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機關國際組織審計準則是依據(jù)《利馬宣言》、《東京宣言》、審計機關國際組織在各界大會上通過的聲明和報告,以及聯(lián)合國專家小組會議就發(fā)展中國家的公共會議和審計問題提出的報告而擬定的,并征求了廣泛的意見之后形成的。國際組織制定該準則的目的在于為確定審計人員進行審計(包括計算機系統(tǒng)審計)時所必須遵循的程序和做法提供一個框架。
(1)國家審計的基本要求
a.審計機關應考慮在一切重大問題上遵循審計機關國際組織的審計準則。
b.審計機關應對國家審計過程中發(fā)生的各種情況作出自己的判斷。
c.需要確立責任程序并使其行之有效。
d.國家機構內的管理部門應對財務報表和其他信息的形式及內容的正確性和充分性負責。
e.有關部門應確保為按國家要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和揭示財務狀況而頒布公認的會計準則。
f.一貫使用公認的會計準則將公正地展示財務狀況和經(jīng)營成果。
g.完善的內部控制系統(tǒng)的建立能使錯誤和舞弊風險減少到最低限度。
h.立法機關的法令能使被審計單位在保持和提供全面評價被審計活動所必需的一切有關資料方面進行合作。
i.所有的審計活動都應在審計機關的審計職業(yè)范圍內進行。
j.各審計機關應努力改進對工作措施的有效性進行審計的技術。
k.各審計機關應避免審計人員和被審計單位之間的利害沖突。
(2)國家審計的一般準則
a.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必須是獨立的。
b.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必須具備勝任能力。
c.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必須在遵守審計機關國際組織的審計準則時保持應有的謹慎。
d.其他一般準則。
(3)國家審計的現(xiàn)場工作準則
a.審計人員應以確保經(jīng)濟、有效、及時、高效率和高質量地進行審計編制審計計劃。
b.在審計過程中,各級審計人員的工作以及每個審計階段都應受到嚴格的監(jiān)督.提供文件應由一名高級審計人員進行審查。
c.在確定審計程序和范圍時。審計人員應當調查和評價內部控制的可靠性。
d.在進行常規(guī)(財務)審計時,應對現(xiàn)行法律和規(guī)章的遵循情況實施測試。
e.應取得足夠的、相關的和合理的證據(jù),作為證實審計人員對被審計組織、活動或職能機構所作的判斷和結論。
f.在進行常規(guī)(財務)審計時。審計人員應當分析財務報表,以確定其是否符合有關公認的財務會計報告和披露的準則。
(4)國家審計的報告準則
a.每次審計結束時。審計人員都應編寫一份書面意見或報告。
b.審計人員所屬的審計機關最后決定所要采取的行動,這些行動是針對審計人員所發(fā)現(xiàn)的欺騙性做法或嚴重的舞弊行為。
c.對于常規(guī)審計。審計人員應根據(jù)法律和規(guī)章遵循情況的測試,編寫一份書面報告。
d.對于績效審計。報告應包括與審計目標有關的非合規(guī)性情況的所有重要實例
(1)國家審計的基本要求
a.審計機關應考慮在一切重大問題上遵循審計機關國際組織的審計準則。
b.審計機關應對國家審計過程中發(fā)生的各種情況作出自己的判斷。
c.需要確立責任程序并使其行之有效。
d.國家機構內的管理部門應對財務報表和其他信息的形式及內容的正確性和充分性負責。
e.有關部門應確保為按國家要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和揭示財務狀況而頒布公認的會計準則。
f.一貫使用公認的會計準則將公正地展示財務狀況和經(jīng)營成果。
g.完善的內部控制系統(tǒng)的建立能使錯誤和舞弊風險減少到最低限度。
h.立法機關的法令能使被審計單位在保持和提供全面評價被審計活動所必需的一切有關資料方面進行合作。
i.所有的審計活動都應在審計機關的審計職業(yè)范圍內進行。
j.各審計機關應努力改進對工作措施的有效性進行審計的技術。
k.各審計機關應避免審計人員和被審計單位之間的利害沖突。
(2)國家審計的一般準則
a.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必須是獨立的。
b.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必須具備勝任能力。
c.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必須在遵守審計機關國際組織的審計準則時保持應有的謹慎。
d.其他一般準則。
(3)國家審計的現(xiàn)場工作準則
a.審計人員應以確保經(jīng)濟、有效、及時、高效率和高質量地進行審計編制審計計劃。
b.在審計過程中,各級審計人員的工作以及每個審計階段都應受到嚴格的監(jiān)督.提供文件應由一名高級審計人員進行審查。
c.在確定審計程序和范圍時。審計人員應當調查和評價內部控制的可靠性。
d.在進行常規(guī)(財務)審計時,應對現(xiàn)行法律和規(guī)章的遵循情況實施測試。
e.應取得足夠的、相關的和合理的證據(jù),作為證實審計人員對被審計組織、活動或職能機構所作的判斷和結論。
f.在進行常規(guī)(財務)審計時。審計人員應當分析財務報表,以確定其是否符合有關公認的財務會計報告和披露的準則。
(4)國家審計的報告準則
a.每次審計結束時。審計人員都應編寫一份書面意見或報告。
b.審計人員所屬的審計機關最后決定所要采取的行動,這些行動是針對審計人員所發(fā)現(xiàn)的欺騙性做法或嚴重的舞弊行為。
c.對于常規(guī)審計。審計人員應根據(jù)法律和規(guī)章遵循情況的測試,編寫一份書面報告。
d.對于績效審計。報告應包括與審計目標有關的非合規(guī)性情況的所有重要實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