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研究決定,《2011年江川縣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教師學科報考條件及人數(shù)計劃表》中崗位代碼“13”的招聘報名條件作如下調整:
由原來的“幼兒教育、學前教育專業(yè)??埔陨蠈W歷,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調整為“幼兒教育、學前教育專業(yè)專科以上學歷,具有教師資格證”
特此通告
由原來的“幼兒教育、學前教育專業(yè)??埔陨蠈W歷,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調整為“幼兒教育、學前教育專業(yè)專科以上學歷,具有教師資格證”
特此通告
江川縣教育局 江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一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