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事業(yè)發(fā)展需要,經縣編委會研究同意,建湖縣教師發(fā)展中心面向全縣教育系統(tǒng)公開選調研訓教師2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及條件
崗位 |
人數 |
學歷 |
專業(yè) |
有關要求 |
研訓教師 |
1 |
本科及以上 |
數學 |
1.年齡40周歲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級職稱或獲得縣教學能手及以上榮譽稱號的年齡放寬到45周歲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1 |
英語 |
二、選調方法和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5年8月6日—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報名地點: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701室。8月8日上午到組織人事科領取準考證。
3、報名要求:報名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職稱證書、教師資格證、榮譽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正面照片2張,填寫《建湖縣教師發(fā)展中心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
每個崗位開考比例1:3,報名人數不足的學科經批準可放寬至1:2,無人報名或不能形成競爭的,取消該選調崗位。
4、資格審查:報名人員必須如實填寫相關信息,由縣人社局、縣編辦、縣教育局資格審查合格后,參加筆試和面試。
(二)考試
考試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共同組織??荚嚥扇」P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算,筆試占50%、面試成績占50%。
1、筆試:以閉卷形式進行。主要內容為教育教學理論、學科知識和新課程理念,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等。滿分100分。筆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2、面試: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選調崗位擬選調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滿分100分。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確定人選
考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按選調崗位擬選調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選調人選(總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分數高者錄用)。
(四)公示
擬選調人選在建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建湖教育網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時間為7天。
(五)辦理選調手續(xù)
對公示后無異議的擬選調人選,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有關手續(xù)。
監(jiān)督電話:86210301(縣紀委執(zhí)法室)
86233249(教育局監(jiān)察室)
咨詢電話:86226280(人社局人力資源市場管理科)
86232117(教育局組織人事科)
86225201(縣教師發(fā)展中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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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縣教師發(fā)展中心選調教師報名表.xls
建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建 湖 縣 教 育 局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