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問題說明
(一)應聘者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的聘用協(xié)議無效,必要時追究個人法律和經濟責任。
(二)若招聘崗位無合格應聘者時,招聘單位有權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三)考生對自己的考試分數有疑問的,可以在分數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門戶網站上下載并填寫《考生查分登記表》,送考試組織單位申請查分。每個考生只能申請查分一次。
分數核查的范圍限于:
1、主觀題卷面有無漏評,分數的計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誤的;
2、客觀題答題卡作答而無考試成績的;
3、有違紀、違規(guī)、異常記錄的。
考試組織單位在收到查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作出書面答復。經核查需要更改分數的,考試組織單位在3個工作日內更改網上公布的分數,并通知因更改分數受到影響的考生。
本公告由廣東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廣東省海洋與漁業(yè)局負責解釋。
咨詢單位:廣東省海洋與漁業(yè)局人事處,020-84109389;省海洋工程職業(yè)技術學校人事科,020-84093136。
監(jiān)督單位:省紀委、省監(jiān)察廳派駐省海洋與漁業(yè)局紀檢組、監(jiān)察室;監(jiān)督電話:020-84109572。
(一)應聘者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的聘用協(xié)議無效,必要時追究個人法律和經濟責任。
(二)若招聘崗位無合格應聘者時,招聘單位有權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三)考生對自己的考試分數有疑問的,可以在分數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門戶網站上下載并填寫《考生查分登記表》,送考試組織單位申請查分。每個考生只能申請查分一次。
分數核查的范圍限于:
1、主觀題卷面有無漏評,分數的計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誤的;
2、客觀題答題卡作答而無考試成績的;
3、有違紀、違規(guī)、異常記錄的。
考試組織單位在收到查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作出書面答復。經核查需要更改分數的,考試組織單位在3個工作日內更改網上公布的分數,并通知因更改分數受到影響的考生。
本公告由廣東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廣東省海洋與漁業(yè)局負責解釋。
咨詢單位:廣東省海洋與漁業(yè)局人事處,020-84109389;省海洋工程職業(yè)技術學校人事科,020-84093136。
監(jiān)督單位:省紀委、省監(jiān)察廳派駐省海洋與漁業(yè)局紀檢組、監(jiān)察室;監(jiān)督電話:020-84109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