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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個人擔保借款合同免費(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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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jīng)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xiàn)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xiàn)形式。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jīng)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xiàn)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xiàn)形式。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個人擔保借款合同篇一
            貸款人:
            借款人: ; 配 偶:
            保證人:1、 2、
            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為明確各方權利義務,經(jīng)合同各方協(xié)商一致,訂此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和期限
            (一) 貸款種類:
            (二) 借款用途:
            (三)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
            (四) 借款期限: 年(月),即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借款利率
            1.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
            (1)浮動利率
            借款利率為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月利率 ‰,上浮 %,執(zhí)行月利率 ‰。合同期內(nèi)如遇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diào)整,本筆借款采取以下第 種方式調(diào)整利率。因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diào)整而相應調(diào)整本筆借款執(zhí)行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①立即生效。自基準利率調(diào)整日起,借款按調(diào)整后相應期限檔次的基準利率和上述計算方式確定新的執(zhí)行利率;
            ②貸放日生效(一年一定)。自基準利率調(diào)整后的次年借款發(fā)放對應日按照調(diào)整后的相應期限檔次的基準利率和上述計算方式確定新的執(zhí)行利率,一年度內(nèi)有多次利率調(diào)整的,以最后一次調(diào)整的基準利率為準。
            (2)固定利率
            1.借款利率為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 ‰,上浮 %,執(zhí)行月利率 ‰。合同期內(nèi)不隨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的調(diào)整而相應調(diào)整。
            2.逾期貸款的罰息依逾期貸款金額和實際逾期天數(shù)計算,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加收 %執(zhí)行。
            3.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罰息依違約使用貸款金額和實際天數(shù)計算,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加收 %執(zhí)行。
            4.本合同采用浮動利率方式的,遇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diào)整,貸款人有權根據(jù)罰息計算方式相應調(diào)整本合同罰息利率。因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diào)整而相應調(diào)整本筆借款罰息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5.日利率=月利率/30,月利率=年利率/12。
            第三條 提款
            1.下列條件未滿足的,貸款人有權不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
            (1)借款人按照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并辦妥相關手續(xù)。
            (2)未出現(xiàn)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3)本提款條件的設立,并不代表貸款人有義務據(jù)此條件放款,貸款人未滿足提款條件的放款,不構成貸款人的履約瑕疵。
            2.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將貸款資金劃入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以下賬戶,戶名: ,賬號: 。本授權是不可撤消的,貸款人的劃付即為借款人的提款。
            第四條 還款
            1.借款人同意按 (□月/□季/□半年/□年)結息,到期還本。結息日為每 (□月/□季末月/□6月和12月/□年末月)的 日。如借款本金的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與本金一并結清。
            2.借款人委托貸款人從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個人結算賬戶中直接扣收到期應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扣款賬戶戶名: ,賬號: 。借款人應于每期還款日前在上述賬戶內(nèi)存入足以償還當期應還借款本息款項。如借款人提供的個人賬戶出現(xiàn)凍結、扣劃、變更、余額不足等情況而造成貸款人無法全額扣收本息及相關費用的,借款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新的還款賬戶或及時補足賬戶余額,如借款人要變更還款賬戶,須提前向貸款人提出申請,征得貸款人的同意。
            3.貸款人扣劃所得款項按先前期、后當期和先利息后本金的順序抵充借款人應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五條 借款人的權利義務
            1.有權按合同的約定取得貸款。
            2.配合貸款人對貸款使用的日常監(jiān)督檢查,按貸款人的要求如實提供各種資料、文件和信息,并保證所提供資料、文件和信息是真實、完整、準確的。
            3.按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
            4.借款人基本情況發(fā)生變化、出現(xiàn)重大不利于貸款安全的情形或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fā)生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并落實貸款人認可的保全措施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5.應承擔與本合同有關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正費、抵押登記費、評估費、鑒定費、運輸費、保管費、律師費以及其他貸款人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等。
            第六條 貸款人的權利義務
            1.依據(jù)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fā)放借款。
            2.應對借款人提供的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3.有權了解并檢查借款人基本情況、經(jīng)營情況、借款使用情況、擔保人狀況及抵押物情況。
            4.借款人出現(xiàn)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貸款人可以停止發(fā)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5.借款人連續(xù)三期或累計六期未能按合同的有關約定償還貸款本息,貸款人有權書面通知借款人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貸款。
            6.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或保證人未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保證人的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第七條 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保證擔保。
            (1)保證人為本合同項下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2)本合同項下保證人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到期的貸款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3)本合同項下每筆貸款的保證期間為該筆貸款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貸款為分期償還的,保證期間為該筆貸款每期還款日起二年。若發(fā)生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貸款被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自貸款人確定的貸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4)借款人到期應付未付的全部債務,保證人應無條件的直接向貸款人支付款項以清償借款人所欠的債務,同時授權貸款人從保證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或從其在其它金融機構開立的有關賬戶中依法扣收,并放棄一切抗辯權。
            (5)貸款人與借款人協(xié)議變更主合同,保證人仍應承擔擔保責任,但未征得保證人同意增加合同金額、延長貸款期限的,保證人有權僅按本合同約定的金額、期限承擔擔保責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貸款人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仍在原保證擔保范圍內(nèi)繼續(x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6)保證人失蹤、下落不明、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將由其監(jiān)護人、財產(chǎn)監(jiān)管人以保證人的財產(chǎn)為限對債權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如保證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將以保證人的遺產(chǎn)對債權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7)保證人發(fā)生對保證能力有重大影響的狀況,應當采取措施,按貸款人的要求確保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得以實現(xiàn)。保證人工作、地址(住址)、電話等基本情況發(fā)生變化,應及時通知貸款人。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后,各方當事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有權按逾期利率或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利息,并對應付未付利息依據(jù)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計收復利。
            3.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發(fā)生下列事項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fā)放借款,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擔保權,宣布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資產(chǎn)保全措施。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2)借款人連續(xù)三期(含三期)或累計六期未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借款人失蹤或被宣告失蹤而無財產(chǎn)代管人、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4)借款人的財產(chǎn)代管人、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拒絕為借款人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
            (5)借款人、保證人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或發(fā)生其他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xiàn)的事項。
            4.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若借款人違約,貸款人有權要求任一借款人承擔全部務,并可依法行使擔保權。
            5.因借款人、擔保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或仲裁方式實現(xiàn)債權的,借款人保證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
            6.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擔保人不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7.貸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fā)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按違約數(shù)額和延期天數(shù)支付給借款人違約金,違約金數(shù)額的計算與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計算方式相同。
            第九條 其它條款
            1.本合同中保證擔保條款的內(nèi)容,如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本合同中其它條款的效力;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是獨立的、不可撤銷的、持續(xù)的擔保,不受本合同中其它條款效力的影響。
            2.本合同所稱“到期或屆滿”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中規(guī)定的正常到期
            (2)本合同中約定的每次分期還款(3)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規(guī)定的還本付息日及貸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視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
            3.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填寫的地址為各方同意的通訊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只要發(fā)往以上地址,均視為已送達,通訊地址如有變動,應于十日內(nèi)通知簽約各方。
            4.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需要修改本合同條款時,須經(jīng)各方當事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本合同另有約定或三方在合同外另有約定的除外。雙方約定終止本合同或因借款人違約導致合同中止或解除合同時,本合同之規(guī)定仍可以適用于合同項下任何尚未歸還的借款。
            第十條 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經(jīng)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約定外,各方當事人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書面通知其他合同當事人,并經(jīng)各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爭議,可由各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協(xié)議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1.訴訟。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 (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
            第十三條 附則
            1. 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發(fā)放日期、到期日期、借款利率等內(nèi)容與借款借據(jù)記載不相一致時,以借款借據(jù)記載為準。借款借據(jù)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
            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借款借據(jù)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 份、貸款人 份,擔保人份,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特別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保證人注意對本合同內(nèi)容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保證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不存在異議。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個人擔保借款合同篇二
            貸款人(全稱): 身份證號碼: 。
            借款人(全稱): 身份證號碼: 。
            擔保人(全稱): 身份證號碼: 。
            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各方當事人經(jīng)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
            1、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 。
            2、借款用途: 。
            3、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實際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據(jù)記載為準。借款借據(jù)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 下列條件未滿足的,貸款人有權不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
            (1)借款人、擔保人根據(jù)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單據(jù)并辦妥相關手續(xù)。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質押擔保的,有關登記及/或保險等法律手續(xù)已按貸款人要求辦妥且該擔保、保險持續(xù)有效。
            (3)借款人、擔保人未出現(xiàn)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條 劃款方式
            貸款以現(xiàn)金和銀行轉帳的方式將借款金額劃入借款人指定的賬戶內(nèi)。
            第四條 還款方式
            第五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和使用借款,不得挪用他用,不得利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按時足額歸還本金。
            3、按貸款人要求如實提供與本借款有關的文件、資料和單據(jù)。并接受出借人的監(jiān)督和檢查,有義務向貸款人出具借款的使用情況和財務支出情況。
            4、借款人、擔保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聯(lián)系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fā)生變動時,應及時書面通知貸款人。
            5、出現(xiàn)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時,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并落實貸款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第六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了解并檢查借款人基本情況、借款使用情況、擔保人狀況及抵押物/質物情況。
            2、借款人出現(xiàn)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貸款人可以停止發(fā)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3、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借款本金、罰息、履約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律師費以及其他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時,貸款人均可直接從借款人任何賬戶中劃收。
            4、借款人歸還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應付數(shù)額的,貸款人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于歸還本金、罰息、履約金或費用。
            5、依據(jù)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fā)放借款。
            6、當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全部還清、抵/質押權消滅后,將應退還的抵押物的權利證明、質物或質押權利憑證交還給抵/質押人。
            第七條 提前還款
            1、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征得貸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有以下情況的,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1)借款人、擔保人提供虛假的借款資料。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質押擔保的,有關登記或保險等法律手續(xù)未按貸款人要求辦妥。
            (3)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履行期破產(chǎn)、解散或發(fā)生其他影響其償還能力的狀況的。
            (4)借款人、擔保人出現(xiàn)影響貸款人的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5)其他情況:
            第八條 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 (保證/抵押/質押)擔保。
            1、保證擔保的:
            (1)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本合同項下有多個保證人的,各保證人共同對貸款人承擔連帶責任。
            (2)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罰息、履約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律師費等貸款人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
            (3)一次性還款的,保證期間為借款到期日起二年;分期償還的,保證期間為每期還款日起二年。若發(fā)生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本合同債務被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自貸款人確定的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4)保證人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責任的,貸款人有權直接從保證人任何賬戶中劃收;
            (5)借款人提供了物的擔保的,保證人愿就所擔保的全部債務先于物的擔保履行保證責任。
            (6)保證人出現(xiàn)足以影響其擔保能力的重大不利情形的,或保證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聯(lián)系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fā)生變動的,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2、抵/質押擔保的:
            (1)借款人或擔保人同意以下列財產(chǎn) 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抵押物/質物。
            (2)上述抵押物/質物作價人民幣(大寫) ,抵押物/質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xiàn)時實際處理抵押物/質物的凈收入為準。
            (3)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罰息、履約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律師費、抵/質押財產(chǎn)處置費、過戶費等貸款人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
            (4)抵/質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質物的從物、從權利、混合物、附合物。
            (5)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管理的義務,并隨時接受貸款人對抵押物的監(jiān)督檢查。
            (6)未經(jīng)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做出贈與、轉讓、出售、出租或其他任何
            方式的處分。經(jīng)貸款人書面同意轉讓、出售、出租抵押物所得價款,應用于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
            (7)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的,抵押人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抵押人由此所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等優(yōu)先用于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債務。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經(jīng)貸款人認可的擔保;抵押人拒絕恢復或者不提供擔保的,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提前行使抵押權。
            (8)質物有損壞或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而足以危害貸款人權利的,或者質物(權利)價值非因貸款人原因減少的,出質人應當根據(jù)貸款人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擔保或恢復質物的價值。出質人不提供的,貸款人可以拍賣或者變賣質物(權利憑證),并將拍賣或變賣所得的價款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9)抵/質押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前到有關登記機關申辦抵/質押登記手續(xù),并將抵押物/質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質押登記文件的正本原件及其他權利證書交貸款人保管。質物或質押權利憑證由出質人在本合同簽訂前交貸款人保管。
            (10)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抵/質押權人未受清償?shù)?,?質押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物/質物(權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抵押物/質物(權利)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抵/質押人為兩人以上的,抵/質押權人行使抵/質押權時有權處置任一或各個抵/質押人的抵押物/質物(權利)。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借款違約罰息按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計算。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借款的,甲方有權收取與乙方約定的1%履約金。逾期每天收取_______滯納金,甲方及甲方委托人上門辦理借款追收手續(xù)的,每次收取_______元手續(xù)費。
            3、借款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有權停止發(fā)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fā)放借款,有權宣布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資產(chǎn)保全措施,。
            4、本合同項下借款的任一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采取停止發(fā)放
            5、因借款人、擔保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或仲裁方式實現(xiàn)債權的,借款人、擔保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并按借款金額的10%收取乙方的違約金。
            6、擔保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給貸款人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應給予全額賠償:
            (1)隱瞞抵押物/質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監(jiān)管、被扣押、被凍結或已經(jīng)設立抵/質押等情況;
            (2)未經(jīng)貸款人書面同意擅自處理抵押物;
            (3)其他影響抵/質押權人實現(xiàn)抵/質押權的行為。
            第十條 費用的承擔: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費、抵押登記費、運輸費、保管費、律師費以及其他貸款人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爭議,可由各方協(xié)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訴訟。發(fā)生爭議時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雙方約定采用以下方式解決:
            2、仲裁。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所稱“期限屆滿”或“到期”包括貸款人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或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宣布本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2、本合同所稱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部分喪失還款能力;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因其他原因導致?lián)D芰γ黠@下降;抵押物/質物(權利)價值減少、毀損、滅失、被征用或出現(xiàn)權屬爭議影響貸款人實現(xiàn)抵/質押權。
            第十三條 三方約定的其他補充條款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jīng)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 份,各方各執(zhí)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和擔保人注意對本合同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和擔保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擔保借款合同篇三
            合同編號:保借字( )第 號
            貸款人:
            借款人: ; 配 偶:
            保證人:
            1、
            2、
            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為明確各方權利義務,經(jīng)合同各方協(xié)商一致,訂此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和期限
            (一) 貸款種類:
            (二) 借款用途:
            (三)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
            (四) 借款期限:(月),即自____月____日起
            至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 借款利率
            1.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
            (1)浮動利率
            借款利率為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月利率 ,上浮 %,執(zhí)行月利率 。合同期內(nèi)如遇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diào)整,本筆借款采取以下第 種方式調(diào)整利率。因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diào)整而相應調(diào)整本筆借款執(zhí)行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①立即生效。自基準利率調(diào)整日起,借款按調(diào)整后相應期限檔次的基準利率和上述計算方式確定新的執(zhí)行利率;
            ②貸放日生效(一定)。自基準利率調(diào)整后的次年借款發(fā)放對應日按照調(diào)整后的相應期限檔次的基準利率和上述計算方式確定新的執(zhí)行利率,度內(nèi)有多次利率調(diào)整的,以最后一次調(diào)整的基準利率為準。
            (2)固定利率
            1.借款利率為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 ,上浮 %,執(zhí)行月利率 。合同期內(nèi)不隨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的調(diào)整而相應調(diào)整。
            2.逾期貸款的罰息依逾期貸款金額和實際逾期天數(shù)計算,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加收 %執(zhí)行。
            3.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罰息依違約使用貸款金額和實際天數(shù)計算,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加收 %執(zhí)行。
            4.本合同采用浮動利率方式的,遇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diào)整,貸款人有權根據(jù)罰息計算方式相應調(diào)整本合同罰息利率。因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diào)整而相應調(diào)整本筆借款罰息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5.日利率月利率30,月利率年利率12。
            第三條 提款
            1.下列條件未滿足的,貸款人有權不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
            (1)借款人按照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并辦妥相關手續(xù)。
            (2)未出現(xiàn)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3)本提款條件的設立,并不代表貸款人有義務據(jù)此條件放款,貸款人未滿足提款條件的放款,不構成貸款人的履約瑕疵。
            2.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將貸款資金劃入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以下賬戶,戶名: ,賬號: 。本授權是不可撤消的,貸款人的劃付即為借款人的提款。
            第四條 還款
            1.借款人同意按 (□月□季□半年□年)結息,到期還本。結息日為每 (□月□季末月□____月和____月□年末月)的____日。如借款本金的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與本金一并結清。
            2.借款人委托貸款人從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個人結算賬戶中直接扣收到期應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扣款賬戶戶名: ,賬號: 。借款人應于每期還款日前在上述賬戶內(nèi)存入足以償還當期應還借款本息款項。如借款人提供的個人賬戶出現(xiàn)凍結、扣劃、變更、余額不足等情況而造成貸款人無法全額扣收本息及相關費用的,借款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新的還款賬戶或及時補足賬戶余額,如借款人要變更還款賬戶,須提前向貸款人提出申請,征得貸款人的同意。
            3.貸款人扣劃所得款項按先前期、后當期和先利息后本金的順序抵充借款人應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五條 借款人的權利義務
            1.有權按合同的約定取得貸款。
            2.配合貸款人對貸款使用的日常監(jiān)督檢查,按貸款人的要求如實提供各種資料、文件和信息,并保證所提供資料、文件和信息是真實、完整、準確的。
            3.按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
            4.借款人基本情況發(fā)生變化、出現(xiàn)重大不利于貸款安全的情形或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fā)生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并落實貸款人認可的保全措施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5.應承擔與本合同有關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正費、抵押登記費、評估費、鑒定費、運輸費、保管費、律師費以及其他貸款人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等。
            第六條 貸款人的權利義務
            1.依據(jù)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fā)放借款。
            2.應對借款人提供的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3.有權了解并檢查借款人基本情況、經(jīng)營情況、借款使用情況、擔保人狀況及抵押物情況。
            4.借款人出現(xiàn)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貸款人可以停止發(fā)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5.借款人連續(xù)三期或累計六期未能按合同的有關約定償還貸款本息,貸款人有權書面通知借款人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貸款。
            6.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或保證人未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保證人的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第七條 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保證擔保。
            (1)保證人為本合同項下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2)本合同項下保證人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到期的貸款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3)本合同項下每筆貸款的保證期間為該筆貸款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貸款為分期償還的,保證期間為該筆貸款每期還款日起。若發(fā)生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貸款被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自貸款人確定的貸款提前到期之日起。
            (4)借款人到期應付未付的全部債務,保證人應無條件的直接向貸款人支付款項以清償借款人所欠的債務,同時授權貸款人從保證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或從其在其它金融機構開立的有關賬戶中依法扣收,并放棄一切抗辯權。
            (5)貸款人與借款人協(xié)議變更主合同,保證人仍應承擔擔保責任,但未征得保證人同意增加合同金額、延長貸款期限的,保證人有權僅按本合同約定的金額、期限承擔擔保責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貸款人將主債權轉讓給
            第三人的,保證人仍在原保證擔保范圍內(nèi)繼續(x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6)保證人失蹤、下落不明、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將由其監(jiān)護人、財產(chǎn)監(jiān)管人以保證人的財產(chǎn)為限對債權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如保證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將以保證人的遺產(chǎn)對債權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7)保證人發(fā)生對保證能力有重大影響的狀況,應當采取措施,按貸款人的要求確保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得以實現(xiàn)。保證人工作、地址(住址)、電話等基本情況發(fā)生變化,應及時通知貸款人。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后,各方當事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有權按逾期利率或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利息,并對應付未付利息依據(jù)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計收復利。
            3.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發(fā)生下列事項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fā)放借款,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擔保權,宣布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資產(chǎn)保全措施。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2)借款人連續(xù)三期(含三期)或累計六期未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借款人失蹤或被宣告失蹤而無財產(chǎn)代管人、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4)借款人的財產(chǎn)代管人、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拒絕為借款人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
            (5)借款人、保證人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或發(fā)生其他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xiàn)的事項。
            4.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若借款人違約,貸款人有權要求任一借款人承擔全部務,并可依法行使擔保權。
            5.因借款人、擔保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或仲裁方式實現(xiàn)債權的,借款人保證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
            6.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擔保人不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7.貸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fā)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按違約數(shù)額和延期天數(shù)支付給借款人違約金,違約金數(shù)額的計算與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計算方式相同。
            第九條 其它條款
            1.本合同中保證擔保條款的內(nèi)容,如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本合同中其它條款的效力;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是獨立的、不可撤銷的、持續(xù)的擔保,不受本合同中其它條款效力的影響。
            2.本合同所稱到期或屆滿包括但不限于
            (1)本合同中規(guī)定的正常到期
            (2)本合同中約定的每次分期還款
            (3)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規(guī)定的還本付息日及貸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視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
            3.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填寫的地址為各方同意的通訊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只要發(fā)往以上地址,均視為已送達,通訊地址如有變動,應于____日內(nèi)通知簽約各方。
            4.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需要修改本合同條款時,須經(jīng)各方當事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本合同另有約定或三方在合同外另有約定的除外。雙方約定終止本合同或因借款人違約導致合同中止或解除合同時,本合同之規(guī)定仍可以適用于合同項下任何尚未歸還的借款。
            第十條 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經(jīng)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約定外,各方當事人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書面通知其他合同當事人,并經(jīng)各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爭議,可由各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協(xié)議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1.訴訟。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 (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
            第十三條 附則
            1. 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發(fā)放日期、到期日期、借款利率等內(nèi)容與借款借據(jù)記載不相一致時,以借款借據(jù)記載為準。借款借據(jù)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
            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借款借據(jù)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 份、貸款人 份,擔保人份,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特別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保證人注意對本合同內(nèi)容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保證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不存在異議。
            簽約時間: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個人擔保借款合同篇四
            合同編號:_________借款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借貸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抵押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經(jīng)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協(xié)商,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借款人因購買自用住房需要,特向借貸人申請借款。
            第二條 借貸人同意貸給借款人個人住房借貸,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本項借貸用于_________,借貸利率為月利率_____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diào)整或借款人未按時向借貸人付息時,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guī)定辦理),借款期限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借貸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進行還本付息。 每月還款金額的計算公式為:
            一、等額償還法:借貸本金總額215;月利率215;(1利率)還款月數(shù)每月還款本息額—————————————————————(____月利率)還款月數(shù)-1
            二、遞減償還法:借貸本金每月還款本息額———— (借貸本金-已歸還借貸本金)215;月利率借貸月數(shù)本合同項下的借貸本息采用_________法償還。本合同首期還款日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還款金額為_________元,剩余款項分____月償還(具體還款日期及金額詳見還款計劃表)。
            第四條 保證人的保證期間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
            第六條 保證人與借款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借貸人有權從保證人在借貸人處開立的保證金存款賬戶上按償款期逐期扣還當期應償還款本息金額。不足償還部分,由保證人承擔連帶償還借貸本息的連帶責任。
            第七條 借款人授權借貸人把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轉賬方式劃轉到售房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第八條 在借款期內(nèi),借款人須在借貸人處開設的存款賬戶上存有不少于兩個月還款的款項,并不可撤銷地授權借貸人可從該賬戶扣收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欠款。
            第九條 借款人應按本合同訂立的還款計劃按期足額歸還借貸本息。如需延期還款,借款人必須在還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請,經(jīng)借貸人同意后,辦理延期還款手續(xù)。借貸人按本合同
            第二條訂立借貸利率收取利息。借貸人不同意延期還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請的,借貸逾期后,借貸人按規(guī)定計收逾期利息。借款人延期申請次數(shù)不超過_________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過一個月。借款人可以提前歸還全部借貸,但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借貸人,已計收的借貸利息不再調(diào)整。
            第十條 借款人提出延期還款申請,經(jīng)借貸人審查同意后,辦理延期還款手續(xù),保證人自愿繼續(x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一條 借款期內(nèi),借款人或保證人變更住所、法定名稱的,應在變更后7天內(nèi)通知借貸人,否則,借貸人以原法定名稱向原住所發(fā)送的有關文件視同送達。
            第十二條 本合同發(fā)生糾紛,由借貸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管轄。
            第十三條 其他需要明確的事項。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借貸人、保證人各執(zhí)一份。經(jīng)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借貸本息全部清償后合同自動失效。借款人(簽字):_________借貸人(公章):_________保證人(公章):_________借貸代表人(蓋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授權委托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擔保借款合同篇五
            出借人:
            保證人1:
            保證人2: (以稱債權人) (下稱保證人)
            鑒于借款人 (下稱債務人)與債權人簽署了編號為 《借款合同》(下稱主合同);且保證人已閱知所擔保的主合同,完全了解主臺向的內(nèi)容,愿意為債務人依主合同與債權人所形成的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為此,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圓臺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經(jīng)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本金數(shù)額
            1.1保證人擔保的主債權為主合同下債權人發(fā)放給債務人的借款本金(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
            二、保證擔保范圍
            2.1本合同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和債權人實現(xiàn)值極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執(zhí)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三、保證方式。
            3.1保證人提供的保證為連帶責任保證。
            四、保證期間
            4.1保證人保證期間為自本臺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約定的借款到期日起二年。
            4.2債權人與債務人就主合同辦理借款展期予續(xù)的,保證人同意繼續(xù)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展期到期日起二年。
            4.3若發(fā)生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主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主合同借款提前到期的,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履行保證責任,保證人保證期間自債權人主張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五、保證責任
            5.l如果主合同項向下借款到期或者債權人根據(jù)主合同的約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債務人未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等應付款項,保證人應無條件地向債權人立即清償保證范圍內(nèi)的所有應付款項。
            5.2保正人款及時履行保證責任的,還應承擔債權人向其索償?shù)脑V訟費用、律師謝、差旅費、通知費用、催告費用以及其它相關費用。
            5.3無論債權人對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形式的擔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證、抵押、質押等擔保方式),不論上述其它擔保方式何時成立、是否有效、不論其它擔保是否由債務人自己所提供、債權人是否向其它擔保人提出權利主張,也不論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擔主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債務,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均不能因此減免,債權人均可直接要求保證人依照本合同約定在其保證范圍內(nèi)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人不提出異議。
            5.4主合同項下,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保證人的,各保證人之間對
            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保證人的承諾和保證
            6.1按照債權人的要求提供相關資料、信息,并保證其真安性、完整性;同意債權人對其資信、財務狀況等進行監(jiān)督檢查。
            6.2簽署和履行本保證合同,是保證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法律上的任何瑕疵。
            6.3保證人碰在下列事項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之日起7日內(nèi)書面通知債權人:
            6.3.1保證人或家庭成員發(fā)生對經(jīng)濟狀況可能產(chǎn)生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行政措施、財產(chǎn)保全措施、強制執(zhí)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的:
            6.3.2保證人出售、出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資產(chǎn)的全部或大部分;
            6.3.3保證人對外投資數(shù)額較大或成為第三人債務提供擔保,對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產(chǎn)生重大不利影響;
            6.3.4保證人發(fā)生對財務狀況或償債能力產(chǎn)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其他事件,如涉嫌違法犯罪或發(fā)生重大疾病等;
            6.4保證人承諾:債權人和債務人對主合同的變更無須征得保證人的同意,保證人仍需繼續(xù)承擔保證責任。但增加借款金額、非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辦理展期的,應征得保證人同意;否則,保證人僅按主合同原約定的借款金額、利率和期限承擔保證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本合同生效后,債權人和保證人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有履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7.2、保證人保證其向債權人提供擔保,己履行了必要的批準手續(xù),否則,由此而造成債權人損失的,保證人應往本合同約定的保證范圍內(nèi)向債權人承擔全賠償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8.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雙方可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由債權人住所地法院管轄解決。
            8.2在爭議解決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9.1本合同主債權設定了其他擔保權的,則債權人可以選擇使擔保權的順位(包括同時或先后)以實現(xiàn)債權。
            9.2各方向對方以本合同載明的通訊地址送大訊息的,在通訊發(fā)出后的合理時間視為送達;如果通訊地址有變更,變更應該及時書面告知對方。?
            10.文本及生效
            10.l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簽約方各執(zhí)一份。
            10.2本合同經(jīng)雙方簽章后生效。
            10.3如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無效或部分無效、被撤銷、被解除,則保證人同意對債務人因返還財產(chǎn)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兩年。
            第十一條、提示及聲明
            11.1債權人己提示保證人詳細閱讀本合同條款:
            11.2保證人聲明,債權人已就合同條款作必要說明,保證人在合同條款與債權人理解一致的基礎上簽署本合同,否則已本合同第九條約定清楚。
            債權人:
            地址:
            保證人1: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lián)系電活:
            保征人2: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擔保借款合同篇六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就借款和擔保事宜經(jīng)協(xié)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乙方從甲方處借款 ¥ 萬元(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時間從 年 月 日起,利率月息, %,期限 天。
            第二條;該借款甲方打入甲乙雙方約定賬戶并且僅可用于約定事宜( ,不可挪作它用,若有挪用即視為乙方根本違約,如乙方不能按月支付利息即視為乙方根本違約,甲方有權提前對乙方提起訴訟收取本息。
            第三條;乙方保證全部借款最遲于年月前歸還,若到 日未能按期歸還,乙方除應付利息之外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萬元違約罰金。 第四條;丙方自愿為乙方從甲方處借款本息提供連帶擔保償還責任。
            擔保的范圍包括甲方出借給乙方借款 萬元本金、利息、復利、罰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xiàn)債權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諸如訴訟費、保證金、評估費、拍賣費、執(zhí)行費、律師代理費、調(diào)查取證費等承擔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到此筆借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第五條;乙方和丙方自愿以名下全部財產(chǎn)擔保,承擔無限償還和無限連帶償還責任。
            第六條;出現(xiàn)第二條所違約情形、或乙方、丙方任何一方出現(xiàn)可能影響正常經(jīng)營的情形、視為甲方不安抗辯權成立的條件、甲方可立即清收借款。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乙方和丙方的責任不因與其他單位或個人簽訂的任何協(xié)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發(fā)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fā)生合并、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八條;其他;
            1、 本合同由三方當事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后生效(法人單位需加蓋公章)
            2、 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和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xié)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3、 在執(zhí)行本合同中產(chǎn)生爭議,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因本協(xié)議引發(fā)的訴訟由梅河口市法院(或因級別管轄由通化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4、 關于通知;甲方對乙方和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乙方或丙方公司注冊地址、工作單位或身份證地址以電話、郵寄或傳真發(fā)送,發(fā)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和丙方日期。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請乙方和丙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遇有對內(nèi)容理解上的分歧,以甲方之解釋為準;若乙方和丙方在此合同上簽字、蓋章、即為完全明白和理解合同內(nèi)容所有條款,即為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保證并一致同意。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
            年 月 日
            個人擔保借款合同篇七
            保證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
            貸款銀行(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為確保乙方與簽訂的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甲、乙雙方根據(jù)《民法典》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經(jīng)協(xié)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保證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貸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條本合同的保證為連帶責任保證,甲方對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乙方有權直接要求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貸款通知》之日起個工作日內(nèi)履行清償義務。
            第三條保證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和實現(xiàn)貸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確定的合同最終履行期限之日為屆滿之日。
            第五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保證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xié)議變更借款合同除貸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內(nèi)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七條保證期間,甲方機構發(fā)生變更、撤銷,甲方應提前天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由對甲方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承擔。如乙方認為變更后的機構不具備完全的保證能力,變更后的機構或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有義務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第八條保證期間,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chǎn)狀況進行監(jiān)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九條保證期間,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十條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的約定或者發(fā)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chǎn)、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yè)體制致使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約定使用貸款、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發(fā)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一條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乙方支付被保證的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的違約金,因此給乙方造成經(jīng)濟損失且違約金數(shù)額不足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jīng)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保證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擔保借款合同篇八
            借 款
            第一條 借款
            1.1借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見本合同第15.1條。
            1.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見本合同第15.2條。
            1.3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見本合同第15.3條。
            1.4借款利率:________________見本合同第15.4條。
            1.4.1 借款利率以貸款發(fā)放時適用的貸款人掛牌公告的同期限同檔次利率確定,據(jù)此確定的利率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并按下列公式換算:________________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1.4.2 貸款發(fā)放后遇貸款人利率調(diào)整,并適用于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按15.4.2條處理。
            1.5 貸款人有權決定在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基礎上為借款人執(zhí)行優(yōu)惠利率,亦有權根據(jù)情況調(diào)整上述優(yōu)惠利率的執(zhí)行期間,有權調(diào)減或取消利率優(yōu)惠幅度。
            1.6 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借款期限、利率等與借款憑證記載不一致時,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 先決條件
            未滿足下列任何一個條件,貸款人有權不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________________
            2.1 擔保人具有為本合同擔保所需的資格及/或取得合法有效授權。
            2.2 借款人、擔保人根據(jù)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單據(jù)并辦妥相關手續(xù)。
            2.3 借款人按照貸款人關于支付管理的規(guī)定,如實聲明貸款用途、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2.4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質押擔保的,有關登記、交付、保險等法律手續(xù)已按貸款人要求辦妥且該擔保物權、保險持續(xù)有效。
            2.5 借款人、擔保人、擔保物未出現(xiàn)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條 借款提取方式
            3.1受托支付
            3.1.1 受托支付是指借款人提出不可撤銷的申請并委托貸款人將借款通過借款人賬戶直接劃入借款人交易對象的賬戶。
            3.1.2 如本合同訂立時借款人已明確交易對象,雙方應在本合同第16.1條中約定相關支付信息,同時借款人向貸款人遞交交易證明材料,經(jīng)貸款人審核同意后發(fā)放借款。
            3.1.3 如本合同訂立時借款人尚未明確交易對象,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第16.1條約定的期限內(nèi),待支付對象確定后填寫《個人貸款資金支付授權委托書》,并向貸款人遞交相關交易證明,經(jīng)貸款人審核同意后發(fā)放借款。
            3.1.4 借款人對支付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借款人的支付委托申請存在與本合同約定不符、交易資料不完備或者不真實等情形的,貸款人可以不發(fā)放、不支付相應的借款;由此造成借款人對交易對象違約或者形成其他損失的,貸款人不承擔責任。因借款人提供的支付信息不準確、不完整導致貸款資金支付失敗或支付延誤,由此造成借款人對交易對手違約或者形成其他損失的,貸款人不承擔責任。
            3.1.5 借款人承諾:________________貸款人將借款資金按本條約定進行劃款,即視同貸款人已依據(jù)約定向借款人發(fā)放借款,且借款人收妥借款資金。借款人了解并自愿承擔與本條約定相關的所有風險。
            3.2 自主支付
            自主支付是指貸款人將借款劃入第16.2條約定的結算賬戶,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3.3 法律、法規(guī)、監(jiān)管規(guī)定調(diào)整個人貸款資金支付方式的,貸款人將依據(jù)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4 提款回轉
            3.4.1 因本合同項下借款依據(jù)的、與用款相應的商務合同不能全部實際履行、被解除、被撤銷或無效等非貸款人原因,導致借款人已提取的借款超出借款人為相關交易實際支付款項的或者發(fā)生交易款項回轉的,借款人應當向貸款人歸還相應的貸款資金。
            3.4.2 借款人未按約定方式進行貸款資金支付的,貸款人有權收回未按約定支付的貸款資金。
            3.4.3 貸款資金按照本條約定歸還至貸款人前,按第1.4條約定計息、結息。
            第四條 還款
            4.1 還款方式、結息周期、結息日、還款周期、還款賬戶等見本合同第十七條。
            4.2 借款人應于每期還款日前在第17.2條所述借款人賬戶內(nèi)存入足以償還當期借款本息的款項,貸款人可直接從該賬戶中劃收借款本息。該賬戶內(nèi)資金不足以清償當期借款本息,貸款人有權決定是否劃收。貸款人不劃收的,該期全部借款本金作逾期處理;貸款人劃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處理。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要求變更指定還款賬戶,須經(jīng)貸款人同意。
            4.3 貸款人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合同約定行使抵銷權的,借款人的異議期間為七個工作日,自貸款人以書面、口頭或者其他形式通知借款人之日起計算。
            4.4 借款人的還款,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按以下順序清償:________________
            4.4.1借款人與貸款人之間存在數(shù)筆到期債務,且借款人的還款不足以清償全部到期債務的,借款人的給付所清償?shù)膫鶆占暗殖漤樞颍少J款人確定。
            4.4.2貸款人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對借款人行使抵銷權的,所抵銷的債務及抵充順序,由貸款人確定;貸款人依法行使代位權時,次債務人向貸款人的給付所清償?shù)膫鶆占暗殖漤樞?,由貸款人確定。
            4.5借款人的還款不足以清償應付債務數(shù)額的,貸款人可以選擇將還款用于清償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
            第五條 提前還款
            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征得貸款人書面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借款人在還款時對提前還款部分按照實際借款期限和本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提前還款金額的一定比例支付補償金,比例見本合同第十八條。
            第六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6.1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和使用借款。不得將貸款用于投資股市、期市或任何其他股本權益性投資。本合同第16.2條約定的自主支付賬戶若為借款人簽約借記卡,不得是第三方存管賬戶或購買基金及其他股本權益性投資使用的卡。
            6.2 按貸款人要求如實提供與本合同項下借款有關的文件、資料和單據(jù)。采用自主支付方式的,借款人應保留用途證明材料。
            6.3 借款人有義務配合貸款人進行貸后檢查及貸款支付核查。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定期向貸款人報告貸款資金支付情況,并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提供所貸款項的用途證明。借款人未按約定提供用途證明,或提供虛假用途證明,或貸款用途不符合約定的,貸款人有權隨時宣布提前收回借款,并按約定向借款人計收相應罰息。
            6.4 按時足額還本付息。
            6.5 住所地、通信地址、聯(lián)系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fā)生變動時,應及時書面通知貸款人。
            6.6 出現(xiàn)本合同第12.2條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時,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并落實貸款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6.7 借款人同意接收貸款人通過手機短信、電子郵件等電子渠道發(fā)送的與貸款相關的信息服務及相關通知。借款人如遇手機、手機號碼或電子郵箱等變更、暫停、遺失、被盜等情況,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以免貸款信息泄露。若未來貸款人決定對信息服務收取費用,雙方將另行商定。
            第七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7.1 有權了解并檢查借款人基本情況、借款使用情況、擔保人及擔保物情況。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貸款人有權通過賬戶分析、憑證查驗或現(xiàn)場調(diào)查等方式,核查貸款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
            7.2 借款人出現(xiàn)本合同第12.2條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貸款人可以停止發(fā)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7.3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等實現(xiàn)債權、擔保權的費用時,貸款人均可直接從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中劃收。
            7.4 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或者擔保人未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者擔保人的違約行為進行公開披露。
            7.5 貸款人在辦理本合同項下相關業(yè)務及履行風險管理程序時,可根據(jù)需要向全國個人征信系統(tǒng)或其他數(shù)據(jù)信息系統(tǒng)查詢、打印和保存借款人的個人信息和信用報告;可按照有關規(guī)定向全國個人征信系統(tǒng)或其他數(shù)據(jù)信息系統(tǒng)提供借款人基本信息和銀行業(yè)務信息。
            7.6 依據(jù)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fā)放借款。
            擔 保
            擔保擔保
            p第八條 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見本合同第19.1條。
            擔保的共性條款
            8.1 適用于本合同項下保證、抵押、動產(chǎn)質押、權利質押的共性條款。
            8.1.1 擔保范圍包括: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戶費等貸款人實現(xiàn)債權、擔保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
            8.1.2 擔保人承諾已按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授權。
            8.1.3本合同項下借款同時存在物的擔保(含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證擔保的,貸款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xiàn)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本合同項下借款同時存在兩個以上物的擔保人的(含借款人提供物的擔保),貸款人有權就其中任x或者各個擔保物行使擔保物權。貸款人已經(jīng)選擇某一擔保方式/擔保物來實現(xiàn)債權的,也可同時主張通過其他擔保方式/擔保物來實現(xiàn)全部或部分債權。
            8.1.4本合同項下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擔保又有其他擔保人提供擔保的,當貸款人放棄借款人的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該擔保物權時,其他擔保人承諾仍然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8.1.5擔保人、擔保物出現(xiàn)本合同第12.2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或者擔保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聯(lián)系電話、工作單位等發(fā)生變動的,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8.1.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與擔保人協(xié)議以擔保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擔保物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保證人支付的款項或者處分擔保物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所擔保的債權的,貸款人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于歸還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者費用等:________________
            a.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貸款人未受清償;
            b.擔保人被撤銷、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xiàn)其他解散事由;
            c.擔保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chǎn)申請或者裁定和解;
            d.借款人、擔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
            e.擔保期間,擔保物被查封、扣押、監(jiān)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
            f.擔保期間,擔保物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g.借款人、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
            h.其他嚴重危害貸款人權利的情形。
            8.1.7 擔保人為債務人(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借款人)與貸款人之間存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的數(shù)筆債務提供保證,且擔保人的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到期債務的,所清償?shù)膫鶆占暗殖漤樞?,由貸款人確定。貸款人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對擔保人行使抵銷權的,所抵銷的債務及抵充順序,由貸款人確定;貸款人依法行使代位權時,次債務人向貸款人的給付所清償?shù)膫鶆占暗殖漤樞?,由貸款人確定。
            8.1.8擔保人以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物為一個或數(shù)個債務人(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的債務人)與貸款人之間存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的數(shù)筆債務提供擔保,且擔保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全部到期債務的,所清償?shù)膫鶆占暗殖漤樞?,由貸款人確定。
            8.1.9 擔保人已充分認識和理解利率風險,并承諾承擔因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變動而增加的擔保責任。
            8.1.10 主合同借款合同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擔保條款的效力,擔保人仍應按照擔保條款的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8.2 適用于本合同項下抵押、動產(chǎn)質押、權利質押的共性條款
            8.2.1擔保物詳細情況見本合同第19.2條。
            8.2.2擔保物暫作價見本合同第19.3條。
            8.2.3 擔保物權的效力及于擔保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合物、混合物、分離物、代位物、加工物、孳息和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財產(chǎn)或權利。
            8.2.4擔保物為共有的,擔保人承諾已征得共有人的同意。
            8.2.5 擔保物保險
            a.如果貸款人要求,擔保人應對擔保物辦理保險,保險期限不應短于借款期限,保險金額應不得低于貸款金額,并指定貸款人為該財產(chǎn)保險的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據(jù)原件交貸款人保管。
            b.擔保期間,擔保人應按時足額繳納保險費并履行保險合同(含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下同)項下的其他義務。擔保人未按時足額繳付保險費或者辦理保險(續(xù)保)手續(xù)的,貸款人有權代繳保險費或者代辦保險(續(xù)保)手續(xù)。相關費用由借款人和擔保人承擔,貸款人直接從擔保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中劃收。
            擔保期間,未經(jīng)貸款人書面同意,擔保人不得單方或者與保險人協(xié)商變更、解除或者終止保險合同,不得放棄保險金的請求權或者向第三人請求賠償?shù)臋嗬?BR>    d.擔保物發(fā)生保險事故,擔保人應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及貸款人,并負責索賠事宜。因怠于通知或索賠,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8.2.6 擔保期間,擔保物價值減少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擔保人恢復擔保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貸款人認可的與減少價值相當?shù)膿!?BR>    8.2.7擔保期間,未經(jīng)貸款人書面同意,擔保人不得對擔保物作出贈與、轉讓、出租、再抵押、許可使用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經(jīng)貸款人書面同意處分擔保物的,所得價款應用于提前清償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或者提存。
            8.2.8 擔保期間,擔保物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征用等,貸款人有權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等優(yōu)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8.2.9 貸款人轉讓部分債權的,有權不轉讓相應的擔保物權。貸款人轉讓擔保物權的,擔保人應當協(xié)助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xù)。
            擔保的個性條款
            8.3 保證
            8.3.1 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8.3.2 一次性還款的,保證期間為借款到期日起二年;分期償還的,保證期間為每期還款日起二年。借款人與貸款人達成期限變更協(xié)議的,保證人繼續(xù)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期限變更協(xié)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若發(fā)生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本合同債務被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自貸款人確定的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8.3.3保證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責任的,貸款人有權直接從保證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中劃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直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所有債務全部清償完畢止。劃收的款項不足以清償借款人所有債務的,貸款人有權決定清償順序。
            8.3.4貸款人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合同約定行使抵銷權的,保證人的異議期間為七個工作日,自貸款人以書面、口頭或者其他形式通知保證人之日起計算。
            8.4 抵押
            8.4.1 抵押人應如實告知拖欠稅款、抵押物建設工程價款等款項及抵押物已設定抵押、已出租等情況。
            8.4.2 抵押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nèi)到有關登記機關申辦抵押登記手續(xù);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或其他權利證書由貸款人持有,抵押登記事項發(fā)生變化依法需要進行變更登記的,抵押人應及時辦理變更登記。
            8.4.3 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管理和合理使用的義務。貸款人有權監(jiān)督和檢查抵押物的管理和使用情況,抵押人應當予以配合。
            8.4.4 關于抵押房屋拆遷的特別約定
            a.若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房屋發(fā)生拆遷、征收或類似情形(以下統(tǒng)稱"拆遷"),借款人、抵押人應在知悉拆遷消息后的10日內(nèi)通知貸款人。
            b.若拆遷采用產(chǎn)權調(diào)換補償形式,借款人、抵押人應與貸款人協(xié)商提前清償債務,或以拆遷調(diào)換的房屋繼續(xù)為借款設定抵押并簽訂相關協(xié)議,配合貸款人為調(diào)換房屋辦理預告登記和抵押登記,并承擔相關費用。在新抵押登記辦理完成前,借款人、抵押人應當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擔保。
            c.若拆遷采用貨幣補償形式,貸款人有權就獲得的拆遷補償款優(yōu)先受償;借款履行期未屆滿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提前清償債務,或要求抵押人將拆遷補償款通過開立保證金專戶或存單等形式為債務提供擔保并簽訂相關協(xié)議。
            d.借款人、抵押人違反本條承諾或約定的,應按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數(shù)額的一定比例向貸款人支付違約金,具體比例見本合同第20.4條,同時貸款人有權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抵押人和抵押物共有人履行擔保責任。
            8.4.5抵押物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毀損、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并需及時向貸款人提供有關單位出具的毀損、滅失證明。
            8.5 動產(chǎn)質押
            8.5.1出質人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nèi)將質物及貸款人要求的相關資料交由貸款人保管。需要辦理登記的,出質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nèi)到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xù),相關權利登記證明材料由貸款人持有。
            8.5.2 質權存續(xù)期間,貸款人應當妥善保管質物。貸款人可以自行保管,也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由此而支出的保管費由出質人承擔。因貸款人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毀損、滅失,造成出質人損失的,貸款人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8.5.3 借款人歸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權的,貸款人應及時返還質物。出質人應及時接收質物;出質人不接收的,貸款人有權提存質物及相關單證,費用由出質人承擔;出質人因未及時接收質物所造成的損失,由出質人自行承擔。
            8.5.4質物價值發(fā)生了減損變動的,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或出質人補足質物價值或提供其他形式擔保的,借款人或出質人應在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nèi)履行。
            8.6 權利質押
            8.6.1需要交付權利憑證的,出質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nèi)將本合同項下出質權利相關的權利憑證交付貸款人。貸款人應當妥善保管出質人交付的權利憑證。需要辦理出質登記的,出質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nèi)到登記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手續(xù),相關權利登記證明材料由貸款人持有。
            8.6.2 出質人聲明并保證:________________出質權利不存在被申請撤銷、啟動無效宣告程序、異議、查封、凍結、監(jiān)管、提起訴訟或者仲裁、掛失、止付以及其他影響質權實現(xiàn)的情形。
            8.6.3 出質人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繳納與出質權利相關的各項費用,履行各項法定義務,以保證出質權利在質權存續(xù)期間持續(xù)有效。
            8.6.4 以匯票、本票、支票、倉單、提單、債券以及其他須背書轉讓的權利憑證出質的,應當背書記載"質押"字樣。
            8.6.5 用于出質的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的兌現(xiàn)日期或者提貨日期先于本合同項下債權到期的,貸款人可以兌現(xiàn)或者提貨變現(xiàn),所得價款用于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8.6.6 用于出質的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的兌現(xiàn)日期或者提貨日期后于本合同項下債權到期的,出質人同意貸款人提前兌現(xiàn)或者提貨,所得價款用于清償債務。
            8.6.7 借款人歸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權,質權人應當及時返還權利憑證。出質人應及時接收權利憑證。出質人不接收的,質權人有權提存該權利憑證,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違 約 責 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在借款人、擔保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因貸款人原因未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fā)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9.2 借款人未按雙方約定期限歸還借款本金的,貸款人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zhí)行利率基礎上上浮一定比例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上浮比例見本合同第20.1條。逾期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上調(diào),自基準利率調(diào)整之日起罰息利率相應上調(diào)。
            9.3 借款人未按約定提供用途證明,或提供虛假用途證明,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對違約使用部分從違約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zhí)行利率基礎上上浮一定比例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上浮比例見本合同第20.2條。借款人不配合貸款人核查貸款用途或違約使用之日無法查明的,從貸款發(fā)放之日起計收罰息。在此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上調(diào),自基準利率調(diào)整之日起罰息利率相應上調(diào)。
            9.4 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人依據(jù)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計收復利。應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內(nèi)產(chǎn)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含違約使用罰息)和借款逾期后產(chǎn)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罰息和違約使用罰息)。借款期內(nèi)產(chǎn)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內(nèi)按合同約定借款執(zhí)行利率計算復利,自借款到期之日起,按逾期借款利率計算復利;逾期借款的應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計算復利。
            9.5 借款人、任x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貸款人有權要求其限期糾正違約行為、停止發(fā)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fā)放借款,有權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有權宣布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者采取其他資產(chǎn)保全措施。
            9.6 擔保人有下列行為之一,應向貸款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所擔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數(shù)額的一定比例計算,比例見本合同第20.3條;給貸款人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應同時給予全額賠償。
            a.未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權;
            b.未如實告知拖欠稅款、抵押物建設工程款及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已經(jīng)設立抵押、已出租或者被查封、凍結、扣押、監(jiān)管等情況;
            c.未按合同約定辦理登記、變更登記、保險手續(xù),未移交質物、權利憑證;
            d.未按貸款人要求恢復擔保物價值或者提供相應擔保;
            e.未經(jīng)貸款人書面同意擅自處分擔保物;
            f.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者影響貸款人實現(xiàn)擔保權的行為。
            其 他
            第十條 費用承擔
            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登記、評估、鑒定、見證、運輸、保管等費用由借款人、擔保人承擔。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11.1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爭議,各方可協(xié)商解決,也可按以下方式解決。具體方式見本合同第二十一條。
            a.訴訟。由雙方約定的人民法院管轄。
            b.仲裁。提交各方約定的仲裁機構按其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
            11.2 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2.1 本合同所稱"期限屆滿"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以及貸款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本合同的約定宣布本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12.2 本合同所稱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喪失還款能力;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導致?lián)D芰γ黠@下降;擔保物價值減少、毀損、滅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擔保物所有權歸屬第三人或者出現(xiàn)權屬爭議等影響貸款人實現(xiàn)擔保權。
            12.3 本合同所稱擔保物包括抵押物、質物和出質權利。
            12.4 貸款人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合同約定行使合同解除權的,借款人或擔保人的異議期間為七個工作日,自貸款人以書面、口頭或者其他形式通知相關當事人之日起計算。
            12.5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涉及業(yè)務術語的,各方同意依照貸款人有關業(yè)務規(guī)定和金融慣例辦理。
            12.6 本合同項下《個人貸款資金支付授權委托書》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7 其他約定見本合同第二十四條。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及份數(shù)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份數(shù)見本合同第二十五條。
            第二部分 特別條款
            特別條款用于確定前述xx條款的相關內(nèi)容,各方當事人承諾嚴格遵守以下約定: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立約人信息
            立約人
            個人姓名或單位全稱
            貸款人(債權人)
            借款人(債務人)
            擔保人 (□保證□抵押□質押)
            擔保人 (□保證□抵押□質押)
            擔保人 (□保證□抵押□質押)
            擔保人 (□保證□抵押□質押)
            擔保人 (□保證□抵押□質押)
            擔保人 (□保證□抵押□質押)
            第十五條 借款
            15.1 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 。
            15.2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 。
            15.3 借款期限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15.4 借款利率。
            15.4.1執(zhí)行月利率為 ‰。
            15.4.2貸款發(fā)放后如遇貸款人利率調(diào)整的,并適用于本合同項下貸款按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
            a.貸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執(zhí)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借款利率調(diào)整后的次年1月1日起,貸款人按調(diào)整后相應期限檔次新的借款利率執(zhí)行,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擔保人。
            b.在貸款期限內(nèi)不調(diào)整。
            c.其他 。
            第十六條 借款提取方式
            16.1 受托支付信息
            收款人戶名(姓名)
            收款賬號
            開戶行
            金額
            用途
            (表中欄目不夠填寫而增加的附表,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如本合同訂立時借款人尚未明確交易對象,借款人應在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的期限內(nèi)向貸款人申請資金支付。
            16.2 自主支付賬戶信息
            采取自主支付方式的,貸款人將借款劃入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結算賬戶(戶 名 賬號/卡號 ),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第十七條 還款
            17.1借款人與貸款人約定按以下第 種方式還本付息:________________
            a.實行利隨本清方式還款,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息??缒甓冉杩睿杩钊艘诿磕?2月20日結清借款利息。
            b.按 (月/季)結息,到期還本。結息日為每 (月/季末月)的20日。借款人須于每一結息日結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利隨本清。
            c.分期還款的,按□季/□每 個月還款,還款日為每季末月或期末月的20日。借款人與貸款人商定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還款,計算公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
            (1)等額本息還款法:________________
            每期還款額=
            (2)等額本金還款法:________________
            每期還款額=+(借款本金-累計已歸還本金額)×期利率
            d.其他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
            17.2借款人還款賬戶為以下第 項所列賬戶:________________
            a.同本合同第16.2條約定的賬戶。
            b.其他賬戶戶名 賬號/卡號: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八條 提前還款
            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按提前還款金額的百分之 (大寫)支付補償金。
            第十九條 借款擔保
            19.1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 (保證/抵押/動產(chǎn)質押/權利質押)。
            19.2 擔保人同意以 提供擔保。上述擔保物詳見(清單名稱及編號) ,該清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 上述擔保物暫作價人民幣(大寫) ,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該擔保物時的估價依據(jù),不對貸款人行使擔保權構成任何限制,其最終價值以實際處理擔保物所得價款為準。
            第二十條 違約責任
            20.1 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zhí)行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
            (大寫)計收罰息。
            20.2對違約使用借款從違約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zhí)行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 (大寫)計收罰息。
            20.3對擔保人的違約行為, 按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數(shù)額的百分之 (大寫)收取違約金。
            20.4對借款人、抵押人的違約行為, 按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數(shù)額的百分之
            (大寫)收取違約金。
            第二十一條 爭議解決
            爭議解決按以下第 種方式執(zhí)行。
            a.訴訟。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b.仲裁。仲裁機構全稱: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二條 權利保留
            一方若未行使本合同項下部分或全部權利,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承擔部分或全部義務、責任,并不構成該方對該權利的放棄或對該義務、責任的豁免。
            一方對另一方的任何寬容、展期或者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均不影響其根據(jù)本合同及法律、法規(guī)而享有的任何權利,也不視為其對該權利的放棄。
            第二十三條 變更、修改與終止
            本合同經(jīng)各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進行變更或修改,任何變更或修改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本合同在其項下權利義務全部履行完畢前不得終止。
            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 合同份數(shù)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借款人 份,貸款人 份,擔保人各 份,
            份,效力相同。
            借款人、擔保人聲明:________________貸款人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本合同相關條款(特別是黑體字條款),應我方要求對相關條款的概念、內(nèi)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說明,我方已經(jīng)知悉并理解上述條款。
            貸款人(蓋章"公章或信貸業(yè)務合同專用章"):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簽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
            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簽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簽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財產(chǎn)共有人(簽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 財產(chǎn)共有人(簽字、手印)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簽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簽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財產(chǎn)共有人(簽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 財產(chǎn)共有人(簽字、手印)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簽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簽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財產(chǎn)共有人(簽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 財產(chǎn)共有人(簽字、手印)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法人擔保人 法人擔保人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個人擔保借款合同篇九
            甲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
            地址/住所:
            聯(lián)系電話:
            乙方(債權人):
            身份證號: 地址/住所: 電話:
            根據(jù) (下稱借款人)與乙方 簽訂的編號為 年 [個
            人借款]字第 號的《借款合同》的約定,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為(大寫人民幣) 萬元,期限為 個月?,F(xiàn)甲方自愿以借款人的擔保人身份向乙方提供擔保,并明確以乙方為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連帶保證責任擔保。
            現(xiàn)甲乙雙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則:
            1、《借款合同》中的定義與解釋均適用于本合同。
            2、當援引本合同或《借款合同》時,應當包括經(jīng)雙方同意修改、補充、變更后的合同或條款。
            3、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和擔保行為具有獨立性和完整性,不因其他相關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4、本合同所稱“債務‘系指根據(jù)《借款合同》的約定,借款人應向乙方償還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債務本金及利息(包括復息、罰息) 、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資金占用費、實現(xiàn)乙方債權及擔保物權的一切費用。
            第二條 保證責任
            為了保證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責任和義務,無論何種原因未按約履行,甲方均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三條 保證期間
            一、保證形式為不可撤銷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另增加兩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乙方在前述《借款合同》中履行支付義務后,形成的對甲方追償之債務。保證期間內(nèi),乙方依法將其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甲方在原擔保的范圍內(nèi)繼續(xù)承擔保證責任。
            第四條 保證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保證擔保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范圍,以及《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需履行的全部義務范圍。乙方凡因向甲方行使追索權、實現(xiàn)擔保權利而產(chǎn)生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范圍之內(nèi),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乙方為實現(xiàn)債權的訴訟費用或仲裁費、財產(chǎn)或證據(jù)保全費、執(zhí)行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鑒定費、差旅費、調(diào)查取證費等各項費用。
            第五條 有關保證的規(guī)定
            一、本合同項下設立的擔保為獨立的擔保。本合同獨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無論何種情況,甲方均須全面履行保證責任。
            二、本合同的保證為不可撤銷的保證,不受借款人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xié)議或文件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破產(chǎn)、無力清償債務、喪失企業(yè)資格、更改組織章程等各種情況而有任何改變。
            三、乙方修改、補充《借款合同》的,無需另行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應按修改后的相關內(nèi)容承擔擔保責任。但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范圍的除外。
            四、任何時候,甲方均不得以乙方未積極行使對借款人的追索權等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擔保責任。
            五、擔保人特別保證:如乙方還同時享有由債務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蜻B帶責任保證擔保,不論乙方是否向上述物的擔保人或其他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提出承擔擔保責任的請求,甲方自愿優(yōu)先承擔對乙方的連帶保證擔保責任,并承諾放棄一切抗辯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務人提供物的擔保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先于物的擔保承擔保證擔保責任。債務人提供了物的擔保的,乙方放棄該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擔保物權的,甲方同意繼續(x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供并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第六條 聲明與保證
            一、甲方向乙方聲明: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不含有與事實不符的任何重大錯誤或遺漏任何重大事實;
            2、甲方對本合同的簽署和執(zhí)行及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活動均出于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實;
            3、若借款人已向乙方提供擔保物,則甲方承諾放棄按《擔保法》第28條及其司法解釋規(guī)定的保證人享有的權利,且不以該規(guī)定作為向乙方承擔擔保責任的抗辯理由。
            4、甲方不存在已經(jīng)發(fā)生或即將發(fā)生的有可能影響乙方接受其為擔保人的下列事件:
            (1)與其主要負責人惡意串通、互涉重大違紀、違法或法律糾紛;
            (2)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3)存在重大債務或有負債;
            (4)存在尚未披露的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5)存在尚未披露的擔保財產(chǎn)的其他共有權人;
            (6)其他業(yè)已影響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二、甲方向乙方保證:
            1、乙方在向貸款行履行了保證責任后有權向甲方追償款項。甲方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后10日內(nèi)即時支付乙方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
            2、甲方若同時面臨償付債務及乙方追償時,應優(yōu)先償付乙方追償金額;
            3、甲方如遇以下情形時保證在事項發(fā)生后5日內(nèi)書面通知乙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lián)系電話各類產(chǎn)權變更;涉訟或仲裁事項;對外資金借貸等一切影響乙方債權、債務的重大事項。
            4、甲方保證本次擔保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次擔保的情形均已被依法排除;
            5、決不以任何理由阻礙或變相阻礙、干擾乙方依本合同的約定實現(xiàn)債權;
            6、不出現(xiàn)因甲方故意或過失而影響乙方行使權利的情形。
            7、無條件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并在《借款合同》簽署后按月向乙方報送上一月度財務真實財務報表及相關資料。
            8、本合同保證期間內(nèi),甲方若對外提供擔保,則甲方保證在提供擔保10日前書面征求乙方同意,否則不能對外擔保。
            9、當甲方提供的保證擔保與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保并存時,保證責任與物保在實現(xiàn)順序上不分先后,乙方可不經(jīng)物保的實現(xiàn),直接要求甲方承擔全額連帶保證責任。
            10、若乙方在保證期間依法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則本擔保保證債權同時轉讓,甲方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nèi)對受讓人承擔擔保保證責任。若在保證期間,乙方為借款人擔保的債務的履行期限發(fā)生延展或展期情形的,甲方同意繼續(x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11、甲方愿以擁有的全部資產(chǎn)(包括家庭財產(chǎn))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2、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全部資產(chǎn)清單,如乙方認為有必要,可對清單中所列財產(chǎn)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擔保人承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的,甲方應按擔保的債務本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且違約金不足賠償?shù)模追竭€應就不足的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的收取向甲方要求實現(xiàn)債權,或采取其他救濟措施。
            第八條 提前實現(xiàn)債權的情況
            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要求提前實現(xiàn)債權。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何義務,或甲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義務;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或出現(xiàn)涉訴或仲裁或受到行政制裁等任何可能加重乙方擔保責任的情況;
            3、依照《借款合同》規(guī)定需提前履行債務但借款人未依約清償債務的;
            4、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出現(xiàn)被宣告破產(chǎn)、解散、擅自變更企業(yè)體制等情況致使乙方擔保義務即將形成,卷入或即將卷入訴訟(或仲裁)程序及發(fā)生其他足以影響乙方利益等的情況。
            5、借款人發(fā)生其他違約行為。
            第九條 合同的修改
            1、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同,應通知對方,并經(jīng)雙方達成書面修改協(xié)議方有效。在書面修改協(xié)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所有條款繼續(xù)有效。
            2、《借款合同》修改時,乙方無須另外征求甲方的同意,甲方無條件地同意對原《借款合同》及變更后的《借款合同》繼續(x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但如果《借款合同》的修改使甲方的擔保責任得到加重的情況除外。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簽約各方簽章時起生效。
            第十二條 通知與送達
            1、本合同在履行和爭議解決過程中的有關通知或送達均應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記載的地址或其他有效途徑送達對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聯(lián)系方式發(fā)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3、任何通知或各種通訊聯(lián)系只要按照本合同地址(地址變更的,按照變更后的地址)發(fā)送,即應視作下列日期被送達:
            (1)如果是信函,則為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發(fā)出后的5個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達,則為收件人簽收之日。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簽補充協(xié)議或依法律規(guī)定。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zhí) 份、乙方執(zhí)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
            個人擔保借款合同篇十
            借款人(全稱): 身份證號碼: 地址:(以下簡稱甲方)
            擔保人(全稱):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出借人(全稱): 身份證號碼: 地址:(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同各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具體事項見借條)。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內(nèi)的利息雙方已協(xié)定。到期未歸還本金的按國家規(guī)定的最高利息收取,并每月收取借款金額的百分之三十作為滯納金。每月利息和滯納金并入下月本金并計算利息(即計算復利),自借款本金到期之日起至借款本金還清之日止。
            第五條 還款方式
            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全部借款本金。
            第六條 如出現(xiàn)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nèi)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xiàn)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第七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貸款人的監(jiān)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 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所有權利。
            第二部分 擔保條款
            第九條 擔保人: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權并有處分權的全部財產(chǎn)擔保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chǎn)滿足擔保條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但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在借款期內(nèi),保證人發(fā)生被宣告破產(chǎn)、死亡、被依法撤銷、解散、資不抵債等喪失擔保資格和能力的變故時,保證人應及時通知乙方,甲方應提供新的擔保。
            本合同項下保證人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xù)性,對其合法繼承人具有完全的約束力。貸款方有權就抵押物優(yōu)先受償
            第十條 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xiàn)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lián).a(chǎn)品及其它機械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出借人支付違約金、滯納金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xiàn)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3.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蛘咭殉鲎獾惹闆r,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nèi)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執(zhí)一份。
            注:1.本借款合同同時為借款人收訖借款的法律憑證;
            2.借款人與擔保人的身份證復印件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借款人在未還清借款和所有應出費用前出借人有永久法律上訴權。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擔保借款合同篇十一
            貸款人:
            借款人:;配偶:
            保證人:
            借款人因其資金周轉困難,由保證人擔保,向xx公司借款。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為明確各方權利義務,經(jīng)合同各方協(xié)商一致,訂立此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和期限
            (一)貸款種類:
            (二)借款用途:
            (三)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小寫)。
            (四)借款期限:年(月),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借款利率
            本合同根據(jù)《典當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經(jīng)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決定執(zhí)行月利率27。
            第三條提款
            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將貸款資金劃入在借款人所提供的賬號,戶名:,賬號:,本授權是不可撤消的。
            第四條還款
            借款人同意按(□月/□季/□半年/□年)結息,到期還本。結息日為每(□月/□季末月/□6月和12月/□年末月)的日。如借款本金的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與本金一并結清。
            第五條借款人的權利義務
            1.有權按合同的約定取得貸款。
            2.配合貸款人對貸款使用的日常監(jiān)督檢查,按貸款人的要求如實提供各種資料、文件和信息,并保證所提供資料、文件和信息是真實、完整、準確的。
            3.按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
            4.借款人基本情況發(fā)生變化、出現(xiàn)重大不利于貸款安全的情形或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fā)生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并落實貸款人認可的保全措施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5.應承擔與本合同有關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正費、抵押登記費、評估費、鑒定費、運輸費、保管費、律師費以及其他貸款人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等。
            第六條貸款人的權利義務
            1.依據(jù)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fā)放借款。
            2.應對借款人提供的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3.有權了解并檢查借款人基本情況、經(jīng)營情況、借款使用情況、擔保人狀況及抵押物情況。
            4.借款人出現(xiàn)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貸款人可以停止發(fā)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5.借款人連續(xù)三期或累計六期未能按合同的有關約定償還貸款本息,貸款人有權書面通知借款人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貸款。
            6.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或保證人未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保證人的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第七條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保證擔保。
            (1)保證人為本合同項下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2)本合同項下保證人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到期的貸款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3)本合同項下每筆貸款的保證期間為該筆貸款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貸款為分期償還的,保證期間為該筆貸款每期還款日起二年。若發(fā)生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貸款被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自貸款人確定的貸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4)借款人到期應付未付的全部債務,保證人應無條件的直接向貸款人支付款項以清償借款人所欠的債務,同時授權貸款人從保證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或從其在其它金融機構開立的有關賬戶中依法扣收,并放棄一切抗辯權。
            (5)貸款人與借款人協(xié)議變更主合同,保證人仍應承擔擔保責任,但未征得保證人同意增加合同金額、延長貸款期限的,保證人有權僅按本合同約定的金額、期限承擔擔保責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貸款人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仍在原保證擔保范圍內(nèi)繼續(x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6)保證人失蹤、下落不明、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將由其監(jiān)護人、財產(chǎn)監(jiān)管人以保證人的財產(chǎn)為限對債權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如保證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將以保證人的遺產(chǎn)對債權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7)保證人發(fā)生對保證能力有重大影響的狀況,應當采取措施,按貸款人的要求確保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得以實現(xiàn)。保證人工作、地址(住址)、電話等基本情況發(fā)生變化,應及時通知貸款人。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后,各方當事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
            的,貸款人有權按逾期利率或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利息,并對應付未付利息依據(jù)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計收復利。
            3.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發(fā)生下列事項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fā)放借款,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擔保權,宣布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資產(chǎn)保全措施。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2)借款人連續(xù)三期(含三期)或累計六期未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借款人失蹤或被宣告失蹤而無財產(chǎn)代管人、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4)借款人的財產(chǎn)代管人、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拒絕為借款人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
            (5)借款人、保證人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或發(fā)生其他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xiàn)事項。
            4.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
            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若借款人違約,貸款人有權要求任一借款人承擔全部債務,并可依法行使擔保權。
            5.因借款人、擔保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或仲裁方式實現(xiàn)債權的,借款人保證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
            6.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擔保人不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7.貸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fā)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按違約數(shù)額和延期天數(shù)支付給借款人違約金,違約金數(shù)額的計算與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計算方式相同。
            第九條其它條款
            1.本合同中保證擔保條款的內(nèi)容,如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本合同中其它條款的效力;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是獨立的、不可撤銷的、持續(xù)的擔保,不受本合同中其它條款效力的影響。
            2.本合同所稱到期或屆滿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中規(guī)定的正常到期
            (2)本合同中約定的每次分期還款(3)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規(guī)定的還本付息日及貸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視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
            3.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填寫的地址為各方同意的通訊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只要發(fā)往以上地址,均視為已送達,通訊地址如有變動,應于十日內(nèi)通知簽約各方。
            4.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需要修改本合同條款時,須經(jīng)各方當事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本合同另有約定或三方在合同外另有約定的除外。雙方約定終止本合同或因借款人違約導致合同中止或解除合同時,本合同之規(guī)定仍可以適于合同項下任何尚未歸還的借款。
            第十條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經(jīng)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約定外,各方當事人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書面通知其他合同當事人,并經(jīng)各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爭議,可由各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協(xié)議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1.訴訟。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
            第十三條附則
            1.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發(fā)放日期、到期日期、借款利率等內(nèi)容與借款借據(jù)記載不相一致時,以借款借據(jù)記載為準。借款借據(jù)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借款借據(jù)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借款人份、貸款人份,擔保人份,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特別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保證人注意對本合同內(nèi)容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保證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不存在異議。
            貸款人(簽章):
            借款人(簽字)::
            保證人(簽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個人擔保借款合同篇十二
            貸款人: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jīng)貸款人、借款人協(xié)商一致,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貸款人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間內(nèi)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種類與用途以借款借據(jù)為準。
            第二條:借款期限:本合同項下各筆借款的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據(jù)約定為準。
            第三條: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由貸款人、借款人根據(jù)當筆貸款時國家利率政策商定,具體以當筆借款借據(jù)為準。
            第四條:還款方式:本合同約定付息方式為按月預付息,逾期付息視為違約。
            本金到借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歸還,利隨本清。
            第五條:貸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貸款到期日前以書面方式向貸款人提出申請。
            經(jīng)貸款人、擔保人同意后,由貸款人、借款人、擔保人另行簽訂展期還款協(xié)議。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含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借據(jù)所約定的利率另加收_________%天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2、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的,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3、不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對擠占挪用的貸款在挪用期間按約定利率加收_______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4、借款人可提前歸還貸款;貸款人對未超半個月的借款提前歸還的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按實際天數(shù)加收____日的利息。
            5、借款人發(fā)生如下情形之一的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
            (1)不按期償還貸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據(jù)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的;
            (2)不按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jiān)管的;
            (4)未按期向貸款人清償其他到期債務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
            第三人到期債務的;
            (5)參與重大賭博、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為的;
            (6)發(fā)生其他嚴重影響償還貸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6、借款人所提供的擔保應在本合同貸款人權利消滅前保持應有的擔保信用能力。
            如物的擔保失去擔保作用或保證人發(fā)生本合同
            第六條
            (一)之5中相同或類同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未到期的貸款。
            (二)貸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貸款人未依約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應向借款人承擔下列責任:
            1、按逾期罰息利率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
            2、向借款人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賠償范圍)
            第七條:合同的履行:借款人應提供最少二個賬戶,貸款人將借款劃入該賬戶之一時即視為貸款人履行了發(fā)放貸款之義務。
            第八條:合同的成立、生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成立。
            2、借款人應為貸款人債權提供適格的擔保。
            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____日內(nèi),借款人未為貸款人債權提供適格的抵押擔保,貸款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個人擔保借款合同篇十三
            特別提示:借款人在簽訂本合同之前,請務必仔細閱讀本合同全部條款,特別是對黑體部分予以重點關注。如有任何疑問或不明之處,請及時向貸款人及專業(yè)人士咨詢。本合同一經(jīng)簽訂,即視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條款。
            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本合同特別條款所列各方當事人經(jīng)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本合同由xx條款和特別條款兩部分組成,xx條款和特別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部分?xx條款
            借?款
            第一條?借款
            1.1借款金額:見本合同第15.1條。
            1.2借款用途:見本合同第15.2條。
            1.3借款期限:見本合同第15.3條。
            1.4借款利率:見本合同第15.4條。
            1.4.1?借款利率以貸款發(fā)放時適用的貸款人掛牌公告的同期限同檔次利率確定,據(jù)此確定的利率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并按下列公式換算: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1.4.2?貸款發(fā)放后遇貸款人利率調(diào)整,并適用于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按15.4.2條處理。
            1.5?貸款人有權決定在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基礎上為借款人執(zhí)行優(yōu)惠利率,亦有權根據(jù)情況調(diào)整上述優(yōu)惠利率的執(zhí)行期間,有權調(diào)減或取消利率優(yōu)惠幅度。
            1.6?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借款期限、利率等與借款憑證記載不一致時,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先決條件
            未滿足下列任何一個條件,貸款人有權不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
            2.1?擔保人具有為本合同擔保所需的資格及/或取得合法有效授權。
            2.2?借款人、擔保人根據(jù)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單據(jù)并辦妥相關手續(xù)。
            2.3?借款人按照貸款人關于支付管理的規(guī)定,如實聲明貸款用途、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2.4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質押擔保的,有關登記、交付、保險等法律手續(xù)已按貸款人要求辦妥且該擔保物權、保險持續(xù)有效。
            2.5?借款人、擔保人、擔保物未出現(xiàn)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條?借款提取方式
            3.1受托支付
            3.1.1?受托支付是指借款人提出不可撤銷的申請并委托貸款人將借款通過借款人賬戶直接劃入借款人交易對象的賬戶。
            3.1.2?如本合同訂立時借款人已明確交易對象,雙方應在本合同第16.1條中約定相關支付信息,同時借款人向貸款人遞交交易證明材料,經(jīng)貸款人審核同意后發(fā)放借款。
            3.1.3?如本合同訂立時借款人尚未明確交易對象,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第16.1條約定的期限內(nèi),待支付對象確定后填寫《個人貸款資金支付授權委托書》,并向貸款人遞交相關交易證明,經(jīng)貸款人審核同意后發(fā)放借款。
            3.1.4?借款人對支付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借款人的支付委托申請存在與本合同約定不符、交易資料不完備或者不真實等情形的,貸款人可以不發(fā)放、不支付相應的借款;由此造成借款人對交易對象違約或者形成其他損失的,貸款人不承擔責任。因借款人提供的支付信息不準確、不完整導致貸款資金支付失敗或支付延誤,由此造成借款人對交易對手違約或者形成其他損失的,貸款人不承擔責任。
            3.1.5?借款人承諾:貸款人將借款資金按本條約定進行劃款,即視同貸款人已依據(jù)約定向借款人發(fā)放借款,且借款人收妥借款資金。借款人了解并自愿承擔與本條約定相關的所有風險。
            3.2?自主支付
            自主支付是指貸款人將借款劃入第16.2條約定的結算賬戶,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3.3?法律、法規(guī)、監(jiān)管規(guī)定調(diào)整個人貸款資金支付方式的,貸款人將依據(jù)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4?提款回轉
            3.4.1?因本合同項下借款依據(jù)的、與用款相應的商務合同不能全部實際履行、被解除、被撤銷或無效等非貸款人原因,導致借款人已提取的借款超出借款人為相關交易實際支付款項的或者發(fā)生交易款項回轉的,借款人應當向貸款人歸還相應的貸款資金。
            3.4.2?借款人未按約定方式進行貸款資金支付的,貸款人有權收回未按約定支付的貸款資金。
            3.4.3?貸款資金按照本條約定歸還至貸款人前,按第1.4條約定計息、結息。
            第四條?還款
            4.1?還款方式、結息周期、結息日、還款周期、還款賬戶等見本合同第十七條。
            4.2?借款人應于每期還款日前在第17.2條所述借款人賬戶內(nèi)存入足以償還當期借款本息的款項,貸款人可直接從該賬戶中劃收借款本息。該賬戶內(nèi)資金不足以清償當期借款本息,貸款人有權決定是否劃收。貸款人不劃收的,該期全部借款本金作逾期處理;貸款人劃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處理。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要求變更指定還款賬戶,須經(jīng)貸款人同意。
            4.3?貸款人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合同約定行使抵銷權的,借款人的異議期間為七個工作日,自貸款人以書面、口頭或者其他形式通知借款人之日起計算。
            4.4?借款人的還款,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按以下順序清償:
            4.4.1借款人與貸款人之間存在數(shù)筆到期債務,且借款人的還款不足以清償全部到期債務的,借款人的給付所清償?shù)膫鶆占暗殖漤樞?,由貸款人確定。
            4.4.2貸款人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對借款人行使抵銷權的,所抵銷的債務及抵充順序,由貸款人確定;貸款人依法行使代位權時,次債務人向貸款人的給付所清償?shù)膫鶆占暗殖漤樞?,由貸款人確定。
            4.5借款人的還款不足以清償應付債務數(shù)額的,貸款人可以選擇將還款用于清償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
            第五條?提前還款
            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征得貸款人書面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借款人在還款時對提前還款部分按照實際借款期限和本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提前還款金額的一定比例支付補償金,比例見本合同第十八條。
            第六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6.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和使用借款。不得將貸款用于投資股市、期市或任何其他股本權益性投資。本合同第16.2條約定的自主支付賬戶若為借款人簽約借記卡,不得是第三方存管賬戶或購買基金及其他股本權益性投資使用的卡。
            6.2?按貸款人要求如實提供與本合同項下借款有關的文件、資料和單據(jù)。采用自主支付方式的,借款人應保留用途證明材料。
            6.3?借款人有義務配合貸款人進行貸后檢查及貸款支付核查。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定期向貸款人報告貸款資金支付情況,并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提供所貸款項的用途證明。借款人未按約定提供用途證明,或提供虛假用途證明,或貸款用途不符合約定的,貸款人有權隨時宣布提前收回借款,并按約定向借款人計收相應罰息。
            6.4?按時足額還本付息。
            6.5?住所地、通信地址、聯(lián)系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fā)生變動時,應及時書面通知貸款人。
            6.6?出現(xiàn)本合同第12.2條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時,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并落實貸款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6.7?借款人同意接收貸款人通過手機短信、電子郵件等電子渠道發(fā)送的與貸款相關的信息服務及相關通知。借款人如遇手機、手機號碼或電子郵箱等變更、暫停、遺失、被盜等情況,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以免貸款信息泄露。若未來貸款人決定對信息服務收取費用,雙方將另行商定。
            第七條?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7.1?有權了解并檢查借款人基本情況、借款使用情況、擔保人及擔保物情況。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貸款人有權通過賬戶分析、憑證查驗或現(xiàn)場調(diào)查等方式,核查貸款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
            7.2?借款人出現(xiàn)本合同第12.2條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貸款人可以停止發(fā)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7.3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等實現(xiàn)債權、擔保權的費用時,貸款人均可直接從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中劃收。
            7.4?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或者擔保人未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者擔保人的違約行為進行公開披露。
            7.5?貸款人在辦理本合同項下相關業(yè)務及履行風險管理程序時,可根據(jù)需要向全國個人征信系統(tǒng)或其他數(shù)據(jù)信息系統(tǒng)查詢、打印和保存借款人的個人信息和信用報告;可按照有關規(guī)定向全國個人征信系統(tǒng)或其他數(shù)據(jù)信息系統(tǒng)提供借款人基本信息和銀行業(yè)務信息。
            7.6?依據(jù)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fā)放借款。
            擔?保
            擔保擔保
            p第八條?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見本合同第19.1條。
            擔保的共性條款
            8.1?適用于本合同項下保證、抵押、動產(chǎn)質押、權利質押的共性條款。
            8.1.1?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戶費等貸款人實現(xiàn)債權、擔保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
            8.1.2?擔保人承諾已按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授權。
            8.1.3本合同項下借款同時存在物的擔保(含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證擔保的,貸款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xiàn)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本合同項下借款同時存在兩個以上物的擔保人的(含借款人提供物的擔保),貸款人有權就其中任x或者各個擔保物行使擔保物權。貸款人已經(jīng)選擇某一擔保方式/擔保物來實現(xiàn)債權的,也可同時主張通過其他擔保方式/擔保物來實現(xiàn)全部或部分債權。
            8.1.4本合同項下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擔保又有其他擔保人提供擔保的,當貸款人放棄借款人的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該擔保物權時,其他擔保人承諾仍然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8.1.5擔保人、擔保物出現(xiàn)本合同第12.2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或者擔保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聯(lián)系電話、工作單位等發(fā)生變動的,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8.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與擔保人協(xié)議以擔保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擔保物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保證人支付的款項或者處分擔保物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所擔保的債權的,貸款人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于歸還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者費用等:
            a.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貸款人未受清償;
            b.擔保人被撤銷、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xiàn)其他解散事由;
            擔保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chǎn)申請或者裁定和解;
            d.借款人、擔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
            e.擔保期間,擔保物被查封、扣押、監(jiān)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
            f.擔保期間,擔保物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g.借款人、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
            h.其他嚴重危害貸款人權利的情形。
            8.1.7?擔保人為債務人(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借款人)與貸款人之間存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的數(shù)筆債務提供保證,且擔保人的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到期債務的,所清償?shù)膫鶆占暗殖漤樞?,由貸款人確定。貸款人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對擔保人行使抵銷權的,所抵銷的債務及抵充順序,由貸款人確定;貸款人依法行使代位權時,次債務人向貸款人的給付所清償?shù)膫鶆占暗殖漤樞?,由貸款人確定。
            8.1.8擔保人以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物為一個或數(shù)個債務人(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的債務人)與貸款人之間存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的數(shù)筆債務提供擔保,且擔保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全部到期債務的,所清償?shù)膫鶆占暗殖漤樞?,由貸款人確定。
            8.1.9?擔保人已充分認識和理解利率風險,并承諾承擔因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變動而增加的擔保責任。
            8.1.10?主合同借款合同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擔保條款的效力,擔保人仍應按照擔保條款的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8.2?適用于本合同項下抵押、動產(chǎn)質押、權利質押的共性條款
            8.2.1擔保物詳細情況見本合同第19.2條。
            8.2.2擔保物暫作價見本合同第19.3條。
            8.2.3?擔保物權的效力及于擔保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合物、混合物、分離物、代位物、加工物、孳息和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財產(chǎn)或權利。
            8.2.4擔保物為共有的,擔保人承諾已征得共有人的同意。
            8.2.5?擔保物保險
            a.如果貸款人要求,擔保人應對擔保物辦理保險,保險期限不應短于借款期限,保險金額應不得低于貸款金額,并指定貸款人為該財產(chǎn)保險的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據(jù)原件交貸款人保管。
            b.擔保期間,擔保人應按時足額繳納保險費并履行保險合同(含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下同)項下的其他義務。擔保人未按時足額繳付保險費或者辦理保險(續(xù)保)手續(xù)的,貸款人有權代繳保險費或者代辦保險(續(xù)保)手續(xù)。相關費用由借款人和擔保人承擔,貸款人直接從擔保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中劃收。
            擔保期間,未經(jīng)貸款人書面同意,擔保人不得單方或者與保險人協(xié)商變更、解除或者終止保險合同,不得放棄保險金的請求權或者向第三人請求賠償?shù)臋嗬?BR>    d.擔保物發(fā)生保險事故,擔保人應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及貸款人,并負責索賠事宜。因怠于通知或索賠,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8.2.6?擔保期間,擔保物價值減少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擔保人恢復擔保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貸款人認可的與減少價值相當?shù)膿!?BR>    8.2.7擔保期間,未經(jīng)貸款人書面同意,擔保人不得對擔保物作出贈與、轉讓、出租、再抵押、許可使用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經(jīng)貸款人書面同意處分擔保物的,所得價款應用于提前清償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或者提存。
            8.2.8?擔保期間,擔保物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征用等,貸款人有權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等優(yōu)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8.2.9?貸款人轉讓部分債權的,有權不轉讓相應的擔保物權。貸款人轉讓擔保物權的,擔保人應當協(xié)助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xù)。
            擔保的個性條款
            8.3?保證
            8.3.1?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8.3.2?一次性還款的,保證期間為借款到期日起二年;分期償還的,保證期間為每期還款日起二年。借款人與貸款人達成期限變更協(xié)議的,保證人繼續(xù)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期限變更協(xié)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若發(fā)生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本合同債務被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自貸款人確定的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8.3.3保證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責任的,貸款人有權直接從保證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中劃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直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所有債務全部清償完畢止。劃收的款項不足以清償借款人所有債務的,貸款人有權決定清償順序。
            8.3.4貸款人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合同約定行使抵銷權的,保證人的異議期間為七個工作日,自貸款人以書面、口頭或者其他形式通知保證人之日起計算。
            8.4?抵押
            8.4.1?抵押人應如實告知拖欠稅款、抵押物建設工程價款等款項及抵押物已設定抵押、已出租等情況。
            8.4.2?抵押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nèi)到有關登記機關申辦抵押登記手續(xù);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或其他權利證書由貸款人持有,抵押登記事項發(fā)生變化依法需要進行變更登記的,抵押人應及時辦理變更登記。
            8.4.3?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管理和合理使用的義務。貸款人有權監(jiān)督和檢查抵押物的管理和使用情況,抵押人應當予以配合。
            8.4.4?關于抵押房屋拆遷的特別約定
            a.若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房屋發(fā)生拆遷、征收或類似情形(以下統(tǒng)稱"拆遷"),借款人、抵押人應在知悉拆遷消息后的10日內(nèi)通知貸款人。
            b.若拆遷采用產(chǎn)權調(diào)換補償形式,借款人、抵押人應與貸款人協(xié)商提前清償債務,或以拆遷調(diào)換的房屋繼續(xù)為借款設定抵押并簽訂相關協(xié)議,配合貸款人為調(diào)換房屋辦理預告登記和抵押登記,并承擔相關費用。在新抵押登記辦理完成前,借款人、抵押人應當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擔保。
            若拆遷采用貨幣補償形式,貸款人有權就獲得的拆遷補償款優(yōu)先受償;借款履行期未屆滿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提前清償債務,或要求抵押人將拆遷補償款通過開立保證金專戶或存單等形式為債務提供擔保并簽訂相關協(xié)議。
            d.借款人、抵押人違反本條承諾或約定的,應按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數(shù)額的一定比例向貸款人支付違約金,具體比例見本合同第20.4條,同時貸款人有權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抵押人和抵押物共有人履行擔保責任。
            8.4.5抵押物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毀損、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并需及時向貸款人提供有關單位出具的毀損、滅失證明。
            8.5?動產(chǎn)質押
            8.5.1出質人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nèi)將質物及貸款人要求的相關資料交由貸款人保管。需要辦理登記的,出質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nèi)到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xù),相關權利登記證明材料由貸款人持有。
            8.5.2?質權存續(xù)期間,貸款人應當妥善保管質物。貸款人可以自行保管,也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由此而支出的保管費由出質人承擔。因貸款人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毀損、滅失,造成出質人損失的,貸款人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8.5.3?借款人歸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權的,貸款人應及時返還質物。出質人應及時接收質物;出質人不接收的,貸款人有權提存質物及相關單證,費用由出質人承擔;出質人因未及時接收質物所造成的損失,由出質人自行承擔。
            8.5.4質物價值發(fā)生了減損變動的,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或出質人補足質物價值或提供其他形式擔保的,借款人或出質人應在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nèi)履行。
            8.6?權利質押
            8.6.1需要交付權利憑證的,出質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nèi)將本合同項下出質權利相關的權利憑證交付貸款人。貸款人應當妥善保管出質人交付的權利憑證。需要辦理出質登記的,出質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nèi)到登記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手續(xù),相關權利登記證明材料由貸款人持有。
            8.6.2?出質人聲明并保證:出質權利不存在被申請撤銷、啟動無效宣告程序、異議、查封、凍結、監(jiān)管、提起訴訟或者仲裁、掛失、止付以及其他影響質權實現(xiàn)的情形。
            8.6.3?出質人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繳納與出質權利相關的各項費用,履行各項法定義務,以保證出質權利在質權存續(xù)期間持續(xù)有效。
            8.6.4?以匯票、本票、支票、倉單、提單、債券以及其他須背書轉讓的權利憑證出質的,應當背書記載"質押"字樣。
            8.6.5?用于出質的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的兌現(xiàn)日期或者提貨日期先于本合同項下債權到期的,貸款人可以兌現(xiàn)或者提貨變現(xiàn),所得價款用于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8.6.6?用于出質的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的兌現(xiàn)日期或者提貨日期后于本合同項下債權到期的,出質人同意貸款人提前兌現(xiàn)或者提貨,所得價款用于清償債務。
            8.6.7?借款人歸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權,質權人應當及時返還權利憑證。出質人應及時接收權利憑證。出質人不接收的,質權人有權提存該權利憑證,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違?約?責?任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在借款人、擔保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因貸款人原因未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fā)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9.2?借款人未按雙方約定期限歸還借款本金的,貸款人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zhí)行利率基礎上上浮一定比例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上浮比例見本合同第20.1條。逾期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上調(diào),自基準利率調(diào)整之日起罰息利率相應上調(diào)。
            9.3?借款人未按約定提供用途證明,或提供虛假用途證明,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對違約使用部分從違約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zhí)行利率基礎上上浮一定比例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上浮比例見本合同第20.2條。借款人不配合貸款人核查貸款用途或違約使用之日無法查明的,從貸款發(fā)放之日起計收罰息。在此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上調(diào),自基準利率調(diào)整之日起罰息利率相應上調(diào)。
            9.4?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人依據(jù)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計收復利。應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內(nèi)產(chǎn)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含違約使用罰息)和借款逾期后產(chǎn)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罰息和違約使用罰息)。借款期內(nèi)產(chǎn)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內(nèi)按合同約定借款執(zhí)行利率計算復利,自借款到期之日起,按逾期借款利率計算復利;逾期借款的應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計算復利。
            9.5?借款人、任x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貸款人有權要求其限期糾正違約行為、停止發(fā)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fā)放借款,有權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有權宣布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者采取其他資產(chǎn)保全措施。
            9.6?擔保人有下列行為之一,應向貸款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所擔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數(shù)額的一定比例計算,比例見本合同第20.3條;給貸款人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應同時給予全額賠償。
            a.未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權;
            b.未如實告知拖欠稅款、抵押物建設工程款及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已經(jīng)設立抵押、已出租或者被查封、凍結、扣押、監(jiān)管等情況;
            未按合同約定辦理登記、變更登記、保險手續(xù),未移交質物、權利憑證;
            d.未按貸款人要求恢復擔保物價值或者提供相應擔保;
            e.未經(jīng)貸款人書面同意擅自處分擔保物;
            f.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者影響貸款人實現(xiàn)擔保權的行為。
            其?他
            第十條?費用承擔
            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登記、評估、鑒定、見證、運輸、保管等費用由借款人、擔保人承擔。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11.1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爭議,各方可協(xié)商解決,也可按以下方式解決。具體方式見本合同第二十一條。
            a.訴訟。由雙方約定的人民法院管轄。
            b.仲裁。提交各方約定的仲裁機構按其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
            11.2?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2.1?本合同所稱"期限屆滿"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以及貸款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本合同的約定宣布本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12.2?本合同所稱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喪失還款能力;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導致?lián)D芰γ黠@下降;擔保物價值減少、毀損、滅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擔保物所有權歸屬第三人或者出現(xiàn)權屬爭議等影響貸款人實現(xiàn)擔保權。
            12.3?本合同所稱擔保物包括抵押物、質物和出質權利。
            12.4?貸款人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合同約定行使合同解除權的,借款人或擔保人的異議期間為七個工作日,自貸款人以書面、口頭或者其他形式通知相關當事人之日起計算。
            12.5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涉及業(yè)務術語的,各方同意依照貸款人有關業(yè)務規(guī)定和金融慣例辦理。
            12.6?本合同項下《個人貸款資金支付授權委托書》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7?其他約定見本合同第二十四條。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及份數(shù)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份數(shù)見本合同第二十五條。
            第二部分?特別條款
            特別條款用于確定前述xx條款的相關內(nèi)容,各方當事人承諾嚴格遵守以下約定:
            第十四條?立約人信息
            立約人
            個人姓名或單位全稱
            貸款人(債權人)
            借款人(債務人)
            擔保人?(□保證□抵押□質押)
            擔保人?(□保證□抵押□質押)
            擔保人?(□保證□抵押□質押)
            擔保人?(□保證□抵押□質押)
            擔保人?(□保證□抵押□質押)
            擔保人?(□保證□抵押□質押)
            第十五條?借款
            15.1?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
            15.2?借款用途:?。
            15.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5.4?借款利率。
            15.4.1執(zhí)行月利率為?‰。
            15.4.2貸款發(fā)放后如遇貸款人利率調(diào)整的,并適用于本合同項下貸款按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處理:
            a.貸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執(zhí)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借款利率調(diào)整后的次年1月1日起,貸款人按調(diào)整后相應期限檔次新的借款利率執(zhí)行,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擔保人。
            b.在貸款期限內(nèi)不調(diào)整。
            其他?。
            第十六條?借款提取方式
            16.1?受托支付信息
            收款人戶名(姓名)
            收款賬號
            開戶行
            金額
            用途
            (表中欄目不夠填寫而增加的附表,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如本合同訂立時借款人尚未明確交易對象,借款人應在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的期限內(nèi)向貸款人申請資金支付。
            16.2?自主支付賬戶信息
            采取自主支付方式的,貸款人將借款劃入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結算賬戶(戶?名?賬號/卡號?),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第十七條?還款
            17.1借款人與貸款人約定按以下第?種方式還本付息:
            a.實行利隨本清方式還款,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息??缒甓冉杩?,借款人要在每年12月20日結清借款利息。
            b.按?(月/季)結息,到期還本。結息日為每?(月/季末月)的20日。借款人須于每一結息日結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利隨本清。
            分期還款的,按□季/□每?個月還款,還款日為每季末月或期末月的20日。借款人與貸款人商定采用以下第?種方式還款,計算公式如下:
            (1)等額本息還款法:
            每期還款額=
            (2)等額本金還款法:
            每期還款額=+(借款本金-累計已歸還本金額)×期利率
            d.其他還款方式:
            17.2借款人還款賬戶為以下第?項所列賬戶:
            a.同本合同第16.2條約定的賬戶。
            b.其他賬戶戶名?賬號/卡號:?。
            第十八條?提前還款
            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按提前還款金額的百分之?(大寫)支付補償金。
            第十九條?借款擔保
            19.1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保證/抵押/動產(chǎn)質押/權利質押)。
            19.2?擔保人同意以?提供擔保。上述擔保物詳見(清單名稱及編號)?,該清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上述擔保物暫作價人民幣(大寫)??,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該擔保物時的估價依據(jù),不對貸款人行使擔保權構成任何限制,其最終價值以實際處理擔保物所得價款為準。
            第二十條?違約責任
            20.1?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zhí)行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
            (大寫)計收罰息。
            20.2對違約使用借款從違約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zhí)行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大寫)計收罰息。
            20.3對擔保人的違約行為,?按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數(shù)額的百分之?(大寫)收取違約金。
            20.4對借款人、抵押人的違約行為,?按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數(shù)額的百分之
            (大寫)收取違約金。
            第二十一條?爭議解決
            爭議解決按以下第?種方式執(zhí)行。
            a.訴訟。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b.仲裁。仲裁機構全稱:?。
            第二十二條?權利保留
            一方若未行使本合同項下部分或全部權利,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承擔部分或全部義務、責任,并不構成該方對該權利的放棄或對該義務、責任的豁免。
            一方對另一方的任何寬容、展期或者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均不影響其根據(jù)本合同及法律、法規(guī)而享有的任何權利,也不視為其對該權利的放棄。
            第二十三條?變更、修改與終止
            本合同經(jīng)各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進行變更或修改,任何變更或修改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本合同在其項下權利義務全部履行完畢前不得終止。
            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合同份數(shù)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借款人?份,貸款人?份,擔保人各?份,
            份,效力相同。
            借款人、擔保人聲明:貸款人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本合同相關條款(特別是黑體字條款),應我方要求對相關條款的概念、內(nèi)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說明,我方已經(jīng)知悉并理解上述條款。
            貸款人(蓋章"公章或信貸業(yè)務合同專用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手印):
            身份證件號碼:
            送達地址:
            郵編:
            聯(lián)系電話:
            擔保人(簽字、手印):?擔保人(簽字、手印):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送達地址:?送達地址:
            郵編:?郵編:
            聯(lián)系電話:?聯(lián)系電話:
            財產(chǎn)共有人(簽字、手印):?財產(chǎn)共有人(簽字、手印)
            身份證件號碼:?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聯(lián)系電話:
            擔保人(簽字、手印):?擔保人(簽字、手印):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送達地址:?送達地址:
            郵編:?郵編:
            聯(lián)系電話:?聯(lián)系電話:
            財產(chǎn)共有人(簽字、手印):?財產(chǎn)共有人(簽字、手印)
            身份證件號碼:?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聯(lián)系電話:
            擔保人(簽字、手印):?擔保人(簽字、手印):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送達地址:?送達地址:
            郵編:?郵編:
            聯(lián)系電話:?聯(lián)系電話:
            財產(chǎn)共有人(簽字、手印):?財產(chǎn)共有人(簽字、手印)
            身份證件號碼:?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聯(lián)系電話:
            法人擔保人?法人擔保人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公章:?公章:
            送達地址:?送達地址:
            郵編:?郵編: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個人擔保借款合同篇十四
            貸款人:
            借款人: ; 配 偶:
            保證人:1、 2、
            借款人因其資金周轉困難,由保證人 擔保,向河南省豐源典當有限公司借款。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為明確各方權利義務,經(jīng)合同各方協(xié)商一致,訂立此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和期限
            (一)貸款種類:
            (二)借款用途:
            (三)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
            (四)借款期限: 年(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借款利率
            本合同根據(jù)《典當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經(jīng)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決定執(zhí)行月利率27‰。
            第三條 提款
            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將貸款資金劃入在借款人所提供的賬號,戶名: ,賬號: ,本授權是不可撤消的。
            第四條 還款
            借款人同意按 (□月/□季/□半年/□年)結息,到期還本。結息日為每 (□月/□季末月/□6月和12月/□年末月)的 日。如借款本金的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與本金一并結清。
            第五條 借款人的權利義務
            1.有權按合同的約定取得貸款。
            2.配合貸款人對貸款使用的日常監(jiān)督檢查,按貸款人的要求如實提供各種資料、文件和信息,并保證所提供資料、文件和信息是真實、完整、準確的。
            3.按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
            4.借款人基本情況發(fā)生變化、出現(xiàn)重大不利于貸款安全的情形或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fā)生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并落實貸款人認可的保全措施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5.應承擔與本合同有關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正費、抵押登記費、評估費、鑒定費、運輸費、保管費、律師費以及其他貸款人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等。
            第六條 貸款人的權利義務
            1.依據(jù)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fā)放借款。
            2.應對借款人提供的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3.有權了解并檢查借款人基本情況、經(jīng)營情況、借款使用情況、擔保人狀況及抵押物情況。
            4.借款人出現(xiàn)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貸款人可以停止發(fā)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5.借款人連續(xù)三期或累計六期未能按合同的有關約定償還貸款本息,貸款人有權書面通知借款人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貸款。
            6.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或保證人未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保證人的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第七條 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保證擔保。
            (1)保證人為本合同項下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2)本合同項下保證人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到期的貸款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3)本合同項下每筆貸款的保證期間為該筆貸款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貸款為分期償還的,保證期間為該筆貸款每期還款日起二年。若發(fā)生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貸款被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自貸款人確定的貸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4)借款人到期應付未付的全部債務,保證人應無條件的直接向貸款人支付款項以清償借款人所欠的債務,同時授權貸款人從保證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或從其在其它金融機構開立的有關賬戶中依法扣收,并放棄一切抗辯權。
            (5)貸款人與借款人協(xié)議變更主合同,保證人仍應承擔擔保責任,但未征得保證人同意增加合同金額、延長貸款期限的,保證人有權僅按本合同約定的金額、期限承擔擔保責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貸款人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仍在原保證擔保范圍內(nèi)繼續(x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6)保證人失蹤、下落不明、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將由其監(jiān)護人、財產(chǎn)監(jiān)管人以保證人的財產(chǎn)為限對債權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如保證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將以保證人的遺產(chǎn)對債權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7)保證人發(fā)生對保證能力有重大影響的狀況,應當采取措施,按貸款人的要求確保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得以實現(xiàn)。保證人工作、地址(住址)、電話等基本情況發(fā)生變化,應及時通知貸款人。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后,各方當事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
            的,貸款人有權按逾期利率或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利息,并對應付未付利息依據(jù)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計收復利。
            3.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發(fā)生下列事項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fā)放借款,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擔保權,宣布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資產(chǎn)保全措施。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2)借款人連續(xù)三期(含三期)或累計六期未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借款人失蹤或被宣告失蹤而無財產(chǎn)代管人、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4)借款人的財產(chǎn)代管人、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拒絕為借款人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
            (5)借款人、保證人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或發(fā)生其他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xiàn)事項。
            4.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
            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若借款人違約,貸款人有權要求任一借款人承擔全部債務,并可依法行使擔保權。
            5.因借款人、擔保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或仲裁方式實現(xiàn)債權的,借款人保證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
            6.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擔保人不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7.貸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fā)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按違約數(shù)額和延期天數(shù)支付給借款人違約金,違約金數(shù)額的計算與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計算方式相同。
            第九條 其它條款
            1.本合同中保證擔保條款的內(nèi)容,如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本合同中其它條款的效力;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是獨立的、不可撤銷的、持續(xù)的擔保,不受本合同中其它條款效力的影響。
            2.本合同所稱“到期或屆滿”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中規(guī)定的正常到期
            (2)本合同中約定的每次分期還款(3)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規(guī)定的還本付息日及貸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視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
            3.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填寫的地址為各方同意的通訊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只要發(fā)往以上地址,均視為已送達,通訊地址如有變動,應于十日內(nèi)通知簽約各方。
            4.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需要修改本合同條款時,須經(jīng)各方當事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本合同另有約定或三方在合同外另有約定的除外。雙方約定終止本合同或因借款人違約導致合同中止或解除合同時,本合同之規(guī)定仍可以適于合同項下任何尚未歸還的借款。
            第十條 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經(jīng)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約定外,各方當事人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書面通知其他合同當事人,并經(jīng)各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爭議,可由各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協(xié)議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1.訴訟。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 (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
            第十三條 附則
            1. 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發(fā)放日期、到期日期、借款利率等內(nèi)容與借款借據(jù)記載不相一致時,以借款借據(jù)記載為準。借款借據(jù)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借款借據(jù)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 份、貸款人 份,擔保人份,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特別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保證人注意對本合同內(nèi)容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保證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不存在異議。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個人擔保借款合同篇十五
            訂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方;
            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__行,以下簡稱貸款方。
            根據(jù)國家規(guī)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jīng)貸款方審查發(fā)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元,用于______。預計用款為一九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年_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
            第二條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shù)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guī)定的借款期內(nèi),年息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20%。
            第三條借款方保證從一九____年____月起至一九____年____月止,用國家規(guī)定的還款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四條因國家調(diào)整計劃、產(chǎn)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
            第六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jiān)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經(jīng)營管理,計劃執(zhí)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tǒng)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規(guī)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罰息50%。
            第七條本合同條款以外的其他事項,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八條本合同經(jīng)過簽章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簽章各方各執(zhí)一份,報送主管部門,總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蓋章)貸款方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個人擔保借款合同篇十六
            合同號: ( )保借字第 號
            貸款人:
            借款人:
            保證人:
            經(jīng)貸款人、借款人、保證人協(xié)商一致,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人民幣(大寫) ,借款種類為 ,借款用途為 。
            第二條 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上述期間和借款額度內(nèi),借款人申請用款,雙方不再逐筆簽訂借款合同,每筆借款的金額、期限和利率等以借款憑證、借款憑證傳真或雙方銀行匯款單往來實際發(fā)生為準,借款憑證、借款憑證傳真或雙方銀行匯款單往來實際發(fā)生為本合同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 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為每月利率 ℅。
            第四條 劃款方式:借款人要求貸款人將借款金額劃入借款人指定的賬戶。
            第五條 還款、付息方式:本合同約定付息方式為按 季 (月、季或年)付息。
            第六條 保證方式:保證人自愿為本合同貸款人的債權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七條 保證期間:保證期間自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若貸款人依約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則視同借款期限屆滿。如貸款展期,保證人繼續(x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展期后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第八條 保證擔保范圍:保證擔保范圍為貸款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復息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代理費、催討差旅費和其他合理費用。
            第九條 特別約定:一、本合同主合同若無效,但保證條款仍有效,且保證人對貸款人在主合同無效情況下的一切債權(權利)仍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二、若依據(jù)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提高了利率,保證人同意對因利率提高而增加的利息仍按本合同保證條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三、貸款人依法轉讓債權,保證人仍需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四、本合同貸款人債權如另設有人的擔保和/或物的擔保,無論物的擔保是由債務人提供還是由第三人提供的,當貸款人主張債權時,貸款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xiàn)債權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也可以同時要求保證人和物的擔保承擔擔保責任,人的擔保、物的擔保居于同一清償順序,本合同保證人同意對本合同全部債權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五、保證人承諾密切關注借款人的經(jīng)營等狀況。若借款人進行破產(chǎn)清算,則推定保證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借款人的破產(chǎn)清算行為,保證人應預先行使追償權。六、各保證人無論同時或是分別提供保證,均為連帶共同保證關系。七、貸款人向任何一個保證人主張保證責任,視同向其他保證人主張保證責任。
            第十條 借款人發(fā)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未發(fā)放的貸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一、未按期償還本金或未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據(jù)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的;二、不按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三、不接受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jiān)管的;四、未按期向貸款人清償其他到期債務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五、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東
            高級管理人員等參與重大賭博、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為的;六、財產(chǎn)遭受哄搶等事件的;七、卷入重大不利訴訟的;八、被行政機關處以重大行政處罰的;九、因經(jīng)營不善而停產(chǎn)歇業(yè)
            的;十、隱瞞企業(yè)財務狀況、經(jīng)營狀況或抽逃資金(本)的;十一、未征得債權人書面同
            意而實行承包、委托經(jīng)營、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1)未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含展期),從逾期之日起
            按約定利率加收 50 %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2)未按期償付貸款利息,按罰息利率計
            收復息。(3)借款人可提前歸還貸款,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天數(shù)計收利息。
            二、貸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貸款人未依約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按違約金額、逾
            期罰息利率和違約天數(shù)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
            三、保證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未發(fā)放的貸款、提前收回未到
            期貸款。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借款人可在借款期限、額度內(nèi),可循環(huán)往復使用。 第十三條 爭議的的解決方式:本合同發(fā)生糾紛,由貸款人、借款人、保證人三方協(xié)
            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向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其他:
            一、借款借據(jù)是合同的組成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若發(fā)生的公證費用及其他費用,均由借款人或保證人承擔。
            三、本合同被擔保債務已經(jīng)清償,但這種清償被有關法律文書確認為無效的,本合同
            仍然有效。
            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五、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保證人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按借款人、
            保證人的
            要求對各條款予以充分說明;本合同各條款在訂立前均進行了充分磋商;借款人、保證人
            對本合同的各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
            六、本合同一式 份,貸款人執(zhí)二份,借款人、保證人、各執(zhí)一份,
            效力同等。
            個人擔保借款合同篇十七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需要,向出借人申請金額____________的借款,經(jīng)保證人保證擔保,出借人同意向借款人發(fā)放上述借款。經(jīng)各方協(xié)商一致,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銀行借貸利率管理規(guī)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要借款內(nèi)容
            1.借款金額、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結息。
            第二條 擔保內(nèi)容
            1.保證人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出借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2.保證人保證范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人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
            3.保證人和借款人承擔連帶責任;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當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時,保證人保證在接到出借人書面索款通知后15日內(nèi)無條件地代為償付。
            4.保證人接受出借人對其資金和財產(chǎn)狀況的調(diào)查了解,并應及時提供財會報表等資料。
            5.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nèi),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出借人的利益,并須征得出借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nèi),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xié)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7.保證人應予賠償因自身過失而造成的出借人損失,向出借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的賠償金。
            8.借款人出現(xiàn)違約逾期不還款情況由出借人登報聲明公示其違約信用信息
            第三條 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借款的,應在借款到期前10天向出借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jīng)保證人同意后由出借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xié)議。
            3.當出借人按約將出借款項交付借款人后,出借人有權將本合同涉及的債權轉讓給第三人,出借人將債權轉讓通知送達借款人與保證人時,債權轉讓依法生效。
            4.在合同有效期內(nèi),借款方、保證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后10天內(nèi)書面通知出借人。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的爭議,由各方協(xié)商或者通過調(diào)解解決;協(xié)商或者調(diào)解不成的,可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 合同附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補充協(xié)議書、授權委托書、保證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銀行出借規(guī)定辦理。
            第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款人、出借人、保證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借 款 人 :
            住 所:
            保 證 人:
            住 所:
            保 證 人:
            住 所:
            出 借 人:
            住 所: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