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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島上書店讀書筆記字免費(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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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個人都曾試圖在平淡的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寫一篇文章。寫作是培養(yǎng)人的觀察、聯想、想象、思維和記憶的重要手段。寫范文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優(yōu)質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島上書店讀書筆記字篇一
            無意間在推薦書籍中看到這本書,被其中的擺渡人三個字所吸引,更準確的說是好奇,擺渡人?是什么?貌似在我現有的生命字典中沒有這個詞匯,說實話我不太理解是什么,就這樣因為好奇想讀這本書深入了解其概念及含義。
            故事以一個15歲的單親女孩為主人公展開,故事開端她的世界陷入一片狼藉,遭遇同學的欺凌,嘲笑,老師的不公對待,本來家庭就不健全的她,就連唯一最親近的媽媽也是整天忙于上班,根本沒人理睬于她,她感覺糟透了,終于忍無可忍,打破了生活中的沉寂,等來了計劃中的周末,一張直達東京的車票,去尋找她從未謀面的父親,然而,等她醒來,火車到站時,身邊的人不是父親的形象,是一個比他稍年長的男孩,這里也不是東京,而是一片荒原,就此,開始了一段荒原之旅,也是一段驚險刺激中帶著戀愛之味的甜蜜之旅!
            崔斯坦,給我的第一感覺是這個名字很好聽,果然,人如其名,他帥氣,勇敢,他完全符合迪倫,一個15歲女孩對戀愛中男女的所有標準。他們一起經歷了荒原上被惡鬼追趕的種.種困難,崔斯坦拼了命的保護迪倫,不被成為惡魔的飽餐之物,終于成功地將迪倫護送到了荒原的另一邊,所謂崔斯坦口中的安全地。這一段荒原逃脫之旅,卻驚奇地變成了一段戀愛之旅,只是這段旅途需要荒原這個特殊的催化劑,使得兩個人的感情升溫,他們彼此相愛,在迪倫到達崔斯坦所謂的安全地后,她不甘心就此接受這一切,她想念崔斯坦,她怕瓊(媽媽)擔心,她需要回去,必須回去,這是她現在最需要做的。果然皇天不負有心人,她找到了回去的辦法,而且還是跟她心愛的崔斯坦一起,回到了真實世界中,她向瓊編造解釋了崔斯坦的出現以及發(fā)生的事情,盡管瓊很不喜歡崔斯坦,但是迪倫和崔斯坦成了不能分離的彼此,一旦超過十米,迪倫遭遇的車禍便再次上演,瓊沒有辦法,便送崔斯坦和迪倫一起上學,到了這里,第一部結束,留給人無限的遐想……
            其實是一段愛情故事,卻不按以往的套路,以擺渡人和靈魂的視角講述和呈現了生死和愛情,確實很新穎,很贊!
            然而看完第二部,不是很滿意,最終還是沒能抵過以往愛情劇的完美大結局,迪倫和崔斯坦收獲了愛情,過上了真真切切的人類真實生活??赡茏髡哌€是秉承了有情人終成眷屬的美好祝愿,我想也是可以理解的。
            這只是故事情節(jié),雖說是小說,我卻在想真的會有擺渡人嗎?如果有,我的擺渡人又是誰,我也想遇到崔斯坦!
            崔斯坦,一個很好聽的名字,名如其人。
            島上書店讀書筆記字篇二
            《平凡的世界》
            好詞:
            生機勃勃 生機盎然 生機勃發(fā) 春色滿園
            灑滿陽光 人聲鼎沸 書聲瑯瑯 熱鬧非凡
            垂柳依依林蔭小道 你追我趕 歡聲笑語
            環(huán)境幽雅 清香四溢 景色迷人 奮發(fā)向上
            茁壯成長 三五成群熱鬧歡騰 款款清歌
            好句:
            他從衣袋里摸出來一根紙煙,也不點著,低頭把鼻子湊上去聞了聞。田福堂氣管有毛病,甚至都有點喘了,因此不敢太多地抽煙。他以前又是個“老煙囪”,現在實在耐不住了,就拿出煙卷來聞一聞過癮。只是到了萬般無奈的時候,才點著抽一支——換來的唯一享受就是沒命地咳嗽老半天。他身上倒常裝著紙煙,并且不下中等水平,只是自己很少抽,大部分給別人抽了。
            順便說說,這米家鎮(zhèn)雖屬外縣,但舊社會就是一個大鎮(zhèn)子,雙水村周圍的人要買什么重要的東西,如果石圪節(jié)沒有,也不到他們原西縣城去,都到外縣的米家鎮(zhèn)去置辦。米家鎮(zhèn)不僅離這兒近,貨源也比他們縣城齊全——不光有本省的,還有北京、天津進來的貨物。
            在許多情況下,金家鬧不過田家,因為村中的權力在田福堂手中。田福堂本人的能耐是一回事,他還有個在門外當官的弟弟。村里人一般回避和他正面沖突。但金家許多人對緊跟田福堂的孫玉亭,卻反感透頂了。可是孫玉亭他哥一家人又在金家戶族里很有些威望。玉厚老兩口和他們的四個子女,和金姓許多人家的大人娃娃,保持著十分交錯的友好關系。尤其是他們家當著一隊隊長的孫少安,又是村里少數幾個讓田福堂頭疼的人。因此孫玉厚一家人受到許多金姓人家的普遍尊重。由于這個原因,大家對孫玉亭的所作所為一般也就容忍了——他歪好算孫玉厚的弟弟。
            孫少平目前還沒有到這樣的地步。他只是感到,在他如此潦倒的生活中,有一個姑娘用這樣親切而善意的目光在關注他,使他感到無限溫暖。她那可憐的、清瘦的臉頰,她那細長的脖項,她那剛能遮住羞丑的破爛衣衫,都在他的內心蕩漾起一種春水般的波瀾。
            在整個荒涼而貧瘠的黃土高原,一個縣的縣立高中,就算是本縣的最高學府吧,也無論如何不可能給學生們蓋一座餐廳。天好天壞,大家都是露天就餐。好在這些青年都來自山鄉(xiāng)圪嶗,誰沒在野山野地里吃過飯呢?因此大家也并不在乎這種事。通常天氣好的時候,大家都各自和要好的同學蹲成一圈,說著笑著就把飯吃完了。
            他蹲在房檐下,一邊往嘴里扒拉飯,一邊在心里猜測:她之所以也常常最后來取飯,原因大概和他一樣。是的,正是因為貧窮,因為吃不起好飯,因為年輕而敏感的自尊心,才使他們躲避公眾的目光來悄然地取走自己那兩個不體面的黑家伙,以免遭受許多無言的恥笑!
            那天班上學習《人民日報》社論《領導干部帶頭學好》的文章,班主任主持,班長顧養(yǎng)民念報紙。孫少平一句也沒聽,低著頭悄悄在桌子下面看小說。他根本沒有發(fā)現跛女子給班主任老師示意他的不規(guī)行為。直等到老師走到他面前,把書從他手里一把奪過之后,他才猛地驚呆了。全班頓時哄堂大笑。顧養(yǎng)民不念報了,他看來似乎是一副局外人的樣子,但孫少平覺得班長分明抱著一種幸災樂禍的態(tài)度,看老師怎樣處置他呀。
            孫玉厚當時想:他家人老幾輩子沒出過一個先生,睜眼瞎受了多少氣啊!從古到今,世界說來說去,總是識字人的天下。他想他這輩子是不頂事了,但說不定能把玉亭造就成孫家的人物。如果是這樣,他孫玉厚辛勞一輩子也就值得了。再說,他看玉亭這娃娃腦子還靈——他已經在村里教冬書的金先生那里識了不少字。
            他看見紅梅換了一件半舊的紅格子布衫,好象變了另外一個人似的。大概由于一個假期在家里,這個季節(jié)吃的東西又比較多一些,她原來很瘦削的臉頰現在看起來豐滿了許多。已經度過了半年的城市生活,她也懂得把自己農村式的“家娃”頭,象城市姑娘一樣扎起了兩個短辮;加上自做的、手工精細的方口鞋和一條看起來是新買的天藍色褲子,簡直讓人都認不出來這就是郝紅梅了。其實她無非就是把原來的一身補釘衣服換成了沒有補釘的衣服。這個小小的變化,就使一個本來不顯眼的人,一下子很引人注目了。同時也應該承認,郝紅梅本來就具備那種漂亮姑娘的臉型和身段。如果有一身比現在更漂亮的衣服,就很難看出這姑娘是來自農村了。
            從縣城到他們村有七十華里路。這條路連接著黃土高原兩個地區(qū),因此公路上的汽車還是比較繁多的。從出縣城起,路面比較寬闊,以后就越走越狹窄。約摸到五十華里外,川道完全消失了。西山夾峙的深溝,剛剛能擺下一條公路。接著,便到了分水嶺。壁立的橫斷山脈陡然間堵住了南北通道。在以前,公路只好委屈地從這里盤山而上,才能伸到山那面。前幾年在一個山腰里捅開了一個豁口,才把公路從山頂降到了半山腰。不過,山兩面公路的坡度還是很長很陡的。這里汽車事故也最多,公路邊的排水溝里,常常能看見翻倒的車輛——上坡時慢得讓司機心煩,下坡時他們往往發(fā)瘋地放飛車,結果……
            郝紅梅看得出來,這學期開學后,孫少平一直找機會總想和她說話,但她都有意回避了。叫人生氣的是,今天下午她正興致勃勃地和養(yǎng)民他們打籃球,這個不識高低的人,竟然讓她給他傳球!她故意不給他,而把球給了顧養(yǎng)民。她要以此讓他明白:她現在已經和班長好上了……
            現在,玉亭抽著剛從他哥煙布袋里挖來的旱煙,已經過了東拉河,走到廟坪棗樹林的小土路上了。他現在還不能直接到小學去。他要去找一回他們大隊的副書記金俊山,商量一點事。本來這種事要是書記田福堂在,他就不會去找金俊山。書記去公社開會,不在村里,他現在只能去找金俊山商量。
            漸漸地,他每天都沉醉在讀書中。沒事的時候,他就躺在自己的一堆破爛被褥里沒完沒了地看。就是到學校外面轉悠的時候,胳膊窩里也夾著一本——轉悠夠了,就找個僻靜地方看。后來,竟然發(fā)展到在班上開會或者政治學習的時候,他也偷偷把書藏在桌子下面看。
            只有在半山腰縣立高中的大院壩里,此刻卻自有一番熱鬧景象。午飯鈴聲剛剛響過,從一排排高低錯落的石窯洞里,就跑出來了一群一伙的男男女女。他們把碗筷敲得震天價響,踏泥帶水、叫叫嚷嚷地跑過院壩,向南面總務處那一排窯洞的墻根下蜂涌而去。偌大一個院子,霎時就被這紛亂的人群踩踏成了一片爛泥灘。與此同時,那些家在本城的走讀生們,也正三三兩兩涌出東面學校的大門。他們撐著雨傘,一路說說笑笑,通過一段早年間用橫石片插起的長長的下坡路,不多時便紛紛消失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中。
            他站起來,用手抹了一把臉,端著半碗剩菜湯,來到西南拐角處的開水房前,在水房后墻上伸出來的管子上給菜湯里,攙了一些開水,然后把高粱面饃掰碎泡進去,就蹲在房檐下狼吞虎咽地吃起來。
            玉亭是大隊黨支部委員、農田基建隊隊長、貧下中農管理學校委員會主任,一身三職,在村里也是一個人物。全村開個大會,盡管他衣服不太體面,但也常是坐主席臺的人。他又有文化,上面來個什么文件或材料,書記田福堂和副書記金俊山都不識字,回回都是他給眾人宣讀。這時候,全村大人娃娃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使他感到非常的滿足,把饑腸餓肚早已忘得一干二凈。
            起先,她和孫少平一樣,因為自己家庭貧困,覺得在眾人面前抬不起頭來。最使她窘迫的是,她吃不起好點的飯,頓頓都是黑高粱面饃。女孩子愛面子,她不愿在大庭廣眾面前領自己那份不光彩的干糧,頓頓飯都是等別人吃完后她才去。
            每天的勞動可是雷打不動的,從下午兩點一直要干到吃晚飯。這一段時間是孫少平最難熬的。每當他從校門外的坡底下挑一擔垃圾土,往學校后面山地里送的時候,只感到兩眼冒花,天旋地轉,思維完全不存在了,只是吃力而機械地蠕動著兩條打顫的腿一步步在山路上爬蜒。
            孫玉厚老兩口大受感動地看著他們這個最小的孩子,連一句話也說不出來了。按說,她是家里最小的娃娃,應該嬌慣一些??珊⒆娱L了這么大,還沒給她扯過一件象樣的衣服?,F在她已經到石圪節(jié)上了初中,身上還七長八短地穿著前兩年的舊衣服。
            少平站在河邊,盡管已經誤了吃飯時間,但他一點也不感覺到餓。他突然幻想:未來的某一天,他已經成了一個人物,或者是教授,或者是作家,要么是工程師,穿著體面的制服和黑皮鞋,戴著眼鏡,從外面的一個大地方回到了這座城市,人們都在尊敬親熱地和他打招呼,他在人群里看見了顧養(yǎng)民和郝紅梅……
            少平冷靜地給沒了主意的母親和姐姐安排眼前一些最當緊的事。他回到村里時,就聽說哥哥去米家鎮(zhèn)給隊里的牛治病去了。父親此刻又沒回來——而且他的心情肯定已經壞到了極點。眼看天就要黑了,家里還處在混亂之中。嚴酷的現實要求他立刻成為這個家的臨時主事人。他已經長大了,應該對家里承擔起責任來。想想看,哥哥在他這個年齡,無論是在家里還是在門外,都已經大事小事一身擔了!
            島上書店讀書筆記字篇三
            從好奇到責任,亦是成長與親情的凝結。
            從《活著》到《許三觀賣血記》,余華的作品帶給我的從來都不是震撼,他的文字三言兩語,總是很簡單,每個字眼都顯得特別樸實,但把它們堆砌在一起,卻能給人一種無法言語的壓抑感。這種感覺我無法精準的描述,就像夏日里的空氣,一動不動的悶在那里,揮之不去。
            《許三觀賣血記》是余華1995年創(chuàng)作的一部長篇小說,采用的是一種客觀的敘事方式,沒有細膩的心理活動,也沒有細致的刻畫所處時代的生活困苦,而是采用第三方視角,簡潔平緩的語氣講述了一個平凡小人物,絲廠送繭工許三觀在社會生活面前的選擇,掙扎和擔當,整篇下來除了歷史背景的難過和無奈,更給人溫情和希望。
            許三觀是一個什么樣的人呢?他無知,認為賣血可以使身子骨更結實,賣血前要喝八大碗水;他好面子,賣完血后要裝作熟客般“一盤炒豬肝,二兩黃酒,黃酒溫一溫”;他顧家,對妻子許玉蘭是真的疼惜,對兒子更是疼愛,對家庭更有一份擔當。
            他是一個矛盾體,正因如此,才塑造了一個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
            他一生賣過十二次血。
            第一次是出于好奇,跟著跟龍和阿方去賣血,并用賣血的錢添置了家具,迎娶“油條西施”許玉蘭。
            第二次是賣血賠錢給被一樂打傷了的方鐵匠的兒子,一樂并不是自己的親生兒子。
            第三次,一半是為了報復許玉蘭(或者說是尋求一種平等),一半是為了補償暗戀對象林芬芳。
            第四次是大饑荒時期,為了能讓家人吃上一頓好的,賣血去勝利飯店吃面條。
            第五次是因為下鄉(xiāng)當知青的一樂生病了。
            第六次賣血是二樂所在生產隊的大隊長來了,為了給二樂拍馬屁,賣血大設宴席。不久之后,二樂背著病重的一樂回來,為了救一樂,許三觀一個上午借了63塊錢,他一邊要許玉蘭護送一樂去上海,一邊再次找李血頭賣血,可李血頭不理他。他只好拼死一搏,設計好路線,在六個地點上岸,一路賣血去上海,這一路下來幾乎要來他的命。
            第七次在林浦;第八次隔了三天在白林;第九次隔了四天在松林,賣完就暈倒了,賣了400ml血的錢,在醫(yī)院搶救輸了700ml,白買了兩次;第十次,和來喜來順在黃店賣;第十一次在長寧……趕到上海,一樂在恢復中。
            最后他想自私一回,卻被告知,他太老了,血沒人要了,傷心的哭了起來。
            他的每一次賣血,幾乎都是為了家人能在最困難的日子里活下去,賣血是在生活困頓走投無路的情況下得救命稻草。即使是最后一次發(fā)現血沒人要時,更多考慮的是萬一家里有急用他沒辦法籌錢。
            最后還好是一個圓滿結局,身體健康,老伴猶在,兒子幸福,讓那個荒謬的年代,荒謬的一代人,有了色彩。
            人生而渺小,人生而偉大。
            島上書店讀書筆記字篇四
            做一只百折不撓的牛虻
            真正意義的行動不應考慮生命危險。我被神派到這座城市來,好比是馬身上的一直牛虻,其職責就是刺激它盡快前行—這是蘇格拉底《對話錄》里的一句。這是對《牛虻》這本書的評價。
            無論我仍然活著
            還是我依然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愉快地飛來飛去
            --牛虻
            這本書是受“保爾”所薦,我才開始讀的。它的作者是——艾捷爾·麗蓮·伏尼契,這著作影響著千萬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亞瑟——也就是牛虻。
            這本書寫的是亞瑟在經歷重重困難后仍不忘革命,堅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獄后,許多人認為他已死,但他又重現江湖,不顧家人反對,在勞倫佐·蒙太尼里的幫助下堅持革命。他把自己命名為牛虻,因為他有牛虻的優(yōu)秀品質。
            我記得他在被槍決的時候的一個段落,因為他堅強的品質令我記憶猶新:“一顆子彈打歪了,擦破了他的臉。另外一顆子彈打在膝蓋的上部。牛虻站在那,沖他們笑。他們驚恐萬分的瞅著已經被他們槍決,可是沒有被殺死的人‘上校,你帶來一只蹩腳的行刑隊!我來瞧瞧能不能把他們調教好。行了,伙計們!把你的武器抬高一點!你們都準備好了嗎?那么來吧!預備——舉槍——’‘射擊!’上校跑上前搶先叫喊道。又一陣亂七八糟的射擊。煙霧漸漸散開,隨后冉冉升起,匯合到晨曦之中。他們見牛虻已然倒下,發(fā)現他竟然還沒有死。他搖晃著站了起來,接著便向一邊躺在了草地上。‘他是不是死了?’上校輕聲問。獄醫(yī)低聲答道,‘我想是吧······感謝上帝!’‘感謝上帝!’上校又說了一遍,‘總算結束了!’蒙太尼里來到院內,木然看看前方。‘主教閣下!請你一定要原諒······槍決剛結束,尸體還沒······’‘哦,我的上帝!’一個士兵忽然喊叫起來,軍事長官及時回頭去看。是的······草地上那具血淋淋的、模糊不清的身軀又一次開始掙扎,而且開始呻吟。牛虻倚著醫(yī)生的膝頭直起身體,瞪大眼睛直瞅著十字架······”
            牛虻這種堅強的毅力,讓我佩服得五體投地,也只有具有牛虻這樣的品質,才能在無數子彈穿過身體的情況下,鮮血將要流盡的情況下仍然頑強不屈的站立起來,無所畏懼,更是不怕死神的威脅。
            讀過這本書后,我才知道,我們所有的困難加起來,在牛虻眼里都是那么微不足道,我們只有學習牛虻那種剛毅不屈的精神,不屈不撓,從不認輸······
            島上書店讀書筆記字篇五
            小說講述的是一位叫福貴的老人悲慘的一生。福貴曾經是一個闊少爺,家境很好,但到了他爹這一代,家道開始衰敗,他爹爹生活奢侈、揮霍。而福貴比起父親來更有過之而無不及,他吃喝嫖賭,無惡不做,終于在一次賭博中,上當受騙,把自己家的土地全部輸給了別人。他的家境一落千丈,父親也被氣死。從此,他和母親、妻子、女兒相依為命,過起了自力更生的農家生活。母親由于過于勞累,生病在床,一次,福貴去給母親取藥,被國民政府抓住,作為莊丁送上前線。戰(zhàn)場上,他親眼目睹了戰(zhàn)爭的殘酷,看到了一次次的死亡,他思念自己的親人,渴望能夠活下去。兩年后,他幸運的回到了家,母親原來已經死了。悲傷之余,唯一能讓他高興的是他有了一個兒子,但是,他不幸命運這時候才剛剛拉開序幕。福貴家庭雖然貧窮,一家人卻生活的非常幸福,兒子有慶也在健康的成長,一次學校組織給縣長的太太獻血。有慶由于先天的營養(yǎng)不良,再加上抽血過多竟然死去。福貴又受到了一次嚴重的打擊,自此,全家完全沉浸在了一種悲痛的氛圍之中。一直到又聾又啞的女兒出嫁時,全家才有了一點歡樂。然而,上天并不憐憫這可憐的人,仍舊一次一次的把難以忍受的苦難向他降臨。先是自己的女兒難產而死。接著是自己的妻子難以忍受喪子、喪女的雙重打擊而去世。福貴只得和女婿二喜以及外甥苦根生活在一起。然而更加讓人難以意料的是,二喜卻在勞動時,不慎被兩塊水泥板夾死。自己的唯一一個親人--外甥苦根最后也意外的離老人而去!!最后,和老人相依為伴的只有一頭老牛。
            一次次的死亡,都是主人公老福貴不緊不滿、平靜寧和的敘述出來的,該長哭當哭時,他無動于衷,該唏噓感慨時,他不肯多談半點。老福貴把所有洶涌的情感都潛進了冷漠的敘述之中,我的心中卻引起的最強烈的震撼。我不敢想象,誰也不敢想象,如果故事里的主人公換作是我們,我們是否還有活下去的勇氣!但老福貴卻活了下來,而且心里感到無比的踏實。老福貴是這樣說的: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個人過了,我總想著自己日子也不長了,誰知一過又過了這些年。我還是老樣子,腰還是常常疼,眼睛還是花,我耳朵倒是很靈,村里人說話,我不看也能知道是誰在說。我是有時候想想傷心,有時候想想又很踏實,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親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擔心誰了。我也想通了,輪到自己死時,安安心心死就是,不用盼著收尸的人,村里肯定會有人來埋我的,要不我人一臭,那氣味誰也受不了。我不會讓別人白白埋我的,我在枕頭底下壓了十元錢,這十元錢我餓死也不會去動它的,村里人都知道這十元錢是給替我收尸的那個人,他們也都知道我死后是要和家珍他們埋在一起的……
            我真的不想折騰我的感情,我真的不想繼續(xù)我的痛苦。但是面對著這樣欲哭無淚、欲嘆無聲的敘述,誰的感情不像一鍋煮沸的水呢?
            人為什么而活著?
            這是一個永恒的話題,更是一個眾說紛紜而沒有結論的話題。但是,我卻覺得作者余華說的更有道理。
            余華這樣說:活著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著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為活著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著?!备YF的妻子家珍,她對人活著的意義看的明白清楚。她告訴福貴說:“我也不知道什么是福分,只求每年都給你做一雙新鞋”。這不是對余華這種“活的哲理”的最好詮釋嗎?活著就是這樣一種自然而然的過程。
            《活著》像一支古老的歌謠,在向我們傾述著一個生命中脆弱與頑強、歡喜與哀傷的真相,讓我們懂得卑微生命中蘊藏著些微的卻如金子般閃亮的光芒,讓我們懂得人性的溫情能夠一步步把無邊的苦難變成繼續(xù)前進的力量。
            好好活著,善待身邊的每一個人!
            好好活著,做好身邊的每一件事!!
            島上書店讀書筆記字篇六
            人有人格,文有文品。時下批評家論及近世作家,似乎有過分關注其為文而忽略其為人的傾向。實際上,心胸狹窄精神頹喪者難為曠達之文,胸懷大志氣吞星河者始有豪放之辭,人格的高低與文品的優(yōu)劣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當然,在中外文學史上也不乏作家的人品與文品相互分裂的現象,但對于像巴金這種主張“在生活中做的和在作品中寫的要一致,要表現自己的人格,不要隱瞞自己的內心”的作家(《談文學創(chuàng)作》),卻是以其崇高的道德人格和高品位的藝術追求在二十世紀中國文壇,在幾代讀者心中產生巨大影響的。
            有人說這是一本悲觀的小說,我自己也稱它為“絕望的書”
            從本質上看,巴金是一位理想主義者,他始終生存于崇尚理想、追求光明、堅信未來必勝于現在的精神空間里。早在“五四”前后,少年巴金就尋找和確立了自己的“信仰”,并在心靈的祭壇上立下了為理想奮斗終身的誓言。后來隨著時光的消逝,巴金所追求,巴金賴以奮斗不息的心靈支柱逐漸從原來具體的信仰轉化為具有象征意義的“心靈的燈”,轉化為抽象的理想、光明與正義。甚至到了晚年,他也還滿懷信心地說:“任何時候在我的面前或遠或近,或明或暗,總有一道亮光。不管它是一團火,一盞燈,只要我一心向前,它會永遠給我指路”(《“尋找理想”》)。
            正由于始終有著這“心靈的燈”,有執(zhí)著的理想追求,巴金對人類的命運和社會的前景又一直是樂觀的,他不僅是一個理想主義者,同時也是一個樂觀主義者。巴金總是堅信,“春天是不會滅亡的”,“生活里是充滿著春天的。秋天里的春天,冬天里的春天,而且有很多很多的春天”(《〈秋天里的春天〉譯者序》)。他“從來不曾懷疑過:舊的要滅亡,新的要壯大;舊社會要完蛋,新社會要到來;光明要把黑暗驅逐干凈”(《〈巴金選集〉后記》)。
            與這種理想的光環(huán)和必勝的信念相映照,巴金的人格精神中還時刻閃現著一種以奮斗為生命,以痛苦為力量,以獻身為幸福的英雄主義氣概。在確立信仰時,他就立下了“奮斗就是生活,人生只有前進”的座右銘(《家庭的環(huán)境》),后來他大多把那些意志堅強、奮斗不息的戰(zhàn)士作為自己的人生楷模。他歌頌那些為主義而死、為理想獻身,為奮斗犧牲的革命黨人、民粹派英雄和志愿軍戰(zhàn)士;他推崇克魯泡特金、羅曼·羅蘭那種以痛苦為力量,在痛苦中凈化心靈、尋得歡樂的人生態(tài)度。直至耄耋之年,巴金還表示“不敢躺倒,不敢沉默”,仍然要“奮斗到底”的決心(1991年10月15日《致冰心》)。
            然而巴金又決非個人英雄主義者,他所追求的是人類平等、自由、互助的共同理想,而不是一己私利,他的人格精神中始終包含著自覺的群體意識。巴金認為,應該“把個人的命運聯系在群體的命運上,將個人的希望寄托在群體的繁榮中”。“人對他的同胞必須真誠,必須互助;離開了合作與互助人便不能夠生存”(《怎樣做人及其它》)。他常說人生的意義在于奉獻,而不在于索取與接受;人只有在眾人的幸福中才能求得個體的幸福。
            總之,理想主義、樂觀主義、英雄主義以及群體主義是巴金人格精神中的四塊基石,它們代表著巴金最根本的人生追求與價值取向,人們從巴金身上所看見的無私奉獻、善良正直、真誠熱情等諸多美好品格正是這些人格精髓的具體顯現。這一切融入文學創(chuàng)作,也就使巴金的作品顯示出一種迥異于其他作家作品的文學品位。遠大的理想、必勝的信念與奮斗的精神,使巴金的創(chuàng)作帶上了鮮明的崇高品格,他總是在作品中敘說信仰的力量,呼喚春天,謳歌理想、贊美未來,他作品中反復出現的也總是太陽、星光、明燈、圣火等充滿光與熱,能給人帶來信心與力量的意象。在巴金筆下,英雄們的思想境界是最高尚的,美好愛情是高潔的;他時時在傳遞著一種美好的信息,不合理的制度和罪惡的勢力終將退出歷史的舞臺。他的作品能給與讀者一種精神的鼓舞、奮斗的力量,伴隨讀者去摧毀舊的世界,催化新的萌生。許多讀者正是讀了巴金的作品而選擇抗爭、選擇奮斗,從而開始不息的追求。
            有著遠大理想和必勝信念的巴金是幸福的。他向舊勢力大膽地喊出“我控訴”,執(zhí)筆宣布一個垂死制度的死刑,不停地對敵人實施攻擊,也可以毫不猶疑地說“春天是我們的”。但是,理想與現實總歸是有距離的,在通往理想社會的進程中,到處是崎嶇的布滿荊棘的山路,時時有先驅者倒下的身影。因此,一旦巴金更為深入地觀照和描摹現實,有時也會陷入矛盾與痛苦之中。他筆下的英雄為信仰而獻身,但這種獻身有時卻難免成為無謂的犧牲;也很早就宣判過封建專制制度的死刑,但封建專制的陰魂卻遲遲不肯退出歷史舞臺;他預告說將會有很多很多的春天,但自己又常常覺得并非真正看到春天的花朵。幸運的巴金只能時時感到心靈的悲痛,只能進行著永無止境的奮斗,他的作品也由此而顯示出一種執(zhí)著,幾分悲壯。
            文學并不是巴金最初的人生選擇,但文學上偶然的成功并沒使他忘記自己的社會使命;巴金最終選擇文學也非為著個人功名或一己私利,群體的精神使他更加堅信文學的目的是為著全人類。他從不把文學當作沽名釣譽的工具,而是把創(chuàng)作當成服務人類報效祖國的工作。面對祖國與人民,面對同樣關注著人類前途與命運的讀者,巴金不必要隱瞞自己的內心,也沒理由不獻出他的全部真誠與熱情。他從不忸怩作態(tài)故作高深,也反對炫耀新奇玩弄讀者。讀他的作品,人們都可感受到一個真誠自我的存在,小說中的“我”與人物交心,散文中的“我”同讀者對話。在七十余年的創(chuàng)作生涯中,巴金有過幼稚,有過偏激,也有過輕信,這一切在他作品中留下的印記,正好從另一個角度反映出他創(chuàng)作時的坦然與真誠?;蛟S可以說巴金的創(chuàng)作有過許多的成功,也有過某些閃失,但這種閃失并無損于他坦誠的本色,因為他只不過把一個真實的自我,把自己全部的愛奉獻到讀者面前,奉獻給人類的明天。
            執(zhí)著于理想,呼喚著崇高,帶著幾分的悲壯,一片的真誠,巴金以他的人格精神和藝術良知,以他相得益彰的人品與文品,為二十世紀的中國文學留下一種獨特而永恒的光彩。
            島上書店讀書筆記字篇七
            在這個快樂的暑假里,我看了一本非常好看的書,是奧黛莉·克倫畢斯寫的《屋頂上的小孩》。我覺得這是一本既有趣又很傷感的書,在這本書里,失去親人陪伴的痛楚被表現的淋漓盡致,非常真實。
            自從薇拉最小的妹妹上天堂后,她們全家就陷入了悲痛之中,難以自拔,薇拉的媽媽每天不分晝夜地畫畫,薇拉的小妹從此不再開口說話,家中一片混亂。
            薇拉的小妹為什么不再開口說話了呢?我認為可能是因為寶寶死后,小妹很傷心,但又表達不出來,心想如果寶寶沒有死,和自己還有薇拉玩耍時的景象,就更加悲痛,所以難以自拔,最后失語了。
            熱心的派蒂姨媽為了讓她們家恢復正常生活,趁著薇拉和小妹放暑假,把她們接到了自己家里,好讓她們心力交瘁的媽媽休息一下。
            可是這兩個女孩自從來到派蒂姨媽家,就對他格格不入,這讓派蒂姨媽非常氣惱。
            薇拉和她的小妹總是喜歡爬上屋頂,是“因為這樣比較接近寶寶?!笔堑?,我們離頭頂上的天空更近的時候,仿佛離寶寶也更近。
            薇拉的媽媽說,寶寶會在一些非常重要的時刻看見天使,這些天使不但會讓寶寶接近他們,而且因為太愛寶寶的緣故,所以舍不得將她送回來。在這段時間里,他們需要彼此做伴。寶寶有天使,而他們有彼此。在屋頂上,通過霍伯姨丈,薇拉知道人在面對突然而來的悲傷時要“適時地學會坦然無懼地流淚”,學會坦誠地表達自己的痛苦和愛。
            讀了這本書,我懂得了要學會寬慰,學會愛與表達愛。讓我們推開封閉的窗,讓屋頂的陽光照亮心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