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交承運人”,采用這一交貨條件,買方必須自負費用訂立從指定地或地點裝運貨物的運輸合同,并及時通知賣方有關承運人的名稱和向其交貨的時間.
賣方必須在約定的期限內(nèi),在指定地或地點將貨物交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并及時通知買方.
同時,還須承擔交貨前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并負責領取“出口許可證”和支付出口稅捐費用和風險.
而買方承擔賣方交貨后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此外,按<2000年通則>的規(guī)定,如果交貨地點位于賣方所在地,由賣方負責裝貨;如果交貨地點是在其他地方,則賣方不負責卸貨.
“FCA術語”與“FOB術語”的主要區(qū)別:
這一術語和FOB的基本原則是一樣的,其主要區(qū)別是風險劃分不在裝運港載貨船舶的“船舷”, 而是在貨交承運人(HAND OVER TO CARRIER).
這里所謂“承運人”,是指任何人或以其名義能簽訂運輸合同的承運人.當賣方將貨物交由承運人監(jiān)管時,即作為“已履行交貨責任”.
鑒于FCA可用于各種單一的運輸方式,包括“鐵路運輸”和“航空運輸”,也可用于多式聯(lián)運.
按<1990年通則>的FCA術語,在鐵路運輸?shù)那闆r下,如果貨物可裝一整箱(敞車,即,鐵路貨車),或由鐵路運送的一個整集裝箱,賣方必須將貨物裝上貨車或裝入集裝箱.如果貨物不夠裝一個集裝箱或一整車,則賣方必須將貨物交給鐵路收貨處,或交以鐵路的收貨車輛上.
賣方負擔貨物裝上敞車/裝入集裝箱或交由鐵路局保管前的一切費用和風險,并須自負風險與費用,辦理出口手續(xù).
在航空運輸情況下,“FCA合同”的賣方必須負責將貨物交至空運承運人的啟運機場接受貨物的地點,負擔貨物交至該地點為已通過明示或默示的協(xié)議為買方所接受, 賣方不得將貨物交到機場外市區(qū)空運人的辦事處.
應該注意,選定的交貨地對在該地裝貨和卸貨的義務有影響。如在賣方所在處所,賣方負責裝貨。
如在任何其他地方交貨,賣方不負責卸貨。
“承運人”是指在運輸合同中承擔履行鐵路、公路、海洋、航空、內(nèi)河運輸或多式運輸?shù)膶嶋H承運人(Actual Carrier),或承擔取得上述運輸履行的訂約承運人(Contracting Carrier),如“貨運代理商”(Freight Forwarder)。如買方指定一個非承運人的人收取貨物,當貨物被交給該人時,應認為賣方已履行了交貨義務。本術語適用于任何運輸方式,包括多式運輸。
FCA是一種在以FOB同樣原則的基礎上發(fā)展起來的,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特別是集裝箱運輸和多式運輸?shù)馁Q(mào)易術語。
在采用此術語時,需注意以下幾點:
1.交貨點和風險轉移。來源:www.examda.com
如前所述,《2000年通則》的每種貿(mào)易術語都有其特定的交貨點。例如,“FOB術語”的交貨點為裝運港載貨輪船的“船舷”?!癋CA術語”的交貨點則不能如此單一。
由于FCA可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它的交貨點需按不同的運輸方式和不同的指定交貨地而定?!?000年通則》對FCA賣方如何完成交貨義務,概括為:
(1)如合同中所規(guī)定的指定交貨地為賣方所在處所,則當貨物被裝至由買方指定的承運人的收貨運輸工具上時,賣方即完成了交貨任務;
(2)在其他情況下,當貨物在買方指定的交貨地,在賣方的送貨運輸工具上(未卸下一not unloaded),被由買方指定的承運人處置時,賣方即完成了交貨義務。
由此可見,在以上第(1)種情況下,F(xiàn)CA的交貨點是在賣方所在處所(工廠、工場、倉庫等)由承運人提供的收貨運輸工具上;在第二種情況下,F(xiàn)CA的交貨地點是在買方指定的其他交貨地,如,鐵路終點站、啟運機場、貨運站、集裝箱碼頭或堆場、多用途貨運終點站(Terminal)或類似的收貨點,賣方的送貨運輸工具上。
當賣方按合同規(guī)定,在賣方所在處所將貨物裝上承運人的收貨運輸工具,或者,在其他指定交貨地,在賣方的送貨運輸工具上,將貨物置于承運人處置之下時,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即轉移至買方。
《2000年通則》對在FCA術語下裝貨和卸貨的義務,作了如下明確的規(guī)定:如在賣方所在處所交貨,賣方負責將貨物裝上由買方指定的承運人的收貨運輸工具。如在其他指定地交貨,賣方不負責將貨物從其送貨運輸工具上卸下。
2.買方安排運輸。
FCA合同的買方必須自負費用訂立自指定地運輸貨物的合同。但是,如果買方提出請求,或如果按照商業(yè)慣例,在與承運人訂立運輸合同時(如在鐵路或航空運輸?shù)那闆r下)需要賣方提供協(xié)助的話,賣方可代為安排運輸,但有關費用和風險由買方負擔。
假如,買方有可能較賣方取得較低的運價,或按其本國政府規(guī)定必須由買方自行訂立運輸合同,則買方應在訂立買賣合同時明確告知賣方,以免雙方重復訂立運輸合同而引起問題和發(fā)生額外費用。
反之,如賣方不愿按買方的請求或商業(yè)慣例協(xié)助買方訂立運輸合同,也必須及時通知買方,否則,遺漏安排運輸,也將引起額外費用和風險。
3.貨物集合化的費用負擔。
按《2000年通則》,每種貿(mào)易術語的交貨點既決定風險轉移,也關系到買賣雙方費用負擔的劃分。與“FOB術語”一樣,F(xiàn)CA賣方在完成義務之前所發(fā)生一切費用,都須由賣方負擔,而在其后所發(fā)生的費用,則由買方負擔。
鑒于現(xiàn)在采用“FCA術語”時,貨物大都作了集合化或成組化(Cargo Unitization),例如,裝入集裝箱或裝上托盤(Pallets),因此,賣方應考慮將貨物集合化所需的費用也計算在價格之內(nèi)。
(五)、CPT
C.P.T. (CARRIAG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意為“運費付至….”.
按此術語,賣方必須自負費用訂立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的運輸合同,提供通常的運輸單據(jù), 并用電傳、傳真等快速通信方法給予買方關于貨物已交由第一承運人保管的充分通知.
同時,還須承擔貨物風險直至按合同規(guī)定時間將貨物交由第一承運人保管時為止,并自費領取出口許可證以及支付出口稅捐費用.
買方在上述指定地向承運人收取貨物,除支付貨款外并需支付除運費以外的有關貨物在運輸途中直至到達目的地為止的一切費用和卸貨費用以及進口稅捐,還須承擔貨物已交由第一承運人保管后的一切費用.
此術語(CPT)與CFR的區(qū)別是, CFR適用于海運和內(nèi)河運輸,而這一術語可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特別適合于多式聯(lián)運.此術語雖包括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 但風險劃分不在“船舷”,而是在貨交第一承運人.當賣方將貨物交由第一承運人保管時,賣方即履行了交貨責任.
說明:
CPT CARRIAG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當貨物已被交給由賣方指定的承運人時,賣方即完成了交貨。交貨后,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以及由于發(fā)生事件而引起的任何額外費用,即從賣方轉移至買方。但賣方還必須支付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所需的運費。
上述承運人與FCA術語中的承運人相同。如果為了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需要利用后續(xù)承運人,風險也自貨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時轉移。CPT合同中,賣方負責辦理貨物出口清關。本術語適用任何運輸方式,包括多式運輸。來源:www.examda.com
在CPT合同中,賣方負責安排運輸,而買方負責貨物運輸保險。為了避免兩者脫節(jié),造成貨物裝運(貨交承運人接受監(jiān)管)后,失卻對貨物必要的保險保障,賣方應及時向買方發(fā)出“裝運通知”。
(六)、C.I.P術語
C.I.P. CARRIAGE INSURANC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意為“運費\保費付至…”
該價格術語與上述(CPT術語)“運費付至”的主要區(qū)別是: 賣方除承擔“運費付至”術語下的風險和費用外,還應自費投?!柏浳镞\輸險”.
這里應注意,在“CIF術語”中,保險險別是海洋運輸險別,而“CIP術語”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 故承保險別的內(nèi)容需由買、賣雙方根據(jù)具體情況而定.
賣方必須在約定的期限內(nèi),在指定地或地點將貨物交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并及時通知買方.
同時,還須承擔交貨前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并負責領取“出口許可證”和支付出口稅捐費用和風險.
而買方承擔賣方交貨后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此外,按<2000年通則>的規(guī)定,如果交貨地點位于賣方所在地,由賣方負責裝貨;如果交貨地點是在其他地方,則賣方不負責卸貨.
“FCA術語”與“FOB術語”的主要區(qū)別:
這一術語和FOB的基本原則是一樣的,其主要區(qū)別是風險劃分不在裝運港載貨船舶的“船舷”, 而是在貨交承運人(HAND OVER TO CARRIER).
這里所謂“承運人”,是指任何人或以其名義能簽訂運輸合同的承運人.當賣方將貨物交由承運人監(jiān)管時,即作為“已履行交貨責任”.
鑒于FCA可用于各種單一的運輸方式,包括“鐵路運輸”和“航空運輸”,也可用于多式聯(lián)運.
按<1990年通則>的FCA術語,在鐵路運輸?shù)那闆r下,如果貨物可裝一整箱(敞車,即,鐵路貨車),或由鐵路運送的一個整集裝箱,賣方必須將貨物裝上貨車或裝入集裝箱.如果貨物不夠裝一個集裝箱或一整車,則賣方必須將貨物交給鐵路收貨處,或交以鐵路的收貨車輛上.
賣方負擔貨物裝上敞車/裝入集裝箱或交由鐵路局保管前的一切費用和風險,并須自負風險與費用,辦理出口手續(xù).
在航空運輸情況下,“FCA合同”的賣方必須負責將貨物交至空運承運人的啟運機場接受貨物的地點,負擔貨物交至該地點為已通過明示或默示的協(xié)議為買方所接受, 賣方不得將貨物交到機場外市區(qū)空運人的辦事處.
應該注意,選定的交貨地對在該地裝貨和卸貨的義務有影響。如在賣方所在處所,賣方負責裝貨。
如在任何其他地方交貨,賣方不負責卸貨。
“承運人”是指在運輸合同中承擔履行鐵路、公路、海洋、航空、內(nèi)河運輸或多式運輸?shù)膶嶋H承運人(Actual Carrier),或承擔取得上述運輸履行的訂約承運人(Contracting Carrier),如“貨運代理商”(Freight Forwarder)。如買方指定一個非承運人的人收取貨物,當貨物被交給該人時,應認為賣方已履行了交貨義務。本術語適用于任何運輸方式,包括多式運輸。
FCA是一種在以FOB同樣原則的基礎上發(fā)展起來的,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特別是集裝箱運輸和多式運輸?shù)馁Q(mào)易術語。
在采用此術語時,需注意以下幾點:
1.交貨點和風險轉移。來源:www.examda.com
如前所述,《2000年通則》的每種貿(mào)易術語都有其特定的交貨點。例如,“FOB術語”的交貨點為裝運港載貨輪船的“船舷”?!癋CA術語”的交貨點則不能如此單一。
由于FCA可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它的交貨點需按不同的運輸方式和不同的指定交貨地而定?!?000年通則》對FCA賣方如何完成交貨義務,概括為:
(1)如合同中所規(guī)定的指定交貨地為賣方所在處所,則當貨物被裝至由買方指定的承運人的收貨運輸工具上時,賣方即完成了交貨任務;
(2)在其他情況下,當貨物在買方指定的交貨地,在賣方的送貨運輸工具上(未卸下一not unloaded),被由買方指定的承運人處置時,賣方即完成了交貨義務。
由此可見,在以上第(1)種情況下,F(xiàn)CA的交貨點是在賣方所在處所(工廠、工場、倉庫等)由承運人提供的收貨運輸工具上;在第二種情況下,F(xiàn)CA的交貨地點是在買方指定的其他交貨地,如,鐵路終點站、啟運機場、貨運站、集裝箱碼頭或堆場、多用途貨運終點站(Terminal)或類似的收貨點,賣方的送貨運輸工具上。
當賣方按合同規(guī)定,在賣方所在處所將貨物裝上承運人的收貨運輸工具,或者,在其他指定交貨地,在賣方的送貨運輸工具上,將貨物置于承運人處置之下時,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即轉移至買方。
《2000年通則》對在FCA術語下裝貨和卸貨的義務,作了如下明確的規(guī)定:如在賣方所在處所交貨,賣方負責將貨物裝上由買方指定的承運人的收貨運輸工具。如在其他指定地交貨,賣方不負責將貨物從其送貨運輸工具上卸下。
2.買方安排運輸。
FCA合同的買方必須自負費用訂立自指定地運輸貨物的合同。但是,如果買方提出請求,或如果按照商業(yè)慣例,在與承運人訂立運輸合同時(如在鐵路或航空運輸?shù)那闆r下)需要賣方提供協(xié)助的話,賣方可代為安排運輸,但有關費用和風險由買方負擔。
假如,買方有可能較賣方取得較低的運價,或按其本國政府規(guī)定必須由買方自行訂立運輸合同,則買方應在訂立買賣合同時明確告知賣方,以免雙方重復訂立運輸合同而引起問題和發(fā)生額外費用。
反之,如賣方不愿按買方的請求或商業(yè)慣例協(xié)助買方訂立運輸合同,也必須及時通知買方,否則,遺漏安排運輸,也將引起額外費用和風險。
3.貨物集合化的費用負擔。
按《2000年通則》,每種貿(mào)易術語的交貨點既決定風險轉移,也關系到買賣雙方費用負擔的劃分。與“FOB術語”一樣,F(xiàn)CA賣方在完成義務之前所發(fā)生一切費用,都須由賣方負擔,而在其后所發(fā)生的費用,則由買方負擔。
鑒于現(xiàn)在采用“FCA術語”時,貨物大都作了集合化或成組化(Cargo Unitization),例如,裝入集裝箱或裝上托盤(Pallets),因此,賣方應考慮將貨物集合化所需的費用也計算在價格之內(nèi)。
(五)、CPT
C.P.T. (CARRIAG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意為“運費付至….”.
按此術語,賣方必須自負費用訂立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的運輸合同,提供通常的運輸單據(jù), 并用電傳、傳真等快速通信方法給予買方關于貨物已交由第一承運人保管的充分通知.
同時,還須承擔貨物風險直至按合同規(guī)定時間將貨物交由第一承運人保管時為止,并自費領取出口許可證以及支付出口稅捐費用.
買方在上述指定地向承運人收取貨物,除支付貨款外并需支付除運費以外的有關貨物在運輸途中直至到達目的地為止的一切費用和卸貨費用以及進口稅捐,還須承擔貨物已交由第一承運人保管后的一切費用.
此術語(CPT)與CFR的區(qū)別是, CFR適用于海運和內(nèi)河運輸,而這一術語可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特別適合于多式聯(lián)運.此術語雖包括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 但風險劃分不在“船舷”,而是在貨交第一承運人.當賣方將貨物交由第一承運人保管時,賣方即履行了交貨責任.
說明:
CPT CARRIAG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當貨物已被交給由賣方指定的承運人時,賣方即完成了交貨。交貨后,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以及由于發(fā)生事件而引起的任何額外費用,即從賣方轉移至買方。但賣方還必須支付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所需的運費。
上述承運人與FCA術語中的承運人相同。如果為了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需要利用后續(xù)承運人,風險也自貨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時轉移。CPT合同中,賣方負責辦理貨物出口清關。本術語適用任何運輸方式,包括多式運輸。來源:www.examda.com
在CPT合同中,賣方負責安排運輸,而買方負責貨物運輸保險。為了避免兩者脫節(jié),造成貨物裝運(貨交承運人接受監(jiān)管)后,失卻對貨物必要的保險保障,賣方應及時向買方發(fā)出“裝運通知”。
(六)、C.I.P術語
C.I.P. CARRIAGE INSURANC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意為“運費\保費付至…”
該價格術語與上述(CPT術語)“運費付至”的主要區(qū)別是: 賣方除承擔“運費付至”術語下的風險和費用外,還應自費投?!柏浳镞\輸險”.
這里應注意,在“CIF術語”中,保險險別是海洋運輸險別,而“CIP術語”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 故承保險別的內(nèi)容需由買、賣雙方根據(jù)具體情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