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理工大學2010年度引進人才招聘啟事
根據《山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和《關于2010年度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學校發(fā)展的實際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崗位
2010年度,學校擬招聘42人,招聘專業(yè)、崗位數量及相關要求詳見附件。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身體健康,熱愛高等教育事業(yè)。
(二)具有較高的職業(yè)道德水平。
(三)具有較高的教學、科研水平和能力,符合崗位規(guī)定的學歷等任職條件。
(四)符合山東省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的其他相關規(guī)定和條件。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發(fā)布。招聘方案經人事廳備案后,通過山東人事信息網和山東理工大學網站等有關媒體發(fā)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方法
1.應聘材料可郵寄或發(fā)電子郵件給人事處和相關專業(yè)學院。
2.應聘材料須提供包括個人從本科起的詳細學習經歷、科研成果、參與研究項目、各類證書和家庭情況等原件和復印件,原件審查完后退回。
3.初級崗位碩士研究生的招聘自公布之日起截止到2010年5月15日,中、高級崗位的招聘自公布之日起截止到2010年5月31日。
(三)資格審查
學校人事處和相關學院對應聘人員的情況進行審查,確定參加考察人員名單,具體筆試、面試時間由學校人事處以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其參加學校的考察考核安排。
(四)考察內容和方式
1.中、高級崗位的考察。
經山東省人事廳批準,可采取直接考核或簡化程序的方式組織招聘,屆時學校將按實際報名人數進行面試。面試的內容包括課堂試講,本專業(yè)范圍的學術報告,以及同行專家的提問和交流。
2.初級崗位的考察。
筆試內容根據專業(yè)及崗位特點確定,主要測試應聘人員所具有的公共基礎知識和與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設定低合格分數線,由學校相關部門根據應聘人數和考試情況確定。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所具有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綜合素質,課堂試講不少于20分鐘,原則上在筆試2日內完成。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根據招聘計劃和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規(guī)定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確定后,張榜公布并通知本人。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考試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確定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選。
(五)考核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數的1.2倍的比例,確定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選,并依次等額組織進行考核體檢。具有教授職務或博士學位人員,按應聘的實際人數確定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選。采取走訪、調查、座談等形式對考核對象進行綜合考察,考核主要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德、業(yè)務能力、資格復查等方面的情況。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對考核、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從其他進入同一崗位考核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六)簽訂聘用合同
通過考察考核、體檢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學校在本校網站上對擬聘人員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無異議的,由學校提出聘用意見,報山東省人事廳備案。經省人事廳批準后,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
經學校公開招聘的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人員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不合格人員,學校予以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時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或提供資料與檔案不一致者,學校不予聘用。
四、引進人才的層次和范圍
根據《山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和《關于2010年度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學校發(fā)展的實際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崗位
2010年度,學校擬招聘42人,招聘專業(yè)、崗位數量及相關要求詳見附件。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身體健康,熱愛高等教育事業(yè)。
(二)具有較高的職業(yè)道德水平。
(三)具有較高的教學、科研水平和能力,符合崗位規(guī)定的學歷等任職條件。
(四)符合山東省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的其他相關規(guī)定和條件。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發(fā)布。招聘方案經人事廳備案后,通過山東人事信息網和山東理工大學網站等有關媒體發(fā)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方法
1.應聘材料可郵寄或發(fā)電子郵件給人事處和相關專業(yè)學院。
2.應聘材料須提供包括個人從本科起的詳細學習經歷、科研成果、參與研究項目、各類證書和家庭情況等原件和復印件,原件審查完后退回。
3.初級崗位碩士研究生的招聘自公布之日起截止到2010年5月15日,中、高級崗位的招聘自公布之日起截止到2010年5月31日。
(三)資格審查
學校人事處和相關學院對應聘人員的情況進行審查,確定參加考察人員名單,具體筆試、面試時間由學校人事處以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其參加學校的考察考核安排。
(四)考察內容和方式
1.中、高級崗位的考察。
經山東省人事廳批準,可采取直接考核或簡化程序的方式組織招聘,屆時學校將按實際報名人數進行面試。面試的內容包括課堂試講,本專業(yè)范圍的學術報告,以及同行專家的提問和交流。
2.初級崗位的考察。
筆試內容根據專業(yè)及崗位特點確定,主要測試應聘人員所具有的公共基礎知識和與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設定低合格分數線,由學校相關部門根據應聘人數和考試情況確定。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所具有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綜合素質,課堂試講不少于20分鐘,原則上在筆試2日內完成。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根據招聘計劃和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規(guī)定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確定后,張榜公布并通知本人。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考試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確定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選。
(五)考核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數的1.2倍的比例,確定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選,并依次等額組織進行考核體檢。具有教授職務或博士學位人員,按應聘的實際人數確定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選。采取走訪、調查、座談等形式對考核對象進行綜合考察,考核主要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德、業(yè)務能力、資格復查等方面的情況。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對考核、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從其他進入同一崗位考核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六)簽訂聘用合同
通過考察考核、體檢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學校在本校網站上對擬聘人員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無異議的,由學校提出聘用意見,報山東省人事廳備案。經省人事廳批準后,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
經學校公開招聘的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人員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不合格人員,學校予以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時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或提供資料與檔案不一致者,學校不予聘用。
四、引進人才的層次和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