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觀山湖區(qū)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應急處突防控中心201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的規(guī)定,因部分考生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擬在報考崗位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考生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開展第一輪遞補資格復審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第一輪遞補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現場遞補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遞補資格復審按照《招聘簡章》的有關規(guī)定,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
1、遞補資格復審時間:2013年7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遞補資格復審地點:貴陽市觀山湖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大會議室(區(qū)人民政府4樓412室,北京西路8號原金陽管委會)。
遞補資格復審的考生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三、資格復審提交的資料
遞補資格復審考生須按照《招聘簡章》的要求提供相關證書或證明進行資格復審,提交的資格復審材料須備齊原件及復印件。
附件:第一輪遞補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情請參考:http://www.jyzk.gov.cn/news/20130727/201307271606548759_0.html
觀山湖區(qū)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應急處突防控中心
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7月27日