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筆試科目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yè)基礎知識,分值各為100分,總分200分。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專業(yè)基礎知識為《職業(yè)能力測試》。
面試
面試按1:3的比例,根據(jù)筆試總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達不到面試規(guī)定比例的,除特殊緊缺崗位外,相應遞減招聘崗位至規(guī)定比例。特殊緊缺崗位或無法遞減的,可不受該比例限制,但筆試總成績(含加分)不能低于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的最低分。若最后一名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面試。在參加面試前,經(jīng)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者,取消面試資格,其缺額按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即:由主考官提問,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的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舉止儀表等,考生用普通話回答問題,滿分100分,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時當場公布。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單位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并報上級部門備案。
考試成績計算方式
筆試總成績=公共科目成績+專業(yè)基礎知識成績
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成績×30%+專業(yè)科目成績×30%+面試成績×40%。
考生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
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筆試科目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yè)基礎知識,分值各為100分,總分200分。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專業(yè)基礎知識為《職業(yè)能力測試》。
面試
面試按1:3的比例,根據(jù)筆試總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達不到面試規(guī)定比例的,除特殊緊缺崗位外,相應遞減招聘崗位至規(guī)定比例。特殊緊缺崗位或無法遞減的,可不受該比例限制,但筆試總成績(含加分)不能低于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的最低分。若最后一名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面試。在參加面試前,經(jīng)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者,取消面試資格,其缺額按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即:由主考官提問,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的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舉止儀表等,考生用普通話回答問題,滿分100分,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時當場公布。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單位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并報上級部門備案。
考試成績計算方式
筆試總成績=公共科目成績+專業(yè)基礎知識成績
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成績×30%+專業(yè)科目成績×30%+面試成績×40%。
考生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