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直接歸屬于被代理人的一種法律制度。
2、區(qū)分代理概念和其他相關概念
(1)代理和委托
(2)代理和傳達
(3)代理和代表
(4)代理和行紀
(5)代理和代位權
3、特征
(1)代理人代他人為法律行為;
(2)代理人應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3)代理人須在代理權限范圍內獨立為意思表示;
(4)代理行為的法律后果直接歸屬于被代理人。
4、代理的適用范圍
(1)代理各種民事法律行為
(2)代理實施某些財政、行政行為
(3)代理民事訴訟行為
(二)代理的種類
1、根據代理權產生根據的不同,分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三類。
2、根據代理權限的范圍不同,分為一般代理和特別代理。
3、根據代理的人數,分為單獨代理和共同代理。
4、根據代理人代理權來源不同,分為本代理和再代理
5、根據效力發(fā)生對象不同,分為直接代理和間接代理。
(三)代理權行使的原則
1、概念
代理權指代理人基于被代理人的意思表示或法律的直接規(guī)定或有關機關的指定,能夠以被代理人名義為意思表示或受領意思表示,其法律效果直接歸于被代理人的資格。
2、代理權的授予
授權可以采用口頭或書面形式。在書面授權不明的情況下,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3、行使原則
(1)在代理權范圍內行使代理權;
(2)為維護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行使代理權;
(3)不得濫用的代理權 濫用代理權的行為,主要表現為三種情況,即自己代理、雙方代理和惡意串通。
(四)代理關系的終止
1、概念
代理權終止是指代理人與被代理人之間的代理關系的消滅,代理人不再具有以被代理人名義進行民事活動的資格。
2、委托代理因下列情形之一而終止:
(1)代理期間屆滿或者代理事務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辭去委托;
(3)代理人死亡;
(4)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5)作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終止。
1、概念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直接歸屬于被代理人的一種法律制度。
2、區(qū)分代理概念和其他相關概念
(1)代理和委托
(2)代理和傳達
(3)代理和代表
(4)代理和行紀
(5)代理和代位權
3、特征
(1)代理人代他人為法律行為;
(2)代理人應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3)代理人須在代理權限范圍內獨立為意思表示;
(4)代理行為的法律后果直接歸屬于被代理人。
4、代理的適用范圍
(1)代理各種民事法律行為
(2)代理實施某些財政、行政行為
(3)代理民事訴訟行為
(二)代理的種類
1、根據代理權產生根據的不同,分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三類。
2、根據代理權限的范圍不同,分為一般代理和特別代理。
3、根據代理的人數,分為單獨代理和共同代理。
4、根據代理人代理權來源不同,分為本代理和再代理
5、根據效力發(fā)生對象不同,分為直接代理和間接代理。
(三)代理權行使的原則
1、概念
代理權指代理人基于被代理人的意思表示或法律的直接規(guī)定或有關機關的指定,能夠以被代理人名義為意思表示或受領意思表示,其法律效果直接歸于被代理人的資格。
2、代理權的授予
授權可以采用口頭或書面形式。在書面授權不明的情況下,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3、行使原則
(1)在代理權范圍內行使代理權;
(2)為維護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行使代理權;
(3)不得濫用的代理權 濫用代理權的行為,主要表現為三種情況,即自己代理、雙方代理和惡意串通。
(四)代理關系的終止
1、概念
代理權終止是指代理人與被代理人之間的代理關系的消滅,代理人不再具有以被代理人名義進行民事活動的資格。
2、委托代理因下列情形之一而終止:
(1)代理期間屆滿或者代理事務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辭去委托;
(3)代理人死亡;
(4)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5)作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