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建筑物退后用地紅線和退后道路紅線的距離應按規(guī)劃設計條件和《民用建筑設計通則》的要求執(zhí)行。
9.規(guī)劃總平面布局如需考慮遠期發(fā)展時,必須考慮結合近期使用,以達到技術、經濟上的合理性。
10.總平面設計應考慮采取安全及防災(防洪、防海潮、防震、防滑坡等)措施。
11.總平面建、構筑物定位應以測量地形圖坐標定位。其中建筑物以軸線定位,有弧線的建筑物應標注圓心坐標及半徑。道路、管線以中心線定位。如以相對尺寸定位時,建筑物以外墻面之間的距離尺寸標注。
二、使用功能設計要求
使用功能要求的滿足是指在對建設項目的性質、項目規(guī)模及構成要求;建設場地自然條件;歷史人文特點;建設單位要求等四條具體分析研究的基礎上,進行總平面功能分區(qū)布局。
民用建筑往往以圖解的方式分析建設項目各組成部分之間的關系。工業(yè)建筑以生產工藝流程要求構成平面功能分區(qū)布局(不加詳述)。兩類不同性質的建筑功能表達各具特色。公共建筑典型功能關系簡圖與居住區(qū)場地布局簡圖分別如下:
綜上所述,公建與居住區(qū)的使用內容和具體功能要求已經說明了公建與居住區(qū)場地布局的設計難度。在場地設計中,如何按照二者的功能要求,對其進行合理布局,是設計前期工作的關鍵。
9.規(guī)劃總平面布局如需考慮遠期發(fā)展時,必須考慮結合近期使用,以達到技術、經濟上的合理性。
10.總平面設計應考慮采取安全及防災(防洪、防海潮、防震、防滑坡等)措施。
11.總平面建、構筑物定位應以測量地形圖坐標定位。其中建筑物以軸線定位,有弧線的建筑物應標注圓心坐標及半徑。道路、管線以中心線定位。如以相對尺寸定位時,建筑物以外墻面之間的距離尺寸標注。
二、使用功能設計要求
使用功能要求的滿足是指在對建設項目的性質、項目規(guī)模及構成要求;建設場地自然條件;歷史人文特點;建設單位要求等四條具體分析研究的基礎上,進行總平面功能分區(qū)布局。
民用建筑往往以圖解的方式分析建設項目各組成部分之間的關系。工業(yè)建筑以生產工藝流程要求構成平面功能分區(qū)布局(不加詳述)。兩類不同性質的建筑功能表達各具特色。公共建筑典型功能關系簡圖與居住區(qū)場地布局簡圖分別如下:
綜上所述,公建與居住區(qū)的使用內容和具體功能要求已經說明了公建與居住區(qū)場地布局的設計難度。在場地設計中,如何按照二者的功能要求,對其進行合理布局,是設計前期工作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