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教育部發(fā)出《普通高等學校新生學籍電子注冊暫行辦法》,要求各地、各高校從2007年開始實行高考新生電子注冊制。入學學籍電子注冊與畢業(y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相銜接,即經過學籍電子注冊的學生獲得的畢業(yè)證書才能進行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其學歷證書方能被教育部門及用人單位所承認。
注冊辦法為:被正式錄取的高考考生電子信息經省招考辦上報教育部,由教育部分發(fā)至各省教育行政部門,供高校核對;新生報到后,由高校依據(jù)各省級招考部門提供的錄取新生電子信息復查其入學資格,三個月內進行學籍電子注冊;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后報至教育部;教育部建立高校新生學籍電子注冊數(shù)據(jù)信息檔案庫,對學生學籍信息、學歷證書、電子注冊進行統(tǒng)籌管理;經教育部備案后,各高校及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分別在各自網站公布已注冊新生學籍信息,供學生本人查詢。
如學生在校期間需變更有關注冊信息,屬于姓名、身份證號等關鍵信息變更的,須由學生提供合法性證明材料,高校比照考生錄取檔案嚴格審核修改后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新生學籍電子注冊結果是學生畢業(yè)時學歷證書電子注冊的重要審核依據(jù)。高考考生升入高校后不得擅自變更個人信息,以免造成不應有的損失。
廣大考生須知:當通過黑龍江招生考試信息港核對本人確已被錄取,并在收到院校錄取通知書連同有關入學報到須知、資助政策辦法等相關材料后,方可入學報到,以免冊上無名、證書無效造成后患。
黑龍江省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12年5月24日
注冊辦法為:被正式錄取的高考考生電子信息經省招考辦上報教育部,由教育部分發(fā)至各省教育行政部門,供高校核對;新生報到后,由高校依據(jù)各省級招考部門提供的錄取新生電子信息復查其入學資格,三個月內進行學籍電子注冊;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后報至教育部;教育部建立高校新生學籍電子注冊數(shù)據(jù)信息檔案庫,對學生學籍信息、學歷證書、電子注冊進行統(tǒng)籌管理;經教育部備案后,各高校及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分別在各自網站公布已注冊新生學籍信息,供學生本人查詢。
如學生在校期間需變更有關注冊信息,屬于姓名、身份證號等關鍵信息變更的,須由學生提供合法性證明材料,高校比照考生錄取檔案嚴格審核修改后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新生學籍電子注冊結果是學生畢業(yè)時學歷證書電子注冊的重要審核依據(jù)。高考考生升入高校后不得擅自變更個人信息,以免造成不應有的損失。
廣大考生須知:當通過黑龍江招生考試信息港核對本人確已被錄取,并在收到院校錄取通知書連同有關入學報到須知、資助政策辦法等相關材料后,方可入學報到,以免冊上無名、證書無效造成后患。
黑龍江省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1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