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紀要應包括哪些內容?
答:在標準審查會結束前,應通過會議紀要,紀要應附參加審查會議的單位和人員名單及未參加審查會議的有關部門和單位名單。會議紀要應如實反映審查情況,應包括以下內容的審查結論;
1)標準編制原則和確定標準內容的論據。修訂標準時應有新舊標準水平對比;
2)主要試驗(或驗證)的分&考試大&析、綜述,技術經濟論證、預期經濟效果;
3)與國際、國外同類標準水平的對比情況,或與測試國外樣品樣機的有關數據對比情況;
4)與有關現行法律、法規(guī)及強制性標準的關系;
5)重大分歧意見的處理;
6)作為強制性或推薦性標準的建議;
7)貫徹標準的要求和措施建議;
8)廢止現行有關標準建議;
9)其他有關事項。
答:在標準審查會結束前,應通過會議紀要,紀要應附參加審查會議的單位和人員名單及未參加審查會議的有關部門和單位名單。會議紀要應如實反映審查情況,應包括以下內容的審查結論;
1)標準編制原則和確定標準內容的論據。修訂標準時應有新舊標準水平對比;
2)主要試驗(或驗證)的分&考試大&析、綜述,技術經濟論證、預期經濟效果;
3)與國際、國外同類標準水平的對比情況,或與測試國外樣品樣機的有關數據對比情況;
4)與有關現行法律、法規(guī)及強制性標準的關系;
5)重大分歧意見的處理;
6)作為強制性或推薦性標準的建議;
7)貫徹標準的要求和措施建議;
8)廢止現行有關標準建議;
9)其他有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