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磐安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試行)》(縣委辦〔2009〕51號)的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人數、職位及條件
見《磐安縣2012年鄉(xiāng)鎮(zhèn)和部分機關部門下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及《2012年磐安縣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辦法》。
二、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2012年9月13日-1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磐安縣人力資源市場(磐安縣安文鎮(zhèn)振興街55號)。
3、報名方法:(1)持本人畢業(yè)證書、身份證、戶口簿(或原戶口所在地證明)、報考崗位所需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報名,考生每人只限報考一個崗位;(2)正式在編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須征得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3)報名者應如實填寫報名表(報名表在磐安縣人才網www.parcsc.com或磐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www.parl.gov.cn下載),提供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兩張,交考務費80元;(4)報名結束后,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將在中國磐安門戶網站、磐安縣人才網、磐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布;(5)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證于2012年9月21日到磐安縣人力資源市場領取準考證(非本人代領準考證須經本人書面授權)。
三、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法。
1、筆試。報考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參加筆試。各招考職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不足招聘職位名額3倍時,相應核減招聘名額或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 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和《申論》,每個科目滿分均為100分??忌殧y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筆試日期為9月22日,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加分并確定筆試總成績。
(1)報考鄉(xiāng)鎮(zhèn)農經、水管、規(guī)劃員職位的人員,若是農經、水管、規(guī)劃相關專業(yè)的畢業(yè)生,研究生及以上的筆試成績加5分、本科的加3分、??频募?分(具體專業(yè)見資格審查辦法)。
(2)面向退伍復員轉業(yè)軍人招聘的職位:按立功表現、服役地區(qū)及崗位等實行筆試加分:在部隊榮立二等功的每次加10分,榮立三等功的每次加1分,軍齡每年加0.5分,在邊遠艱苦地區(qū)、島嶼及從事飛行、潛艇、艦艇工作的軍齡每年加1分,累計加分不超過10分。
筆試結束后,在筆試成績的基礎上實行加分確定筆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綜合基礎知識》成績+《申論》成績)÷2+加分]。
其他職位:筆試總成績=(《綜合基礎知識》成績+《申論》成績)÷2
3、面試。各職位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的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聘計劃3名及以上職位按1:2確定面試對象)。最后一名如筆試總成績相同,成績相同人員均進入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由縣人力社保局及用人單位組織實施。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筆試總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其中招考計劃3名及以上職位的,按1:1.5的比例確定(有小數的四舍五入)。體檢時間另行通知。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放棄體檢不再替補。體檢結束后,在體檢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
入圍體檢、考察人員最后一名成績相等的,以筆試總成績高的確定為體檢、考察對象。筆試、面試成績均相等的,須進行筆試加試。入圍面試、體檢、考察人員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依據《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疾煊胁缓细竦模隗w檢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五、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并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首聘服務期為5年。
六、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兩公開一監(jiān)督”的原則,嚴格掌握條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紀檢部門和社會監(jiān)督,做到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嚴禁徇私舞弊。對違反紀律的人和事按規(guī)定嚴肅處理。(2)考生報名后應及時上《磐安人才網》(www.parcsc.com)、《磐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parl.gov.cn)查詢有關通知(資格審查情況、筆試成績、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總成績、入圍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復檢)結果、入圍考察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等均在網上公布),各事項不再另行通知。聯系電話:0579-84661924、0579-84662046。
本公告由中共磐安縣委組織部和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組織、人力社保部門另行研究確定。
中共磐安縣委組織部
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二年九月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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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單位、人數、職位及條件
見《磐安縣2012年鄉(xiāng)鎮(zhèn)和部分機關部門下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及《2012年磐安縣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辦法》。
二、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2012年9月13日-1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磐安縣人力資源市場(磐安縣安文鎮(zhèn)振興街55號)。
3、報名方法:(1)持本人畢業(yè)證書、身份證、戶口簿(或原戶口所在地證明)、報考崗位所需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報名,考生每人只限報考一個崗位;(2)正式在編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須征得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3)報名者應如實填寫報名表(報名表在磐安縣人才網www.parcsc.com或磐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www.parl.gov.cn下載),提供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兩張,交考務費80元;(4)報名結束后,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將在中國磐安門戶網站、磐安縣人才網、磐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布;(5)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證于2012年9月21日到磐安縣人力資源市場領取準考證(非本人代領準考證須經本人書面授權)。
三、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法。
1、筆試。報考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參加筆試。各招考職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不足招聘職位名額3倍時,相應核減招聘名額或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 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和《申論》,每個科目滿分均為100分??忌殧y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筆試日期為9月22日,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加分并確定筆試總成績。
(1)報考鄉(xiāng)鎮(zhèn)農經、水管、規(guī)劃員職位的人員,若是農經、水管、規(guī)劃相關專業(yè)的畢業(yè)生,研究生及以上的筆試成績加5分、本科的加3分、??频募?分(具體專業(yè)見資格審查辦法)。
(2)面向退伍復員轉業(yè)軍人招聘的職位:按立功表現、服役地區(qū)及崗位等實行筆試加分:在部隊榮立二等功的每次加10分,榮立三等功的每次加1分,軍齡每年加0.5分,在邊遠艱苦地區(qū)、島嶼及從事飛行、潛艇、艦艇工作的軍齡每年加1分,累計加分不超過10分。
筆試結束后,在筆試成績的基礎上實行加分確定筆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綜合基礎知識》成績+《申論》成績)÷2+加分]。
其他職位:筆試總成績=(《綜合基礎知識》成績+《申論》成績)÷2
3、面試。各職位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的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聘計劃3名及以上職位按1:2確定面試對象)。最后一名如筆試總成績相同,成績相同人員均進入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由縣人力社保局及用人單位組織實施。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筆試總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其中招考計劃3名及以上職位的,按1:1.5的比例確定(有小數的四舍五入)。體檢時間另行通知。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放棄體檢不再替補。體檢結束后,在體檢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
入圍體檢、考察人員最后一名成績相等的,以筆試總成績高的確定為體檢、考察對象。筆試、面試成績均相等的,須進行筆試加試。入圍面試、體檢、考察人員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依據《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疾煊胁缓细竦模隗w檢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五、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并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首聘服務期為5年。
六、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兩公開一監(jiān)督”的原則,嚴格掌握條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紀檢部門和社會監(jiān)督,做到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嚴禁徇私舞弊。對違反紀律的人和事按規(guī)定嚴肅處理。(2)考生報名后應及時上《磐安人才網》(www.parcsc.com)、《磐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parl.gov.cn)查詢有關通知(資格審查情況、筆試成績、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總成績、入圍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復檢)結果、入圍考察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等均在網上公布),各事項不再另行通知。聯系電話:0579-84661924、0579-84662046。
本公告由中共磐安縣委組織部和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組織、人力社保部門另行研究確定。
中共磐安縣委組織部
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二年九月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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