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概念
土地使用權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單獨或者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租賃給他人使用,由他人向其支付租金的行為。
2、法律特征
(一)用于出租的地塊必須符合有關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地使用權出租必須設定在法律允許的地塊上,如出讓、轉讓土地使用權等有償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符合條件的可以出租,劃撥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擅自出租。
1、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出租條件出租的條件是出租人對土地的開發(fā)必須達到法律規(guī)定的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標準。
2、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出租條件劃撥土地使用權一般不得出租,符合下列條件的,經(jīng)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和房產(chǎn)管理部門批準,其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可以出租:
(1)土地使用者為公司、企業(yè)、其他經(jīng)濟組織和個人。
(2)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合法的產(chǎn)權證明。
(4)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二)土地使用權出租應當簽訂租賃合同
土地使用權出租雙方當事人只是就使用土地達成協(xié)議。
(三)土地使用者出租土地使用權須依法申請
土地使用者需要出租土地使用權的,必須持有國有土證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產(chǎn)權證明等合法證件,向所的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四)出租土地使用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出租;出租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使用權,其使用范圍內(nèi)的土地使用權隨之出租
土地使用權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單獨或者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租賃給他人使用,由他人向其支付租金的行為。
2、法律特征
(一)用于出租的地塊必須符合有關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地使用權出租必須設定在法律允許的地塊上,如出讓、轉讓土地使用權等有償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符合條件的可以出租,劃撥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擅自出租。
1、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出租條件出租的條件是出租人對土地的開發(fā)必須達到法律規(guī)定的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標準。
2、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出租條件劃撥土地使用權一般不得出租,符合下列條件的,經(jīng)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和房產(chǎn)管理部門批準,其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可以出租:
(1)土地使用者為公司、企業(yè)、其他經(jīng)濟組織和個人。
(2)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合法的產(chǎn)權證明。
(4)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二)土地使用權出租應當簽訂租賃合同
土地使用權出租雙方當事人只是就使用土地達成協(xié)議。
(三)土地使用者出租土地使用權須依法申請
土地使用者需要出租土地使用權的,必須持有國有土證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產(chǎn)權證明等合法證件,向所的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四)出租土地使用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出租;出租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使用權,其使用范圍內(nèi)的土地使用權隨之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