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馬來西亞留學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規(guī)定 (需到中國駐馬來西亞大使館辦理)
(1)辦理時間:
每周四下午2:00—4:00。中國法定節(jié)假日或使館有緊急公務需要處理時除外。
(2)領(lǐng)取馬來西亞留學證明時間:
工作人員審查材料合格后,于當日下午出具留學證明。
(3)材料要求:
A.出示材料:
1、學生護照及馬來西亞簽證原件;
2、學生所在院校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信;
3、學歷證書原件。
B.材料要求:
1、證明信須明確證明學生證號、入學和畢業(yè)時間、學校主管簽名;
2、學生所持學歷證明須有證書編號,若無編號不予受理。
C.使館留存材料:
1、護照首頁及馬來西亞簽證復印件;
2、學歷證書復印件;
3、學校證明件原件。
(4)注意事項
馬來西亞留學證明須由本人親自來使館辦理,謝絕他人或校方代辦。
(1)辦理時間:
每周四下午2:00—4:00。中國法定節(jié)假日或使館有緊急公務需要處理時除外。
(2)領(lǐng)取馬來西亞留學證明時間:
工作人員審查材料合格后,于當日下午出具留學證明。
(3)材料要求:
A.出示材料:
1、學生護照及馬來西亞簽證原件;
2、學生所在院校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信;
3、學歷證書原件。
B.材料要求:
1、證明信須明確證明學生證號、入學和畢業(yè)時間、學校主管簽名;
2、學生所持學歷證明須有證書編號,若無編號不予受理。
C.使館留存材料:
1、護照首頁及馬來西亞簽證復印件;
2、學歷證書復印件;
3、學校證明件原件。
(4)注意事項
馬來西亞留學證明須由本人親自來使館辦理,謝絕他人或校方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