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律對未成年案件的偵查并無特別的規(guī)定,但根據(jù)未成人案件的特點,在對未成年人案件進行偵查時,要注意以下幾點:(一)偵查對象的廣泛化。在對普通案件進行偵查時,偵查的對象主要是與定罪量刑有關(guān)的事實和情節(jié)。但在對未成年案件進行偵查時,要堅持全面調(diào)查原則,盡可能擴大偵查對象的范圍,對未成年人的個人品性、心理狀況、成長環(huán)境、犯罪的主客觀條件、是否存在教唆等各方面與案件處理有關(guān)的情況都要力求查清。
(二)強制措施適用的經(jīng)濟性。在對未成人案件進行偵查時,要堅持強制措施適用的經(jīng)濟性原則。對可用可不用的,堅持不用;對適用強度弱的強制措施可以達到目的,不應(yīng)適用更強的強制措施。特別是對逮捕等可能給未成年造成過大精神壓力的強制措施,在可能的條件下,要不用或少用。對被關(guān)押的未成年人,要與成年人分開,避免交叉感染。
(三)采用適當?shù)膫鲉竞陀崋柗绞?。在未成年人案件中偵查中,當需要傳喚未成年人時,要注意未成人的心理特點,避免引起過度的緊張。因此,對未成年人一般可通過其父母、監(jiān)護人等間接傳喚而不宜直接傳喚。在訊問未成年人時,盡量選擇其熟悉的場所和地點。在訊問時,根據(jù)案件情況,邀請其親友、老師等參加,也可能知其父母、監(jiān)護人以場。在對未成年訊問時,堅持教育、挽救的方針,要注意訊問的方式,減緩其心理壓力,使訊問能夠在寬松的氣氛中進行。
(二)強制措施適用的經(jīng)濟性。在對未成人案件進行偵查時,要堅持強制措施適用的經(jīng)濟性原則。對可用可不用的,堅持不用;對適用強度弱的強制措施可以達到目的,不應(yīng)適用更強的強制措施。特別是對逮捕等可能給未成年造成過大精神壓力的強制措施,在可能的條件下,要不用或少用。對被關(guān)押的未成年人,要與成年人分開,避免交叉感染。
(三)采用適當?shù)膫鲉竞陀崋柗绞?。在未成年人案件中偵查中,當需要傳喚未成年人時,要注意未成人的心理特點,避免引起過度的緊張。因此,對未成年人一般可通過其父母、監(jiān)護人等間接傳喚而不宜直接傳喚。在訊問未成年人時,盡量選擇其熟悉的場所和地點。在訊問時,根據(jù)案件情況,邀請其親友、老師等參加,也可能知其父母、監(jiān)護人以場。在對未成年訊問時,堅持教育、挽救的方針,要注意訊問的方式,減緩其心理壓力,使訊問能夠在寬松的氣氛中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