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用數(shù)理統(tǒng)計方法評定
試件≥10組時,應以數(shù)理統(tǒng)計方法按下述條件評定:
Rn-K1Sn≥0.9R (3)
Rmin≥K2R (4)
式中: n—同批混凝土試件組數(shù);
Rn—同批幾組試件強度的平均值;
Sn—同批幾組試件強度的標準差(MPa),當Sn<0.06R時,取Sn=0.06R;
R—混凝土設計強度等級(或標號)(MPa);
Rmin —n組試件中強度最低一組的值(MPa);
k1,k2 ——合格判定系數(shù)
合格判定系數(shù)與組數(shù)n的對應關系
由公式(3)、(4)可計算得(假定試件組數(shù)為10~14組):
0.9R=0.9x40=36.0MPa, K2R=0.9R=36.0MPa.
據(jù)此反推:Rn≥0.9R+k1Sn=36.0+1.70x2.4=40.1MPa,因此,只要該批試件的平均強度大于等于40.1MPa,且Rmin≥36.0MPa,即可判定為合格。
2.2、采用非數(shù)理統(tǒng)計方法評定
試件少于10組時,可用非統(tǒng)計方法按下述條件進行評定:
Rn≥1.15R (5)
Rmin≥0.95R (6)
式中字母含義同數(shù)理統(tǒng)計公式。
若公式(5)、(6)評定,則合格的條件為:
Rn≥1.15x40=46.0MPa
Rmin≥0.95x40=38.0MPa
從兩種評定方法來看,最低值Rmin均易于保證,但后者的平均值比前者高出46-40.1=5.9MPa,這就正好對應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規(guī)程》(JGJ 55—2000)中“3.0.2 遇到下列情況時應提高混凝土配制強度:1、……;2、C30級及其以上強度等級的混凝土,采用非統(tǒng)計方法評時”。
在實際工程中,由于結構部位的不同,往往要求不同的評定方法,但很多單位僅按數(shù)理統(tǒng)計的方法進行混凝土配合比設計,導致實際試配強度均達不到49.9MPa。對于一般單位而言,在一個工程中通常只有混凝土配合比,加之管理不到位,也往往用于要求非數(shù)理統(tǒng)計的工程部位,結果只能出現(xiàn)砼強度達不到設計要求的后果。
4、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應注重經濟效益
不少施工單位在配合比設計時純粹是為了達到設計強度,按規(guī)范要求或以往經驗進行一組配合比設計,試配后強度達到要求就算完成了;若達不到要求,的方法就是增加水泥用量,很少有人從材料調配、經濟效益、混凝土工作質量等方面綜合考慮。水泥用量過多,往往導致混凝土收縮裂縫的產生和徐變增大,而且也相應增加了施工成本。
防治措施:在規(guī)范要求允許的條件下,試驗室應配制不同的配合比,從經濟、工作性能、質量等方面綜合考慮擇優(yōu)選用,并應針對不同施工部位、不同評定方法給予適當調整,盡量避免凡是同一強度均使用一個配合比的做法。試驗室還應收集每次配合比及施工情況的詳細數(shù)據(jù),并注意對這些數(shù)據(jù)進行統(tǒng)計分析,以便得出本試驗室的水灰比、用水量、砂率、水泥用量范圍及σ 數(shù)值,日積月累,就能成為一個很可觀、很寶貴的參考資料,對以后的施工將會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當然,這些事情的實際操作是比較枯燥無味、短期效益不明顯的,應選派工作責任心較強,業(yè)務水平較高的人員去組織或收集,最重要的是單位領導及項目經理應給予他們足夠的理解和支持
試件≥10組時,應以數(shù)理統(tǒng)計方法按下述條件評定:
Rn-K1Sn≥0.9R (3)
Rmin≥K2R (4)
式中: n—同批混凝土試件組數(shù);
Rn—同批幾組試件強度的平均值;
Sn—同批幾組試件強度的標準差(MPa),當Sn<0.06R時,取Sn=0.06R;
R—混凝土設計強度等級(或標號)(MPa);
Rmin —n組試件中強度最低一組的值(MPa);
k1,k2 ——合格判定系數(shù)
合格判定系數(shù)與組數(shù)n的對應關系
由公式(3)、(4)可計算得(假定試件組數(shù)為10~14組):
0.9R=0.9x40=36.0MPa, K2R=0.9R=36.0MPa.
據(jù)此反推:Rn≥0.9R+k1Sn=36.0+1.70x2.4=40.1MPa,因此,只要該批試件的平均強度大于等于40.1MPa,且Rmin≥36.0MPa,即可判定為合格。
2.2、采用非數(shù)理統(tǒng)計方法評定
試件少于10組時,可用非統(tǒng)計方法按下述條件進行評定:
Rn≥1.15R (5)
Rmin≥0.95R (6)
式中字母含義同數(shù)理統(tǒng)計公式。
若公式(5)、(6)評定,則合格的條件為:
Rn≥1.15x40=46.0MPa
Rmin≥0.95x40=38.0MPa
從兩種評定方法來看,最低值Rmin均易于保證,但后者的平均值比前者高出46-40.1=5.9MPa,這就正好對應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規(guī)程》(JGJ 55—2000)中“3.0.2 遇到下列情況時應提高混凝土配制強度:1、……;2、C30級及其以上強度等級的混凝土,采用非統(tǒng)計方法評時”。
在實際工程中,由于結構部位的不同,往往要求不同的評定方法,但很多單位僅按數(shù)理統(tǒng)計的方法進行混凝土配合比設計,導致實際試配強度均達不到49.9MPa。對于一般單位而言,在一個工程中通常只有混凝土配合比,加之管理不到位,也往往用于要求非數(shù)理統(tǒng)計的工程部位,結果只能出現(xiàn)砼強度達不到設計要求的后果。
4、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應注重經濟效益
不少施工單位在配合比設計時純粹是為了達到設計強度,按規(guī)范要求或以往經驗進行一組配合比設計,試配后強度達到要求就算完成了;若達不到要求,的方法就是增加水泥用量,很少有人從材料調配、經濟效益、混凝土工作質量等方面綜合考慮。水泥用量過多,往往導致混凝土收縮裂縫的產生和徐變增大,而且也相應增加了施工成本。
防治措施:在規(guī)范要求允許的條件下,試驗室應配制不同的配合比,從經濟、工作性能、質量等方面綜合考慮擇優(yōu)選用,并應針對不同施工部位、不同評定方法給予適當調整,盡量避免凡是同一強度均使用一個配合比的做法。試驗室還應收集每次配合比及施工情況的詳細數(shù)據(jù),并注意對這些數(shù)據(jù)進行統(tǒng)計分析,以便得出本試驗室的水灰比、用水量、砂率、水泥用量范圍及σ 數(shù)值,日積月累,就能成為一個很可觀、很寶貴的參考資料,對以后的施工將會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當然,這些事情的實際操作是比較枯燥無味、短期效益不明顯的,應選派工作責任心較強,業(yè)務水平較高的人員去組織或收集,最重要的是單位領導及項目經理應給予他們足夠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