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房地產(chǎn)權屬登記的條件
(1)申請人或代理人具有申請資格。權利人為法人、其他組織的,應使用法定名稱,由其法定代表人申請;權利人為自然人的,應使用其身份證件上的姓名。共有的房地產(chǎn),由共有人共同申請。如權利人或申請人委托代理申請登記時,代理人應向登記機關交驗代理人的有效證件,并提交權利人(申請人)的書面委托書。設定房地產(chǎn)他項權利登記,由相關權利人共同申請;
(2)有明確具體的申請請求;
(3)申請登記的房地產(chǎn)產(chǎn)權來源清楚、合法,證件齊全,沒有糾紛,且不屬于被限制轉(zhuǎn)移或被查封以及違章建筑的房屋;
(4)屬受理登記的登記機關管轄。
(1)申請人或代理人具有申請資格。權利人為法人、其他組織的,應使用法定名稱,由其法定代表人申請;權利人為自然人的,應使用其身份證件上的姓名。共有的房地產(chǎn),由共有人共同申請。如權利人或申請人委托代理申請登記時,代理人應向登記機關交驗代理人的有效證件,并提交權利人(申請人)的書面委托書。設定房地產(chǎn)他項權利登記,由相關權利人共同申請;
(2)有明確具體的申請請求;
(3)申請登記的房地產(chǎn)產(chǎn)權來源清楚、合法,證件齊全,沒有糾紛,且不屬于被限制轉(zhuǎn)移或被查封以及違章建筑的房屋;
(4)屬受理登記的登記機關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