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省統(tǒng)一招考各級機關(guān)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已經(jīng)公布。根據(jù)省上的工作安排,加分工作于5月26日至6月1日進行。為避免加分考生過于集中,確保加分工作順利進行,經(jīng)市招考辦研究,原則上按以下時間前來辦理加分手續(xù):
5月26日,主要受理報考我市市級機關(guān)和參照管理單位職位考生的加分資格審核;
5月27日,主要受理報考我市區(qū)縣機關(guān)和參照管理單位職位考生的加分資格審核;
5月28日,主要受理報考我市公安系統(tǒng)職位考生的加分資格審核。
另外,報考我市黨群系統(tǒng)職位考生的加分資格審核地點,變更為西安市人事考試中心。
請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相互告知,攜帶普通高校畢業(yè)證、學位證,省、市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錄(聘)用通知書、通知文件或聘用合同等證明,目前在選聘或考錄崗位就職的證明和縣(區(qū))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及時辦理加分手續(xù)。除目前仍在服務單位就職的證明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本身系原件無需提供復印件外,其他證件和證明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其中,對目前仍在服務單位就職的證明,須由服務單位出具,由所在的鄉(xiāng)鎮(zhèn)(街辦)簽署意見并加蓋印章。
2009年西安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管理人員
工作領(lǐng)導小組辦公室
5月26日,主要受理報考我市市級機關(guān)和參照管理單位職位考生的加分資格審核;
5月27日,主要受理報考我市區(qū)縣機關(guān)和參照管理單位職位考生的加分資格審核;
5月28日,主要受理報考我市公安系統(tǒng)職位考生的加分資格審核。
另外,報考我市黨群系統(tǒng)職位考生的加分資格審核地點,變更為西安市人事考試中心。
請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相互告知,攜帶普通高校畢業(yè)證、學位證,省、市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錄(聘)用通知書、通知文件或聘用合同等證明,目前在選聘或考錄崗位就職的證明和縣(區(qū))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及時辦理加分手續(xù)。除目前仍在服務單位就職的證明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本身系原件無需提供復印件外,其他證件和證明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其中,對目前仍在服務單位就職的證明,須由服務單位出具,由所在的鄉(xiāng)鎮(zhèn)(街辦)簽署意見并加蓋印章。
2009年西安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管理人員
工作領(lǐng)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