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甘肅省平涼市莊浪縣公安局招聘公告【60人】》已發(fā)布,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報名時間:2019年5月6日至5月12日,現將相關信息發(fā)布如下:

報名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3.具有莊浪戶籍或莊浪生源應往屆畢業(yè)生;
4.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5.年齡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2001年4月30日之前,1989年4月30日之后出生);
6.身體健康,面部無明顯疤痕、胎記,無殘疾、無紋身等特殊印記,無口吃、無肢體功能障礙,無傳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雙眼矯正視力均不低于5.0;
7.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和在職公安民警職工的子女、公安院?;蛘ㄔ盒.厴I(yè)生、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本人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本人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3.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4.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本人有吸毒史的;
5.法律規(guī)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報名程序
1.報名時間和地點:2019年5月6日—5月12日(共7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在甘肅省莊浪縣公安局辦公樓二樓活動室(具體地址:甘肅省莊浪縣水洛鎮(zhèn)東關街60號)。
2.報名方式:報名采取本人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接受電話、網絡等其他方式報名。
3.報名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戶口薄、二代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莊浪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1,自行下載打印填寫)、戶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本人無違法犯罪證明以及其家庭成員和近親屬無被判處刑罰、無參加非法組織、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證明等資料,應屆在校畢業(yè)生除上述證件外(不含畢業(yè)證),還須提供學校就業(yè)部門蓋章的學歷證明原件(模版詳見附件2),軍隊退役人員須提供退役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在職公安民警職工的子女、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須提供相關證件或證明文件,同時提交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6張(背面注明姓明,并附jpg格式電子版,大小50-200kb,文件名為本人姓名+身份證號)。報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齊全的,不予報名,提交的報名材料須真實、準確,相關證件不得以證明材料代替,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已就業(yè)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4.資格審查和繳費。根據應聘人員填寫的報名登記表和提交的有關證件材料,工作人員按照規(guī)定的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guī)定繳納報名考試費150元。

報名監(jiān)督檢查
為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正、透明,由縣監(jiān)委進行全程監(jiān)督。
本公告由縣公安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933-5967521

報名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3.具有莊浪戶籍或莊浪生源應往屆畢業(yè)生;
4.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5.年齡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2001年4月30日之前,1989年4月30日之后出生);
6.身體健康,面部無明顯疤痕、胎記,無殘疾、無紋身等特殊印記,無口吃、無肢體功能障礙,無傳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雙眼矯正視力均不低于5.0;
7.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和在職公安民警職工的子女、公安院?;蛘ㄔ盒.厴I(yè)生、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本人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本人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3.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4.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本人有吸毒史的;
5.法律規(guī)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報名程序
1.報名時間和地點:2019年5月6日—5月12日(共7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在甘肅省莊浪縣公安局辦公樓二樓活動室(具體地址:甘肅省莊浪縣水洛鎮(zhèn)東關街60號)。
2.報名方式:報名采取本人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接受電話、網絡等其他方式報名。
3.報名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戶口薄、二代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莊浪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1,自行下載打印填寫)、戶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本人無違法犯罪證明以及其家庭成員和近親屬無被判處刑罰、無參加非法組織、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證明等資料,應屆在校畢業(yè)生除上述證件外(不含畢業(yè)證),還須提供學校就業(yè)部門蓋章的學歷證明原件(模版詳見附件2),軍隊退役人員須提供退役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在職公安民警職工的子女、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須提供相關證件或證明文件,同時提交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6張(背面注明姓明,并附jpg格式電子版,大小50-200kb,文件名為本人姓名+身份證號)。報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齊全的,不予報名,提交的報名材料須真實、準確,相關證件不得以證明材料代替,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已就業(yè)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4.資格審查和繳費。根據應聘人員填寫的報名登記表和提交的有關證件材料,工作人員按照規(guī)定的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guī)定繳納報名考試費150元。

報名監(jiān)督檢查
為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正、透明,由縣監(jiān)委進行全程監(jiān)督。
本公告由縣公安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933-59675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