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移民國家中,德國一直以高福利著稱,絕大部分人選擇移民德國這也正是因為它完備的社保體系。而在這些福利中,極具人性化的一項就是——家長金(Elterngeld)。整理了一篇關于德國家長金(Elterngeld)的文章,歡迎閱讀!
家長金,也可稱作父母金。顧名思義,就是指在德國生了小孩的父母可以從德國政府那里領到的一筆錢,可用來彌補照顧小孩期間父母們損失的工作收入。正是因為這樣,爸爸媽媽們才可以更加安心地地照顧小寶寶~
家長金的申請條件
當父母雙方當中的任何一方,符合以下情況中的任意一條,即可作為申請人,在德國申請并獲得家長金:
擁有德國國籍;
持有德國長期居留許可;
持有德國工作簽證;
持有歐盟藍卡簽證;
持有德國法人簽證;
持有德國帶工作許可的家庭團聚簽證;
在此提醒您:持有留學簽證的家長們是不能申請家長金的!
另外,還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寶寶出生后是申請人自己照顧;
孩子在2007年以后出生;
申請人每周工作不工作,或工作不超過30個小時;
申請人和孩子均生活在德國;
在寶寶出生前一年,父母雙方收入的納稅總額不得超過50萬歐元,若家庭只有一個人工作,則納稅總額不得超過2萬歐元,超出者則無法領取家長金。
家長金的補助金額
接下來再來跟大家一起算算家長金的補助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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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申請人在寶寶出生前沒有工作,則寶寶出生后每個月可以拿到300歐的基礎家長金(Basiselterngeld)。
如果是父母雙方申請,則最多可以拿14個月,可以分別休或者一起休;如果是父母一方申請,最多可拿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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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申請人在寶寶出生之前有工作,則領取的家長金則需要按照稅后收入的一定比例計算。比例如下:
產前工資在1240歐以上,百分比為65%;
產前工資在1220歐以上,百分比為66%;
產前工資在1000歐到1200歐之間,百分比為67%;
產前工資低于1000歐,工資越低拿到的比例越高,可達到100%;
而因為媽媽們可以在產后領取生育金(Mutterschaftsgeld),所以如果媽媽們生產前有工作,那么,如果她們產后拿到的生育金數(shù)額超過家長金,則不能重復領取,也就是說,家長金要等到生育金領取結束后再開始拿。
也就是說,家長金最低可拿300歐,可拿到1800歐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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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自2015年7月1日起出生的小孩,爸爸媽媽可以申請增強家長金(ElterngeldPlus)。增強家長金比較適用于在領取家長金期間父母雙方想兼職工作的情況(Teilzeitarbeit)。增強家長金為普通家長金的一半,不過領取的總時長加倍。
家長金的申請步驟
中德商橋大致介紹了德國移民福利家長金的申請條件和金額,接下來,相信大家最關心的應該是如何領取家長金了吧。那么,接下來中德商橋就來給大家介紹一下領取家長金的詳細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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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登錄家長金的官方網站(www.elterngeld.com),選擇居住的德國聯(lián)邦州,點擊進入相應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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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下載家長金的申請表,填好并附上親筆簽名。中德商橋在這里提醒一下大家,填表時會需要申請人的稅號(SteuerIdentifikationsnummer),需要自己提前查詢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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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以下所述的文件材料:
護照和居留證復印件;
寶寶出生前一年的收入證明(Verdienstbescheinigung);
寶寶出生證明中有一張用來申請父母金的證明;
醫(yī)療保險證明;
外管局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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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好表格后,把表格以及所有需要的文件材料一起郵寄或者當面交到當?shù)爻鞘械霓k事處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