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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合同生效條件篇一
第一條 乙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位于____市(縣) ____區(qū)(鎮(zhèn)) ____路(街) ____號____房間之房產的全部權益(以下稱該抵押物,具體財產情況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給甲方,以作為償還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的擔保。
第二條 本抵押合同擔保范圍為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復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公證費及訴訟費)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息
每月____支付借款利息。每月利息以本合同借款總額的____收取。逾期每天按本合同借款總額____收取。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fā)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guī)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后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3、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二項之規(guī)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借款額的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七條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盡量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解決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該抵押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二)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八條 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xù)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其他條款。
第九條 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加蓋章并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xié)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
抵押人: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抵押合同生效條件篇二
抵押人(下稱借款人“甲方”):身份證號:
抵押權人(下稱貸款人“乙方”)
抵押房地產所有人(以下簡稱“丙方):
鑒于債務人與乙方于年月日簽訂了《 》(合同編號:,下稱主合同),因債務人資金困難,無法按照主合同約定如期支付合同貨款,甲方作為債務人的法定代表人。經甲丙雙方協(xié)商,丙方自愿以其有權處分的房產為債務人履行主合同向乙方作抵押擔保。甲乙丙三方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設定抵押的房產如下:
第二條丙方保證上述房產權屬清楚,若發(fā)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丙雙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丙負責賠償。
第三條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為乙方主債權,共計人民幣元,大寫:。
第四條抵押期間丙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產,不得重復設定抵押,未經乙方同意,發(fā)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并且乙方有權要求提前處分抵押房產。
第五條抵押房產由丙方占用與管理。丙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房產承擔維修養(yǎng)護義務,負責抵押房產的安全與完好,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jiān)督。如果抵押房產人為毀損、滅失以及發(fā)生其他使抵押房產價值減損的情況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修復抵押房產,或在7天內重新提供相應的經乙方認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抵押期間,房產證、土地證等證件由乙方負責保管,除上述證件外,甲方還需向乙方提供辦理房產抵押所需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債務人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甲方身份證復印件。
第六條本合同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記之日起至月日止;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xié)議的,則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產,清償債務。處理抵押房產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后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七條除非另有約定,抵押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各項費用,包括稅費、財產保險、公證、登記等費用。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10日內,由甲乙雙方共同到貴陽市房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抵押期間,抵押房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書面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實際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債務,并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xù)。
第十條借款利息及綜合費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計收利息和綜合費用。
2、乙方須于每月的實際放款日對應日前向甲方交納下一個月的借款利息和綜合費
第十一條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抵押的房產作重大改裝,減損其價值或改變其用途。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guī)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zhí)叁份,乙方和債務人各執(zhí)壹份,登記機關留存壹份。
甲方(簽字、捺印):乙方(簽字、捺印):
住址:住址:
聯(lián)系電話:聯(lián)系電話:
日期:日期:
丙方(簽字、捺印):
聯(lián)系電話:
抵押合同生效條件篇三
借款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借款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地址:
電話:
甲方因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作為資金。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在借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借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
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元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的需要,不得挪作
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____,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
4.借款利率:。
5.借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合同規(guī)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
本付息。
第二條抵押物明細(詳見抵押物明細清單)
抵押期限:____年(或為: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借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guī)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____,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
6.每月向乙方提供資產負債表和財務報表。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
2.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規(guī)定使用借款,一經發(fā)現,乙方有權提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他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可向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其他規(guī)定
1.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即期提前收回借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fā)生訴訟,無力向乙方償付借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2.乙方有權檢查、監(jiān)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xié)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合同生效條件篇四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 債權人:
法定代表人: 職務:住所:
電話:傳真: 郵編: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被保證人)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受益人)簽定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主合同),約定由質權人為其提供保證期限為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保證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的保證擔保。為了確保主合同項下被保證人義務得到切實履行,出質人愿意向債權人提供質押反擔保。為明確當事人權利、義務,依據我國《合同法》、《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當事人經平等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出押人陳述與保證
1.1出質人是本合同項下出質股份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本合同項下的出質股份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方面的爭議;
1.2完全了解被保證人的權利義務,為其提供質押反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1.3本合同項下股份依法可以設定質押,設立本合同的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條 質押擔保范圍
2.1出質人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質權的費用。
2.2當被保證人不履行其債務時,無論質權人對《委托保證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質權人有權直接要求各出質人在其擔保范圍內對全部債權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條 質押股份
3.1本合同項下用于質押的股份詳見《股份質押清單》。
3.2本合同簽訂時當事人對出質權利約定的價值,不作為質權人處分該權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質權人行使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第四條 質押股份的記載
4.1出質人應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將本合同的股份出質事項記載于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被持股人)的股東名冊。
第五條 股份質押的股東會決議
5.1出質人應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就本合同的股份出質事項作出被持股人的股東會決議。
第六條 質權的實現
6.1質權人代被保證人代償債務后,質權人有權與出質人協(xié)商,將出質股份折價由質權人所有以抵償主合同借款人所欠債務,也有權對出質股份采取拍賣、變賣等方式處分,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
6.2質權人依6.1條處分出質股份時,各出質人應予配合,并到有關部門辦理出質股份的過戶登記手續(xù)。
第七條 轉讓禁止
7.1在被保證人償還主合同及《委托保證合同》項下全部債務之前,各出質人不得饋贈、轉讓、質押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出質股份。
第八條 出質人的權利和義務
8.1承擔本合同項下質權人實現質權的全部費用。
8.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各出質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出質股份饋贈、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
8.3在出質股份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各出質人有義務
通知并協(xié)助質權人免受侵害。
8.4當被持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各出質人應當提前30個工作日書面通知質權人:
8.4.1實行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lián)營、合并、兼并、分立、與外商合資合作等;
8.4.2經營范圍和注冊資本變更、股權變動;
8.4.3涉及重大經濟糾紛;
8.4.4出質股份發(fā)生權屬爭議;
8.4.5破產、歇業(yè)、解散、被停業(yè)整頓、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被撤銷;
8.4.6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等發(fā)生變更。
8.5被保證人償清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出質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第九條 質權人的權利和義務
9.1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質權人可以提前處分出質股份,并以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
9.1.1依據主合同約定或法律規(guī)定解除主合同而發(fā)生質權人代償或造成質權人經濟損失。
9.1.2主合同履行期間被保證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yè)體制致使貸款債權落空、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等對其償債能力有重大影響的情況。
9.2有權要求各出質人協(xié)助,避免質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出質人在本合同第一條中作虛假陳述與聲明,給質權人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10.2本合同生效后,當事人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沒有履行或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他方造成的損失;
10.3如因出質人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該出質人應在質押擔保范圍內賠償質權人的全部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1.1本合同經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自然人出質人簽字生效)。
11.2本合同有效期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全部清償之日終止。
11.3《保證合同》、《委托保證合同》無效,本合同仍有效,全部出質人仍應按本合同承擔擔保責任。
11.4本合同生效后,當事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書面協(xié)議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12.1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由質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三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13.1出質人承諾妥善經營管理被持股人的一切業(yè)務;
13.2出質人承諾在被保證人償清《委托保證合同》項下全部債務之前,被持股人不得進行股利或紅利的分派;不得將其股份出售、轉移、質押,也不得與第三方從事任何對被持股人的營運或財務狀況有損害的行為。
13.3質押期間質押股份發(fā)生權屬爭議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13.4質押期間質押股份滅失或被有關機關宣告為無效的,出質人須另行向質權人提供反擔保物。
第十四條 附件
14.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附件一:《股份質押清單》
第十五條 附則
15.1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頁不含正文,僅限蓋章使用
出質人[1](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出質人[2](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質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附件:
股份質押清單
出質人: 質權人:
抵押合同生效條件篇五
抵押權人(甲方):身份證號:
住 址: 電 話:
抵押人(借款方) 身份證號:
住 址: 電 話:
擔保人(乙方): 身份證號:
住 址: 電 話: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 年 月 日會同擔保人簽定借款合同,抵押人同意與擔保人協(xié)商拿房產抵押借款,房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于抵押權人以第一優(yōu)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合同全部條款,經三方協(xié)商特定立本合同應于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民間借款
借款金額為 萬元整,利息 元整。
第二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月。
第三條、借款利息:
借款利息為每月每元為 元整,共有借款 萬元整,合計利息為 元整。
第四條、還本利息:
①每月月底將月利息 元整全部付給抵押權人,如果抵押權人未能按規(guī)定及時交付本息時,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抵押權人在原利息的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0%的罰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積計收。
②抵押人自愿提早交付本合同規(guī)定部分或全部借款時,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人并經認可,回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補償金。
③如果抵押人舍棄房產,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提前清還借款和利息。
④如果抵押人和擔保人發(fā)生任何之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行本合同條款能力,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和擔保人提前全部歸還借款和利息。
⑤如果抵押人或擔保人違反借款合同和本合同之任何條款,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提前清還借款和利息。
⑥如果抵押人或擔保人利用借款進行違法經營,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歸還借款和利息。
第五條、手續(xù)費及其它費用:
①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②由于抵押人及擔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權人采取正當行為而引起的費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負責償還,但該費用自發(fā)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收利息。
第六條、房產抵押:
①抵押人將房屋產權證書由擔保人負責辦妥并交由抵押權人收執(zhí)和保管。
②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和應當同時到房地產所在地的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③房屋抵押應是房屋和房屋地產一起進行抵押,不能分隔,房隨地走,地隨房走。
④抵押解除:該抵押人何時還清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同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同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yè)之房產權證書及房屋抵押登記。
⑤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逾期 天內仍未清交全部借款及利息,抵押權人按本合同規(guī)定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歸還部分或全部欠款而不歸還時,抵押人即可通過拍賣轉讓、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處分抵押物的權力。
2、抵押權人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在依次扣除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所欠之一切款項,抵押人根據此合同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后,扣還抵押人所欠借款及應付利息。如有余款抵押權人將其退還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之士,如不足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擔保人。
3、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七條、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它條款的同時,還應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①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②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處罰。如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發(fā)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③抵押人將抵押房產出租必須事先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且租約內必須標明抵押人背約時,從抵押權人發(fā)函之日起計一個月內租客即必須遷出。
④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yè)權益轉給擔保人,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并對抵押人有追索權,抵押人對擔保人則沒有追索權。
⑤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定一切有關協(xié)議,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八條、擔保人及擔保責任:
一、擔保人是本合同各項條款下借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
①擔保額度:以本合同各項借款本息及與本合同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為限。
②擔保期限:以本合同生效日起至擔保人交付抵押權人全部借款和利息止。
第九條、其它
①對本合同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它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②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guī)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③本合同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同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fā)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和本息及其它有關款項。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簽字后生效,三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合同生效條件篇六
編號: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
借款方為取得借款,貸款方為確保貸款安全,經借貸雙方協(xié)商同意,特簽訂本財產抵押契約。雙方在共同遵守國家法律和信貸政策的前提下,保證恪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借款方自愿以本單位所擁有的財產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貸款方包括固定資產_____元;可封存的流動資產_____元,有價證券_____元;其它_____元,評估現值共計_____萬元。抵押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即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貸款方根據抵押率不得超過現值的70%的規(guī)定,同意以借款方抵押物為條件,核定借款方最高貸款額度_____萬元。在這個額度內,按照中國工商銀行貸款辦法和信貸政策,可以一次申請貸款,也可分次申請借款,在抵押期限內,貸款歸還后可以申請貸款,但借款期不得超過抵押期。
第二條經貸款方同意,抵押清單所列由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財產。抵押期間借款方可繼續(xù)使用、保管,并負責保養(yǎng)、維修,其費用開支由借款方負擔。 在借款方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變賣、轉移、租借或另行抵押。在抵押期間,屬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損壞、損失或變質,由借款方負責,并在十日內通知貸款方由借款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的財產作為抵押物,或由貸款方核減相應的貸款額。抵押清單所列的由貸款方保管的抵押物,自本契約簽訂之時,移交貸款方保管。
第三條借款方不能按期還清借款本息時,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物,收回貸款本息。如處理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貸款本息時,借款方應用其他資金歸還。
第四條在抵押期間,如充當抵押物的有價證券到期兌現,由借貸雙方共同負責辦理并償還貸款。
第五條在抵押期間,如發(fā)生抵押物價格下降時,貸款方相應調低放款額度。
第六條抵押物必須參加財產保險(有價證券等除外)。如遇保險公司不同意保險或續(xù)保,借款方應另找意外財產損失擔保人。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保險到期,借款方應負責續(xù)保,并將續(xù)保的保險單交貸款方保管,如發(fā)生災害損失,借款方必須以保險理賠款歸還貸款本息。
第七條抵押物的保險、鑒定、登記、運輸、保管以及合同公證等費用開支由借款方負擔。
第八條貸款方有權隨時對借方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進行監(jiān)督檢查,借款方須在工作上保證協(xié)助。
第九條抵押合同依法需變更或解除的,必須經借貸雙方協(xié)商同意。協(xié)商未成之前,原抵押合同繼續(xù)有效。
第十條借款方發(fā)生合并、分立時,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合同的義務和享受應有的權利。
第十一條借貸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共同商定增加下列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本契約自借貸雙方簽字并經公證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借款方按合同規(guī)定歸還全部貸款本息(含提前還清貸款本息),抵押物返還借款方,本契約自動終止。
第十三條本契約一式三份,簽約方和公證機關各執(zhí)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與借款合同一起保存。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
法人代表章:_________法人代表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抵押合同生效條件篇七
該宗地曾于 年 月 日抵押予,期限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擔保債務為
抵押人(甲方): ( 人民幣大寫元。
立合同單位:
抵押權人(乙方):甲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法律規(guī)定將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予乙方,作為甲方元債務的擔保,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雙方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誠信的原則,經共同協(xié)商,特簽定本合同 。
第一條 宗地坐落于街號,面積平方米,土地用途,使用年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土地使用證編號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編號 。
經評估,并由(備案)使用權總價值為(人民幣大寫許可抵押限額為(人民幣大寫)元。
第二條 甲方根據土地使用權抵押許可抵押的限
額,將上述土地使用權全部 (部分)抵押給乙方,土地范圍已經雙方確認(見附圖)。
第三條 擔保價值為(人民幣大寫元。
第四條 設定抵押之土地使用權擔保范圍為被擔保債務的本金、利息、罰金、違約金、有關稅費和乙方為實現債權所支付的律師費。
第五條 抵押期限(月),自年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六條 抵押期間,已設定的土地使用權由甲方占管。甲方應保證土地的完整。甲方在占管期間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土地用途,土地及地上附著物不得轉讓、出租、抵押以及作其它權屬處分,乙方對抵押物有檢查監(jiān)督權。
第七條 發(fā)生自然災害造成抵押物和附著物毀損
時,甲方應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損失并及時通知乙方。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應企業(yè)兼并、更名、分立或死亡時,應通知對方并由新的企業(yè)或繼承人、遺產受贈人繼續(xù)履行本合同。根據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落實債務、債權關系、承擔本合同的權利、義務,并于發(fā)生變更后三十日共同向原登記機關辦理抵押變更登記。
第九條 違約責任: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或解除合同的,當事人需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得到對方認可后,應簽定本合同補充文本。否則為違約。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變更、解除合同。
第十條 甲方逾期不能履行債務或未按抵押合同規(guī)定履行債務,乙方有權依法向原登記機關申請?zhí)幏值盅旱耐恋厥褂脵唷?BR> 第十一條乙方申請?zhí)幏值盅和恋厥褂脵鄷r,應當書面通知甲方或其他當事人。
第十二條乙方可采取轉讓方式處分抵押物,也可委托土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門處分抵押物。
第十三條處分抵押土地使用權所得款項,按下
列順序分配:
(一) 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二) 扣繳抵押物應當繳納的稅費;
(三) 支付劃拔土地使用權應繳納的土地出讓金;
(四) 償還抵押權人的債權本息、罰金、違約金和乙方為實現債權所支付的律師費;
(五) 剩余價款交還抵押人。 第十四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甲、乙雙方應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抵押登記,領取《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fā)生爭議,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調解,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甲方債務履行完畢,抵押合同即告終結。甲、乙雙方應于履行終結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原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十八條 抵押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同意,抵押合同可延期或續(xù)期,并報原登記機關備案。
第十九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經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后生效。
第二十條本合同,式叁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登記部門壹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銀行帳號: 法定地址: 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約地點:
登記機關(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銀行帳號:
法定地址: 委托代理人(簽章)簽約時間: 年 月 日年月日
抵押合同生效條件篇八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石場經營者因經營姑甘石場,欠譚邦任人工費肆萬貳仟元、譚德威人工費貳萬玖仟捌佰肆拾肆元,以甲方自有車輛柳工zl40b型鏟車一輛作為抵押向乙方還款,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抵押物的名稱、數量。
柳工zl40b型鏟車一輛。
發(fā)動機型號:d6114zg9b, 機號:b409030487
第二條、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15天。自 xx年 11月 日起至 xx年 12月 日止。
第三條、抵押情況聲明、暫管
1、抵押情況聲明,甲、乙雙方共同認可抵押物為柳工zl40b型鏟車一輛。抵押內容為甲方甘英勇以自有車輛柳工zl40b型鏟
2、暫管:抵押物由乙方負責暫管。
第四條、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fā)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在抵押期內還清拖欠乙方譚邦任人工費肆萬貳仟元、譚德威人工費貳萬玖仟捌佰肆拾肆元款項。
3、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
第五條、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
本合同抵押期滿(即15天以后),甲方尚不能還清所欠乙方全部人工費,乙方有權處分抵押物,亦有權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其它方式處分。甲方無權過問,也不得干預乙方對抵押物處分。將抵押物轉讓、出售所得款作為抵消欠乙方全部人工費, 雙方不再多還少補。
第六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雙方簽字立即生效。
抵押人(簽字):
抵押權人(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抵押合同生效條件篇九
借款人(債務人):
抵押人:
貸款人(抵押權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xx元整,小寫:¥xx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xx個月,自xx年xx月xx日起到xx年xx月xx日止。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xx(年/月)利率為xx(大寫)即¥xx(小寫)。
第五條還款方式:借款人選擇以下第xx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月/季)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xx(月/季)末xx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3.其他:xx。
第六條提前還款: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征得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另行約定的除外》,雙方另行約定。
第七條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應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其他:
第八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貸款人的監(jiān)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3.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后xx日內,足額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
4.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十條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擁有所有權并有權處分的位于東營市xx號樓xx單元xx戶的合法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東房權證xx字第xx號,建筑面積xx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抵押人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況。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一條抵押價值:經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用于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xx元整,(小寫):¥xx元(估價報告編號:xx字第xx號)。
第十二條抵押登記:本合同自簽訂后兩日內(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抵押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xù)。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不能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無效或者被注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四條第二住所擔保:抵押物為住宅的,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權實現的風險已有充分的預知。抵押人是否應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聲明,由貸款人與抵押人選擇以下第xx種約定:
1.抵押人不必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聲明;
2.抵押人應出具,且該聲明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利限制: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六條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全部款項后三日內(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協(xié)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xx%的違約金,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貸款本金xx%的違約金;
4.因貸款人的以下行為,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辦理抵押注銷手續(xù)的,貸款人應當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xx%的違約金:
(1)貸款人無正當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償還本金和利息三日內(如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拒絕辦理抵押注銷手續(xù)的;
(2)因貸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項權利證明丟失、損壞,不能及時辦理抵押注銷手續(xù)的;
(3)因貸款人變更地址、電話等無法聯(lián)系,不能按約辦理抵押注銷手續(xù)的;
(4)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手續(xù)的行為。
5.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下述第xx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各方選擇以下第xx種約定為本合同的生效條件:
(1)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
(2)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二十條本合同一式xx份,合同各方各執(zhí)一份,報相關部門xx份。
第二十一條其他事項:
借款人(債務人)(簽字或蓋章):
抵押人(簽字或蓋章):
貸款人(抵押權人)(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xx年xx月xx日
抵押合同生效條件篇十
鑒于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xx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xx。
2、數量:xx。
3、價值:xx。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xx年,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并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后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后的`財產過戶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jiān)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并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帳戶,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xx銀行xx分行xx帳戶,即乙方指定的帳戶。甲方在發(fā)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后方可發(fā)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xié)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fā)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guī)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后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xx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guī)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xx人民法院申請?zhí)幏值盅何铩?BR>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xx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xx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稅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余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 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并經xx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xié)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xx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zhí)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guī)定,直接向xx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xx份,送xx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xx(章) 抵押權人:xx(章)
代表人:xx(簽字) 代表人:xx(簽字)
地址:xx 地址:xx
銀行及帳號:xx 銀行及帳號:xx
xx年xx月xx日訂立
抵押合同生效條件篇十一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xié)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為_____元,評估值為_________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_______元。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xù),甲方對此予以協(xié)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xù)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xù)。
第四條抵押反擔保的范圍
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fā)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zhí)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xù)。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_____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xù)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項目如下:
a、機動車輛損失險;
b、機動車輛強制險;
c機動車輛座位險;
d、第三者責任險;
e、盜搶險;
f、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fā)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xù)(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于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xù)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負責保養(yǎng)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并接受甲方的監(jiān)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并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yōu)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后的____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后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xù)追償。
第八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xù)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xié)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fā)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fā)生合并、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fā)送,發(fā)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于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后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fā)送傳真或發(fā)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fā)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zhí)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xié)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抵押合同生效條件篇十二
甲方(抵押方):
乙方(付款方):
甲方將位于包頭市萬水泉民馨家園 區(qū) 號樓 單元 號的房屋有償抵押給乙方,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xié)商一致,共同訂立如下協(xié)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抵押的房屋坐落于包頭市萬水泉鎮(zhèn)民馨家園區(qū) 號樓 單元 號(房屋產權證未辦理,住房面積為 平方米 ,)甲乙雙方對抵押房屋及位置已確認,且無異議。
二、該房屋抵押價格為 (小寫: )
乙方于簽訂本協(xié)議之日將抵押費全部付清,同時甲方將上述房屋及相關票據原件交付給乙方使用。
三、甲方協(xié)助乙方辦理上述房屋所有權證及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xù),辦理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xù)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甲方保證所抵押房屋產權清晰,無任何產權糾紛,無抵押擔保記錄。房屋交付前所發(fā)生的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房屋交付后所發(fā)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
五、本協(xié)議生效后,雙方均不得反悔,如有違約,違約方須承擔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和違約時房屋現行價的100%的違約金。
六、房屋風險責任至上述房屋交付之日轉移。
七、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八、本協(xié)議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指紋)
抵押方簽字(指紋)
乙方簽字(指紋)
保證人簽字(指紋)
證明人簽字(指紋)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生效條件篇十三
借款人(債務人):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貸款人(抵押權人):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內的年利率為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即年利率6.0%的四倍。(借款人按期歸還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本金時,不計算利息。到期未歸還本金的按本條約定的利率計算利息,自出借之日起至還清之日止)
第五條還款方式:
.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全部本金。
第六條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第七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貸款人的監(jiān)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3.按約定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
4.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九條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云南蕻芋食品有限責任公司10%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抵押人保證,云南蕻芋食品有限責任公司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況。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將該物品抵押給貸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條抵押產品價值:經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用于抵押物的物為云南蕻芋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產品。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約定的時間支付借貸本金和利息,貸款人有權將抵押的產品變賣。
第十一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該抵押物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產品其它機械的抵押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20%的違約金,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貸款本金20%的違約金。
5.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xié)議。
借款人(債務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貸款人(抵押權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抵押人及共有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抵押合同生效條件篇十四
抵押人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
開戶金融機構:
帳號:
電話:
抵押權人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
電話:
簽訂合同日期:
簽訂合同地點: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年字第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萬元整,抵押率為%。實際抵押額為萬元整。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__待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___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yǎng),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___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價額___ %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抵押財產中的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抵押財產意外毀損的風險承擔: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變更主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fā)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不列入破產清算范圍,乙方并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協(xié)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有權用主合同中尚未償還的借款與被毀損的抵押財產相抵銷,并可追索剩余價款?;蛘咭笠曳交謴偷盅贺敭a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___ %的違約金。
4、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5、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__%的違約金,并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一式__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簽章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簽章
年月日
簽訂合同地點:
抵押合同生效條件篇十五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債權人:
法定代表人:職務:住所:
電話:傳真:郵編: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被保證人)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受益人)簽定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主合同),約定由質權人為其提供保證期限為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保證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的保證擔保。為了確保主合同項下被保證人義務得到切實履行,出質人愿意向債權人提供質押反擔保。為明確當事人權利、義務,依據我國《合同法》、《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當事人經平等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出押人陳述與保證
1.1出質人是本合同項下出質股份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本合同項下的出質股份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方面的爭議;
1.2完全了解被保證人的權利義務,為其提供質押反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1.3本合同項下股份依法可以設定質押,設立本合同的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條質押擔保范圍
2.1出質人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質權的費用。
2.2當被保證人不履行其債務時,無論質權人對《委托保證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質權人有權直接要求各出質人在其擔保范圍內對全部債權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條質押股份
3.1本合同項下用于質押的股份詳見《股份質押清單》。
3.2本合同簽訂時當事人對出質權利約定的價值,不作為質權人處分該權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質權人行使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第四條質押股份的記載
4.1出質人應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將本合同的股份出質事項記載于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被持股人)的股東名冊。
第五條股份質押的股東會決議
5.1出質人應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就本合同的股份出質事項作出被持股人的股東會決議。
第六條質權的實現
6.1質權人代被保證人代償債務后,質權人有權與出質人協(xié)商,將出質股份折價由質權人所有以抵償主合同借款人所欠債務,也有權對出質股份采取拍賣、變賣等方式處分,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
6.2質權人依6.1條處分出質股份時,各出質人應予配合,并到有關部門辦理出質股份的過戶登記手續(xù)。
第七條轉讓禁止
7.1在被保證人償還主合同及《委托保證合同》項下全部債務之前,各出質人不得饋贈、轉讓、質押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出質股份。
第八條出質人的權利和義務
8.1承擔本合同項下質權人實現質權的全部費用。
8.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各出質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出質股份饋贈、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
8.3在出質股份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各出質人有義務通知并協(xié)助質權人免受侵害。
8.4當被持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各出質人應當提前30個工作日書面通知質權人:
8.4.1實行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lián)營、合并、兼并、分立、與外商合資合作等;
8.4.2經營范圍和注冊資本變更、股權變動;
8.4.3涉及重大經濟糾紛;
8.4.4出質股份發(fā)生權屬爭議;
8.4.5破產、歇業(yè)、解散、被停業(yè)整頓、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被撤銷;
8.4.6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等發(fā)生變更。
8.5被保證人償清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出質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第九條質權人的權利和義務
9.1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質權人可以提前處分出質股份,并以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
9.1.1依據主合同約定或法律規(guī)定解除主合同而發(fā)生質權人代償或造成質權人經濟損失。
9.1.2主合同履行期間被保證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yè)體制致使貸款債權落空、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等對其償債能力有重大影響的情況。
9.2有權要求各出質人協(xié)助,避免質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第十條違約責任
10.1出質人在本合同第一條中作虛假陳述與聲明,給質權人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10.2本合同生效后,當事人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沒有履行或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他方造成的損失;
10.3如因出質人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該出質人應在質押擔保范圍內賠償質權人的全部損失。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1.1本合同經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自然人出質人簽字生效)。
11.2本合同有效期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全部清償之日終止。
11.3《保證合同》、《委托保證合同》無效,本合同仍有效,全部出質人仍應按本合同承擔擔保責任。
11.4本合同生效后,當事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書面協(xié)議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12.1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由質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三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13.1出質人承諾妥善經營管理被持股人的一切業(yè)務;
13.2出質人承諾在被保證人償清《委托保證合同》項下全部債務之前,被持股人不得進行股利或紅利的分派;不得將其股份出售、轉移、質押,也不得與第三方從事任何對被持股人的營運或財務狀況有損害的行為。
13.3質押期間質押股份發(fā)生權屬爭議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13.4質押期間質押股份滅失或被有關機關宣告為無效的,出質人須另行向質權人提供反擔保物。
第十四條附件
14.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附件一:《股份質押清單》
第十五條附則
15.1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頁不含正文,僅限蓋章使用
出質人[1](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出質人[2](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質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附件:
股份質押清單
出質人: 質權人:
抵押合同生效條件篇一
第一條 乙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位于____市(縣) ____區(qū)(鎮(zhèn)) ____路(街) ____號____房間之房產的全部權益(以下稱該抵押物,具體財產情況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給甲方,以作為償還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的擔保。
第二條 本抵押合同擔保范圍為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復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公證費及訴訟費)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息
每月____支付借款利息。每月利息以本合同借款總額的____收取。逾期每天按本合同借款總額____收取。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fā)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guī)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后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3、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二項之規(guī)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借款額的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七條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盡量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解決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該抵押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二)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八條 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xù)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其他條款。
第九條 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加蓋章并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xié)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
抵押人: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抵押合同生效條件篇二
抵押人(下稱借款人“甲方”):身份證號:
抵押權人(下稱貸款人“乙方”)
抵押房地產所有人(以下簡稱“丙方):
鑒于債務人與乙方于年月日簽訂了《 》(合同編號:,下稱主合同),因債務人資金困難,無法按照主合同約定如期支付合同貨款,甲方作為債務人的法定代表人。經甲丙雙方協(xié)商,丙方自愿以其有權處分的房產為債務人履行主合同向乙方作抵押擔保。甲乙丙三方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設定抵押的房產如下:
第二條丙方保證上述房產權屬清楚,若發(fā)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丙雙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丙負責賠償。
第三條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為乙方主債權,共計人民幣元,大寫:。
第四條抵押期間丙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產,不得重復設定抵押,未經乙方同意,發(fā)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并且乙方有權要求提前處分抵押房產。
第五條抵押房產由丙方占用與管理。丙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房產承擔維修養(yǎng)護義務,負責抵押房產的安全與完好,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jiān)督。如果抵押房產人為毀損、滅失以及發(fā)生其他使抵押房產價值減損的情況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修復抵押房產,或在7天內重新提供相應的經乙方認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抵押期間,房產證、土地證等證件由乙方負責保管,除上述證件外,甲方還需向乙方提供辦理房產抵押所需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債務人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甲方身份證復印件。
第六條本合同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記之日起至月日止;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xié)議的,則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產,清償債務。處理抵押房產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后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七條除非另有約定,抵押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各項費用,包括稅費、財產保險、公證、登記等費用。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10日內,由甲乙雙方共同到貴陽市房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抵押期間,抵押房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書面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實際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債務,并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xù)。
第十條借款利息及綜合費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計收利息和綜合費用。
2、乙方須于每月的實際放款日對應日前向甲方交納下一個月的借款利息和綜合費
第十一條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抵押的房產作重大改裝,減損其價值或改變其用途。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guī)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zhí)叁份,乙方和債務人各執(zhí)壹份,登記機關留存壹份。
甲方(簽字、捺印):乙方(簽字、捺印):
住址:住址:
聯(lián)系電話:聯(lián)系電話:
日期:日期:
丙方(簽字、捺印):
聯(lián)系電話:
抵押合同生效條件篇三
借款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借款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地址:
電話:
甲方因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作為資金。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在借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借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
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元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的需要,不得挪作
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____,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
4.借款利率:。
5.借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合同規(guī)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
本付息。
第二條抵押物明細(詳見抵押物明細清單)
抵押期限:____年(或為: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借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guī)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____,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
6.每月向乙方提供資產負債表和財務報表。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
2.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規(guī)定使用借款,一經發(fā)現,乙方有權提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他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可向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其他規(guī)定
1.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即期提前收回借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fā)生訴訟,無力向乙方償付借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2.乙方有權檢查、監(jiān)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xié)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合同生效條件篇四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 債權人:
法定代表人: 職務:住所:
電話:傳真: 郵編: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被保證人)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受益人)簽定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主合同),約定由質權人為其提供保證期限為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保證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的保證擔保。為了確保主合同項下被保證人義務得到切實履行,出質人愿意向債權人提供質押反擔保。為明確當事人權利、義務,依據我國《合同法》、《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當事人經平等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出押人陳述與保證
1.1出質人是本合同項下出質股份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本合同項下的出質股份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方面的爭議;
1.2完全了解被保證人的權利義務,為其提供質押反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1.3本合同項下股份依法可以設定質押,設立本合同的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條 質押擔保范圍
2.1出質人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質權的費用。
2.2當被保證人不履行其債務時,無論質權人對《委托保證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質權人有權直接要求各出質人在其擔保范圍內對全部債權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條 質押股份
3.1本合同項下用于質押的股份詳見《股份質押清單》。
3.2本合同簽訂時當事人對出質權利約定的價值,不作為質權人處分該權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質權人行使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第四條 質押股份的記載
4.1出質人應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將本合同的股份出質事項記載于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被持股人)的股東名冊。
第五條 股份質押的股東會決議
5.1出質人應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就本合同的股份出質事項作出被持股人的股東會決議。
第六條 質權的實現
6.1質權人代被保證人代償債務后,質權人有權與出質人協(xié)商,將出質股份折價由質權人所有以抵償主合同借款人所欠債務,也有權對出質股份采取拍賣、變賣等方式處分,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
6.2質權人依6.1條處分出質股份時,各出質人應予配合,并到有關部門辦理出質股份的過戶登記手續(xù)。
第七條 轉讓禁止
7.1在被保證人償還主合同及《委托保證合同》項下全部債務之前,各出質人不得饋贈、轉讓、質押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出質股份。
第八條 出質人的權利和義務
8.1承擔本合同項下質權人實現質權的全部費用。
8.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各出質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出質股份饋贈、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
8.3在出質股份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各出質人有義務
通知并協(xié)助質權人免受侵害。
8.4當被持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各出質人應當提前30個工作日書面通知質權人:
8.4.1實行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lián)營、合并、兼并、分立、與外商合資合作等;
8.4.2經營范圍和注冊資本變更、股權變動;
8.4.3涉及重大經濟糾紛;
8.4.4出質股份發(fā)生權屬爭議;
8.4.5破產、歇業(yè)、解散、被停業(yè)整頓、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被撤銷;
8.4.6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等發(fā)生變更。
8.5被保證人償清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出質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第九條 質權人的權利和義務
9.1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質權人可以提前處分出質股份,并以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
9.1.1依據主合同約定或法律規(guī)定解除主合同而發(fā)生質權人代償或造成質權人經濟損失。
9.1.2主合同履行期間被保證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yè)體制致使貸款債權落空、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等對其償債能力有重大影響的情況。
9.2有權要求各出質人協(xié)助,避免質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出質人在本合同第一條中作虛假陳述與聲明,給質權人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10.2本合同生效后,當事人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沒有履行或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他方造成的損失;
10.3如因出質人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該出質人應在質押擔保范圍內賠償質權人的全部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1.1本合同經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自然人出質人簽字生效)。
11.2本合同有效期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全部清償之日終止。
11.3《保證合同》、《委托保證合同》無效,本合同仍有效,全部出質人仍應按本合同承擔擔保責任。
11.4本合同生效后,當事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書面協(xié)議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12.1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由質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三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13.1出質人承諾妥善經營管理被持股人的一切業(yè)務;
13.2出質人承諾在被保證人償清《委托保證合同》項下全部債務之前,被持股人不得進行股利或紅利的分派;不得將其股份出售、轉移、質押,也不得與第三方從事任何對被持股人的營運或財務狀況有損害的行為。
13.3質押期間質押股份發(fā)生權屬爭議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13.4質押期間質押股份滅失或被有關機關宣告為無效的,出質人須另行向質權人提供反擔保物。
第十四條 附件
14.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附件一:《股份質押清單》
第十五條 附則
15.1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頁不含正文,僅限蓋章使用
出質人[1](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出質人[2](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質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附件:
股份質押清單
出質人: 質權人:
抵押合同生效條件篇五
抵押權人(甲方):身份證號:
住 址: 電 話:
抵押人(借款方) 身份證號:
住 址: 電 話:
擔保人(乙方): 身份證號:
住 址: 電 話: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 年 月 日會同擔保人簽定借款合同,抵押人同意與擔保人協(xié)商拿房產抵押借款,房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于抵押權人以第一優(yōu)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合同全部條款,經三方協(xié)商特定立本合同應于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民間借款
借款金額為 萬元整,利息 元整。
第二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月。
第三條、借款利息:
借款利息為每月每元為 元整,共有借款 萬元整,合計利息為 元整。
第四條、還本利息:
①每月月底將月利息 元整全部付給抵押權人,如果抵押權人未能按規(guī)定及時交付本息時,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抵押權人在原利息的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0%的罰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積計收。
②抵押人自愿提早交付本合同規(guī)定部分或全部借款時,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人并經認可,回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補償金。
③如果抵押人舍棄房產,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提前清還借款和利息。
④如果抵押人和擔保人發(fā)生任何之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行本合同條款能力,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和擔保人提前全部歸還借款和利息。
⑤如果抵押人或擔保人違反借款合同和本合同之任何條款,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提前清還借款和利息。
⑥如果抵押人或擔保人利用借款進行違法經營,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歸還借款和利息。
第五條、手續(xù)費及其它費用:
①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②由于抵押人及擔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權人采取正當行為而引起的費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負責償還,但該費用自發(fā)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收利息。
第六條、房產抵押:
①抵押人將房屋產權證書由擔保人負責辦妥并交由抵押權人收執(zhí)和保管。
②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和應當同時到房地產所在地的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③房屋抵押應是房屋和房屋地產一起進行抵押,不能分隔,房隨地走,地隨房走。
④抵押解除:該抵押人何時還清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同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同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yè)之房產權證書及房屋抵押登記。
⑤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逾期 天內仍未清交全部借款及利息,抵押權人按本合同規(guī)定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歸還部分或全部欠款而不歸還時,抵押人即可通過拍賣轉讓、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處分抵押物的權力。
2、抵押權人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在依次扣除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所欠之一切款項,抵押人根據此合同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后,扣還抵押人所欠借款及應付利息。如有余款抵押權人將其退還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之士,如不足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擔保人。
3、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七條、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它條款的同時,還應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①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②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處罰。如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發(fā)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③抵押人將抵押房產出租必須事先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且租約內必須標明抵押人背約時,從抵押權人發(fā)函之日起計一個月內租客即必須遷出。
④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yè)權益轉給擔保人,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并對抵押人有追索權,抵押人對擔保人則沒有追索權。
⑤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定一切有關協(xié)議,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八條、擔保人及擔保責任:
一、擔保人是本合同各項條款下借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
①擔保額度:以本合同各項借款本息及與本合同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為限。
②擔保期限:以本合同生效日起至擔保人交付抵押權人全部借款和利息止。
第九條、其它
①對本合同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它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②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guī)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③本合同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同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fā)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和本息及其它有關款項。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簽字后生效,三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合同生效條件篇六
編號: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
借款方為取得借款,貸款方為確保貸款安全,經借貸雙方協(xié)商同意,特簽訂本財產抵押契約。雙方在共同遵守國家法律和信貸政策的前提下,保證恪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借款方自愿以本單位所擁有的財產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貸款方包括固定資產_____元;可封存的流動資產_____元,有價證券_____元;其它_____元,評估現值共計_____萬元。抵押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即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貸款方根據抵押率不得超過現值的70%的規(guī)定,同意以借款方抵押物為條件,核定借款方最高貸款額度_____萬元。在這個額度內,按照中國工商銀行貸款辦法和信貸政策,可以一次申請貸款,也可分次申請借款,在抵押期限內,貸款歸還后可以申請貸款,但借款期不得超過抵押期。
第二條經貸款方同意,抵押清單所列由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財產。抵押期間借款方可繼續(xù)使用、保管,并負責保養(yǎng)、維修,其費用開支由借款方負擔。 在借款方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變賣、轉移、租借或另行抵押。在抵押期間,屬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損壞、損失或變質,由借款方負責,并在十日內通知貸款方由借款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的財產作為抵押物,或由貸款方核減相應的貸款額。抵押清單所列的由貸款方保管的抵押物,自本契約簽訂之時,移交貸款方保管。
第三條借款方不能按期還清借款本息時,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物,收回貸款本息。如處理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貸款本息時,借款方應用其他資金歸還。
第四條在抵押期間,如充當抵押物的有價證券到期兌現,由借貸雙方共同負責辦理并償還貸款。
第五條在抵押期間,如發(fā)生抵押物價格下降時,貸款方相應調低放款額度。
第六條抵押物必須參加財產保險(有價證券等除外)。如遇保險公司不同意保險或續(xù)保,借款方應另找意外財產損失擔保人。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保險到期,借款方應負責續(xù)保,并將續(xù)保的保險單交貸款方保管,如發(fā)生災害損失,借款方必須以保險理賠款歸還貸款本息。
第七條抵押物的保險、鑒定、登記、運輸、保管以及合同公證等費用開支由借款方負擔。
第八條貸款方有權隨時對借方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進行監(jiān)督檢查,借款方須在工作上保證協(xié)助。
第九條抵押合同依法需變更或解除的,必須經借貸雙方協(xié)商同意。協(xié)商未成之前,原抵押合同繼續(xù)有效。
第十條借款方發(fā)生合并、分立時,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合同的義務和享受應有的權利。
第十一條借貸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共同商定增加下列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本契約自借貸雙方簽字并經公證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借款方按合同規(guī)定歸還全部貸款本息(含提前還清貸款本息),抵押物返還借款方,本契約自動終止。
第十三條本契約一式三份,簽約方和公證機關各執(zhí)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與借款合同一起保存。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
法人代表章:_________法人代表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抵押合同生效條件篇七
該宗地曾于 年 月 日抵押予,期限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擔保債務為
抵押人(甲方): ( 人民幣大寫元。
立合同單位:
抵押權人(乙方):甲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法律規(guī)定將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予乙方,作為甲方元債務的擔保,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雙方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誠信的原則,經共同協(xié)商,特簽定本合同 。
第一條 宗地坐落于街號,面積平方米,土地用途,使用年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土地使用證編號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編號 。
經評估,并由(備案)使用權總價值為(人民幣大寫許可抵押限額為(人民幣大寫)元。
第二條 甲方根據土地使用權抵押許可抵押的限
額,將上述土地使用權全部 (部分)抵押給乙方,土地范圍已經雙方確認(見附圖)。
第三條 擔保價值為(人民幣大寫元。
第四條 設定抵押之土地使用權擔保范圍為被擔保債務的本金、利息、罰金、違約金、有關稅費和乙方為實現債權所支付的律師費。
第五條 抵押期限(月),自年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六條 抵押期間,已設定的土地使用權由甲方占管。甲方應保證土地的完整。甲方在占管期間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土地用途,土地及地上附著物不得轉讓、出租、抵押以及作其它權屬處分,乙方對抵押物有檢查監(jiān)督權。
第七條 發(fā)生自然災害造成抵押物和附著物毀損
時,甲方應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損失并及時通知乙方。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應企業(yè)兼并、更名、分立或死亡時,應通知對方并由新的企業(yè)或繼承人、遺產受贈人繼續(xù)履行本合同。根據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落實債務、債權關系、承擔本合同的權利、義務,并于發(fā)生變更后三十日共同向原登記機關辦理抵押變更登記。
第九條 違約責任: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或解除合同的,當事人需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得到對方認可后,應簽定本合同補充文本。否則為違約。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變更、解除合同。
第十條 甲方逾期不能履行債務或未按抵押合同規(guī)定履行債務,乙方有權依法向原登記機關申請?zhí)幏值盅旱耐恋厥褂脵唷?BR> 第十一條乙方申請?zhí)幏值盅和恋厥褂脵鄷r,應當書面通知甲方或其他當事人。
第十二條乙方可采取轉讓方式處分抵押物,也可委托土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門處分抵押物。
第十三條處分抵押土地使用權所得款項,按下
列順序分配:
(一) 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二) 扣繳抵押物應當繳納的稅費;
(三) 支付劃拔土地使用權應繳納的土地出讓金;
(四) 償還抵押權人的債權本息、罰金、違約金和乙方為實現債權所支付的律師費;
(五) 剩余價款交還抵押人。 第十四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甲、乙雙方應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抵押登記,領取《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fā)生爭議,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調解,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甲方債務履行完畢,抵押合同即告終結。甲、乙雙方應于履行終結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原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十八條 抵押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同意,抵押合同可延期或續(xù)期,并報原登記機關備案。
第十九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經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后生效。
第二十條本合同,式叁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登記部門壹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銀行帳號: 法定地址: 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約地點:
登記機關(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銀行帳號:
法定地址: 委托代理人(簽章)簽約時間: 年 月 日年月日
抵押合同生效條件篇八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石場經營者因經營姑甘石場,欠譚邦任人工費肆萬貳仟元、譚德威人工費貳萬玖仟捌佰肆拾肆元,以甲方自有車輛柳工zl40b型鏟車一輛作為抵押向乙方還款,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抵押物的名稱、數量。
柳工zl40b型鏟車一輛。
發(fā)動機型號:d6114zg9b, 機號:b409030487
第二條、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15天。自 xx年 11月 日起至 xx年 12月 日止。
第三條、抵押情況聲明、暫管
1、抵押情況聲明,甲、乙雙方共同認可抵押物為柳工zl40b型鏟車一輛。抵押內容為甲方甘英勇以自有車輛柳工zl40b型鏟
2、暫管:抵押物由乙方負責暫管。
第四條、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fā)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在抵押期內還清拖欠乙方譚邦任人工費肆萬貳仟元、譚德威人工費貳萬玖仟捌佰肆拾肆元款項。
3、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
第五條、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
本合同抵押期滿(即15天以后),甲方尚不能還清所欠乙方全部人工費,乙方有權處分抵押物,亦有權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其它方式處分。甲方無權過問,也不得干預乙方對抵押物處分。將抵押物轉讓、出售所得款作為抵消欠乙方全部人工費, 雙方不再多還少補。
第六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雙方簽字立即生效。
抵押人(簽字):
抵押權人(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抵押合同生效條件篇九
借款人(債務人):
抵押人:
貸款人(抵押權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xx元整,小寫:¥xx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xx個月,自xx年xx月xx日起到xx年xx月xx日止。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xx(年/月)利率為xx(大寫)即¥xx(小寫)。
第五條還款方式:借款人選擇以下第xx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月/季)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xx(月/季)末xx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3.其他:xx。
第六條提前還款: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征得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另行約定的除外》,雙方另行約定。
第七條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應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其他:
第八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貸款人的監(jiān)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3.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后xx日內,足額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
4.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十條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擁有所有權并有權處分的位于東營市xx號樓xx單元xx戶的合法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東房權證xx字第xx號,建筑面積xx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抵押人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況。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一條抵押價值:經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用于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xx元整,(小寫):¥xx元(估價報告編號:xx字第xx號)。
第十二條抵押登記:本合同自簽訂后兩日內(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抵押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xù)。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不能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無效或者被注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四條第二住所擔保:抵押物為住宅的,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權實現的風險已有充分的預知。抵押人是否應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聲明,由貸款人與抵押人選擇以下第xx種約定:
1.抵押人不必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聲明;
2.抵押人應出具,且該聲明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利限制: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六條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全部款項后三日內(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協(xié)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xx%的違約金,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貸款本金xx%的違約金;
4.因貸款人的以下行為,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辦理抵押注銷手續(xù)的,貸款人應當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xx%的違約金:
(1)貸款人無正當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償還本金和利息三日內(如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拒絕辦理抵押注銷手續(xù)的;
(2)因貸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項權利證明丟失、損壞,不能及時辦理抵押注銷手續(xù)的;
(3)因貸款人變更地址、電話等無法聯(lián)系,不能按約辦理抵押注銷手續(xù)的;
(4)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手續(xù)的行為。
5.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下述第xx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各方選擇以下第xx種約定為本合同的生效條件:
(1)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
(2)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二十條本合同一式xx份,合同各方各執(zhí)一份,報相關部門xx份。
第二十一條其他事項:
借款人(債務人)(簽字或蓋章):
抵押人(簽字或蓋章):
貸款人(抵押權人)(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xx年xx月xx日
抵押合同生效條件篇十
鑒于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xx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xx。
2、數量:xx。
3、價值:xx。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xx年,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并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后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后的`財產過戶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jiān)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并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帳戶,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xx銀行xx分行xx帳戶,即乙方指定的帳戶。甲方在發(fā)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后方可發(fā)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xié)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fā)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guī)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后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xx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guī)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xx人民法院申請?zhí)幏值盅何铩?BR>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xx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xx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稅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余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 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并經xx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xié)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xx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zhí)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guī)定,直接向xx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xx份,送xx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xx(章) 抵押權人:xx(章)
代表人:xx(簽字) 代表人:xx(簽字)
地址:xx 地址:xx
銀行及帳號:xx 銀行及帳號:xx
xx年xx月xx日訂立
抵押合同生效條件篇十一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xié)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為_____元,評估值為_________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_______元。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xù),甲方對此予以協(xié)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xù)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xù)。
第四條抵押反擔保的范圍
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fā)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zhí)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xù)。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_____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xù)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項目如下:
a、機動車輛損失險;
b、機動車輛強制險;
c機動車輛座位險;
d、第三者責任險;
e、盜搶險;
f、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fā)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xù)(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于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xù)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負責保養(yǎng)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并接受甲方的監(jiān)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并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yōu)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后的____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后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xù)追償。
第八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xù)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xié)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fā)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fā)生合并、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fā)送,發(fā)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于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后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fā)送傳真或發(fā)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fā)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zhí)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xié)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抵押合同生效條件篇十二
甲方(抵押方):
乙方(付款方):
甲方將位于包頭市萬水泉民馨家園 區(qū) 號樓 單元 號的房屋有償抵押給乙方,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xié)商一致,共同訂立如下協(xié)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抵押的房屋坐落于包頭市萬水泉鎮(zhèn)民馨家園區(qū) 號樓 單元 號(房屋產權證未辦理,住房面積為 平方米 ,)甲乙雙方對抵押房屋及位置已確認,且無異議。
二、該房屋抵押價格為 (小寫: )
乙方于簽訂本協(xié)議之日將抵押費全部付清,同時甲方將上述房屋及相關票據原件交付給乙方使用。
三、甲方協(xié)助乙方辦理上述房屋所有權證及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xù),辦理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xù)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甲方保證所抵押房屋產權清晰,無任何產權糾紛,無抵押擔保記錄。房屋交付前所發(fā)生的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房屋交付后所發(fā)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
五、本協(xié)議生效后,雙方均不得反悔,如有違約,違約方須承擔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和違約時房屋現行價的100%的違約金。
六、房屋風險責任至上述房屋交付之日轉移。
七、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八、本協(xié)議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指紋)
抵押方簽字(指紋)
乙方簽字(指紋)
保證人簽字(指紋)
證明人簽字(指紋)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生效條件篇十三
借款人(債務人):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貸款人(抵押權人):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內的年利率為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即年利率6.0%的四倍。(借款人按期歸還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本金時,不計算利息。到期未歸還本金的按本條約定的利率計算利息,自出借之日起至還清之日止)
第五條還款方式:
.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全部本金。
第六條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第七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貸款人的監(jiān)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3.按約定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
4.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九條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云南蕻芋食品有限責任公司10%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抵押人保證,云南蕻芋食品有限責任公司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況。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將該物品抵押給貸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條抵押產品價值:經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用于抵押物的物為云南蕻芋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產品。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約定的時間支付借貸本金和利息,貸款人有權將抵押的產品變賣。
第十一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該抵押物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產品其它機械的抵押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20%的違約金,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貸款本金20%的違約金。
5.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xié)議。
借款人(債務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貸款人(抵押權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抵押人及共有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抵押合同生效條件篇十四
抵押人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
開戶金融機構:
帳號:
電話:
抵押權人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
電話:
簽訂合同日期:
簽訂合同地點: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年字第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萬元整,抵押率為%。實際抵押額為萬元整。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__待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___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yǎng),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___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價額___ %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抵押財產中的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抵押財產意外毀損的風險承擔: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變更主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fā)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不列入破產清算范圍,乙方并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協(xié)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有權用主合同中尚未償還的借款與被毀損的抵押財產相抵銷,并可追索剩余價款?;蛘咭笠曳交謴偷盅贺敭a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___ %的違約金。
4、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5、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__%的違約金,并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一式__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簽章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簽章
年月日
簽訂合同地點:
抵押合同生效條件篇十五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債權人:
法定代表人:職務:住所:
電話:傳真:郵編: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被保證人)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受益人)簽定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主合同),約定由質權人為其提供保證期限為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保證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的保證擔保。為了確保主合同項下被保證人義務得到切實履行,出質人愿意向債權人提供質押反擔保。為明確當事人權利、義務,依據我國《合同法》、《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當事人經平等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出押人陳述與保證
1.1出質人是本合同項下出質股份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本合同項下的出質股份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方面的爭議;
1.2完全了解被保證人的權利義務,為其提供質押反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1.3本合同項下股份依法可以設定質押,設立本合同的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條質押擔保范圍
2.1出質人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質權的費用。
2.2當被保證人不履行其債務時,無論質權人對《委托保證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質權人有權直接要求各出質人在其擔保范圍內對全部債權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條質押股份
3.1本合同項下用于質押的股份詳見《股份質押清單》。
3.2本合同簽訂時當事人對出質權利約定的價值,不作為質權人處分該權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質權人行使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第四條質押股份的記載
4.1出質人應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將本合同的股份出質事項記載于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被持股人)的股東名冊。
第五條股份質押的股東會決議
5.1出質人應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就本合同的股份出質事項作出被持股人的股東會決議。
第六條質權的實現
6.1質權人代被保證人代償債務后,質權人有權與出質人協(xié)商,將出質股份折價由質權人所有以抵償主合同借款人所欠債務,也有權對出質股份采取拍賣、變賣等方式處分,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
6.2質權人依6.1條處分出質股份時,各出質人應予配合,并到有關部門辦理出質股份的過戶登記手續(xù)。
第七條轉讓禁止
7.1在被保證人償還主合同及《委托保證合同》項下全部債務之前,各出質人不得饋贈、轉讓、質押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出質股份。
第八條出質人的權利和義務
8.1承擔本合同項下質權人實現質權的全部費用。
8.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各出質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出質股份饋贈、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
8.3在出質股份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各出質人有義務通知并協(xié)助質權人免受侵害。
8.4當被持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各出質人應當提前30個工作日書面通知質權人:
8.4.1實行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lián)營、合并、兼并、分立、與外商合資合作等;
8.4.2經營范圍和注冊資本變更、股權變動;
8.4.3涉及重大經濟糾紛;
8.4.4出質股份發(fā)生權屬爭議;
8.4.5破產、歇業(yè)、解散、被停業(yè)整頓、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被撤銷;
8.4.6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等發(fā)生變更。
8.5被保證人償清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出質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第九條質權人的權利和義務
9.1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質權人可以提前處分出質股份,并以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
9.1.1依據主合同約定或法律規(guī)定解除主合同而發(fā)生質權人代償或造成質權人經濟損失。
9.1.2主合同履行期間被保證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yè)體制致使貸款債權落空、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等對其償債能力有重大影響的情況。
9.2有權要求各出質人協(xié)助,避免質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第十條違約責任
10.1出質人在本合同第一條中作虛假陳述與聲明,給質權人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10.2本合同生效后,當事人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沒有履行或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他方造成的損失;
10.3如因出質人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該出質人應在質押擔保范圍內賠償質權人的全部損失。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1.1本合同經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自然人出質人簽字生效)。
11.2本合同有效期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全部清償之日終止。
11.3《保證合同》、《委托保證合同》無效,本合同仍有效,全部出質人仍應按本合同承擔擔保責任。
11.4本合同生效后,當事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書面協(xié)議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12.1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由質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三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13.1出質人承諾妥善經營管理被持股人的一切業(yè)務;
13.2出質人承諾在被保證人償清《委托保證合同》項下全部債務之前,被持股人不得進行股利或紅利的分派;不得將其股份出售、轉移、質押,也不得與第三方從事任何對被持股人的營運或財務狀況有損害的行為。
13.3質押期間質押股份發(fā)生權屬爭議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13.4質押期間質押股份滅失或被有關機關宣告為無效的,出質人須另行向質權人提供反擔保物。
第十四條附件
14.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附件一:《股份質押清單》
第十五條附則
15.1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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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質人[1](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出質人[2](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質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附件:
股份質押清單
出質人: 質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