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節(jié) 外國公司的分支機構
一、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法律地位
(一)外國公司的概念
外國公司是指依照外國法律在中國境外登記設立的公司。外國公司與本國公司的區(qū)別,主要在于公司的注冊地不同,而不是股東的國籍不同。無論哪個國家和地區(qū)的股東,只要他們出資設立的公司注冊地是中國,就是中國的公司,適用我國《公司法》的規(guī)定。相反,中國的公民或法人出資設立公司,其注冊地在外國,該公司就是外國公司,不適用我國《公司法》。
外國公司要在中國設立分支機構,首先必須有某個外國公司存在,然后該外國公司向中國政府提出申請,經(jīng)批準后才能在中國設立分支機構。分支機構必須遵守我國《公司法》的規(guī)定。
(二)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法律地位
外國公司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分支機構不同于外國公司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子公司,后者在中國登記注冊,是中國的公司,具有法人資格。而分支機構僅僅是外國公司的駐外機構,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不是獨立的民事主體,因此,分支機構自身不能承擔民事責任,它的民事責任只能由它的派出機構即外國公司承擔。
一、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法律地位
(一)外國公司的概念
外國公司是指依照外國法律在中國境外登記設立的公司。外國公司與本國公司的區(qū)別,主要在于公司的注冊地不同,而不是股東的國籍不同。無論哪個國家和地區(qū)的股東,只要他們出資設立的公司注冊地是中國,就是中國的公司,適用我國《公司法》的規(guī)定。相反,中國的公民或法人出資設立公司,其注冊地在外國,該公司就是外國公司,不適用我國《公司法》。
外國公司要在中國設立分支機構,首先必須有某個外國公司存在,然后該外國公司向中國政府提出申請,經(jīng)批準后才能在中國設立分支機構。分支機構必須遵守我國《公司法》的規(guī)定。
(二)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法律地位
外國公司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分支機構不同于外國公司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子公司,后者在中國登記注冊,是中國的公司,具有法人資格。而分支機構僅僅是外國公司的駐外機構,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不是獨立的民事主體,因此,分支機構自身不能承擔民事責任,它的民事責任只能由它的派出機構即外國公司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