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在訴訟時已滿十八歲,需要對之前的侵權行為承擔責任嗎?
未成年人在實施損壞他人財產或傷害他人人身的行為時還不到十八周歲,但在受害人到法院告未成年人或其監(jiān)護人、要求他們進行賠償?shù)臅r候,未成年人已經滿十八周歲。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未成年人有經濟能力進行賠償,就由未成年人來賠償;如果未成年人沒有經濟能力進行賠償,則仍然由其原來的監(jiān)護人來賠償。監(jiān)護人不可以以未成年人已滿十八周歲、應當自己承擔責任而拒絕賠償。
參考法條:《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六十一條
未成年人在實施損壞他人財產或傷害他人人身的行為時還不到十八周歲,但在受害人到法院告未成年人或其監(jiān)護人、要求他們進行賠償?shù)臅r候,未成年人已經滿十八周歲。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未成年人有經濟能力進行賠償,就由未成年人來賠償;如果未成年人沒有經濟能力進行賠償,則仍然由其原來的監(jiān)護人來賠償。監(jiān)護人不可以以未成年人已滿十八周歲、應當自己承擔責任而拒絕賠償。
參考法條:《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六十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