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
某年10月20日,A公司同B公司簽訂了委托代銷某種電子元器件的合肥市。合同規(guī)定:代銷產品的價格由A公司確定,開具B公司發(fā)票,每季度結算一次,代銷費為6%,未售出的貨物可以退貨,合同期為一年。因當時該元器件銷路較好,貨物很快銷完。次年9月4日,B公司與A公司又簽訂一份經銷合同。該合同規(guī)定:A公司向B公司提供2萬套元器件,單價86美元,貨到付款,10月底之前交貨。簽約后不久,市場情況發(fā)生變化,該產品由暢銷變?yōu)闇N拖延付款,并要求將存貨退回。A公司多次催要,B公司均以貨未售出為由拖延付款,并要求將存貨退回。A公司予以拒絕,雙方多次協商未果,A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訴訟。結果A公司勝訴。
[案例分析]
本案中,B公司在第二份合同的執(zhí)行過程中存在違約行為,因為第二份合同在性質上不同于第一份合同。第一份合同屬于寄售合同,貨物售出后,由代銷人與寄售人結算,未售出的貨物可以退回;而第二份合同屬于經銷合同,A公司將貨物賣斷給B公司,B公司要自擔風險,自負盈虧,對于未售出的貨物則不能退回。B公司到期未能付款,理應承擔違約責任,故法院判B公司敗訴是正確的。
案例
某年10月20日,A公司同B公司簽訂了委托代銷某種電子元器件的合肥市。合同規(guī)定:代銷產品的價格由A公司確定,開具B公司發(fā)票,每季度結算一次,代銷費為6%,未售出的貨物可以退貨,合同期為一年。因當時該元器件銷路較好,貨物很快銷完。次年9月4日,B公司與A公司又簽訂一份經銷合同。該合同規(guī)定:A公司向B公司提供2萬套元器件,單價86美元,貨到付款,10月底之前交貨。簽約后不久,市場情況發(fā)生變化,該產品由暢銷變?yōu)闇N拖延付款,并要求將存貨退回。A公司多次催要,B公司均以貨未售出為由拖延付款,并要求將存貨退回。A公司予以拒絕,雙方多次協商未果,A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訴訟。結果A公司勝訴。
[案例分析]
本案中,B公司在第二份合同的執(zhí)行過程中存在違約行為,因為第二份合同在性質上不同于第一份合同。第一份合同屬于寄售合同,貨物售出后,由代銷人與寄售人結算,未售出的貨物可以退回;而第二份合同屬于經銷合同,A公司將貨物賣斷給B公司,B公司要自擔風險,自負盈虧,對于未售出的貨物則不能退回。B公司到期未能付款,理應承擔違約責任,故法院判B公司敗訴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