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網(wǎng)址:2016年長沙市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成績查詢?nèi)肟?/SPAN>
資格復審
1、進入資格復審的人選,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shù)1:3的比例確定。筆試成績相同的,以專業(yè)知識(崗位知識或申論)成績高低確定。直接考核的崗位,報考人員初審合格后,全部直接進入資格復審。
2、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將于2016年8月16日在報名網(wǎng)站公布,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本人的《長沙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與學位證書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4、不按時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考核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筆試成績相同,以專業(yè)知識(崗位知識或申論)成績高低確定)。同一崗位遞補不超過兩次。
考核
1、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考核。
2、考核方式一般由結構化面試構成,部分崗位可根據(jù)崗位性質(zhì)采取符合崗位要求的考核方式。
3、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和考核時間、地點、具體考核方式及考核方案將在報名網(wǎng)站上公布。
4、各招聘單位將在考核方案中劃定相關成績的合格分數(shù)線(以下簡稱合格分數(shù)線),低于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不進入體檢程序。
總成績合成
考核方式僅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崗位,考生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和考核成績各占50%合成;其他崗位考生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考核成績占60%合成(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直接考核的崗位,考生的考核成績即為總成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