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免费乱码视频,日韩 欧美 国产 动漫 一区,97在线观看免费视频播国产,中文字幕亚洲图片

      1. <legend id="ppnor"></legend>

      2. 
        
        <sup id="ppnor"><input id="ppnor"></input></sup>
        <s id="ppnor"></s>

        二手房買賣合同正規(guī)版本(5篇)

        字號: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二手房買賣合同正規(guī)版本篇一
            2.委托合同簽訂不規(guī)范
            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當與二手房買賣交易雙方分別簽訂委托合同,但是在實踐中,房地產經紀機構往往與二手房買賣雙方一同簽訂一份合同,多稱為二手房買賣委托合同或房地產買賣契約補充協議,將二手房買賣合同與二手房買賣委托合同的內容混在一起,內容約定多含糊不清。
            3.逃避居間義務
            1)房地產經紀機構在深圳市房產交易市場辦理產權證時不在《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契約》(現變更為《深圳市存量房買賣合同》)上簽字蓋章,不如實將雙方的權利義務反映在合同上,逃避居間義務。
            2)這樣一旦發(fā)生糾紛,買賣雙方經常會就二手房買賣合同是否成立以及如何履行發(fā)生爭議。
            3.二手房買賣雙方對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不規(guī)范操作提高警惕,選擇正規(guī)的房地產經紀機構,以免權利被非法侵害。
            4.合同的內容不完整
            1)二手房買賣合同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住所、標的、價款、履行期限、地點、方式、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的方式、合同生效、中止、終止或解除條款、合同的變更與轉讓和附件等8項內容。
            2)二手房買賣合同中應明確二手房的位置、產權歸屬、面積、結構、格局、裝修、質量及附屬設施等;二手房的'物業(yè)管理費用及其他交費狀況和二手房相關文書資料的移交。
            3)價款是合同中最重要的條款,合同中應主要寫明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條件、如何申請按揭貸款、定金、尾款等。
            4)雙方還要明確按國家規(guī)定繳交各自應當繳交的稅費和雜費;如果雙方另有約定,則應當在合同中明確這一約定。
            5)合同中應寫明合同簽訂的期限、支付價款的期限、交付二手房的期限等。交房時間、條件、辦理相關手續(xù)的過程亦應在合同中明確寫明。
            6)支付價款的方式,應明確以現金還是支票支付,付款是一次付清或分期交付以及繳納定金的時間、數額、分期付款的步驟、時間和數額等。
            5.二手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的效力不確定
            1)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經常發(fā)生合同簽訂后一方反悔不愿買房或者購房的情形。
            2)買賣雙方常常對是否解約不簽訂書面的協議。這樣一旦發(fā)生,買賣雙方是否解約以及哪一方存在過錯較難認定。
            3)二手房中介人員的證言就起到較大的決定性作用,但是二手房中介人員很難保持中立的狀態(tài),而且是否愿意作證也存在疑問。
            4)二手房買賣雙方應當在二手房買賣合同中對補充協議的效力作出限制,明確約定只有簽訂書面的補充協議,才具有法律效力,從而減少爭議的發(fā)生。
            深圳律師:黃華(12年律師經驗)
            律師咨詢:132,4296,6417(免費)
            執(zhí)業(yè)律所:廣東蛇口律師事務所(中國首家律所)
            律所地址:深圳市南山區(qū)創(chuàng)業(yè)路海王大廈a座14層原文地址:http://
            二手房買賣合同正規(guī)版本篇二
            根據我國《合同法》以及相關的操作實踐,在二手房買賣合同中應該包括以下內容: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住所。這里主要是搞清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地址、聯系辦法等,以免出現欺詐情況;雙方應向對方做詳細清楚的介紹或調查;應寫明是否共有財產、是否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共同財產。
            (二)標的。這里應寫明房屋位置、性質、面積、結構、格局、裝修、設施設備等情況;同時還要寫明房屋產權歸屬(要與第一條銜接);原售房單位是否允許轉賣;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權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亂建部分;房屋的物業(yè)管理費用及其他交費狀況;房屋相關文書資料的移交過程。
            (三)二手房的價款。這里也是很主要的內容,主要寫明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條件;如何申請按揭貸款;定金;尾款等。
            (四)合同的履行期限、地點、方式。這里主要寫明交房時間;條件;辦理相關手續(xù)的過程;配合與協調問題;雙方應如何尋求中介公司、律師、評估機構等服務;各種稅費、其他費用如何分攤;遇有價格上漲、下跌時如何處理。
            (五)違約責任。這里主要說明哪些系違約情形;如何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定金、賠償金的計算與給付;在什么情況下可以免責;擔保的形式;對違約金或定金的選擇適用問題。
            (六)解決爭議的方式。這里主要約定解決爭議是采用仲裁方式還是訴訟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雙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決糾紛,應按照我國《仲裁法》的規(guī)定寫清明確的條款。
            (七)合同生效條款。雙方在此約定合同生效時間;生效或失效條件;當事人不能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撓條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無效的情形;幾種無效的免責條款;當事人要求變更或撤消合同的條件;合同無效或被撤消后,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八)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條款。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條、第九十一條、第九十四條之規(guī)定,合同當事人可以中止、終止或解除房屋買賣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確約定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的條件;上述情形中應履行的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解除權的行使期限;補救措施;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后,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九)合同的變更與轉讓。在此約定合同的變更與轉讓的條件或不能進行變更、轉讓的禁止條款。
            (十)附件。在此說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二手房買賣合同正規(guī)版本篇三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受讓人(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guī),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二手房買賣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層,共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1、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甲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2、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1、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后,按照有關規(guī)定,乙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xù)。
            第四條 價格
            按(總建筑面積/實際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買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 。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條 交付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并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七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計算。
            2、逾期超過_________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3)_________。
            第八條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1、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條規(guī)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_利率計算。
            2、逾期超過_________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3)_________。
            第九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guī)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xù)。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賠償乙方損失。如乙方不要求退房,每逾期一日,甲方須按已付房款的萬分之一支付乙方違約金。
            第十條 保證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稅費的交納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fā)生的土地增值稅由甲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乙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fā)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guī)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 費用交接時間
            水、電、煤氣、物業(yè)、供暖等各項費用的交接日期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乙雙方協商費用承擔,進行費用核對。
            第十三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jiān)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3、本房屋如存在共有人,甲方保證在出讓本房屋時已取得全部共有人同意,否則全部責任由甲方承擔。
            乙方:
            1、乙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jiān)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第十四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fā)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五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fā)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fā)出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六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1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九江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送達地址條款
            本合同簽訂人所填寫的地址信息,將作為通知、信件、法律文書等一切書面文件的送達地址。若按該地址送達的相關文件無人簽收或被拒絕簽收,則文件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雙方確認的送達地址如下:
            甲方地址:
            郵政編碼: 收件人:
            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乙方地址:
            郵政編碼: 收件人:
            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在不限制前款規(guī)定效力的前提下,本合同項下任何一方以預留之手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向另一方預留之手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以發(fā)送短信、彩信、電子郵件等形式發(fā)送任何通知、信件、法律文書之日即視為已送達。
            任何一方于本合同項下預留之送達地址、接受通知之手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變更,應在變更后3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相關文件通過上述地址/電話/電子郵箱送達后視為送達,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由被送達方承擔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未作規(guī)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賣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受讓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
            二手房買賣合同正規(guī)版本篇四
            出賣人就同一房屋分別簽訂數份買賣合同,在合同均為有效的前提下,買受人均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原則上應按照以下順序確定履行合同的買受人:
            (1)已經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
            (2)均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已經實際合法占有房屋的;
            (3)均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又未合法占有房屋,應綜合考慮各買受人實際付款數額的多少及先后、是否辦理了網簽、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的予以確定。
            買受人中之一人起訴要求出賣人繼續(xù)履行買賣合同,出賣人以房屋已轉讓給他人為由提出抗辯的,法院可以根據案件具體情況決定是否追加其他買受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其他買受人另行提起訴訟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應當依據前款原則協調處理。
            當事人之間就轉讓同一房屋先后分別簽訂數份買賣合同,合同中關于房屋價款、履行方式等約定存在不一致,當事人就此產生爭議的,應當依據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的合同約定繼續(xù)履行。對于當事人在房屋買賣中確實存在規(guī)避稅收征管、騙取貸款等行為的,必要時可一并建議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處理。
            也就是說,通過簽訂陰陽合同避稅的,避稅的條款因違背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而無效,仍應按照實際交易價格履行。
            當事人約定一方以他人名義購買房屋,并將房屋登記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實際享有房屋權益,借名人依據合同約定要求登記人(出名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可予支持。但是,該房屋因登記人的債權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依法不能辦理轉移登記,或者涉及善意交易第三人利益的除外。這里的前提是,當事人之間已經就借名購房達成了書面協議,或有證據能夠證明借名的`事實。且借名人不得以其系實際出資人為由,對方善意第三人,但若第三人知道或應當知道該情形的除外。
            當事人一方提供證據證明其對房屋的購買確實存在出資關系,但不足以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借名登記的約定,其主張確認房屋歸其所有或要求登記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不予支持;其向登記人另行主張出資債權的,應當根據出資的性質按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處理。
            也就是說,在此情形下,出資人只能向對方當事人主張雙方形成借款的債權債務關系,出資人只能要回借款及其利息,而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
            借名人違反相關政策、法規(guī)的規(guī)定,借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并登記在他人名下,借名人主張確認房屋歸其所有或者依據雙方之間的約定要求登記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一般不予支持。
            也就是說,借用人在其本身不符合購買經濟適用房等保障性住房條件的情況下,不可能通過借用他人名義購買房屋,而達到規(guī)避購買條件,實現購買保障性住房的目的。
            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后,出賣人未依約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買受人提起房屋確權之訴,要求確認房屋歸其所有的,法院應當行使釋明權,告知其應當變更訴訟請求要求出賣人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買受人堅持不變更的,對其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也就是說,賣方未履行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xù)的行為,屬于違反雙方買賣合同義務的行為,仍是合同糾紛,并不因為當事人付清了購房款,并實際占有房屋,而可直接要求確認其享有物權。
            房屋買賣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當事人構成根本違約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違約方不享有合同法定解除權。如果因不可抗力或情事變更等原因,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合同雙方均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后,一方當事人不同意繼續(xù)履行,愿意以承擔相應違約責任為代價解除合同,而另一方堅持要求繼續(xù)履行,經審查合同繼續(xù)履行不存在現實困難的,應當判決雙方繼續(xù)履行合同,但合同另有解約定金等約定或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條規(guī)定的法定不能履行或事實不能履行情形的除外。
            當事人在房屋買賣合同中對定金性質約定不明的,不應視為解約定金。所謂解約定金是指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約定以喪失定金為代價解除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雙倍返還定金為代價解除合同。
            若房屋買賣合同中同時約定了解約定金和違約金,當事人一方已構成違約的,在約定條件成就時解約定金處罰與違約金可以同時適用。
            也就是買賣合同沒有明確約定定金為解約定金的,就不能視為解約定金,任何一方不得以放棄或雙倍返還定金為代價解除買賣合同。原則上定金與違約金是不能并用的,但解約定金可以和違約金同時并用。在《北京高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的指導意見中》即規(guī)定:“當事人同時約定違約金和定金并約定了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一方違約,對方依據約定的定金性質一并主張違約定金和違約金的,法院不予支持;當事人一方違約,對方依據約定的定金性質一并主張解約定金和違約金的,法院應予支持?!?BR>    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后,因一方當事人根本違約致使另一方訂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守約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房屋差價損失、轉售利益損失等可得利益損失的,應酌情予以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在認定和計算可得利益損失時,應從守約方主張的可得利益賠償總額中扣除守約方未采取合理措施不當擴大的損失、守約方亦有過失所造成的損失、守約方因此獲得的利益以及守約方取得利益需要支出的必要的交易成本,并綜合考慮守約方的履約情況等因素予以確定。
            也就是說,守約方可以要求違約方賠償房屋差價損失、轉賣他人所得額外收入,特別是在出賣方一房二賣,出賣人將房屋以高于買受人所出價格,賣于第三人的情形,買受人有權要求從出賣人轉售的更高房價款中分享利益。
            在買賣合同不成立、無效、被撤銷的情形中,形成的是締約過失責任,而非違約責任,此時,無過錯一方所受的損失,主要是信賴利益的損失。信賴利益的損失包括:所受損害和所失利益(當事人信賴合同有效成立而喪失另訂其他有利合同的機會損失等)、締約花費的成本等損失,但締約過失的損失賠償數額以不超過履行利益為限。
            房屋的優(yōu)先購買權,一般因房屋租賃合同,存在房屋共有人等情形而存在,若出租人轉讓房屋給第三人,侵害承租人優(yōu)先購買權,承租人請求判決其與出租人在與第三人同等條件下成立房屋買賣合同關系,出租人為其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經審查承租人購買房屋的意思表示真實,且具備合同履行能力的,法院可以支持其訴訟請求,并判決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依同等條件支付房屋價款,但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法院在審理過程中可以根據案件實際情況要求承租人提供相應的擔保以證明其具備合同履行能力。
            承租人在訴訟中僅要求法院確認其對房屋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而不要求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經法院釋明后仍堅持不變更的,對承租人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也就是說,具有優(yōu)先購買權的人,提起侵害其優(yōu)先購買權訴訟的,在訴訟中,必須立即或擔保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而不能只主張侵犯優(yōu)先權,而不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即不能自己不買,也不讓他人購買。
            房屋中介機構對于房屋權屬狀況等訂約相關事項及當事人的訂約能力負有積極調查并據實報告的義務。
            房屋中介機構違反忠實居間義務,嚴重損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中介服務費用及從事居間活動的必要費用。委托人有損失的,房屋中介機構應當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房產中介在居間合同中,主要提供的是訂立合同的機會或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盡管房產中介作為非買賣合同當事人,無需對合同承擔法律責任,但房產中介應就其提供的訂立合同機會或媒介服務負責,若房產中介未適當履行其義務,對存在重大權屬瑕疵或其他瑕疵的房屋,本應或能夠發(fā)現其瑕疵,而僅因其不積極調查等消極行為未發(fā)現或未告知合同當事人,那么房屋中介機構不僅可能承擔退還居間費的損失,而且還可能會承擔其他賠償責任。
            出賣人將登記在其個人名下的法定共有房屋,未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擅自以自己名義轉讓給他人,買受人為善意的,可以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有效。
            出賣人為夫妻一方,轉讓房屋行為符合受讓人有理由相信夫或妻一方有處分權的,另一方不得以其不同意為由對抗受讓人。
            此種情形多發(fā)生在,存在多個共有人或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房產登記在一人或夫、妻一人名下,受讓人在購買時,已盡到適當審查義務的,已核實房產證登記名稱與出賣人名稱相符的,不應或不能發(fā)現房屋存在共有事實的情形,在這種情況下,應保護受讓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二手房買賣合同正規(guī)版本篇五
            隨著市場經濟的繁榮,二手房買賣市場也蒸蒸日上。但是,在司法實務中,很多的房產糾紛也隨之出現。合同問題也是糾紛中常見的問題。本文就二手房買賣中應當注意的合同問題作相應分析。
            核實房主的真實身份。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的前提條件是買賣雙方檢查簽約主體的真實性,主要是購房者核實房主的身份、房屋證件的真實性和其證件與業(yè)主身份的一致性,尤其是在買賣雙方自己進行交易而沒有第三方作為居間擔保的情況下,以防止不法之人假造房主身份證和房屋產權證進行欺詐,最大限度地規(guī)避資金風險。房產交易屬于大宗交易,買賣雙方都希望交易過程安全穩(wěn)妥,最有效的方法是委托資信好、品牌響、專業(yè)強的經紀公司承擔擔保責任,由其在中間驗證雙方的真實身份,確認房屋有無產權糾紛,對雙方行為進行制約。
            在購房前,購房者應落實房屋的相關費用是否結算清楚、房屋是否有歷史遺留問題,如欠費或相應協議,這是買方所應關注的房屋本身附屬問題,屬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條款;交接水、電、煤氣、物業(yè)、供暖等各項費用,時間明確是清晰劃分責任的關鍵。如果是公房交易,物業(yè)、供暖等費用的繳納時間和標準,原房主的單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賣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買方需要簽署的協議等,也都應在合同中明確寫明。
            買賣雙方通常都會在合同中約定維修基金的結算方式,但有時過于籠統,只寫“送”或者“不送”。事實上,房屋交接時還會遇到例外情況,即賣方尚未繳付維修基金或維修基金部分已經使用。由于二手房買賣合同中約定不明確,賣方可以認為維修基金是“送”的,未繳部分或不足部分當然由買方自行繳付;而買方也可以認為,賣方應當足額繳付后,再將維修基金移至買方名下。交易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應當明確維修基金的結算數額。水、電、煤氣、電話、物業(yè)管理費等生活費用的結清手續(xù)一定要認真辦理,物業(yè)交驗馬虎不得。這類糾紛在房屋交易中經常出現。由于雙方疏忽,沒有在房屋交接時對日常生活費用進行結算,買方人住后收到上述賬單時,才發(fā)現賣方欠繳大量費用,再回頭找其結算時,原業(yè)主早已音訊全無,只好自認晦氣,補繳欠款。雖然相對于房價來說這部分費用數額不大,但買方心理上仍舊無法求得平衡。其實,這種情況完全可以避免,物業(yè)清單應作為合同的附件,記錄下水、電、煤氣三表的具體數據,在交房當時,及時結清各項費用。附屬設施驗收時不忘記錄。一般來講,買方在交房時都會對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修及附贈家電、家具等事項進行驗收,其中比較容易被忽視的是下水道堵塞和墻面滲水等問題。附贈的家電、家具要根據合同約定進行驗收,建議在合同中明確所贈家具、家電的數量和品牌,抑或采用圖像資料作為合同附件。
            明確操作方式。購買二手房付款方式由買賣雙方協商決定,一般有一次性付款和按揭貸款兩種方式。買賣雙方的規(guī)避風險意識形成了“賣方不愿先過戶,買方不愿先付款”的交易現狀,在實際操作中買方可將房款分為首付和尾款兩部分在不同時間段打給房主,而尾款的支付時間有賴于房產過戶的日期,為此買方有權利知道房產的過戶時間。
            慎約時間責任。按照通常的交易習慣,賣方應當在過戶或交房前將戶口遷出。有時,房主暫時無法將戶口遷出或子女就學等原因,交易中賣方會要求推遲戶口遷出的.時間,這時,雙方應書面約定戶口遷出的時間及違約責任。鑒于戶口一般無法強制遷出,買方對戶口遷出延遲問題應當采取慎重的態(tài)度。
            約定償付時間。這是買賣雙方比較關心的合同條款之一。雖然雙方在訂立合同時主觀上都希望能夠履行義務,順利完成交易,但因為房產交易復雜且金額較大,有時會出現意想不到的狀況,而導致違約行為的產生。為了避免以后出現扯皮現象,簽署合同時就要明確寫清雙方的責任和權利以及違約金的償付金額和時間,遵循的原則就是雙方責權利對等。實踐中,二手房買賣合同中違約金的比例一般都有明確的條款注明,但對于償付時間卻沒有具體約定,這會導致違約方據此拖延支付時間,使條款的實際約束力和執(zhí)行力下降。合同中應加人“買方在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賣方在實際交房之日起)_日內向賣方(買方)支付違約金”的條款,以確保合同條款的最終落實。
            《民法通則》第153條規(guī)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依據此規(guī)定,不可抗力應表現為一種客觀情況,且該客觀情況的出現須同時具備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三個條件。
            作為購房合同中的免責事由,“不可抗力”一定是要符合法律明確規(guī)定的,不能憑自己的主觀臆想去推定,否則是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在現行房地產交易中,開發(fā)商通常將以下事項列為不可抗力條款下的免責事項:
            ①施工中遇到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
            ②市政配套的批準與安裝的延誤。其實,開發(fā)商所述的這兩種事件的情況,依據法律的規(guī)定可以推出,都不具備不可抗力的三個必備條件,即并非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簡單地分析一下,在施工中遇到的困難和技術問題是開發(fā)商在建造房屋之前就可以預見的,即使是不能克服的,那也是開發(fā)商在建造房屋過程中自己所需要承擔的風險,而不能將此風險轉移給購房者。同樣,市政配套的批準與安裝是具有一定的程序性,開發(fā)商在最初總體規(guī)劃時就應當可以預見批準與安裝的期限,如果確實是政府行為而導致延誤的,那也是開發(fā)商在開發(fā)房地產過程中可以預見和可能要承擔的風險,而不能將此風險轉移給購房者。如果在契約中將此類事件列人不可抗力條款項下,則因違反法律的明確規(guī)定,成為無效條款,同時開發(fā)商也不能以不可抗力為由而行使抗辯權。所以說,在簽訂購房合同時,正確理解“不可抗力”的法律含義,對開發(fā)商和購房者來說是十分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