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區(qū)2018年度事業(yè)單位(街鎮(zhèn)、工業(yè)區(qū)) 招聘資格審核通知,報考上海市金山區(qū)2018年度事業(yè)單位并且筆試總分達到進入資格審核分數(shù)線的考生,請于2018年5月25日(周五下午)到上海市金山區(qū)行政服務中心(金山區(qū)龍山路555號東3樓大會場)參加現(xiàn)場資格審核。具體時間安排見附表。因工作需要,現(xiàn)將招聘公告原文發(fā)布如下:
考生需攜帶的材料:
1、報名信息表(本人簽名);
2、身份證;
3、戶口簿(集體戶口攜帶戶籍證明);
4、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或學位證書;
5、招聘簡章“其他條件”、“備注”中要求的與崗位匹配的相關資格證書、獎勵證書等材料;
6、招聘簡章有最低工作年限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經(jīng)歷證明(社保中心出具的社會保險繳納憑證等可以證明工作經(jīng)歷的材料);
7、對于外省市戶籍非應屆考生,需攜帶有效期內(nèi)上海市居住證;
8、政治面貌要求中*員的,提供相關證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并準備所需材料復印件各1份。
請按照規(guī)定時間準時參加,未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視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請按照要求攜帶資格審核材料,凡證件不齊,或與崗位要求不符,資格審核不合格,取消考生面試資格。
附件:資格審核安排
咨詢電話:57922686、57922658。
考生需攜帶的材料:
1、報名信息表(本人簽名);
2、身份證;
3、戶口簿(集體戶口攜帶戶籍證明);
4、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或學位證書;
5、招聘簡章“其他條件”、“備注”中要求的與崗位匹配的相關資格證書、獎勵證書等材料;
6、招聘簡章有最低工作年限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經(jīng)歷證明(社保中心出具的社會保險繳納憑證等可以證明工作經(jīng)歷的材料);
7、對于外省市戶籍非應屆考生,需攜帶有效期內(nèi)上海市居住證;
8、政治面貌要求中*員的,提供相關證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并準備所需材料復印件各1份。
請按照規(guī)定時間準時參加,未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視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請按照要求攜帶資格審核材料,凡證件不齊,或與崗位要求不符,資格審核不合格,取消考生面試資格。
附件:資格審核安排
咨詢電話:57922686、57922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