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乙方收取的律師費須按顧問單位標準給予優(yōu)惠,具體標準為:每件案件收取基本辦案費為人民幣20__元,并根據(jù)爭議金額不同按照以下比例收取律師費:
            (2)爭議金額為人民幣20萬元以上至200萬(含100萬),收取比例為3%;
            (3)爭議金額為人民幣200萬元以上,收取比例為2%。
            有些特殊案件,由甲乙雙方另行協(xié)商確定收費方式。
            3、本合同第一條第三款、第四款項目收費:
            對于甲方出資登記的企業(yè)和其他關聯(lián)企業(yè)的法律事務,甲方企業(yè)并購、收購、對外投資等項目以及出差辦案,甲方需要乙方參與提供法律服務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xié)商確定收費。
            4、以上費用不包括差旅費、調(diào)查費、公證費、鑒定費等辦案支出費用,此類費用由甲方與乙方據(jù)實結算后向乙方支付;以上費用也不包括訴訟費或仲裁費,訴訟費或仲裁費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由甲方支付的費用。
            5、本合同到期終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并結清有關費用。
            第五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fā)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評估、咨詢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4、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jié)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jīng)協(xié)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jīng)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5至8項規(guī)定的義務之一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zhí)業(yè)規(guī)范的:
            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guī)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guī)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二條第5至8項規(guī)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如果發(fā)生爭議,應當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襄樊市樊城區(qū)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合同的期限
            1、本合同期限為一年,自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
            2、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nèi),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決定是否續(xù)簽常年法律顧問合同。合同期滿后,甲方交辦的法律顧問工作延續(xù)進行的或者甲方繼續(xù)履行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條之義務的,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條件繼續(xù)有效。
            第十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fā)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正文或者封面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及時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fā)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附則
            1、如甲方對乙方指派律師服務質(zhì)量不滿意,可申請調(diào)換;
            2、其他未盡事宜,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作為本合同補充內(nèi)容;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唐齊斌律師持有一份;
            4、本合同雙方簽字后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中間商合同的法律糾紛篇十一
            買賣合同作為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有償合同,其涉及的標的物眾多,此處無法涵蓋,所以僅介紹常見的案由,常見的買賣合同標的物有房產(chǎn)、車位、動產(chǎn)等。
            以下是常見的買賣合同案由:
            1.商品房預約合同糾紛
            2.商品房售合同糾紛
            3.商品房銷售合同糾紛
            4.商品房委托代理銷售合同糾紛
            5.經(jīng)濟適用房轉讓合同糾紛
            6.農(nóng)村房屋買賣合同糾紛
            7.分期付款買賣合同糾紛
            8.憑樣品買賣合同糾紛
            9.試用買賣合同糾紛
            10.所有權保留買賣合同糾紛
            11.招標投標買賣合同糾紛
            12.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糾紛
            中間商合同的法律糾紛篇十二
            常見贈與合同糾紛【一】
            1、法人能成為贈與合同訂立的主體
            法人可以成為贈與合同的主體,其參與贈與合同必須在該法人的經(jīng)營業(yè)務范圍內(nèi),且雙方贈與合同約定的內(nèi)容必須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必要時還需要審查訂立贈與合同的目的,以防止逃避稅收、債務或國有資產(chǎn)核算登記等非法目的的得逞。
            2、附義務的贈與合同與遺贈撫養(yǎng)協(xié)議的區(qū)分
            遺贈撫養(yǎng)協(xié)議使得公民不需要于生前交付贈與財產(chǎn),只有撫養(yǎng)人完成生養(yǎng)死葬義務后才能取得其遺產(chǎn);若撫養(yǎng)人拒絕履行義務,則該公民可隨時解除協(xié)議,并毋須返還供養(yǎng)費用。相反,附撫養(yǎng)義務的贈與合同,則要求贈與人于合同簽訂后,即將財產(chǎn)交付受贈人。一旦受贈人不履行義務,贈與人可以行使撤銷權,向受贈人追索已贈財產(chǎn),當然同時也須返還已經(jīng)支付的供養(yǎng)費用。
            3、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贈與合同受益人雖是合同約定的`接受利益的主體,但是根據(jù)合同相對性的原則,贈與合同是成立在受贈人與贈與人之間的。附義務贈與合同是雙務合同,受贈人附有合同約定的義務,履行該義務都要遵守誠實信用原則,并且符合贈與人在合同中對受贈人的要求。
            4、促銷贈與物有瑕疵商家應承擔相應責任
            促銷贈與中的贈與不是無償?shù)?,而是附義務的,該贈品若有質(zhì)量問題,贈與人應當在其義務范圍內(nèi)承擔相應的責任,也就是說出賣人應在贈品的價值內(nèi)付賠償責任。
            5、基于婚姻或身份關系變更的贈與合同不能任意撤銷
            依據(jù)離婚協(xié)議約定夫妻一方將自己的財產(chǎn)份額贈與對方或者子女,這種為了解除婚姻關系或協(xié)議子女撫養(yǎng)的贈與合同,是一種以變更雙方身份關系為動機的,明顯具有道德義務性質(zhì)的目的贈與行為。一旦雙方登記離婚后,贈與人是不能依據(jù)《合同法》第一百六十八條主張任意撤銷權撤銷該財產(chǎn)贈與合同的。
            贈與合同怎么寫【二】
            贈與合同范本
            甲方:_____(贈與方)
            乙方:_____(受贈方)
            雙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就贈與事項達成協(xié)議如下:
            1.甲方將_____贈與乙方(贈與物的名稱、數(shù)量、質(zhì)量)
            2.甲方將于_____(時間)在_____(地點)將贈與物交付給乙方
            3.甲方承擔_____的責任義務
            4.甲方享有_____權利
            (明確甲方的撤銷權及行使撤銷權的情形)
            5.乙方應于_____(時間)之前做出是否接受贈與的意思表示,否則,贈與不生效力。
            6.其它
            甲方:_____簽字:_____蓋章:_____住址:_____電話:_____
            乙方:_____簽字:_____蓋章:_____住址:_____電話: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中間商合同的法律糾紛篇十三
            2、委托合同具有嚴格的人身屬性
            委托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是以委托人和受托人雙方之間的相互信任為基礎,具有嚴格的人身屬性。一般來說,當事人一方只有在必要的情況下(例如行使或履行某一權利義務,實施某一法律行為,但又基于某種原因而不能親自處理時),才通過訂立委托合同的辦法來解決。因為受托人辦理委托事務的結果直接由委托人來承擔,所以委托人在選擇受托人時,總要挑選他所信任的人或者具有一定業(yè)務能力、專門知識和良好信譽的人來擔任。因此,委托合同強調(diào)當事人的嚴格的人身屬性。法律要求受托人必須親自處理委托事務,非經(jīng)委托人事先授權或在緊急情況下為了保護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損害的需要,受托人不得將委托事務擅自轉委托他人辦理。
            3、委托合同的客體是受托人辦理委托事務的行為
            委托合同系以受托人辦理受托事務的行為為客體是因為委托人和受托人訂立委托合同的目的,在于通過受托人辦理一定委托事務來實現(xiàn)委托人追求的結果。受托事物的范圍,既包括法律事務,例如買賣、借貸、訴訟、登記等,也包括非法律事務,例如委托去醫(yī)院探視病人、在生日晚會上代讀生日賀詞、受托抄寫文稿、順路代為捎帶物品等。但是,所托事務不得違反有關法律規(guī)定外,某些具有特定人身屬性的事務(如結婚登記、訂立遺囑、收養(yǎng)子女等)不得進行委托。
            4、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償性亦可是無償性
            自然人之間的委托合同有時是親友或熟人之間所建立的一種契約關系,由于當事人之間的特殊關系與彼此信任,合同多半是無償?shù)?,但是,在法人之間或法人與自然人之間一些較為復雜、履行的要求較高的委托合同,一般都是有償?shù)摹?BR>    中間商合同的法律糾紛篇十四
            乙方:_________鑒于:
            a.甲方為依法注冊的企業(yè)法人并依其法定經(jīng)營范圍從事經(jīng)營活動;
            1.1乙方律師的服務內(nèi)容為協(xié)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包括:
            1.1.1以書面或口頭解答法律咨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1.1.2協(xié)助草擬、制訂、審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1.1.4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1.1.5經(jīng)甲方專項委托或授權代表或協(xié)助甲方,以訴訟或非訴訟的方式,處理甲方同其它中國公司、外國公司或外國政府組織以及個人之間的爭議;以及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務。
            1.1.7應甲方要求,講授法律實務知識,或視情況進行專門的法律培訓;
            1.1.8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1.2未經(jīng)雙方協(xié)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異地分支機構和其它關聯(lián)企業(yè)的法律事務。
            2.1乙方同意甲方聘請乙方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乙方保證根據(jù)工作實際進展情況和需要委派合格、資深的專業(yè)人員提供上述法律服務。
            2.2乙方保證在履行其義務時以本行業(yè)公認的業(yè)務標準和勤勉盡責的職業(yè)道德為甲方提供優(yōu)良、高效和及時的服務。
            2.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jù)法律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2.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2.5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jīng)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2.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yè)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guī)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7乙方對甲方業(yè)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jù)、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2.8本合同任何一方未經(jīng)合同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3.3甲方指定專人為常年法律顧問的聯(lián)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lián)系人應當通知常年法律顧問。
            4.1作為乙方提供本合同所規(guī)定之專業(yè)服務的報酬,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該費用應按以下方式支付:
            4.1.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顧問費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第一條第一款(1)、(2)項規(guī)定的服務(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時間不超過小時)的報酬。
            4.1.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nèi),甲方應將該費用匯入乙方指定帳戶。
            5.1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fā)生的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5.1.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5.1.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5.2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jié)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6.變更及終止
            6.1作為本合同的附加,雙方可就甲方委托乙方的某一具體事項簽訂單獨的協(xié)議書或授權書,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作出更為詳細的規(guī)定,本合同的基本原則適用于上述協(xié)議書或授權書。
            6.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須以書面形式進行,并經(jīng)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任何修改或補充在簽字或蓋章生效后即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6.3作為本合同的附加,雙方可就甲方委托乙方的某一具體事項簽訂單獨的協(xié)議書或授權書,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作出更為詳細的規(guī)定,本合同的基本原則適用于上述協(xié)議書或授權書。
            6.4甲乙雙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認,可以解除本合同。
            6.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6.5.1未經(jīng)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6.5.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6.5.3違反第2.條所列規(guī)定義務之一的。
            6.6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6.6.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zhí)業(yè)規(guī)范的;
            6.6.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7.違約責任
            7.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1.條規(guī)定的法律服務或者嚴重違反第2.條規(guī)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7.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嚴重違反第2.條規(guī)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向甲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8.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9.1如果由于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甲方委托的事項無法完成,則甲方對乙方的損失以合理的補償,補償額及辦法由雙方商定。
            10.1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11.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面相互發(fā)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11.2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fā)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11.3聯(lián)系地址: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12.文本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中間商合同的法律糾紛篇十五
            欠條是我們在生活中經(jīng)常使用到的一種文書,而欠條本身是具有訴訟時效的,對此我國相關法律是有明確規(guī)定的。今天,編輯就來告訴大家我國有關欠條時效的規(guī)定有哪些。
            有關欠條時效的規(guī)定主要是在我國《合同法》當中:
            第一百九十六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一百九十七條借款合同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nèi)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shù)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一百九十八條訂立借款合同,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guī)定。
            第一百九十九條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yè)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第二百條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shù)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
            第二百零一條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shù)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shù)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shù)額支付利息。
            第二百零二條貸款人按照約定可以檢查、監(jiān)督借款的使用情況。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向貸款人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等資料。
            第二百零三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fā)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二百零四條辦理貸款業(yè)務的金融機構貸款的利率,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
            第二百零五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1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1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1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1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
            第二百零六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nèi)返還。
            第二百零七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guī)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零八條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第二百零九條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之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二百一十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
            第二百一十一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guī)定。
            中間商合同的法律糾紛篇十六
            甲方與________債權債務糾紛一案,委托乙方代理,雙方遵照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則,經(jīng)協(xié)商達成以下協(xié)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因經(jīng)濟困難,本案訴訟費、差旅費、協(xié)調(diào)費等相關費用,全由乙方承擔。
            第二條?本案追回款額,甲、乙雙方按比例提成。
            甲方為____?%,乙方為____?%.
            第三條?甲方必須積極及時提供本案全部證據(jù),如實介紹情況,不得提供假證、偽證。
            第四條?乙方負責本案一、二審訴訟直至執(zhí)行完畢全部代理。
            乙方為全權代理,即代為承認、變更、和解、上訴、執(zhí)行。
            第五條?本合同的變更和修改,必須雙方協(xié)商一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反悔及終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應承擔按比例提成罰金;乙方中止合同,甲方可拒絕支付任何費用。
            第六條?追回的款項,匯入由乙方指定的帳號,乙方按比例及時支付給甲方,不得借故拖延。
            第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至本案終結終止。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訴訟代理合同范本
            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托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jīng)雙方協(xié)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律師為甲方與____________糾紛案的第_______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jù)。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fā)現(xiàn)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時,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
            六、根據(jù)雙方協(xié)商,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_______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結止(判決、調(diào)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協(xié)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本件一式三份,法律、委托人與律師事務所各存一份。
            訴訟代理合同都要寫明甲乙兩方的基本信息,甲乙雙方持該合同各一份,在合同中,甲方必須真實的寫清楚事情的緣由,并且提供有效準確的證據(jù)以及相關的詳細信息資料。如果有什么異議一定要及時說出,雙方協(xié)商解決,避免不必要的糾紛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