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8年度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有關要求,經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確定邢珊珊等43名同志為國務院國資委擬錄用公務員,的小編現(xiàn)予以公示。公示期間如有問題,請向國資委人事局反映。
公示時間:2018年6月1日-7日
監(jiān)督電話:010-63193744
聯(lián)系地址:北京市宣武門西大街26號
郵政編碼:100053
【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_公示】
第二十八條招錄機關根據報考者的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擇優(yōu)提出擬錄用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yè)院?;蛘吖ぷ鲉挝?、監(jiān)督電話以及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審批或備案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第二十九條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擬錄用人員名單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地方各級招錄機關擬錄用人員名單報省級或者設區(qū)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
第三十條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內,由招錄機關對新錄用的公務員進行考察,并安排必要的培訓。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錄用。中央機關取消錄用的,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地方各級機關取消錄用的審批權限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
附件:國務院國資委2018年擬錄用公務員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