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16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輔導員隊伍建設,我校決定在全國范圍內(nèi)從2011屆應屆畢業(yè)生中公開選聘輔導員。現(xiàn)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基本條件
1.中共黨員或中共預備黨員,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和較高的政治素養(yǎng)與理論水平,良好的道德品質;
2.熱心學生思想政治工作,具有高度的責任心和奉獻精神;
3.專業(yè)基本知識扎實,學習成績優(yōu)良;
4.擔任過主要學生干部(校學生會部長以上或院學生會副主席以上學生干部);
5.研究生以上學歷、碩士以上學位(全日制);
6.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1年1月1日以后)。
7.畢業(yè)于985高校或211工程大學。
二、招聘名額:6人。
三、選聘程序
本次選聘采取個人報名,筆試、面試相結合的形式,具體流程是:報名→資格審查和初選→筆試→面試→體檢→公示→任用。
1.報名時間(2010年11月20日—2010年12月19日)
報名相關材料如下:
①個人簡歷(電子版);
②《浙江海洋學院2010年輔導員應聘報名表》(電子版,見附件)
2.資格審查(2010年12月20-24日)
根據(jù)應聘者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和初選,通知初選通過的應聘者參加筆試。
3.筆試和面試(12月25日-26日)
①對初選通過的應聘者統(tǒng)一進行筆試(地點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區(qū)海院路18號浙江海洋學院校內(nèi),筆試前校驗各類證書原件)。筆試主要測試應聘者從事輔導員工作所必備的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和分析解決學生工作實際問題的能力;
②按選聘計劃1:3比例,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面試人員進行面試,考察應聘者崗位工作應有的綜合素質與基本能力,確定擬錄用人選名單。
4.體檢(另行通知)
擬錄用人員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合格后由學校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
5.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在學校網(wǎng)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個工作日。公示結束無異議后,辦理錄用手續(xù),由學校統(tǒng)一安排到相關學院工作。
四、其他事項
1.新聘任輔導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6個月。在試用期內(nèi),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學校將解除聘用協(xié)議:業(yè)務水平或工作能力達不到崗位職責要求的;個人檔案材料或者報名材料不實的;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校紀校規(guī)等。
2.新聘任輔導員進入學校事業(yè)編制。
3.參加工作后前兩年必須入住學生公寓。
五、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徐老師
電話:0580-8180918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區(qū)海院路18號浙江海洋學院教學樓一區(qū)226辦公室
郵政編碼:316000
E-Mail:xuling@zjou.edu.cn
附件:浙江海洋學院輔導員應聘報名表
浙江海洋學院
2010年11月28日
一、選聘基本條件
1.中共黨員或中共預備黨員,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和較高的政治素養(yǎng)與理論水平,良好的道德品質;
2.熱心學生思想政治工作,具有高度的責任心和奉獻精神;
3.專業(yè)基本知識扎實,學習成績優(yōu)良;
4.擔任過主要學生干部(校學生會部長以上或院學生會副主席以上學生干部);
5.研究生以上學歷、碩士以上學位(全日制);
6.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1年1月1日以后)。
7.畢業(yè)于985高校或211工程大學。
二、招聘名額:6人。
三、選聘程序
本次選聘采取個人報名,筆試、面試相結合的形式,具體流程是:報名→資格審查和初選→筆試→面試→體檢→公示→任用。
1.報名時間(2010年11月20日—2010年12月19日)
報名相關材料如下:
①個人簡歷(電子版);
②《浙江海洋學院2010年輔導員應聘報名表》(電子版,見附件)
2.資格審查(2010年12月20-24日)
根據(jù)應聘者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和初選,通知初選通過的應聘者參加筆試。
3.筆試和面試(12月25日-26日)
①對初選通過的應聘者統(tǒng)一進行筆試(地點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區(qū)海院路18號浙江海洋學院校內(nèi),筆試前校驗各類證書原件)。筆試主要測試應聘者從事輔導員工作所必備的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和分析解決學生工作實際問題的能力;
②按選聘計劃1:3比例,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面試人員進行面試,考察應聘者崗位工作應有的綜合素質與基本能力,確定擬錄用人選名單。
4.體檢(另行通知)
擬錄用人員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合格后由學校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
5.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在學校網(wǎng)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個工作日。公示結束無異議后,辦理錄用手續(xù),由學校統(tǒng)一安排到相關學院工作。
四、其他事項
1.新聘任輔導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6個月。在試用期內(nèi),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學校將解除聘用協(xié)議:業(yè)務水平或工作能力達不到崗位職責要求的;個人檔案材料或者報名材料不實的;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校紀校規(guī)等。
2.新聘任輔導員進入學校事業(yè)編制。
3.參加工作后前兩年必須入住學生公寓。
五、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徐老師
電話:0580-8180918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區(qū)海院路18號浙江海洋學院教學樓一區(qū)226辦公室
郵政編碼:316000
E-Mail:xuling@zjou.edu.cn
附件:浙江海洋學院輔導員應聘報名表
浙江海洋學院
2010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