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性原則的具體內容有5點:
①行政行為應當符合相對方的客觀實際;
②行政行為應當建立在正當考慮的基礎上,不得考慮不相關構因素;
③平等適用法律規(guī)范,不得對相同事實給予不同的對待;
④符合自然規(guī)律;
⑤符合社會公德。
(3)行政應急性原則。是指在某些特殊的緊急的情況下,出于國家安全、社會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經法律授權的特定的一級政府批準,行政機關可以采取沒有法律依據或與法律依據相抵觸的措施,事后必須報法定國家機關予以確認。從廣義上講,行政應急原則是合法性原則、合理性原則的非常原則,是它們的補充,是行政法治原則特殊的、重要的內容。一般而言,行政應總權力的行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①是存在明確無誤的緊急情況。
②是非法定機關行使緊急權力,事后應報法定機關予以確認。
③是行政機關作出應急行為應受有權機關的監(jiān)督。
④是應急權力行使應該適當,將損害控制在最小程度和范圍內。
①行政行為應當符合相對方的客觀實際;
②行政行為應當建立在正當考慮的基礎上,不得考慮不相關構因素;
③平等適用法律規(guī)范,不得對相同事實給予不同的對待;
④符合自然規(guī)律;
⑤符合社會公德。
(3)行政應急性原則。是指在某些特殊的緊急的情況下,出于國家安全、社會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經法律授權的特定的一級政府批準,行政機關可以采取沒有法律依據或與法律依據相抵觸的措施,事后必須報法定國家機關予以確認。從廣義上講,行政應急原則是合法性原則、合理性原則的非常原則,是它們的補充,是行政法治原則特殊的、重要的內容。一般而言,行政應總權力的行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①是存在明確無誤的緊急情況。
②是非法定機關行使緊急權力,事后應報法定機關予以確認。
③是行政機關作出應急行為應受有權機關的監(jiān)督。
④是應急權力行使應該適當,將損害控制在最小程度和范圍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