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2013年廣東省公安廳所屬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面試公告》是為大家整理的,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以下信息僅供參考?。?!
根據(jù)《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和《廣東省公安廳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的要求,現(xiàn)就廣東省公安廳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時間
面試定于3月23日(星期六)全天進行,上午9:00開始。
二、面試地點
廣東省公安廳指揮中心(廣州市越秀區(qū)黃華路97號),集中地點:越秀區(qū)黃華路56號(指揮中心正門對面)。
三、注意事項
(一)考生須按照面試時間安排,在面試開考前1個小時(即上午8:00前)憑本人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到集中地點報到??忌茨軠蕰r報到的,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證件不齊的,取消面試資格。
(二)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顯文字或圖案標識的服裝參加面試。
(三)報到后,考生所攜帶的通訊工具和音頻、視頻發(fā)射、接收設備須關閉后連同其他物品交工作人員統(tǒng)一保管,考完離場時領回。
(四)考生交管物品后,工作人員按分組順序組織考生抽簽,決定面試的先后順序,考生應按抽簽確定的面試順序進行面試。
(五)面試開始后,工作人員按抽簽順序逐一引導考生進入面試室面試。候考考生須在候考室靜候,不得喧嘩,不得影響他人,應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候考期間實行全封閉,考生不得擅自離開候考室。需上洗手間的,須經(jīng)工作人員同意,并由工作人員陪同前往。候考考生需離開考場的,應書面提出申請,經(jīng)考場主考同意后按棄考處理。嚴禁任何人向考生傳遞試題信息。中午12:00前未能安排面試的考生,將統(tǒng)一安排就餐。
(六)考生必須以普通話回答考官提問。在面試中,應嚴格按照考官的指令回答問題,不得暗示或透露個人信息。暗示或透露個人信息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忌鷮脊俚奶釂柌磺宄模梢罂脊僦匦履铑}??忌毞目脊賹ψ约旱某煽冊u定,不得要求考官加分、復試或無理取鬧。
(七)面試結束后,考生在候分室等候,待面試成績統(tǒng)計完畢,簽收面試成績通知單后應根據(jù)工作人員的安排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
(八)考生應接受現(xiàn)場工作人員的管理,對違反面試規(guī)定的,將進行嚴肅處理。
廣東省公安廳政治部
201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