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湛江書畫院簡介
湛江書畫院是中共湛江市委宣傳部屬下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 建立于2011年7月,地處湛江市人民大道北39號(湛江圖書館 五、六、七、八樓),總使用面積4000多平方米,建有辦公創(chuàng)作區(qū)、展覽區(qū)、專人創(chuàng)作區(qū)、環(huán)北部灣城市書畫創(chuàng)作區(qū)和健身活動區(qū)。書畫院風景優(yōu)美,功能齊全,是廣大書畫藝術家、書畫愛好者、收藏家、企業(yè)家交流溝通的橋梁,是書畫家施展才華的平臺,是書畫藝術之家。
湛江書畫院設院務委員會、藝術委員會。內設辦公室、創(chuàng)作部、理論部、外聯(lián)部、展覽部、培訓部等,創(chuàng)辦有《湛江書畫》、《湛江書畫報》、《湛江書畫網》二刊一網。湛江書畫院以書畫藝術服務于文化建設,致力培養(yǎng)書畫新秀,推介書畫名家。展覽、交流、推介、咨詢、培訓是其社會功能的體現(xiàn);研究、挖掘、整理、鑒藏、書畫創(chuàng)作、學術講座、書畫評論是其學術功能的實施要領。湛江書畫院以“弘揚傳統(tǒng)文化,振興書畫藝術”為宗旨,以“研古讀今,繼承創(chuàng)新”為院訓,誠心聚集全國書畫精英,努力打造全國一流書畫藝術中心。
經湛江市組織部門批準,我院將通過考試考核的辦法公開招 聘工作人員2名。具體招聘辦法如下:
二、招聘原則
根據(jù)《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通過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全面考核的辦法擇優(yōu)聘用。
三、招聘人數(shù):2人
四、招聘崗位:專業(yè)技術十二級崗位
五、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地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者技能條件;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書畫專業(yè),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性別不限,年齡40周歲以下。
6、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有違反有關規(guī)定不適宜報考事業(yè)單位的。
7、需符合《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文件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六、招聘范圍:面向全國。
七、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2012年12月18日至21日
2、報名地點:湛江書畫院辦公室(廣東湛江市人民北路39號湛江圖書館5樓湛江書畫院辦公室)
3、報名所需材料:
(1)填寫《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下載網址:http://www.gdgkw.org);
(2)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個人簡歷、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任職資格證書、參展及獲獎證書的復印件。
(3)在職人員提供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4)提供一套反映個人創(chuàng)作成果作品集。
(5)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照片3張。
以上材料可以郵寄或者網上傳遞。郵寄地點:湛江書畫院(廣東湛江市人民大道北39號);郵箱:2277405262@qq.com,湛江書畫院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后,報主管部門審核確定后發(fā)給準考證。
八、考試時間
筆試:2012年12月28日至29日(具體時間見準考證)
面試:另行通知
九、考試的形式及相關事項
1、考試要求: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身份證,證件攜帶不齊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2、考試形式:考試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3、筆試內容:現(xiàn)場書畫命題創(chuàng)作及寫生。
4、面試:
(1)按照筆試成績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內容:書畫相關知識問答。
(3)面試由紀檢部門、宣傳部、書畫院及專家等組成人員進行。
5、成績公布: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成績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網站公布。
十、體檢、考察與公示
1、體檢采取1:1的比例,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名單后,在指定時間由專人帶去指定的三級甲等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 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執(zhí)行。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招聘崗位缺額的,可以在面試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2、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由書畫院組織人員采取相應方式進行綜合考察,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
3、公示:湛江書畫院根據(jù)考試、體檢、考察結果提出擬聘人員名單,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網站公示七個工作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滿后,湛江書畫院將聘用人員的函件、《廣東省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考核鑒定等材料報市委宣傳部審核同意后,報市委組織部門辦理擬聘用人員核準手續(xù),再按規(guī)定辦理入編、簽訂聘用合同等手續(xù)。
十二、待遇:
獲聘人員納入事業(yè)編制管理,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新參加工作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三、有關問題的說明
應聘者應符合公布崗位的資格條件,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且需與在《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中填寫的內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取消聘用資格。
中共湛江市委宣傳部
201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