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國家規(guī)定,在各地各部門公示的基礎上,現(xiàn)將2017年高考具有加分資格的考生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天,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對不符合教育部及河北省有關規(guī)定,弄虛作假者請及時舉報。
河北省教育考試院舉報電話:0311-6600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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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石家莊市紅旗大街231號河北省教育考試院普招處
郵編:050091
附件信息
自主就業(yè)的退役士兵公示名單.xlsx
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q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公示名單.xlsx
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公示名單.xlsx
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公示名單.xlsx
烈士子女公示名單.xlsx
農村戶口獨生子女公示名單.xlsx
少數(shù)民族自治縣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公示名單.xlsx
臺灣省籍青年公示名單.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