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3公民的基本權利【08/—/17、60;07/—/60;04/—/7、10、57、85:03/—/10、43;01/一/8、42】
(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1.選舉權,是指公民選舉代表機關代表和國家公職人員的權利;被選舉權,是指公民被推薦為代表機關代表或者國家公職人員的權利,兩者合稱選舉權利。
2.我國選舉權利也包括對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監(jiān)督權和獲得賠償權(訴愿權)
1.監(jiān)督權是憲法賦予公民監(jiān)督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活動的權利,是公民作為國家管理活動的相對方對抗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失職行為的權利,包括批評建議權、控告檢舉權和申訴權。
2.獲得賠償權是指公民的合法權益因國家機關或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而受到侵害的,公民有要求國家賠償的權利。
(三)政治自由
政治自由,是公民表達自己政治意愿的自由,包括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是公民作為國家政治主體而享有的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自由,是保障公民參與政治活動的自由。
(四)宗教信仰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是指公民依據內心的信念,自愿的信仰宗教的自由。
(五)人身自由
1.人身自由,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人身自由,除包括公民的人身活動自由不受非法侵害外,還包括身體權、人格尊嚴、住宅權、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權。
(1)人身自由,即狹義的人身自由,指公民的肉體和精神不受非法侵犯,即不受非法限制、搜查、拘留和逮捕;
(2)人身自由是公民所應享有的最起碼的權利,是其他自由和權利的基礎。人身自由,依法可以限制或者剝奪,但必須由法定機關根據法定理由、按照法定程序決定或批準,并由法定機關執(zhí)行;
(3)生命、健康是人身自由的基礎,民法上的生命權、健康權是由憲法上的人身自由權派生而來。
2.人格尊嚴不受侵犯
(1)人格尊嚴指公民作為平等的人的資格和權利,應受到國家和社會的承認和尊重;
(2)憲法上的人格尊嚴權主要包括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和隱私權。
3.住宅不受侵犯
住宅不受侵犯是指任何機關、團體的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個人,未經法律許可或未經戶主等居住者的同意,不得隨意進入、搜查或查封公民的住宅。
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 ,
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六)社會經濟、文化教育方面的權利
1.財產權;2.勞動權;3.勞動者的休息權;4.獲得物質幫助權;5.受教育的權利;6.文化權利和自由。
(七)特定人的權利
1.保障婦女的權利。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
2.保障退休人員和軍烈屬的權利。
3.保護婚姻、家庭、母親、老人和兒童。
4.關懷青少年和兒童的成長。
5.保護華僑的正當權利,保護歸僑和僑眷的合法權利。
例解
根據我國憲法規(guī)定,下列關于私有財產權的表述那一項是不正確的?(2004/1/7,單選)
A.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
B.國家依照法律規(guī)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
C.任何人不得剝奪公民的私有財產
D.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guī)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
[答案及解析]c。我國公民的私有財產權。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十三條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
國家依照法律規(guī)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guī)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
第三十三條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的義務。
第三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yè)、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的自由。
第三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
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
第三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并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不受逮捕。
(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1.選舉權,是指公民選舉代表機關代表和國家公職人員的權利;被選舉權,是指公民被推薦為代表機關代表或者國家公職人員的權利,兩者合稱選舉權利。
2.我國選舉權利也包括對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監(jiān)督權和獲得賠償權(訴愿權)
1.監(jiān)督權是憲法賦予公民監(jiān)督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活動的權利,是公民作為國家管理活動的相對方對抗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失職行為的權利,包括批評建議權、控告檢舉權和申訴權。
2.獲得賠償權是指公民的合法權益因國家機關或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而受到侵害的,公民有要求國家賠償的權利。
(三)政治自由
政治自由,是公民表達自己政治意愿的自由,包括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是公民作為國家政治主體而享有的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自由,是保障公民參與政治活動的自由。
(四)宗教信仰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是指公民依據內心的信念,自愿的信仰宗教的自由。
(五)人身自由
1.人身自由,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人身自由,除包括公民的人身活動自由不受非法侵害外,還包括身體權、人格尊嚴、住宅權、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權。
(1)人身自由,即狹義的人身自由,指公民的肉體和精神不受非法侵犯,即不受非法限制、搜查、拘留和逮捕;
(2)人身自由是公民所應享有的最起碼的權利,是其他自由和權利的基礎。人身自由,依法可以限制或者剝奪,但必須由法定機關根據法定理由、按照法定程序決定或批準,并由法定機關執(zhí)行;
(3)生命、健康是人身自由的基礎,民法上的生命權、健康權是由憲法上的人身自由權派生而來。
2.人格尊嚴不受侵犯
(1)人格尊嚴指公民作為平等的人的資格和權利,應受到國家和社會的承認和尊重;
(2)憲法上的人格尊嚴權主要包括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和隱私權。
3.住宅不受侵犯
住宅不受侵犯是指任何機關、團體的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個人,未經法律許可或未經戶主等居住者的同意,不得隨意進入、搜查或查封公民的住宅。
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 ,
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六)社會經濟、文化教育方面的權利
1.財產權;2.勞動權;3.勞動者的休息權;4.獲得物質幫助權;5.受教育的權利;6.文化權利和自由。
(七)特定人的權利
1.保障婦女的權利。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
2.保障退休人員和軍烈屬的權利。
3.保護婚姻、家庭、母親、老人和兒童。
4.關懷青少年和兒童的成長。
5.保護華僑的正當權利,保護歸僑和僑眷的合法權利。
例解
根據我國憲法規(guī)定,下列關于私有財產權的表述那一項是不正確的?(2004/1/7,單選)
A.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
B.國家依照法律規(guī)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
C.任何人不得剝奪公民的私有財產
D.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guī)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
[答案及解析]c。我國公民的私有財產權。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十三條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
國家依照法律規(guī)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guī)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
第三十三條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的義務。
第三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yè)、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的自由。
第三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
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
第三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并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不受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