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樵彬申領駕照遭拒后,狀告車管所。2007年11月6日,深圳市南山區(qū)法院判決樵彬勝訴。申領駕照必須通過駕校報名,不受理個人申請,這一不合理慣例有望成為歷史。
11月14日《檢察日報》
潛規(guī)則背后是利益
顯然,廣東方面要求考駕照必須出具《駕校培訓記錄》,屬于私自增設行政許可的行為。將駕校記錄作為考試資格審查的必備條件,違反了《行政許可法》中上位法的規(guī)定。正如報道稱,樵彬贏得了官司;同時,在上級機關、部門的強力干預下,深圳車管所終于對樵彬的申請開了綠燈,以“散學”名義申請駕照考試。
樵彬贏得了官司,申請駕照考試的考生必須參加完駕校培訓才能報名這一慣例能否隨之終結?眾所周知,這種慣例并非存于深圳一地,其他地方也都如此操作。樵彬一個人的勝利能否扳倒這樣一種潛規(guī)則,讓人不敢樂觀。我們知道,強制駕校培訓的背后存在著錯綜復雜的利益迷局,即以深圳為例,每年超過十萬人參加駕校培訓,培訓費高達上億元人民幣,這些高額利潤不只為駕校獨享,染指的還有交通部門。
江蘇王石川
彰顯公民維權意義
樵彬打贏官司,這與打贏反“乙肝歧視”的安徽蕪湖人張先著(因攜帶乙肝病毒而未被國家公務員考試錄取)的經(jīng)歷有類似之處,帶來的法治進步意義不容低估。
每個公民都是捍衛(wèi)社會正義的力量。沒有“乙肝歧視第一案”,可能沒有至少會減緩由明文規(guī)定的歧視到以法律法規(guī)的形式旗幟鮮明地反對乙肝歧視的進步。同樣,樵彬的勝訴也不僅僅是他一個人的勝利,它有可能讓“申領駕照必須通過駕校報名”的不合理慣例成為歷史。
眾所周知,“司法是社會正義的后一道防線”,每位公民在捍衛(wèi)自己權益的同時,就是加固社會的正義防線,或促進法治社會的進步,為進一步健全法律法規(guī)提供“案例”;或喚醒對不合理慣例以及形形色色的歧視的重視與重新認識,進而,讓不合理的慣例成為歷史。
11月14日《檢察日報》
潛規(guī)則背后是利益
顯然,廣東方面要求考駕照必須出具《駕校培訓記錄》,屬于私自增設行政許可的行為。將駕校記錄作為考試資格審查的必備條件,違反了《行政許可法》中上位法的規(guī)定。正如報道稱,樵彬贏得了官司;同時,在上級機關、部門的強力干預下,深圳車管所終于對樵彬的申請開了綠燈,以“散學”名義申請駕照考試。
樵彬贏得了官司,申請駕照考試的考生必須參加完駕校培訓才能報名這一慣例能否隨之終結?眾所周知,這種慣例并非存于深圳一地,其他地方也都如此操作。樵彬一個人的勝利能否扳倒這樣一種潛規(guī)則,讓人不敢樂觀。我們知道,強制駕校培訓的背后存在著錯綜復雜的利益迷局,即以深圳為例,每年超過十萬人參加駕校培訓,培訓費高達上億元人民幣,這些高額利潤不只為駕校獨享,染指的還有交通部門。
江蘇王石川
彰顯公民維權意義
樵彬打贏官司,這與打贏反“乙肝歧視”的安徽蕪湖人張先著(因攜帶乙肝病毒而未被國家公務員考試錄取)的經(jīng)歷有類似之處,帶來的法治進步意義不容低估。
每個公民都是捍衛(wèi)社會正義的力量。沒有“乙肝歧視第一案”,可能沒有至少會減緩由明文規(guī)定的歧視到以法律法規(guī)的形式旗幟鮮明地反對乙肝歧視的進步。同樣,樵彬的勝訴也不僅僅是他一個人的勝利,它有可能讓“申領駕照必須通過駕校報名”的不合理慣例成為歷史。
眾所周知,“司法是社會正義的后一道防線”,每位公民在捍衛(wèi)自己權益的同時,就是加固社會的正義防線,或促進法治社會的進步,為進一步健全法律法規(guī)提供“案例”;或喚醒對不合理慣例以及形形色色的歧視的重視與重新認識,進而,讓不合理的慣例成為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