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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優(yōu)火災事故調查報告內容(匯總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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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告通常包括前言、目的、方法、結果、討論和結論等部分,以達到清晰準確地傳達信息的目的。報告的篇幅要適中,不宜過長或過短,以免讀者疲勞或信息不足。報告可以是個人或團隊的努力成果,記錄和總結工作或學習的重要成果。
            火災事故調查報告內容篇一
            20xx年9月12日(星期天)上午10點50分左右,**學校茶爐房發(fā)生一起失火事故,過火面積約11平方米,上午12時左右火被撲滅,未波及其他房屋建筑,無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約100.00元。
            ***學校位于**區(qū)**鎮(zhèn)**村,學校始建于1974年,占地面積17000多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6000多平方米。學?,F(xiàn)有教職員工97人,從學前班到高三共有29個教學班,在學生1571人。學校實行安全責任校長負責制,主管副校長主抓安全工作,下設學校安保處和政教處共同負責學校具體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
            學校茶爐房位于校園內小學生操場邊,與學校食堂為同一建筑體(食堂于20xx年已停業(yè)),磚混結構,平房、預制樓板,茶爐房建筑面約11平方米,安置一臺1000kg/小時的燃煤加熱常壓開水鍋爐,主要供住校學生的飲用水和生活用水,取水龍頭安裝在茶爐房隔壁的另一間房屋內,每日下午17:00---18:00時供水一次。茶爐房內除常壓開水鍋爐外,再無其他設備設施,作業(yè)人員由學校聘用的門衛(wèi)管理員***兼職。
            學校高二、高三年級全體學生又在補課,于是***引燃茶爐后,就將茶爐房鎖閉,回到了門衛(wèi)室。10時50分左右,校園外當地的老鄉(xiāng)發(fā)現(xiàn)茶爐房窗戶冒出火苗,便及時跑到學校告知門衛(wèi)管理員李**,李聞訊后就立即趕到茶爐房,打開房門實施澆水救火,在校老師***和保潔員余**也聞訊隨即趕到,就地取用二氧化碳干粉滅火器進行滅火,共計使用了四瓶滅火器(兩瓶2kg :兩瓶4kg),但因茶爐房堆放的引火用的費舊木材,火勢較旺,未能將火撲滅,于此同時,家住學校附近的一位老師撥打了119火警電話,兩臺救火車于11點40分趕到學校,上午11時50分時左右火被撲滅。
            茶爐房著火時,恰逢星期天,除高二、高三年級的補課學生,正在上課外,茶爐房附近無其他學生和老師,參與初起救火只有門衛(wèi)管理員李**、文**老師和保潔員余**三人,因而,本次事故中無人員傷亡。
            茶爐房為磚混結構、預制樓板,除放在房內引火用的費舊木材被燒毀外,未波及到其他房屋建筑,常壓開水鍋爐也完好無損,直接經濟損失,估值約100.00元。
            點燃茶爐,由于燒水工作是李**的兼職工作,其主要的本職工作是門衛(wèi)管理,因此茶爐點燃后,他就鎖閉了茶爐房,離開了燒茶爐的工作崗位,回到了門衛(wèi)室,茶爐房內無人監(jiān)管,可能是爐內火星迸出,將引火用的費舊木材點燃,未及時發(fā)生現(xiàn)失火苗頭,控制火勢,造成了火災。
            2、學校人力資源匱乏,財力有限,是導致本次失火事故的另一原因。李**是本校聘用的臨時工,身兼門衛(wèi)管理員、住校男生管理員、報刊雜志郵件收發(fā)員、茶爐房司爐工等數職。由于學校財力有限,無力聘用多人分擔他的工作,就形成了顧此失彼的局面。雖然學校有司爐工崗位管理職責規(guī)定,工作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但李**身兼數職,不能兼顧,當日茶爐點燃后,他為了看護學校大門,就暫時離開燒茶爐的工作崗位,致使茶爐房內無人監(jiān)管。
            3、學校對后勤輔助人員,特別是聘用的臨時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不夠,使得個別員工安全意識淡漠,是火災發(fā)生的另一個原因。本學期開學前,8月31日學校安保處會同總務后勤、校工會等部門,對校舍、教學設施進行了全面檢查,未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當日也檢查了茶爐房,沒有發(fā)現(xiàn)里邊堆放有引火的材料。在學校調查事故發(fā)生原因時,李**自述:是9月2日開學的第二天,才將學校假暑期間維修課桌、凳子的費舊木材作為引火材料,取了一些搬進茶爐房的。李**是本校聘用的臨時工,文化水平不高,學校忽視了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使得兼職司爐工李**的安全意識不足,擅自將易燃物放在茶爐房內,埋下了安全隱患。
            盡管本次失火事故所造成的損失不大,但也給學校的管理敲響了一個警鐘,學校要認真牢記本次事故教訓,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指導思想,加強學校安全管理,防止類似事故的再次發(fā)生。今后的防范措施如下:
            1、進一步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特別是各部門領導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真正把安全生產法規(guī)、制度、措施、規(guī)程等落實到每個教研組、每個辦公室和每個后勤作業(yè)人員,形成有效預防事故的管理機制。
            2、加大安全檢查的力度,定期對學校的各個場所進行安全隱患排查,除重點部位要勤查外,對一些不起眼的部位也要定期、定時檢查。
            3、積極開展安全教育活動,培養(yǎng)學生的安全意識。堅持每個學期對全體教職員工進行一次安全常識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防止防止類似安全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再次發(fā)生。
            ***學校
            20xx-9-14
            火災事故調查報告內容篇二
            20xx年5月25日上午9時左右, 25#樓北側中段部位起火,項目部在第一時間組織施工現(xiàn)場人員趕到事故現(xiàn)場,組織人員進行滅火,。與此同時,項目部相關人員在第一時間向監(jiān)理、業(yè)主及相關主管部門進行電話匯報,當日上午9時20分左右,項目部將火災撲滅。經事后調查,本次火災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過火面積約5m2左右,直接經濟損失尚在統(tǒng)計中。
            事故發(fā)生時本工程專業(yè)分?..正在25#樓中段進行吊籃施工,現(xiàn)在已查明,由于一名焊工在樓頂進行電焊作業(yè)時,未采取施焊下方接火斗設置措施,也未在作業(yè)面邊上放置滅火器,同時施焊作業(yè)下方也未安排人員進行看護,導致帶火星焊渣掉入下方施工產生的垃圾內,從而引燃垃圾發(fā)生火災。
            盡管本次失火事故得到了及時撲救,且未造成人員傷亡,但也給我項目部乃至公司的安全管理又一次敲響警鐘,認真牢記本次事故教訓,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施工現(xiàn)場安全管理,以杜絕類似事故的再次發(fā)生。
            絕無證上崗的情況發(fā)生。
            2、作為總承包施工單位,我項目部將對分包單位的施工情況加強監(jiān)督管理,如發(fā)現(xiàn)事故隱患,將在業(yè)主和監(jiān)理的配合下,對相關責任單位采取嚴厲措施,勒令其整改或停止作業(yè),直至整改完成。
            3、對項目管理人員再次明確相關管理職責,采取強力手段加強日常安全生產的監(jiān)督檢查。
            火災事故調查報告內容篇三
            20xx年9月11日12時15分許,位于東莞市東城街道東城中路東興花園24區(qū)名雅閣南一樓3號鋪位發(fā)生電池爆燃,引發(fā)火災,過火面積約90平方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據不完全統(tǒng)計,直接經濟損失約500萬元。為查清事故原因,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嚴肅追究事故責任,防止類似事故的發(fā)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20xx年9月14日,東莞市人民政府批準成立了由東城街道辦事處黨委委員張建良任組長,東城安監(jiān)分局局長任副組長,東城安監(jiān)分局、東城派出所、東城消防大隊、東城監(jiān)察室、東城總工會、城區(qū)供電分局、東城工商分局、東城質監(jiān)站、東城新莞人服務管理中心、東城崗貝社區(qū)等單位組成東城街道“911”一般火災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工作。事故調查組邀請東莞市第一市區(qū)人民檢察院派人參加。事故調查組嚴格按照事故調查“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guī)、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深入細致地開展了調查工作。調查組通過走訪了解、調查取證和綜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發(fā)生的原因和經過、人員傷亡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提出了對相關責任單位、人員的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和防范措施?,F(xiàn)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事故相關單位情況
            1、事故單位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注冊資本:人民幣壹拾萬元,法定代表人:李少波,成立日期:20xx年8月24日,登記地址:東莞市東城區(qū)主山賽格電子市場1e73號,經營范圍:電子產品、光電產品、日用百貨。東興花園24區(qū)名雅閣南一樓3號鋪位由東莞市長久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東城賽格電子市場分公司于20xx年5月3日出租給李少波(東莞賽格電子市場商鋪租賃合同no:3#24-3),建筑面積97平方米,用于經營電池、充電器產品。
            2、事故單位東莞市長久物業(yè)管理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住所:東莞市東城區(qū)主山東城中路東興花園三層,法定代表人:王豐森,注冊資金:人民幣壹仟萬元,成立時間:20xx年8月12日,經營范圍:物業(yè)管理、室內裝飾、水暖器材安裝、市場經營管理服務、自有物業(yè)租賃、銷售、電子產品及設備、辦公設備及器材。(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3、東莞市長久物業(yè)管理公司東城賽格電子市場分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經營場所:東莞市東城街道崗貝東城中路東興花園三樓,負責人:龔梅,成立時間:20xx年8月6日,經營范圍:市場經營管理服務、自有物業(yè)租賃。(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二)事故相關單位關系
            東莞市長久物業(yè)管理公司屬于總公司,法人:王豐森,注冊住所:東莞市東城區(qū)主山東城中路東興花園三層,屬于總公司。東莞市長久物業(yè)管理公司東城賽格電子市場分公司,屬于東莞市長久物業(yè)管理公司的分公司,負責人:龔梅,注冊住所:東莞市東城街道崗貝東城中路東興花園三樓??偣九c分公司注冊住所實屬一個位置,在同一住所辦公。
            (三)事故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
            1、死者基本情況
            李海娟,女,1996年出生,廣東省揭西人,身份證號碼:。是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員工,主要負責發(fā)貨、打單。
            2、直接經濟損失及周邊影響
            據初步估算,該起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約人民幣500萬元。事故燒毀電池、充電器一批;火災蔓延至東莞市長久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北面鋪位,燒損99號、100號、101號商鋪電子產品一批;火災蔓延上方的住宅,燒損東興花園名雅閣塔樓201、301、302、401、501、601房內部分家電、家具、床上用品等物品;燒毀東興花園名雅閣塔樓外墻空調一批。
            (一)事故發(fā)生經過
            20xx年09月11日12時15分,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員工李海娟在東興花園24區(qū)名雅閣南一樓3號鋪位工作時發(fā)現(xiàn)起火了,立即用電話向住在樓上的老板娘羊化報告,說鋪里著火了,叫人來救火。三名男員工立刻跑下樓,羊化因為帶著小孩,稍后趕到現(xiàn)場。第一時間到達現(xiàn)場的李漢鋒、容創(chuàng)偉、李淑林看到北面鋪位西北角位置貨架上的電池著火,他們馬上拿滅火器到門口,因為當時有電池連續(xù)發(fā)生爆燃,不敢進去滅火,李海娟因火勢太大不敢跑出大門。此時周邊的群眾也發(fā)現(xiàn)火勢非常大,伴有爆燃,積極報警和參與救人,后因火勢越來越大,只能在外圍滅火。之后消防隊到場開展救援。最終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二)應急救援情況及評估
            1、企業(yè)應急情況
            20xx年09月11日12時15分許,東興花園小區(qū)名雅閣南一樓3號鋪位發(fā)現(xiàn)火情,東莞市長久物業(yè)有限公司經理朝軍立即到達現(xiàn)場,安排員工和保安人員展開現(xiàn)場施救和疏散人群工作,第一時間安排張軍、朝勇?lián)艽?19火警報警電話,報告火情及位置;總經理助理張軍及時致電崗貝社區(qū)主任葉灼坤,報告和說明火災情況。其余到達現(xiàn)場的工程人員、員工、保安按照《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和以往組織的消防演習流程迅速開展滅火自救,搬送、鋪設水帶、連接消防栓、槍頭,往起火點噴水滅火。在消防隊趕到現(xiàn)場時,已經向火場噴了大量的水,在消防隊到達接管現(xiàn)場后,全面展開滅火工作,期間,東莞市長久物業(yè)有限公司的員工和保安一直都在積極配合滅火救援、疏散人群工作,希望盡快澆滅火災和降低損失。大約半小時后,起火點的火情基本得到控制。
            2、政府部門現(xiàn)場救援情況
            20xx年9月11日12時18分,東莞市公安消防支隊指揮中心接到報警稱:位于東莞市東城街道東城中路東興花園一民宅(東興花園24區(qū)名雅閣南一樓3號鋪位)著火。指揮中心立即調派東城專職消防隊、特勤一、莞城、南城、寮步中隊共18輛消防車,95名指戰(zhàn)員趕赴現(xiàn)場處置。全勤指揮部隨警出動。12時24分到達現(xiàn)場,12時45分控制火勢,13時15分火災撲滅。15時50分,清理火災現(xiàn)場過程中,發(fā)現(xiàn)1名死者。
            事故發(fā)生后,東莞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郭向陽、東城街道黨委書記鄧濤等領導親臨事故現(xiàn)場指導事故處置工作,東城街道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應急、醫(yī)院、公安、交警、安監(jiān)等部門前往現(xiàn)場處理,并迅速成立事故處理工作組,開展事故處理工作。并呼吁受影響住戶聽從現(xiàn)場指揮和物業(yè)安排,不要擅自返回居住樓,以免造成次生災害。
            3、應急處置評估
            經評估,本次事故應急處置及時、有效。
            (三)事故善后處理
            事故發(fā)生后,東城街道成立了善后處置小組,各職能部門依照工作職責相互協(xié)調,配合展開工作。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與死者李海娟家屬聯(lián)系溝通,積極做好相關善后處理工作,并做好與家屬的賠償協(xié)商,及時支付賠償金。
            目前,火災燒損99號、100號、101號商鋪電子產品和火災蔓延至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上方住宅燒損的東興花園名雅閣塔樓201、301、302、401、501、601部分房間物品,以及火災燒毀東興花園名雅閣塔樓外墻空調等損失賠償工作,東莞市長久物業(yè)管理公司正在通過有資質的評估公司進行評估,評估報告正在制作中。
            按照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四不放過”原則,為進一步查明事故的原因、性質和類型,事故調查組進行了調查詢問取證工作,對事故現(xiàn)場進行詳細的反復勘查,收集和掌握了第一手材料,基本查清了事故原因和性質。
            (一)事故直接原因
            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作為經營單位,未經同意及辦理有關審批手續(xù),擅自在租用的東莞市賽格電子市場內3層24區(qū)3號鋪位(即東興花園24區(qū)名雅閣南一樓3號)非法設置貨架存放大量各種型號的鋰電池,且該鋪位內的鋰電池部分為舊電池,致使鋰電池爆燃而引發(fā)火災。事故發(fā)生后,大量的鋰電池發(fā)生連環(huán)爆燃,火勢猛烈燃燒擴散,大火迅速封住逃生通道,并快速擴散到樓上的居住區(qū)域和周圍的建筑。
            (二)事故間接原因
            1、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
            2、東莞市長久物業(yè)管理公司總公司是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的物業(yè)出租方,承擔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的管理責任。在管理中未發(fā)現(xiàn)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承租的東莞市賽格電子市場內3層24區(qū)3號鋪位(即東興花園24區(qū)名雅閣南一樓3號)非法設置貨架存放大量含有各種型號的鋰電池,且該鋪位內的鋰電池部分為舊電池。存在安全監(jiān)管不到位。
            (三)相關部門責任履職情況
            崗貝社區(qū)有專職安全巡查員8人,分為3個工作小組,負責轄區(qū)內55家企業(yè)的安全監(jiān)管,并與每家企業(yè)每年都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社區(qū)書記、主任每年帶隊檢查不少于8次(每季度不少于兩次)。崗貝社區(qū)巡查員分別于20xx年6月6日、7月6日對事故發(fā)生單位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租用的賽格電子市場3層24區(qū)3號鋪位進行了2次消防安全檢查,現(xiàn)場為辦公室,沒有發(fā)現(xiàn)存放鋰電池,但均未能提供檢查記錄和有關映像記錄資料。存在安全監(jiān)管不到位。
            (四)事故性質
            事故調查組經調查認定:東城街道“911”一般火災事故是一起大量違規(guī)存放在商鋪內的電池爆燃而引發(fā)的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規(guī)定,建議對東城街道“911”一般火災事故有關責任人及責任單位作出如下處理:
            (一)事故責任認定
            1、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其作為經營單位,未經同意及辦理有關審批手續(xù),擅自在租用的東莞市賽格電子市場內3層24區(qū)3號鋪位(即東興花園24區(qū)名雅閣南一樓3號)非法設置貨架存放大量各種型號的鋰電池,致使鋰電池爆燃而引發(fā)火災,造成一人死亡,對本次事故負有責任。
            2、李少波,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安全意識淡薄,擅自在租用的東莞市賽格電子市場內3層24區(qū)3號鋪位(即東興花園24區(qū)名雅閣南一樓3號)非法設置貨架存放大量各種型號的鋰電池,且該鋪位內的鋰電池部分為舊電池。未落實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未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對本次事故負有責任。
            3、東莞市長久物業(yè)管理公司,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的物業(yè)出租方,承擔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的管理責任。在管理中未發(fā)現(xiàn)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承租的東莞市賽格電子市場內3層24區(qū)3號鋪位(即東興花園24區(qū)名雅閣南一樓3號)非法設置貨架存放大量各種型號的鋰電池,且該鋪位內的鋰電池部分為舊電池,存在安全監(jiān)管不到位。
            4、王豐森,東莞市長久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安全管理總負責人,未認真履行相應職責。
            5、張軍,東莞市長久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主要負責工程、消防安全,未認真履行相應職責。
            6、東城街道崗貝社區(qū),在平時巡查過程中未及時發(fā)現(xiàn)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承租的東莞市賽格電子市場內3層24區(qū)3號鋪位非法設置貨架存放大量各種型號的鋰電池,存在安全監(jiān)管不到位。
            (二)對相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
            為吸取事故教訓,教育和懲戒有關單位和責任人,根據事故調查情況,建議對此次事故責任人作如下處理:
            1、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對本次事故負有責任,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guī)定,建議由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2、李少波。對本次事故負有責任,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相關規(guī)定,建議由安全生產監(jiān)督部門對其進行行政處罰。李少波擅自在租用的商鋪非法設置貨架存放大量各種型號的鋰電池,未落實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未及時消除事故安全隱患,其行為涉嫌犯罪,建議由司法機關根據相關法律處理。
            3、東莞市長久物業(yè)管理公司,存在安全監(jiān)管不到位,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guī)定,建議由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4、王豐森,未認真履行相應職責,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相關規(guī)定,建議由安全生產監(jiān)督部門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5、張軍,未認真履行相應職責,建議東莞長久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對其作出處理。
            6、東城街道崗貝社區(qū),存在安全監(jiān)管不到位,建議由崗貝社區(qū)安全辦主任葉灼坤在街道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上作深刻檢討。
            7、事故涉及其他法律責任,如是否構成民事侵權等責任,建議當事各方通過其他法律途徑解決。
            針對事故暴露出來的問題,為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切實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防范類似事故再次發(fā)生,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作為生產經營單位,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依法經營;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防止各類事故的發(fā)生。
            (二)東莞市長久物業(yè)管理公司作為物業(yè)管理方,應深刻吸取“9.11”火災事故教訓,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查漏補缺,全面落實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度,及時排除事故隱患,防止各類事故的發(fā)生。
            (三)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相關部門要舉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訓,加大監(jiān)督監(jiān)察力度,督促企業(yè)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一是要加大安全生產消防宣傳力度,狠抓事故預防基礎工作,全面提升全社會的安全意識;二是要督促企業(yè)落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確保安全生產培訓取得實效;三是要加大監(jiān)督監(jiān)察力度,以鐵的手腕排查整治安全生產消防隱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類安全消防事故的發(fā)生。
            火災事故調查報告內容篇四
            xx年12月11日1時26分許,深圳市光明新區(qū)公明辦事處根竹園社區(qū),深圳市榮健農副產品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榮健公司)下屬的榮健農副產品批發(fā)市場(以下簡稱榮健市場)發(fā)生重大火災事故,造成16人死亡、5人受傷,過火面積1290平方米,直接經濟損失1781.2萬元。
            事故發(fā)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省政府成立了深圳市“12·11”重大火災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由省安全監(jiān)管局牽頭組織事故調查,省安全監(jiān)管局局長黃晗任事故調查組組長,省監(jiān)察廳、省公安廳、省安全監(jiān)管局、省法制辦、省總工會等部門和政府負責同志參加。事故調查組邀請了省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并聘請專家組協(xié)助調查。
            事故調查組通過現(xiàn)場勘驗、調查取證、檢測鑒定和專家論證,查明了事故發(fā)生的經過、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同時,針對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問題,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議。近日,省政府批復同意了該起事故的調查報告,認定這起事故是一起違法搭建、消防安全責任不落實、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F(xiàn)將有關事故調查和處理情況公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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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現(xiàn)場勘驗、調查取證、檢測鑒定和專家論證,認定事故直接原因是榮健市場b區(qū)a棟a56號商鋪西南角上方的自制冷藏室空氣冷卻器電源線路短路引燃商鋪內可燃物蔓延成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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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安全意識淡薄。榮健公司作為榮健市場建設、經營和管理單位,嚴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為了自身經濟利益而無視消防安全;法定代表人許日送在事故發(fā)生后,未能組織員工進行有效疏散和初起火災撲救,反而擅自駕車離開現(xiàn)場逃往外地。
            (2)違法建設經營榮健市場。榮健公司在榮健市場建設過程中未辦理國土規(guī)劃相關用地審批、報建手續(xù),未經公安消防部門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以及開業(yè)前安全檢查;違規(guī)搭建大量鐵皮棚房,頂棚彩鋼板大量使用聚氨酯泡沫,內部沒有承重墻體和防火分隔,整體互相連通,導致燃燒時釋放出大量有毒濃煙并迅速擴散,造成重大人員傷亡。
            (3)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榮健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及安全管理人員不明確;日常消防安全檢查不徹底,未能及時消除違規(guī)住人、用電隱患及消防設施不完善等事故隱患。
            (4)用電安全管理混亂。榮健公司雇請不具備相應資質的人員違規(guī)布設電氣線路,導致榮健市場存在室外路邊低壓電纜頭制作不規(guī)范、敷設高度嚴重不足,且沒有任何防護措施;整體配電干線、入戶線敷設方式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通訊電路與強電線路未分開敷設;電纜線任意接駁、浮拉、拖地、多線纏繞;電源線路絕緣破損、老化未及時進行更換;插座回路未獨立安裝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保護接地線采用纏繞及鉤掛方式等大量用電安全隱患。
            (5)管理人員安全培訓和應急管理不到位。榮健公司從未組織榮健市場相關人員進行安全用電及消防方面的培訓;未按規(guī)范要求建設市場消防設施,未安裝火災緊急報警裝置,商鋪未設置緊急疏散出口,造成人員未能及時逃生。尤其是違規(guī)將榮健市場內消防栓鎖閉,消防水管網總閥未調至最大狀態(tài),導致火災發(fā)生后無法及時撲救初期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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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消防安全意識淡薄。a56號商戶未履行租賃合同和防火責任書,擅自改變商鋪結構,大量使用彩鋼板、木材等材料違規(guī)搭建閣樓,大量使用聚氨酯泡沫板保溫隔熱。未對存在的消防隱患進行排查整改消除,尤其是在周邊商鋪經常性地存在電線開關“跳閘”的情況下,沒有引起警醒,及時整改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 。
            深圳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光明分局對于榮健公司擅自在其登記注冊的住所外違法建設大面積鐵皮棚房用于經營行為監(jiān)管不力,日常巡查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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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竹園社區(qū)片面強調增加社區(qū)收入而忽視安全生產,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未能嚴格督促轄區(qū)內市場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和安全生產責任;個別干部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收受榮健公司老板許日送的巨額賄賂,為該公司違法建設等行為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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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明辦事處對轄區(qū)消防安全工作組織領導不到位,對于轄區(qū)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不徹底,發(fā)現(xiàn)榮健市場存在消防安全隱患后沒有跟蹤整改;xx年3月至11月公明辦事處在開展火災隱患重點地區(qū)整治和xx年6月至9月在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行動中,部署工作針對性不強,監(jiān)督檢查措施不力,未能及時消除榮健市場存在的重大消防安全隱患問題;違規(guī)為榮健市場出具相關用地證明材料,并為榮健市場辦理有關證照和規(guī)避違法建設查處,致使該市場存在大量違法建設。
            (2)公明辦事處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未能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沒有認真督促成員單位貫徹落實辦事處消安委的工作部署;對榮健市場長期存在嚴重消防安全隱患的問題,沒有組織協(xié)調各職能部門對榮健市場徹底整治;協(xié)調推進公明辦事處消防安全網格化工作不到位;在xx年6月至9月開展的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驗收過程中流于形式、走過場,排查隱患不徹底、整改不全面、監(jiān)督檢查不力。
            (3)公明辦事處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沒有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綜合督促協(xié)調職責;xx年1月接到光明新區(qū)安委辦《關于加強光明新區(qū)榮健農副產品批發(fā)市場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后,沒有組織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治;在xx年6月至9月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行動以及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中,沒有督促有關單位整治榮健市場長期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
            火災事故調查報告內容篇五
            上海靜安火災是20xx年來發(fā)生的最為嚴重的火災事故。其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所造成的社會影響都是近期輿論討論的焦點。靜安火災已經過去,但是這件事故卻沒有真正完結,緊接著而來的是對死者的悼念,對生者的安慰和對人們和政府的警示,責任重于泰山。
            調查的目的:將以互聯(lián)網為主要資源,完成一輪整體的報告,將整個靜安事故的前后因果展示給大家,并提出我們小組成員對于這次事故的意見。
            調查的意義:鍛煉我們小組成員搜集資料,整合資料以及分析資料的能力,體驗分工合作帶來的好處,并且通過互聯(lián)網的調查,體會對資料的篩選過程,了解調查的基本事項以及書寫調查報告書的格式。
            2名電焊工違規(guī)實施作業(yè)
            經過初步分析,起火大樓在裝修作業(yè)施工中,有2名電焊工違規(guī)實施作業(yè),在短時間內形成密集火災。
            這起事故還暴露出5個方面的問題:電焊工無特種作業(yè)人員資格證,嚴重違反操作規(guī)程,引發(fā)大火后逃離現(xiàn)場;裝修工程違法違規(guī),層層多次分包,導致安全責任不落實;施工作業(yè)現(xiàn)場管理混亂,安全措施不落實,存在明顯的搶工期、搶進度、突擊施工的行為;事故現(xiàn)場違規(guī)使用大量尼龍網、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導致大火迅速蔓延;有關部門安全監(jiān)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業(yè)和無證電焊工上崗,對停產后復工的項目安全管理不到位。
            政府:
            1、下午2時5分左右樓層發(fā)生火災
            2、14時16分,接到火警報警電話
            3、火警之后的第18分鐘,有消防車輛出現(xiàn)在火災現(xiàn)場進行救援。緊接著救護車趕到,消防車利用水槍救火,并沖入大樓救人。
            4、14時40分許,警用直升機也已經趕赴現(xiàn)場
            5、15時30分利用高架云梯和高壓水槍開始控制火勢
            6、15時50分三架警用直升機已經飛抵著火大樓的頂部,實施索降救援被困在樓頂的居民。
            7、16時,警用直升機飛離頂樓。
            居民自救:
            1、理智的受災人果斷關閉電源和煤氣,用濕毛巾掩面
            2、不少人都是發(fā)現(xiàn)火情后直接跑到樓外腳手架上以求逃生
            3、有人從樓上跳下去
            4、跑到樓頂呼救
            5、在原地等待救援
            傷員救治:
            上海市衛(wèi)生系統(tǒng)第一時間全力以赴救治傷員,120市醫(yī)療急救中心調集30輛救護車搶救、轉運傷員和投入應急保障工作。九家接治傷員醫(yī)院的醫(yī)務人員徹夜未眠,全力救治火災受傷者。
            火災事故調查報告內容篇六
            xx公安分局消防科:
            20xx年9月12日(星期天)上午10點50分左右,xx學校茶爐房發(fā)生一起失火事故,過火面積約11平方米,上午12時左右火被撲滅,未波及其他房屋建筑,無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約100。00元。
            xxx學校位于xx區(qū)xx鎮(zhèn)xx村,學校始建于1974年,占地面積17000多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6000多平方米。學?,F(xiàn)有教職員工97人,從學前班到高三共有29個教學班,在學生1571人。學校實行安全責任校長負責制,主管副校長主抓安全工作,下設學校安保處和政教處共同負責學校具體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
            學校茶爐房位于校園內小學生操場邊,與學校食堂為同一建筑體(食堂于20xx年已停業(yè)),磚混結構,平房、預制樓板,茶爐房建筑面約11平方米,安置一臺1000kg/小時的燃煤加熱常壓開水鍋爐,主要供住校學生的飲用水和生活用水,取水龍頭安裝在茶爐房隔壁的另一間房屋內,每日下午17:00———18:00時供水一次。茶爐房內除常壓開水鍋爐外,再無其他設備設施,作業(yè)人員由學校聘用的門衛(wèi)管理員xxx兼職。
            9月12日(星期天)午10時左右,作業(yè)人員xxx將茶爐引燃,準備下午供住校學生用水,由于其本職工作主要是門衛(wèi)管理,星期天學校高二、高三年級全體學生又在補課,于是xxx引燃茶爐后,就將茶爐房鎖閉,回到了門衛(wèi)室。10時50分左右,校園外當地的老鄉(xiāng)發(fā)現(xiàn)茶爐房窗戶冒出火苗,便及時跑到學校告知門衛(wèi)管理員李xx,李聞訊后就立即趕到茶爐房,打開房門實施澆水救火,在校老師xxx和保潔員余xx也聞訊隨即趕到,就地取用二氧化碳干粉滅火器進行滅火,共計使用了四瓶滅火器(兩瓶2kg:兩瓶4kg),但因茶爐房堆放的引火用的費舊木材,火勢較旺,未能將火撲滅,于此同時,家住學校附近的一位老師撥打了119火警電話,兩臺救火車于11點40分趕到學校,上午11時50分時左右火被撲滅。
            茶爐房著火時,恰逢星期天,除高二、高三年級的補課學生,正在上課外,茶爐房附近無其他學生和老師,參與初起救火只有門衛(wèi)管理員李xx、文xx老師和保潔員余xx三人,因而,本次事故中無人員傷亡。
            茶爐房為磚混結構、預制樓板,除放在房內引火用的費舊木材被燒毀外,未波及到其他房屋建筑,常壓開水鍋爐也完好無損,直接經濟損失,估值約100.00元。
            1、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兼職司爐工李xx安全意識不夠,于9月2日上午將假暑期間學校維修課桌、凳子的一些費舊木材,做為生爐引火材料,堆放在了茶爐房內引發(fā)的。9月12日上午,兼職司爐工李xx為了保證下午能按時供應熱水,上午10點左右用引火木材點燃茶爐,由于燒水工作是李xx的兼職工作,其主要的本職工作是門衛(wèi)管理,因此茶爐點燃后,他就鎖閉了茶爐房,離開了燒茶爐的工作崗位,回到了門衛(wèi)室,茶爐房內無人監(jiān)管,可能是爐內火星迸出,將引火用的費舊木材點燃,未及時發(fā)生現(xiàn)失火苗頭,控制火勢,造成了火災。
            2、學校人力資源匱乏,財力有限,是導致本次失火事故的另一原因。李xx是本校聘用的臨時工,身兼門衛(wèi)管理員、住校男生管理員、報刊雜志郵件收發(fā)員、茶爐房司爐工等數職。由于學校財力有限,無力聘用多人分擔他的工作,就形成了顧此失彼的局面。雖然學校有司爐工崗位管理職責規(guī)定,工作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但李xx身兼數職,不能兼顧,當日茶爐點燃后,他為了看護學校大門,就暫時離開燒茶爐的工作崗位,致使茶爐房內無人監(jiān)管。
            3、學校對后勤輔助人員,特別是聘用的臨時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不夠,使得個別員工安全意識淡漠,是火災發(fā)生的另一個原因。本學期開學前,8月31日學校安保處會同總務后勤、校工會等部門,對校舍、教學設施進行了全面檢查,未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當日也檢查了茶爐房,沒有發(fā)現(xiàn)里邊堆放有引火的材料。在學校調查事故發(fā)生原因時,李xx自述:是9月2日開學的第二天,才將學校假暑期間維修課桌、凳子的費舊木材作為引火材料,取了一些搬進茶爐房的。李xx是本校聘用的臨時工,文化水平不高,學校忽視了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使得兼職司爐工李xx的安全意識不足,擅自將易燃物放在茶爐房內,埋下了安全隱患。
            盡管本次失火事故所造成的損失不大,但也給學校的管理敲響了一個警鐘,學校要認真牢記本次事故教訓,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指導思想,加強學校安全管理,防止類似事故的再次發(fā)生。今后的防范措施如下:
            1、進一步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特別是各部門領導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真正把安全生產法規(guī)、制度、措施、規(guī)程等落實到每個教研組、每個辦公室和每個后勤作業(yè)人員,形成有效預防事故的管理機制。
            2、加大安全檢查的力度,定期對學校的各個場所進行安全隱患排查,除重點部位要勤查外,對一些不起眼的部位也要定期、定時檢查。
            3、積極開展安全教育活動,培養(yǎng)學生的安全意識。堅持每個學期對全體教職員工進行一次安全常識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防止防止類似安全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再次發(fā)生。
            火災事故調查報告內容篇七
            北京時間5月8日下午4時許,位于本公司門口的變壓器被雷擊壞,其他地段的變壓器也有被雷擊壞的情況發(fā)生,造成黔西縣城大面積停電,公司晚上照明只能借用蠟燭。
            當天夜里大概23:40分,由于停電同事們都睡得很早,我在冥冥中感到有些呼吸困難,被一陣陣強烈的刺鼻的濃煙熏醒,慌亂中起來查看情況,腦海里第一反應是否是因為來電把用電設備燒壞而發(fā)生火災,因為幾個月前發(fā)生在我家里的一起因用電設備燃燒的火災事故讓我記憶猶新,我馬上按了一下燈的開關,沒有電,排除了因電起火的可能性。我沿著七樓的樓梯往下查找火源,結果發(fā)現(xiàn)濃煙從五樓的衛(wèi)生間里冒出,有明火,我大喊了一聲“救火”,驚醒了工程部劉工,隨即叫醒了蘇主任,剛到的我對于環(huán)境的不熟悉及救火經驗的缺乏不知如何是好,蘇主任起床后找來了滅火器,用濕毛巾捂住嘴和鼻,進行滅火,火勢很大一個滅火器不夠用,我隨即從四樓又找了一個,在蘇主任的操作下很快控制了火勢,為防止再次起火,我們又從四樓的水桶提水和從五樓純凈水桶中倒水,徹底澆滅后回到房間疲倦的睡去,這次事件中所幸沒有發(fā)生人員傷亡。
            事后原因分析:燃燒物為一臺廢舊的洗衣機。據蘇主任回憶說,蠟燭是他點燃的,他洗完后,見戴玉平去了,也就沒有交待出來后要將蠟燭熄滅就睡覺了,戴出來后誤以蘇還要進去,所以也沒將蠟燭熄滅了。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5月9日早上戴主任召集行政部門開了一個會議,就頭天晚上發(fā)生的事情做了深刻反思,并分派了工作任務,要求認真貫徹落實蔡董事長的5月8日會議講話精神,加強后勤方面的管理工作。要讓所有人安全生活,安全工作,做一個有責任有擔當的合格的好職員。
            責任分析:做為辦公室負責人之一的戴玉平,安全意識淡泊,麻痹大意,應負責主要責任。
            措施:
            1、制定宿舍管理制度,強調用火安全。
            2、加強員工安全意識教育,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
            3、加強巡回檢查,落實責任。
            啟示:小處不可隨便,細節(jié)決定成敗。養(yǎng)成一種注重細節(jié),以公司為家的好習慣;組織一次全員消防培訓活動,大家都應該具備一些防火方面的意識及逃生的意識。每一層樓放置兩到三個滅火器;勿吸煙睡覺,以免睡著后因煙頭引發(fā)火災。
            火災事故調查報告內容篇八
            1.日期:20xx-年4月23日
            2.時間:上午6時30分
            3.地點:深圳xx18樓樓頂
            4.情況敘述:xx樓頂14號冷卻塔的木質結構塔頂以及部分外殼被發(fā)現(xiàn)徹底燒壞。起火原因和責任人不明。此事已報告警署和保險公司。出事原因待查。
            事故已立即向警署、消防部門和保險公司匯報,并在現(xiàn)場拍下照片。目擊者的口供也已記錄下來。
            我們已與維修承包商就此舉行特別會議,安排人員進行搶修,清理現(xiàn)場。會議記錄參見附錄一??照{系統(tǒng)的正常供應和運作沒有受到影響。
            我們已與hvc(4)進行詳細討論,并制定具體措施,加強對保安人員和樓頂巡視的管理,并決定在大樓外圍以及樓頂死角處增設巡視點。
            夜間13時至早上7時,xx一般無需使用水冷卻裝置,因而其相關冷卻塔也不必運轉。
            操作員一般會關掉樓頂配電間內的配電板。正如4月21晚發(fā)生的那樣,一旦把選擇開關調至“關”的位置,就會使主電源接觸點打開,對外的電線和設備便會斷電.
            附錄三中的照片可以說明冷卻塔電線被燒壞的情況。這些照片顯示,分線箱內部仍然清潔,而表面似乎嚴重燒壞。這表明,起火原因很可能來自外部,而不是由內部的電路設備和電線引起。這從附錄中的照片可以得到證實,照片上顯示了冷卻塔內部控制器和開關設備的情況 。
            我們曾懷疑事故由雷電引起,但現(xiàn)已排除了這一可能性,因為大樓完全受到避雷裝置的保護,而避雷裝置也定期接受檢查和維修。
            根據上述調查結果,我們的結論是,分線箱外部首先起火,繼而蔓延至冷卻塔的其他部位。因而我們認為,此次事件很有可能是人為的蓄意破壞。
            就短期來說,我們已決定在現(xiàn)有冷卻塔的木質結構部分刷上防火漆加以保護。具體的施工情況已和大樓總承包商共同商定,其他必要的工作正在安排。
            在安全方面,我們同意管理部門的意見,樓頂所有出口處均應安裝“detex”鎖和遙控警報器。此外,我們還認為,通向樓頂的通道應設有閉路電視機進行監(jiān)視。
            從長遠來說,我們正在就使用ads組合型冷卻塔的可行性進行研究。這種冷卻塔和我們現(xiàn)有的冷卻塔不同,由于塔身沒有木質結構部分,因而在防火、防日曬雨淋和防菌方面效果更佳。
            火災事故調查報告內容篇九
            【摘要】我們應該如何防范與杜絕類似火災事故的重演呢!這就要求我們分析其原因,采取其相應的對策,從源頭上預防與控制其類似是事故的再次發(fā)生。
            經濟在增長,社會在進步,國家在強大,奈何火災事故越來越多?群死群傷的場面屢次重現(xiàn)呢!這些火災事故的責任要歸結在誰的頭上呢!是個人,是集體,還是國家?我說都有責任:個人的消防意識太薄,集體的宣傳監(jiān)督力度不夠,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不夠健全,類似等等原因都是導致火災群死群傷事故發(fā)生的關鍵所在。
            1、人們消防安全意識薄弱,消防安全知識缺乏,逃生與自救能力差,這是引發(fā)群死群傷事故屢次重演的關鍵所在。據有關部門的調查顯示,中國目前近有三分之一的居民、近一半的學生不懂消防安全常識和缺乏逃生自救能力,將近百分之七十的居民不關注公共消防安全。從這個調查數據我們不難看出,一發(fā)生公共火災就會有群死群傷的現(xiàn)象的原因了。
            2、集體單位消防安全意識主體責任不明確,意識太薄,宣傳監(jiān)督力度不夠,人為的造成了很多火災隱患的存在。據公安部消防局統(tǒng)計表明,目前,全國未設立消防現(xiàn)役力量有956個市、縣(區(qū)、旗),其中3.7萬多個鄉(xiāng)鎮(zhèn)中,有專業(yè)滅火力量的不到20%。全國僅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就有18萬余處火災隱患沒有整改,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尚有1525處未整改。
            3、公共消防設施的建設跟不上城市發(fā)展的步伐,缺少先進的消防裝備與設施。比如說,就目前很多樓層建筑安全疏散通道,設計的不到位,有的過于狹窄;有的即使做到位,但有由于管理上的不到位,安全疏散通道上堆放著很多東西,這些都是會影響到火災發(fā)生時快速安全的撤離的。以及缺乏相應的消防設施裝備,使火勢得不到及時的控制,從而會使小火災醞釀成群死群傷的惡性火災。
            4、建筑物的火災載荷性能差,一旦著火就會釋放出很多有毒物質與濃煙,使人在窒息昏迷而死?,F(xiàn)代很多家人的裝飾材料都是可燃極高的材料,比如海綿,一旦著火火勢很快,并且會釋放出co、hcn、so2等有毒物質和濃煙,這足以讓人喪命。
            1、 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教育與培訓,提高人們的消防安全意識。開展普及性、長久性的消防安全知識教育,不僅涉及人群范圍要廣,各個層面與各個層次的人都要教育到,而且教育時間要持之以恒,要從小開始教育,并且要涉及到每個年齡階段。要讓人們對消防安全知識有一個很明確的概念,使消防安全意識成為人的一種主動性意識而不是被動性的。至少要做到讓每個人看到火災第一時間知道報警、會報警,會簡單的滅火方法,逃生方法以及掌握正確自救與互救的方法。比如說會人工呼吸和心肺復蘇術等基本技能。
            2、 加強對消防安全監(jiān)督機構工作的指導力度,使其責任細化明確化。要讓工作落實到具體的部門與人員上,制定出相關的規(guī)定,由誰負責,由誰檢查,造成的相關后果,由誰來承擔。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監(jiān)督機構的監(jiān)督作用。如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就要及時進行整修與排除,把火災隱患消滅在萌芽之中。
            3、 要嚴把檢查關,不能放過一絲一毫的火災隱患。要嚴格把關好建筑材料與裝飾材料關,減少易燃性高的材料,提高建筑物的抗火性能;要嚴格把關好消防設施設備關,安裝好消防滅火自動報警和滅火系統(tǒng)。
            4、 要完善好消防安全滅火預案,做好各項火災救援的準備,要達到隨叫隨到的程度,要持之以恒,常年不懈。
            總之,我們每個公民都要吸取教育,從小事做起,從身邊做起,時刻注意提高自己的消防安全意識;同時,各級機關部門、企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要切實增強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扎實開展好消防安全大檢查,全力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堅決預防和遏制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fā)生。
            火災事故調查報告內容篇十
            20xx年xx月xx日x時許,x市x職業(yè)培訓學校發(fā)生火災,無人員死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x省消防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x市人民政府組成“5、18"火災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工作,現(xiàn)將情況報告如下:
            x市x職業(yè)培訓學校為民辦學校,負責人x,辦學類型為計算機操作員、焊工、車工,發(fā)證機關是——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文號為——勞社技[20xx]4號,有效期20xx年7月1日——20xx年12月31日)。該校位于x路2789號,路西臨街樓房,南北走向,建筑屬二級耐火建筑。該校辦學場所系租賃,出租單位是x市東郊供銷社。東郊供銷社建筑用途及分布:一樓為門面房分別承包給6個商戶,二樓至四樓及五樓一半被x培訓學校租用,二樓為車床操作間、儲藏室、辦公室、電教室,三樓為焊工操作間和教職工、學生宿舍,四樓及五樓一半為教職工、學生宿舍,五樓另一半為東郊供銷社辦公室。東郊供銷社法定代表人x,經濟性質是集體所有制,經營方式為批發(fā)、零售,經營范圍是百貨、農業(yè)生產資料、土產、日雜、糖酒、紡織品、五交化、民用建材(經營范圍沒有場地租賃)。
            5月18日22時許住在三樓的培訓學校職工———剛躺下準備睡覺,聞到有煙味就穿上衣服下到二樓車床操作間查看,推開操作間門發(fā)現(xiàn)有火光和濃煙后,立即上三樓叫司機和學生并到一樓讓值班人員把大門打開,讓人員到臨近消防一中隊報警。當時樓上共有師生26名,聽到呼喊后有部分師生跑到樓下。x市消防一中隊接到哨兵報警后,立即出動水罐車三輛、搶險救援車一輛,官兵22人趕往現(xiàn)場。22時33分,經過15分鐘緊張有序的搶救,剩余被困人員被安全營救,23時10分,火勢被完全撲滅。
            經調查,著火部位位于車床操作間東北角的木質隔斷墻,該操作間北墻靠東側擺放有木質柜子一個,木質柜子西側有一木質門,靠操作間東墻有木質儲物柜12排、靠儲物柜停放有一輛自行車、操作間靠南墻自東向西有5個臺式車床、靠操作間北墻有2個臺式鉆床和4個臺虎鉗。此次火災過火面積20余平方米,其中儲物柜燒毀2排、木質柜子部分炭化、木質隔斷已完全炭化。
            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600元。
            經詢問單位當事人和現(xiàn)場勘查,該火災系電路老化發(fā)生短路起熱,引燃木質隔斷而發(fā)生的。
            (一)單位責任
            1、x市x職業(yè)培訓學校,其教學需要的實習操作場所、食宿場所不能滿足消防安全有關規(guī)定。建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根據《民辦職業(yè)培訓學校設置標準》,吊銷其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
            2、東郊供銷社超范圍經營,將場地租賃給不具備安全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形成“三合一”場所。同時該單位沒有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條的要求對承租其場所的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的`安全生產工作統(tǒng)一協(xié)調管理。建議魏都區(qū)政府對其單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二)有關人員責任
            1、xx,作為x市x職業(yè)培訓學校負責人,負責學校全面工作,沒有認真履行職責,忽視學校消防安全管理,重經營輕安全,未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河南省消防條例》的規(guī)定,——對此火災事故負有領導責任。根據《———省消防條例》第50條,對其予以行政拘留3日處罰(已執(zhí)行)。
            2、xx,男,漢族。20xx年10月至今,任x區(qū)文會辦事處安監(jiān)站站長,負責轄區(qū)辦事處轄區(qū)內生產、經營單位隱患排查和安全生產工作。對事故應負領導責任,建議責令其作出書面檢查,并給予誡勉談話。
            3、xx,男,回族。20xx年12月至今,任x區(qū)文會辦事處副主任(正科級),20xx年7月至今分管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站。對事故應負重要領導責任,建議責令其作出書面檢查。
            4、xx,男,漢族。20xx年2月至今,任x市勞動保障局職業(yè)技能開發(fā)科負責人(副科級)。對事故應負領導責任,建議責令其作出書面檢查。
            這次火災事故的發(fā)生并非偶然,我們必須認真汲取事故教訓:
            一是各級領導、各有關部門在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中,還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實際工作中未把“預防”放在第一位,在切實消除各種事故隱患,扎扎實實做好各項基礎工作中還存在薄弱環(huán)節(jié)。二是一些單位在工作中,沒有牢牢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工作沒有落到實處,忽視安全,片面追求經濟效益,違反國家有關法規(guī),現(xiàn)場管理混亂,管理不到位,事故隱患仍然很多。三是———市——職業(yè)培訓學校作為安全生產的主體,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管理制度不完善,對存在的事故隱患沒有及時整改,沒有制定各種事故的防范措施,員工缺乏安全知識,安全教育不夠。四是各級的安全教育不夠。近年來,盡管政府有關部門每年都開展“安全生產月”、“119”消防宣傳日等各種安全宣傳活動,但從多次發(fā)生火災事故來看,都存在企業(yè)員工消防安全意識差,缺乏安全基本常識,不會正確使用安全設施、設備,逃生和自救能力差等問題。
            這起事故雖未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經濟損失,但教訓十分深刻,如果發(fā)現(xiàn)和救援不及時,勢必釀成重大消防事故。為防止同類事故的再次發(fā)生,提出如下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議:
            (—)各單位要吸取此次事故的教訓,健全和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fā)生。同時,要求各單位做好安全生產常識宣傳教育,提高全體市民安全防范意識。
            (二)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各部門要結合隱患排查和百日安全督查,督促學校、旅游、文化娛樂、商場、賓館、高層樓宇等人員密集場重點開展“三合一”、“四合一”等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和專項整治工作,切實消除上述場所和企業(yè)中存在的火險隱患。
            (三)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根據《民辦職業(yè)培訓學校設置標準》嚴格民辦學校許可證審批手續(xù)。同時,按照《xx市火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對由本部門頒發(fā)辦民辦學校許可證的單位,進行一次全面消防隱患排查,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消除,不能滿足消防安全條件的,堅決給予取締。
            (四)公安消防部門要繼續(xù)深入開展“三合一”、“四合一”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以車站、商場、市場、賓館、飯店、歌廳、劇院、醫(yī)院、學校、網吧、廟宇、教堂、易燃易爆單位和場所為重點,集中力量搞好火災高發(fā)時段、防范薄弱時段的執(zhí)法檢查和夜間突擊檢查,從嚴從細,不留死角。
            火災事故調查報告內容篇十一
            _年1月14日14時40分左右,位于臺州溫嶺市城北街道楊家渭村的臺州大東鞋業(yè)有限公司發(fā)生火災,火災過火面積約1080平方米,事故共造成16人死亡,5人受傷。
            事故發(fā)生后,國務院領導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關注,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做好傷員救治和死者家屬撫慰工作,盡快查明事故原因,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全面排查安全隱患,堅決防范重特大事故的發(fā)生。臺州市和溫嶺市接到事故報警后,迅速啟動應急預案,調集人員和裝備,全力開展搶險救援。副省長毛光烈連夜趕至現(xiàn)場指導救治善后及事故調查等工作,并赴醫(yī)院看望慰問傷員。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公安部有關領導也先后抵浙對事故調查相關工作進行指導督辦。1月15日下午,李強省長和全省11個市的市長集中參加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會議結束后,李強省長專門對“1?14”事故傷員醫(yī)治、善后處理、事故原因調查以及立即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等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493號)和《浙江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guī)定》(省政府令第310號)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經省政府領導同意,1月14日,省政府成立了由省安監(jiān)局牽頭,省公安廳、省監(jiān)察廳、省總工會、省消防總隊、省人民檢察院和臺州市相關職能部門組成的事故調查組,并邀請公安部火災事故調查專家參與,依法對事故原因開展調查、取證、分析、認定等工作。
            事故調查組通過開展事故現(xiàn)場勘查、走訪調查取證、考察對比同類企業(yè)生產現(xiàn)狀、組織專家分析論證、查閱相關部門工作臺帳資料等工作,經過認真分析和討論,查明了“1?14”火災事故發(fā)生的經過和原因,認定了事故的性質,分清了事故責任,并根據事故責任,提出了對相關人員的處理意見,以及下一步加強事故防范工作的建議?,F(xiàn)將事故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事故單位基本情況
            (一)企業(yè)概況
            臺州大東鞋業(y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東鞋廠”)位于臺州溫嶺市城北街道楊家渭村,系個體私營企業(yè),法人代表林劍鋒,股東為林劍鋒和林真劍兄弟兩人,各持股份50%。大東鞋廠于_年6月10日通過溫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工商注冊號:331081100158634,注冊資本108萬元,經營范圍為鞋制造、銷售,營業(yè)執(zhí)照在有效期內。_年6月14日,通過溫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營業(yè)執(zhí)照變更登記審核,核準通知文書號:(溫工商)登記內變字[_]第2737號。
            大東鞋廠雇有員工83名(均未簽訂勞動合同),主要生產布鞋、休閑鞋和保暖鞋等,_年產值499萬元。
            (二)廠房租賃情況
            _年7月,大東鞋廠租用溫嶺市城北街道楊家渭村的老村部辦公樓作為生產廠房,并經村委會同意使用村部辦公樓周邊用地1.98畝搭建鐵棚(約400平方米)用于生產。
            (三)廠房建筑布局情況
            廠房主體為磚混結構,坐東朝西,地上共有三層。其中,一層是成品鞋生產車間;二層為半成品加工車間和鞋料倉庫。三層南半部為鞋幫加工車間,北半部為衛(wèi)生間、廚房和休息室。主體廠房建筑中部設有一部連通各層的敞開式樓梯,主體建筑北側外墻設有一部從二層通往一層的鋼質疏散樓梯,二層通往該樓梯的疏散門為卷簾門。主廠房只在首層和二層室內樓梯處各設置1個室內消火栓,但室內消火栓未接入市政消防管網,也未設屋頂水箱,故消火栓處于無水狀態(tài)。
            租賃之初,大東鞋廠未經審批擅自在主體建筑東、南、北三面加建了由單層鐵皮棚和磚墻圍成的不規(guī)則形狀違章建筑用作生產,并使用至今。鐵皮棚高2米,建筑面積400余平方米。
            (四)企業(yè)安全監(jiān)管情況
            經查,溫嶺市城北街道于_年4月與大東鞋廠簽訂了年度安全生產綜合目標管理責任書。駐村干部每月對該企業(yè)的消防安全等情況進行檢查。記錄顯示,最近一次檢查是_年12月31日,當時檢查未發(fā)現(xiàn)大東鞋廠存在重大消防安全問題。據調查,大東鞋廠建立以來,當地消防、派出所、安監(jiān)等相關職能部門均未對該企業(yè)進行過消防和安全生產檢查,城市管理部門也未對其搭建的違章鐵棚采取過任何處罰和責令拆除的措施。
            二、事故發(fā)生經過
            1月14日,大東鞋廠正常生產。當日下午,在企業(yè)車間內上班的員工共有75人(其中,一樓35人、二樓8人、三樓32人),由于學校放假,有6名小孩被員工帶至車間。其時廠房內總計有81人。事故發(fā)生前,員工王謀文和吳昌玉正在廠房一層東側鐵棚內進行包裝作業(yè),吳昌玉負責打小包(即將成品鞋放入鞋盒),王謀文負責打大包(即將鞋盒裝入大箱)。當時,在鐵棚東北角離空壓機約2米遠處,共放有打包好的鞋子約600箱。在空壓機南側轉角的平臺處及廢棄流水線西側,共堆放有打包好待運至倉庫的鞋箱300余箱,鞋箱堆高距鐵棚頂約1米。14時40分許,面對堆放鞋箱方向作業(yè)的吳昌玉突然聞到一股焦味,隨即發(fā)現(xiàn)靠近東北角流水線處堆放的一排鞋箱著火,便告知王謀文,并隨即呼喊附近員工拿滅火器進行滅火。發(fā)現(xiàn)火情后,一層成品車間管理負責人余金標聞訊立即拉下配電箱總電閘,正在一層辦公室的業(yè)主林真劍聽到有人喊起火后跑出辦公室,隨即指揮員工用滅火器進行撲救和搶搬物品。因當日東北風強勁,通過東面磚墻上排風機孔洞進入鐵棚,風助火勢,濃煙與火焰竄入一樓主廠房迅速蔓延。正在撲救的員工見火勢無法控制,便相繼逃離,并在廠房外呼喊樓上員工逃生。14時52分,逃離廠房的大東鞋廠員工陳云剛撥通119電話報警。隨后,二層和三層部分員工通過二層外側疏散樓梯或直接跳到一層鐵棚頂進行逃生自救,也有部分員工躲在三層房間內等待救援,一些從三層逃至二層的員工因濃煙太大被困二樓不幸遇難。
            三、事故原因、責任認定及事故性質
            (一)直接原因
            位于鞋廠東側鋼棚北半間的電氣線路故障,引燃周圍鞋盒等可燃物引發(fā)火災。
            (二)間接原因
            1.大東鞋廠主體廠房未經消防審批,廠房內消火栓形同虛設,各層樓梯未經封閉,疏散樓梯門未采用平開門,存在嚴重消防安全隱患。廠房內電氣線路及用電設備沒有專業(yè)電工維修保養(yǎng),線路陳舊、敷設不規(guī)范,部分線路未采取穿管等防火保護措施,直接經過存放大量紙箱、成品鞋及可燃雜物等可燃易燃物品的包裝車間,導致電氣線路起火后迅速蔓延。同時,違規(guī)擅自搭建的鐵棚更增加了火災負荷,影響了人員疏散和火災撲救。
            2.大東鞋廠內部安全管理混亂,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消防安全無人具體負責,并因計件工資及員工流動性大等原因,企業(yè)內部組織管理松散,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均得不到有效執(zhí)行和落實。
            3.溫嶺市城北街道楊家渭村委會以包代管、放縱違章,未盡安全管理基本職責。楊家渭村委會未履行房屋出租方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基層消防安全檢查責任,放縱大東鞋廠違章搭建行為,對大東鞋廠長期存在的嚴重消防安全隱患沒有及時勸阻并向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
            4.溫嶺市城北街道以及轄區(qū)派出所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制度在實際工作中沒有很好落實,日常消防和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不到位。大東鞋廠開辦十年來街道有關部門和派出所沒有對其進行安全專項檢查,僅以駐村干部例行檢查代替安全檢查,基層政府和相關部門安全管理存在死角盲區(qū),致使大東鞋廠嚴重消防安全隱患長期沒有得到有效整治。
            5.溫嶺市相關部門消防安全監(jiān)管工作不落實、不到位。大東鞋廠違章搭建行為及企業(yè)內部嚴重消防安全隱患長期沒有得到重視和整治,反映出當地消防安全大檢查大排查沒有真正做到“全覆蓋、零容忍、嚴執(zhí)法、重實效”,打非治違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仍不徹底,消防、城管、安監(jiān)等部門在執(zhí)法、監(jiān)管和指導城北街道工作上存在疏漏。
            6.溫嶺市委、市政府對消防安全重視不夠,履職不到位。在全省上下認真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期間發(fā)生重大火災事故,暴露出當地黨委、政府對有關部門和基層街道政府開展消防安全打非治違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指導、檢查力度不大、落實不夠,基層安全監(jiān)管仍浮在表面、存在漏洞,隱患排查整治仍不徹底。
            (三)事故性質
            臺州大東鞋業(yè)有限公司“1?14”重大火災事故是一起重大責任事故。
            四、對事故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處理意見
            (一)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
            1.林劍鋒,大東鞋廠法人代表、執(zhí)行董事、經理,企業(y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事故發(fā)生負有直接責任。
            2.林真劍,大東鞋廠股東、監(jiān)事。對事故發(fā)生負有直接責任。
            目前上述兩人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正在立案偵查階段。建議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二)給予黨紀或政紀處理的人員
            1.決定給予溫嶺市市長李斌行政記過處分。
            2.決定給予溫嶺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張永兵行政記過處分。
            3.決定給予溫嶺市副市長陳剛行政警告處分。
            4.決定給予溫嶺市副市長張文洋行政記過處分。
            5.決定給予溫嶺市城北街道黨工委書記余海波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6.決定給予溫嶺市城北街道主任連永明行政記大過處分。
            7.決定給予溫嶺市城北街道常務副主任、消防安全工作站站長、安全生產工作站站長俞抒明行政撤職處分。
            8.決定給予溫嶺市城北街道辦事處副主任徐道德行政記大過處分。
            9.決定給予溫嶺市公安消防大隊大隊長余昌鋒記大過處分。
            10.決定給予溫嶺市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局局長羅新軍行政記過處分。
            11.決定給予溫嶺市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大隊城區(qū)二中隊中隊長(原溫嶺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大隊城北中隊副中隊長)陳云軍行政記大過處分。
            12.決定給予溫嶺市安監(jiān)局局長金良明行政記過處分。
            13.決定給予溫嶺市濱海交警中隊指導員(原溫嶺市城北派出所副所長)徐華軍行政記過處分。
            14.決定給予溫嶺市城北街道楊家渭村黨支部書記林云輝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15.決定給予溫嶺市城北街道楊家渭村原村委會主任林德正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三)對相關單位的行政處罰建議
            1.依據《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由臺州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對大東鞋廠處以規(guī)定上限的罰款。
            2.由臺州市政府責成有關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對大東鞋廠依法予以取締。
            3.臺州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檢查,并抄報省監(jiān)察廳、省安監(jiān)局。
            五、事故整改措施建議
            為防范類似事故再次發(fā)生,建議溫嶺市黨委、政府抓緊做好以下工作:
            (一)搞好安全生產“大教育”,增強全社會防范事故意識。
            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大力開展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的安全法規(guī)和知識的宣傳,運用事故案例血的教訓搞好安全警示教育,提高企業(yè)管理人員、生產人員以及社會民眾的安全防范意識和避險能力,引導企業(yè)自覺加強安全管理,整改安全隱患,筑牢預防事故的思想防線。同時,要暢通群眾對安全隱患、非法違法行為及事故的舉報渠道,充分調動廣大群眾主動參與監(jiān)督的積極性,將安全隱患和違法行為有效地置于全社會的監(jiān)督之下。
            (二)開展安全隱患“大整治”,進一步改善安全生產環(huán)境。
            當地政府要結合當前正在進行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zhí)法、重實效”的要求,持續(xù)深入地開展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嚴格整改標準,嚴肅整治責任,真正做到不打折扣、不走過場、不留死角,確保徹底排查整治到位。重點針對本地區(qū)小作坊、小企業(yè)、出租房、違章建筑等場所設備設施陳舊落后、火災隱患多、違規(guī)違章現(xiàn)象嚴重等突出問題,借助當前正在開展的“三改一拆”(舊住宅區(qū)、舊廠區(qū)、城中村改造和拆除違法建筑)、“四邊三化”(在公路邊、鐵路邊、河邊、山邊等區(qū)域開展?jié)嵒?、綠化、美化行動)等工作,搞好整治規(guī)劃,建立安全隱患臺帳,重點治理企業(yè)違章違法搭建、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規(guī)章制度不落實、火災隱患嚴重、員工安全培訓和逃生演練不落實、現(xiàn)場安全管理混亂等問題,堅決清除非法違規(guī)生產經營和滋生事故隱患的土壤。
            (三)抓好安全責任“大落實”,確保安全監(jiān)管措施到位。
            當地黨委政府要正確處理好安全與發(fā)展的關系,堅守“發(fā)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條不可逾越的紅線,堅決不要帶血的gdp。要建立健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真正將安全生產責任逐級落實到政府、部門、鎮(zhèn)街、村居、企業(yè)和房東,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安全責任網絡,并通過將責任落實情況與誠信體系掛鉤,加大企業(yè)違法成本等措施,督促轄區(qū)各類企業(yè)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保證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訓到位、基礎管理到位、事故防范到位。要探索實施行政村安全生產兩委負責制,建立出租房承租方安全監(jiān)管和事故連帶賠償承諾制度。
            (四)努力構筑安全“大監(jiān)管”網絡,實施安全隱患綜合治理。
            當地消防、城管、工商、安監(jiān)等部門要發(fā)揮好政府部門安全監(jiān)管的主導作用,加強源頭管控。凡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核發(fā)相關證照;對于未經過審批擅自投入使用、營業(yè)的,一經查實,堅決予以關閉、查封。同時,要根據轄區(qū)內“低、小、散”企業(yè)量大面廣的特點,進一步健全鄉(xiāng)鎮(zhèn)(街道)安全(消防)網格管理組織,明確職責任務,健全工作機制,通過發(fā)揮信息化平臺作用,依靠基層網格管理力量搞好動態(tài)巡查,真正實現(xiàn)安全隱患和問題的早發(fā)現(xiàn)、早處置。
            (五)落實安全事故“大防控”措施,建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當地政府要認真分析當前安全生產形勢,全面推進老舊住宅、老舊廠區(qū)和城中村安全生產綜合整治,借助騰籠換鳥、機器換人等舉措施,加快淘汰危及安全生產的高風險產業(yè)、工藝和裝備,倒逼落后產業(yè)轉型升級。要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協(xié)商、調解等方法,在建設規(guī)劃、證照核準、消防驗收、供電安全、出租房和外來人口管理等方面積極探索常態(tài)化管理措施,建立各部門執(zhí)法聯(lián)動、管理聯(lián)抓、問題聯(lián)治、信息聯(lián)通的安全生產聯(lián)合執(zhí)法機制,著力小企業(yè)、小單位、小作坊內部管理松散、非法違規(guī)現(xiàn)象普遍等安全生產難點問題,從源頭上防控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fā)生。同時,當地安監(jiān)部門要強化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追究,對因安全生產工作責任不落實、事故防控措施不到位,發(fā)生人員傷亡火災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從嚴追究單位負責人、責任人的法律責任?!?BR>    火災事故調查報告內容篇十二
            經現(xiàn)場勘驗、調查取證、檢測鑒定和專家論證,認定事故直接原因是xx市場b區(qū)a棟a56號商鋪西南角上方的自制冷藏室空氣冷卻器電源線路短路引燃商鋪內可燃物蔓延成災。
            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
            (1)安全意識淡薄。xx公司作為xx市場建設、經營和管理單位,嚴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為了自身經濟利益而無視消防安全;法定代表人許日送在事故發(fā)生后,未能組織員工進行有效疏散和初起火災撲救,反而擅自駕車離開現(xiàn)場逃往外地。
            (2)違法建設經營xx市場。xx公司在xx市場建設過程中未辦理國土規(guī)劃相關用地審批、報建手續(xù),未經公安消防部門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以及開業(yè)前安全檢查;違規(guī)搭建大量鐵皮棚房,頂棚彩鋼板大量使用聚氨酯泡沫,內部沒有承重墻體和防火分隔,整體互相連通,導致燃燒時釋放出大量有毒濃煙并迅速擴散,造成重大人員傷亡。
            (3)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xx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及安全管理人員不明確;日常消防安全檢查不徹底,未能及時消除違規(guī)住人、用電隱患及消防設施不完善等事故隱患。
            (4)用電安全管理混亂。xx公司雇請不具備相應資質的人員違規(guī)布設電氣線路,導致xx市場存在室外路邊低壓電纜頭制作不規(guī)范、敷設高度嚴重不足,且沒有任何防護措施;整體配電干線、入戶線敷設方式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通訊電路與強電線路未分開敷設;電纜線任意接駁、浮拉、拖地、多線纏繞;電源線路絕緣破損、老化未及時進行更換;插座回路未獨立安裝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保護接地線采用纏繞及鉤掛方式等大量用電安全隱患。
            (5)管理人員安全培訓和應急管理不到位。xx公司從未組織xx市場相關人員進行安全用電及消防方面的培訓;未按規(guī)范要求建設市場消防設施,未安裝火災緊急報警裝置,商鋪未設置緊急疏散出口,造成人員未能及時逃生。尤其是違規(guī)將xx市場內消防栓鎖閉,消防水管網總閥未調至最大狀態(tài),導致火災發(fā)生后無法及時撲救初期火災。
            2.a56號秦晉果業(yè)商鋪經營戶消防安全責任不落實。
            (1)消防安全意識淡薄。a56號商戶未履行租賃合同和防火責任書,擅自改變商鋪結構,大量使用彩鋼板、木材等材料違規(guī)搭建閣樓,大量使用聚氨酯泡沫板保溫隔熱。未對存在的消防隱患進行排查整改消除,尤其是在周邊商鋪經常性地存在電線開關“跳閘”的情況下,沒有引起警醒,及時整改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
            (2)存在“三合一”問題。a56號商戶無視消防法律法規(guī)要求,將經營、儲存和居住場所合為一體,未采取有效防火分隔和消防安全技防措施。尤其是在相關監(jiān)管部門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和違規(guī)住人專項整治后仍拒不拆除和遷出。
            (3)違規(guī)安裝自制冷藏室和配電線路。a56號商戶用電安全意識淡薄;聘請無相關資質資格的人員使用鐵皮層、聚氨酯泡沫保溫層、壓縮機、冷凝劑等設備、材料違規(guī)自制冷藏室;配電線路使用不阻燃管穿管,線路亂拉亂接;在自制冷藏室及電源線附近堆放可燃物及雜物或可能導致電源線發(fā)生機械損傷的物品;未規(guī)范安裝漏電保護。
            3.黃家威違法組裝銷售自制冷藏室。
            黃家威違法組裝自制冷藏室賣給a56商鋪使用,并負責電線連接工作。經查,該自制冷藏室是一個無生產日期、無質量合格證和無生產廠家的“三無”產品,是引發(fā)事故的主要因素。
            4.深圳市公明根竹園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簡稱根竹園公司)出租場所消防安全責任不落實。
            根竹園公司違法將未辦理土地使用證、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手續(xù)、沒有消防許可手續(xù)的土地及上蓋建筑物出租給xx公司建設經營市場。同時,根竹園公司未按照《深圳經濟特區(qū)消防條例》和《深圳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房屋租賃安全責任的決定》相關規(guī)定,對xx公司擅自建設鐵皮棚房行為實施有效監(jiān)督,也未督促承租方及時整改消防安全隱患和向有關部門報告,未履行出租場所消防安全責任。
            5.公安消防部門履行消防監(jiān)督管理職責不力。
            (1)xx年1月以前深圳市公安局消防支隊原光明消防大隊負責公明辦事處的消防監(jiān)督工作,該大隊未認真履行職責,對轄區(qū)防火監(jiān)督管理工作監(jiān)管不力,在發(fā)現(xiàn)xx市場未進行消防報建、驗收便擅自經營的問題后,未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該市場實施停產停業(yè)的行政處罰,未能有效消除xx市場未經消防許可擅自經營的問題,工作嚴重失職。
            (2)xx年1月以后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公明派出所負責轄區(qū)(含xx市場)消防監(jiān)督檢查工作,在發(fā)現(xiàn)xx市場未取得消防許可而擅自營業(yè)的情況下,未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作出處理,未能有效制止該市場消防違法行為和消除該市場長期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問題,工作嚴重失職。
            (3)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消防監(jiān)督管理大隊負責轄區(qū)消防監(jiān)督檢查的業(yè)務指導,對公明派出所業(yè)務指導不力,未能督促其嚴格依法實施監(jiān)管、消除轄區(qū)內的重大消防安全隱患。
            (4)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負責轄區(qū)消防監(jiān)督檢查指導工作,對公明派出所消防監(jiān)督管理工作疏于監(jiān)管。
            6.土地監(jiān)察及規(guī)劃國土部門對違法建設和違法用地監(jiān)管不力、指導督促不力。
            (1)公明街道辦事處執(zhí)法隊對xx市場內違法建設和違法用地行為制止不力、查處拆除不力,對xx市場內違法建設和違法用地規(guī)模不斷擴大問題失管失控,工作嚴重失職。
            (2)光明新區(qū)規(guī)劃土地監(jiān)察隊未認真履行轄區(qū)內規(guī)劃地違法行為的日常督查職責,對xx市場內長期存在的違建問題失察;對查違中隊及公明辦事處執(zhí)法隊開展市場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巡查檢查和查處整改工作指導、督促不力。
            (3)深圳市規(guī)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光明管理局未能正確履行職責,違規(guī)為xx市場違法占用位于基本生態(tài)控制線內的部分國有未出讓土地補辦了臨時用地手續(xù)。
            7.環(huán)保部門對建設項目環(huán)保審批把關不嚴。
            光明新區(qū)城市建設局為xx市場違法占用轄區(qū)基本生態(tài)控制線內的國有未出讓土地違法建設補辦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審查批復,存在審核把關不嚴問題。
            8.深圳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光明分局對xx公司擅自變更登記事項監(jiān)管不力。
            深圳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光明分局對于xx公司擅自在其登記注冊的住所外違法建設大面積鐵皮棚房用于經營行為監(jiān)管不力,日常巡查流于形式。
            9.根竹園社區(qū)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力。
            根竹園社區(qū)片面強調增加社區(qū)收入而忽視安全生產,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未能嚴格督促轄區(qū)內市場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和安全生產責任;個別干部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收受xx公司老板許日送的巨額賄賂,為該公司違法建設等行為提供便利。
            10.公明辦事處存在消防安全監(jiān)管等方面履職不到位問題。
            (1)公明辦事處對轄區(qū)消防安全工作組織領導不到位,對于轄區(qū)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不徹底,發(fā)現(xiàn)xx市場存在消防安全隱患后沒有跟蹤整改;xx年3月至11月公明辦事處在開展火災隱患重點地區(qū)整治和xx年6月至9月在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行動中,部署工作針對性不強,監(jiān)督檢查措施不力,未能及時消除xx市場存在的重大消防安全隱患問題;違規(guī)為xx市場出具相關用地證明材料,并為xx市場辦理有關證照和規(guī)避違法建設查處,致使該市場存在大量違法建設。
            (2)公明辦事處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未能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沒有認真督促成員單位貫徹落實辦事處消安委的工作部署;對xx市場長期存在嚴重消防安全隱患的問題,沒有組織協(xié)調各職能部門對xx市場徹底整治;協(xié)調推進公明辦事處消防安全網格化工作不到位;在xx年6月至9月開展的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驗收過程中流于形式、走過場,排查隱患不徹底、整改不全面、監(jiān)督檢查不力。
            (3)公明辦事處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沒有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綜合督促協(xié)調職責;xx年1月接到光明新區(qū)安委辦《關于加強光明新區(qū)xx農副產品批發(fā)市場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后,沒有組織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治;在xx年6月至9月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行動以及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中,沒有督促有關單位整治xx市場長期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
            火災事故調查報告內容篇十三
            1、施工人員陳明建在電焊氣割作業(yè)之前沒有仔細認真對周圍作業(yè)環(huán)境進行檢查和清掃,仍然存有可燃物空油漆桶,是造成此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1、電焊工陳明建杜忠軍作業(yè)前沒有嚴格按照措施要求將所有易燃物品清理出施工區(qū)域,對事故的發(fā)生負有直接責任。2、安全負責人孫波對陳明建沒有按照措施要求的作業(yè)行為進行有效監(jiān)管,對事故的發(fā)生負有主要責任。
            3、項目部對員工管理不嚴,教育不夠,沒有嚴格按照措施施工,現(xiàn)場管理不到位,安全防范意識淡薄,負有教育管理不到位的責任。
            1、電焊氣割作業(yè)前必須徹底清理出作業(yè)地點及其附近的易燃易爆物品。
            2、施工現(xiàn)場必須配備足量合格的滅火器、防火沙、水源等消防設施和設備。
            3、嚴格執(zhí)行《電焊氣割作業(yè)安全技術措施》中規(guī)定的其他條款。
            4、加強對措施的學習貫徹,提高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杜絕事故的發(fā)生。
            通過此起未遂事故可以想象:如果此事擴大釀成火災,后果真是難以想象?;馂暮髮a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氣體一氧化碳,會給安全生產及職工的生命財產帶來巨大的損失。所以必須嚴格按照措施,進行作業(yè),嚴抓現(xiàn)場管理,加強互保聯(lián)保,杜絕此類事故和現(xiàn)象發(fā)生。
            火災事故調查報告內容篇十四
            20xx年2月8日3時45分左右,酒店二樓中廚房洗碗間開關短路發(fā)生火災事故。由于公司是揭陽市防火重點單位,按公司消防工作規(guī)章制度和董事會領導要求,有必要對本起開關短路引起的火災事故予以認真調查、分析處理與經驗總結,現(xiàn)將具體情況匯報如下:
            一、本次火災發(fā)生經過
            20xx年2月8日凌晨3:45分監(jiān)控中心值班保安員***聽到不明爆炸聲響后馬上跑出來到門外查看,發(fā)現(xiàn)2樓中廚房有火光閃動并傳出爆炸聲,馬上告知后門崗保安員***到2樓查看,同時呼叫其它崗位保安員趕到現(xiàn)場支援,并調出2樓所有監(jiān)控對現(xiàn)場進行監(jiān)控,及時致電當晚在酒店值班的保安部經理***和保安部經理助理***報告該情況。同一時間,pa部夜班值班員工***在大堂東門處也發(fā)現(xiàn)了二樓廚房洗碗間傳出強烈電光及爆炸聲,馬上跑到大堂找大堂副理告知2樓發(fā)送火災,并與大堂副理及行李生及時趕往現(xiàn)場。
            二、本次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
            火災很快被滅掉,隨后工程黃總監(jiān)與郭經理馬上對現(xiàn)場的電力設施進行檢查及搶修,為了能在廚房上班前恢復生產不影響客人用早餐,凌晨4:23分餐飲洗碗工***、***及pa部經理***、領班***、pa員***提前來到現(xiàn)場處理衛(wèi)生工作。
            本起火災事故,保安部監(jiān)控中心保安員***及時發(fā)現(xiàn),迅即告知保安員***至現(xiàn)場處理,由于他們兩個人第一時間工作到位、處置有方,加上保安部***、***助理、保安員***及時趕到協(xié)助,將險情做到迅即控制、有效排除,避免了一場有可能發(fā)生的重大火災,避免了公司的重大財產損失。
            三、本次火災事故發(fā)生的原因
            經工程部現(xiàn)場勘察,確認是為洗碗間的'洗碗機配電箱開關短路起火造成本次火災事故。
            事后經過了解,早在2月7日晚上20:19分,該洗碗間的洗碗機因故障停止運作,地哩部主管***查看發(fā)現(xiàn)洗碗機的配電箱開關電閘顯示為“合”,后馬上致電工程值班要求前來現(xiàn)場檢查。20:26分,該洗碗機的配電箱發(fā)出兩聲類似鞭炮的聲響,地哩部主管***得知后立即再次致電工程值班,并要求馬上派一名工程人員來現(xiàn)場檢查。20:27分,工程值班員***到現(xiàn)場檢查,將漏電開關分閘后離開,缺乏電器安全使用知識,對該情況不夠重視,未及時上報故障實際情況,處置不當,未能將該火災隱患及時消除。
            另外,火災發(fā)生時的工程夜班值班員***接到大堂副理電話后態(tài)度不端正,未能主動趕到現(xiàn)場協(xié)助處理,在此提出批評。
            四、處理
            由工程部對此次火災事故中處置不當的相關值班人員按員工手冊進行處理。
            五、獎勵建議
            對在火災事故中,責任心強,處警及時,表現(xiàn)出色,工作到位的有關人員獎勵建議如下:
            1、對當值監(jiān)控中心保安員***(發(fā)現(xiàn)及時、上報及時、發(fā)出處置指令得當)獎勵人民幣400元整;對當值保安員***(現(xiàn)場處置正確、及時)獎勵人民幣400元整;對當值保安員***(責任心強、積極配合)獎勵人民幣200元;對當值pa員***(責任心強、處置得當、積極配合)獎勵人民幣150元;對餐飲洗碗工***、***(責任心強、積極配合)各獎勵人民幣100元。
            2、對保安部經理***、保安部經理助理***、大堂副理***、工程部總監(jiān)***、工程部經理***、pa部經理***、pa部領班***(責任心強、處置得當、積極配合)分別以予表揚。
            六、整改措施(建議)
            舉一反三,認真吸取此次火災事故教訓,全面開展用電安全和消防安全大檢查,做到防微杜漸。
            1、工程部開展地毯式用電安全大檢查;檢查情況均上報總經辦、董事會。
            2、酒店各部門加強員工電器安全使用知識,重視用電安全。
            3、工程部對酒店各區(qū)域加分區(qū)漏電開關,且在該漏電開關處粘貼好說明,清晰標注該漏電開關相對應的區(qū)域線路,以便發(fā)生火災或其它意外情況時可以讓員工及時拉閘斷電,做到有效的控制、避免事故的發(fā)生、加重。
            4、工程部加強員工安全生產培訓,完善急修處理程序。
            火災事故調查報告內容篇十五
            1、日期:20xx年x月x日
            2、時間:上午6時30分
            3、地點:深圳x18樓樓頂
            4、情況敘述:x樓頂14號冷卻塔的木質結構塔頂以及部分外殼被發(fā)現(xiàn)徹底燒壞。起火原因和責任人不明。此事已報告警署和保險公司。出事原因待查。
            事故已立即向警署、消防部門和保險公司匯報,并在現(xiàn)場拍下照片。目擊者的口供也已記錄下來。
            我們已與維修承包商就此舉行特別會議,安排人員進行搶修,清理現(xiàn)場。會議記錄參見附錄一??照{系統(tǒng)的正常供應和運作沒有受到影響。
            我們已與hvc(4)進行詳細討論,并制定具體措施,加強對保安人員和樓頂巡視的管理,并決定在大樓外圍以及樓頂死角處增設巡視點。
            夜間13時至早上7時,x一般無需使用水冷卻裝置,因而其相關冷卻塔也不必運轉。
            操作員一般會關掉樓頂配電間內的配電板(見附錄二的啟動電路圖)。根據圖中所示,正如4月21晚發(fā)生的那樣,一旦把選擇開關調至“關”的位置,就會使主電源接觸點打開,對外的電線和設備便會斷電。
            我們曾懷疑事故由雷電引起,但現(xiàn)已排除了這一可能性,因為大樓完全受到避雷裝置的`保護,而避雷裝置也定期接受檢查和維修。
            根據上述調查結果,我們的結論是,分線箱外部首先起火,繼而蔓延至冷卻塔的其他部位。因而我們認為,此次事件很有可能是人為的蓄意破壞。
            就短期來說,我們已決定在現(xiàn)有冷卻塔的木質結構部分刷上防火漆加以保護。具體的施工情況已和大樓總承包商共同商定,其他必要的工作正在安排。
            在安全方面,我們同意管理部門的意見,樓頂所有出口處均應安裝“detex”鎖和遙控警報器。此外,我們還認為,通向樓頂的通道應設有閉路電視機進行監(jiān)視。
            從長遠來說,我們正在就使用ads組合型冷卻塔的可行性進行研究。這種冷卻塔和我們現(xiàn)有的冷卻塔不同,由于塔身沒有木質結構部分,因而在防火、防日曬雨淋和防菌方面效果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