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是什么?簡單地說,仲裁就是找一個人(仲裁員)居中對已發(fā)生的糾紛作出一個誰是誰非的判斷(裁決)。這里的人是僅以其私人身份不受外界干預來下判斷。仲裁的民間性即表現在此。與國家公力救濟的訴訟的相比,民間性和私力救濟是仲裁的特色和優(yōu)勢。如果說,仲裁協議是仲裁案件存在的基石,那么,仲裁的民間性則是仲裁制度得以產生和存在的基石。沒有民間性,仲裁與訴訟還有什么差別,還有何存在的必要?
然而,在以中國特色著稱的年代,什么都被冠以中國特色。仲裁概莫能外。中國是仲裁大國,仲裁一直在茁壯且又畸形的成長。就在幾年前,中國仲裁的工商局的天下(涉外仲裁除外),無論你愿不愿意,簽了合同發(fā)生糾紛就要去仲裁。這是法定的仲裁,自愿性和法律的強制力這相互對立的兩概念被有機地統(tǒng)一在一起。這應該是“對立統(tǒng)一”理論的偉大?
1994年那是一個夏天,一些有識之士提出中國仲裁應向貿仲和國外學習,工商局內部也有人指出工商仲裁的缺陷和改革的必要。于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頒行天下。這是中國仲裁界的大事,也是中國仲裁界的壞事。因為它在醫(yī)好中國仲裁一只瘸腿的同時,又弄斷了另一只腿。中國還是行政大國,行政的關懷無微不至。仲裁也逃不出這種關懷。法制辦在新仲裁機構組建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從幫助籌建,至籌建后扶一程,再扶一程,然后又扶一程……。拿到手的權力再也不舍得丟棄??梢哉f,新的仲裁機制,無非是完成了仲裁權力從工商局向法制辦的和平轉移,仲裁的行政性沒有得到任何改變。
中國已經入世,中國特色將與國際接軌,政府職能的轉換勢在必行。盡管世貿對仲裁沒有具體規(guī)定,但國外先進的、民間性的仲裁理念勢必對中國仲裁產生深遠影響。在我國臺灣,有一定資金,有具體場所,誰都可以自己開一家仲裁機構。其民間性、私力性質可見一斑。仲裁原本就是老百姓自己的故事,為什么要政府來考核,還需要什么辦公室來監(jiān)管?這并不是說仲裁無法無天了。有法律在,有法院可以在事后撤銷裁決,這已足以形成對仲裁強有力的“監(jiān)管”,這不正符合依法治國的思想嗎?
近期,有人在為中國仲裁協會“催產”,我們深感焦慮!中國仲裁需要協會,但是畸形仲裁理念及仲裁機構和行政化的辦公室催生下的協會不又是一個“畸形兒”嗎?這對中國仲裁的發(fā)展又有何益呢?
為了中國仲裁茁壯且又健康的發(fā)展,我們大聲疾呼:仲裁,讓行政走開!
然而,在以中國特色著稱的年代,什么都被冠以中國特色。仲裁概莫能外。中國是仲裁大國,仲裁一直在茁壯且又畸形的成長。就在幾年前,中國仲裁的工商局的天下(涉外仲裁除外),無論你愿不愿意,簽了合同發(fā)生糾紛就要去仲裁。這是法定的仲裁,自愿性和法律的強制力這相互對立的兩概念被有機地統(tǒng)一在一起。這應該是“對立統(tǒng)一”理論的偉大?
1994年那是一個夏天,一些有識之士提出中國仲裁應向貿仲和國外學習,工商局內部也有人指出工商仲裁的缺陷和改革的必要。于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頒行天下。這是中國仲裁界的大事,也是中國仲裁界的壞事。因為它在醫(yī)好中國仲裁一只瘸腿的同時,又弄斷了另一只腿。中國還是行政大國,行政的關懷無微不至。仲裁也逃不出這種關懷。法制辦在新仲裁機構組建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從幫助籌建,至籌建后扶一程,再扶一程,然后又扶一程……。拿到手的權力再也不舍得丟棄??梢哉f,新的仲裁機制,無非是完成了仲裁權力從工商局向法制辦的和平轉移,仲裁的行政性沒有得到任何改變。
中國已經入世,中國特色將與國際接軌,政府職能的轉換勢在必行。盡管世貿對仲裁沒有具體規(guī)定,但國外先進的、民間性的仲裁理念勢必對中國仲裁產生深遠影響。在我國臺灣,有一定資金,有具體場所,誰都可以自己開一家仲裁機構。其民間性、私力性質可見一斑。仲裁原本就是老百姓自己的故事,為什么要政府來考核,還需要什么辦公室來監(jiān)管?這并不是說仲裁無法無天了。有法律在,有法院可以在事后撤銷裁決,這已足以形成對仲裁強有力的“監(jiān)管”,這不正符合依法治國的思想嗎?
近期,有人在為中國仲裁協會“催產”,我們深感焦慮!中國仲裁需要協會,但是畸形仲裁理念及仲裁機構和行政化的辦公室催生下的協會不又是一個“畸形兒”嗎?這對中國仲裁的發(fā)展又有何益呢?
為了中國仲裁茁壯且又健康的發(fā)展,我們大聲疾呼:仲裁,讓行政走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