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302032掌握無效合同
一、無效合同
無效合同,指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因其嚴重欠缺生效要件而不產生合同法律效力的合同。
根據《合同法》第52條規(guī)定,無效合同的主要類型如下: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所謂欺詐是,“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行為。
所謂脅迫是,“以給公民及其親友的生命健康、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害或者以給法人的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害為要挾,迫使對方作出違背真實的意思表示”的行為。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這種無效合同特征如下:
1.當事人出于惡意
惡意是指,行為人明知或者應知某種行為將造成對國家或者第三者的損害而故意為之。
2.當事人之間相互串通
3.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當事人實施的行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在內容上或者目的上是非法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
合同無效,應當以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和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guī)為依據,不得以地方性法規(guī)、行政規(guī)章為依據。
二、免責條款無效
免責條款,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免除或者限制其未來責任的合同條款;免責條款無效,是指沒有法律約束力的免責條款。
《合同法》第53條規(guī)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1)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BR> 造成對方人身傷害就侵犯了對方的人身權,造成對方財產損失就侵犯了對方的財產權。人身權和財產權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如果合同中的免責條款對此權利予以了侵犯。該條款就是違反的條款,這樣的免責條款自然就是無效的
一、無效合同
無效合同,指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因其嚴重欠缺生效要件而不產生合同法律效力的合同。
根據《合同法》第52條規(guī)定,無效合同的主要類型如下: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所謂欺詐是,“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行為。
所謂脅迫是,“以給公民及其親友的生命健康、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害或者以給法人的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害為要挾,迫使對方作出違背真實的意思表示”的行為。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這種無效合同特征如下:
1.當事人出于惡意
惡意是指,行為人明知或者應知某種行為將造成對國家或者第三者的損害而故意為之。
2.當事人之間相互串通
3.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當事人實施的行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在內容上或者目的上是非法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
合同無效,應當以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和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guī)為依據,不得以地方性法規(guī)、行政規(guī)章為依據。
二、免責條款無效
免責條款,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免除或者限制其未來責任的合同條款;免責條款無效,是指沒有法律約束力的免責條款。
《合同法》第53條規(guī)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1)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BR> 造成對方人身傷害就侵犯了對方的人身權,造成對方財產損失就侵犯了對方的財產權。人身權和財產權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如果合同中的免責條款對此權利予以了侵犯。該條款就是違反的條款,這樣的免責條款自然就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