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6.1 本講概述
破產作為企業(yè)終止的情形之一,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shù)狡趥鶆諘r,由法院強制執(zhí)行其全部財產,公平清償全體債權人,或者在法院監(jiān)督下,由債務人與債權人會議達成和解協(xié)議,整頓、復蘇企業(yè),清償債務,避免倒閉清算的法律制度。與其他法律制度相比較,破產法是集實體與程序內容合一的綜合性法律,其貫徹實施與民法、民事訴訟法、企業(yè)法、公司法、合同法、勞動法等相關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具有密切聯(lián)系。因此,本章的內容涵蓋面較廣,有一定的難度。要求掌握破產法的概念和特征;破產界限,破產申請的提出和受理;債權人會議、和解和整頓程序;破產宣告,破產清算組與破產財產,破產債權,破產財產的處置與分配;破產救濟,破產責任。
學習時,應以破產進行程序為主線,注意相關知識點的識記,特別要注意國務院關于破產問題的《通知》和《補充通知》的內容,這是破產法中相對較新的內容。由于破產債權和破產財產的認定涉及到《合同法》和《擔保法》的內容,為此,建議大家可先學習這兩部分內容,并注意相關內容的理解和綜合應用。
今年新教材對本章的內容基本未作修改,只是增加了《關于人民法院審理企業(yè)破產和改制案件中切實防止債務人逃廢債務的緊急通知》的一小段內容??忌鷱土晻r還要注意國務院關于破產問題的《通知》和《補充通知》的內容,這也是破產法中比較新的規(guī)定。
近幾年的本章考題分布情況見下表:
年份\項目 題型 分值 考點
1997 單選題 1 6.3.1;
多選題 1 6.4.1;
判斷題 2 6.2.3;6.3.2;
簡答題 4 6.2.2;
1998 單選題 1 6.5;
多選題 1 6.2.1;
綜合題 10 6.4;
1999 單選題 3 6.2.3;6.3.2;6.4.3;
多選題 2 6.3.1;6.4.2;
判斷題 2 6.4.3;6.4.3;
簡答題 3 6.4.5;
2000 單選題 2 6.4.4;
多選題 1 6.3.1;
判斷題 2 6.3.2;6.4.1;
2001 單選題 2 6.3.1;6.4.3;
多選題 2 6.4.4;6.4.5;
判斷題 2 6.4.5;6.4.3。
知識點匯總
6.1 破產法概述
P242-245
相關閱讀:
學習建議: 考生對本知識點的內容只需一般了解。 知識點詳解
6.2 破產申請的提出和受理
6.2.1 破產界限 P245-247
相關閱讀:
學習建議: 考生對本知識點的內容需理解識記。 知識點詳解
6.2.2 破產申請的提出 P247-249
相關閱讀: 學習建議: 考生對本知識點的內容需識記。 知識點詳解
6.2.3 破產申請的受理 P249-252
相關閱讀: 學習建議: 考生對本知識點的內容需理解識記。 知識點詳解
6.3 債權人會議與和解整頓程序
6.3.1 債權人會議 P253-255
相關閱讀: 學習建議: 考生對本知識點的內容需理解識記。 知識點詳解
6.3.2 和解和整頓 P255-259
相關閱讀: 學習建議: 考生對本知識點的內容需理解識記。 知識點詳解
6.4 破產宣告與破產清算
6.4.1 破產宣告與破產清算組 P259-262
相關閱讀: 學習建議: 考生對本知識點的內容需識記。 知識點詳解
6.4.2 破產財產 P262-264
相關閱讀: 涉及取回權和破產救濟(參見6.4.4、6.5)
學習建議: 考生對本知識點的內容需理解識記,并學會應用。 知識點詳解
破產作為企業(yè)終止的情形之一,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shù)狡趥鶆諘r,由法院強制執(zhí)行其全部財產,公平清償全體債權人,或者在法院監(jiān)督下,由債務人與債權人會議達成和解協(xié)議,整頓、復蘇企業(yè),清償債務,避免倒閉清算的法律制度。與其他法律制度相比較,破產法是集實體與程序內容合一的綜合性法律,其貫徹實施與民法、民事訴訟法、企業(yè)法、公司法、合同法、勞動法等相關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具有密切聯(lián)系。因此,本章的內容涵蓋面較廣,有一定的難度。要求掌握破產法的概念和特征;破產界限,破產申請的提出和受理;債權人會議、和解和整頓程序;破產宣告,破產清算組與破產財產,破產債權,破產財產的處置與分配;破產救濟,破產責任。
學習時,應以破產進行程序為主線,注意相關知識點的識記,特別要注意國務院關于破產問題的《通知》和《補充通知》的內容,這是破產法中相對較新的內容。由于破產債權和破產財產的認定涉及到《合同法》和《擔保法》的內容,為此,建議大家可先學習這兩部分內容,并注意相關內容的理解和綜合應用。
今年新教材對本章的內容基本未作修改,只是增加了《關于人民法院審理企業(yè)破產和改制案件中切實防止債務人逃廢債務的緊急通知》的一小段內容??忌鷱土晻r還要注意國務院關于破產問題的《通知》和《補充通知》的內容,這也是破產法中比較新的規(guī)定。
近幾年的本章考題分布情況見下表:
年份\項目 題型 分值 考點
1997 單選題 1 6.3.1;
多選題 1 6.4.1;
判斷題 2 6.2.3;6.3.2;
簡答題 4 6.2.2;
1998 單選題 1 6.5;
多選題 1 6.2.1;
綜合題 10 6.4;
1999 單選題 3 6.2.3;6.3.2;6.4.3;
多選題 2 6.3.1;6.4.2;
判斷題 2 6.4.3;6.4.3;
簡答題 3 6.4.5;
2000 單選題 2 6.4.4;
多選題 1 6.3.1;
判斷題 2 6.3.2;6.4.1;
2001 單選題 2 6.3.1;6.4.3;
多選題 2 6.4.4;6.4.5;
判斷題 2 6.4.5;6.4.3。
知識點匯總
6.1 破產法概述
P242-245
相關閱讀:
學習建議: 考生對本知識點的內容只需一般了解。 知識點詳解
6.2 破產申請的提出和受理
6.2.1 破產界限 P245-247
相關閱讀:
學習建議: 考生對本知識點的內容需理解識記。 知識點詳解
6.2.2 破產申請的提出 P247-249
相關閱讀: 學習建議: 考生對本知識點的內容需識記。 知識點詳解
6.2.3 破產申請的受理 P249-252
相關閱讀: 學習建議: 考生對本知識點的內容需理解識記。 知識點詳解
6.3 債權人會議與和解整頓程序
6.3.1 債權人會議 P253-255
相關閱讀: 學習建議: 考生對本知識點的內容需理解識記。 知識點詳解
6.3.2 和解和整頓 P255-259
相關閱讀: 學習建議: 考生對本知識點的內容需理解識記。 知識點詳解
6.4 破產宣告與破產清算
6.4.1 破產宣告與破產清算組 P259-262
相關閱讀: 學習建議: 考生對本知識點的內容需識記。 知識點詳解
6.4.2 破產財產 P262-264
相關閱讀: 涉及取回權和破產救濟(參見6.4.4、6.5)
學習建議: 考生對本知識點的內容需理解識記,并學會應用。 知識點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