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肅張掖民樂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55名公告已發(fā)布。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報名時間:2018年11月2日至2018年11月4日截止。為您整理了招聘條件和報名程序,供您參考。

根據(jù)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規(guī)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甘政辦發(fā)〔2016〕119號)和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張掖市規(guī)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張政辦發(fā)〔2017〕39號)精神,經(jīng)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55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招聘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2.年齡為18周歲以上(2000年10月1日以前出生),30周歲以下(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退役士兵、士官放寬到具有高中及以上國家承認的學歷;
4.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單側矯正視力達到4.8以上。身體健康,體形端正,面部無明顯疤痕、胎記,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紋身,無肢體功能障礙,無嚴重傳染性疾病和慢性病等,身體健康,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5.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6.具備與招聘崗位相匹配的其它條件;
7.在職公安民警配偶、子女,公安類院校未就業(yè)畢業(yè)生、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含免于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治安管理處罰;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
3.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5.法律規(guī)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報名程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統(tǒng)一組織。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8年11月2日至2018年11月4日(共3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民樂縣公安局一樓出入境大廳(民樂縣金山路北)
3.報名要求: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報名時工作人員對報名人員身高、視力、身體外觀、運動協(xié)調(diào)性、口語等項目參照人民警察體檢標準進行初測,初測明顯不符合條件的人員原則上不予以報名。報名攜帶本人戶口本、身份證、畢業(yè)證、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和近期二寸同底免冠照片3張。報名者在http://www.gsml.gov.cn/UploadFiles/zfxxgk/2018/10/201810291748089754.xls自行下載并填寫《民樂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報名時提交紙質(zhì)登記表一式一份,報名費150元,材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個人所提供的相關證件、資料必須真實有效,不得弄虛作假,凡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
4.資格審查:由民樂縣公安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嚴格按照應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進入筆試程序。
(二)筆試
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統(tǒng)一組織筆試,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漢語作答。
1.筆試內(nèi)容以法律基礎知識(包括憲法、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處罰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機關組織條例、人民警察使用武器警械條例、時事政治等公安法律基礎知識)和公文寫作為主。筆試的命題、制卷和閱卷工作由縣公安局組織實施;筆試答題時間為120分鐘,試卷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和地點及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3.筆試成績:筆試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并公布。
(三)面試
1.參加面試人員按照招聘計劃人數(shù)1:2的比例從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地點在公布筆試成績時一并公布),筆試末位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
2.面試人員持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明,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占綜合成績的40%,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聯(lián)系方式
招聘工作由民樂縣公安局組織實施。為保證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
報名咨詢聯(lián)系電話:0936-5917512
監(jiān)督電話:0936-5917825

根據(jù)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規(guī)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甘政辦發(fā)〔2016〕119號)和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張掖市規(guī)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張政辦發(fā)〔2017〕39號)精神,經(jīng)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55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招聘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2.年齡為18周歲以上(2000年10月1日以前出生),30周歲以下(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退役士兵、士官放寬到具有高中及以上國家承認的學歷;
4.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單側矯正視力達到4.8以上。身體健康,體形端正,面部無明顯疤痕、胎記,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紋身,無肢體功能障礙,無嚴重傳染性疾病和慢性病等,身體健康,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5.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6.具備與招聘崗位相匹配的其它條件;
7.在職公安民警配偶、子女,公安類院校未就業(yè)畢業(yè)生、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含免于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治安管理處罰;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
3.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5.法律規(guī)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報名程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統(tǒng)一組織。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8年11月2日至2018年11月4日(共3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民樂縣公安局一樓出入境大廳(民樂縣金山路北)
3.報名要求: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報名時工作人員對報名人員身高、視力、身體外觀、運動協(xié)調(diào)性、口語等項目參照人民警察體檢標準進行初測,初測明顯不符合條件的人員原則上不予以報名。報名攜帶本人戶口本、身份證、畢業(yè)證、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和近期二寸同底免冠照片3張。報名者在http://www.gsml.gov.cn/UploadFiles/zfxxgk/2018/10/201810291748089754.xls自行下載并填寫《民樂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報名時提交紙質(zhì)登記表一式一份,報名費150元,材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個人所提供的相關證件、資料必須真實有效,不得弄虛作假,凡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
4.資格審查:由民樂縣公安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嚴格按照應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進入筆試程序。
(二)筆試
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統(tǒng)一組織筆試,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漢語作答。
1.筆試內(nèi)容以法律基礎知識(包括憲法、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處罰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機關組織條例、人民警察使用武器警械條例、時事政治等公安法律基礎知識)和公文寫作為主。筆試的命題、制卷和閱卷工作由縣公安局組織實施;筆試答題時間為120分鐘,試卷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和地點及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3.筆試成績:筆試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并公布。
(三)面試
1.參加面試人員按照招聘計劃人數(shù)1:2的比例從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地點在公布筆試成績時一并公布),筆試末位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
2.面試人員持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明,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占綜合成績的40%,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聯(lián)系方式
招聘工作由民樂縣公安局組織實施。為保證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
報名咨詢聯(lián)系電話:0936-5917512
監(jiān)督電話:0936-5917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