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5年度監(jiān)理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后復核預審的通知
    各市考試機構和廣大考生:
    
  2015年度監(jiān)理工程師資格考試的成績已于7月27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國家下發(fā)的合格標準分數(shù)線。為縮短審核、制發(fā)證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考后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的60%確定暫定合格標準分數(shù)線進行考后復核工作,請各市考試機構和廣大考生參照執(zhí)行。
    
  一、2015年監(jiān)理工程師暫定合格標準分數(shù)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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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暫定合格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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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 
 110  | 
 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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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  | 
 160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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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設工程監(jiān)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guī)  | 
 110  | 
 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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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設工程監(jiān)理案例分析  | 
 120  | 
 72  | 
  二、考后復核的時間和地點 
    
  網上報名時選擇“江門”的考生,請于2015年7月29日至8月7日前(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江門市蓬江區(qū)幸福路20-22號一樓江門市人事考試院服務大廳提交資料。
      由于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均使用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網報名,因此,省、市考試機構均無法獲取考生手機號碼、單位和家庭地址、微信等聯(lián)系方式,無法向考生進行一對一提醒,請廣大考生留意網上公告時間,并相互轉告。 
    
  三、考后復核材料清單 
    
  1.考生報名表(此表要到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才有效);
    
  2.考生報名承諾書一份(見附件1);
    
  3.工作簡歷表一份(見附件2);
    
  4.考生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和聘書原件,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的監(jiān)理資質證書原件和復印件(A4紙)各一份。在審核期限內,本人因事無法前來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見附件3),并在之后一個月內,由本人前往送審點再次送審。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并加蓋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四、注意事項 
    廣大考生一定要特別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國家規(guī)定,凡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fā)證書。 
      各市考試管理機構要認真審核資格條件,按期完成考后復核工作,并于8月14日前將此項考試的審核工作情況報告及合格人員統(tǒng)計表、不合格人員統(tǒng)計表加蓋公章報省人事考試局。 
      附件:1.《考生報名承諾書》 
      2.《工作簡歷表》 
      3.《代辦委托書》 
      4.《考生報名表》 
    
  點擊下載附件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